构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长效机制论文,作风建设论文,基层干部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 523.4;D 26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94X(2009)10-0010-04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成为阻碍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因素。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充分运用辨证思维、系统思维、战略思维和历史思维,研究深化工作方略,确定基本对策。在新形势下,构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必须坚持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取向,以深化改革为引擎,以制度化和公开化为两翼,以问责制为保障,坚持稳中求进、开拓奋进、统筹推进,积极研究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的治本之策。
一、推进落实村民自治
民主思想、民主制度决定干部的民主作风。村民自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落实到农村基层的制度保证,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民主作风有着直接的影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以来,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实践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基层的民主化进程和干部作风建设。但农村的群众反映,基层干部不民主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些农村基层干部想问题、办事情,不从实际出发,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而是凭自己的主观意志行事,独断专行,盲目决策,决定重大问题搞“一言堂”,发展经济靠强迫命令,调解纠纷靠粗暴压制,导致干群关系紧张。有的办事不公开,怕“群众知道的多了会找茬”,村务公开制度流于形式,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细致,甚至搞假公开、半公开的现象在一些村比较普遍。村“一事一议”款征收不规范,资金管理缺乏透明度。有的在解决纠纷、征兵、土地出租、生活救济、计划生育指标分配、山水林田承包等工作中不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办事不公,群众意见较大。特别是在城市近郊和经济较发达的村,贿选现象比较严重,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
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是一对永恒的矛盾。只有充分发扬民主,强化被管理者的权力主体地位,才能对管理者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衡。农村基层干部的许多作风问题都与农民的社会地位偏低有着直接关系。因此,应把落实村民自治、强化农民的权力主体地位作为改进和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的重要措施来抓。一是搞好村级直选。由县级成立监督小组,吸收地方有威望的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参加,专门负责村级选举的全程监督。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村委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年20号),规范投票流程,严格执行回避、委托投票和流动票箱等制度。进一步细化“贿选”标准,健全法律,切实解决贿选、逼选问题。对搞贿选、逼选的,应严肃查处。不仅要确认当选无效,而且要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再次参选。同时,加强民主教育,引导农民正确行使权力,不误选和乱选。二是培育农民自己的维权组织。摆脱“左”的思想束缚,健全有关法律制度,采取依托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建立农民团体等方式,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有序维护自身权益。三是正确处理“两委”关系。党支部不能凌驾于村委会之上,更不能取代村委会的职权。对党支部书记的确定,既要充分尊重全体党员的意愿,也要充分尊重全体村民的意愿,凡是直选出来的村委会主任是党员的,应该由其兼任党支部书记。四是实行村级重大事项全体村民民主票决制度,如果没有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通过,就不能做出决定。五是从源头上加强对农民民主权利的保护。在有关部门提出法律草案和制定涉农政策时,上级纪委应提前介入,严格把关,对不利于农民群众的一切规定都及时制止。
二、深化县乡综合改革
社会转型时期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一些弊端和漏洞,是导致农村基层干部作风不实的主要原因之一。长期以来,乡镇机构超编严重,导致人浮于事、干部作风漂浮,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虽然设立了几个专业办公室,“七站八所”的编制已被裁撤,但这些机构实质上是“名亡实存”,不然就难以应对上级部门的各种检查评比和争取项目、资金。这些机构一个乡镇约有20余个,是基层乱收乱罚、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衙门作风产生的温床。受各种因素影响,部分县乡政风建设方面的问题也比较突出。有的公款吃喝、公务消费不规范、不透明,行政成本仍然居高不下;有的讲排场、铺张浪费,达标评比活动泛滥。这些行为挥霍浪费国家资财,加重农民负担,严重背离了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助长了追求奢侈享乐的不正之风。
从源头上解决农村基层干部作风问题,必须坚决摒弃一切陈旧落后的思想观念,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应进一步深化县乡机构配套改革。在新一轮地方行政机构改革中,将国务院“大部委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向县级延伸,统筹县乡行政机构设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推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应进一步深化县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提高干部选拔任用透明度。鉴于乡镇的“一把手”与一个地方的风气关系极大,应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充分扩大基层民主,尊重群众的选择权,大力推进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的直接选举,促使其对老百姓负责。坚持实践标准和群众标准,防止考察失真、“带病提拔”。
三、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不良的作风往往是走向腐败的助推剂。权力是把“双刃剑”,它既可以造福人民,又可以贻害群众。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虽然相对不大,但集权化却相当突出。基层反映,挥霍集体资财、公款吃喝、虚报假账、随意开支、白条支出现象在一些村比较普遍。有的村干部把集体资产经营的收入、土地补偿款等不上报、不入账,逃避监管。有些村干部借为村跑项目、争取资金之机,“花集体的钱,办自己的事”。有些基层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是个别现象。有的群众反映,现在村里的“好事”都是村干部及其亲属的。由于有些村干部当时参选目的和手段不纯,群众总结这是:“破财就上台,上台就发财,发财就倒台”。有的乡镇与村里的干部在长期的工作中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个别村干部的腐化堕落行为很难得到及时查处。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是基层干部权力相对集中、也最容易出现问题的领域。只有不断减少可供支配的公共资源,才能有效压缩权力的寻租空间,从根本上减少为政不廉问题。一是完善村财乡管、村级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强化财务公开,明确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限、方式,由乡镇定期公开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县有关部门负责监督,确保公开及时、真实;积极探索建立村(居)两委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村民理财小组的人员构成、职责权限、工作方式,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多措并举管好集体的“钱袋子”。二是推动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建议参照林权制度改革的做法,将农村土地一包到户,至少70年不变。取消村自留机动土地不超过5%的规定,将土地全部承包到农户。三是推进村级管理制度化。积极推进村级行政管理组织与经济实体分开,着力推进城市近郊村和经济强村股份制改革,将村集体资产净值量化确权到每个村民,使村民真正成为资产拥有者、管理者和监督者。四是探索推行由县或乡镇负责村级集体资产处置、资源开发公开竞价和招投标等制度。
四、强化勤廉素质养成
干部的作风是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外在反映,是其党性修养、政治品质、道德境界的具体表现。当前,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工作视野受限、工资待遇偏低等客观问题,致使有的农村基层干部政治理论素养不高,理想信念不牢,廉政勤政意识不强。有的基层干部摆不正与群众的关系,主仆颠倒,高高在上,蔑视群众,更有极个别干部视有不同意见的群众为“刁民”。一些乡镇领导干部有临时思想,不能安心农村工作。有的在选人用人上不讲原则,看上面的“来头”、经济上的“块头”,个别地方甚至推崇“恶人治村”。目前,农村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人大都外出务工,一些村委会选举只能是在留下的村民中“矮子里面挑高个”,“正的干不了,愣的干不长”。除部分人是为事业参选以外,相当数量的人是为权力、为钱财、为斗气、为面子参选。村两委干部不是“一肩挑”的占20%~30%,基层的同志反映,其中不少村两委班子不团结。平时你防着我、我算计你,各搭各的台,各唱各的戏,甚至拉帮结派,争权夺利。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矛盾的成因,关键在权、目的在钱。有的村(居)干部甚至暗中支持、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加强廉政勤政教育是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培养优良作风的基础性工作,必须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每年冬春都应组织一次大规模的农村基层干部轮训活动,以县为单位,组织乡镇、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村支书、村主任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干部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端正对农民的态度,摆正同群众的关系。通过深入农民群众、为农民排忧解难,让基层干部真正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让群众面对面接触领导干部,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在双向互动中增进同群众的感情,使作风更加务实。加强能力培训教育,使农村干部更多地掌握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和农村工作、群众工作的方法。加强政策法律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警示教育,运用农村典型案例开展廉洁从政教育,以案明法,以案明纪,教育基层干部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
五、加强干部作风监督
长期以来,由于各级抓干部作风建设存在重县以上党政机关、轻农村基层,对农村基层干部存在重处理事务能力、轻政治品德培养等等现象,致使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比较淡漠,作风比较霸道。有的村干部认为,老天爷是老大,自己就是老二。工作方法仍习惯于行政命令,工作态度生硬,个别的甚至殴打群众,激化了干群矛盾。有些群众反映,现在有些村干部“本事不大,脾气不小”。有的处理问题主观臆断,无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比如在审批宅基地时,不按程序申报,也不公示,未批先建或批少占多,或随意改变占地用途,出现乱占乱建的现象。对非党员村干部违纪违法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不好管,公安机关管不过来,形成法律监督的真空,导致一些非党员村干部无所顾忌。
农村基层干部面广量大,天天和农民打交道,有的“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必须把加强监督紧紧抓在手上。一是加大基层信访督办力度。建立领导干部接待农民来访制度,充分听取群众的合理诉求。健全农村信访举报工作网络,规范办信接访、转办交办、督查督办等程序,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公众评价机制,采取电话随机抽样、入户调查等方式评议乡镇和基层站所,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同时,紧密结合实际,制定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宗旨意识、廉政勤政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有效制约和规范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行使。积极推行农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落实乡村主要领导干部廉政承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述职述廉制度。三是坚决查处基层干部违纪案件。基层政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损害农民群众的不正之风方面。应采取切实措施,纠正农村土地承包、征收征用、旧村改造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问题。正确处理查办基层案件与维护农村稳定的关系。坚持以违纪违法事实为查处依据,不为农村宗派矛盾所左右。深入剖析农村基层案件反映的问题,及早采取防范措施。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加大对基层干部问责工作力度。四是加强监督主体建设。以深入贯彻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为契机,全面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作用。
六、建立保障激励机制
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目前,村一级干部的构成大致有三类。一部分是五六十年代毕业的中学生,这部分人政治素质较高,有的很能干事,但总体上年龄偏大,在带领群众致富方面往往有想法、没办法。一部分是改革开放后先富起来的“能人”,这部分人有的不错,但有的胆大蛮干,甚至只打自己的“小算盘”。还有一部分是近年来直选出来的干部,思想比较活跃,政治素质有些不确定性。一些乡镇干部服务群众的本领不高,不熟悉党的农村政策,工作拿不出主见,处理问题偏离政策,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弱。有的照抄照搬上级文件,凡事等上级领导安排,满足于上传下达,不愿解决实际困难。还有的不思进取,碰到难题绕道走,能躲则躲,能推则推,缺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致使地方经济长期得不到发展,有的地方几任干部下来仍然是面貌未改,山河依旧。有的则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究其原因,最主要的是对基层干部的激励保障机制没有很好的建立起来。
农村党员干部在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应把关心爱护农村基层干部作为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保障机制,使他们干工作有劲头,干好工作有盼头。对基层干部多肯定、多鼓励、多体谅、多支持,做到真情关怀、真心爱护。进一步加大对贫困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缩小基层干部收入差距。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农村基层干部考核机制,引导大家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大学生到村里工作,对改善农村干部的组织结构和知识结构确有好处,但对其实际作用不宜估计过高,应当慎重。应鼓励曾经在党政领导岗位或领导机关工作,熟悉农村工作,具有领导能力,且有愿望发挥“余热”参加新农村建设的退休党员干部,通过组织注册认可,以上级下派的形式,到村级党支部担任支部书记。可推行村干部星级考核管理制度,按照考核评定的星级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助。应积极探索选拔优秀村(居)干部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和担任乡镇领导的办法。应积极稳妥地推行村干部补贴不高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1.5倍的政策,村(居)干部的经济补贴和社会保障,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适应,不宜与农民群众收入差距过大。应注意引导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地宣传评价农村基层干部,营造良好的基层干部作风建设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