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应在深化上做文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管理论文,应在论文,上做论文,文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最近,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总工会对部分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民主管理普遍被纳入企业工作的议事日程。在被调查的企业里,59.04%的职工反映企业行政领导的民主意识较强;81.6%的职工说,他们企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决策均能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79.7%的企业建立了企业行政定期报告招待费使用情况制度。二是民主管理的形式呈多样化。被调查的企业,普遍建立起职代会制度。三级民主管理网络健全的占59.72%,基本健全的也占30.93%;28.3%的企业设立了民主信箱、12.89%的企业开辟了厂长接待日、27.04%的企业定期召开了厂情通报会、建立职工代表视察制度的企业占13.2%。三是普遍重视提高民主管理工作的质量。据统计,职工代表比例符合基本要求的企业占93%,坚持定期对职工代表培训的占47.7%,55.9%的职工回答本企业的职代会议事程序较好,64.7%的企业对职代会通过的决议给予落实。
就调查情况看,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确已步入健康发展轨道。但随着企业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出现和发展,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更需要在深化上大作文章,这主要表现在:
职代会制度需要进一步深化。职代会制度作为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在大多数企业得以建立,但只重形式,不重实效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企业没有把一些提交职代会讨论的问题提前让职工代表知道。没有超前参与、超前审议的职代会,常常开成“纸袋会”、“举手会”。另外,不注意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作用的情况不是少数。因此,职代会制度需要进一步深化。首先是制度落实上深化。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进一步强化经营者和职工的思想认识,并督促企业积极落实职代会制度,真正赋予职工代表应有的职权,落实职工代表“责任区”,切实使职工代表发挥作用。其次是运作质量上要深化。要确保职工代表民主产生,职工代表的构成比例必须符合法定要求,要切实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强化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需要完善。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新三会和老三会关系尚未完全理顺。一是工会主席进董事会的只占65.5%,职工代表进董事会的了了无几。二是多数企业进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是由领导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或两会混合选举产生,而非纯粹由职代会选举和罢免。三是股东会与职代会两会有些问题的权力界限不清。为此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尽快对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新老三会的关系从具体事宜上加上规范;同时从法规上争取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在具体问题上的民主权利。
加大对民主管理实现形式的研究力度。三级民主管理网络、民主信箱、厂长接待日、厂情通报会、组织职工代表视察等民主管理形式,无疑对落实职工的民主权利起着重要作用,但在改革不断深入特别是产权关系不断变更的形势下,老的套路有些适用,有些则明显过时或不完全适用。因此,既需要基层工会积极探索与协调,坚持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制度,更需要上级工会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就新形势下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几种主要形式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职权范围、运作方式与程序,拿出符合改革实际且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