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管理的创新途径探讨论文_曾志坚

国有林场管理的创新途径探讨论文_曾志坚

广东省九连山林场 517100

摘要:管理创新是企业生存的根基和灵魂,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催化剂,如木之本、水之源。国有林场独特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决定了其管理创新必然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本文对国有林场应如何开展管理创新进行探讨。

关键词:国有林场;管理创新

1 引言

管理创新作为企业发展壮大的灵魂和根基,作为企业生存的催化剂和原动力,需要企业给予高度重视。国有林场由于独特的经营体制以及管理机制,需要有适合其自身规律和特点的管理创新。

我国的国有林场在政策性问题上有体制性障碍,经营管理比较粗放,没有前进活力和后劲,甚至出现了亏损情况,背负起沉重的债务,不能有效适应新时期的林业发展。为了促进国有林场的发展壮大,应从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着手,在管理方面进行创新。下面先分析一下国有林场需要管理创新的内容。

2 国有林场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

2.1 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是废弃过时、落后的旧的管理制度,建立新的适应形势发展和现代管理需要的制度,引入激励竞争和监督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国有林场的经济效益。主要是在产权制度、用工制度、决策制度、分配制度、理财制度、管物制度和考勤制度等方面的创新。

2.2 体制创新

体制创新就是改革国有林场的内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使决策层、 管理层、 执行层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协调高效、有序运转,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2.3 方法创新

方法创新就是变革领导和管理方法特别是调研、分析、决策、沟通、执行的方法,采用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和先进的管理手段,以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工作效率,使国有林场充满生机和活力。领导方法和管理方法要实现“五个转变”:即由经验型方法向科学型方法转变,由虚浮型方法向务实型方法转变,由被动型方法向主动型方法转变,由单向灌输型方法向互动交流型方法转变,由单一型方法向综合型方法转变。

2.4 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主要是国有林场对生产工艺、监控手段、材料设备、技改挖潜、科技开发、成果推广、办公设施等方面进行变革创新,不断推出新产品、新工艺、新服务,增加产品产量,提高产品质量和全员劳动生产率,还要变革、改良植物采种、育苗和栽种、管护的技术和方法,改善立地条件,增加林地的肥力和生产力,通过林业科技创新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建设的步伐。

2.5 理念创新

理念创新是指国有林场经营者根据自身的实际和形势的变化,创新经营思路、营销策略、发展目标,树立全新的市场观念、竞争观念、法制观念、效益观念、人才观念和资本运营观念,以调整、修正自身得发展战略,指导、改善和强化国有林场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

3 国有林场管理创新的有效途径

3.1分类定位从而理顺体制

3.1.1 科学划定林场类型

从地位上考虑,如生态地位重要而生态又极为脆弱的地域和地处自然保护区,需要和适宜发展生态林的,应划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如基础设施条件较好,距离城镇较近,技术力量强,需要和适宜发展商品林的,应划为商品经营型林场。从风脸上考虑,在当前国家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不能只着眼于国家的补助资金,将生态公益型林场比重划的过大,以防补助金不能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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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明确各类性质、落实隶属和应有的权责利

要严格按照中央文件的规定,将生态公益型林场确定为“公益事业单位,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承担”;将商品经济型林场确定为。企业化管理,按市场机制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发挥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实行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最大限度地挖掘生产经营潜力,增强发展活力。 ”

在隶属上,原则上来讲是同级政府,但归口部门却不止—个;另外上级部门往往政事不分,该管的事不管,不该管的事却包办代替,使林场没有应有的自主权。通过改革,国有林场应统一归口当地林业局,并在林业局内设国有林场管理部门单独管理,切实实行政事分离,做到政出一门,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不包办林产的事务。

在权力上,生态公益型林场应有森林资源和林地管护权,在不影响森林资源培育生长和充分发挥生态效益的前提下,可以有在部分林下和荒山闲地经营使用权,所获经济效益归林场支配;商品经营型林场应获得法定森林资源、林地使用权证,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上级主管部门要多予少取,放开搞活,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的商品林,经营者可选择股份制、合伙经营、承包或租赁、开办家庭林场,其林木资源和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3.2明晰产权以便有效流转

3.2.1政府管理的国有资产,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在—般情况下,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对授予经营权的林场,即应承认和明确其拥有了林场经营的产权,各级政府要确保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干预林场依法行使自己的各项权利。

3.2.2国有林场在实际占有自主经营的产权基础上,要承认和确立劳动力产权,即根据林场职工、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的不同作用和贡献,可以有合理差别的持股,将劳动者利益与林场利益、国家利益长期地、合理地统—起来,逐步形成国家、集体和个人舶利益共同体。

3.2.3地理区位相近的国有林场之间,根据需要和自愿互利原则,可以采取联合、兼并、股份制等形式,组建跨地区的林场和苗圃的联合体,实现规模经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2.4在清产核资、明晰产权和维护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以林场森林资源为资本控股或参股组建股份制企业;鼓励与乡村、林农发展联营和股份合怍林场;鼓励林场职工承包管护林和开放林地,兴办家庭林场;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采取兼并和租赁等多种形式在国有林场搞开发;可以在林地所有权、管理权及林地性质不变的情形下,将部分林地的经营权向可以提供资金的非公有制企业流转,进行股份制改造。

3.2.5林主意愿的基础上,可将毗邻的集中连片天然林协商划归固有林场管护,也可将国有林场零星分散的山头地块,以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进行流转。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效流转,特别是向非公有制流转,不是损害国有林场利益,而是增强发展实力,实现了科学扩张。

3.3调整加大扶持政策

①费负担

国有林场的税费可比照农业税实施,取消上缴基数,规范育林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该返还的应全部返还。要严禁上级部门对国有林场以各种名义的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更不能任意地占用、转让、划拨林场土地、森林资源和其他资产。

②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的力度

各级政府要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林规划,将建公路、排水、通电、通电话、通电视纳人本地“村村通”工程范围,每年安排—定资金和贴息贷款用于危房,使林场生产和职工生活条件有—个较大的改善。

③采用多种方式解决林场富余职工问题

—是通过内部协商,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主要方式有:现金补助置换身份、用山林或其他经营性资产折价安置职工、内部退养、停薪留职保编自谋出路。 二是在政府支持下,采取租赁转让林地和森林资源,筹集资金置换职工股份俐用林地、森林资源开发新的项目,成立新的经济实体,安置职工。

3.4革新管理

3.4.1进行管理制度和运营机,黼创新

① 选好场长。 可从场内普选和场外聘选,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任命,视线分析、传统街巷和自然边界等分析,将与文保单位传统风貌相关的历史建筑、古井、古树等一同纳入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对新建建筑形式提出规划建议及户型参考,该范围内建设需要上报文物部门批准。并且建议对于建设控制地带界定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将村落中一些零散的与文物建筑相关的历史地段纳入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对这类场地予以保护控制,以保留能够反映文保单位历史环境的文化脉络。

论文作者:曾志坚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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