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古代文论的“现代转型”_科学论文

论古代文论的“现代转型”_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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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识文学的“人学”特征方面,我国的古代文论是可以向我们提供许多值得借鉴和批判吸取的思想资料的。这是因为我国古代文论与西方传统文论不同:西方传统文论是在古希腊以来的知识论的哲学文化背景下产生并发展起来的。柏拉图否定文学,亚里斯多德肯定文学,其分歧就在于文学能否给人以真知,都是从它的知识价值上着眼和立论的。知识本质上属于客观的、科学的范畴;它不反映认识者主观的存在状态。特别是到了近代,随着认识论研究的发展,“主客二分”理论的提出和确立,更是把这种以知识论为基础的文学理论推到了极端:反映在文学观念上,把文学当作知识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服务于人的认识;在研究方法上,它从科学(主要是数学、物理学)那里移用了注重分析方法,把完整的文学现象分割成部分来进行考察。这种“主客二分”理论的提出毫无疑义是人类认识史上的一大飞跃。因为,只有当人有了主体意识之后,他才有可能从原先与世界直接统一的状态中分离出来,把世界当作自己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的对象,然后才有可能去创造科学文明,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然而,这种思维方式虽然创造了西方近代科技文明,却未必能够概括和说明人文现象。因为,人是知情意的统一体,他不完全像亚里斯多德所说的只是“理性的动物”,在人身上至少还包含着情感生活与意志行为。虽然人的情感和意志不同于动物的情欲,人的情感意志受理性操纵,渗透着理性因素;但毕竟不能否定其中非理性和无意识这一层面的存在。而文学是人的生存状态最具体而真实的写照,它总是把人当作知情意的整体来把握的。所以,对这样一个丰富、具体、活生生的人的世界(内部的和外部的),单凭科学的、分析的方法无论如何是不足以完全说明的。许多本质、规律之外鲜活、生动的感性现象,一经理性思维的筛选,也就荡然无存,文学也就变得和科学没有什么两样了。这就是黑格尔所指出的“知性(按:即‘理解力’)不能掌握美”[①]的真义所在!

与西方不同,我国的哲学自古以来就是一种人生哲学,它的思想基础不是“主客二分”而是“天人合一”。虽然各家对“天人合一”的具体理解不尽相同,如儒家的“天”是道德、人伦的本体,道家的“天”是自然、宇宙的本体。由此而导致各自达到“天人合一”境界的途径也不同:儒家主张通过“尽心”、“养气”,道家主张通过“心斋”、“坐忘”。但有一点是一致的:即它们都把这种统一建立在“心物感应”的基础上。“感应”不像反映或认识那样,把事物当作一种被动的存在,而只求通过人的单方面活动去掌握,它作为物我之间的一种交感相应的活动,总是把事物当作同样具有生命的对象。“感应”如同刘勰所描述的“物以貌求,心以理应”,“情往似赠,兴来如答”[②]的双向的过程。因此,只有当主体把自身全身心投入到对象中,进入一种物我同一的境界时,它才有可能得以产生。这就决定了传统哲学的方法都是感悟的、直觉的。它与西方传统的知性分析的方法之不同就在于不仅把人自身,而且把人与物的关系都当作一个未经分解的整体来看待。这种哲学思想与文化精神集中体现在我国古文论的核心范畴“意境”之中。

“意境”作为作家情感、意趣融入对象所构成的一种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既不只是客观现实的反映,也不只是主观情感的表达,它是基于心物感应所达到的人与自然的融合和统一。如同王夫之所说的“情景虽有在心在物之分,而景生情,情生景,哀乐之融,荣悴之迎,互藏其宅”,在这里,“天与物”是不能阉分的,[③]所以他认为,“以追光蹑景之笔,写通天尽人之怀,是诗家之正法眼藏”。[④]而这种物我统一按我国传统哲学解释,就不能仅仅理解为一个创作论的问题,而首先是在本体论的意义上,以“天人合一”的思想为根基的。虽然把文学艺术看作心物交融、主客合一的思想在西方也不是完全没有,如黑格尔认为:“在艺术里,感性的东西是经过心灵化了的,而心灵的东西也借感性而显现出来”。但他是从认识论、从艺术是一种感性意识这一角度来谈的。认为艺术不同于哲学就在于它理念性的思想化为感性事物现形的显现;反过来,这些显现虽然是感性的,却不再是单纯的物,而有了心灵性的内容。所以他把艺术定位于“介乎直接的感性事物与理念的思想之间”。[⑤]又如,柯尔律治认为:“使外部的变成内部的,内部的变成外部的,使自然变成思想,思想变成自然——这一切就是天才的艺术家的秘密之所在。”但他是从心理学、艺术想象的角度来谈的,目的是说明诗歌只是对自然的简单临摹,而达到掌握它的本质——“有生气的自然”,“这就得先使自然(按其最高的意义)与人的灵魂之间有一种结合”。[⑥]这都表明西方文论关于艺术中主客统一的理论都是以“主客二分”的思想为前提的,与我国传统以“天人合知”为思想基础的“意境”观念大相异趣。“意境”理论从某种意义上看,就是我国艺术的精神之所在。如果说西方传统文论是从认识论的哲学基础上产生出来的,具有浓厚的唯科学主义色彩,那么我国古代文论则是从人生论(或生存论)的思想背景上引申出来的,而更富有强烈的人文精神。这正是当今西方人本主义文学理论所孜孜以求的东西。虽然这些理论在不同程度上都带有鲜明的唯心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的倾向,但不能否定它总的价值取向与人类思想潮流发展的一致性。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我们今天批判继承我国古代文论优秀遗产的现实意义。

但我们也必须看到,我国古代哲学的这种“天人合一”所体现的人文精神,与当代关于人的意识以及我们今天所要求重建的人与自然和谐及人自身的全面发展的目标是有很大距离、甚至有本质差别的。因为“天人合一”是一种完全没有自觉主体意识为中介、未经任何知性分析的、混朴的主客统一。从这一点看,又很难说完全是中国哲学和文化精神的特点和优势之所在。因为古希腊在前苏格拉底哲学中也是把自然、宇宙当作与人统一的东西来看待的。如泰利士认为:“灵魂迷漫在整个宇宙中”。[⑦]巴门尼德认为“思想与思想的对象是同一件事情”。恩培多克勒认为:“万物都按照生命的意志拥有理智。”[⑧]在这里,人与世界也是完全融为一体,处于同一的位置上的。所以卡西尔认为:“划分苏格拉底和前苏格拉底的标志恰恰是在人这个问题上。”[⑨]而西方哲学后来的发展趋势与我国不同,就在于它把人作为主体从物我互渗的原始意识中分离出来,把世界当作人的有目的、有意识活动的对象,从而使人确立了一种自觉的主体意识。这不仅推动了西方近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和物质文明的昌盛与进步,而且也为科学的文学理论的建立奠定了思想基础。而我国传统哲学长期遵循的“天人合一”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从字面上来看似乎一开始就确立和肯定了人的主体地位,但是与前苏格拉底哲学一样,这里的“人”是不能作为“主体”来理解的,因为主体是相对于客体而言的,只有当世界成为人的有目的、有意识活动的对象之后,主客体的关系才能形成,才使人具有主体的特性,在活动中才使人具有了积极、主导和能动的地位。而我国古代哲学不是这样的,在“天道”与“人道”之间,它始终认为“天道为本”,要求“人道”顺应“天道”,即所谓“顺天命”。孟子主张“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⑩]庄子主张“安时而处顺”,“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唯有德者能之。”[(11)]都是与近代“主客二分”哲学强调人的能动作用,把人看作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物质力量不同,而要求人们听命自然、消极地服从自然。这是与现代的人文理想和人文精神完全对立的。这就是我们视我国哲学中的“天人合一”为尚未形成人的主体意识之前的原始思维的理由和根据,这也是我国古代两千年以来,特别是到了近代比西方科学技术发展之所以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反映在古代文论上,也一直没有形成像西方那样一套严密而完整的概念范畴、逻辑体系,获得科学的理论形态。许多概念和用语,如“风骨”、“神韵”、“兴象”、“滋味”、“肌理”、“格调”等等,虽然都充分表现了古代文论家对于文学敏锐而细致的鉴赏能力以及对于文学独特的颖悟和灵光:那些在西方文论知性分析的网中所遗漏的精微的东西,倒都是被他们紧紧地逮住了。但由于这些思想都只是凭感悟和直觉所把握的,没有经过科学的分析,因而又不免陷于混沌、含糊、迷离,而未能获得科学的规定。因此,它虽然没有近代西方文论所常用的一些名词和术语那种知性抽象的缺点,但这些认识毕竟还只是停留在“感性的具体”的水平上;与理论思维所要求达到的那种“理性的具体”还相距甚远。因此,“五四”以来在“科学”、“民主”的旗号下,对之加以排斥,出现了我国现代文学理论从西方来一个体系大移植的情况,这在认识和做法上虽然显得偏颇,但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尽管我国古代文论包含着许多有价值的东西,但作为历史留给我们的遗产,毕竟与现实的要求有距离。它对于“人”的理解与现代的人文理想与人文精神具有对立的性质,而且在方法上显然也与当今人们认识发展的水平大相径庭。文学理论不能只满足于对经验现象的描述,它需要在掌握大量经验现象的基础上,经过分析、综合,创造出一种思想、范畴的体系来。没有经过对事物作分门别类的深入研究,要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客观规律、建设现代的科学理论是绝不可能的。因为这里有一个科学性问题。而这种科学性总是以人的自觉的主体意识的确立为前提的。所以要使古代文论为今天所用,我认为,在对它进行研究时,就必须吸取西方近代哲学中的科学精神和主体意识,引入知性分析这一环节。没有经过这样一个否定性环节,就很难成为建设我们当代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思想养料,并与之达到有机的融会和结合。

所以我们认为,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只有遵循现代科学理论思维的工具——辩证逻辑的方法才有可能。这一方法的基本精神就是:对事物的把握从“感性的具体”开始,经过“知性的抽象”,然后上升到“理性的具体”。这种“理性的具体”与“感性的具体”一样虽然都属于事物的具体形态的反映,但它已经不是停留在混沌表象的水平上,而是经过分析之后达到的理论上的综合,“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12)]

辩证逻辑所揭示人的思维发展的这一行程向我们表明:虽然我们不能满足于西方近代哲学的知性分析的方法,但它比之于我国古代哲学的那种直觉、感悟的掌握方式来,显然是向着科学的目标又走近了一步。人类思维的发展有共同的规律,片面地强调不同民族思维方式的特殊性而无视其共同性,只会使我们的理论研究陷于自我封闭。事实上,西方近代的分析方法自“五四”以来,经过近一个世纪在我国现代文学理论研究中的推广和运用,早已在我们的思想领域生根、转化为我们民族自己的东西。所以,我认为当今要创建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恐怕还得立足于以“主客二分”为基础的分析方法,然后再吸取我国古代文论中那种通过整体把握所获得的思想成果,来克服由知性分析方法所造成的理论上的某种片面性和抽象性的局限。这样一来,“知性的抽象”在我们的理论研究中也就将被扬弃而上升为“理性的具体”。这不纯粹是理论的推测,在实践中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按照西方传统的“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主体与客体是两个预设的、彼此独立的实体。反映在文学理论上,创作对象被看作是外在于作家而独立存在的,创作只是对它的一种反映;而作家也完全是一个预设存在的意识主体,其创作个性和特点的形成都与他的创作活动毫不相关。而“天人合一”的观念就提示我们,主客体之间是不可能这样截然分离、彼此对立的:不仅创作的题材是通过作家自身的活动获得,带有作家人生实践的鲜明印记;而且作家的创作个性也不只是他固有心理素质和能力的体现,而是他的创作经验内化的成果。所以,这两者彼此对立、又互相渗透。“主客二分”的模式由于受了近代西方科学思潮的影响,还把主体看作思维的工具,借笛卡尔的话来说:“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13)],没有看到他同时还具有情感和意志的能力。这样,不仅把人本身、而且把人同现实的丰富而复杂的关系都分割、抽象化了。因而,创作就被看作仅仅是一种认识活动,认为文学创作“永远只凭着理性获得价值和光芒”,情感与想象都被视作“理性的仇敌”而遭到否定和排斥。这样一来,文学与科学还有什么不同呢?而“天人合一”观由于建立在心物感应的基础上,它要求人全身心投入,进行感悟和体察,这就决定了它必然是从整体意义上来加以把握的,所以,不论主体还是客体都是按感性世界中丰富、完整的形态而存在着的,这样显然更符合文学创作的特点,更有助于我们对文学规律的理解和掌握。

由于“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把主体与客体看作是两个独立的实体,这样也就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哲学史上由来已久的关于世界两个本原的理论,并促成和确立了西方传统文论中“再现论”和“表现论”两种观念的对峙。“再现论”视自然、世界为文学的本原,因而把创作看作是由外到内的反映活动;“表现论”把心灵、情感作为文学的本体,因而把创作看作是由内向外的表达活动。这两者都流于片面。尽管黑格尔、柯尔律治等力求把两者统一起来,但并没有从哲学基础上改变它的“主客二分”的性质。而我国传统的“意境论”建立在“天人合一”、“心物感应”基础上,不像黑格尔和柯尔律治那样只是从创作论角度,而是从本体论的意义上即把两者看作是统一的。因而,创作就被看作不单是一种反映活动或表达活动,它本身就是人的一种生存活动和生存方式的体现。

在西方传统文论的“再现论”与“表现论”这两大观念的基础上,西方文论又引申出了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两种理论体系和倾向的对峙。“再现论”建立在知识论的基础之上,把创作看作是一种认识活动,因此比较重视理性、世界观在创作中的作用,而对于非理性的因素,如情感、意志、无意识心理等,显然都估计不足,甚至有意排斥,由此引出了所谓“形象大于思想”、“世界观与创作的矛盾”等等令人头痛的问题。而建立在心灵论基础上的“表现论”把创作看作是作家主观情感的表达,因而往往无视甚至否定理性和认识的作用,把创作看作是一种非理性、无意识的活动,一种“旺盛的肉体活力向形象世界和意愿世界的涌流喷射”。[(14)]这样就无异于把创作视同情绪的宣泄,作家的主观修养也就遭到了彻底的否定,这就很难解释何以美的作品总是给人以心灵的陶冶和精神的激励了。而我国传统文论基于“天人合一”基础上的整体思维方式,从来是把人看作是一个知情意、意识与无意识互相渗透交融所构成的生命整体的,从不认为创作只是认识活动或只是情感活动,只是意识活动或只是无意识活动。因而文学作品也被看作是作家整个人格的投影,所以,从整体上说,“人品”与“文品”总是一致的。

上述分析立足于西方传统文论的科学精神和分析方法,又吸取和融合了我国古代文论的人文内涵和整体思维的特点,把知识论与价值论(对于文学来说,还可以具体为人生论或生存论)、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对文学理性内涵的深入揭示和感性现象的生动把握有机地结合起来的一种尝试。若能获得成功,我们就可以为我们的文学理论向“理性具体”层面推进,开阔了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这样,即使在我们的理论中没有出现古代文论的一些概念和术语,但是,它的精神和精髓已经被融化其中了。

注释:

①黑格尔《美学》第一卷第一章第三节。

②刘勰《文心雕龙》:《神思》《物色》。

③王夫之《姜斋诗话》(上)。

④王夫之《古诗选评》卷四。

⑤黑格尔《美学·全书序论》。

⑥柯尔律治《论诗或艺术》。

⑦亚里斯多德《论灵魂》,Ⅰ,5。

⑧辛普里丘《物理学》,147,7;331,12。

⑨卡西尔《人论》第一章。

⑩《孟子·尽心(上)》。

(11)《庄子·德充符》。

(12)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

(13)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第三个沉思》。

(14)尼采《强力意志》第8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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