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俊明
(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 重庆 401420)
【摘要】目的:探究针对不同病程高频特发性耳鸣采用药物治疗的临床效果和方法的选择,并对耳鸣患者做长期的医疗效果访问。方法:采取前瞻性随机对比的探究方法,将本院收治的216例患有耳鸣的患者依据患病时间的长短分为三组,即急性期组、慢性期组和亚急性期组,对三组的耳鸣患者均随机的采取三种药物医治方法中的一种进行医治,即血栓通+地塞米松+红花黄色素,红花黄色素+血栓通,血栓通。整个医治过程21天。医治过程中分别于三个时间点对三组患者的治愈情况以及临床治疗信息进行初步的研究。结果:医治结束以后,三组患者的总有效率分别为:急性期为70.0%(49/70),亚急性期为54.2%(39/72),慢性期为56.8%(42/74)。数据经检验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讨论:针对不同病程高频特发性耳鸣患者,采用药物治疗的医治作用各有不同,采用药物治疗效果不明显,可以代为辅助治疗。
【关键词】耳鸣;随机对比方法;药物医治;临床效果
【中图分类号】R764.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8)14-0148-01
前言
耳鸣是日常生活中一种极为常见的临床病症,主要分为客观性耳鸣和主观性耳鸣,而特发性耳鸣是指临床上原因未知的一类耳鸣病症。本篇文章主要针对处于不同病程的高频特发性耳鸣患者对其进行前瞻性随机对比探究,分析和研究药物治疗药物治疗的临床效果和方法的选择,并对耳鸣患者做长期的医疗效果访问。
1.一般临床资料
收集2014年2月至2017年3月在我院耳鼻咽喉科门诊就诊的耳鸣患者为本次探究的主要对象,收集的所有患者皆诊断标准皆已被确诊。
所选患者共有216例,左耳129耳,右耳87耳其中男患者114例,女患者102例,年龄为10岁至80岁;不同的患病时间:急性期的患者70例,慢性期的患者74例,亚急性期的患者72例;其中伴有高血压患者132例;伴有糖尿病的患者78例。本次对三组患者的探究,其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组间、组内具有对比性。
2.治疗及研究方法
2.1 检查仪器
采用听尼特耳鸣综合诊断治疗仪来进行纯音测听、耳鸣主调声匹配等检查项目,仪器根据国家标准校准,整个过程均在隔声室内进行耳鸣匹配(符合国家标准GB/T-16403,1996),周围噪声小于20分贝。探究中的检测工作皆由具有专业水平的、资深的(有一年以上临床检测经验)听力学医师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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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治疗方法
药物治疗的基本药品包括:注射用的血栓通(冻干)、地塞米松、注射用的红花黄色素这三种药品。整个治疗疗程为21天,策划出三种医治方法,第一步进行静脉滴注:250毫升的0.9%生理盐水和450毫克的血栓通,保持一天一次,直到康复;第二步实行联合用药的方法:在第一步上,静脉滴注250毫升的0.9%生理盐水250ml和150毫克的红花黄色素,同样一天一次,直到康复;第三步,采用激素治疗:在第二步上,将100毫升的0.9%生理盐水与10毫克的地塞米松相配合进行滴注,一日一次,连续进行五天后,如果耳鸣现象已经不存在,就添加5毫克的地塞米松再医治两天,如果耳鸣现象仍在则再医治十天。随机的选出其中一个方法进行医治,在医治的后第十天、三十天和半年这三个阶段评价药物治疗的效果。最后选取电话联系或者对患者复查等方式对耳鸣患者进行康复访问。
3.统计学方法
我院在进行数据分析时,所应用分析的软件是SPSS 22.0来进行数据处理。用x-±s表示计量资料,采用χ2检验来进行计数资料的比较,通过t检验对研究中的数据进行检验,总有效率包括康复、有效得和显效的患者,P<0.05我们认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4.结果
在进行药物医治以后,分析康复情况并对患者进行后期访问,结果显示如下:216例患者中病情得到康复的患者具有16例(7.4%)、显效的有34例(15.7%)、有效的为80例(37.0%)、总有效病例为130例(60.1%)、而无效病例为86例(39.9%);三组的康复概率率:急性期的康复概率为20.0%(14/70),处于亚急性期的康复概率为2.8%(2/72),慢性期的康复概率为0%(0/74);三组耳鸣患者的总有效概率具体为:急性期为70.0%(49/70),亚急性期为54.2%(39/72),慢性期为56.8%(42/74)。结果显示急性期患者的康复概率明显的高于亚急性期组患者和慢性期组患者,P<0.0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且总有效概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由此可知,处于不同病程的高频特发性耳鸣患者,采用药物治疗的医治作用各有不同,而处于急性期的耳鸣患者是值得我们鼓励使用药物治疗的。
5.讨论
耳鸣是当前耳鼻咽喉科门诊中患病率较高的疾病,目前对造成该病的因素和发病机制仍然了解的不多,也缺少高效的的检查方法和治疗手段,所以导致耳鸣治疗的总体效果一般。而针对不同患病时间的高频特发性耳鸣患者,采用药物治疗结束以后,三组患者的总有效率分别为:急性期为70.0%(49/70),亚急性期为54.2%(39/72),慢性期为56.8%(42/74)。数据经检验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因此,对于处于急性期的耳鸣患者,我们应当鼓励使用药物治疗,当选含有激素的联合用药方法,而处于慢性期和亚急性期等患病时间较长的患者,可以代为辅助治疗,采用药物来治疗耳鸣是值得我们医学者广为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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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毛俊明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8年5月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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