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丁胺醇治疗支气管哮喘与哮喘性支气管炎的临床治疗效果对比分析论文_董骏

董骏

(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 云南 曲靖 655000)

【摘要】 目的:对支气管哮喘、哮喘性支气管炎患者均予以沙丁胺醇治疗,且对其治疗的效果进行观察与比较。方法:选取我院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所收治的68例患者作为研究的对象,其中34例支气管哮喘作为甲组,34例哮喘性支气管炎作为乙组,对两组患者均予以常规治疗,且予以沙丁胺醇,然后对其临床治疗效果加以观察与比较。结果:甲组患者的总有效率(91.2%)与乙组(88.2%)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之上,对支气管哮喘、哮喘性支气管炎患者予以沙丁胺醇治疗,均能够获得较好的治疗效果,值得在临床上推广。

【关键词】 支气管哮喘;哮喘性支气管炎;沙丁胺醇

【中图分类号】R4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5)33-0196-02

支气管哮喘、哮喘性支气管炎都是临床上十分普遍的疾病,若患有这两种病,可能出现气促、喘息、胸闷、咳嗽等症状,这将对患者的生存质量带来极大的影响,因此,必须予以有效的措施进行治疗。对于这两种疾病的治疗,临床上可采用诸多药物,而沙丁胺醇就是其中之一,为观察该药物在支气管哮喘、哮喘性支气管炎中的治疗效果,笔者对我院所收治的68例支气管哮喘、哮喘性支气管炎患者予以沙丁胺醇治疗,获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情况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选取我院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所收治的68例患者作为研究的对象,其中有34例为支气管哮喘,34例为哮喘性支气管炎,按疾病类型不同分成两组,即甲组与乙组。甲组34例,男性患者19例,女性患者15例;年龄最大为64岁,最小为21岁,平均年龄为(43.4±2.1)岁。乙组34例,男性患者20例,女性患者14例;年龄最大为60例,最小为24岁,平均年龄为(44.2±2.3)岁。在临床基础性资料的对比上,两组患者无统计学意义(P>0.05),存在可比性。

1.2方法

甲组:入院之后,对支气管炎患者予以临床常规治疗,即激素、阿奇霉素以及多索茶碱,在此前提之下,对患者再予以沙丁胺醇,即第一次予以1.2mg的沙丁胺醇加入2ml生理盐水,雾化吸入,一次10min,4次/d,持续治疗3~6天。

乙组:入院之后,对哮喘性支气管炎患者予以临床常规治疗,比如氧疗、甲强龙以及氨茶碱等,在此前提下,对患者再予以沙丁胺醇,即第一次予以1.2mg的沙丁胺醇加入2ml生理盐水,雾化吸入,一次10min,4次/d,持续治疗3~6天。

1.3疗效判定[1]

通过治疗,病患的临床症状(喘息、气促、胸闷等)均完全消退,经肺功能检查显示正常,哮鸣音消失,为显效;通过治疗,病患的临床症状(喘息、气促、胸闷等)有所好转退,经肺功能检查显示趋于正常,哮鸣音有所好转,为有效;通过治疗,病患的临床症状(喘息、气促、胸闷等)并未改善,甚至有恶化的趋势,为无效。总有效率等于显效率+有效率。

1.4统计学分析

本次研究所得全部数据,均采取统计学软件SPSS18.0加以分析与处理。其中采用(x-±s)代表计量资料,且用t检验;用百分比表示计数资料,用χ2检验。如果P<0.05,那么则表示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

2.结果

经治疗后,两组患者的临床症状均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具体情况如下表1所示,由表可知:甲组患者的总有效率为91.2%,乙组患者的总有效率为88.2%,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近些年来,伴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习惯、生活环境的改变,支气管哮喘、哮喘性支气管炎的发病率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其中,所谓的支气管哮喘是因诸多细胞、细胞组参与的,以气道可逆性受限为特点的一种慢性炎症性疾病,其临床主要症状表现为咳嗽、气促、反复发作性喘息等,通常是在清晨或夜间发生[2]。而哮喘性支气管炎属于慢性气道炎症,其诱发因素主要是嗜酸性粒细胞、肥大细胞等,患有此病后,同样可能出现气促、胸闷、反复发作性喘息等症状,同时还伴有多变的呼吸流速受限[3]。以上两种疾病都可自行缓解,但有的也需药物治疗。而临床上治疗上述两种疾病的药物有许多,其疗效也各不相同。

在本研究中,笔者就对沙丁胺醇药物的应用效果进行观察;沙丁胺醇,这是一种选择性β2受体激动剂,将该药物与支气管平滑肌上的β2受体相结合,继而促使交感神经兴奋,缓解平滑肌痉挛,且达到扩张支气管的效果[4];此外,该药物还能强化其纤毛运动,有助于粘液的清除,减少血管通透性,且能缓解粘膜的充血与水肿症状。在临床上采取沙丁胺醇对疾病进行治疗,采取气动雾化吸入的给药途径,能促使药物微粒快速分散到整个气道中,扩大药物的作用面,且药物能快速起效,且药效能维持一定的时间,即4~5小时[5]。因此,采取雾化吸入沙丁胺醇治疗哮喘性支气管、支气管哮喘疾病,可获得较好的效果。

在本次研究中,对支气管哮喘、哮喘性支气管炎患者均在常规基础之上,予以沙丁胺醇治疗,获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其中甲组患者的总有效率为91.2%,乙组患者的总有效率为88.2%。由此可见,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之上,对支气管哮喘、哮喘性支气管炎患者予以沙丁胺醇治疗,均能够获得较好的治疗效果,值得在临床上推广。

【参考文献】

[1] 刘尚,何胜,蔡传英等.沙丁胺醇联合布地奈德氧气雾化吸入治疗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32例的疗效观察[J].广西医学,2012,34(7):949-950.

[2] 郝新芳.观察沙丁胺醇联合布地奈德雾化吸入治疗急性支气管哮喘的临床疗效[J].临床医学,2011,31(11):48-49.

[3] 王名龙.沙丁胺醇联合布地奈德雾化吸入疗法治疗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临床观察[J].实用临床医药杂志,2012,16(21):110-112.

[4]吴彩文.哮喘性支气管炎吸入沙丁胺醇前后的潮气呼吸肺功能变化[J].中外健康文摘,2012,09(8):152-153.

[5]林斌.布地奈德早期干预毛细支气管炎预防哮喘的临床观察[J].中国现代医生,2011,49(18):105-106.

论文作者:董骏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5年11月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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