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学专业核心课程的构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图书馆学论文,核心论文,课程论文,专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什么是图书馆学专业的核心课程?如何构建?是海峡两岸图书情报(资讯)学专业教育学术交流的议题之一,也是图书馆学、情报(资讯)学专业教育应该解决的关键问题。笔者认为,图书馆学专业的核心课程是开展专业教育课程宏观结构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必须设置的、最低数量的主干课。它们承担专业教育的主要任务,集中体现专业教育的特点,是有别于非图书馆学专业的界面。它与学科的联系最为紧密,对学科的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它具有专业色彩明显、专业知识含量大、密集度高的特点。它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预示着接受图书馆学专业专门训练的主要领域,反映了合格的图书馆工作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专业知识。具体而言,图书馆学专业核心课程应包括“图书馆学概论”、“文献标引与编目”、“文献检索”、“图书馆自动化系统”等课程。这几门课程构成了图书馆学(本科)专业教育核心课程的总体结构。
1 构建图书馆学专业核心课程的基本依据
依据一,专业特点。图书馆学专业有别于其他专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在于学科形成、发展的过程与规律上;其二,在于对信息资源的科学管理上,特别是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整理、开发、利用的具体环节上;其三,在于与现代化手段的密切程度上。这种专业特性的内涵反映到传授专业知识的内容,无疑地应包括图书馆学的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图书馆工作的主要业务技能、计算机技术在图书馆工作中的应用等领域。
依据二,培养目标。我们知道,图书馆学专业高等教育的基本特点之一是在教学过程中反映其专业性教育,这意味着在教学工作中直接或间接地都朝向一定的专业目标,也就是具有图书馆工作的职业倾向。具体地说,就是图书馆学教育要根据培养目标来组织教学工作。这一特点在教学计划中表现得最为明显:教学计划在课程总体结构上都应直接或间接地朝向专业的培养目标,按照培养专业人才的标准,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使图书馆学专业的学生能顺利地从学校的学生生活过渡到社会的独立工作,即从学习过渡到就业。因此,专业性、职业倾向性制约着图书馆学教育。从总体上讲,图书馆学专业的本科教育所培养的人才,大致都应是具有从事图书馆业务工作的能力;具有开展图书馆学的教学与科学研究能力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专门人才。培养目标显示了图书馆学教育的专业性和职业倾向性,其专业教育的教学计划所设置的课程不仅包含有直接反映专业性的课程,也包含了间接性的课程,而核心课程则是直接地、集中地反映了教学计划中的专业特性和职业倾向性的课程。
依据三,学科发展。当我们理清图书馆学教育的发展脉络时,不难看出,图书馆学专业从图书馆教育起步,经过了图书馆学、情报(资讯)学并列、整合的教育阶段,而今步入了信息资源管理专业的构建。这一发展过程反映了图书情报(资讯)学教育在适应社会发展、适应科学技术发展、适应人才市场需求的发展形势所作出的变革,这种变革是顺应了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它显示了学科的自我组织能力,也反映了图书馆学作为一门学科所具有的旺盛的生命力。虽然,在变革中,课程的总体结构、内涵结构都发生了变化,但学科的特性没有淡化,而是以新的形态在课程体系中反映出来。新课程体系往往以核心课程为主线来展开,因此,核心课程也应与学科发展同步,其构建应顺应图书馆学专业的教学改革。从这一角度来看,上述几门核心课程对于现阶段信息资源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仍然是适应的,只作适当的调整:图书馆学原理课调为信息资源管理导论;图书馆学技术基础课调为信息资源加工与管理、信息资源检索;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则可拓展其内容,溶入多媒体、网络技术等。
依据四,实践考察。采用统计分析方法考察海峡两岸图书馆学(本科)专业教育的教学计划,作为构建核心课程的依据之一。这次统计是以大陆1992,1993年度召开的第一、第二届图书馆学专业系主任联席会议所提交的教学计划为基础;台湾则以辅仁大学图书资讯学系卢荷生教授撰写的“四十年来台湾的图书馆学教育”的资料为依据。需要说明的是,大陆第三届系主任联席会议所提交的教学计划大部分已纳入“信息管理”专业的新体系,为与台湾图书馆学专业教育课程体系相对应,大陆方面只选用第一、二届系主任联席会议,笔者所收集到的教学计划。下面分别对大陆与台湾图书馆学(本科)专业教育教学计划的专业必修课进行统计分析:
表一、表二是依据大陆20所高校图书馆学专业、台湾4所大学图书馆学专业的教学计划,分别对各系的专业必修科目进行统计,它反映了各系所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的名称、各门课程有多少系开设等。需要说明的是,专业必修课是指各系教学计划中列为专业必修学分的课程,有的学校已将“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等课程列入公共必修课,因而未加以反映;大陆有的图书馆学(本科)专业教育分文、理科招生,其教学计划也有所不同。此次统计只选取文科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的实习、社会实践、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均未列入。各系对相同课程取名有所不同,为取得划一,在课程内涵基本接近的前提下,统计时进行技术处理,如“图书馆学导论”、“图书馆学基础”、“图书馆学原理”列入“图书馆学概论”,“中国书史”、“中国图书馆史”列入“中国图书与图书馆史”,“中西文工具书”列入“社科文献检索”,“藏书建设”、“文献情报收集”列入“文献资源建设”,“读者工作”、“读者研究与服务”、“情报用户服务”列入“读者服务”、“现代图书馆管理”列入“图书馆管理”,“信息管理自动化”、“文献情报自动化基础”、“文献管理自动化”、“图书馆自动化”列入“图书馆自动化系统”,“现代目录学”列入“目录学”,“连续出版物”列入“期刊工作”,“图书馆现代技术”列入“现代情报技术”,各种计算机语言列入“程序设计语言”等。文献分类与主题标引、藏书建设与读者服务等课程,个别系分别作为五门课开设,这次均按两门课统计。
表一的统计数据表明,大陆20所高校的图书馆学专业共开设83种专业必修课,其中20个教学点开设“文献编目”、“文献分类”、“科技文献检索”;13所学校开设“图书馆学概论”,若将“图书馆学情报学原理”、“文献信息学基础”、“信息管理学导论”等相近课程合并计算,则有19个教学点开设该课程。“目录学”、“社科文献检索”(19);“文献资源建设”(18);“主题法”(14);“读者服务”(13);“图书馆自动化系统”、“图书馆管理”(12);“中国图书与图书馆史”、“情报学概论”(11)。可以看出,各教学点对上述这几门课程作为专业必修课的认可程度是比较高的,换句话说,各系认为这几门是开展图书馆学(本科)专业教育所必须开设的课程。它们是培养图书馆学专业人才的主要专业课程。
表二对台湾图书馆学(本科)专业教育教学计划中的专业必修课进行统计,4所学校共开设13种专业必修课,其中,4所学校均开设的课程有“图书馆学导论”、“资讯科学导论”、“图书分类编目”、“图书馆自动化”、“图书馆管理”、“非书资料”、“参考资料(中、西文)”等;“图书资料采访”、“目录学”有3所学校开设;“学校图书馆”、“图书选择与采访”只有1所学校开设。
若将表一和表二进行对比,可以看出海峡两岸图书馆学(本科)专业教育的专业必修课程中,一致性比较高的课程有:“图书馆学概论”、“文献分类”、“文献编目”、“文献检索”(社科、科技文献检索,中西文参考资料)、“目录学”、“文献资源建设”(图书资料采访、图书选择与采访)等。可以说,这些课程开设的集中程度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图书馆学科专业基础课的范围。
此外,台湾的“图书馆与资讯教育之改进研究报告”的结论也可以说明这一问题。该报告是对在台湾的图书馆及资讯单位工作的图书馆学专业毕业生进行问卷调查、座谈、文献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的。有关图书馆学核心课程的调查,在230份有效问卷中,60%以上赞同列为核心课程的科目有:“图书馆自动化”(92.1%)、“参考服务”(86.8%)、“图书馆管理”(73.2%)、“分类编目”(70.5%)、“资讯科学导论”(61.1%)、“资料征集”(60%),而“非书资料”占48.4%。“电子计算机概论”占42.6%,调查数据反映了图书馆员对该课程的意向。
2 正确处理构建图书馆学专业核心课程的几个关系
我们知道,课程体系的构建除了专业性、培养目标之外,还与其他因素有关,诸如各专业方向的侧重点、教师的研究方向、师资队伍的结构等。因此,构建图书馆学专业核心课程的结构体系还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第一,核心课程与非核心课程的关系
在课程总体结构中,不同层次的课程在教学计划的整体结构中都占有一定的地位,并具有一定的意义和价值。因而,不能离开教学计划的整体,孤立地评价某些课程的重要程度、意义大小、价值高低,也不能认为核心课程在教学计划的整体结构中,居于较高层次,而轻视其他非核心课程。核心课程并不等于“高价值”的课程,我们首先要从认识上明确这一点。一般说来,核心课程在课程总体结构中列入专业必修课的范畴,核心课程确定的标准有别于其他课程,虽然它们是专业必修课的主干课,也是形成学科知识基础、支撑专业教育的主体结构,但是核心课程并不能取代其他课程。同时,我们实施的是宽基础的教育,其他课程也是围绕着专业培养目标而设置的。非核心课程甚至其他教学活动,如实习、社会调查、科研训练等也具有直接或间接的专业目的性。实现培养目标是需要各类型课程、各种教学活动组成一个优化的系统来实现的。而且,当代科学发展的基本特征是学科的高度分化与高度综合相结合,在分化的基础下向综合发展。培养符合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专门人才,应使他们拥有比较广博宽厚的知识,并具有解决实际问题、获取知识、组织管理、创造性思维以及语言文字表达的能力,不能对专业目的性或职业倾向性理解得过于狭窄。因此,在处理核心课程与非核心课程的关系上,要站在优化课程的总体结构的高度,要从培养目标的总体实施上来把握。
第二,稳定与改革的关系
这里所说的稳定,是指图书馆学专业核心课程的宏观结构应保持相对稳定。这就意味着在图书馆学专业核心课程总体结构达成共识之后,各图书馆学专业教学点的教学计划的核心课程应基本一致,并保持一定时期内的稳定性。但是,也应看到学科在不断发展,教学改革在日趋深化,必然会影响到课程体系的结构,影响到核心课程的结构。特别是近几年来,大陆的图书情报(资讯)学专业已向信息管理领域发展,其课程体系正在重新构建,专业核心课程的确认,更应处理好稳定与改革的关系。这就是说,应以发展的观点来构建核心课程。我们知道,图书馆学专业在初创时期,是以图书馆学系的名称为“外核”,以图书馆管理为“内核”来开展专业教育的;而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在计算机技术的带动下,在图书馆学与情报(资讯)学整合的过程中,图书馆学专业教育进入了发展阶段,这一时期是以图书馆学、情报(资讯)学系的名称为“外核”,并以图书馆学与情报(资讯)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内核”构建其课程体系的。90年代以来,大陆的图书馆学、情报(资讯)学专业教育在“大信息”观念的形成过程中,进入了新的层次,这一时期是以信息管理、信息资源管理系等名称为“外核”,以文献信息资源、电子信息资源的管理为“内核”重新构筑图书馆学专业的课程体系,因而,其核心课程体系的构建也应符合这一发展趋势。也就是说,在构建图书馆学专业的核心课程时,可以在总体框架上达成统一,而其内涵应留有发展的空间。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才能体现图书馆学科是一个发展的有机整体。
第三,核心课程总体结构与内涵结构的关系
我们知道,课程体系结构大致包括总体结构和内涵结构。课程总体结构表现为教学计划中课程设置的门数、顺序、学时以及教学大纲;课程内涵结构是指课程的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总和,它体现了该门课程的特定内涵及其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和应完成的任务。优化课程体系,除了课程总体结构达到优化之外,还应考虑到课程内涵结构的优化,它也是课程体系优化的重要保证。上述核心课程的构想主要是就其宏观结构而言,尚未涉及内涵结构。课程的内涵结构包括横向结构和纵向结构。横向结构主要体现在课程内容的相关性,如课程内容的系统性、整体性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等;纵向结构主要体现在课程内容的有序组织性,如课程内容的层次性、连续性。显然,构建核心课程的总体框架只是课程建设的第一步,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应进入核心课程内涵结构的优化阶段。核心课程内涵结构优化是课程总体结构的升华,也是实现核心课程功能的重要保证。核心课程的总体结构与内涵结构是辩证统一,互为条件的,总体结构实现优化才能为内涵结构优化创造必要的外部条件,课程结构优化的重点是内涵结构的优化。因此,在图书馆学专业核心课程构建的过程中,要处理好课程的总体结构和内涵结构的关系,实现核心课程的全面优化。
3 实现图书馆学专业核心课程结构优化的方法与步骤
图书馆学专业核心课程的构建是一个学术性、科学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应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单纯依靠几所学校,甚至一二所学校的力量是难以做到的。在这一方面,大陆已见成效。自1992年以来,大陆曾召开过三次图书馆学专业系主任联席会议,集中讨论了主干课程的总体结构,并在此基础上由国家教委组织编写图书馆学(本科)专业主要课程指导性教学大纲,这一举措推动了大陆图书馆学(本科)专业教育课程建设的优化。现在海峡两岸图书情报(资讯)学界又共同讨论核心课程的构建,从理论上进行探讨,这是很有必要,也是很好的开端。因此,建议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筹措图书情报(资讯)学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基金,以保证经费的支持。采取科学研究的方式,用立项的方法,进行项目研究,最后对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并加于推行。研究项目可以包括图书情报(资讯)学专业核心课程的总体结构和内涵结构两大组成部分。课程内涵结构可按总体结构的各组成单元,分别对其内涵结构进行研究。也就是说,各门核心课程作为子课题分别立项研究。每个项目不可能由一所学校的几位教师完成,需要各校合作,因而应有一个指导委员会来组织力量,分工协作。通过这一途径,使图书情报(资讯)学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更快地实现优化,为规范课程、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适应21世纪的人才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