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北欧国家对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参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北欧论文,欧洲论文,进程论文,国家论文,一体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北欧国家这里主要指瑞典、丹麦、芬兰和挪威四国。北欧国家的特点是人口少,经济发达,综合国力低于欧洲大国,就其实力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而言属于小国,政治上成为冷战时期东西方关系的缓冲地带。在整个冷战时期,北欧国家的合作与发展主要受到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东西方关系的影响,北欧国家需要在大国冲突中保持平衡;二是西欧一体化的影响。
冷战后德国的统一,东西方两大阵营尖锐对峙局面的消失,更大范围的或者说是全球范围的合作与发展提上欧洲国家的重要日程。这为北欧国家的合作与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使他们战后第一次有可能不畏任何有损安全利益的危险,以北欧方式参与欧洲的合作与发展过程,参与欧洲一体化框架的建设。概括地说,北欧国家参与欧洲一体化进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北欧区域合作及对“东西方势力”的平衡政策
一般说来,北欧国家的合作,早于欧共体6个创始国的合作。 与欧共体相比,60年代北欧国家的合作关系更加成熟。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联系紧密的劳务市场,劳动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在北欧国家间自由流动。
2.加强立法与社会政策等领域的协调合作,特别是具有很大影响力的立法合作。范围相当广泛,涉及销售领域中合同、支付、债务、贸易代理、商业流通、专利和法案交流等,形成了共同的北欧规则。几乎所有北欧国家均建立了共同认同的交通法规。
3.订立过境、通邮、电讯和文化协议,并在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中注意采取协调行动。
尽管如此,当时北欧国家的合作与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主要原因是北欧国家的区域合作受到其安全和外交政策的严重制约。北欧国家出于对自身安全利益的考虑,采取了不同的安全和对外政策。丹麦、挪威成为北约组织的成员,瑞典维持了不结盟的中立政策,芬兰推行“积极的和平中立”政策。可以说,冷战时期北欧的区域合作是大国利益和北欧民族利益相互影响的产物。
当时,北欧国家要证明自己在日益增长的东西方紧张关系中,不会形成任何偏于一方的共同安全政策,他们必须谨慎处理危险的“北欧平衡”。如果他们采取共同的中立政策会受到西方大国的反对,但如果全面倒向北欧也是前苏联所不能接受的。从某种意义看,只有在不存在安全框架冲突的条件下,才能维持和发展北欧国家的合作。
50至80年代中期,北欧国家的区域合作中既没有超国家主义,也没有政府间合作主义。出于维持北欧的信任方式需要,对外,北欧国家必须证明他们在安全政策的合作方面是不受限制的。在北欧国家中不仅排除了任何削弱国家主权的超国家化制度,同时也排除了任何涉及东西方关系问题的政府间紧密合作的对外政策。北欧模式对东西方都是可以接受的。是一种典型的跨议会主义和跨国家主义的综合。创建于1953年的北欧理事会,由北欧各国的议会代表组成,是个议事机构。北欧各国政府代表只能参加会议,但没有投票权。北欧理事会无权向各国政府负责。其主要职能是就北欧各国共同关心的发展目标和战略问题进行研讨,而后各国政府依具体情况,在独立自主的原则基础上付诸行动。这在事实上促进了北欧国家立法和决策一体化的进程。北欧理事会通过自身的议事过程,建立北欧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更紧密的联系,甚至扩展到政府之间行政机构管理方面的联系。
在北欧理事会框架外,北欧国家非正式外长会议每年召开两次。成为没有超越国际贸易合作模式下的,非常有效的协调机构。可以说,北欧国家是大国政治经济轨道上的小集团。他们在不自由的情况下,建立起他们所希望的区域一体化水平。在大国的压力下,北欧区域一体化仅保持较低水准,以避免与大国冲突的危险。北欧的一体化是在相互妥协、强调国家主权和自治的条件下进行的。
欧共体的发展与北欧区域合作不同,他们的发展动机是巩固西欧以对抗前苏联的威胁。试图在美苏大国利益的抗衡中建立和发展以西欧联合为基础的欧洲一极。上述事实说明北欧国家的区域合作必须沿着不同于欧共体国家的道路发展,同时也决定了北欧国家参与欧洲一体化进程的自身特点。
二、欧共体的发展及对北欧国家的影响
欧共体的发展对北欧国家的区域化战略产生了重大影响。从1951年的煤钢共同体到1967年的欧洲经济共同体,欧共体对欧洲一体化的进程提出了重大挑战。为此北欧国家参与了60年代由英国领导的欧洲自由贸易区。像北欧合作模式一样,欧洲自由贸易区不含有外交和安全政策,不是一个超国家组织。即使这样,北欧国家也不愿意因参加欧洲贸易区而牵扯进英法之间的冲突。
英法冲突曾成为对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重要检验。英国试图通过北欧和通过建立地缘政治环境内无任何超国家制度的西欧经济与政治联盟,以遏制前苏联。法国则寻求恢复它的大国地位并试图建立与德国保持长期和平的伙伴关系,建立更紧密的经济政治联盟,戴高乐反对英国自由贸易的方式,他认为这种形式对法德是不够的,他也担心英国人在损害法国利益的条件下占据统治地位,所以否决了英国加入欧共体的申请。法国使北约框架内欧共体国家接受了法国的意见,成功地发展了与德国的特殊关系。法德两国在共同的缓和战略及与前苏联、东欧国家合作与缓和方面达成了一致。
英法在西欧一体化方面的冲突增加了北欧国家在这个领域内决策的困难。 作为北约成员国的丹麦和挪威,通过欧洲自由贸易区与英国保持紧密联系的同时,又表现出不偏向任何一方的态度。芬兰和瑞典认为欧共体的政治一体化与他们传统的中立目标是相悖的。
在某种意义上,60年代后北欧国家的欧共体政策是不确定的。面对西欧一体化的发展,边际化的欧洲自由贸易区已不能维持共同的北欧基础。60年代末在东西方关系趋于缓和的情况下,丹麦曾提出建立北欧经济联盟的主张。正当这项计划准备通过谈判签约的时候,欧洲形势因两个重要的事件发生急剧变化。一是1968年8月的捷克斯洛伐克危机, 导致欧洲东西方关系再度紧张。二是1969年12月的海牙首脑会议,该会议强调了地区形势的紧张和继续深化欧共体的政治合作,并决定建立欧洲政治合作组织。 因此建立北欧经济联盟的计划没有达到预想的目的。 1973年丹麦正式加入欧共体,成为欧共体的成员国。与此同时,签订了欧洲自由贸易区国家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从而导致欧洲自由贸易区中非欧共体国家成为欧共体的卫星国。通过双边条约,非欧共体成员国的北欧国家逐渐增强了对欧共体的依赖性。从此,北欧国家的欧洲政策和合作同欧共体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1984年4月9日,欧共体和欧洲自由贸易区国家的联合宣言宣布了建立欧洲经济区的决定,从而进一步把欧洲自由贸易区国家一体化政策和欧共体的一体化进程联结起来,加快了共同规则和平等竞争条件的形成。1992年欧洲经济区协议加快了欧洲自由贸易区国家向欧共体一体化目标和战略接近的步伐。
三、北欧国家参与欧洲一体化的历史性跨越
因前苏联的解体和两德的统一,90年代的欧洲一体化已不完全从属于冷战时期的政治集团。新的合作和一体化结构取代了旧的结构。欧洲一体化过程集中在内部调整和向全欧发展方向。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欧共体更名为欧盟,阿姆斯特丹条约进一步修正了欧盟条约的有关内容。欧盟东扩进入日程。欧元启动后在经贸关系上初步实现了欧盟建立大欧洲的愿望。
冷战结束后的十年,欧洲一体化获得了长足的进步。在此背景下,北欧国家对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参与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首先,北欧诸国加快了入盟的步伐。丹麦经过1992年6月和1993年5月二次全民公决接受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成为欧盟的成员国。瑞典从1989 年后在国内开展入盟讨论,1991年正式提出申请,1994年3月完成入盟谈判并于1995年1月成为欧盟成员国。芬兰1992 年加入欧共体,1995年起成为欧盟正式成员。挪威国内关于加入欧共体和欧盟的讨论从1962年始持续了30多年,于1993年成为欧盟联系国。此后,1997年10月丹麦、瑞典、芬兰三国外长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阿姆斯特丹条约》上签字。1999年1月欧元启动,芬兰成为首批欧元区成员国。
在积极参与欧盟发展的同时,北欧国家进一步扩大了内部合作领域,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经济、立法、社会和文化领域的政策协调、法规制定、相互开放和交流,并注意从北欧区域发展的整体利益出发,在欧洲和国际事务中协调与欧盟的关系。此外,北欧国家还发展了与波罗的海国家的区域合作,尤其是与爱沙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三国的合作。1992年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了有丹麦、爱沙尼亚、芬兰、德国、立陶宛、拉脱维亚、挪威、波兰、俄国、瑞典10国外长和欧洲委员会代表参加的波罗的海国家外长会议,创建了波罗的海国家理事会,发表了《哥本哈根宣言》。显然,北欧国家对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参与已发展到以进一步推进欧盟为主线,以北欧合作为基础,以扩大波罗的海区域合作为支柱的新阶段。
可以预见,随着北约东扩和欧盟东扩步伐的加快,随着统一欧洲货币的实行,北欧国家与欧盟的关系必将得到加强。但随着美、英、德、法、俄五大国力量对比的变化和北欧国家内部民族主义情绪的增长,北欧还将以审慎的态度参与欧洲一体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