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减税降费效应分析及完善途径研究论文_王晓东,尹树琴

建筑行业减税降费效应分析及完善途径研究论文_王晓东,尹树琴

摘要:2019年3月5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了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对减税降费做出了细致的安排,2019年计划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降低企业成本”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处于重要地位,降成本的核心便是减税降费,减税降费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即为企业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环境,又能激发企业活动,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企业发展了不仅能促进经济增长,更能促进就业,惠及民生。本文以建筑行业为例,分析建筑行业减税降费效应分析及完善途径。

关键词:建筑行业;减税降费;效应分析;完善途径

引言

李克强总理在5月10日主持召开企业减税降费专题座谈会上提出不仅要确保明显降低制造业税负,而且要高度关注带动就业较多的建筑业等行业税负情况、确保有所降低,做到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要求。“减税降费”给建筑企业究竟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建筑企业如何才能充分享受到“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本文[“笔者”改成“本文”]拟结合建筑企业实际,针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1减税降费政策给企业带来的良好成效

1.1减税的成效

据统计,2014和2015两年的时间里,通过减税等相关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均超过了1000亿元,2016年仅通过“营改增”便实现了降低企业税负5700亿元,2017年我国落实并完善全面推进营改增政策,出台了简并增值税税率等措施,全年共减税9186亿元,2018年全年为企业和个人减税降费约1.3万亿元,2019年上半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1709亿元,其中减税10387亿元。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营改增实施以来,超过98%的试点纳税人实现了税负下降或持平,总体减税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纳税人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

减税,看似在一段时期会影响的财政收入增长,但其意义不仅在于为企业减负,而是通过减税,构建起一个企业负担合理、不影响中国经济竞争力并有利于创新和民生的税制结构。较高的税率将抑制经济增长,使税基减小,税收收入下降;反之,减税可以刺激经济增长,扩大税基,税收收入增加。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为企业减免税负可能会暂时减少财政收入,但却可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是“放水养鱼”,长久来看是在涵养税源。

1.2降费的成效

自2013年以来,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国家不断出台了相关的降费政策。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14年度与2018年度《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与《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整理发现:2014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共25项;全国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87项,涉及29个部门。经过四年多的调整,截止至2018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共计调整减少4项,共21项;全国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计调整减少56项,共31大项,涉及17个部门。从2018年起,中央定价收费项目由13项减少至5项,减少了62%,地方定价收费项目平均每省由25项减少至13项,减少了48%。与减税比降费的空间也是不小的,不少收费及费率、政府性基金等都具备一定的减免和降低空间,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即利于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又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2建筑行业减税降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异地增值税、所得税预缴政策不太合理,并且减免审批难度太大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建筑企业在外地施工时,需预缴增值税2%和企业所得税0.2%。大型建筑企业本身就有大量的增值税留抵税款,再预缴税款不太合理。另外,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第十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跨省提供建筑服务,在机构所在地汇总申报纳税时,应交税额小于已预交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交所得税。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此条例中的差额较大具体的金额是多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同时需要国家税务总局来审批,难度太大,企业需要怎样去申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没有实际操作方法,造成了执行难的局面。

2.2退税金额较大,需要提前做好计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出台了增值税退税的政策规定,以3月底为基数,对连续6个月有增量留抵税额并且增量留抵税额大于50万元的,可以申请退税。大型建筑行业由于材料成本较多,有大量的留抵退税。[此处删除了:例如,据中铁某公司自己测算,10月份的退税金额将近6000万元。]如何能将政策落实到位,需要提前做好筹划。

3全面落实建筑行业税负下降的意见建议

3.1国家层面应完善相关政策,释放更多“减税降费”的空间

一是完善税制结构。国家应逐步提高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直接税比重,进一步减并增值税税率,为“减税降费”释放更多空间。二是国家应进一步完善建筑企业增值税税率下调机制,使建筑企业增值税销项税率降幅与实际抵扣进项税率降幅大致相当。三是由于建筑企业的特殊性,如人工费及占比较大的黄沙、石子等地材的部分购进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根据2019年第39号公告的规定,建议将建筑企业也纳入到“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的范围内,助力建筑企业实现公平税负。四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54号)明确要求税务机关要开展深入调研,对多发性、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基于此,[删除“笔者”]建议税务机关应选取部分中央建筑企业及其下属企业适时开展减税调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应对政策。五是由于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分布广,特别是大型建筑企业集团,工程项目遍布全国大部分省、市、县,子企业也特别多,为能保证“减税降费”落到实处,各级政府机关应加强“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规定的宣传、指导,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提前测算,加强沟通,确保退税政策落实到位

建筑企业需要大量的流转资金,同时又有很多的留抵税款,今年实施的退税政策对企业来说是很大的利好,既减轻了企业资金的压力,又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要确保这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一是税务机关要提前预判,认真进行测算,对需用退税的金额有比较准确的数字;二是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为企业退税创造良好的条件。

3.3业主层面应秉持诚实守信,确保“减税降费”让利于建筑企业

由于建筑企业处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中游,行业竞争激烈,整体议价能力较弱,且普遍采用成本加成定价,增值税税率下调后,工程项目的业主应诚实守信,确保“减税降费”让利于企业:一是建筑企业与业主沟通合同价格时,应尽量保持含税价格不变。这是因为建筑企业其成本构成中部分项目不能抵扣,或适用未调整税率,且不能保证涉及调整税率的供应商全部可以调价,进而会造成项目成本上升、利润下降。二是业主应客观公正对待建筑企业索赔项目,按相关索赔项目成本费用实际支出时段的适用税率核定含税总价,建筑企业与业主结算开具发票的时点应按纳税义务时间进行划分。凡纳税义务时间在税率下调之前的,应在税率下调前与业主按原税率及时开具发票;税率下调之后达到纳税义务时间的,则按新税率开具发票,以确保建筑企业真正享受到“减税降费”的红利。

结语

我国自减税降费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呈现出许多问题。减税降费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信心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激发主体市场活动,为我国改革发展注入新动力。企业也应当合理利用减税降费政策,抓住新的发展机遇,从而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Z].国发〔2016〕48号.

[2]张敬伟.减税降费要授人以鱼更要授人以渔[EB/OL].每经网,2017-04-25.

论文作者:王晓东,尹树琴

论文发表刊物:《科学与技术》2019年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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