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武与国民党政府金元券币制改革_王云五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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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66.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583-0214(2008)03-0066-09

王云五(1888~1979年),广东香山县人,著名社会贤达。1948年6月1日至11月10日任国民党政府财政部长,主持金圆券改革。学术界对这场改革虽有一定研究①,但未专门探讨他与改革的关系。虽然有人在谈到金圆券时不能不提到他,但评价悬殊。有人认为他的尽力“除了蒋经国可相比外,别无二人”②。有人把国民党政府在大陆统治崩溃的责任归在他的身上,指责他如果不发行金圆券,则“今天我们的国民政府仍然在南京,退一万步讲,国军仍有能力至少坚守长江以南的半壁江山”③。因此,研究他与这场改革的关系,不仅能弄清他在这场改革中的地位到底如何,而且能进一步认识改革的实质。

一 力主币制改革,上台出任财长

由于蒋介石的财政部长之职例由姻亲宋子文、孔祥熙或亲信俞鸿钧担任,王云五的出任令人意外。有人认为是蒋“饥不择食”[1](p204),“临时请王云五出任”[2]的;有人认为是蒋“只知以学人或社会贤达当政,企图一新国人耳目,而不详究其专长而任意安置”[3](p50)的。其实,国民党政府不得不进行币制改革的经济局势和王云五本人的条件及抱负,决定了他是最佳人选。

1948年,通货膨胀已经达到法币贬值连本身纸张价值都不如的地步,广东一家造纸厂竟然买进800箱票面100~2 000元法币当作造纸原料[4](p505)。这使蒋介石认为“势非另发行一种新币以代之不可”[5](p122),他决定“选择适当时机,以整理币制”[6](P47)。但是,由谁来主持改革,改革能否解决经济崩溃的问题及如何进行,仍属疑问。虽然时任财长的俞鸿钧、驻联合国代表蒋廷黻、中央银行总裁张嘉、台湾省财政厅长严家淦和寻求美援的贝祖诒等人都令人关注,但是俞鸿钧“坚辞财长”[7],蒋廷黻表示“不干”[2],张嘉、严家淦和贝祖诒也都“谦辞”。众人推辞之因,除了意识到蒋介石已有安排外,要么认为时机不成熟,要么反对根本改革币制,张嘉就明确宣称“法币虽然贬值,但至少还为人民所熟悉、接受,而新币则办不到”。

王云五则力主发行新币取代日益贬值的法币,认为“改变货币本位是可以恢复经济稳定的”[8](p57)。他在金圆券改革案公布时从两方面强调:其一,只有废除法币,才能恢复人们的信心。他强调“由于通货膨胀渐达恶性最后期,原有法币之贬值愈演愈烈,物价随而愈涨愈速,于是人民对于原有法币之信心愈益薄弱,而对于新的交易媒介需求愈殷”。既然“人民之信心既失,与其强就原有法币恢复其信用,事倍而功半,何如根本改革”。其二,只有改革币制,才能增加收入,不能坐等时机。他认为,由于国家收入之实值“不能随物价飞涨而大增”,赤字“因此而益巨,且有加速恶化之征象”,如果“坐待收支完全平衡,然后改革币制,则币值愈落,物价愈高,收入愈减,支出愈增,将来纵拟改革,而不可得”[9](p515,517)。

当然,王云五仅是主张币制改革,还不足以坐上财长之位。他还拥有各种各样的条件:其一,尽管他因未任过财长而被批评无理财经验,但不能说他不懂财政。他在张群内阁任副院长时注意预算问题,并“挺身主持预算委员会”,《中央日报》称赞他“善于筹算”[10]。其二,他虽然是社会贤达,但是支持蒋介石“戡乱”,蒋用他可以“扩大政府基础”。后来,中国共产党因他的政治主张和主持币制改革,在49名战犯名单中把他名列第15。其三,他与各方关系不错。他得到美国的欣赏,司徒雷登称赞他“很称职”。他与张群、王世杰等政学系骨干人物交往密切,他的出任“一定会加强政学系的地位”[11](p702)。其四,蒋介石强调财长一席“须由与金融界无关系者来担任”。虽然前述人选也符合其中一些条件,但是兼而有之的只有王云五,行政院长翁文灏就称实在找不到比他更合适的人选[12](p612~613)。

因此,蒋介石首先要俞鸿钧担任中央银行总裁,空出财长职位,然后“一再敦促”[13]王云五接任财长。蒋还调整了财政部与中央银行的职责,规定“财政方面,应以财政部为中心,中央银行帮同处理”[14](P99)。这一调整,表明主持币制改革的重担放在了王的身上。《中央日报》社论就指出:“中央银行总裁虽不是行政院的阁僚,但其人选之变动却有重大的意义。在张公权氏(即张嘉)主持中央银行的时候,中央银行往往以业务机关的地位自行决定金融经济政策,而其政策并没有原则可循,财政部‘守府而已’。现在俞鸿钧氏继长中央银行,政策的决定权乃重归于行政院,使其在金融经济方面能举责任内阁之实。”[10]

王云五也决心大干一番,幻想通过币制改革解决国民党政府的财政难题。他宣称本“无意出任财政部长”[13],但是“唯一的诱惑使我勉允担任此席,就是对于改革币制之憧憬”[15](p495)。他还强调推辞不掉时“便不免又想到我这一年来对于改革币制的主张,而由于素不自量的与不畏难的癖性,更妄想假使我在掌握财政之时,能够达成此举,则纵然牺牲一己与变更决心,亦所不惜”[12](p614)。正是怀着这种抱负,他走马上任。

二 尽心竭力,金圆券改革方案三易其稿

王云五上任后无日不在思考改革方案。他追述说:“首先我就财政部中的主管人员,分别查询,并令检呈所有关于改革币制的旧案和意见;其次我便利用前此不甚重视,而实际上拥有不少对于币制有研究的人员和资料。我的方法,是尽量听取他们的意见,而一点没有表示我的意见。偶然有出题目征取意见的必要时,我也只将征取意见之一点,托辞属人研究,却没有透露全盘的关系。此外我还从财部秘书处资料室所剪贴保存历年来国内关于改革币制的资料,合计起来,连部内外关于改革币制的意见文件,不下七八十种。我一一都把它们阅读和归纳起来”,“详加考虑后,亲自草拟一道改革币制平抑物价平衡国内及国际收支的联合方案”[15](p495)。显然,他力图证明金圆券方案是他“本人独创,并无人授意”[16](p19)。

7月8日,王云五将方案呈报蒋介石核夺。方案共32条,主要为:第一,实行金本位制,发行中华金圆。第二,十足准备发行,准备金3亿美元,全部现货。发行额为9亿金圆,1亿元辅币。第三,3个月内收兑全部法币、东北流通券和台币。金圆对法币为1比120万。第四,严格控制外币。限期将金银外币收归国有和登记国人手中外币,出口商和华侨按规定兑换率交出所得全部外汇和侨汇。金圆1元兑换3美元,银元1元。第五,实行价格管制,按照抗战前标准调整税率,提高国营和公用交通事业价格。第六,对行庄实行管制。针对大户豪门的金银外币未有不存入行庄保管箱和行庄兼营金钞买卖副业的情况,在新币发行前封存行庄及其出租之保管箱;规定国家银行除以收入存款放贷外不能增加贷款,存放款利率一律按照战前标准。第七,竭力截流。裁并机构与冗员,核实士兵员额;禁止公私员工按生活指数调整薪水;鼓励输出,限制输入,达到国际收支平衡。

按王云五所说,他制定这一方案的指导思想是:“欲使币值稳定,莫如使无准备,无限制与不公开的发行,变为有准备,有限制及公开的发行。”“同时辅以平衡国际收支的必要措施并极力增加生产,节约消耗。”[12](p613)但是,该方案的实质是废除丧失人心的法币,改发金圆,并以之收兑金银外汇。如果与俞鸿钧研究小组拟定方案相比,此点更清楚:俞案认为在内战继续进行的情况下不宜改革币制,金圆只能作为买卖外汇及缴纳税收之用,不在市面流通。因此,王案得到蒋的支持,俞案“没有像财政部所拟的那样规定收兑人民的黄金白银及外汇”而被否决[17](p879)。

但是,蒋介石认为王云五方案还有“缺陷”,要求他与俞鸿钧、严家淦、中央银行副总裁刘攻芸、财政部次长徐柏园共同修改。王云五采纳他们的“若干修正意见”[18](p26),于7月28日提出修改案,主要为:第一,新币名称改为金圆,以之作为本位币,由中央银行发行。第二,每金圆法定含金量虽然定为纯金0.22217公分,但这只是名义上的价值,并不制造金圆本位币,代之流通的是金圆券,券面分为1圆、5圆、10圆、50圆、100圆五种。第三,金圆券十足准备,限额发行,设发行保管委员会,筹发银镍铜各种辅币。第四,1金圆等于美金2角5分,折合法币200万元,对金银外币与法币收兑分别限于9月底、12月底完毕,逾期私人不得持有金银外币,否则一律没收。第五,国人及团体存放于国外的外汇资产,须在12月底前向中央银行及其委托机构申报登记,并以原币种移存于中央银行及其委托机构。移存之后如需使用,须经财政部核准;或者凭输入证支付输入货款,或者购买美金公债,违者没收外汇资产并处以徒刑。第六,上列第六点改为,对于奉行国策之贷款,由主管机关妥定办法严格执行,利率按市场利率予以抑低;封存各大都市行庄之保管箱取消。第七点基本不变。

对比来看,原方案发行的是金圆本位币,而非金圆券,发行额也仅为9亿元。修改案则代之以金圆券,这是一种换了名称的纸币;强调金圆的含金量,仅仅作为收兑黄金的标准。这是最大的修改,蒋介石表示满意,在7月29日莫干山会议上决定推行,认为王云五方案“设法挽救财政,收集金银、外币,管制物价,都是必要的措施”[14](p100)。蒋本定8月1日推行,但由于还需争取美国支持,决定推迟至8月15日。

在美国拒绝支持后,蒋介石又推迟至8月19日推行金圆券方案。8月18日15时,非国民党员的王云五破例列席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会议,说明币改方案。22时,行政院会议通过。接着,蒋以总统名义发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公布《金圆券发行办法》、《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处理办法》、《中华民国人民存放国外外汇资产登记管理办法》及《整理财政及加强管制经济办法》4项办法。由于局势已变化,“条文当然又经过一些修改”[19](p371),与7月28日方案相比,主要点为:其一,发行限额明确定为20亿金圆。其二,金圆券发行虽然仍“采十足准备制”,准备金也从3亿美元增加到5亿,但是准备金中黄金、白银及外汇只占40%,60%为有价证券及指定之国有事业资产。其三,金圆券1元对法币改为300万元,对东北流通券为30万元,台币准继续流通。金圆券与美元的兑换从3比1改为4换1,与黄金的兑换为200金圆比1两,与银元的比率改为2金圆换1元,与白银为3金圆兑1两。其四,民营事业工资不得超过8月上半月之工资率,物价一律按照8月19日的价格冻结。这几点之中心是尽可能搜括民间通货,尽可能压缩民间金融活动,物价不准涨,工资不准升高。

金圆券方案就是王云五这样三易其稿而成的。尽管方案本身所存在的一系列技术上的缺陷值得探究,但最大问题是金圆本位、20亿元限额及8月19日的时机到底依何而定。这几点的解决,有助于揭示这次币制改革的全貌,并进一步弄清王云五与金圆券改革的关系。

王云五并非一开始就提出金圆本位,而是考虑“发行银币以为稳定通货的过渡步骤”[11](p754),即恢复银本位。他上台后一两天,有人就称“将采银币无疑。以银币为主,法币为辅,每枚银元,以纯银四钱为标准,四枚银元合美金一元百分之七十。至于每枚银元合法币若干,将俟改革之前夕,予以决定”[20]。他之所以有此打算,是因中美双方曾商定“由美国贷白银五亿盎司与中国,铸造新币”,“一元的新银币每个重库平四钱二分,辅以五元、十元的纸币”[21](p4)。但美国不可能贷给白银,一是由于它“所有可供自由使用之白银,总数不过一亿六千万盎斯,其中并须保留一部分以供美国本国浇铸辅币之用”;二是由于局势已经根本恶化。因此,负责协商借款的贝祖诒6月12日在回答记者关于“是否向美财政部洽谈五亿元白银贷款之事宜”的提问时宣称“对此从无所闻”[22]。这样,王只能放弃银本位而“不能不仿照英国和第二次大战后许多改革币制的国家,采行金管理本位”[15(p499)。

方案拟订好后,王云五建议8月1日开始推行。他认为,由于“在6月,批发价上涨了3倍。在7月,零售价同样翻了3翻”,“如果不推行新货币,局势肯定会继续恶化”[23](p97)。但是由于争取美援的缘故,蒋介石决定推迟。这可做如下分析:美国政府在国会4月3日批准一笔援助款项后强调,若要使这笔援助有效,蒋就须进行“若干政治的和财政的改革”[24](p258),于7月3日签定的中美双边协定也规定“中国须采取可能的措施……改进财政币制”[25]。但协定签订后,美国却称它“目前并未建议稳定币制”[26]。蒋决定改革时,美国又认为须“在恶性膨胀达到某种程度之后,必须任它自由发展然后才能有效改革稳定币制”[11](p755),实际上反对金圆券方案。即使如此,国民党政府“仍在期望美国政府给予新贷款支持新货币”,因而等待美国所认为的恶性膨胀程度的到来。8月上旬,市场波动更剧烈,物价上涨更快,蒋认为“采取孤注一掷措施、最能达到心理上最佳效果的时期到来了”[23](p236),要求支持。但是美国仍然反对,称“与其发行新通货而依然不得人民之信任支持,不如听任法币在此一时期中继续贬值为佳”[27],司徒雷登强调不能提供专款[28](p2)。蒋失望了,一方面在8月16日对司徒雷登的谈话中批评美国政府轻视他反共的重要性[29](p393);一方面寄希望于同情他的由共和党控制的美国国会。由于国会要到1949年1月才复会,蒋把1948年8月到此时期视为过渡阶段,而把金圆券改革作为“通过此过渡阶段的一块跳板”[30](p921),证明他“现在所能做的,就是推行新币制。如果美国政府不采取新帮助,币制改革不可避免要失败”[31](p6)。

可见,对美援的争取决定了推行金圆券方案的时机。不过,推迟至8月19日,并非因8月15日蒋介石“适在牯岭,而且改革币制方案须经国民党政治会议通过”’[12](p647),而是与王云五的“远大抱负”有关,因为8月19日这天对于金圆券发行限额来说具有深刻的含义。

王云五宣称:“此次决定发行金圆券之办法,以黄金白银外汇合二亿美元及可靠之资产值三亿美元,两共五亿美元。按与美元四对一之比值,发行金圆券二十亿元。”他还强调此限额“与战前之发行额十四五亿相较,战前法币对美元为三比一,今后金圆券对美元为四比一,故实际发行限额殆与战前相等”[32]。金圆券发行最高额所以定为20亿元,系以战前法币发行额为标准,并根据5亿美元的准备金与金圆券的兑换率来决定。但是,20亿金圆合法币六千万亿元,“恰等于八月十九日止法币总数之十倍”,他企图解决两个问题:其一,收回当时流通的法币。他宣称“法币之发行最近虽急切增加,然以美元比值,只需五六千万元即可收回”[33](p11)。即是说,当时“法币的发行总额估计为六千万亿元,以二亿金圆券即可收回全部的法币”[34]。金圆券与美元、法币兑换率的确定,与此有关。其二,解决财政赤字。他宣称每年实际支出在冻结公教人员及官兵待遇与管制物价后,“当可减至九亿美元之等值”,即36亿金圆,收入达24.6亿金圆,“收支相抵,所短之数为十一亿四千万元”[9](p517~518)④。假定物价稳定于8月19日水准,“二亿外再增发十一亿四千万金圆券,既不超过发行最高限额,又足以使财政维持一年”;“假定物价未因管制而稳定,则冻结公务人员及官兵待遇后,其余岁出虽仍增加,唯有此十八亿金圆券增发余地,也即相等于五千四百万亿法币的增发余地”,也能维持一年半载[35](p7)。总之,20亿金圆限额“预留出十倍于现有通货量的发行额”[36](p11),确定在8月19日改革的意义深远。有人疑问王云五“究竟根据何种学理或经验”而制定金圆券方案[3](p46),于此可明白。

综上看出:其一,有人以金圆券“已早在美国印好运回,其上且未印有‘金圆券’字样”为据,断定“王氏并非最初参与决策之人”。从金圆券方案的拟订过程来看,难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按照俞鸿钧所称,1945年印制的金圆实作为收缴税收所用,并不在市面流通。蒋介石决定发行金圆券后,要求俞鸿钧赶快印制。俞以时间仓促为由,提出以此作为第一批发行的金圆券。王云五本来也打算发行银币,但由于美国不愿贷给白银,国民党政府又无足够储备,不得不弃此而取金圆本位。其二,如果王云五最初方案就是所谓“改革原案”,则不能说“此项改革原案,非王氏本意,而为勇于代人受过所致”[37](p42)。从他的“远大抱负”和金圆券发行限额与8月19日的确定的关系来看,也不能得此结论。但是,王云五最初方案是发行金圆而非金圆券,这是他和蒋介石的不同所在,不能说王云五是金圆券发行的“始作俑者”[38](p31),可以认为他“勇于代人受过”。

三 竭力筹措准备金,企图平衡收支

紧急处置令发布后,许多人都认为金圆券发行限额和物价均无法控制,不出三四个月就会被冲破。王云五则认为只要能做到“限定发行,十足准备”,又能做到“收支平衡”、“稳定物价”,金圆券之前途自然相当乐观。

金圆券的本质是以纸易通货,“所谓金圆券价值的稳定,就不一定取决于准备的有无或成色的多寡”[33](p10)。王云五也承认毫无准备金。但要维持金圆券一年半载,就须解决准备与发行的关系,“限定发行,十足准备”就成为要解决这一症结的灵丹妙药。他从两方面推行这一措施。

一方面,金圆券作为一种新币,人们还抱有幻想。为了尽可能维持这种幻想,王云五强调“金圆券之发行准备,必须早日确定,并公告全国,以昭大信”[18](27)。据该建议,国民党政府在方案发布时称金圆券的发行已“限定发行,十足准备”。《金圆券发行办法》规定金圆券发行准备监理委员会如发现准备金不足,或金银外汇之准备不及所占准备金之40%时,“应即通知中央银行停止发行,收回其超过发行准备之金圆券”。中央银行接到通知后“应即兑回其超额部分之金圆券或补足其发行准备,非经金圆券发行准备监理委员会检查认可后,不得续增发行”[39](p435)。这就是所谓“限定发行”。徐柏园称,2亿美元的现金准备和有价证券及国营事业资产3亿美元的保证准备两共5亿美元的准备金已经准备好[40]。这就是所谓“十足准备”。在改革过程中金监会10月2日、11日两度公告发行准备金已由它保管,并称9月30日止发行9.5亿多金圆,现金准备为九千五百多万美元,保证准备5.7亿多金圆;10月31日止发行15.9亿多金圆,现金准备1.6亿多美元,保证准备9.3亿多金圆。公告的目的,是强调“以上准备,核与法定十足准备制相符”[41]。

另一方面,“限定发行,十足准备”在王云五眼中并非空话,他想法筹措所谓5亿美元的准备金。除了行政院9月22日宣布将价值7164万美元之资产和其他资产移作准备金外,他9月28日又宣布“国家银行已经交出约一亿美圆,私营银行约四千万美圆。到本月底,将有约值二亿五千万美圆金银和外币作为新金元的储备。这将达到新货币储备的百分之五十左右”[42](p428)。前者显属保证准备,由于它“并非全部均可适用”,有部分须出售后“以换取外汇或金银,加入准备;或以吸收新币回笼,而减少发行数额”[43](p600),他宣布自是日起开始出售中纺公司、招商局、台湾糖业公司与纸业公司、天津纸浆公司五单位价值5.64亿金圆之资产股票。尽管他鼓吹这几家公司均为政府管理下设备最佳、营业最盛、前途最有希望之生产或建设事业,但截至10月中旬仅售出金圆券400万金圆[43](p602)。后者是否属于现金准备,是否有,不很清楚。即使有,也没有这么多,张嘉就称10月份时用于对付通货膨胀的“只剩有黄金二百万盎司,白银二千五百万盎司,价值七千六百万美元”[8](p59)。

在此情况下,王云五把眼光转向收兑所得之金银外币。他提出“预结外汇维持币信办法”,以向人民兑得之金银外币大部分按原定兑换率兑换给人民,“可收回金圆券数亿元,以免金圆券发行膨胀”[16](p20)。行政院也计划以一部分扩充金圆券发行准备金。尽管他竭力要求,但是如果“出售黄金与美元以换取金圆券”,“大批现金准备很快就会丧失”[43](p592)。因此,蒋介石予以否决,行政院新闻发言人董显光据其旨意声称,“此次兑得之金、银、外币,固可用作加强金圆券之准备,然在必要时,尽可拨充其他用途”[44]。

在上述努力过程中,王云五愈益认为要维持金圆券的发行,就“须得到美国的援助”[42](p426)。恰值9月下旬国际货币基金及国际复兴建设银行理事会第三届年会于美国召开,轮值由中国财长作主席,他“甚盼能出席此次会议”[45],蒋介石、翁文灏也认为他“不得不一行”[12](p686)。

王云五9月22日飞往华盛顿后展开一系列争取美援行动。9月27日,他宣称“远东复兴需美继续援助”,批评“美注重欧洲实忽视全局”。9月28、29日,他同美国经济合作总署署长霍夫曼和财长史奈德商讨贷款问题。10月4、5两日,他接连发表谈话,除了要求“今后二三年内每年需要5亿美元之军事供应品”外,就是强调美国须予以新的经济援助。其一,他否认“外传金圆券发行额已超过二十亿元之说”,宣称至9月底仅发行了9.5亿金圆,“其中三分之二且为收兑外币付出者”。据此,他宣称国民党政府对改革“有极大信心”[46]。言下之意,强调美国也要有信心。其二,他强调改革“即使获得最高限度之成功,亦仅使国民政府产生70%之预算”,每年不敷3亿美元,因此“外界之经济援助必须到来”。既然改革“为美国经济合作总署援华计划书下所规定自助措施之一种”[47],美国有责任帮助解决这一困难。但是,他的活动未能成功。霍夫曼等人宣称国民党政府最重要的不是要求新援,而是如何使用已批准的援助。在这种情况下,王云五不能再提经济援助,转而强调“目前军事援助重于经济援助”,要求美国“及时加强”军事援助[48]。10月10日,他黯然回国。

由上可知,虽然金圆券的本质是以纸易通货,王云五还是竭力筹措准备金,企图维持金圆券的发行,并非如有人所批评的他连起码的货币发行常识都不懂![38](p31)他前往美国,也非“只图此一时国际会议主席虚名”[3](p38)。不过,尽管他做了种种努力,但是收效甚微。

在竭力筹措准备金的过程中,王云五还设法平衡收支,解决赤字问题,认为“新币的支持力,不仅在发行准备金,而尤有赖于国库收支之平衡”[15](p526)。为此,他一方面努力增加税收。在所定24.6亿金圆的收入中,“关税全年收入为四亿八千万圆,货物税七亿元,直接税三亿六千万元,盐税三亿二千万元,其他各税连同国营事业赢余规费收入等共二亿圆,出售剩余物资敌伪产业等约四亿元”[9](p517~518)。这说明他并无新招,仍以税收为主要理财手段。他参照战前标准调整税率,决定直接税300元起征,逐级递增,20万元以上者征30%;盐税每担8元[49];货物税“一律以八月十九日各地之货物价格为标准,从价征收”[50]。但是,这些税收是1948年8月19日至次年8月18日全年的收入,如以半年计算,直接税为1.8亿金圆,合法币540万亿元,较1948年下半年预算法币44多万亿元约增11倍;关税为2.4亿金圆,合法币720万亿,较下半年预算100万多亿元约增6倍;货物税为3.5亿金圆,合法币一千多万亿元,较下半年预算120余亿法币增7倍多;盐税为1.7亿金圆,合法币480万亿元,较下半年预算法币8万多亿元增58倍多。税收大幅度增长,根本难以征收。王后来承认限额迅速突破原因之一即“应征之税收,其主要部分尚未开征”[15](p541)。

另一方面,他竭力节流。由于人员费是岁出大宗,“每月当在法币一百五十万亿左右,半年即为九百万亿,几达总预算的三倍”,因此他以裁撤冗员、废止按生活指数发薪作为主要节流措施。但是在当时战乱及“生产停顿、失业日众”的情况下,大量裁员“不免造成另一严重的社会问题”[51],所以他只能设法维持现状而不增加待遇[52]。随着物价飞涨,废止按生活指数发薪的措施也难以继续推行。收入不增,支出不减,他自然不可能实现“预算可望平衡”[53]。他自己在10月18日承认说,“由于征收赋税的迟缓,而公务人员及军队又增加了薪饷”,税收在过去两个月内仅1亿金圆,支出则达6亿金圆[54]。

在每年约为11.4亿金圆的赤字中,王云五除采取“发行金圆公债以补足”[55]等措施外,主要是计划运用美援来解决。所谓美援,指价值2.75亿美元的经济援助,自1948年4月起至1949年4月2日前使用或拨付完毕。本来,国民党政府提出小部分用于建设,大部分“用之于弥补目前预算上之一平衡”[56]。美国表同意[57],双边协定因此以8 700多万美元作为建设之用,1.73亿美元折合中国货币另立特种账户冻结。但是,王计划全部用于货币改革[23](p236),原因在于,如果将这笔经济援助全部用来弥补财政赤字,“恰好能够办到”——美援物资平均每月拨付为2 000万美元,1948年6月份“一美元的购买力平均设为三百万元法币”,则每月“可少发六十万亿元的新钞”[58]。因此,他强调“美援物资对预算之协助当不外回笼法币,稳定币值,使预算平衡”[59]。国民党政府采纳其主张,决定美援物资出售所得“专户存入银行,冻结作收缩通货之用”[60],不能“在建设的美名之下,东开支一笔,西挪用一分”[61]。

尽管美国同意“尽量使其冻结”,仅在须建设时“始可自特别账户中拨款贷助”[62],王云五也不能解决赤字。美援物资本来是按月平均拨付的,但自4月开始拨付,到10月18日他承认改革失败前仅交付九千七百余万美元[63],能冻结的不到四百万亿法币。这与11.4亿金圆即法币3 420万亿的赤字相比相差实在太大。因此,国民党政府悲伤地承认美援的运用未能达到“收缩通货,平衡预算”的目的[64]。

总之,为了维持金圆券的发行,王云五竭尽所能,采取各种办法,筹措准备金,平衡收支,解决赤字问题。但是,收获不大。这样,他的三大措施就剩下控制物价一项了。

四 物价控制的失败与王云五下台

王云五是按照8月19日之物价来计算支出的,如果物价上涨,就只有增加金圆券的发行,20亿金圆的限额很快就会被突破。因此,他必须抑制物价。而物价上涨,是货币发行数量、货币流通率、银钱业信用款项及其流通率共同作用的结果。要抑制物价,就须解决这些因素。

冻结物价,即“把全国物价冻结在同一天各地的原价上”,以减少货币发行量,减缓流通率。由于“当时物价波动剧烈,同一物品各地区之间的差价,以及同一地区各种物品相互之间的价格关系,在同一时间内都已经失去平衡”[19](p369),王云五深知“强其冻结,在短期内或不成问题,但持续过久,难免引起反抗”,因此“迭次主张合理调整,再行冻结”,并提出根据外汇汇率及税率的变化、战前价格标准、产区价格和销区价格的关系等原则,从10月1日起调整物价。但是“到了十月一日,政府因一部分坚信政治力量之无限效力,又有一部分鉴于济南之陷落,人心已大动摇,如于此时调整物价,转致物价益形波动”[15](p540~541),他不可能调整物价,只能不了了之。

与此同时,王云五设法通过如下措施解决银钱业信用款项及其流通率:其一,银行钱庄及交易所暂停营业,“取消不合格之行庄,使资力薄弱之行庄合并,使全国六千家行庄减为二千家”[28](p2)。其二,督促行庄增资,规定商业、实业、储蓄银行及信托公司,以及在上海、天津、广州三市之股份有限公司最低增资各定为100万金圆,并在两月内完成。其三,停止行庄高利贷放款,大量压低利率,左右行庄存款、放款。为此,规定商业银行及其他行、钱庄自9月1日起放款利率不得超过月息1角,自9月16日起不得超过5分,“存款无论已否满期,其利率一律不得超过放款利率”[65]。其四,国家银行完全国有,退出商股,使其专业化,发展国家银行之功能。为此,收回中国、交通、农业三银行商股。其五,所有行庄之金银外汇须于9月8日前移存中央银行,否则必“依法予以惩处”[9](p516)。

这些措施的中心是竭力控制金银外汇,防止行庄高利贷促使投机涨价,防止国家银行和其他行庄存款变成游资导致物价上涨。这些做法不利于银钱业的利益。杜月笙等人反对:第一,“行庄增资勿过高,限期两月尤办不到,沪行庄增为一百万金圆,恐多数均无法负担”;第二,“中交农三行商股勿收回”;第三,“行庄利息可逐渐抑抵,勿硬性规定”;第四,“证券交易所恢复”。[66]上海一些行庄筹集一千万美金移存中央银行,企图了事。王云五只同意各行庄增资减半[67],仍坚持上列其他措施。但是,依靠强权控制游资从而控制银钱业信用款项及其流通率的成效也不大。以移存为例,他在最后期限到来时派徐柏园到沪督促。虽然各行庄移存之金银外汇折合美金从一千万元增至一亿余元[68],但这在国民党政府截至9月底所得五亿余美元[69]中仅占1/5。而且,这笔移存以上海行庄为主。至于其他地方,比如广州,“迄九月三十日止,因穗银行二十九家中总行多非在穗,故仅有四家银行移存数目不多的港币、美钞及黄金。至钱庄及保险公司均报称无外汇”[70]。这是资金逃离的典型事例。

由此可见,王云五不可能控制物价。仅在从宣布改革至8月底十天左右的时间里,天津、广州之米价就分别上涨了28%、58%,布匹分别上涨88%、62%[54]。10月18日他承认币改失败后,物价更是飞涨,如“每石大米价格,竟从限价时的20元,骤然上涨到500元至1000元,即上涨了25倍至50倍”[71](p199~200)。在这面前,他仍然力主限价、议价。但是,行政院副院长张厉生宣称“议必无止境”[72],粮食部长关吉玉强调粮食部已无粮食可控制。在众人的反对下,经济管制委员会10月28日决定“粮食可自由买卖,工资可调整,百物都可合本定价”。11月1日,《改善经济管制补充办法》颁布,“一切都照旧放任了”[12](p697)。

物价控制失败,必然导致金圆券发行限额的突破。截至11月9日,金圆券已发行19亿余元,与限额接近。时值辽沈大战正酣,军政费增加极巨,俞鸿钧强调如不突破限额,“势将贻误戎机,影响大局”[43](p608)。蒋介石予以采纳。11月11日,颁布《修正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处理办法》和《修正金圆券发行办法》,主要内容及企图是:其一,原定金圆券发行最高额为20亿元,今改为发行总额另以命令定之。如此,金圆券可以滥发。同时,针对原定办法发行金圆券而无具体的金圆,人民对金圆券持怀疑态度,改为规定金圆以金银分别铸造,由中央银行发行,与金圆券同时流通,以提高人民对金圆券的信心,企图稳定币值,缓和物价上涨的情势。其二,根据黑市价格上涨五六倍之数,将金圆券法定含金量原定0.22217公分减为4.4434公毫。据此,每两黄金应从原定折合200金圆提高至700金圆。但是,不定为700金圆,而定为1000金圆,同时又规定兑换时须另有一年存款的1000金圆,事实上每两黄金折合2000金圆。这样,人民之前用1两黄金兑换200金圆,现在要想兑回这1两黄金,则需2000金圆。其三,虽然承认人民手中未兑换的金银、外币为合法,但除银币外禁止流通买卖。取消收兑限期,黄金每两兑换1000金圆,白银每两兑换15金圆,美金1元兑换20金圆。这是企图以提高兑换率为诱饵,继续收兑人民藏有但被禁止流通买卖的金银、外币。

同紧急处置方案相比,“修正”案承认黑市黄金价格,承认持有金银、外汇为合法,限期收兑变成无限期收兑,放弃限额与限价。王云五反对“修正”。他赴美前致函翁文灏强调9月30日收兑期限到后“万不宜延展”[15](p530)。但在他赴美期间,行政院“忽将金银收兑之日期延长”至10月31日。本来,“政府以控制金银为增加金圆券发行之手段,而所有金银外币黑市之猖獗,物资之逃匿匮乏与抢购现象,皆发生于政府宣告收兑延期之前后”[43](p613)。因此,他非常气愤,批评翁文灏听信俞鸿钧关于上海工商界要求延期收兑金钞之言而延期,声称“本人当时如在国内,或翁肯负责任,即不致有此失败”[16](p20)。但是,他回国后面对“恶化甚速”的局面也不得不承认“似非就财政紧急处分原案作重大转变不可”,提出自己作为主张金圆券改革最力之人在这“大势已去,力争无效”的情况下只能引咎辞职,由新财长主持推行“新政策”[15](p540、545、546)。“修正”案颁布前夕即11月10日,蒋介石批准他辞职,由徐堪继任。王的下台和“修正”案的颁布,标志着金圆券改革的彻底失败。此后,物价到年底“又上涨了30倍”[71](p200)。金圆券的发行也一泻千里,12月底达81亿金圆,1949年4月达5万亿金圆[73](p100),为原定限额2500多倍。

总结全文,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其一,从当时的客观情况以及王云五本身具有的各种条件和个人抱负来说,他是出任财长主持币制改革的最佳人选。其二,金圆券改革不仅掠夺普通百姓财产,而且也在企图豪门财产,这必然导致国民党政府与豪门、金融阶层关系的恶化,王云五一提出封存大户豪门在行庄的保管箱,就遭到坚决反对。从这个角度说,他又是蒋介石的牺牲品。其三,监察院指责行政当局未能妥善运用所收兑外钞金银,未能有效执行国营事业股券出售、行庄增资等措施,致使游资泛滥,物价飞涨,造成币制改革失败[43](p613)。但是,这并非他不努力,而是他无力推行,导致金圆券改革失败的根本之因是军事。在国民党军事迅速失败的情况下,他不可能平衡收支。何应钦9月24日在立法院会议上就指出1948年下半年的全部军事预算“已经在两个月零四天中为了供应长春而花光了”[74]。因此,不能把币制改革失败的根本原因归结在金圆券方案本身和他身上。

注释:

①苏智良、朱华:《民国史上最丑恶的一章——金圆券币制改革与“打虎运动”》,载《档案与历史》1986年第4期;朱雪芬:《南京政府倒台前夕的一场币制改革闹剧——评金圆券政策的出笼与失败》,载《宁波师范学院学报》(社科版)1990年第3期。

②巴图:《1948年:南京政府币制改革内情》,载《民国春秋》1999年第2期,第14页。

③赵世洵:《<王云老与金圆券案质疑〉之补充》,载《传记文学》1980年第35卷第6期,第46页。

④原书印刷有错,将十一亿四千万元错写为十八亿四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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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武与国民党政府金元券币制改革_王云五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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