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沿海民营企业融资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研究_民营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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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398(2005)04-0063-07

民营企业是福建省经济肌体中最具活力和生命的一个亮点,已成为支撑和推动福建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统计显示,2004年福建省每100个下岗职工再就业中,有65人是受益于民营经济发展创造的就业岗位;全省CDP中,民营经济已占半壁份额,与公有制经济并驾齐驱;民营经济已成为福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有的地方已占当地财政收入的2/3以上。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和为非公有经济发展扫清思想和政策上的障碍,本文利用福建省社科联2004年7月“福建省百家民营企业调查活动”专项调查资料,在走访了福州、泉州、厦门、漳州、莆田福建沿海五地市64家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并与相关人员进行座谈的基础上,借鉴国际惯例、运用投融资理论,透析福建民营企业融资障碍,提出构建福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 福建沿海地区民营企业融资现状调查

(一)种子期与创立期:内源性融资为主,外源性融资较少,关系型融资渠道凸显

福建沿海地区民营企业以家族企业模式为代表。调查显示,民营企业创办初期所需资金主要来源有48家民营企业以家族筹资为主,比例高达78.13%;银行贷款有15家占23.43%(表1)。

我们认为:种子期,即研究开发阶段,民营企业主要存在技术开发风险,此时对资金需求量较小,内源性融资即自有资金基本可以满足需求;在创立期,需大量资金用于购买生产设备,进行产品开发及销售,由于企业并无过去的信贷经营记录,且初创时期,企业规模小,经营不稳定,企业往往存在着资信等级低、抵押担保能力差,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外源性间接融资)的可能性非常小,而且,大部分民营企业的失败也在这一阶段。由于大多数民营企业投资于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这一阶段的投资风险最高但投资收益不一定大,因此,吸引风险投资等直接融资较难。从而在现实中表现为从金融机构、风险投资等渠道取得外源融资较困难[1],这种状况下企业经营主要依赖内源融资是情理中事,不足为奇。

调研中我们发现,福建民营企业创立期所需资金的主要来源还有民间高利贷、朋友间融资等渠道,分别有10家、15家,占所调研企业的15.62%、23.43%,这显示了福建民间地下金融、亲情熟人网融资渠道的重要性。很多民营企业主都承认有通过亲人、熟人关系进行民间私募、借贷的经历,即使是有正规银行贷款,朋友熟人推荐也是必不可少的,充分凸显了熟人关系融资在福建民营企业创立期阶段的重要性。

表1 福建沿海地区民营企业创办初期资金来源(多选)

附图

(二)成长期与成熟期:对内源性融资过度依赖、外源性融资结构不合理,关系型融资明显下降

一般情况下,随着民营企业的成长和规模的扩张,逐渐步入成长期与成熟期,单纯的内源性融资已远不能满足其需求,外源性融资的依赖程度就随之提高并逐渐成为主导的融资形式。然而调查结果是民营企业无论在创业初期,还是成长期、成熟期,企业均高度依赖内源性自有资金。从资金结构看,原始资本金,甚至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绝大多数也来源于企业内部自身利润积累。在成长期与成熟期阶段有44家占68.75%的企业资金来源仍然是自身利润积累,有42家占65.63%的企业选择外源性间接融资银行贷款;而在外源性直接融资中,通过发行股票与发行债券融资的企业占4.68%和1.56%;其他创新融资渠道如典当、租赁、保理、风险融资、票据、应收账款与品牌(无形资产)融资渠道较少(表2)。

我们认为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民营企业长期受到金融机构的忽视而导致民营企业家养成了不靠银行发展的习惯并形成某种惯性,且民营企业家的“所有权情节”,内心也不情愿通过发行股票或出售股份等直接融资渠道将企业的控制权转移;更为重要的另一方面是缺乏与民营企业具有天然亲和力的外源性融资环境。民营企业对内源性融资的过度偏好,主要原因是直接融资环境(创业风险投资、主板、二板与发行债券)不畅通,即民营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处于缺位状态,国内尚未开辟适合中小民营企业的多层次、多渠道的、针对不同风险程度的股票交易市场融资等资本市场体系,从而导致外源性融资结构的不合理。

关系性融资在成长期与成熟期阶段仍有一定作用:家族筹资与朋友间筹资分别有10家与8家,占15.63%和12.5%,与民营企业种子期与初创期相比分别下降了62.5%和10.93%,但远远高于股票与债券等直接融资份额总和(3.12%),进一步印证了福建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的狭窄(表2)。

(三)外源性直接融资渠道堵塞,间接贷款融资为企业主要选择,但存在一定的融资障碍

如前所述,民营企业外源性融资方式包括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两种方式。当前,福建省民营企业的规模普遍偏小、管理不够规范,这就决定了间接融资将是它们的主要外源融资方式。

表2 福建沿海地区民营企业成长期资金来源(多选)

附图

其一,由于A股上市直接融资对企业股本额、资产规模、效益、所属行业等的要求较高,民营企业通过A股上市融资的可能性较小,上市融资仅有3户,其中1家在香港证交所上市。因此,A股上市融资渠道对民营企业而言基本上是堵塞的;其二,现行的债券发行体制几乎将民营企业排除在外;其三,由于民营企业的科技含量普遍较低但风险较大,且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大多的劳动力密集型民营企业很难获得风险投资家的青睐。综上所述,现阶段福建省民营企业外源性直接融资渠道是不畅通的。

调查显示,约有82.54%的福建省民营企业认为当前民营企业融资很困难或有点困难,其中90%的被调查企业认为,缺乏公平的融资环境是导致福建省民营企业融资难的主要障碍。有34家占53.13%的企业主认为国家对民营企业扶持力度不足是融资难的最主要因素,其他的外界环境因素依次是:有26家占40.62%的企业主认为“社会信用环境不好”,有25家占39.06%的认为“银行对民营企业存在歧视”,有22家占34.38%的认为“担保机制不健全”等(表3)。

表3 福建沿海地区民营企业融资难外部因素(多选)

附图

表4 福建沿海地区民营企业银行贷款主要障碍(多选)

附图

在间接债务融资银行贷款障碍方面,在回答“您认为民营企业从银行贷款的主要障碍是什么”时,回答“缺乏担保机制”的有24家占37.5%,回答“社会信用环境不好”的有23家占35.94%,回答“银行对民营企业存在歧视”的有16家占25%等。

二 福建沿海地区民营企业融资障碍的几个认识误区分析

(一)认为民营企业融资方式符合西方资本结构理论规律

在MM定理基础上,Ross(1977)提出,在信息不对称(Information Asymmetry)条件下,投资者(委托人)只能通过经营者(代理人)输出的信息来间接地评价企业的市场价格。考虑非对称信息对企业融资成本的影响,Myers和Majluf(1984)在Ross模型的基础上建立了企业的“融资偏好次序”理论(pecking-order theory),即企业融资的顺序首先是内源性融资,其次是债务融资,最后是股权融资,Brennal和Kraus(1987)也用不同的方法得到与上述类似的结果[2]。令人信服的是,这一理论在西方现代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中得到了广泛证实。

调研中我们发现,福建省民营企业似乎也不例外地遵循着这一融资顺序,即先是自身利润积累,然后是债务贷款融资,最后才是股权融资。表面上西方现代资本结构理论与福建民营企业融资安排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吻合。

但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福建民营企业融资与资本结构理论存在着“偏差”。偏差主要表现为民营企业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比例太小而过分依赖于内源性融资,其实质,是民营企业融资能力和当前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双重选择的结果。受自身规模和信用等级等因素制约,民营企业难以进行外源性融资,是迫不得已的做法,不同于西方企业主动的资本运作选择。现行的融资体制主要是为了适应国有企业外源性融资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对民营企业而言,外源性融资尤其是外源性直接融资(发行股票与债券)很难通过这一融资体制来实现,因为融资链条的每一个环节对民营企业都具有排斥性。所以,民营企业实际上至今还不存在支持其外源性融资的正式机制。外源性直接融资的正规渠道基本上被堵塞,外源性间接融资(商业银行贷款)存在较大的障碍,这就意味着民营企业只能主要依靠内源性融资(企业利润积累)。但内源性融资要受民营经济自身发展状况的限制,依赖这种融资形式融通的资金非常有限。民营企业在种子期、初创期的投资产业结构一般都是劳动密集型的,内源性融资适应的就是这种产业结构,但是,随着民营企业的进一步成长、成熟则需要提升资本有机构成,应当构建与之对应的外源性融资机制。在这一方面,我们认为福建沿海地区民营企业金融生态环境问题可以概括为:直接融资空间极为有限;间接融资遇到较大的障碍;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金融产品单一;缺乏金融创新渠道与工具等。

(二)将民营企业融资难片面归因于银行体系缺陷,如银行惜贷行为等

理论界、实业界以及政府官员在遭遇民营企业融资困境、资源配置低、投融资紊乱时,总是习惯性的将解决思路限制在调整和规范银行体系内,实际上这是一个误区。从民营企业融资的角度看,一个经济体的金融体系主要有两部分组成,即为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服务的资本市场和间接融资服务的货币市场。银行系统的业务空间应该主要定位在为企业提供一年以下的短期融资和金融产品的货币市场;而一年以上的投融资或者资金配置需求,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应当由资本市场来提供[3]。我们认为福建民营企业融资难最主要的障碍是缺乏多层次直接融资的资本市场(前文已论述),是整个金融体系的供给缺失,而不能把矛盾仅仅局限在银行系统内。

我们不必过于苛求银行的“惜贷行为”,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四大银行)是企业化运作,追逐利润、规避风险无可厚非。我们也应当承认,目前,民营企业自身素质的低下使金融机构普遍面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即因为信息不对称,资金使用者可能利用其信息优势在事先谈判、合同签订或事后资金的使用过程中损害资金提供者的利益,使商业银行承担过多的风险,即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和道德风险(Moral Hazard)问题。如果我们一味的强求商业银行贷款给民营企业,特别是信用欠佳的民营中小企业,这无异于增加了一项政策性负担[4]。

(三)认为民营银行是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障碍的最有效途径

从现有的文献检索来看,相当一部分学者建议国家建立正规的民营银行和民营中小金融机构,视为化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途径,这实际上也是一个认识误区。

“民营银行论”者津津乐道的是:现有的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四大银行存在所有制和规模歧视,主要是为国有企业融资服务的,而民营银行是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有的学者依据Banerjee提出的长期互动(Long term interaction hypothesis)和共同监督假说(Peer monitoring hypothesis),认为民营银行的设立会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3]。我们认为过分的强调民营银行和民营中小金融机构的作用是有失偏颇的。一则从现有的银行格局来看,大银行尤其是国有银行的优势和主体地位是不容忽视的,近70%的信贷业务资源、遍布全国的网点机构、纵横交叉的业务是其他任何银行都无可比拟的。因此,重要的是完善民营企业的信息传递机制,化解信息不对称风险,让大银行学会“零售”业务,把具有活力、充满生机的民营中小企业发展成优质客户和新的利润增长点[5];二则民营银行特别是民营中小金融机构容易出现不规范交易,加大了金融风险,而民营中小金融机构抵抗风险能力又差;三则民营银行的经营目标也是利润最大化的,也是要防范信贷风险的,银行不是慈善机构,那些信用较差、经营不善的民营企业是不可能从民营银行获得贷款的。因此,我们不赞同由政府出面大规模的、一刀切式的在全国设立外生性的民营银行和民营中小金融机构,我们更反对民营银行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提法,事实上,切实可行的策略是国家应适当放松金融市场准入政策,激励内生于民营经济自发的民间金融组织的产生,并逐步引导其规范化经营,这一历程也许漫长,但对民间融资行为和民间融资组织,政府不能一味的打压或国有化,政府只是政策的制定者和维护者,应让市场来主导民间金融的发展。

(四)把深圳“中小企业板”视为民营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

福建晋江七匹狼有限公司成功登陆深圳“中小企业板”股市,但此类民营企业在福建的民营企业中仅仅占有非常小的份额,部分学者过分夸大和误解了“中小企业板”对民营企业直接融资的作用。我们知道,面向中小企业融资的资本市场方案“中小企业板”,实际上只能部分地解决高风险、高回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4]。而福建省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民营企业的主体部分仍然是资本相对稀缺、技术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多数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很难像高科技型企业那样成为高收益、高成长型的企业。因此,通过“中小企业板”资本市场来解决福建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方案,对于广大民营中小企业来说也只是杯水车薪。

三 构建福建沿海地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分阶段有针对性地制定民营企业融资解决方案

我们在调查和座谈中发现:不同类型、不同地区的民营企业融资状况是有区别的。融资问题在不同规模的企业,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性质,所以,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也应根据不同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提出不同的对策。对处在种子期、创业阶段的民营中小企业,主要依靠业主、家族融资和吸引民间投资、海外华侨投资等内源性融资为主。此时银行权衡风险,不可能成为主要的资金来源,对于高科技型民营企业,创业基金也许会介入;对于处在快速成长期的民营企业,传统的融资机构仍会持观望态度,民间融资、三板市场(场外交易)和创业投资基金,应当成为主要的融资来源;对于进入成熟阶段的民营企业,二板(中小企业板)市场和银行贷款是主要的融资方式,银行应当加大贷款力度,以利民营企业更好地发展;对于已经创出品牌并进入良性发展民营企业,可以选择主板资本市场以及发行债券融资等方式进行外源性直接融资,做强、做大福建省的民营企业。

(二)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创造多渠道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与项目融资

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需要建立由主板市场、二板市场、三板市场、民间私募市场、产权交易市场与创业(风险)投资公司等构成的多样化的直接融资的资本市场体系。多层次的证券市场上市条件由低到高正好满足了民营企业尤其是高科技民营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产权交易市场、创业(风险)投资公司和民间私募市场为处于种子阶段、创业阶段的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来源;三板市场入市条件最为宽松,适宜于快速成长期的企业上市,企业入市并经培育后不断发展壮大,进入成熟期,可转入二板市场上市;对于步入品牌经营的民营企业,可选择主板市场上市;反之,则逐级退出市场。产权交易、风险投资、民间私募与三个层次的证券市场同民营企业生命周期各阶段形成了有机联系[6],从而化解了民营企业融资难题。鉴于以上各个层次资本市场的容量呈递增趋势,而在成本与门槛方面呈递减趋势,因此,在构建与民营企业金融生态相适应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过程中,优先发展顺序应该为:产权交易市场与创业(风险)投资公司、民间私募市场、三板市场、二板市场和主板市场。此外,要大力发展民营企业其他直接融资渠道和方式,如债券融资、项目融资等。

(三)鼓励民营企业海外上市融资

福建沿海地区独特的优势是临近港、澳、台,海外有1000多万福建籍华侨,素有“侨乡”的美称,泉州、厦门等地区民营企业多有“港、澳、台、侨”资的背景。因此,福建民营企业吸引海外资本投资有着先天的地缘和人缘优势,是化解民营企业融资障碍的有效途径之一。

据统计,福建民营企业在深圳、上海两地无非就是“石狮新发”、“创新科技”、“天香实业”、“宏智科技”、“龙净环保”、“晋江凤竹”与“七匹狼公司”等几家公司上市,筹集的资金有限。而福建民营企业境外上市,既可以得到海外上市之利,又可享受境内发展之便。除了可以筹集到自由兑换货币之外,还得到了一个国际融资战略平台。福建民营企业在香港等海外资本市场上市后,随着企业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张,还可以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与资本理论进行国际债务融资,以达到最佳的企业资本结构安排。而且,香港等海外股市拥有健全的上市制度,也会促使福建民营企业在上市募得发展资金的同时,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速福建省民营企业国际化进程。

(四)创新商业银行经营理念,开拓全新融资渠道

福建各金融机构要按市场需求调整经营思路,明确市场定位,把福建省民营企业特别是优质的科技型、外向型民营企业作为业务增长的突破口和基本客户群,不断推出特色鲜明的个性化服务。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需求、不同发展阶段的民营企业推出不同特色的金融服务产品。可以借鉴上海、杭州、温州等地商业银行信贷创新的思路,适时推行保全仓库贷款、出口退税质押贷款、法人代表或主要股东无限责任担保贷款、动产质押担保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无形资产抵押贷款、保付代理业务、联保协议贷款、公司担保职工自然人贷款,承兑保付业务、整贷零偿、下岗职工创业贷款、透支或贷款承诺业务等13种创新贷款方式,有效加大对福建民营企业的信贷投入。此外,需不断创新融资渠道,如开拓金融租赁、典当融资、票据融资、信用品牌融资以及保险公司开拓“民营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融资[7]等。

(五)改善金融生态,健全民营企业融资担保、法律、中介与信用体系建设

从生态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缺乏与之适应的金融生态环境。民营企业无法向外界传递有效信息,金融交易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交易,它是以信用为基础的资金使用权与所有权的暂时分离或有条件的让渡,交易的建立基础是出资者(银行等投资机构)对筹资者(民营企业)的信用与偿还能力以及投资项目的盈利性等信息有足够的了解[8]。然而在现实的银企借贷交易中,作为“局外人”的银行与“内部人”的民营企业相比,银行往往处于信息劣势地位。信息不对称导致银行难以对民营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与盈利前景做出合理的判断,使得民营企业的信贷需求难以得到满足,而且信息非对称性也容易引发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之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的发生[9]。

化解信息不对称,实现银行与民营企业的帕雷托最优交易的方法就是要有意识的通过机制的合理设计来解决信息非对称性问题。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企业信息的市场信号显示机制与信用传递、甄别机制会有效解决逆向选择问题,银行等投资主体也可以通过制定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解决道德风险问题[10]。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历史较短,如何解决我国银行等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呢?我们认为,改善福建沿海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是根本出路。从短期来看,建立和发展由本区域民营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共同出资、主要为本区域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的民营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应该是一个改善福建沿海地区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切实可行的办法;从长期来看,首先必须尽快健全民营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以保证民营企业融资的规范化与法制化;其次,要大力发展金融市场中介组织,如法律事务所、会计事务所、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使中介机构以自己的专业技能为投资者提供真实的财务与信贷信息[5];此外必须构筑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完整的信用体系不仅包括法制保障系统,还应包括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经营者个人信用与企业资信信息)、信用激励与防范惩罚机制系统[11]。只有健全信息系统,才能大大降低民营企业信用违约风险,降低社会信息交易费用,从而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促进福建沿海地区民营企业良性发展。

收稿日期:200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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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沿海民营企业融资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研究_民营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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