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前后陈云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体制改革论文,社会主义经济论文,陈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56年9月20日,陈云在中共八大上,作了《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高潮以后的新问题》的发言,从建国以来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总结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方面的经验,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比较完整、系统的构思想。这是50年代中国共产党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道路和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探索体制改革的缘起
1.初步建立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暴露出弊端,陈云作为财经工作领导人,需要寻找解决办法。
1982年1月25日,陈云在同国家计委负责人座谈时说:1949年到1956年那一段时间,“我可以放开手脚干,所以许多观点讲得更充分一点。因为碰到了问题,才出了新的观点,不碰到问题出不了新观点。”[①]那么,八大前后经济体制方面存在一些什么问题呢?
经过1955年底1956年初的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到1956年3月底,除西藏等少数边远地区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它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高度集中统一。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工作,在中共中央书记处的分工中由陈云负责。他对这一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同时也较早地发现了经济体制中的一些弊端,这些弊端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为限制资本主义工商业而采取的一些措施带来的消极因素。
例如,国营商业对资本主义工业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的办法。在过渡时期,它有利于保证生产、稳定市场、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但由于限制了自由市场作用,缺乏竞争,结果影响了生产积极性,导致商品品种减少、质量下降。又例如,国营批发公司大部分实行自上而下的派货。派货是与统购包销办法相适应的。这一办法产生了两方面的弊端:由于实行派货,商业部门向工厂订货的品种规格减少了;国营批发公司发到各地的商品的品种和数量,也难免发生一些不合当地需要的情况,因而发生一些这里积压、那里脱销的现象。再例如,严格的市场管理办法。国营商业实行派货,只准零售单位在当地进货,不准跨地区、跨行业到产地直接进货;资本主义工商业的采购、销售活动被限制,如规定资本家收购不能高于牌价,销售不能低于牌价等等。这使资本主义商业成为无源之水,活动范围受到极大限制并日益萎缩,但另一方面农产品、农业副产品实际上成为由当地供销合作社或国营商业独家采购,而没有另外采购单位的竞争,因此,当供销合作社和国营商业对于某些农产品、农业副产品没有注意收购或者收价偏低的时候,这些农产品和农业副产品就会减产。
第二个方面,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由于形势发展太快,具体的组织指导工作不容易完全跟上,产生了一些暂时的、局部的错误。这些错误主要是:
(一)手工业在合作化的过程中,过多地实行了合并和统一计算盈亏,致使一部分产品发生了质量下降、品种减少的现象;一部分服务性的手工业对于居民和手工业者自己都发生了许多不便。资本主义工商业在改造高潮中,也发生了一些盲目合并的现象,产生了类似的问题。
(二)农业在合作化的过程中,对于应该由社员家庭经营的副业注意不够,再加上其他方面的影响,一部分农业副产品的生产有些下降。
还有一个弊端就是中央集中权力过多,影响地方因地制宜发展经济。关于这个问题,陈云早在1953年就有觉察。他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5次会议上作的报告中指出,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之间的问题是,对地方财政统得太多太死。陈云认为,中国这么大,地方情况那么复杂,不可能统得太死,也不应该统得太死,应把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划分一下。
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以后,陈云就将很大的注意力转向寻找解决这些弊端的办法。
2.苏共二十大后,中国共产党对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
路的探索,促进了陈云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思考
搞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说是个全新的课题,对这一问题的了解,除了从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中获得一些理论知识外,主要是通过学习苏联经验得来的。陈云在领导财经工作中,虚心学习苏联经验,但也发现苏联的一些方法并不适合中国具体情况,因此对苏联经验也不是全盘照搬的。
1956年2月苏共二十大揭开斯大林问题的盖子,这一方面给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带来极大的冲击,另一方面有利于破除对苏联经验的迷信,解放思想,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毛泽东于1956年4月25日在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讲了《论十大关系》。这个讲话号召大家对苏联经验要批判地学,提出了探索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任务。
在这种情况下,陈云开始考虑突破苏联模式的束缚,根据中国的具体实际来改革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克服弊端。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主要考虑在经济管理体制上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与企业经济权限,而陈云更多地关注工商关系,用今天的话来说,即是侧重于资源配置方式的变革。
探索的主要内容
改革就是要克服既有体制的弊端,使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适应这个目的。这些弊端可以概括为国家管得过多过死,当时有人反映,“资本主义生产处于无政府状态,大范围不合理,但小范围合理;我们现在是大范围合理,小范围不合理。”陈云说:“这句话,我觉得有点道理。”[②]因此,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既要实行计划经济,管好市场,反对投机倒把,又不要把市场搞死。”[③]1956年8月中旬他在全国新公私合营企业工资会议上讲话中又将这一特征概括为“大计划小自由”,并主张新体制总的原则是“要适应中国的实际情况。”在探索中,陈云提出了如下改革办法:
1.突破单一公有制模式,长期保留个体经营,作为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的补充。
陈云认为,从保护小商小贩的经营积极性、为人民生活提供方便的考虑出发,可以让一些小商店、手工业者、摊贩在改造完成以后长期单独经营。1956年1月25日,陈云在第六次最高国务会议上发言,提出“要长期保留这种单独经营的方式。把他们搞掉了,对人民对国家都是不利的。”[④]改造办法对他们应该很宽很宽,他们要求加入合作社,也只能是挂个牌子,报个名,登记一下就算了。合并错了的要分开来,退回去。在八大的发言中,陈云把保留个体经营的范围从商贩、小商业、手工业扩大,提出:工业、手工业、农业副产品和商业的很大一部分必须分散生产、分散经营,小商小贩在合作小组内的各自经营的办法,应该长期保存。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粮食、经济作物和一部分副业生产是必须由合作社集体经营的,但是许多副业生产,应该由社员分散经营。
2.突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模式,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中发挥市场作用。
苏联模式下的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产品经济,生产流通都是由国家计划统一管理的,企业生产由国家提供原材料,产品由国家收购,这实际就是统购包销。1953年,我国大规模经济建设开始后,国家对国营企业实行统购包销,并将统购包销范围扩大到非公有制经济。由此暴露出来的弊端直接影响人民生活。陈云最初只设想,在统购包销基础上,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入手解决这个问题。但是,这只是一个治标的办法,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不从统购包销这个原因出发,问题就难以得到根本的解决。苏共二十大以后经过对苏联模式的反思,陈云明确提出,统购包销等“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特殊的管理生产的方法,这只能是一种过渡的办法。”[⑤]他针对统购包销的弊端指出:“这些错误是商业工作上的致命伤,如果不改,就不像做生意的样子。”[⑥]既然对资改造已经基本完成,那就应该考虑采取新的更加完善的办法。
新办法怎么来?陈云主张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同时参考国外的先进经验。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情况下,陈云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市场搞投机牟取暴利、影响国民经济的稳定和人民生活的情况是十分警惕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这种担心没有了。而既然质量降低、品种减少等问题主要在1953年统购包销以后出现,那就应该考虑部分恢复此前的做法,即自由市场的办法。
1956年3月30日,陈云在全国工商业者家属和女工商业者代表会议上讲话,除了强调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外,还提出要对公私合营企业生产的有些商品,国家不再统购包销,有步骤有计划分批地实行选购,并提出要实行优质优价。这两个办法,已经包含了市场手段的内容。沿着这一思路,陈云6月30日在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进一步提出,要全面、系统改变对资改造的一系列办法,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引入包括选购在内的多种市场手段。对国营、公私合营都不再全部统购包销,而采取下列三种形式:一是对人民需要的种类不多、数量很大、花色品种简单的大宗商品,继续统购包销;二是对品种复杂、花色经常变化的各种日用百货等零星商品,实行按质量好坏和市场需要情况实行选购;三是对选购剩下的商品,工厂可以委托商业部门代销或者自销。
新办法将市场作用扩大到整个社会生产领域,不仅包括公私合营企业,也包括了国营企业;不但有工业产品,还有工业原料;不但在工商之间,还包括商业内部。此外还在物价、金融方面予以配合。而且,陈云还指出:“这种办法是工业生产的正常办法,无疑对发展工业是有利的。同时,实行选购的结果,可以使工厂注意产品质量,关心消费者的需要,减少生产的盲目性”。[⑦]
在八大发言中,陈云提出改革工商关系的第一个措施,就是改变工商企业之间的购销关系。他还提出,为了适应统购包销办法的改变,在价格管理上,必须使价格政策有利于生产,销售价格必须服从收购价格。这一措施,实际上是要求在计划管理中自觉遵守价值规律和再生产规律,克服单纯行政手段管理中不遵守经济规律的倾向。在对某些产品的国家计划管理的方法上,他提出把国家计划中对这些产品的各项指标只作为一种参考指标,让生产这些日用百货的工厂,可以按照市场情况,自定指标,进行生产,而不受国家参考指标的束缚,并且根据年终的实绩来缴纳应缴的利润。这个措施,把市场作用进一步扩大到计划管理范围内,使计划也能做到“管而不死”。企业因此有了一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能够适应工商关系的改变。这也是对毛泽东关于企业“独立王国”思想的具体化。
3.与保留个体经营和发挥市场作用相适应,突破流通领域的国家垄断模式,保留自由市场。
由于允许企业自由生产,商品流通也必须相应改变。陈云提出,要取消市场管理中那些原来为了限制资本主义工商业投机活动而规定的办法。对于粮食、经济作物、重要的农副产品,仍然需要由国家统购或者委托供销合作社统一收购。但是对于一部分农副产品,例如小土产,现在由当地供销独家统一收购的,应该改变为允许各地国营商店、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和供销合作社自由收购,自由贩运,禁止互相封锁。为了适应自由收购和自由贩运的需要,工商管理办法中已经不适用的部分,都必须加以改变。这一措施,使一部分农产品也能够摆脱间接计划的约束,开始走向市场。
在实行这些办法的基础上,陈云提出了改革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总体构想:“在工商业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工商业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这种个体经营是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的补充。……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的补充。……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它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⑧]
陈云关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这个构想突破了苏联高度集中统一的单一的计划经济模式,被称作“三个主体,三个补充”模式。它既实行计划经济,又突出强调发挥市场和价值规律作用,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大大有利于克服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模式统得过多过死、影响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各种弊病。
探索的中断及探索的意义
陈云提出的改革办法为中共八大通过的政治报告、二五计划建议所接受。八大以后,毛泽东在1956年底提出“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刘少奇提出可以有百分之几的资本主义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在陈云关于保留个体经营的观点基础上更进了一步。1957年1月10日,中央成立经济工作五人小组领导全国经济工作,以陈云为组长。在1957年1月召开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会议上,毛泽东委托陈云领导五人小组负责落实1956年国务院制定的改进行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这些都说明中央当时对陈云关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方面的意见是肯定的。
但是,八大以后,这些改革措施、特别是作为核心的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中引入市场作用的改革并没有付诸实施。1957年以后,陈云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被迫中断了。中断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经济指导思想上出现了“左”的错误。但陈云八大前后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仍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陈云关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可以发挥市场作用的思想,是对社会主义观念的一个重大突破。1979年以后,他提出了社会主义时期要有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部分两种经济,计划和市场两种经济比例的调整在社会主义经济调整和体制改革中将占很大比重,两者可能都相应增加,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等观点,这就为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扫清了认识上的障碍。
其次,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后,陈云最早提出了比较完整、系统的体制改革构想,这一构想虽然当时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但却对20多年以后的体制改革起到了启示作用。三中全会以后的改革,在所有制上,开始打破“一大二公”的旧体制,开放农村和城镇的个体经营和私人经营,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政策;在生产上,将单一指令性计划改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并用,增大市场作用,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在流通上,大力发展城乡市场,改变了单一国家垄断、市场萎缩的现象,正是陈云改革构想的发展。
第三,对我们今后的改革来说,陈云探索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些观点和原则仍有指导意义。比如,关于经济体制改革要做到活而不乱的思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仍然存在处理好计划与市场关系的问题,不能因为强调市场的基础性作用而忽略了有效的国家宏观调控。又如关于经济体制改革要以有利于人民为出发点,要建立有利于人民的社会主义经济的思想。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出发点,才能保证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能够永远保持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
注释:
① ⑧《陈云文选》第3卷,第310、13页。
② ③ ④ ⑤ ⑥ ⑦《陈云文选》第2卷,第333、335、295、323、335、3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