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书续藏考_续藏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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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贽所著《续藏书》,是继《藏书》之后的一部专记明初至万历年间各类人物的传记体明代史。全书取材于明代的人物传记和文集,凡二十七卷,记载了明神宗以前约四百余人的事迹。该书因刊行于李贽死后,所以对它的真伪问题早在明代就有人怀疑,但一直未能澄清。为便于对李贽思想的研究,有必要指出其疑点并对其内容作些考辨。

一、《续藏书》疑点分析

李势好友焦厷在《续藏书序》中讲:“李宏甫《藏书》一编,余序而传之久矣,而于国朝事未备,因取余家藏名公事迹绪正之,未就而之通州。久之宏甫殁,遗书四出,学者争传诵之。其实真赝相错,非尽出其手。”由此可知,李贽确实写过《续藏书》。但全书是否都出李贽之手,焦氏已有怀疑。万历年间的吴从先注意到了焦氏的态度,他在托名李贽撰的《史纲评要序》中说:“夫以《藏书》焦太史犹不敢尽信,况此乎?”吴从先虽是为自己作伪寻求根据,但很显然他所指的《藏书》是《续藏书》。因为《藏书》是李贽生前刊行,焦厷不可能怀疑,而《续藏书》刊行比吴从先的《史纲评要》仅早两年,说焦氏对《续藏书》“不敢尽信”,当不是虚言。出生于万历年间的盛于斯更说:“近日《续藏书》貌李卓吾……其实皆叶文通笔”(注:盛于斯:《休庵影语·西游记误》。),否认《续藏书》为李贽所著。《续藏书》为什么会引起人们的怀疑呢?这可能与它“惟一于扬善不刺恶”(注:《续藏书》卷首《李维桢序》。)的内容有密切关系。按李贽一生“俗之所爱,因而丑之;俗之所憎,因而求之;俗之所疏,因而亲之;俗之所亲,因而疏之”(注:《焦氏笔乘》卷二《宏甫高尚册后》。)的性格,不当附和世俗,在自己写的史书中,一味扬善不刺恶。难怪连《四库全书总目》也认为《续藏书》“因自记其本朝之事,故议论背诞之处比《藏书》为略少。”(注:《四库全书总目》卷五十《史部·别史类存目·续藏书》条。)看来此书确与《藏书》有异。下面试将二书做些比较分析:

其一,二书体例不一致。

《续藏书》体例,虽如李维桢所说:“与《藏书》略同。”(注:《续藏书》卷首《李维桢序》。)但这只是就因人因事立目而言,实则仍有不同。如《藏书》首列世纪,《续藏书》则无,《续藏书》记事起自明初,讫于万历年间,然于各帝几乎没有什么记载,书前《小引》(《续藏书》写作《开国小叙》)、《开国诸臣总叙》、《开国诸臣缘起》、《开国诸臣本根》,虽多记朱元璋一人事迹亦涉及到了明初开国重要大臣,但也算不得“纪”。若与后面的《逊国名臣记序》联系考虑,显然前者如同后者仅是一种序言。先不去考虑李贽著《续藏书》是否有作纪的打算,事实上仅传记部分也未来得及完成。从焦厷《续藏书序》可知,李贽写《续藏书》是在焦厷处开始的,而他在焦厷处是万历二十七年秋到二十八年春的事。万历二十七年冬,他有信给刘肖川(刘东星之子,名用相)说:“我自十月到今,与弱侯刻夜读《易》,每夜一卦”,并邀刘肖川同来读《易》,告诉他“若来,舟中多带柴米,此中柴米贵,焦家饭食者,六百余指,而无一亩之入,不能供我,安能饭客?”(注:《续焚书》卷一《复刘肖川》。)这可证李贽此时在焦厷处。那么,他写“国朝事……绪正之”,也一定在此时。焦厷所谓“未就而之通州”,只是笼统说法,实际是万历二十八年春,刘东星接李贽到济宁,在那里他编成了《阳明先生道学钞》八卷,并节录了《阳明先生年谱》二卷(注:参见李贽:《阳明先生年谱》。),然后回到麻城芝佛院。不久,因再次受到迫害,马经纶先接他到河南黄蘖山躲避(注:马经纶:《与当道书》见《李氏遗书》附录。),而后又往北通州(注:《卓吾老子三教妙述》(又名《言善篇》)卷首《刘东星序》。)。在北通州他与马经纶研究《易》,写成《九正易因》(注:汪本钶:《哭李卓吾先师文》见《李温陵外纪》卷一。)。此时已是万历二十九年,第二年三月李贽便被捕死于狱中。试想从万历二十八年春,到万历三十年初,不足两年时间,其间除去东奔西躲之外,又完成了上述三书,再加上晚年疾病缠身,他那“未就”的《续藏书》能有时间完成吗?当然并不是说李贽离开焦家后,完全未再写《续藏书》,因为刘东星有《史阁款语》讲:“岁辛丑(万历二十九年),夏,李卓吾同马诚所侍御读书山中,……闻其病,以好著述故病也。老人甚不宜病,可奈何!所著何书,指示我!于是得《史阁》二十一篇以归。”(注:《续焚书》卷二《史阁叙述》附刘东星《史阁款语》。)按今存李贽《史阁叙述》题“岁万历辛丑,李贽书于马诚所读易精舍。”(注:《续藏书》卷十《史阁叙述》(《续焚书》《史阁叙述》未题时间)。)显然,这是在通州所作。而从李贽的《史阁叙述》、刘东星的《史阁款语》内容上看,这《史阁》二十一篇都是在讲内阁辅臣事,定当是今本《续藏书》内阁辅臣传中的二十一篇。也就是说,李贽在万历二十九年夏,《续藏书》内阁辅臣部分仅完成二十一篇。显然今存《续藏书》其它内容,仍未完成,否则他同样会交给刘东星。以此来分析,今本《续藏书》当是一部未完之作。

其二,二书传记立目编排着眼点不同。

现在我们抛开《藏书》世纪一体,来比较二书人物传记立目。《藏书》立大臣、名臣、儒臣、武臣、贼臣、亲臣、近臣、外臣八类,但每类下又层层分类。而《续藏书》立开国名臣、开国功臣、逊国名臣、靖难名臣、靖难功臣、内阁辅臣、勋封名臣、经济名臣、清正名臣、理学名臣、忠节名臣、孝义名臣、文学名臣、郡县名臣十四类,以下却再无细分。就大类而言,比《藏书》还多出六类,但《续藏书》虽分十四类,实则只是功臣、名臣、辅臣三类,与《藏书》八大类、几十小类相比,不仅包容量远不能及,而且无法全面反映一朝历史。《续藏书》无世纪一体,已失去了从纵的方面把握全局的条件,而单调的传类立目更局限了对人物的记载,诸如明代的宦官、宗室、少数民族、农民起义、倭患、城市市民斗争、科学文化等方面的问题,就无法全面反映。如嘉靖年间的倭患曾给东南沿海一带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李贽的家乡泉州就深受其害,李贽还亲自参加过抗倭斗争(注:《焚书》卷三《卓吾略论》。)。再如,有明一代少数民族起义一直是个严重问题。李贽曾讲:“余初仕时,亲见南倭、北虏之乱矣;最后入滇,又熟闻土官徭、僮之变矣。”(注:《焚书》卷五《蜻蜒谣》。)对自己如此清楚的大事,《续藏书》立目却未加反映。是何原因呢?

《续藏书》不仅立目与《藏书》不同,编排原则也不一样。《藏书》人物传记的编排是李贽统观历代各类人物之后,根据其行事按自己的观点放入各类,甚至打破了朝代界限。如同是忠诚大臣,既有战国时的乐毅、蔺相如、鲁仲连,汉的张良、田叔、孟舒、张安世,又有三国时期的周瑜、诸葛亮、唐代的裴度和宋代的吕端、韩琦、李沆。这些人尽管生活时代各异,但因其行事略同,故排在一起。而《续藏书》基本按时间发展顺序编排,特别是前十卷只以开国与靖难两个时期的人物立传。内阁辅臣及其它各传也是按时间顺序编排。显然二书立目与编排,作者的着眼点不同。

其三,二书论史态度有异。

二书论史态度的差异,是引起人们怀疑的主要原因。《续藏书》第一篇《小引》开首便讲:“臣李贽曰”,这种自称不仅在《藏书》中找不到,就是在《续藏书》也仅此一处。《续藏书》是李贽晚年之作,此时的李贽已弃官多年,落发亦多年,不知为何开口便用“臣李贽曰”?他既非史官,又不是为官方修史,且既自称臣,为何于书中不一以贯之呢?整篇《小引》完全是一篇吹捧朱元璋的颂文,开首便说:“我太祖高皇帝盖千万古一帝也”,甚至认为比之汤、武都有过之。其后的《开国诸臣总叙》、《开国诸臣缘起》、《开国诸臣本根》三篇文中虽未称臣,但与《小引》一样,全是为朱元璋歌功颂德之作。李贽一生“快口直肠,愤激过甚”(注:《吴虞文集》卷下《李卓吾别传》。)。自谓“其性褊急,其色矜高……其为人也,好求其过”(注:《焚书》卷三《自赞》。),“不随人俯仰”。《藏书》中,他写人写事多据实直书,“以其所见之真是非为立说”(注:《姚安县志·李贽传》。),“一切断以己意”,因此他的史论往往“与世不相入”(注:《藏书》卷首《梅国桢序》。),甚至他被捕入狱的一条重要罪状就是“刻《藏书》……流行海内,惑乱人心。以吕不韦、李园为智谋,以李斯为才力,以冯道为吏隐,以卓文君为善挥佳偶,以司马光论桑弘羊欺武帝为可笑,以秦始皇为千古一帝,以孔子之是非为不足据,狂诞悖戾,未易枚举,大都刺谬不经”(注:《明神宗实录》卷三六九,万历三十年闰二月乙卯条。)。与此相对《续藏书》不仅没有明显“与世不相入”的情况,而且处处讳避。除了吹捧明太祖之外,就连各传人物也是一味叙其功绩,彰其优点。儒家“为尊者讳”的笔法处处可见。如明太祖晚年诛杀功臣,往往以莫须有的罪名,而书中所记不是“以谋反死”,便是“暴卒”。这些似乎与李贽一贯的性格、思想也有很大出入。难怪焦厷说:“列传之中,又独存其美者,昔楚名《梼杌》,《春秋》则乱臣贼子戒,每拳拳焉。岂宏甫不及此耶?抑有所待耶?”(注:《藏书》卷首《焦厷序》。)可见焦厷对此也有怀疑。

当然,本朝人写本朝史,多有忌避,自不为怪。然既是私史,又何必忌避太多?且写史贵直,李贽一贯主张写作要“感时而发”(注:《续焚书》卷一《复焦漪园》。),“不愤不作”(注:《焚书》卷三《忠义水浒传序》。),反对“假人言假言”(注:《焚书》卷三《童心说》。),他曾说:“所谓作者,谓其兴于有感而志不容已。或情有所激而词不可缓之谓也。”(注:《藏书》卷四十《司马谈、司马迁传》。)《藏书》中他“独出胸臆,无所规放”(注:《藏书》卷首《焦厷序》。)明知“与世不相入”,但仍不忌避。李贽的著史态度既然如此,为什么会出现《续藏书》中的上述情况呢?下面试对《续藏书》中的部分疑点作些分析,也许可以找到答案。

查《焚书》、《续焚书》会发现二书未提到过《续藏书》之名,除上述《史阁叙述》、《史阁款语》外,只在《续藏书·读史》部分有一些关于明代人物的史论。这些史论也见于《续藏书》中,但有的所放位置拟不合适。如卷六《鉴察御史韩公》一文后出现了如下史论:“此或为补锅匠,或为河西佣,或为转轮藏顶之二十余人,嗟嗟有声者,皆未可知也。大臣事国祸,一至此哉?绝可悲叹!”而此论之前并未出现补锅匠、河西佣等人,倒是在卷七中有补锅匠、河西佣、雪庵和尚等。再如卷十四《太保梁武壮公》一文后,有如下史论:“余所见俞大猷、戚继光,所闻有周尚文、郭琥,皆具将材。乃顾兼谦独以大将推俞,而谓戚只可称名将,岂其然乎?今《纪效新书》等,所言具在,文亦切约,可诵可畏,安在其不能大将也?要当以俞、戚为嘉靖大将名臣,而以顾养谦为当代豪杰名将。”此论既提到俞大猷、戚继光等,又提到顾养谦,而《续藏书》中并未见顾养谦传,俞、戚二传之后也未见有顾氏之论,观此论似在总结评论,至少应放在俞、戚二传之后,而放在与此毫无关系的梁震等传后,就不合适。这些明显是编排者的粗心所致。

还有一种情况是将《续焚书》中一条史论,分入二人传记后。如《冯胜传》后就只用了《续藏书·冯胜》一条史论的前半部分,而将后半部分放到《蓝玉传》后。表面看并没有什么不妥,但分析这条史论会发现两段还是应连在一起。现录此论全文如下:“冯胜以大将军统数十万众,出沙漠,平定反侧,为圣天子伸威万里之外。粮饷不计,死亡勿恤。唯拳拳以不虏掠不扰害为言。此为何等事,而我为何等人乎,而敢娶元妃自肆,私夷财以自利也?吾谓不即枭首,已为大幸,乃犹以为可侯,吾不知之矣。且我朝圣祖,于凡有功诸臣,赏贲原不薄,体悉原无所不至也。”这是前半段,紧接着是“我圣祖起滁阳,入建业,定江南,以至定山东,定河南北,凡十有余岁,始即帝位。及即位,又享国三十有一年。此盖上帝之所笃生,天固纵之,使历年所以福寿我黎民,原非汉、唐、宋首创诸君假仁义以行者之所得比也。并时惟汤信国寿跻七十,余俱不及,则至于靖难之世,又安得有故将乎?未可遽以是而遂为不惜才者之憾。吾以为最惜才者,当无如我明太祖矣。”(注:《续藏书》卷三《冯胜》。)这后段明显是前段引出的议论,前者缺了后者似不完整,后者离开前者似议论无根。但在《续藏书》中将两段各加“李贽曰”就分入二人传后,不知何故?

另外《续藏书》中,还有前后记事矛盾的情况。如记建文帝逊国,在《沐英传》中说“建文之自焚也,文皇帝意其匿(沐)晟所,使使诇察无状,乃已。”这里分明已说建文帝自焚而亡。可《齐泰传》中却说“金川门开,建文逊去,泰追至广德,欲往他郡起兵兴复,竟被执见文皇,死之。”似建文逃出了京城。到《严震直传》又说严震直永乐时“复为工部尚书,奉使安南,至云南见建文,悲怆不食,吞金而死。”在太监《吴亮传》也说:“鄞人黄润玉有学行,为广西提学,亲见建文跌坐藩堂。”在《胡忠安传》说成祖派胡忠安察访建文下落多年,永乐二十一年,一日“公驰夜上谒。上已就寝,闻公至,被衣急起,召入劳公,赐坐与语。公言不足虑也。”此处虽未说明建文死、活,只言“不足虑”,但李贽在文后史论中明言:“孰知忠安一日在湖湘,建文一日得安稳于滇、粤诸山寺邪。”(此论与《续焚书》胡忠安条同)看来李贽认为建文帝当时确实未死。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前后不同的记载呢?如果不是作者未来得及详审的话,其中一定有后人的补作。

再者,《续藏书》中还有许多令人费解的现象,如《内阁辅臣》部分,《续焚书》中刘东星《史阁款语》说:“得《史阁》二十一篇”,而到《续藏书》中,同样还是这篇《史阁款语》,却变成了“得《史阁》二十四篇”,查内阁辅臣传,不包括附传一篇,仍有二十八篇。这是为什么呢?看来《续藏书》在初刊时,仅这一部分已有人补入三篇,因而改动了刘东星的《史阁款语》。而以后再刊时,又增入了一部分,才形成今天这种情况。陈仁锡就曾说:“《续藏书》太简……予庄阅国史、《天下郡邑志》、旁搜野乘百种,小有论著,姑就卓吾所纂,略为诠次,以附《李氏藏书》之后。”(注:《续藏书·陈仁锡序》见(明)天启刊本《李氏续藏书》。)可见,此书无疑掺入了后人之作。

《内阁辅臣》部分,还有一个立传问题。李贽立内阁辅臣传专言“为臣之不易”(注:《续焚书》卷二《史阁叙述》附刘东星《史阁款语》。),所传二十九人,除解缙是被高煦诬陷、下狱死外,其余都是善终,大概是有意选择一些比较平稳的人。但这就造成一个问题,那些在明代历史上起过重要作用的阁臣,因未予立传而在叙述其他涉及到该人的人与事时,又不得不提,因而常造成读者摸不清头脑的情况。比如严嵩嘉靖一朝居内阁掌握大权几二十年,记嘉靖朝事不可能不涉及严嵩,但因未对严嵩作过介绍,而在他人传记中一出现便以“分宜”称,(注:参见《续藏书》卷十二《徐阶传》 ;卷十八《郑晓传》。)人何以知“分宜”为谁?再如高拱万历年间前后两次入阁为首辅,是位有作为的阁臣,既不为其立传,就不该在《徐阶传》中一出现便称“新郑”,使读者难于理解。诸如此类的问题不少,该如何解释呢?事实上,《续藏书》开国功臣及开国名臣两部分,也有许多本该立传而未予立者,如叶琛、桂彦良、罗复仁等亦属较重要的开国功臣或名臣,但未立传。如此来看,李贽确实未完成《续藏书》的编撰,今本《续藏书》是经后人编定,其篇目编排未必尽合李贽之意,其内容未必尽属李贽所作。因此,需要对《续藏书》内容加以考辨。

二、《续藏书》内容考辨

今本《续藏书》是后人编辑而成,其中掺入了部分后人之作。为便于研究李贽思想,以下对《续藏书》作些考辨。但限于资料不足,只能依《焚书》与《续焚书》为基本材料,对该书内容作点疏理,尽可能弄清可信、基本可信与可疑几部分。

(1)可信一类:

以下五种情况可属此类:其一,凡见于《焚书》、《续焚书》有关篇目者。如《小引》、《开国诸臣总叙》、《开国诸臣本根》、《开国诸臣缘起》、《史阁叙述》、《史阁款语》等序言。陈遇、刘基、李善长、宋濂、韩成、冯胜、罗义、程济、高翔、刘璟、王坤、胡忠安、姚广孝、花云、岳正、李贤、李东阳、杨延和、席书、王骥、杨善、王守仁、王琼、储瓘、补锅匠、河西佣、转轮藏项二十余人、阿寄等传记。

其二,传主姓名见于有关序文,且传文中有作者批点及史论(注:此类传记所以可信,是因《续藏书》中的序文除《逊国名臣记序》外都见于《焚书》、《续焚书》,而《逊国名臣记序》虽未见于《焚书》、《续焚书》中,但因《续焚书》‘死难诸人’条记“此或为补锅匠,或为河西佣,或为转轮藏顶二十余人,嚄嚄有声者,皆未可知也。大臣事国祸,一至此哉!绝可悲叹!黄子澄、齐泰辈,虽寸斩亦不足以谢天下矣。”而《逊国名臣记序》中亦首及方、黄等,并有“若转轮藏项一束书,若四川补锅匠等为第六卷”之说,可证此序定出李贽之手。加之,此类传文中又有批点与史论可以互证,所以列入此类。)。如《逊国名臣记序》记“第二卷首徐辉祖”,可知按作者原意此传当在《逊国名臣》第二卷首。这里不去讨论它在书中的位置,先来看传中的批点。传文中用补叙的手法写“初,燕王以太祖小祥,遣世子及二弟往行礼。世子兄弟三人,皆魏国公徐辉祖之甥。辉祖察高煦异常,欲帝留之。密奏曰:‘臣观三甥中,独高煦勇悍无赖,自倚骑射,非唯不忠,抑且叛父。’”批曰:“具眼”。这是李贽贯用的批点词,如《开国诸臣总叙》中即批陶安为“具只眼人”。《开国诸臣缘起》中又批郭子兴“亦具眼”。再看传后史论“李秃翁曰:‘徐辉祖独处嫌疑之地,时事之极难者,一心王室,不唯建文终始委任,在朝诸臣亦真心信之矣。既见文皇,绝口不开一语,唯到法司,逼取供招,书中山王功劳,子孙免死数字而已。彼其绝无乞怜之意,推戴之词,虽死且不复顾,又何有于世禄之隆乎!吾以为辉祖可敬也。’”这与《焚书》中评论何心隐“英雄莫比,观其羁绊缧绁之人所上当道书,千言万语,滚滚立就,略无一毫乞怜之态,如诉如戏,若等闲日子”(注:《续焚书》卷一《与焦漪园太史》。)的口气、文法都相似。李贽一生喜欢刚强汉子,所以他“以为辉祖可敬也。”以上三点足以说明此传为李贽所作,此类人物传记可以类推亦当都为李贽所作。

其三,传主姓名见于有关序文,传文中或仅有作者批点,或仅有史论。这类人物传记如陶安、章溢、徐达、常遇春、李文忠、沐英、汤和、傅友德、黄子澄等。此类传记之所以可信,首先是因为传主多为明代重要人物,作者在有关序文中既注意到了这些人,就有可能为其作传。加之通过有关批点或史论可以进一步证实。

如《开国诸臣总叙》中介绍“宿州傅友德,勇冠一时。初从山东李喜之,败归明玉珍,不能用。率所部从陈友谅于武昌,及上攻江州,友德知天命有在,率众来降,上知其才,即命为将。”在本传中又为其作战勇敢感叹地批曰:“壮士哉!”对其平蜀不居功的态度更表赏识,批曰:“时谓平蜀功傅一,廖(廖永忠)二。”整篇传文都用称赞的口气来记述其事迹,传后虽未见作者史论,但所引赞语:“当时持重善将将无如中山王,至暗呜跳荡,独开平王,而友德差之,称二虎将。开平死,大封之后,友德始展方面勋。取巴蜀、定滇笮,其晔晔庶几中山矣。后友德公者为凉公蓝玉,其战功亚友德,至上宠任之,友德弗如也。”从序文、批点到赞语,论史态度完全一致。李贽在《续藏书》中,对冯胜、蓝玉等多有微词,而从未贬傅友德,此传后他虽未作论,但引此赞语不署名,已足以说明问题。可见此传定为李贽所作。此类传记大抵如此,是为可信材料。

其四,传主姓名未见于有关序文,但传中有作者批点及史论。这类传记如王景、储福、杨士奇、丘浚、孙堂、石亨等,所以可信,是因为传中既有作者史论,又有批点,两项互证足为可信。如杨士奇虽序文中未见,但于《小引》中已提及“况正统十年之前,昭圣未宾,三杨(杨荣、杨溥、杨士奇)犹在,尚行二祖三宗之政乎!”此可见出作者对其人的重视。加之传中对明仁宗保护杨士奇一段批曰:“圣明”。在《岳正传》中,又提及“仁宗之体恤杨士奇,可谓委曲周至,不啻手足矣。”可知定为李贽手笔。再加上文后“可知昭圣临朝,裕陵冲幼,既委仗公,公义不得去。未可遽以不知止足为公病。当病公不汲汲畜养人才”的史论,与李贽原情论势、重视人才的思想相一致,更可无疑。此类人物传记大较如此,故为可信一类。

其五,传主姓名或见于有关序文,或传文中有作者批点,或传后有作者史论。此类传记较多,约有二百篇左右,以下仅列出几位为代表略加说明。如梅殷、尹昌隆、吴亮等,因《逊国名臣记序》有“第二卷……首梅殷,是诚逊国之名臣也。……其言最堪用者,则……御史韩郁、尹昌隆……而以吴亮、子鹅为第七卷。”一般来说,序文当作于此部分完成之后,所以可推测此类传记为李贽所作。再如王祎、廖永安等,不仅在《开国诸臣总叙》中有叙述,而且王祎在其子王绅传后的史论中提及,廖永安在傅友德传批点中提及,这类人物是明初开国重臣,为其立传当可不疑。再如《商辂传》中,记景泰帝时议易储一事,辂曰:“此国大事,有皇太后在上,臣下谁敢议此。”批曰:“婉而正。”商辂曾上疏内臣之罪,英宗命太监传旨诘责,辂不为屈。批曰:“大力量。”待以后商辂请老,“万安为首相,复西厂(汪)直益横。”又批曰:“见辂能为有无。”后“被召再起,初未有复职之命,及陛见,方巾丝绦,青布圆领,自称原籍为民臣商辂,行取到京见。”又批曰:“得体。”这些批点词都是李贽常用,且思想也与李贽一贯思想相一致。加之,在《杨士奇传》史论中,又提及商辂,更可证其无疑。象《王畿传》不仅有批点可证,而且传文中最后一段与《焚书》中《王龙溪告文》相同,可见更无疑问。这类人物传记都可找出佐证,所以此部分亦可信。

(2)基本可信一类。以下两种情况可属此类:

其一、传文中既无作者批点,又无史论,传主姓名也未直接见于有关序文中,但序文中却有包括传主之意。这类人物传记以《逊国名臣》部分最为明显。《逊国名臣记序》中概括地讲:“故以尚书、待郎、九卿、翰林、诸文臣为第三卷。科道为第四卷。布、按二司并府、县、州佐、杂流、教官、生员、举人、卫卒等为第五卷。”如侯太、暴昭、严震直、黄魁、景清等传多属此类,亦当属于可信范围。这样来看,逊国名臣部分虽不敢说完全无问题,但大体来讲基本可信,不再详考。

其二、传主姓名既未见于有关序文,史文中又无作者的批点与史论,但传主姓名见于他人传记后作者史论中。如俞大猷、戚继光二人传后虽无史论,但见于《梁震传》后,此事前文已述,当是编排错误,所以将二人归入此类。另外,象费宏两见于《李东阳传》、《杨延和传》后史论中,于谦见于《杨善传》后史论,王艮、王襞见于《储瓘传》后史论。此种情况虽不足说明问题,但从传文文风与李贽相符,又加之出现于有关史论,起码说明作者注意到了这些人物。且这些人的事迹在明代史上都较突出,因而放入基本可信一类。

(3)可疑一类

此类最难认定,尤以经济名臣、清正名臣、理学名臣、忠节名臣、孝义名臣几部分为多。李贽著史多喜批点,且历来认为其著史,史识最高。但此书中有近四分之一的传文既无批点又无史论。虽通过其它佐证可排除一部分,但所余人数仍不少。还需说明,这类传文也非完全不可信,如孝义名臣中的部分传记,虽没有批点和史论,但从所反映的思想上看,和《焚书》中的《阿寄传》、《唐贵梅传》等有一致性。不过有一点需要指出,刘东星在《焚书·史阁款语》中讲:“得《史阁》二十一篇”,而在《续藏书·史阁款语》中变为“得《史阁》二十四篇”,今本《内阁辅臣》传,实有二十八篇,这点前文已述。巧合的是经过如此疏理,发现在《内阁辅臣》传这一部分,毫无旁证的正好是七传。既存在这种情况,这类传记就不能不让人怀疑。本文限于篇幅,不能对每篇详加考辨。现将此类人物传目列于下,敬请方家教正。

开国名臣:宋纳、陶凯、詹同、吴伯宗、朱善、唐铎、开济、乐韶凤、刘三吾。开国功臣:宋晟。靖难名臣:金忠、陈洽、王英。靖难功臣:郭资、薛禄、张信、刘荣。内阁辅臣:胡俨、吕原、刘珝、谢迁、刘忠、徐阶、赵贞吉。勋封名臣:刘玺、牟斌、仇钺、马永、万表。经济名臣: 陈溢、罗通、杨信民、王恕、姚夔、崔恭、王概、陈俊、黄绂、项忠、余子俊、陶鲁、程信、邓廷瓒、童斩、何乔新、倪岳、周经、戴珊、张敷华、韩文、王云凤、林俊、李承勋、胡世宁、马昊、雍太、王以旗、周金、熊浃、郑晓。清正名臣:顾佐、轩輗、鲁穆、李时勉、陈敬宗、吴讷、夏寅、林聪、张悦、彭韶、张元祯、吴宽、邵宝、傅圭、谢铎、鲁铎、程文德。理学名臣:庄昶、罗伦、丁讥、邹智、陈茂烈、吕楠、邹守益、林春、黄 沄。忠节名臣:刘球、章伦、钟同、廖庄、孙燧、许逵、舒芬、杨继盛、杨爵。孝义名臣:丘铎、简祖英、姚伯华、朱煦、毛聚、刘谨、程通、孙惟中、钱瑛、瞿嗣兴、曲祥、洪祥、虞讙、杨旻、王原、唐俨、刘闵、归钺、何伦、崔孝童、杜环、乐 枅、李疑、高灌、王芳。文学名臣:曾棨、何景明、边贡、王慎中、赵时春、王世贞。郡县名臣:方克勤、吴履、况钟、刘实、丁积、徐咸、程、庞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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