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会阶层党建工作的调查与思考_非公有制经济论文

新社会阶层党建工作的调查与思考_非公有制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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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社会组织形态发生着深刻的变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人们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如何加强新的社会阶层党建工作,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已成为新时期党建工作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哈尔滨市新的社会阶层党建工作的现状

全市共有新的社会阶层人员754,406名,占我市人口总数的0.08%,党组织573个,党员11,528名,入党积极分子845名。其中,私营企业有587个,从业人员193,949名,建立党组织369个,党员4,341名,占2.24%;外资企业有532个,从业人员53,200名,建立党组织16个,党员876名,占1.65%;民营科技企业有969个,从业人员40,095名,建立党组织140个,党员1,223名,占3.05%;中介组织有706个,从业人员4,288名,建立党组织48个,党员406名,占9.47%;个体工商户有206,857个,从业人员411,761名,建立党组织89个,党员4439名,占1.08%;自由职业者有51,113名,党员243名,占2.48%。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30亿元,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34.9%;上缴税金57.9亿元,占全市全部税收的52.5%;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员社会公益性投入及捐赠支出33.38百万元。

近年来,市委根据新形势下社会经济领域变化的情况,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新的社会阶层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不断加大在新的社会阶层党建工作的力度,加快了党的组织组建步伐,进一步理顺组织关系,发挥党委保证监督作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扩大了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

1.切实加强对新的社会阶层党建工作的领导。针对新的社会阶层党建工作的实际,市委明确要求,把新的社会阶层党建工作纳入全市党建工作的总体布局,并进一步提出了切实加强新的社会阶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做好发展新的社会阶层党员工作,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覆盖面,提高党的战斗力,为实现党的中心任务提供坚强保证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市委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发挥驻街道、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作用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社团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工作细则(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党组织的设置、隶属关系、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进行了指导和规范,市委组织部在今年制发的“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也对全市新的社会阶层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目前我市各级党委普遍把加强新的社会阶层党建工作做为事关新的经济领域持续健康发展,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事来抓,并形成了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的工作局面。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党群组织设置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据调查,我市新的社会阶层党组织设置有四种模式:一是独建模式。有3个以上正式党员的建立独立支部。二是联建模式。对党员人数不足3人或没有合适党组织负责人,不具备条件的,在行业相近或地域相邻的企业中建立联合支部。三是挂靠模式。对仅有个别党员而无条件建立党组织的,将其党员挂靠到邻近党支部。四是选派模式。对没有党员的个体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由属地党委同外商或业主商定,选派政治上可靠,既熟悉党的工作,又熟悉经济工作的党员到这些企业开展党的工作,培养积极分子,建立党组织。市总工会和团市委分别下发了《关于新的经济组织建立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关于新的经济组织建立团组织的意见》。并召开建立新的经济组织工会和团组织的工作会议,要求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做到以党建带工建,以党建带团建。全市新的经济组织建立工会组织10,954个,占60.8%;建立团组织1,048个,占88.7%。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得到逐步理顺。全市各级党组织按照市委提出的条块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采取一些有效措施,调整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初步形成了科学的管理体制。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党组织,一般由乡镇党委或工商党组织管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党组织,一般由区、县(市)街道党委或工商部门党组织管理;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党组织由中方投资、合作企业党组织负责管理,中方没有党组织或不便管理的,实行属地管理;外商独资企业当中,一般由市外资管理部门党组织负责管理。我市外商投资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比较集中的开发区,由开发区党工委进行统一管理。动力区、太平区、呼兰县等区、县(市)针对本地实际,通过采取原属地管理法、地属管理法、行属管理法等方式,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党组织的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党组织的党员作用得到发挥。通过调查了解到,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一些新的经济组织中得到较好的发挥。主要体现在保证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做好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外商和私营企业主和员工之间的关系,保证企业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全面提高。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做好新的社会阶层发展党员工作,加强非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市委组织部对新的社会阶层中非党积极分子进行了专题调查,目前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员中有提出入党要求的有3,097人,比2001年113人增加了27.4倍,书面申请的有2,311人,已确定为非党积极分子的有845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调查中我们感到,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近年来,我们虽然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党的力量相对比较薄弱。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全市新的社会阶层党的力量相对比较薄弱的问题还比较普遍。据统计,全市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党员不足3人的有11,861户,占59%;党员年龄老化问题比较严重,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党员主要来自下岗职工和退休人员,年龄普遍偏大,个体私营企业中,年龄在50岁以上的党员约占60%左右。这部分从业人员趋利思想和临时观念较重,党员作用难以发挥;没有建立党组织的企业还占一定的比例,特别是在一些外商独资企业,外商对建立党组织不理解、不支持、不合作,使一些党员不敢暴露身份,党组织建立难的问题较为突出。

2.党的工作较难开展。在调查中我们感到,一些已经建立党组织的企业,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党的工作开展难、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难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企业党组织没有活动阵地,活动经费不足;有的进入企业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党员,对企业重大问题不了解、不知情,无法开展有效监督;一些企业没有专职党务干部,部分兼职党务干部对思想政治工作不熟悉,简单套用国有企业的工作模式,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3.发展党员难度比较大。从调查分析看,新的社会阶层发展党员难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从业人员的入党积极性不高,要求入党的人数较少。另一方面,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往往是党组织刚刚培养一个发展对象,员工就流动了,使发展党员工作很难有效开展。据统计,去年全市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470人,仅占发展党员总数的5.5%。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我们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偏差。有的主管部门党组织对做好新的社会阶层党建工作信心不足,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认为只要守法经营、照章纳税就行了,开展党的活动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有的企业党组织认为企业党组织管好党员就行了,生产经营不是党组织管的事;有的党组织负责人有畏难情绪,认为在新的社会阶层开展党的工作难度较大,收效甚微,不愿投放更多的精力。由于这些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建工作的开展。二是工作方式方法不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是随着改革开放而出现的新的组织,它与国有企业相比,组织的结构和党组织的工作环境都有明显差异,员工的思想观念有所不同,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程序和方法,以及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也应根据这种变化加以改进,但一些党组织缺乏积极进取、大胆探索、开拓创新的精神,工作思路陈旧,工作方法老套,影响了党的工作有效开展。三是“重经济,轻党建”思想的影响。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摆正经济建设与加强党的建设的关系,只顾发展经济,忽视党的建设。在吸引外资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上,没有把党的建设工作超前考虑、同步跟进,客观上造成党的建设与经济工作相脱节,党组织设置、党员教育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等明显滞后。四是管党责任制没有完全落实。有的地方和部门党组织对做好新的社会阶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把这项工作纳入管党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得力,指导不具体。有关职能部门也存在协调配合,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三、加强新的社会阶层党建工作的对策

当前,新的社会阶层党建工作必须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新的社会阶层党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保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健康的发展。

(一)强化基础,进一步扩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党组织的覆盖面

突出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是在新形式下出现的组织形式,新的组织形式,其党员构成和数量分布状况都较为复杂。因此,必须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加快建立党组织步伐,不断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积极做好新的社会阶层发展党员工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做好新的社会阶层发展党员工作。当前要突出抓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和自由职业者中发展党员工作,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保证党的生机和活力。同时,要积极稳妥的研究解决私营企业主入党的问题,并针对这一群体的特殊性,注重培养工作,真正把符合党员条件的新的社会阶层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进一步理顺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理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宜属地管的属地管,暂不宜属地管的条条管,不搞“一刀切”,要切实做到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有组织、有活动、有管理。

(二)扎实工作,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党组织中党员的作用

发挥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党组织要把党建工作目标与业务发展目标统一起来,把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保证监督体现在生产经营和业务工作当中,把中心工作、职工拥护和提高效益作为检验党组织的重要标准。外商投资企业要在参与企业决策中体现党组织的意图,及时交流情况,沟通思想,熟悉和掌握生产经营工作,使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得以实现。私营企业党组织要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支持企业法人行使职权,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更好的发挥党组织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新的社会阶层具有人员流动性、择业灵活性、交往广泛性和生产多样性的特点,使党员的活动领域、活动方式、思想观念在不断的变化。因此,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必须与之相适应,一方面,因需施教,增强党员教育工作的多样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另一方面,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和改进新的社会阶层党员的管理,按照新党章和有关制度规定,抓好党员日常的管理工作。改进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员中开展党的活动,在内容上,坚持以企业为主,以人为本,寓教于乐,在形式上,坚持小型、分散、灵活、务实原则;在活动的时间上,坚持利用工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寓生动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于健康活泼的活动之中,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贯穿在企业经营发展的全过程。

(三)加强领导,保证新的社会阶层党的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一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做好新的社会阶层党建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推进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层层落实责任制,保证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二要建立区、县(市)委常委和市直党工委负责人抓新的社会阶层党建联系点制度。要定期深入基层面对面指导,以点带面,真正把新的社会阶层党建制度落到实处。三要加强管理,严格考核,落实改进措施。加强分类指导。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指导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党建工作与新的组织建立同步考虑、同步实施。搞好调查研究和总结典型。各级党组织要开展调查研究,注意研究新的社会阶层党建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注重典型的培养和总结推广,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典型和经验,要大张旗鼓的宣传。努力形成全党重视,全社会关心支持新的社会阶层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逐步探索出一条加强新的社会阶层党建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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