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再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再认论文,社会保障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这是目前理论界占统治地位的观点,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概括为“五大支柱”,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五大支柱”之一。笔者认为建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
一、构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它“四大支柱”的重要条件
首先,构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培育完备的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市场经济实质上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通过完备的市场体系形成市场机制把资源配置到效率最高的部门,社会最需要的产品生产部门,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而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包括很多内容,如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中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是以社会保障基本制度的统一为前提的,如统一全国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内容,设立不分所有制、行业、地区、用工形式统一的筹资比例,统一给付标准,这样劳动力市场才能真正形成,劳动力才能在不同地区、行业、部门,不同的所有制企业合理流动,达到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目前,我国的劳动力在地区、部门、行业尤其是不同的所有制企业流动不畅,如国有企业的职工不愿到非国有企业做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社会保障多部门交叉管理造成的政策、制度的不统一。
其次,构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健全宏观调控体系的必要条件。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应该是健全的宏观调控手段,它包括调节经济运行的各项经济政策及经济杠杆。而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支出、投向恰恰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社会保障资金的征集一般来说是采取社会保障税的形式,这样,国家可以通过征税范围、税率的变化来调节经济运行。当经济处在繁荣时期,适当提高征收率与扩大征税范围,避免经济过热。而当经济处于萧条时期适当调低征收率收缩征税范围,刺激投资与生产。从社会保障的支出来看,国家可以根据财力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制定社会保障支出标准,达到调节社会总需求的目的。当国民经济处于繁荣时期,制定较低标准,或用较低的系数调节。当国民经济处于低速运行时期,制定较高标准或用较高的系数调节。这样通过支出手段的变化,影响社会总需求水平,进而调节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关系,促进供求平衡,达到改善经济运行的效果。社会保障基金的投向是国家用以调节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社会保障基金是一种递延的消费基金,通常存在一定的节余,按照国际惯例,节余资金的使用遵循安全和效益两大原则。因此世界各国一般规定节余基金用于购买国库券和国家特种国债,将节余基金转为财政资金。如果国家将该资金用于基础产业、瓶颈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就起到调控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效果。社会保障基金的征集、支出、投向是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必须构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否则我国的宏观调控体系就是不健全的。
再次,构建现代化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面临诸多难题中的二大难题的解决都是以建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为条件的。一是企业冗员问题。目前企业冗员达30%,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30%必将下岗、失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转移企业的经营机制,企业与利润最大值原则趋动下,以市场为导向,随时调整经营方向,产品结构,从而调整劳动力结构,这样必然有一部分职工下岗;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又要同企业的改组、改造结合起来,企业改组意味着一部分企业破产,企业内的联合和兼并,这样造成一部分职工失业、下岗;企业技术改造,意味着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势必还会造成一部分职工的下岗。同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间接造成机关事业单位一部分人员下岗、失业。因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失业、下岗现象是不可避免的,这样就客观要求,建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并通过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一方面保障失业、下岗人员的基本生活,另一方面使这部分人走出困境再就业。二是企业办社会问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出发点和归宿是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益,而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益就必须使之卸下办社会的包袱。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办企业,企业办社会,社会保障的实质是企业保障,企业办保险,企业办福利,企业办经济,每一个大中型企业就是一个小型社会,正如厂长经理们所说,除了火化厂外,国有企业什么都有,什么都管。国有企业要卸下办社会的包袱就必须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使社会保障由企业行为转化为社会行为,而现代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社会保障职能社会化。正如一位经济专家所言,社会保障制度铁轨铺到那里,企业改革的列车就开到那里。
最后,构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重要条件。我国目前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多种分配方式包括劳动收入、资产收入、风险收入、专利收入等,但在社会上有这样一部分人通常称之为脆弱群体,也就是老、弱、病、残。他们无法参与按劳分配,因为这部分人当中,有的曾经有过劳动能力,劳动过,现在丧失劳动能力;有的还没有达到劳动年龄;有的有劳动能力,但劳动能力差。这部分人又无条件获得资产收入、资金收入、风险收入。生存是他们的权力,他们只能通过社会保障的形式获得个人消费品,如通过社会救济保障这部分脆弱群体的基本生活,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会保障某些具体制度和措施是社会主义个人消费品分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必须建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
二、构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巩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
任何一种经济体制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客观要求社会保障范围不仅包括公有制的职工,而且包括各种经济成分的所有劳动者。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代替了单一的公有制。自80年代以来,中国各地出现了一大批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个体经济,而在城市的个体经济,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中方雇员)就业的劳动者接近国营企业职工的数量。随着我国所有制结构的调整,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数必将增多。但是在原体制外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中方雇员)、个体经济中就业的劳动者处在社会保障的“安全网”之外,他们同国有企业职工同样面临生、老、病、死、伤、失业的风险,他们的生存应该得到社会保障,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面临的生存风险更大,尤其是工伤风险、失业风险大。据资料介绍我国煤矿行业每年死掉3000~4000人,相当于世界各国煤矿工人死亡总和,而煤矿死亡人数中,多数是乡镇企业的劳动者。因此,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就必须使非公有制取得合理、合法的地位,其中重要一点是非公有制就业的劳动者同公有制就业的劳动者一样,他们的基本生存得到社会的保障,建立以社会保障对象社会化为重要特征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举足轻重,不仅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它“四大支柱”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巩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条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动力系统不断完善,动力机制逐步形成,应尽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保护系统——现代社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