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下降的机制与政策建议_商业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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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的不良贷款比率已成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入世面临的最大挑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资料,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在2001年下降了3.86个百分点,下降到25.37%,但这一比率仍远远高于发达国家3%~5%的一般水平。因此,在入世的过渡期内,如何在较短的时间内大幅度降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就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降低不良贷款比率的一般分析

不良贷款比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所有贷款中存在收回风险的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率。根据我国传统的贷款分类制度,商业银行持有的逾期、呆滞、呆账三类贷款构成不良贷款,不良贷款比率就是这三类贷款之和与贷款总额的比率。而国家定于200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贷款五级分类则将不良贷款分为“次级”、“可疑”、“损失”三大类,不良贷款比率也就变成了这三类不良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这三种不良贷款比率虽然不具有可比性,但降低这三种不良贷款比率的方法却是基本一致的。

降低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有很多方法,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

1.不良贷款剥离法。这是在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过大时,各国普遍采取的处置不良贷款的临时性措施。鉴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过高,大量的不良贷款属于政府政策干预造成的等原因,从1999年开始,我国先后组建了四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对口收购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在1995年以前形成的总额高达1.4万亿元的不良贷款。这一举措使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下降约10个百分点。

我国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完全是政府依靠行政手段进行的,不同于西方国家完全依靠市场手段剥离不良贷款。在西方国家,资产管理公司借助于社会中介机构将不良贷款估价后直接购买,不良贷款折价出售造成的损失由银行自己负担,银行往往是将这部分损失归入损失类贷款用贷款呆账准备金及时冲销。资产管理公司在购入不良贷款后,将承担不良贷款变现的所有风险。而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剥离则是平价剥离,即不对不良贷款资产进行评估,而是不管好坏全部按账面价值划转到资产管理公司,再由资产管理公司用等额的财政担保证券支付给银行,银行在剥离不良资产过程中几乎没有受到任何损失。与此同时,因为资产管理公司的本金是国家全额拨付的,最终损失也将由国家全部承担,因此资产管理公司也不承担不良贷款变现的风险。正因如此,许多人认为我国用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的方法来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是一个败笔(2001,王秀芳)。或许出于这一原因,国家在2000年宣布今后不再从国有商业银行剥离新的不良贷款。

2.贷款呆账准备金冲销法。这是各国商业银行处置损失类贷款的通常做法。我国的情况是,在1999年以前,商业银行只能按差额提取1%的呆账准备金,而且这1%的呆账准备金在使用时必须得到财政部和税务部门等的层层批准,呆账的冲销很难。2001年以来,我国修改了呆账准备金的计提方法和冲销制度,实施了新的《金融企业呆账准备金提取及呆账准备金管理办法》,允许商业银行根据贷款的实际情况提取呆账准备金,冲销呆账的程序也简化了很多,在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提取和冲销方面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接轨。但是面对动辄几千亿元的呆账贷款,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又变得十分谨慎起来,如果提取过多的呆账准备金,商业银行就会表现为连年亏损,甚至在某些年份出现巨额亏损,商业银行的形象将受到极大损害。因此,我国通过提取呆账准备金冲销损失类贷款的做法只能缓慢进行,或者说,我国无法通过单纯提取贷款呆账准备金冲销损失类贷款的方法来大幅降低不良贷款比率。

3.增量贷款稀释法。用增量贷款来降低不良贷款比率的思路是:大量发放新的贷款,只要新贷款的不良率小于老贷款的不良率,整个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就会降低。下面我们用一个简单的公式来说明这一问题。

其中:L[,o]代表商业银行的期初贷款存量,NPL[,r]代表存量贷款的不良率,ΔL代表本期贷款增量,NPL[,r']代表增量贷款的不良率。

上式表明,在考虑贷款增量的情况下,影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的因素有两个:一是存量贷款占贷款总量的比重Lo/ΔL+L[,o]和新增贷款占贷款总量的比重ΔL/ΔL+L[,o],二是存量贷款和新增贷款的不良率NPL[,r]和NPL[,r']。假设存量贷款的数额和不良率不变,则通过降低增量贷款的不良率和扩大贷款规模,就可以在保持存量不良贷款比率不变的情况下,达到降低商业银行总的不良贷款比率的目的。

4.在不考虑贷款增量的情况下,通过调整贷款的结构来降低不良贷款比率。调整的方法是尽可能对不良率高的贷款领域实行贷款退出政策,并将收回的资金运用到不良率低的贷款领域。假设商业银行有4类贷款,分别用L[,1],L[,2],L[,3],L[,4],表示,四类贷款的不良贷款比率分别用NPL[,1],NPL[,2],NPL[,3],NPL[,4],表示。则:

由上式可以看出,影响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的因素有两个:一是每类贷款在商业银行贷款总额中的比重;二是每类贷款的不良率。在贷款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两个措施来降低不良贷款比率:一是降低每类贷款的不良率;二是调整商业银行的贷款结构。在每类贷款的不良率不变的情况下,对不良率高的贷款领域实行贷款退出政策,将更多的资金投放到不良率低的行业或企业。

二、对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下降的分析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国有商业银行在短期内既不可能再通过资产剥离的办法来进一步降低不良贷款比率,又不可能通过用呆账准备金大规模冲销损失类贷款的办法来大幅度降低不良贷款比率。那么剩下的办法就只有两条了,一是全面加强信贷管理,降低各类贷款的不良比率;二是通过大幅度增加贷款的增量来稀释已有的不良贷款,降低总的不良贷款比率。

(一)“清债博弈”与降低不良贷款比率

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对象包括国有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等,其中以国有企业为主。由于国有商业银行长期的所有者虚置和政府部门属性,使其信贷资金逐渐蜕变为一种免费的租金,引起各类贷款需求者的寻租行为(1999,张杰),而国家为了防止租金的流失和支持体制内经济的平稳增长,在长期内将这种租金主要限定在国有企业内,即国有商业银行主要给国有企业贷款。但是,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步伐的加快,国有商业银行预算约束软化的问题初步得到缓解,其利益边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而逐步明晰。在这种情况下,国有商业银行就具备了积极追偿贷款和对借款不还者进行惩处的积极性。这表现在:首先,许多地方的国有商业银行建立了信用“黑名单”制度,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黑名单的方式惩处借款不还者;其次,各国有商业银行在清收贷款过程中越来越多地采取联合行动,对借款不还者进行制裁;再次,国有商业银行更多地拿起了法律的武器,采取法律手段追讨恶意不还的贷款。国有商业银行积极迫讨贷款的态度使借款人发生了分化,有能力还款者越来越倾向于采取与国有商业银行合作的态度,从而使不良贷款中的水分被逐步挤了出来。因此,本人认为,不良贷款中的水分被逐步挤出,是2001年我国不良贷款绝对额下降,从而不良贷款比率下降的主要原因。

国有商业银行“清债博弈”的变化过程可以简单概括为:

在国有商业银行加大贷款催收力度后,通过银行和企业的多次博弈过程,不良贷款中有能力还款的那些借款人的贷款将被“盘活”,由不良贷款转为正常贷款;而那些无能力还款者的贷款将永久成为不良贷款(甚至成为呆账)。这种“清债博弈”将在今后几年里反复进行,国有商业银行催收的态度越坚决,催收的力度越大,各家国有商业银行之间在催收贷款中的合作态度越明确(在催收过程中更多的采取联合行动),不良贷款的水分被挤出的速度就越快,不良贷款比率下降的速度也就越快。当然在这方面,中央银行的配合和支持也非常重要。

(二)通过大幅度增加高质量贷款来降低不良贷款比率

20世纪90年代以来,尽管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市场上所占的份额不断下降,但借助于国民经济快速货币化的进程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增长,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总额从1990年的17594.8亿元,增加到1999年的57456.22亿元,年均增长11.4%。高速的贷款增长速度为国有商业银行降低不良贷款比率创造了条件,但国有商业银行并没有抓住这个机遇来降低不良贷款比率,反而积累了日益庞大的不良贷款。加入WTO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通过增量贷款降低不良贷款比率的难度将会加大,主要原因是:首先,我国在经历了快速的经济货币化进程和高速的经济增长后,目前进入了一个稳定增长的时期,存贷款的增长速度都将减慢,再加上对贷款风险的强调,国民经济可能很难产生大量有效的贷款需求,以保证银行贷款的快速增长,并借此来降低不良贷款的比率;其次,外资银行和新兴股份制银行加强了对信贷市场的竞争,国有商业银行由于体制不顺,激励机制不明显等原因,贷款增长速度将会慢于外资银行和新兴股份制银行的贷款增长速度,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增长速度的下降将不利于其通过贷款增量来降低不良贷款比率;再次,国有商业银行纷纷提出了大城市、大行业、大企业的“三大”战略,这项战略的实施,将会不可避免地导致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过分向这些部门倾斜,形成危险的信贷集中现象。信贷集中是商业银行经营的大忌,“三大”战略的实施,有可能会加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整体贷款风险,使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下降后,由于信贷集中风险的爆发而重新出现攀升的态势。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向大城市、大企业和上市公司集中的情况已经十分突出,对这一问题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以湖南省为例,2001年上半年长沙市新增贷款占全省新增贷款的49%,而这些新增的贷款又主要集中在电力、通讯、石油、交通等垄断性的行业和上市公司。这些贷款的数额大、期限长,虽然目前还本付息不成问题,但加入WTO后,这些行业的垄断地位一旦被打破,相关企业的经营就可能出现问题,贷款的风险就可能会集中暴露。同时,通过“银广厦”、“蓝田股份”等证券丑闻,我们也应该看到上市公司并非都是稳健的和经营良好的。因此,我们现在就应该采取对策,防止银行的信贷资金过分向大企业、大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最终形成韩国式的金融危机;使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在连续几年的下降后重新上升,呈现"U"形走势。

三、国有商业银行降低不良贷款比率的政策建议

虽然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存在较高比率的不良贷款,但只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完全可以在5年内将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再降低10个百分点,达到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降低不良贷款比率的要求。这些措施包括:

(一)国家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

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分为次级、可疑和损失三类。对不同类别的不良贷款国家应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对列人损失类的不良贷款(大约占贷款总量的8%),应主要通过国家财政拨款来弥补,或通过减免国有商业银行的税收来解决。长期对损失类贷款采取挂账的方法处理,不仅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是一个重负,也会极大地影响其社会形象,而且这些根本无法收回的损失类贷款最终肯定还得由国家财政解决。

针对国有商业银行损失类贷款数量大的特点,国家可以制定一个通过财政拨款来处理损失类贷款的中期计划,用3-5年的时间来帮助国有商业银行处理损失类贷款。具体来说,国家可以每年发行一定量的专门债券(如每年发行500亿元固定票面利率的永久性债券),来置换国有商业银行已形成的不良贷款。在目前市场利率很低的情况下,发行永久性债券一方面可以完善我国的债券期限结构,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整个社会的投资品种,而这种债券只需要每年支付少量的利息,并不会给国家财政增加太大的负担。

国家还应在严格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费用的同时,在一段时间,比如说5年内,减少国有商业银行的所得税和营业税,使国有商业银行能够额外增加一部分利润。国有商业银行可以利用这部分增加的额外利润来增提贷款呆账准备金,并用增加的准备金来增强对损失类贷款的冲销能力。此外,国家还应考虑适当扩大存贷款的利差范围,这同样可以增强国有商业银行对损失类贷款的冲销能力。

除此之外,国家还应在加入WTO后的过渡期内,适当控制外资银行进入我国的速度,以便使国有商业银行的存贷款能够保持一个平稳的增长速度,为国有商业银行通过贷款的平稳增长来降低不良贷款比率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

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是国有商业银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而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则是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进行股份制改造一方面可以弥补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另一方面,可以比较好地解决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所有者缺位等关键性问题。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应主要采取引进国外的战略投资者入股的方法。如果在国内吸收分散的小额股份,虽然可以增加资本金,但起不到改变国有商业银行所有者缺位状况的目的。而改变所有者缺位的状况,是在国有商业银行中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也是在长期内降低不良贷款比率和消除不良贷款产生的非市场因素的关键所在。

本人认为,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自主权大幅度上升,而不良贷款比率并没有大幅下降,其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在国家行政约束减少的同时,市场约束没有能够跟上,突出表现为所有者严重缺位、金融机构缺少市场退出机制和金融机构的客户不承担金融机构经营失误的损失;另一方面,传统的计划经济思想在国有商业银行内根深蒂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惰性很大,一旦强调风险,就上收贷款权甚至惜贷,而不强调风险就乱贷,这些问题归根到底是国有商业银行仍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具体体现。当然,贷款管理经验的不足也是重要的原因。

(三)全面实施贷款五级分类,切实加强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据有关专家估计,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有1/3是由政策性因素造成的,1/3是由银行的信贷管理不完善造成的,再有1/3是由市场因素造成的。现在国家已经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干预国有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因此,今后国有商业银行由于政策性原因造成的1/3不良贷款将基本消除。由于信贷管理不完善形成的1/3不良贷款,可以通过商业银行切实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建立并落实科学规范的贷款操作程序,加强信贷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来完全消除。而由于市场因素产生的不良贷款则只能采取必要措施加以控制和防范,无法完全消除。市场经济本质上是风险经济,在世界范围内,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只要实行市场经济,商业银行就会产生不良贷款。因此,即使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完全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由于市场因素形成的不良贷款仍将继续存在。由于市场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虽然无法消除,但可以通过国家营造良好的商业银行外部经营环境和提高商业银行对市场的把握能力将这类不良贷款保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这样,在现有体制下,通过国有商业银行加强信贷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提高整体的经营管理水平,不仅可以杜绝因信贷管理不善产生的1/3不良贷款,而且可以降低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不良贷款。国家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国有商业银行正式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国有商业银行应当以此为契机,按照贷款五级分类的要求改善信贷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以便在短期内使不良贷款比率能有一个较大幅度的下降。

(四)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综合改革力度,提高其总体经营能力和对市场的把握能力

冲销已经形成的呆账贷款是降低不良贷款比率的一个重要途径,而要冲销呆账贷款,就必须有足够的贷款呆账准备金。贷款呆账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利润的一个扣除项目,要增加贷款呆账准备金,就必须提高商业银行的创利能力,否则商业银行就会出现账面亏损。这样,凡是影响国有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因素也就同时成了影响其贷款冲销能力的因素。也就是说,商业银行的整个经营管理都直接影响着其创利能力,创利能力影响着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提取能力,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提取能力影响着对贷款呆账的冲销能力,而对贷款呆账冲销数量的多少又直接影响着不良贷款比率的下降速度。

因此,国有商业银行降低不良贷款比率的问题,不仅仅是信贷管理的问题,而是涉及其全方位经营管理的问题。国有商业银行要增加创利能力,就必须提高总体经营能力;而要提高其总体经营能力,就必须进行人事分配、机构调整等的综合改革,在增收和节支两方面做文章。关于国有商业银行人事分配和机构调整方面的讨论已经很多,这里不再赘述。

结论:国有商业银行降低不良贷款的途径主要有四个,即不良资产剥离法、呆账贷款冲销法、增量贷款稀释法和贷款结构调整法。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降低不良贷款比率方面应多管齐下。国家政策的支持能够在短期内降低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但不能确保在长期内将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保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降低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的根本途径是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和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能力和总体经营管理能力,包括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和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研究能力等。我们特别强调,应当给国有商业银行创造稳定的改革环境,以便其在发展中改革,通过改革降低不良贷款比率。目前,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在贷款投向上采取的“三大”战略虽然在短期内能够降低不良贷款比率,但在长期内有可能因信贷集中风险的加大导致不良贷款比率的再次攀升,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我们坚信,只要措施得当,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一定能在5年内将不良贷款比率再降低10个百分点,降到1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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