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确理解实事求是的几个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实事求是论文,几个问题论文,正确理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本文论述了三个问题: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前人从“实事”中“求”出的“是”。不能把实事求是与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立起来。实事求是不是一切由自己从头“求”起。离开具体分析照搬“本本”是违背实事求是原则的。二、现实中有不同的社会实践,理论与实践二者脱离,发生矛盾也有不同情形,既有理论脱离实践,也有实践脱离科学理论指导。将实践检验理论和理论指导实践当作理论与实践之间双重关系的矛盾运动过程去把握,才能做到实事求是。三、“务实”和“务虚”不是两种对立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而是两种不同内容的工作。要做到实事求是,务实和务虚两者不可偏废。
关键词 实事求是 理论 实践 务实 务虚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精髓,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深入阐述这条思想路线,不能不涉及多方面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本文仅从坚持实事求是与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关系这一特定角度对如何理解实事求是的问题作一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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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65页),这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邓小平同志还指出:“我们坚持的和要当作行动指南的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或者说是由这些基本原理构成的科学体系。”(同上书,第171页)实事求是原则本身就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一条最重要的基本原理,因此,坚持实事求是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二者是统一的,这本来是不言而喻的事情。现在之所以有必要提出来讨论,是因为实际上存在着将它们对立起来的现象。常见到有人在提出明显背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观点时,轻松地说一声“实事求是嘛”或“从实际出发嘛”,就算是给出了立论的依据。有的报刊文章提出,中国是否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应该从实际出发,而不应该出于意识形态方面的考虑。他们认为,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就不能把非公有制经济仅仅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这里所说的“意识形态”,当然是指马克思主义。在他们看来,我党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以非公有制经济为补充的方针,是“出于意识形态方面的考虑”,而现在应该“从实际出发”重新考虑。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与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究竟是统一不可分的呢,还是相互排斥的?我们应该同时坚持这二者呢,还是二者取其一?在有些人看来,实事求是,就是不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去思考问题、认识事物,有人甚至认为离开这些基本原理越远,对它们否定得越多,就越是坚持实事求是的表现。
产生这样的看法,是有其历史的和现实的缘由的。从历史上看,我党实事求是的思想原则是在反对党内以教条主义为主要特征的主观主义的斗争中产生的。毛泽东同志阐明这一思想原则的代表作,如《反对本本主义》、《实践论》、《矛盾论》、《改造我们的学习》等,其锋芒所向,主要是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教条的思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邓小平同志大力倡导恢复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也主要是针对着以“两个凡是”为代表的教条主义思想。他指出,有些人“实质上是主张只要照抄马克思、列宁、毛泽东同志的原话,照抄照转照搬就行了”。(《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14页)在现实生活中,那种对马克思主义的某些原则、某些本本的教条式的理解,那种书上、文件上没有的,领导人没有讲过的,就不敢多说一句话、多做一件事的现象,现在仍然存在,今后也还会有。实事求是原则的一个对立面,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当作教条,从“本本”出发,而不是从实际出发。所以,坚持实事求是,必须反对教条主义。
但是,有些人在完全正当地将坚持实事求是同反对教条主义联系起来的同时,却又发生了一种误解,以为凡是离开马克思主义的“本本”,否定“本本”上的观点,就是实事求是的表现。于是人们便不禁要问:写在马克思主义“本本”上的那些基本原理是从何而来的呢?它们不正是前人从“实事”中“求”出来的“是”吗?不正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率领千百万群众和无产阶级的理论大军,经历千辛万苦,研究了历史,研究了现实,总结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才揭示出来的物质世界包括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吗?那么,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行动的指南,不正是遵循客观规律,因而正是实事求是的表现吗?我们怎么能在“从实际出发”的旗号下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归之于“意识形态的考虑”而轻轻一笔抹掉呢?难道前人“求”出来并经过实践反复检验的科学真理,因为被写到了“本本”上并且成了“意识形态”,就一概不算数了,一切都只能自己从头“求”起吗?
照搬“本本”或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这两种态度都是背离实事求是原则的。人们在实践中所面对的每一客观事物都是一个多样性统一的具体整体,它既具有个性、矛盾的特殊性,又包含着共性、矛盾的普遍性。人们的认识,只有同时反映了事物的个性和共性这两方面及其相互关联,才能与客观对象相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舍弃了各种事物的个性而揭示出事物的普遍本质和普遍规律,因而它不能代替对每一具体事物的特殊本质、特殊规律的认识。对任何一个具体对象的完整的认识,都不可能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中推导出来。正因为如此,虽然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真理,但如果从本本出发,用概念、原理的演绎去代替对具体对象的认识,还是难免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相脱离而发生错误。所以,从“本本”出发的教条主义态度是背离实事求是原则的。另一方面,事物的个性中包含着共性,矛盾的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普遍规律在中国社会实际中,在我们的实践所面对的具体事物中又是确实存在并支配着事物发展的,因此,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拒绝用马克思主义指导我们的实践,也会使主观认识脱离客观规律,背离实事求是的原则。有人以为,“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就是在认识具体对象时可以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于不顾,或人们关于具体对象的结论可以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不一致。这是一种误解。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是要求人们在普遍真理的指导下去分析认识具体对象的个性与共性相统一的整体,而不是否认具体对象中包含着由普遍真理所揭示的事物的普遍规律。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我们提倡的实事求是,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因此提倡实事求是决不能离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78至279页)
由此看来,从“本本”出发和从实际出发是对立的,而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从实际出发是统一的。从“本本”出发,是拒绝分析具体对象,以概念的演绎去代替对现实中具体对象的认识。这是教条主义的态度。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以它为指导去分析具体对象,既认识对象的特殊性,又把握包含在其中的普遍规律。这种态度,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具体实际相结合。看不到这二者的本质区别,将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混同于从“本本”出发,就会将它同从实际出发对立起来,导致在从实际出发的借口下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否定从实际出发对具体对象作具体分析和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这两种态度看上去正好相反,因而人们可能站在其中的一端去反对另一端,但是,这两者有一个共同的本质:它们都是同实事求是的原则相背离的。
坚持实事求是和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是同义语,是同一条原则的两种不同表述方式。毛泽东同志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论述了对待马克思主义应该采取有的放矢的态度,指出“‘的’就是中国革命,‘矢’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然后说,“这种态度,就是实事求是的态度”,紧接着就是阐明什么是“实事”,什么是“是”,什么是“求”的那一段界定实事求是原则的著名的经典性论述。(见《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801页)邓小平同志也指出:“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点就是实事求是,就是把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26页)邓小平同志还指出:“我们贯彻这条思想路线,就要反对教条主义,反对修正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上书,第278页)可见,在对待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问题上,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有两个对立面,一是“教条主义”,二是邓小平同志这里所说的“修正主义”,即背离四项基本原则。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不照搬它去代替对具体事物的认识,才能真正做到实事求是,相反,无论是否定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或否定将它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都是违背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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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实事求是,必须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但是,理论与实践之间既是统一的,又是有矛盾的。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之所以成为必要,正是因为二者之间存在相矛盾的一面。理论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实践是意识支配下的特殊的物质运动,二者分属于主观认识和客观物质运动两个不同领域,当然存在着矛盾。现实生活中有时出现理论的内容与当前的某些实践活动不一致或似乎不一致的情况,就是理论与实践之间矛盾的一种表现。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当理论与实践不一致时,就应该修正理论,使之适应实践的需要。这种主张,用在许多场合是正确的,用在另一些场合却又会发生错误,即是说,它不一定是正确的,因而笼统地这么讲是片面的、不科学的。
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两个不同层次去分析。第一个层次是,从根本上或从总体上看,在理论与实践的相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实践决定理论,而不是相反,这是由于实践因其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而高于理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所以,当实践向前推进了,理论落后于实践时,解决二者矛盾的途径,只能是适应实践的需要发展理论,根据实践检验的结果纠正理论中的错误或片面性,而不能削足适履,要求活生生的实践去适应被当成了僵化教条的理论。
第二个层次是,在具体的实践-认识过程中,在各种具体问题上,理论与实践之间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不一致。这种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包括了两种情形。其一是,理论中存在着不符合实际的成份,或理论落后于实践。此时应该修正理论或发展理论。其二是,人们的实践活动脱离了科学理论的指导,违背了客观规律,偏离了正确的轨道。这时,解决理论与实践之间矛盾的正确途径,不是改变理论去适应实践,而是要用科学的理论去批判性地认识实践,匡正实践中发生的错误,规范人们的实践活动。笼统地主张修改理论去适应实践的观点之所以不正确,就是因为它忽视了这后一种情形的存在,将理论与实践之间复杂多样的矛盾简单化了。
为要全面地认识和处理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必须对实践本身作科学的分析。现实中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社会实践活动。既有自觉地以一定理论为指导的实践,也有缺乏自觉理论指导的盲目的实践。而前者既包括科学理论指导下的实践,又包括错误理论支配下的实践,后者既包括虽不自觉但却是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规律的实践,又包括盲目地违背客观规律的实践。所以,社会实践并非天然地具有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并非任何实践都必然地具有相对于一切理论的优越性。即使是有亿万群众参加的规模宏大甚至是相当持久的实践,也有发生错误甚至基本方向错误的可能,十年文革就是这样的实践。此外,如建国以来曾经重复出现的经济过热现象,社会上不时刮起的各种或大或小的“风”,诸如全民经商,开发区热,房地产热,股票热,乃至涨价风,抢购风,乱集资,乱拆借等等,也都是复杂的社会实践中的构成部分,而不应排除在实践的范畴之外。
因此,理论与实践二者脱离而发生矛盾,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理论脱离实践,另一种是实践脱离理论,即脱离了科学理论的指导。前一种情形是人们已经比较熟悉的,后一种则尚未引起充分的注意和研究。若不能全面地看到这两种情形的存在,对于理论与实践之间矛盾的理解和处置,就难免发生片面性。
如果每当发生理论与实践对不上号的情形,就指责或否定理论,要求理论随眼前的实践而改变,将理论为实践服务简单地理解为要求理论为现存的一切作合理性的论证,那就将理论当成了论证的工具而不是行动的指南。今天论证了某种做法的合理性,明天风向一变,又为相反的做法作论证。这样就失去了理论的严肃性、科学性,失去了理论的尊严,把它庸俗化了。十年文革中,这类情形相当流行,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威信受到严重损害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文革结束并实现思想路线拨乱反正之后的新的历史时期,我们看到,许多中年以上的理论工作者包括高校马列理论课教师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上相当持重,虽然也密切关注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在教学和科研中努力联系实际,但是面对现实中经常刮起的各种“风”持比较冷静的态度,尤其不愿轻易地打乱基本理论的教学体系。这是有很深刻的历史原因的,是长期理论工作和社会实践的锻炼包括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使他们变得比较成熟了的表现。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同志在理论研究和理论教学中有意无意地与社会实践保持距离,以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重复以往出现过的错误,保持理论的纯洁性和理论的尊严。这种态度表明,他们未能正确地总结历史经验,不是正视理论与实践之间不可避免地发生的矛盾,并以积极的态度去解决矛盾,而是试图远离实践以便回避理论与实践的矛盾。这种对待实践的消极态度可能将他们引向理论脱离实践的不正确的方向,因而很难得出富有活力的创造性的理论研究成果。
马克思主义关于检验真理标准问题的理论是一个科学体系,它在指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同时,又阐明了实践标准本身的相对性、不确定性与绝对性、确定性以及这二者的统一,阐明了实践检验与逻辑论证的关系,并且将实践检验理论和理论指导实践当作理论与实践之间双重关系的矛盾运动过程去把握。对于这一科学体系,不可片面强调其中某一部分而忽视另一部分。一定阶段和一定范围的社会实践在改造世界的广度和深度上,在其自身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上都有其局限性或相对性的一面,因而它们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也必然具有相对性或不确定性,不能对一切认识都作出检验。有些认识是真理,但是在当前的实践中还不能被证明;有些认识是谬误,但是在当前的实践中还不能被推翻。因此,不能一看到既有的理论与当前实践中的某些现象有不一致或似乎不一致之处,就轻易改变理论观点,以便使之适合于解释或论证眼前的现象。对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观点,尤其要持非常慎重的态度,决不可轻易否定。另一方面,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又有其绝对性或确定性,不断发展着的人类社会实践终将对一切认识的真理性都作出检验,在归根到底的意义上,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因此,对于那些经过长期反复的社会实践被证明为是不正确的或片面的或过时的观点,又必须予以否定,并根据实践的发展作出新的理论概括,使发展着的理论符合发展变化着的实践,达到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实践检验理论与理论指导实践不是彼此分离的,而是同一个过程中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既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并在实践中发展自身,又要能动地指导实践。它指导着我们去分析当前实践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洞察实践发展的趋势,揭露和纠正实践中的错误,预见和防止未来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偏差,指引社会实践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只有全面地看到理论既指导实践又受实践检验这两方面的关系,才能正确解决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矛盾,真正做到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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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务实与务虚的关系。
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必然会作为一定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表现出来。它要求我们在一切工作中脚踏实地,力戒空谈,不务虚名,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相反,那种夸夸其谈、华而不实、虚报浮夸、哗众取宠、做表面文章,说假话、空话、大话的作风,则是主观主义的表现,是同实事求是的原则相背离的。
那么,坚持实事求是是否意味着应该只务实、不务虚呢?有些同志认为正是如此。他们提出:“务实不务虚,实事求是。”“少讲理论,多干实事。”他们认为,只有抓具体工作,抓经济建设,抓项目、多赚钱,才是实的;搞理论学习,理论研究,抓意识形态,精神文明,讲什么基本原则、什么大道理,那都是空的、虚的。既然现在搞市场经济,那就一切都要适应市场需求,那些不能带来市场效益或直接经济利益的理论研究,那些没有市场需求的学术理论著作,应该让它们自生自灭,在市场经济中被淘汰。他们以为,只有这样才是坚持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与它相适应的思想工作作风。
这里涉及什么是“务实”、“务虚”以及这二者间的关系问题。笔者认为,务虚这个概念的内涵必须从它的实际运用中去理解和确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不久,党中央于1979年3月召开了“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邓小平同志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题发表了重要讲话。这篇讲话是务虚的典范,其中高度概括的“四项基本原则”对我国新时期的历史发展起了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已经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写进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载入了宪法和党章。我们可以由此来理解“务虚”的含义及其地位和作用。这篇讲话基本上没有涉及具体工作、具体项目、具体事件的处理,而是依据历史经验,从理论原则上阐明了要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同志还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以及如何看待“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等重大理论问题,并且指出:“哲学、社会科学同自然科学一样,决不能忽视基础理论的研究。”(见《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79至182页)可以说,通篇讲的都是理论、原则,或曰大道理。这就叫“务虚”。有些同志将讲大道理等同于说空话不干实事而予以贬斥,这固然有其一定的理由,因为脱离实际去讲大道理的确是在说空话,但“大道理”却决不等于空话。讲大道理,懂大道理,原本是极重要的事情。邓小平同志说得好,大道理要管许多小道理,“那些小道理或许有道理,但是没有这个大道理就不得”(《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24页)。
务实和务虚这一对概念,不是指两种对立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而是指两种不同性质或不同内容的工作。务实是指做具体的实际工作,它所处理的对象是一个个具体的事物,是现实中存在的个性与共性相统一的事物具体整体,故名之曰“务实”。务虚是指创造理论、制定路线、明确方向、确立原则等类工作,它所处理的对象不是一个个具体事物,它要舍弃具体事物的特殊性,通过科学的抽象揭示出事物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并上升到思维中的具体,形成系统性的科学理论和方针、政策,以满足指导实践的需要。理论工作本身并不直接解决现实中的某一个实际问题,它从具体的客观对象出发却又离开了感性的具体,故名之曰“务虚”。
那些认为坚持实事求是就要“务实不务虚”、“少讲理论,多干实事”的同志,显然误解了务实和务虚的含义,将它们分别混同于两种不同的思想工作作风,以为只有务实才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务虚则是说空话,做表面文章。事实上,无论做具体的实际工作或做理论工作,都存在着两种对立的思想工作作风。周恩来同志说过:“说真话,鼓真劲,做实事,收实效,这四句话归纳起来就是实事求是。”(《周恩来文选》下册,第350页)邓小平同志说:“要敢说真话,反对说假话,不务虚名,多做实事。”(《邓小平文选》第三册,第146页)这些都是对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的精辟阐述,它们所反对的是华而不实、弄虚作假的作风,而决不是反对务虚或做理论工作。这种工作态度和思想作风,无论对于做实际工作或理论工作都是不可缺少的。有些同志主要是从事实际工作,即他们的工作任务是务实,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自然就具备了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其中也有些人虚报浮夸,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看上去轰轰烈烈,热闹非凡,实际上华而不实,劳民伤财。这叫实活虚干。有些同志主要是从事理论工作,即他们的工作任务是务虚,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在工作作风上都是说空话不干实事的。邓小平同志说过,对四项基本原则作出新的有充分说服力的论证这一项重大的理论任务,“决不是改头换面抄袭旧书所能完成的工作,而是要费尽革命思想家心血的崇高的创造性的科学工作”(《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80页)。科学的理论创造需要深入调查研究,详尽地占有材料,费尽心血加工思考,改造制作,因而必须有扎扎实实、埋头苦干、一丝不苟、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这叫虚功实做。
由上述可见,把坚持实事求是误当作只务实不务虚,同望文生义、不求甚解所造成的概念混乱不无关系。但是应该看到,问题的实质是在于,一些同志只重视具体的实际工作而忽视了理论的重大作用。产生这种思想的原因之一是未能科学地总结文革的教训。十年文革中,盛行“假、大、空”的作风,“上层建筑决定论”流行一时,错误的理论造成了巨大的危害,直至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才实现了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和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新的历史时期。但是,有些同志却误将否定文革中的错误理论当成了否定理论工作的重要性,误将否定“假、大、空”的作风当成了不要务虚。他们没有看到,思想理论战线的务虚工作在文革后的拨乱反正中发挥了不可取代的重大作用。如果说以实践为依据处理一件件具体的历史事件是务实,那么,从哲学理论层次上开展真理标准问题上的大讨论就是务虚。没有这场讨论,就很难有各种具体问题上的拨乱反正。如果说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中的一个个项目和改革开放中的各项具体工作是务实,那么,作出将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并逐步形成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则是务虚。这样的务虚工作,谁能说它的重要性不如务实呢?无产阶级的杰出领袖都是集革命家、国务活动家和理论家于一身,既务实又务虚。列宁既创造了俄国的布尔什维克党,领导了十月革命及革命后反对外国武装干涉的斗争和经济建设,又适应实践的迫切需要写下了大批理论著作,包括《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哲学笔记》这样高度抽象的哲学著作,给我们留下了列宁主义的宝贵精神财富。毛泽东同志既直接指挥了中国革命战争,又写下了大量军事理论著作,既直接领导了中国革命和建设,又创立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并从理论上探索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毛泽东思想成了指引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前进的旗帜。如果说邓小平同志直接布署、设计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方案、步骤和各种具体措施是务实,那么,他提出并阐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则是务虚。
按照毛泽东同志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的经典性界说,“‘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801页)规律是不能用感官去感知的,只能靠思维去理解。因此,求是,都是做理论上的抽象、概括工作。实事求是,一方面意味着要“求”出隐藏在事物现象背后的本质和规律,而不能就事论事,一方面又要求我们以反映事物规律的科学理论为指南,而不能只凭眼前的事实和有限的经验办事。所以,实事求是不仅不排除务虚,而且“求是”都是一种务虚的工作,非务虚不能求是。离开务虚去讲实事求是,就背离了它的本意,成了就事论事的事务主义,就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正确的方向,就会缺乏远大的目光,不能高瞻远瞩,统筹全局。马克思主义与实用主义的一个根本区别正在于此。实用主义把世界看成是“一个纯粹经验的世界”,它不承认独立于人的经验、意识之外的客观物质世界和客观规律,因而也否认探求客观规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按照实用主义的“皮尔斯原理”,一个观念的唯一意义就是它所引起的行动,观念并无反映客观物质运动及其客观规律的意义。实用主义的著名理论家威·詹姆士说,实用主义不过是一种方法,一种确定方向的态度,“这个态度不是去看最先的事物、原则、‘范畴’和假定是必需的东西;而是去看最后的事物、收获、效果和事实”(威廉·詹姆士:《实用主义》,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1页)。按照这种实用主义的方法,人们在确定自己行动的方向时,不要去管实践所面对的客观实际情况(“最先的事物”),也不要将什么理论、原则、范畴“假定”为“必需的东西”而当作行动的指南,只需按照自己的主观经验去估计各种行动可能产生的后果(“最后的事物、收获、效果和事实”),然后加以比较,怎么做可能对自己有利就怎么去做。这样,在行动中就必然表现为不顾客观规律,不要理论指导,凭个人的主观经验办事,因而目光短浅,急功近利,为了眼前的成功不顾长远的后果,不讲原则,变化无常。而按照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就必须探求事物固有的客观规律而创造出科学的理论,并以科学理论为指导,预见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始终坚持正确的原则,遵循客观规律去改造世界,坚定不移地沿着正确的方向朝着既定的远大目标前进。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全党各级干部都要“熟悉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从而加强我们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47页)。将实事求是误解为“务实不务虚”、“少讲理论,多干实事”,就可能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则混同于实用主义的态度。江泽民同志指出:小平同志一贯倡导,学习马克思主义要学立场、学观点、学方法,反对教条主义和实用主义。(1994年4月2日《人民日报》)这是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领会的。
人们从“实事”中“求”出了规律,形成了理论,决不能将它束之高阁,而要让它回到实践中去,运用于具体的实践对象,解决实际问题,这就是务实。所以,务实和务虚,两者不可偏废。它们是彼此依存的,而不是相互排斥的。
邓小平同志说过:“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毛泽东同志用中国语言把它概括为‘实事求是’四个大字。”(《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78页)按照这样的理解,从哲学层次阐明实事求是的理论基础,无异于论述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全部内容,而从历史的角度阐明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不涉及党的全部历史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文仅从一个特定的角度谈了自己学习中的点滴体会,其他许多重大问题,都未能涉及,这些都是需要另文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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