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声誉与经济责任审计——以环境项目招投标为背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招投标论文,声誉论文,经济责任审计论文,背景论文,环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的提出,越来越多的环境腐败案件进入公众视野,但很多案件曝光的经过具有较大的偶然性,发现腐败的手段也具有非常规性,这促使我们不得不反思现存监管制度的不足。刘家义(2008)的审计监督免疫系统观认为审计监督具有预防功能与揭露功能[1],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有利于推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李江涛等,2011)[2]。蔡春等(2011)认为2010年12月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正式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3]。
近年来,许多学者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蔡春、陈晓媛,2007)[4]、规律(张以宽,2001)[5]、对象(徐雪林、郭长水,2005)[6],方法(周云平,2005)[7]、问责机制(黄溶冰,2012)[8]等基础内容进行了研究,但并未深究经济责任审计治理腐败的路径,忽视了其国家治理的功能。本文以环境项目招投标为例,利用博弈分析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在主管领导与利益集团策略互动中的作用,以期揭示当前利用经济责任审计减少环保贿赂的途径。
二、模型假设与模型构建
(一)模型假设
本文有如下假设:
假设1:“自然”是利益集团本身的招标能力。
假设2:主管领导与利益集团是项目招投标的参与人,利益集团只要具备承担环境项目能力就会中标。
假设3:主管领导在公正的招投标中能获取社会收益,即公正的招投标能使国家财产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从而增加人民福祉。
假设4:该博弈模型属于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即双方选择策略具有随机性、皆无法猜到对方的策略,博弈结构为双方的共同知识。
假设5:假设利益集团提供给主管领导的贿赂(B)是内生的,只要“坏结果”(不具备承担项目能力)出现他就会贿赂领导。
假设6:当主管领导拒绝接受环保贿赂时,利益集团可以通过恶意攻击从其他渠道获取环境项目,主管领导将会丧失招标权。
假设7:审计机关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发现说谎(利益集团提供虚假材料)而主管领导未发现时的概率为ρ,且一旦发现说谎便给予主管领导与利益集团惩罚。
(二)博弈模型构建
本文对双方博弈进行扩展(见图1),并在此基础上对参与人的收益(见表1)与变量(见表2)进行定义。在博弈开始时,利益集团得到“好结果”的概率为μ,“坏结果”的概率为1-μ①,本文基于这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图1 主管领导与利益集团策略互动图
1.真实结果为“好结果”的情况。从图1可知如果“好结果”出现,利益集团一定会选择继续投标。这种情况下审计机关都能证实利益集团的实力(经济责任审计1),不会发生贿赂,则利益集团获得收益,主管领导的收益是(λ)②(如图1结果1)。
2.真实结果为“坏结果”的情况。如果出现“坏结果”,审计机关的决策就显得更重要了。分析如下:
情景一:如果弃标,主管领导不会影响参与人的收益。利益集团的收益是。不论λ选择何种水平,主管领导的收益仍然是(λ)(如图1结果2)。
情景二:如果利益集团决定说谎,博弈就更复杂。如上,假设λ(λ∈[0,1])仅被成本限制,与主管领导的能力无关,即。此时,假设主管领导未发现说谎(概率为1-λ),那么在经济责任审计时可能会发现该虚假证明。依据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2)是否会发现说谎,有两种情况:其一,未发现说谎。博弈双方收益与“好结果”的情况相同,利益集团获得(μ),主管领导获得(λ)(如图1结果3)。其二,发现说谎。利益集团和主管领导都将被处罚,分别为③。即主管领导未发现,而审计机关发现说谎时,利益集团收益值是(如图1结果4)。
情景三:主管领导发现说谎后,利益集团必须决定纠正谎言(弃标)或贿赂。如果利益集团及时纠正谎言,则收益与情景一相同,即利益集团收益为(如图1结果5)。
情景四:如果利益集团决定贿赂,则需先确定金额,且相信贿赂金额是由博弈的最后阶段决定。通过挪用资金或非法转让来实施贿赂可能会引发损失(如保守贿赂秘密成本,封口费),从而使行贿成本高于受贿金额。如主管领导接受贿赂则发生合谋,而博弈双方的收益会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发现说谎的概率而变化,因此,依据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3)是否会发现说谎,博弈双方收益有两种情形:其一,利益集团完成贿赂,但经济责任审计没有发现说谎时,利益集团的预期收益为(如图1结果6)。其二,利益集团完成贿赂,但被经济责任审计发现了说谎时,利益集团的预期收益是⑤(如图1结果7)。
情景五:如果主管领导拒绝贿赂,利益集团须选择纠正说谎或恶意攻击⑥。如果选择纠正说谎,博弈双方的收益与情景一相同,即利益集团的收益是,主管领导的收益是(如图1结果8)。
情景六:如果利益集团选择恶意攻击主管领导,可能会从其上级领导处得到环境项目,但会付出较高的成本,因此利益集团的收入是,而不是。主管领导如果被越过,可能无法获得全部(或任何)社会收益,但已经支出了努力成本,其收益为(如图1结果9)。
此外,如果主管领导拒绝贿赂,而经济责任审计又发现了利益集团的欺诈,则利益集团将会被处罚而主管领导将受到声誉奖励(R,R>0),即审计机关知道主管领导被恶意攻击的真实原因。这是因为经济责任审计机关会对主管领导采取严密监管,从而增加发现实情的概率。因此,当主管领导被恶意攻击后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概率为ρS(0≤ρS≤1),利益集团的预期收益为(如图1结果10)。
三、博弈双方的均衡策略分析
本文运用逆向递归法来考虑博弈双方的均衡策略,当主管领导拒绝贿赂时,利益集团决定是否恶意攻击主管领导以获得环境项目(如图1中点)。在每一步,利益集团和主管领导考虑其预期收益先于审计活动,因为在博弈中审计机关的行动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战略,ρ和ρS没有反映参与人的决定。本文只按照利益集团与主管领导的行动进行逆向递归,并按利益集团策略分为恶意攻击阶段、贿赂阶段与说谎阶段。
1.恶意攻击阶段。如果博弈到达点,剩余的子博弈就是完美信息博弈。利益集团必须决定是通过恶意攻击领导获得投标,还是纠正说谎放弃投标。
图2显示了恶意攻击子博弈的正常形式⑦。如果恶意攻击主管领导的方法获得的期望收益大于纠正说谎,则会被采用,即当下面的“恶意攻击条件”为真时:
条件1:
反之,利益集团将纠正谎言放弃投标⑧。
图2 常规形式的恶意攻击子博弈图
2.贿赂阶段。博弈树向上移动到下一阶段(),利益集团尝试贿赂,随着贿赂金额的增加,此博弈会更复杂⑨。在图1中点描述了利益集团决策的两面,即提供贿赂是可行的贿赂上限。因此,该问题即转化为双方均能接受的贿赂金额B的范围。
该博弈的选择点是:利益集团需决定是否进行恶意攻击,即存在两种贿赂子博弈的可能常规形式。两种形式均适用于条件1,且描述表现为图3(a)和图3(b)。
图3 常规形式的贿赂子博弈图
(1)当恶意攻击条件为真时。
首先,如恶意攻击条件为真,则利益集团具有主导战略。本文提出以下定理:定理1,在图3(a)的贿赂子博弈中,至少存在一个使利益集团选择贿赂战略(ProbBribe)=1)是严格占优战略。
证明如下:当恶意攻击条件为真时,不论主管领导的策略是什么,利益集团的策略始终是(贿赂,恶意攻击;*)。主管领导仅需要选择最大回报的策略(接受贿赂|贿赂,恶意攻击)或(拒绝贿赂|贿赂,恶意攻击)。如果成立,主管领导将选择(接受贿赂|贿赂,恶意攻击)。简化上面的不等式,如果成立,主管领导将选择(接受贿赂|贿赂,恶意攻击)。
(2)当恶意攻击条件不为真时
当恶意攻击条件不为真时,利益集团的贿赂子博弈不再有明确的占优策略。相反,双方参与人都将收到除了(贿赂,纠正谎言;接收贿赂)以外策略的相同回报,即利益集团收到。因此,本文提出定理3,在贿赂子博弈中,当且仅当下面条件成立时,策略集(贿赂,纠正谎言;接受贿赂)将是均衡策略:
总之,不论恶意攻击条件是否满足,如果贿赂的受益大于风险,主管领导将接受贿赂,即当(贿赂,*;接受贿赂)是均衡策略时,均衡路径已经确定。
3.说谎阶段。上述子博弈都是完全信息博弈,博弈按顺序进行,所以存在占优纯战略集,各参数值决定了占优均衡。但当博弈树向上移动到下一阶段——说谎阶段时,博弈进入“黑箱子”(点),需分三种情况来解释均衡策略:第一,均衡策略集要么是(纠正谎言,纠正谎言;拒绝贿赂),要么是(提供贿赂,发现说谎;拒绝贿赂),即利益集团纠正被主管领导发现的谎言,本文称为“顺从利益集团”。第二,均衡策略集是(提供贿赂,恶意攻击;拒绝贿赂)。在此如果主管领导发现谎言且拒绝贿赂,则利益集团即行恶意攻击,本文称为“从其他渠道获取环境项目”情景。第三,均衡策略集要么是(提供贿赂,恶意攻击;接受贿赂)要么是(提供贿赂,纠正谎言;接受贿赂),本文称为“双方合谋”情景。
(1)顺从管理者情景
其一,博弈双方期望收益。在此情景下,贿赂条件和恶意攻击条件都不满足,且如果主管领导发现说谎,随着利益集团同意纠正谎言而博弈结束。在一个简化形式下,图4重复了图1扩展形式的博弈树。
图4 在“顺从利益集团”的情景下,缩减扩展形式的博弈图
此部分博弈被“好结果”和“坏结果”所影响。为使利益集团采取报告“好结果”不总是严格占优策略,利益集团报告真实情况的预期收益必须少于说谎的,即。因此本文提出定理4:如果是“坏结果”,利益集团通过说谎可以获得投标。由此,当结果为坏时,它将永远不会说实话。
证明如下:假设利益集团不具备承标能力(结果为坏时),其告诉该真相的概率为α∈[0,1]。为了符合博弈顺序,利益集团将选择最大化期望收益的价值λ=1,并到达节点,它的预期收益为:
由于对所有λ利益集团的边际收益递减,且他将选择α=1,即对坏结果总是说谎(12)。当“顺从利益集团”情景条件满足时,利益集团的策略(告诉真相|坏结果)是严格占优策略,参与人的期望收益为:
利益集团期望收益1:
主管领导期望收益1:
利益集团期望收益1表示:利益集团获得高收益条件是“好结果”或其谎报投标资质的结果。然而利益集团当然希望能弥补谎报资质的成本,其中λ()为弥补贿赂主管领导的成本,为主管领导没有发现说谎而被经济责任审计发现所付出的成本。主管领导期望收益1表示:主管领导的社会收益减去成本再减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说谎的损失。
其二,效用最大化的选择。如果本文假设参与人充分了解自己以及他们对手的收益参数,且其预期收益比参与人的保守收益要少,那么参与人就会拒绝参与。通常主管领导可以通过辞职来拒绝参与,利益集团可以通过不投标或放弃投标拒绝参与。
如果参与人决定继续博弈,可判断利益集团将选择μ,而主管领导将选择λ作为他们的努力水平。在重复博弈中,λ不能被外部参与人观察或证实,主管领导声誉也不能决定λ的值。但参与双方的策略是通过逆向归纳法来判断的,因此本文通过设定μ值来观察主管领导的决策。即主管领导的效用最大化的选择1:
如果假设利益集团的初次行动是安全的,那么他就会将λ作为μ的函数来最大化他的预期收益。在顺从利益集团情景中,利益集团的效用最大化选择1:
其中ηλ,1-μ主管领导对“坏结果”增加及其导致说谎风险增加的努力水平弹性。如果利益集团不考虑主管领导努力水平的影响,设定的最优结果μ将高于最终结果,高出多少取决于努力的弹性。
(2)从其他渠道获取环境项目情景
其一,博弈双方期望收益。如果主管领导拒绝接受贿赂,且利益集团选择了恶意攻击现任领导,期望收益如图5所示。此时定理4仍然适用,即如果“坏结果”出现,利益集团总是说谎。在初次博弈中,主管领导选择μ和λ的逻辑与顺从利益集团情景相似。因此,参与人的期望收益是:
利益集团期望收益2:
图5 在“从其他渠道获取环境项目”的情景下,缩减扩展形式的博弈图
其二,效用最大化的选择。根据以上收益集,主管领导的效用最大化选择2:
此时主管领导往往“进退两难”,即拒绝贿赂就会被恶意攻击,不揭露说谎又会被经济责任审计发现。此外,由于被认为是正向,如果成立,上述方程无解且主管领导最优选择是λ=0时的解。
利益集团会根据主管领导的选择来优化他的努力水平,因此其效用最大化选择2:
其中,ε与在顺从利益集团情景中的定义相同。但比较发现,当顺从利益集团情景的效用最大化选择大于恶意攻击情景时,利益集团的努力水平μ要比进行恶意攻击时高。
(3)双方合谋情景
其一,博弈双方期望收益。图6显示了双方合谋情景的期望收益,这个情景与其他两个情景的博弈逻辑相同,定理4仍适用,因此参与人事前期望收益为:
利益集团的期望收益3:
其二,效用最大化的选择。根据以上收益集,主管领导的效用最大化选择3:
此时,主管领导决策的驱动因素由弥补成本变为贿赂金额,这时贿赂金额比弥补成本的期望价值更高。但主管领导却发生了动态变化,即从保护自己不受经济责任审计惩罚到追求分享利益集团投标利益。
在这个情景中,利益集团的效用最大化选择3:
这里ε与上述定义相同。但在特殊情况k=0时,如果不存在经济责任审计,利益集团的努力水平很低。如果k为正,利益集团的努力将增加。但若是均衡情景,如果主管领导不合谋,利益集团将不增加努力水平。
四、阻止受贿发生的战略设计
除恶意攻击阶段外,贿赂阶段与说谎阶段均出现了受贿现象,因此本文拟从这两个阶段出发进行研究。
图6 在“双方合谋”的情景下,缩减扩展形式的博弈图
(一)贿赂阶段
只要收益大于风险,主管领导都将接受环保贿赂。但恶意攻击条件(条件1)是否为真会影响利益集团与主管领导的决策,有两种情况:
由此发现,能使条件2发生变化的因素都与经济责任审计有关,可采取以下对策阻止条件2的实现:其一,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处罚力度。当增大时会使条件2的符号发生改变,因此需要更大的经济责任审计处罚力度。其二,增加恶意攻击后领导的声誉奖励。当ρSR增大时也会使条件2的符号发生改变,即以声誉奖励弥补在恶意攻击中的损失非常重要。
(二)说谎阶段
博弈一旦进入说谎阶段,即当结果为坏时利益集团将永远不说实话,博弈双方就会进入“黑箱子”,外界很难观测哪种情景将会发生,因此上文根据每种情景的期望收益函数对利益集团与主管领导的效用最大化选择进行了分析。由于当“顺从利益集团”情景满足时,利益集团的策略(告诉真相|坏结果)是严格占优策略,在该战略中经济责任审计很容易证实领导者为人民谋福祉的行动。因此,本文以“顺从利益集团”情景为基准,利用效用最大化选择帮助研究在什么条件下会出现“从其他渠道获取环境项目”情景与“双方合谋”情景及针对这两种情形出现受贿的对策。
1.从其他渠道获取环境项目情景。当利益集团的效用最大化选择2大于效用最大化选择1时,即当成立时利益集团会选择恶意攻击(13),该式表示利益集团选择恶意攻击被经济责任审计发现后获得的收益差额仍然高于顺从利益集团情景的收益差额。而当主管领导的效用最大化选择2大于效用最大化选择1时,ρSR>(1-r)条件满足,即当声誉奖励能够弥补主管领导付出的成本时,主管领导就会拒绝贿赂。但在现实中只有扩大这一条件(ρSR>>(1-r)F)主管领导才能有充足的理由拒绝贿赂。因此,当出现从其他渠道获取环境项目情景时,最佳的办法就是增加恶意攻击后领导的声誉奖励。
2.双方合谋情景。当利益集团的效用最大化选择3大于效用最大化选择1时,即当时他会选择贿赂主管领导以达到合谋目的。这意味着当顺从利益集团情景的收益差额不能弥补贿赂损失时,利益集团会选择贿赂策略。然而,主管领导也会根据利益集团的选择做出反应。当主管领导的效用最大化选择3大于效用最大化选择1时,即当条件满足时,他选择受贿。可见,当出现双方合谋情景时,最佳的解决办法还是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处罚力度。
本文对贿赂博弈的各种情形进行了分析,发现除了恶意攻击阶段外,贿赂阶段与说谎阶段均出现了受贿现象,其中在贿赂阶段的恶意攻击条件不为真时、说谎阶段的双方合谋情景下可采取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处罚力度的战略;在说谎阶段的从其他渠道获取项目情景下可采取增加恶意攻击后领导的声誉奖励的战略;在贿赂阶段的当开除条件为真时两种战略均可采用。
①尽管利益集团的μ是不可观测的,但μ的概率分布和生产函数仍是共同知识。
②由于本文假设λ是不可观测和不可证实的,所以社会收益不是λ的函数。然而,由于社会收益大小将最终决定领导的升迁,因此领导也会考虑社会收益与λ的关系。但本文分析的目的主要集中在主管领导与利益集团的策略互动,在此μ被视为两者战略互动的外生变量。
③现实中主管领导可能遭受降职、记过等行政处分,利益集团可能会被处以罚金等。
④在扣除利益集团的贿赂成本时,本文采用标量乘以主管领导从贿赂中获得的利润来解释私有成本和贿赂利润的不同。
⑤与DYE(1993),DEANGELO(1981)的罚款不同假设相反,本文假设不论审计机关发现说谎的路径如何,对主管领导的处罚都为,这是一个不会影响均衡结果的强假设。
⑥这里的恶意攻击指恶意传播对主管领导有负面影响的信息或实施其他恶意行动,使利益集团从其他渠道获取环境项目(如主管领导上级特批),而本文不考虑利益集团怎样实现恶意攻击。
⑦在这里和后续所有常规形式中,利益集团的行动被列示在左边,且主管领导的行动被列示在右边。
⑧ρS严格战略很少适用,这种情况本文不在讨论。
⑨这一阶段的均衡策略取决于序贯合理性的要求。
⑩其中。
(11)ρS为当主管领导被恶意攻击后审计机关发现的概率。
(12)在此情景中当λ=1时,利益集团并不关心他选择的α。
(13)还可简化为,即更换主管领导的社会收益与经济责任审计处罚之和仍然小于利益集团的最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