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贫困的道德风险及其治理_贫困人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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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

       联合国发布的相关数据表明,尽管处于赤贫生活水平的人口正在不断减少,但全球目前仍有超过7亿人长期处于贫困和营养不良的状态。就当下中国的情况而论,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贫困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另一方面,按照中国的标准,中国仍有7千万人没有脱贫。而按照联合国标准,中国还有2亿左右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这一严峻的现实需要我们从跨学科的视角加以思考,从而为解决这一难题贡献我们的智慧。

       一 贫困与道德风险的关系

       关于贫困问题,中外学者一般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研究,因而最早对贫困内涵的认识集中在低收入方面。例如,英国的朗特里对贫困的理解是:“如果一个家庭的总收入不足以维持家庭人口最基本的生存,那么,这个家庭就基本上陷入了贫困之中。”①美国学者劳埃德·雷诺兹也认为,“贫困最通行的定义是年收入”②。但从英国的汤森开始,收入的内涵由生活必需品扩展到复杂的资源分配和再分配系统,这其中包括就业和拥有资产带来的现金收入、社会公共福利待遇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个人收入,等等。③汤森的研究进一步丰富了贫困的内涵。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舒尔茨在此基础上把贫困界定为“某一特定社会中特定家庭的特征的一个复杂的社会经济状态”④,认为正是大量的经济不平衡使得一部分人陷入贫困。欧共体也对贫困作出界定:“贫困应该被理解为个人、家庭和人的群体所拥有的资源(物质的、文化的和社会的)十分有限,以致他们被排除在社会可以接受的最低限度的生活方式之外。”⑤中国国家统计局贫困课题组也主要从物质生活方面对贫困下定义:“贫困一般是指物资生活困难,即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生活水平达不到一种社会可接受的最低标准。他们缺乏某些必要的生活资料和服务,生活处于困难境地。”⑥可见,上述对贫困的理解和认识,主要遵循的是“从低收入到复杂的经济层面再到更广泛意义上的社会层面”这样一种思路。

       印裔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在综合学术界的贫困理论基础上对贫困问题作了更进一步的探讨,并提出了全新的见解。森认为,应将“可行能力剥夺”纳入贫困:“在分析社会正义时,有很好的理由把贫困看作是对基本可行能力的剥夺,而不仅仅是收入低下。”⑦所谓“可行能力”也就是自由,即“个人有理由珍视的那种生活的实质自由”。它包括免受困苦(如饥饿、营养不良、缺乏医疗保障以及过早死亡等)的自由、接受教育的自由、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和公共生活的自由,以及享受基本权益的自由等。因而,贫困应被理解为自由的被剥夺,也即基本可行能力的被剥夺。森对贫困概念的这一拓展获得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认同。在1996年的《人类发展报告》中,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首次使用了“能力贫困”这一概念,认为贫困不仅是缺少收入,更重要的是缺乏基本生存与发展的能力。世界银行也在森的意义上理解贫困,认为“贫困就意味着饥饿,意味着没有栖身之地;贫困就是缺衣少药,没有机会上学也不知道怎样获得知识;贫困就是失业,害怕面对未来,生命时刻受到威胁;贫困就是因为缺少清洁的饮用水而导致儿童生病甚至死亡;贫困就是权力和自由的丧失”⑧。

       综合国内外学者对贫困的理解和认识可以发现,贫困与以下几个方面具有紧密联系:第一,贫困一般与收入来源缺乏、生活必需品匮乏、生活质量低下等不利因素相关,它们涉及的是收入、财产、文化、身体健康、精神状况等多种因素;第二,贫困与社会排斥、机会被剥夺以及发展能力有关,其实质是自由权利和发展能力的缺失;第三,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群体或一个社会,如果长期处于贫困状态而得不到改善,势必带来巨大的社会风险。

       在英语中,风险一词是指“可能发生的危险”或“遭受损失、伤害、不利或毁灭的可能性”。道德风险(moral hazard)最初是研究保险合同时提出的一个概念,指在委托一代理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一方由于机会主义行为而给另一方带来的风险。这一概念后来被经济学家广泛使用,意指市场主体片面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给对方或整个社会带来的利益损失。笔者以为,伦理学视域中的道德风险可以被用来广泛描述各种社会问题未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而产生的对一部分个体、家庭和某些群体乃至整个社会利益的巨大伤害,这种伤害既有悖伦理原则,也是对社会正义的背离。

       从风险社会理论的视角看,道德风险是各类社会风险中的一种。在风险社会理论的代表人物乌尔里希·贝克看来,现代化消解了19世纪封建社会的结构并产生了工业社会,而现代化衍生而成的自反性现代化正在消解着19世纪以后的工业社会,进而产生了风险社会。在工业社会,特别是财富短缺的前工业社会,“大部分人口的贫困化——贫穷风险——迫使19世纪一直屏住呼吸”⑨。而风险社会的特点是:“不明的和无法预料的后果成为历史和社会的主宰力量”⑩,社会的政治、经济及其他各种风险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不确定性并随时可能发生。例如,核技术、基因技术、化工技术的广泛应用所产生的生态环境危机;全球化进程中贫富差距不断扩大而带来的新的贫困化,等等。就后者而言,它主要不是由财富短缺造成的,而是由财富分配不公所引发的,属于“丰裕中的贫困”。其具体的表征为:一方面是财富的积累和过剩,另一方面是一部分人陷入贫困。例如,迄今全球最富有的1%成年人口拥有全球高达40%的家庭财富;10%最富有的成年人口拥有全球85%的家庭财富;而另外占世界人口50%的成年人口所拥有的全球财富比例只有1%。迄今,全球大约有10亿人(约占世界总人口的1/6)居住在城市大大小小的贫民窟中,这部分人口到2020年有可能增至14亿。(11)可见,全球财富分布极为不均,而北美、欧洲的一些发达国家和亚太的一些国家与地区是全球财富最为集中的地方。恰如研究全球正义和世界贫困问题的专家托马斯·博格(Thomas Pogge)所说:“现今全球经济秩序的话语权,掌握在少数强权政府的手中,没有实现世界贫困人口的经济权利,甚至部分基本人权:如食品、医疗、卫生、教育权利等。”(12)目前,全球化进程中贫富鸿沟的进一步扩大正困扰着整个国际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社会也无可避免地进入了风险社会,社会风险呈现出频繁发生的态势。这其中,与财富分配差距扩大相伴随的一部分人陷入“丰裕中的贫困”及其所引发的严重后果,正是目前中国社会道德风险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

       二 中国的贫困问题及其道德风险

       目前,中国仍然有2亿左右人口生活在贫困线(联合国标准)以下。总的来看,中国的贫困问题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物质贫困与精神贫困并存。一般来说,衡量物质贫困的指标是就业收入的有无和多少,因而物质生活方面是否贫困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高低。中国城市目前有1000多万失业人口,由于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这部分人在失去收入来源后往往面临着衣食匮乏、无钱医病、住房条件十分简陋等种种窘境,生活质量处于较低水平。而农村贫困人口相较于城市贫困人口来说,其基本生活更加困苦。由于缺乏物质生活条件的保障,贫困人口的精神生活也几乎停留在贫困化状态。一份调查结果表明,八成进城务工人员的文化生活呈现“孤岛化”、“边缘化”、“沙漠化”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是收入太低。由此可见,正是获取收入的不足才使得贫困人口难以过上较好的物质生活并享受一定的精神生活。

       第二,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并存。绝对贫困表现为贫困人口在衣、食、住、行方面都处于极其艰难的赤贫状况。例如,在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一般缺乏基本的生产资料,他们连简单再生产都不能维持,更谈不上扩大再生产了。与生产资料匮乏相联系,他们在生活方面的消费资料也严重不足,有的挣扎在生存的边缘。“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房不遮风雨”,是对处于绝对贫困状态家庭生活的最贴切描述。据统计,中国目前有7000多万极端贫困人口。而相对贫困是把那些较为不贫困社会成员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与赤贫人员进行比较而言的贫困。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一个人的收入若在平均水平1/3以下,他便被视为处于相对贫困状态。相对贫困的实质是不平等,由于不平等是常态,因而相对贫困也将普遍存在。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处于相对贫困状态的人数也在不断发生变动。

       第三,狭义贫困与广义贫困并存。狭义贫困单指收入或经济方面的贫困,它说明的是贫困人口在经济层面的拮据和困苦;广义贫困的内容则比较宽泛,除收入外,生存条件恶劣、受教育水平低、共享资源和公平分配利益的权利不足、平均寿命短、医疗卫生福利低、表达利益诉求的机会少、遭受社会排斥、人格尊严被漠视等,都可以被纳入到广义贫困的范围之内。例如,中国西部地区的许多贫困人口生活于不适宜人类居住的险恶环境中,加上卫生福利不足,一旦遭遇疾病,很可能因无钱医治导致生命过早夭折;而由于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生长在农村的青少年很难享受城市青少年所拥有的教育资源和受教育权利,有的青少年因为家庭贫困不得不辍学回家务农。又如,在利益分配格局中贫困群体处于不利地位,而他们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渠道比较缺乏,社会很难倾听到他们发自内心的呼声。再如,城市贫困人口,尤其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由于生活在社会底层以及社会的某些偏见,他们所遭遇的显性或隐性的歧视和排斥时常发生。而所有这些都可以视为广义的贫困。

       上述种种贫困现象若得不到减轻和消除,有可能产生以下道德风险:

       首先,对贫困群体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伤害。根据联合国统计,目前全球仍有10.15亿人(占总人口的19.4%)每天生活开支不足1美元;26.14亿人(占总人口的50%)每天生活开支不足2美元。其中,每日收入低于全球贫困线标准1.25美元的人口为极度贫困人口。截至2010年,全世界约有12亿人处于极度贫困状态。(13)奥本海默在《贫困真相》一书中曾对处于极度贫困中的人作了如下描述:他们处于物资上的、社会上的和情感上的匮乏状态,而这种状态“夺去了人们建立未来大厦——‘你的生存机会’的工具。它悄悄地夺去了人们享有生命不受疾病侵害、有体面的教育、有安全的住宅和长时间的退休生涯的机会”(14)。相较于成年人来说,贫困对儿童的生长发育尤其会带来严重的道德风险。美国科学促进会的最新研究证明,极度贫困会使儿童高度营养不良,而这又会导致儿童的神经系统发育受到严重损害,他们的智力如语言能力、记忆力、理解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等,都处于较低水平。因而他们的学习能力较差,一般很难掌握生存所需要的技术和技能,长大以后不得不在贫苦的生活中煎熬。在中国一些大、中、小城市中,也经常可见流浪乞讨的幼儿或少年,他们本该坐在明亮宽敞的教室里读书学习,但由于家庭贫困,乞讨和流浪成了他们生活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被社会孤立的一种形式,其最终结果是他们的自由权利和发展能力的丧失。

       2000年,联合国将多维“幸福感剥夺(deprivation in well-being)”纳入对贫困问题的研究,自此,贫困人口的主观幸福感问题也进入学界讨论的视野。如利夫(Lever)等人的调查和研究发现:“和普通人相比,穷人的工作自尊、竞争性、主观幸福感更低。”(15)中国的相关调查显示,选择“贫穷是其感到不幸福的主要原因”的城镇居民分别达到54.6%和66.4%。(16)一项对重庆市贫困人口的调查统计也发现,在受测的911名贫困人口中,SCL-90(17)总分大于或等于160分的有274人,心理问题检出率为30.1%。(18)目前,高校贫困大学生约占大学生总人数的20%~30%,其中,特困生占5%~10%(19)。相对于非贫困大学生来说,贫困大学生在竞争激烈的学习和生活中心理压力更大,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经常发生,如“在躯体化、强迫、人际关系、抑郁、焦虑等各因子分及总分上均高于非贫困大学生,且差异均十分显著,说明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明显低于非贫困大学生”(20)。贫困人口的幸福感、尊严感和心理健康水平明显低于非贫困人群,这将直接导致他们对社会、群体和他人的疏离感、被抛弃感及孤独感,严重的还会产生心理疾病和反社会的负面情绪。

       其次,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经济增长带来潜在隐患。根据美国人类学家奥斯卡·刘易斯(Oscar Lewis)的贫困文化理论,穷人因为贫困而不得不居住在条件简陋的狭小和边缘区域,他们彼此相互交往,由此形成了独特的交往语言和生活方式,但却与社会其他阶层相对隔离。这是贫困亚文化产生的原因和条件。贫困亚文化通过“圈内”交往得到强化和积淀,是他们摆脱贫困生活的障碍之一。因为在这种文化环境中成长的下一代会自然地习得贫困文化,他们极易形成负面的自我评价和消极的人生态度,又由于缺乏生产技能,因而很难抓住那些能够改变自身命运的机会,只能被动或心甘情愿地适应底层生活。贫困文化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也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社会流动理论也认为,在流动率较高的“开放型社会”中,个人自身的努力和能力能够提升其人力资本的含量,最终帮助人们摆脱贫困进而改变命运,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并进入主流社会。而在一个流动率较低的“封闭型社会”中,底层向上的社会流动非常困难,他们在贫困的“陷阱”中往往会越陷越深。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看,尽管我们已经由“封闭型社会”进入了“开放型社会”,但贫困的代际遗传特征依然十分显见。另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竞争机制全面进入经济和政治生活,就业领域中的竞争更为激烈,劳动力过剩是一种常态,一部分人不得不面临失业。而这不仅仅困扰着低学历的人,也困扰着一大批高学历者。目前,低收入的大学毕业生聚居群体——“蚁族”,是出现在中国的又一贫困群体。之所以称其为“蚁族”,是因为该群体和蚂蚁有诸多类似之处:智商高、弱小、群居。这种知识越多越贫困的反常现象如若持续下去,将会导致很多有志青年的天赋和才能得不到应有的开发和利用,全社会人力资本的累积效应无法扩大,从而对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未来的经济增长带来潜在隐患。

       最后,对社会正义与社会和谐带来极大威胁。社会正义是人类孜孜以求的道德目标之一。然而,贫困问题是横亘在社会正义实现之路上的阻力因素。《新约全书·马太福音》中早就对贫富不均现象给予了强烈谴责:“对于已经富有的人还要给予,使之锦上添花;而对于一文不名的人,即使有了一文,也要强行夺走”,这是极不人道的。世界财富分配的“二八现象”(20%的世界人口拥有世界80%的财富)也是对社会正义的严重背离。目前中国20%的最贫困人口在总收入和总消费份额中仅占4.7%,而20%最富裕人口在总收入和总消费中所占份额高达50%,贫富差距已然突破了合理限度。这说明,贫困已剥夺了弱势群体对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共享,这种基于收入差距过大所产生的利益分化,有悖于社会主义的本质——消灭剥削,消除贫穷,实现共同富裕。对此若不予以矫正,将会直接引发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不信任、不合作、相互仇视甚至是剧烈的对抗和冲突,“弱势群体中的个性偏激者就会突破社会公认的道德底线,对分配不公实施病态式矫正”(21),社会和谐与稳定的根基也会因此受到严重破坏。近年来各地频繁发生的因为贫困而向社会进行恶意报复的暴力犯罪事件,恰是对此问题的强烈警示。

       三 治理贫困及其道德风险的思路和对策

       习近平主席在访问英国时的讲话中指出:“全面小康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小康,不能出现有人掉队。未来5年,我们将使中国现有标准下7000多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2)这是中国国家领导人向国际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为实现此承诺,全社会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第一,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治理贫困及其道德风险。目前,全球逾3/4的赤贫人口生活在农村,而且是不适宜人类居住的恶劣环境中。中国亦如此,这本身就是一种居住空间的不正义。而城镇化一直是减少极端贫困现象的关键驱动力。因为贫困地区的发展不能仅仅靠外生动力,还必须依赖内生动力,即依靠高新技术和高素质的劳动力发展产业,走内外结合发展之道。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将不具生存条件地区的农民整体迁移到生存环境良好、基本公共服务完备的区域,是帮助贫困农民摆脱贫困的重要路径之一。但特别要引起重视的是,“如果我们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以资本为核心,以利润率最大化为导向,片面地追求GDP,必然会出现新开发的城镇产生资本主义城镇化‘唯有钱者居之’的现象,这不仅无助于对以往空间不正义的结果做出补救,而且还会产生新的不平等”(2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和中小城镇居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这是摆脱贫困和实现社会正义的可行路径。

       第二,通过包容性增长以减少贫困并降低风险。经济增长与消除贫困的关系,是经济学家和政治家都十分重视的问题。最初人们以为,经济增长必然会带来贫困的减少。但事实并非如此。“如果经济增长过程中收入差距扩大,表现为低收入人群收入的衰退,甚至有可能出现经济增长与贫困程度上升并存的状态。”(24)因此,必须对片面的GDP增长(纯粹的增长)进行反思。1990年,世界银行提出了“普惠式增长”概念,认为发展成果能够惠及普通民众的经济增长才是值得追求的增长。1999年,亚洲开发银行提出了“益贫式增长”概念,突出强调要给穷人创造就业机会,增加穷人的收入,减少机会不平等和分配不平等状况。2007年,亚洲开发银行提出“包容性增长”(又译“共享式增长”),强调经济机会均等和发展成果共享。“包容性增长”的核心要义是:经济机会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绝大多数人应广泛参与经济增长过程并从中受益;发展成果应由绝大多数人共同分享。可见,国际社会对经济增长的认识先后经历了“纯粹的增长”—“普惠式增长”—“益贫式增长”—“包容性增长”四个阶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其中之一就是“共享发展”,“共享发展”恰恰是对“包容性增长”的进一步拓展。所谓“共享发展”,就是“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为此,要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25)。“共享发展”在反贫困方面的具体要求就是做好“五个一批”脱贫工程,即“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26)。这些都是非常具体的措施,若能转变为实实在在的行动,必将大大减少贫困及其带来的道德风险。

       第三,通过提升贫困者的发展能力以帮助他们走出贫困并化解道德风险。最早关注人力资本的学者舒尔茨指出,在一切生产资源中,人力资本是最重要的因素,而人力资本又是投资的结果。只有通过不断的投资,个人才能掌握较高的知识和技能,这些知识和技能在个人身上的凝结与集合,就是这个人的人力资本。人力资本相较于物质资本在推进国家进步方面具有更重要的作用。例如,“在美国之前的半个多世纪的经济增长中,物质资本投资增加了4.5倍,对应的经济收益仅增加了3.5倍;而人力资本投资增加了3.5倍,由此带来的经济收益却增加了17.5倍”(27)。继舒尔茨之后,库兹涅茨通过研究进一步证实了人力资本理论的正确性,认为西方发达国家在国民收入增长方面,物质资本的贡献率已经由传统社会的45%下降到25%,而人力资本的贡献率由55%提高到75%。(28)卢卡斯强调,特殊的专业化的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真正动力,是增长的发动机。在现代信息社会,人力资本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首要因素,也是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关键。因此,在中国的扶贫实践中,应特别重视教育在人力资本投资中的作用,以提升贫困者的发展能力为重点,融扶志于扶贫之中,融发展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以及提升贫困者的技术技能于扶贫之中,使扶贫工作从“输血式扶贫”走向“造血式扶贫”,由此切断贫困的代际传递。这是帮助贫困人口最终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最为重要的举措。

       第四,通过人文道德关怀使贫困人口的不满情绪及时得到宣泄以分散道德风险。根据美国的研究,贫困人口对造成自己贫困原因的认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外部因素即外部归因,如机遇、居住环境、社会制度等;二是内部因素即个人归因,如个人的学历、能力、见识等。这就是所谓贫困人口贫困归因的“双重意识”现象。基于这种“双重意识”现象,2000年美国心理学会通过《关于贫困与社会经济地位的决议》,希望“心理学家应当尊重所有人的权利、尊严和价值”,“心理学家作为研究者、服务者、教育者以及政策的倡导者,有责任去更好地理解贫困的原因及其对健康和心理健康的影响,从而帮助预防和减少贫困的蔓延”,并“对那些维护和容忍贫穷和社会不公政策的人和集体,以及他们对穷人的偏见和消极态度,要做更多的研究”。(29)也就是说,对贫困人口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研究,必要时由心理专家和社区工作者给予及时有效的心理咨询和干预,是道德关怀的重要内容,也是帮助贫困人口摆脱心理危机的必要路径。此外,消除健康贫困,帮助贫困人口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识,提高预防疾病的能力,并组织医生短期或不定期地为贫困人口送医送药和进行心理疾病诊治,既是反贫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贫困人口道德关怀的深切体现,应坚持不懈。

       第五,通过反对奢侈消费和发展慈善事业以减少贫困并降低道德风险。当下中国存在着两个极端:一边是一部分人连温饱都难以为继,一边是一部分人不惜花大价钱购买豪车、豪宅、珠宝和豪华服饰以炫耀身份。“虚荣效应”理论认为,奢侈品消费是一种净经济损失,也是社会不平等的表现。而反对奢侈消费的措施,一是要建立法律等相关制度以限制奢侈品的生产和消费;二是要引导富人树立正确的财富伦理观,通过慈善把手中的部分财富和金钱转移到穷人身上。托马斯·博格认为,任何个体作为人的存在都具有道德意义上的目的性,“不仅共同体内的公民相互间有着扶贫的义务,而且共同体以外的公民因国际交往也形成了与穷人的责权关系”(30)。因此,发展慈善,救助穷人,既是人类的美德,也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但唯有建立健全的法律并以切实的管理为保障,慈善事业才能够绽放出伦理的光辉而吸引人们投身其中。

       注释:

       ①转引自刘纯阳、蔡铨:《贫困含义的演进及贫困研究的层次论》,《经济问题》2004年第10期。

       ②劳埃德·雷诺兹:《微观经济学》,马宾译,商务印书馆,1982,第430~431页。

       ③⑧转引自叶普万:《贫困经济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第4页;第4页。

       ④西奥多·W.舒尔茨:《经济增长与农业》,郭熙保、周开年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第65页。

       ⑤转引自谭诗斌:《贫困概念的经典释义》,《脱贫与致富》2003年第7期。

       ⑥(14)转引自樊怀玉等:《贫困论——贫困与反贫困的理论与实践》,民族出版社,2002,第45页;第44页。

       ⑦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第15页。

       ⑨⑩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第19页;第20页。

       (11)北京大学中国与世界研究中心(CCGA)研究报告:《论全球化时代的贫困问题与利益分化冲突》,《研究报告》2010年第4期。

       (12)《耶鲁大学THOMAS POGGE教授应邀来我校作学术报告》,“上海财经大学新闻网”2015年10月16日。

       (13)刘劼、江宇娟:《世行上调国际贫困线标准,全球减贫仍需付出巨大努力》,“新华网”2015年10月5日。

       (15)(16)(29)转引自吴胜涛、张建新:《贫困与反贫困:心理学的研究》,《心理科学进展》2007年第15期。

       (17)90项症状清单(Symptom Checklist 90,SCL-90),又名症状自评量表(self-reporting Inventory)。此量表包含有广泛的精神病症状学内容,如思维、情感、行为、人际关系以及生活习惯等。症状自评量表得分大于或等于160分的被认为存在心理问题。

       (18)王晋等:《重庆市贫困人口的归因方式和心理健康的相关研究》,《重庆医学》2011年第35期。

       (19)宋传颖、李小青:《高校贫困生16PF人格特征调查分析》,《高教论坛》2015年第9期。

       (20)邱小艳、唐君:《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比较研究》,《求索》2011年第2期。

       (21)龙静云:《共享式增长与消除权利贫困》,《哲学研究》2012年第11期。

       (22)岳小乔、朱力:《关于中国的几个原则问题,习近平这次在英国都说清楚了》,《人民日报》2015年10月23日。

       (23)乔洪武、曹希:《新型城镇化必须重视空间正义》,《光明日报》2014年6月18日。

       (24)罗楚亮:《经济增长、收入差距与农村贫困》,《经济研究》2012年第2期。

       (25)《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人民日报》2015年10月29日。

       (26)《习近平:实施“五个一”脱贫工程》,“新华网”2015年11月28日。

       (27)陈洪安、杨浩:《基于内生经济增长模型的人力资本效应分析》,《华东理工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

       (28)参见王江松:《资本与劳动的各自演化》,《中国工人》2012年第5期。

       (30)谢惠媛:《世界贫困问题的伦理论争》,《社科纵横》201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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