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定居与社区发展——对河西走廊少数民族两种类型定居点的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定居点论文,河西走廊论文,少数民族论文,移民论文,两种类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140(2014)03-0006-07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实施,西部社会经济实现快速发展。与此同时,西部地区生态问题日益凸显,引起政府和学界高度关注。党的十七大提出“生态文明”概念,继而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1]。之后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再次强调,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制,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2]。这是党的执政理念的创新成果,也表明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意义。 河西走廊属于干旱、半干旱气候,石羊河、黑河、疏勒河三大内陆河流域分布其中。因特殊地理位置,这一区域在中国西北生态系统中具有重要意义。区域内由东南向西北分布有藏族、撒拉族、东乡族、保安族、蒙古族、裕固族、哈萨克族等世居民族。其中多个民族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持续进行较大规模生态移民和牧民定居工程,移民地域涵盖高山环境恶化地区和草原牧区沙漠化较严重地区。本调查涉及走廊中段的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及走廊西段的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两个区域分别处于黑河流域和疏勒河流域。 一、牧民生态移民与定居 近二十年来,黑河流域上游湿地草原生态恶化,下游地表水间歇性断流,地下水位快速下降。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地处上中游,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面临严重威胁。上世纪90年代起借鉴其他地区的生态治理经验,这里的裕固族陆续开始进行生态移民和牧民定居。与此同时,河西走廊其他两条内陆河流域——石羊河流域和疏勒河流域也在同样背景下开始进行大规模的移民与定居。其中石羊河流域以扶贫为目的的移民可以上溯至上世纪80年代。移民定居因区域自然环境、经济方式、人口等各方面因素,主要表现为两种模式:就地定居和异地定居。两种模式都对传统的民族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和消解作用,同时也形成了新的民族社区分布。区别是,就地定居沿袭了原来的熟人社会,社区成员之间原有联系基本没有中断,也没有增加新的成员;而异地搬迁形成的新社区在生计方式剧烈转型的基础上还存在其他需适应的方面:全新的社区环境、全新的社区成员构成、全新的生活方式、全新的人际交往模式等。我们选取异地搬迁模式中具有典型意义的肃南县明花乡SHHZ村和阿克塞县民族新村进行具体论述。 20世纪90年代下半期,肃南县明花乡草原建起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区,很多裕固族、藏族、汉族等从自治县内黑河上、中游迁到这里,形成3个移民村,其中SHHZ村居民是从(原)莲花乡迁移到这里的。搬迁定居给裕固族社会带来的变化非常深刻,移民从原来生活了几十代的熟悉牧区离开,放弃辈辈相传的生计方式,搬到陌生的地方,身份从牧民变成农民或半农半牧民,无论从每个人的家庭结构还是心理结构来说,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同时,因为长距离搬家对于个人及家庭财力的消耗,使他们的经济生活也面临新的挑战。较早搬迁的基本都是年轻人,许多人是分家以后来的,缺乏经济基础,加之建设房屋购买土地、生产资料等。最大的挑战是他们的身份属性由原来的牧民一夜之间变成农民,但是没有掌握农业生产所需具备的技能,很多移民刚刚到SHHZ村开始种地时,一年下来全家人收入达不到2000元,其中一大部分还是靠挖芨芨草①挣来的,经济相当拮据。刚搬迁过来时,甚至有一些家庭的孩子因经济原因而辍学[3]。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处于河西走廊另一内陆河——疏勒河流域,该县是以哈萨克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境内分布着哈、汉、回、藏、维吾尔、蒙古、东乡、撒拉、土族等11个民族。其移民搬迁过程可分为零散迁入、县城搬迁和生态移民工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早期的零散迁入。1936年至1939年间,新疆巴里的哈萨克族曾先后分四批,3万余人,离开新疆途经马鬃山、安西游移入甘,游牧于酒泉南部的祁连山、托赖、玉门鱼儿红、敦煌南山、疏勒河两岸。20世纪60年代起,汉族农民迁入,发展农业。1960年3月从武威农村移民118户、550人。同年5月从上海等地移民80多户、453人。11月又迁入武威农民工21户、101人。1970年从武威、敦煌等地移民160多户、350多人[4]。这一时期的移民不在本文考察范围之内,故不赘述。 第二阶段是1998年县城从海拔2600多米的博罗转井镇搬到海拔1500米的红柳湾镇。博罗转井镇是1954年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区(县级)成立时首府所在地,坐落在当金山北坡长草沟口西南两公里的冲积洪积坡地。地形倾斜,南高北低,面积约2万平方公里[5]。博罗转井镇地势高寒,无霜期极短,不适合农作物生长。当地居民饮水含有高浓度铀、钍等放射性元素,超过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6-8倍。省、地、县先后投资300余万元进行净化治理,但问题仍无法根本解决,成为县城居民肿瘤发病率高的重要原因。另外,该地地处阿尔金山地震断裂带,据国家地震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县城附近断裂带宽度达4000米,具有发生8级地震的背景,这种地质结构上不宜发展与建设城市,同时这一区域还属鼠疫源地区,是全国重点监测的22个重点疫区之一。鉴于以上问题和困难的存在,1998年县政府驻地整体搬迁至红柳湾镇,共计1106户,4539人。 第三阶段是生态移民政策实施阶段。阿克塞县受内陆气候因素的影响,草场降水量逐年稀少,分布不均,常年受到风沙的侵袭,全县草场普遍不同程度退化,盐碱化,如海子地区草场牧草高度由80年代的30-50cm下降到15-30cm,植被覆盖下降了30%。②该县2003年起,利用国家生态移民项目,将散居到山区、草原上的牧民集中到红柳湾镇定居,实行退牧还草工程以及生态移民下的易地搬迁项目。2005年完成了和平乡安南坝地区173户518人整体搬迁到红柳湾镇的工作。200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迁出阿克旗乡(原和平乡)3个牧农业行政村,分别为东格列克村41户134人、阿克旗村76户231人、安南坝村37户115人,共计154户480人,整体搬迁到了红柳湾镇民族新村。2009年阿克旗乡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将阿克旗乡多坝沟村全村总人口158户589人,整体搬迁到了红柳湾镇民族新村安置。③ 二、移民定居后不同类型的新社区 通过本项研究所作的田野调查,我们可以将河西走廊中部的裕固族移民定居点分类为牧转农类型的新社区,而走廊西段的哈萨克族定居点则可以被认为是城镇化发展类型的新社区。移民定居后不同类型的新社区因为环境、历史、移民过程和发展方向的不同而在民族文化变迁、民族心理趋向和民族关系等方面均显示一定的差异表现。 在外人来看,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似乎显得很有诗意,但是对裕固族人而言,从帐篷到房屋,这是生活质量的一大提升。以SHHZ村社区为例,社区内现有113户,404人。④进入社区,布局整齐、街道干净,一条主村道呈东西走向,长约二三公里,两旁是裕固族群众居住的房屋,户户比邻。街道上有商店、电话服务所等,虽然还不能与城市相比,却也充满生气。房屋建设主要由住户出资,政府补贴8000-12000元,统一建设成土木和砖木结合的长方形房屋,以土坯、麦草泥、白杨木、砖为主要材料。各户都建有独立院墙及院门,院门朝向街道。坐在院内,抬头就可以看到远处的祁连山。院内一般分为前院和后院,前院为居住区,地面用水泥铺就。房间一般为三到五开间,有客厅、卧室、厨房等区域划分。客厅内有沙发、茶几等陈设,卧室内通常修建有满间大炕,厨房后门可直通后院。后院有独立厕所和自家饲养各种牲畜的圈棚,圈棚也为土木结构,数量、大小各家不一。另外还有空间用于摆放杂草、麦秆,停放农机具等。后院也有大门,供拖拉机等农机车辆出入。 调查中可以看到,经济的快速发展使更多的家用生活电器进入新的民族社区。步入社区人家,一般室内都可以看到电视机、电冰箱、CD机、录音机、电话等设施,更加注重生活质量的家庭中还配有家庭影院设备。在有重要客人到访或节日时,人们会欢聚一堂,拿着“卡拉OK”话筒,载歌载舞。厨房中也基本见不到传统的土灶,新式炉灶多为购买,也有人使用液化气炉子或是电磁炉,部分社区居民自己安装使用暖气采暖。 相比较SHHZ村牧转农的社区类型,阿克塞民族新村则是一个典型的、完全由生态移民和定居后的牧民组成的新型城镇化类型社区。民族新村2003年开始建设,总占地面积40万平方米,分团结、民主、和平、建设、多坝沟、城关六个小区。现入住农牧民610户3100人,其中90%是牧民家庭,占全县农牧民人口总数的90%。⑤社区的人口中,40%是哈萨克族,其他民族共占60%。户均占地面积约有300平方米,户均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左右。大多数家庭分为两部分——老人小孩定居在社区,得以享受较好的医疗、保健服务条件和集中的优质教育资源;家庭中青壮年劳力继续在牧业一线进行生产。家庭成员在牧业生产间隙与节假日时团聚在社区。另外,也有一部分家庭将按户分配的牧场再转租出去,家庭中的劳动力退出牧业生产,在城镇其他行业中再就业。这一现象下文将继续论及。调查中可以明显看出在衣食住行等各方面,民族社区居民整体生活水平高于同地区平均水平。因为地处县城,在享受集中定居所带来的医疗、教育、信息传播、劳动力市场等资源方面也明显优于河西走廊其他移民定居社区。社区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也比其他移民定居社区完善。社区内设有健身广场、卫生院、司法所、文化活动中心、廉租住房和养老院等。整体来看,社区街道整齐,门面统一,庭院各具特色,人居环境恬静、温馨、和谐,基础设施配套,功能齐全。 三、新民族社区发展过程中的几个问题 经过调查可以认为,河西走廊内各少数民族经过移民定居后形成众多不同类型的新社区。各个新的民族社区总体建设状况良好,较大程度地完成了各级政府通过移民定居工程解决生态保护、区域经济发展、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等预设目标。但是,在调查中也发现各民族社区开始出现一些新的问题,其中部分问题具有普遍性和共性,部分问题则因新社区的不同类型表现出特殊性。新的问题不但对民族社区目前建设形成一定的阻力,而且也是社区实现长远发展的隐患。找出问题、分析并解决问题,是实现社区发展的迫切任务。以下对调查的SHHZ村和民族新村这两个不同类型的民族社区反映出的问题做一个简单的分析论述。 (一)传统文化消解 在移民定居后新的民族社区中,因为集中的传播环境,使大量外来文化得到有效传播。从当今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到普同的社会流行文化,均对民族社区内的各民族群体产生深刻影响。这种影响的积极意义很明显:如对现代化的观念、国家法律的观念、民族团结观念的认同大为加强,农牧民群众的价值取向日渐与我国当代主流社会价值观趋同。与此同时,定居也或直接或间接地推动民族传统文化加速消解,形成了一些负面的影响。例如,民族语言逐渐退出日常生活。在今天民族社区中的人际交流基本都是以汉语言进行的,在调查中发现,民族群体中20岁以下的孩子基本不使用民族语言,学校学习、家庭生活以及同学之间的对话全部使用汉语,民族语言传承前景堪忧。另外,新的民族社区中的民族群体因为生活环境和生计方式的改变,千百年来依附于生活、生产方式而存在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传统文化失去了存在的载体而日渐式微。今天的民族社区已经很难看到身着民族服装的人了,只有在举办大规模的旅游节、招商节等庆典活动时,才可以看到人们身着传统服装。而诸如此类的庆典活动,其出发点多是对“外”的,并没有多少对本民族传统文化关照的意味,更多的成分是为了迎合外部世界对本民族的“文化想象”而做出的“典型景观”,其目的是为了发展旅游,促进收入[6]。还有饮食习俗,一日三餐的内容与形式已与城市人群没什么两样。再如婚嫁习俗,所有仪式、程序基本上和其他汉族地区农村没有太多的不同。其他如传统丧葬习俗、成人礼等仪式,也在外来文化的冲击下几乎消失殆尽。我们提出传统文化被消解的问题并非是想强调民族文化要一成不变,成为一种固态的存在。相反,我们认为民族文化应该是一个发展、变化的动态过程,这符合所有文化发展规律。但是,民族文化应该如何发展是值得商讨的,各民族文化在外力作用下朝向一个普同文化的同质化变迁途径,显然不是文化发展的应有方向。在社区发展的过程中,在强调民族平等、文化多元的今天,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体精神层面的关照、加强对民族传统文化中核心部分、优秀部分的引导、传承,应该是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 (二)部分区域生态压力增大 生态移民和牧民定居工程在西部大规模、持续地展开,其目的是要兼顾生态保护和扶贫、脱贫以及城镇化发展等多个方面。减轻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压力,实现生态恢复与生态保护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动因之一。但是,通过在河西走廊所做的调查,发现部分区域,特别是牧转农定居类型的一部分区域生态压力不降反增。由牧业转向农业生产有一个很重要的标志是生产过程中需要向自然索取更多的生产资源。以SHHZ村为例,在搬迁定居之初,户均分配约20亩荒地,自行开荒,统一灌溉,进行粗放式农业种植。当时大多数移民因为不掌握农业生产技术,还不愿意要这么多的土地,经过几年的学习与实践,技术与经验已不成问题,大家也意识到占有土地的多少直接关系到自家收入的多少,开始通过各种方法争取多开荒地。另外,在整个河西走廊,随着“转移发展战略”实施,土地开发主体不仅仅是新定居的移民,更大的荒地联片开发是规模大小不一的农场、农副产品生产商等等。根据相关资料,在1996年以后,河西走廊每年土地开发达到3万亩以上,进入新世纪这一数据还在不停地增长。而按照甘肃省农垦局荒地考察队的实地考察和中科院兰州沙漠研究所的评价,河西走廊宜耕荒地储备总计仅有500万亩[7]。此外,还不算经过几年的种植周期,一些土地的生产力下降,又有一部分土地再次被撂荒。与如此大规模荒地开垦、农业生产形成连锁反应的是地下水的过量采取。调查中SHHZ村村民普遍表达了对于水资源的担忧,目前机井水位已到了地下150米左右,而且每年都在下降[8]。如果不能及时在搬迁定居后的农业生产中推行集约型、节水型农业生产模式,过度采用地下水将成为河西走廊生态安全的又一隐患。另外,在调查中还发现一个新问题值得关注,在生态移民迁出区部分退化严重的草场禁牧之后,因缺少人畜活动干预,草原鼠害加剧。另外草场内不适宜牲畜食用的一些有毒植物,如狼毒花(Stellera Chamaejasme)等加速蔓延,也成为生态平衡的潜在威胁。 (三)社区成员间交往出现选择性特征 在游牧民族传统的社会结构中,社会关系主要是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主的社会交往。作为牧民,民族间的交往与接触受限于空间中的人口密度,交往的对象、范围较为狭窄,人与人之间接触的频率相对较低,使得民族间的交往没有选择性,民族成分与民族认同对交往选择的影响是很小的。以阿克塞哈萨克族为例,这里的哈萨克族牧民由新疆迁入,刚来时因为各方面的原因,生活比较困难,所以,不但民族内部呈现出较强的凝聚力,同时,他们与周边各民族紧密团结,互帮互助,形成了较好的民族关系格局。一位民族新村社区的哈姓哈萨克族老人说:“我们家是20世纪30年代从新疆巴里坤迁来的,当时我们哈萨克族在新疆受到别人的排挤,是在新疆那边过不下去了,就举家迁过来了。当时阿克塞地区的草原还是属于蒙古人的,我们祖先合力赶走了蒙古人。我们都很团结,过来时人生地不熟,不团结就会受欺负,不团结就过不下去,所以我们哈萨克族和周围的汉族,还有其他民族向来很团结。”随着集中定居,阿克塞民族新村社区牧民在社会交往方式、民族间的交往关系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变化有积极的方面,但也存在问题。从牧业劳动到集中定居使得原本分散的牧民在交往对象的选择方面突然有了更大的余地,虽然实际上哈萨克族牧民和汉族牧民的空间距离拉近了,但是日常交往和沟通的频率却降低了,同时,各自在各自民族内部交流机会增多了。在日常交往中,哈萨克族的牧民会倾向选择有共同生活习惯、共同宗教信仰、更容易交流的本民族交往对象。同样,汉族居民在交往对象上也更倾向于和汉族交往,民族认同开始凸显。之前在长期历史中,各民族群众在共同生产中建立的民族间的联系纽带消失了。这仿佛像一个悖论——空间距离的缩短造成了心理距离的疏远,当然还有其他社会层面的原因,但这的确是调查过程中显现出的新问题,如何解决,还有待做进一步的思考。 (四)新社区家庭结构的变化 家庭是一个民族种族基本的构成单位,安东尼·吉登斯在《社会学》一书中将家庭概念界定为“家庭就是直接由亲属关系连接起来的一群人,其成年成员负责照料孩子”[9]。家庭结构是指家庭成员的构成及其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以及由这种状态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联系模式和类型结构。一个民族中,家庭结构是认识和理解这个民族的一项重要指标。家庭作为特定的社会历史范畴,随着社会的发展一直处于动态的演变过程中,而家庭结构变迁是人口、社会经济、思想观念、文化、政策等多方面动因综合作用的结果。具体到裕固族地区,变化首先是人口增长速度减慢。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裕固族总人口达10227人,距上次人口普查18年,增长率达81.8‰,年平均增长率为33.8‰,增长速度很快。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为11801人,八年增加了1574人,年增长率18.1‰,大大低于整个少数民族35.8‰的增长率[10],到2007年,肃南县全县人口出生率9.29‰,增长率仅4.47‰[11]。今天,夫妻双方年龄在45岁以下的裕固族家庭基本只有一个孩子,调查、走访过的家庭也都明确表示不愿意生二胎,这种现象反映出他们愿意在这一问题上与城市居民趋同。其次是裕固族社区中小家庭逐渐增多。在裕固族的传统社会中,“家庭”意味着几代同堂、以老人为核心,全家人共同劳作的田园牧歌式的生活状况。这种状况今天已出现新的变化,稳定的“大家庭”结构呈现分解趋势。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大量裕固族年轻人通过外出读书或工作离开大家庭,在城市中组建自己的小家庭,家中只留下老人。另一种情况是年轻人愿意享受集中定居后交通便捷、信息畅通、生活便利等条件,积极搬迁到新的移民社区开始新生活,而老年人不愿放弃生活了一辈子的老房子和草场,继续在老家守着牛羊,过着传统的放牧生活。我们调查明花乡SHHZ村时,对人口结构做了记录,全村共有人口404人,而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只有19人。从1999年起陆续从牧区搬迁到这里的家庭大多数都是年轻夫妻,家里的老人则留在了牧区。 在阿克塞也出现同样的调查结果。哈萨克族传统的家庭是实行父系家长制,家庭成员由一夫一妻及其未成年子女组成,“大房子”是传统的家庭结构模式。在家庭中由一对已婚夫妇承担主要赡养责任,其他的兄弟姐妹承担次要赡养责任,所有人开一个灶(即在一起吃饭),未婚的兄弟姐妹与父母及承担主要赡养责任的已婚夫妇一起居住。已婚的兄弟姐妹可单独居住,但仍然会跟父母生活在一起,一起吃饭,以便于兄弟之间协作放牧,家庭规模一般较大,家庭成员数量较多。在民族新村定居后,家庭结构开始转变。一部分牧民老人和孩子在民族新村定居,青壮年到草场放牧,长期居住在草场,家庭实际形成分散格局。还有一部分哈萨克家庭将草场和羊群承包出去,由牧民变为雇主,大家庭协作放牧丧失其必要性,一个大家庭变为若干小家庭。另外政府按户发放牧业补贴,如一家三兄弟不分家只能获得一份补贴,而分了家之后可获得三份补贴,经济利益决定牧民从协作劳动的大家庭逐渐走向分家,转变为以夫妻为主轴的核心家庭,以获取更大的家庭经济利益。少数民族人口出生比例降低从政策层面来说有其积极意义,但是对于人口较少民族而言,也存在民族发展问题的挑战。传统大家庭的消失,对民族成员的传统文化传承、伦理观念及行为约束等方面均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五)社区就业比例与就业困境 在社区发展过程中,社区内各民族就业比例方面的矛盾和就业机会的制约在城镇化类型的阿克塞民族新村社区有着集中体现。首先来看就业比例方面的矛盾。阿克塞县总体上汉族人口和以哈萨克族为代表的少数民族的人口比例接近7比3,⑥但是在干部就业比例上表现为汉族干部远远少于少数民族干部,比例与人口数比例正好相反,个别时候甚至达到少数民族干部3比7的反比。由此导致在就业过程中汉族毕业生考取工作的竞争压力相对哈萨克族要大得多,找到满意工作的机会也相对少得多。这成为竞争过程中引发矛盾的重要隐患,形成族际间竞争的不调和因素,并对整体民族关系产生影响。同时在学生就学、升学方面也显现类似问题。虽然采取按民族成分分别录取政策,但是整个地区学生升学的总名额是有限制的,也就是说,相比较非民族地区的升学考试,当地的汉族学生之间的竞争压力加大,接受教育的机会减少。就业方面的竞争在外出求学归来的毕业生中也普遍存在。阿克塞地处西北欠发达地区,相比东部沿海城市的优越环境,适应能力更强的阿克塞籍汉族大学毕业生更愿意选择在外地工作就业。而阿克塞自身的干部招考政策无形中增大的回乡就业压力,更进一步促使大量汉族高校毕业生主动或被动放弃回阿克塞就业的打算。而以民族成分为导向的干部比例政策也导致大量汉族人才外流。国家对阿克塞这类民族地区在教育方面照顾的目的是希望本地生源学成之后回到家乡、建设家乡,但在实际中没有起到应有之效用。再来看城镇化后的民族新村社区成员在就业方面的压力情况。前文已有交代,部分牧民在民族新村定居之后,将自己名下的草场二次承包出去,承包方式各异,自己及家人实际上已基本脱离牧业生产。这一部分牧民需要在城镇内完成二次就业,但是对于阿克塞这样一个人口与经济规模都较小的县域而言,缺乏充分的再就业职业培训资源与能力,更重要的是无法提供足够多的社会工作岗位来完成这一部分劳动力转移。尽管当地政府面对这一问题积极回应,做出了很多努力与尝试,如社区管理部门建立了一批公益岗位提供给有就业需求的定居牧民,帮助其完成职业转型;基层政府也曾多次组织劳务输出,并获得一些成效,但总体来看,没有形成城镇化过程中解决牧民脱离牧业生产后劳动力转移问题的长效机制。要让定居牧民“定”的下,还要再发展,是社区发展中急需重视的重要问题。如果这一问题长期得不到妥善应对与解决,作为不稳定因素,将对社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对建立和谐的民族社会形成负面影响力。标签:哈萨克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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