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长期普遍性与理论辨析的悖论_家族企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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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族企业现象带给理论和实践太多的困惑,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包括理论界和实业界在内的社会各界逐渐认识到家族企业普遍性的同时,又普遍表达了对家族企业的不屑,家族企业现实地位和理论地位极不相称。现代管理学之父德鲁克注意到当代世界包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大部分企业,甚至一些世界最大的公司都是家族控制和管理的同时,管理学书籍和课程却几乎没有论及家族企业。德鲁克进而指出,如果家族企业发展规律与非家族企业运作并无二致,那么家族企业自然也不需要专门的理论指导,遗憾的是,虽然家族企业在职能管理方面与非家族企业相同,但二者所需的管理规则却有天壤之别,如果违背了这一规则,家族企业就难以发展。然而即使是德鲁克也仅在耄耋之年才偶尔涉及家族企业,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家族企业所受歧视积重难返。及至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整个世界家族企业研究虽然有所升温,但初衷一般是为了如何更快、更好地淘汰家族企业,关注重点基本停留在家族企业的问题与不足上,家族企业几乎没有获得任何尊重。经济史领域,企业史的研究虽然已经成为一个热点,但家族企业史研究却是边缘化的,更多是零散而不系统的个案、现象描述,与家族企业的历史地位形成鲜明对比。

      其次,家族企业研究与家族企业分布存在明显时空错位。从历史纵向考察,虽然理论界普遍有将早期企业与家族企业等同的倾向,但直到20世纪60年代以后,学术界才开始注意到家族企业,西方学者甚至认为20世纪90年代“对家族企业的研究还只是刚刚起步”。家族企业进入理论视野之时,早已没有早期的普遍社会基础,及至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的研究逐渐升温之时,社会化企业已经相对普遍。就横向而言,家族底蕴深厚的中、日两国理论界对家族企业长期不屑,与此相对的是,向来被看做没有家族传统、以社会化企业为典型的美国却成为世界家族企业研究的策源地和中心,直到今天大凡有影响的家族企业研究成果多半出自美国,至少多半有美国背景。如果说中国家族制度曾受到长达数十年的意识形态歧视尚情有可原的话,同处东亚的日本在近代通过法律强化了传统家族制度,传统家族元素保留相对充分却直到当代“关于家族企业的调查研究工作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就显得有点不可思议了。

      最后,家族企业理论从来没有进入主流,而以所有权分散、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为基础的现代企业理论体系在现实中却遇到越来越多的问题,质疑声不断。建立在现代企业理论基础之上的现代企业制度处境尴尬,一是西方企业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呈现出两权合流趋势;二是越来越多的事实说明,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即使是具有更多社会化需求的大企业、上市企业中,所有权集中、两权相对统一的家族企业绩效、财务安全性也并不逊色,甚至优于其他类型企业,更为难得的是,家族企业的成就是在缺乏广泛的理论和社会支持的背景下取得的;三是现实世界中非家族企业的典型代表——股份有限公司数量在企业总数中所占比例极小,而且其中并不乏家族企业,而以此为基础的现代企业制度甚至有边缘化倾向,但这种边缘化的实质又往往被笼罩在很大程度上是虚置的所谓主流地位的光环之下,这客观上增加了企业发展和经济体系运营的风险。

      产生家族企业理论与现实诸多困惑的原因有很多,但笔者认为最根本的是家族制度与家族企业关系,以及对家族企业的历史定位不清所致,目前对家族企业现象所持的阶段论、过渡论、特色论、中性论的解释,均难以令人信服。就家族企业存在往往是市场经济初期或者创业期企业的阶段论、过渡论而言,与发达市场经济体及成熟的大企业不乏家族企业的现实直接冲突;特色论者往往依据一些国家和地区有家族文化传统,姑且不论这些解释往往强调文化的传承性而忽视文化的适应性,其直接与现实世界中家族企业与市场机制普遍共存的现实发生矛盾。虽然中性论者的结论与现实更为接近,但其理论解释往往也是过渡论、特色论的衍生。现有就家族企业现象的解释工具比如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组织理论往往是中性的,既可以用来解释家族企业存在的理由,又可以用这些理论来改造乃至否定家族企业,而且对家族企业存在的讨论更多停留在其产生后的优势、劣势方面,有将功能与因果混淆之嫌。不仅如此,无论哪种理论观点往往都是针对某一历史阶段、某一国家或地区的现象,没有厘清家族企业历史定位与走向。

      家族企业历史定位不清首先体现在家族企业的内涵尚没有统一标准,而且各种定义往往边界模糊。就家族企业的界定而言,至少包括资本所有权、经营控制权、家族成员参与、所有权与经营权关系、社会关系网络和社会文化六种视角,而且各种视角下还有明显程度差异。不仅如此,同一研究者往往根据不同的条件采用迥然不同的定义。值得注意的是,西方有人认为若给家族企业明确定义,则产生的问题比解决的问题还要多,因为企业家族性是一个连续分布变量。不过,这同样无法回避家族性内涵问题,好在众说纷纭的家族性其实对本文的研究影响并不大,因为家族性主要包括人力资本、金融货币资本、社会网络资本和社会文化资本等方面,相关的界定更多只是这些方面的程度差异和侧重点不同而已。另外,家族企业研究者对家族、家、家庭往往没有明确区分,本文仍然沿袭这一传统。不管怎样,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的根本区别是其家族性,也就是说家族企业是家族与企业结合的产物,但现有的研究更多关注其企业性,而忽视其家族性或热衷于改造其家族性。有鉴于此,本文将从家族与企业关系的历史演化视角出发,以期厘清家族企业在企业发展中的长期地位,并尝试挖掘家族企业难以进入现代企业理论主流视野的根源。

      一、社会经济体系演化逻辑

      企业的基本属性是营利性,或者说经济性,但经济性并非企业独有,企业也并不是最先拥有经济性的组织,家族拥有经济性的时间远远早于企业,企业的经济性脱胎于家族,这是生产力发展、市场交易频率增加以及技术进步对工业生产规模化需求的必然结果。从历史角度考察,企业产生之初就普遍保持了家族性,这一点已经在理论界达成共识,更倾向于常识描述,缺乏严谨的逻辑推理。因此下面尝试从组织视角探讨企业与家族的关系。

      按照恩格斯的观点,人类社会生产归根结底取决于生活资料和人自身的生产,人类社会的发展受这两种生产制约,两者构成了人类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系统。也就是说,生活资料和人自身的生产从长期来看有保持均衡的趋势,下面的研究遂由此展开。

      

      人类社会经济主体基本形态演化图

      在原始社会,建立在采集狩猎基础上的人类组织是集各种职能于一身的氏族部落,这可能是由于采集狩猎产出水平低,且具有高度不确定性,需要相对规模才能完成人的生产和物的生产,而且早期人类整体规模有限,加上生产力水平比较低,氏族部落间遭遇的可能性不大,自然不会有协调公共利益的国家出现,这些注定了采集狩猎原始时代的组织只有单一的氏族部落(图1)。值得注意的是,在原始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效率的提高,人的生产突破了氏族边界,与之相伴,物的生产与交换也通过“嫁妆”等方式亦步亦趋突破单一单位。

      农业社会,就物的生产效率而言,农业生产效率远比原始采集狩猎要高,而且稳定,这就为人的生产提供了物质保障。在这种情况下,较小的单位就能完成人的生产和物的生产,可以说是规模无效率的,因此盛行小农生产,而且人的生产基本在个体家庭完成。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医疗卫生条件差、国家调控能力有限,人的生产和物的生产并非完全规模不经济,加之农业社会的家又是集人的生产与物的生产为一体的经济社会组织细胞,决定了农业经济时代,家的规模相对较大,但无论是欧洲的地主庄园制,还是中国累世同居的大家族,其实质仍然是以“家”为基本经营单位。小农生产时代的人身依附关系,依附对象更多的是家族而非个人,甚至依附者整个家族都依附于被依附者家族,这样的结果是人的生产和物的生产基本还是在家内完成,但由于家与家之间遭遇机会较多,必然有冲突,需要公共管理机关的协调,这就是这一阶段国家或政府的意义所在。这一阶段虽然打破了采集狩猎时代具有血缘、姻缘关系的人聚于一体的传统,但由于主要的生产要素人和土地都缺乏流动性,因此具有血缘、姻缘关系的家庭往往生活在邻近地区,日常人的生产与物的生产对家族网络的依赖性强,人与人之间的合作是以家族为基础的“人合”。农耕时代虽然政府已经存在,但并不能把政府看作微观经济组织,政府是暴力机构,或者说经济职能微不足道,只有家才是微观经济组织,因为交易的有限性、资源配置的地域性,家既是微观经济组织,又是社会组织,甚至基层政治也以家为基础。

      现代经济体系中家庭(也称居民、个人)与政府、企业构成了市场经济三大微观主体。这也就是说,虽然现代家庭还具有一定的经济职能,但更多体现在消费功能上。物的生产功能主要转移到社会化的生产组织——企业,而政府则主要起调节、服务作用,这并不否定政府在特殊时期,特殊领域直接从事生产。现代经济体系中企业、家庭、政府通过市场的纽带作用,实现了人与物生产的均衡,其中家主要是提供“人”,而企业则主要提供“物”,人的生养病死虽然由各种社会化组织替代,但只是部分的,而且社会化组织的替代更多建立在家庭的支持基础之上,家不但是基本消费单位,而且是基本生活单位,兼具经济与社会职能,是社会的基本细胞,自然会与经济细胞——企业和公共协调组织——政府相互交汇。企业作为社会化的生产组织,在社会化大生产中居于主导地位,为整个社会提供主要的物质资源。广大源自家庭的员工获得的薪酬福利等物质待遇通过员工进入家庭,成为家庭内部人的生产的物质保障,而人从企业及其他社会化组织享受的各种服务,均以企业提供的物质资源为依托,家庭成员则往往拿着自己或家人从企业得到的报酬,进行消费生活,即使是家庭投资所得各种收入,其最终载体也往往是各种形态的企业。当然,以家庭人与物为边界的生产,其交易对象往往也是市场里的企业。现代经济的另一重要特征是政府机构的服务、再分配功能增强,其中政府服务的物质基础是企业乃至家庭生产经营缴纳的各种税费提供的收入,而政府机构中的人同样来自家庭,他们从政府获得的收入也进入家庭,基本归家庭支配,政府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企业与个人(家庭),即使政府在特定情境下所办企业的资源,也有赖于家庭与市场化企业的支持。需要强调的是,现代西方国家对家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曾有浓厚家文化底蕴的中国,20世纪50年代欧洲国家就开始逐步创建专门家庭发展政策管理机构,进入21世纪,丹麦、荷兰等国还专门成立家庭管理部,在欧洲38国中有专门家庭管理部门的国家有14个,有特定管理家庭事务部委的国家有24个。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政府还是企业员工,甚至家庭经营范围内的工作者,都需要家庭与工作均衡,生产与生活均衡,其中除了人与物的均衡外,还有时间与空间的均衡。当然,现代社会除家庭、企业、政府外,其他社会组织还提供了广阔的活动空间,但其他社会组织只是辅助性的,政府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组织,家作为基本社会细胞,企业作为基本经济细胞的地位无法撼动。

      可以说现代社会政府、企业与家庭缺一不可,当然此家非彼家,工业化以来或者说现代化进程中家庭发生了适应性嬗变,这种嬗变主要体现在六个维度,即婚配、组织结构、组织原则、功能、个人与家庭的关系和继承方式(见表1)。对社会化企业的强调,可能在于现代思想界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忽视了家族的现代嬗变。现代企业研究者往往只注意到企业是一个开放系统,包括家族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成长是一个不断融合社会金融资本、人力资本、社会网络资本、社会文化资本的过程,却忽视了家族的演化同样是不断开放、不断社会化、不断融合外部各种资本的过程,家族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

      表1 家族演化六个维度概况表

      

      二、早期企业天生是家族企业

      上一部分的分析已经表明,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家与企业保持着密切的关系。这一部分将对早期企业的情况进行探讨,以期验证上一部分结论。人是社会生产中最活跃的因素,企业家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也起着主导作用,因此我们对早期企业的分析,以人为核心,主要从企业家角度就企业起源之初家族与企业关系进行研究。

      首先,早期的企业除了所有权和经营权外还涉及经营管理能力,而从整个经济社会史来看当时的企业家经营才能主要来源于家族。由于家族的出现远远先于企业,而且企业的经济功能、生产功能是从家族分离出来的,而在传统家族中经济生产方面已经有了男女分工、老幼分工、忙闲分工、晴雨分工,这些分工与协调都是由家长来完成的。不仅如此,家长还要考虑家族内部人的生产和物的生产协调,因此其管理并不比企业简单多少,也难怪德鲁克将华人经济奇迹归因于中国人有将家族管理得像现代企业一样的能力,而日本的成功则是由于日本人将他们的企业经营得像家族。由于人在企业中的主导性,企业人又源于家族,其经营管理知识甚至企业家才能最初必然来自家族,虽然适应企业经济功能的专一性必然有所创新,但由于路径依赖普遍性,早期这种创新应该是以家族经营管理知识为基础的。工业化初期即企业大量产生时期的主导产业是纺织业从侧面说明了这一点,因为纺织业最初更多利用的是家族中物的生产不大被重用的女工和童工,而妇女和儿童不仅往往有家庭纺织经历,而且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几乎是无条件服从家长,这可能是当时作为企业家的男性在对家族管理生产活动充分把握的基础上,敏锐地觉察到女工和童工的上述优点。而且,由于妇女和儿童在传统家族中的辅助作用,离开家族到企业不会对家族生产产生太大的影响,能为各个家族所接受,不至于引起企业和大量家族间的冲突,使企业制度能够得到社会支持,同时也便于自己管理。而马歇尔对早期企业资源分配的考察发现,除了规模差异外,企业家在资源分配方面与家庭妇女将所剪羊毛在短袜和背心之间分配并无二致,都得实现均衡,均符合边际效用相等原则,而早期的妇女在家族生产中往往处于辅助地位,这也说明家族的经营管理知识能够应用到企业。不仅如此,早期企业普遍的管理风格是家长式的,父道主义是企业最早的伦理模式,由于没有法律约束,19世纪的法国“做父道主义者是企业主唯一可选择的社会态度”,这些都说明早期企业家的经营管理知识来源于家族。

      其次,早期企业家创办企业的动机往往充满家族因素,即使被广泛视作没有封建残余,不受传统家族制度羁绊的美国也不例外。这种动机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对财富的热爱,俗称拜金主义,在美国早期社会极端盛行,但“这种爱体现出与家庭的爱相似的特征”。当时美国的企业家在商业经营中发现了一种能够为家庭获得和维持独立、安定,建立并保持同地方联系的方法。事实上,在南北战争以前的整个时期及其以后的岁月,通过工商业活动实现个人愿望与个人和家庭的稳定追求以一种不稳定的结合而共存。布莱克福德将其总结为:“毫不奇怪,相对于保证家庭的生存与发展的长期目标,利润最大化这样的短期目标常常居于次要的地位。同样不令人吃惊的是,特别是在整个殖民地时期,甚至是在南北战争之前的时期,工商业者一般是较多作为家庭成员而较少作为个人出人头地的。”美国的历史经验表明家族对企业的影响广泛存在,前人之所以认为美国没有家族传统,可能是更多将家族固化为传统家族,忽视家族现代适应的结果。此外,一般认为日本企业领导者是社会中心型的,但这可能将问题简单化了,布莱克福德的考察表明激励日本工业化时期一些企业领导人的“仍旧是私人利益和个人荣耀”。因此,企业世界与家族世界不可避免地、令人困惑地交织在一起。

      最后,工业化初期企业大量产生之时,各种要素市场尚未发育,尤其社会信用体系的缺失决定了创业者对家族的依赖性,企业的各种资源几乎都以家族为基础,虽然也有例外,但普遍的现象是不论企业主出身如何,家族都起着靠山作用,除了进取心和冒险精神外,家庭结构牢固。甚至有人认为,即使要素市场发育后,由于“要素信用配给效应”,创业期企业家往往不得不以可动员的家族要素作为企业化生产的初始投入,并以此作为在非人格化要素市场融通非家族资本要素的初始抵押品和资深企业家能力的初始显示平台,进而在要素市场上以非人格化缔约方式融通尽可能多的非家族要素投入。由于以家族要素为基础,按照现代企业理论强调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相匹配的原则,家族理所当然在所有权和经营权方面控制企业,这注定了市场经济初期绝大多数企业是家族企业。

      综上所述,从某种意义上说,市场机制下企业天生就具有家族性并不过分,对市场经济初期企业而言往往意味着家族所有和家族经营,即古典的家族企业占主导地位,这一点在企业理论界已经达成共识。正是基于家族企业是早期和初创企业的组织形态,企业的经济职能、协作滥觞于家族的事实,我国学者汪和建、李文祥支持韦伯有关企业起源于家族共同体的观点,并认为企业起源的两种主流理论交易成本说和协作论(团队生产说)有因果和功能混淆、并与历史事实脱节的观点。虽然从组织视角考虑,企业与家族具有天然联系应该比较可信。不过,几位经济社会学家的观点也有待进一步商榷,比如他们似乎忽视了企业一般规模比家族单独生产大,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将多个家族的独立生产内部化,从而减少多个家族单独生产进行交换交易成本并协调超越家族规模的生产。

      三、现代化并未抛弃家族企业

      一般认为,企业演化基本方向是社会化,而随着现代化深入,个人对家族的依赖会越来越少,因此早期企业家族所有、家族经营的现象必然失去存在意义。自从1932年伯利和米恩斯得出现代企业两权分离的观点以来,两权分离成为现代企业理论的基石,而家族企业的典型特色则是家族所有、家族经营,依此逻辑家族企业与现代企业不但背道而驰,而且与现代化也是不相容的,家族企业随着企业演化、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会逐渐淡出。然而早期现代化等于个人化的观点二战以来逐渐被实践和理论否决,其实不然,现代化并不排斥家,而是和家一起实现的,家仍然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个人社会关系的起点。伴随着现代化,家的功能确实被社会化组织如政府、企业等部分替代,但家仍然是人的基本生产单位,企业则是物的基本生产单位,二者通过人与物的交换和互动,保证整个社会生产的进行,家族企业可以说是现代家与企业融会贯通的最直接方式。事实上,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的边界众说纷纭,似彰显出家与企业关系的微妙,即使是社会化企业的极端形式——国有企业也往往间接承载着诸多“家”的责任。因此,当今世界家族企业仍然相当普遍,最保守估计,家族企业尚占全世界企业总数的65%到80%,即使现代企业盛行的20世纪70年代以来,规模庞大、现代化程度更高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家族企业尚长期占1/3左右。事实上,虽然各研究者对家族企业内涵的界定五花八门,但都显示家族企业在当今世界的普遍性,而且对现代经济的贡献率相当高。

      在中国,即使是家族受到意识形态歧视的计划经济时期,部分国有企业尚且通过领导者之间的联姻、内招等方式在企业内部形成错综复杂的家族关系。张建刚甚至认为即使在我国对家族制度实行意识形态歧视的“一大二公”的计划经济时期,包括企业在内的整个经济体制仍然没有摆脱家族性:“事实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四十多年时间里,中国的企业制度形式也是建立在家庭观念之上,国有企业表现为扩大化的家庭企业,传统的计划经济就是扩大了的家庭经济。现实中强烈地表现为企业本位主义、部门经济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等等。长期的计划体制使国有经济的‘家庭本位’在宏观和微观的不同层面上得到强化。”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发展轨迹也几乎与家族复兴同步。

      就西方世界而言,一般将美国企业领导人看作个人中心或者利润中心型,将日本企业领导人视作社会中心型,但现实却非如此。事实上,美国盛行的基督教文化尤其注重家庭,“家庭第一”仍然在美国主流社会盛行,同样,在美国个人主义流行,而个人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家庭关系,因此可以说社会化企业在美国缺乏文化基础。奥沙利文研究美国百年公司史后得出的结论,验证了这一点。奥沙利文研究表明:“这种美国公司受到管理控制的现实与美国社会个人主义和私有财产的主流论调显得颇不合拍。鉴于这种言词与现实的脱节,司法及其他公共部门很少对美国公司治理的现实问题发表明确的意见就不足为奇了。最后,由于管理控制从来没有得到令人信服的论证,当企业的外部人开始争夺公司控制权时,管理控制的主张就显得不那么理直气壮了。”当代日本伦理学家前川朋广从伦理角度研究企业经营与家庭生活的关系,结果发现构成当代日本人伦理根基的是家庭伦理实践,放弃家庭成员本分和责任的经营者,不是公司合格领导;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甚至倒闭的根本原因并不是表面的经营战略和经营能力的缺陷,而是经营者本人的家族关系;经营者夫妇的关系也影响企业经营状态;经营者对长辈的孝敬感恩意识也会通过企业从家庭拓展到企业乃至社会。虽然,前川朋广的观点有片面之嫌,而且是针对各种类型企业的,但日本企业家受家族影响之深却显而易见,企业家必然有家族动机。凡此种种,决定了家族企业在当代的普遍性。

      表2 家族企业主要影响因素及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关系演化表

      

      如果进一步分析,会发现无论是从外部环境、企业组织、家族、所有权与经营权,还是两权关系的长期演化来看,现代经济体系始终给家族企业提供了生存空间,就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长期关系来看,家族企业也从未被边缘化(见表2)。事实上,无论西方还是东方,现代企业理论建立在伯利和米恩斯、钱德勒的研究结论——企业社会化的基础之上,这与传统认为集中继承带来的企业社会化有共同之处,却忽视了他们的研究对象是美国顶级大企业,而且仅限于特定历史时期,基本没有考虑同一时期的美国其他企业、同一历史时期其他国家的企业形态,更没有注意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以福特制为主线的工业化逐渐步入后福特制时代,以规模化、标准化为核心的福特制逐渐让位于突出个人的“创业资本主义”或“创新国家”的事实。另外,传统认为西方盛行集中继承利于企业社会化的观点,在分散继承始终是近现代主流选择的事实面前也黯然失色。有趣的是,早期规模化、标准化的典型,福特制的创造者美国福特汽车公司直到21世纪福特家族的管理始终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在福特制滥觞的二战前相当长一段时间,福特家族是所有权完全封闭的家族公司,控制权牢牢掌握在创始人老福特之手。事实上,20世纪70年代以后由于技术水平在制造业的广泛使用提升了企业生产率,并且降低了大规模企业生产的规模水平,西方制造业企业规模也开始下降,导致大量中小企业能够进入该产业。这是本文没按传统将包括家族企业在内的现代企业史的第二阶段更多界定为19世纪末到第二次世界大战,而是延伸到20世纪60年代的重要原因。

      从上可见,家族企业是现代企业的基石和重要组成。由于家族企业过于“泛滥”,以致现实世界的社会化企业被家族企业所包围,这不仅体现在要素市场的交易离不开家族企业,更体现在社会化企业由家族企业演化而来。当然,社会化企业也可以转化为家族企业,其突出表现就是极端的社会化企业——国有企业的家族企业化。此外,从企业史考察,家族企业在历次危机中均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因此,家族企业理应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应有之义,漠视家族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是不完备的,排斥家族企业的现代企业理论是脱离现实的伪科学,对实践是有害的,研究家族企业问题不但要关注其企业维度,而且还要关注其家族维度,尤其要动态理解家族制度。为进一步阐明家族企业困惑根源,还得挖掘主流理论的误区,这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首先,理论界普遍忽视家的普遍性、持续性,忽视人从生到死都始终属于“家人”的范畴,而与企业相关的“经济人”只是个人生命周期中间阶段的特征,且后者始终没有脱离前者。从历史来看,也是先有家人,才有“经济人”,“经济人”更多是家人应对“外人”的理性。值得注意的是,经济人假设以“物”为中心,忽视“人”的因素,这似与当代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冲突。

      其次,现代理论界之所以长期歧视家族企业,归根结底是由于现代化思想以市场化、公共化、社会化为基本假设,忽视家的现代适应。一般认为,企业是现代化、社会化的典型标志之一,而家则是传统封闭的代名词,两者水火不容,既然家与现代化、所谓的“现代企业”发展背道而驰,被抛弃也就在情理之中,但显然忽视了家的现代适应、现代化的包容性。事实上,作为社会基本细胞的“家”的历史比企业的历史、比现代市场经济的历史都要悠久得多,即使是现代市场经济,现代企业也与家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最后,企业理论界所持家族企业必然社会化的观点,忽视了五个因素:一是家族控制手段和方式或者说家族企业内涵是动态变化的,而不是静止的;二是家族与企业的天然联系意味着新企业注定会以家族为中心;三是即便对公司的控制能够通过非家族的方式进行,但企业资本也会在家族成员间转移,获得所有权的家族成员倾向于家族控制;四是绝大多数企业没有也不可能走完经典理论所描述的企业生命周期各阶段,往往终结于最初阶段,而经典理论也认可企业生命初期的家族倾向;五是企业确实有规模化趋势,但绝大多数企业都是中小企业,况且大企业也不排斥家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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