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黑龙江垦区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特珠时期,形成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增多的复杂局面,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正确把握社会矛盾化解原则,建立和完善立足于基层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使纠纷得以及时、便捷、公正、妥善解决,对于社会稳定、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意义重大。
一、垦区社会矛盾现状
当下的黑龙江省农垦正处在改革攻坚期,社区职能改转变,经济发展转型都在稳定深入推进,与此同时社会矛盾纠纷问题也集中出现。比较受关注的有劳资纠纷、就业安置纠纷、信贷投资纠纷、土地流转纠纷、伤害赔偿纠纷、安全生产纠纷、婚姻财产纠纷赡养抚养纠纷等。这些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源,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主观因素是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直接原因,如对法律制度理解程度,对事物的偏激态度、情感好恶等。客观因素是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本性原因,如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社会分配不均、新旧体制改革脱节导致主体之间利益冲突等。
二、正确把握社会矛盾化解的原则
随着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的变革和调整,人们的思想活动呈现出多变性和反复性,由此构成了以人民内部矛盾为主的社会矛盾的多发性、多样性和复杂性。这就要求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过程中,要冷静慎重,把握好三条原则。
一是坚持治旧控新。治旧是指治理“旧矛盾”,通过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教育等手段,逐年逐步化解疑难信访积案和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努力化解老矛盾。控新是指控制“新矛盾”,通过抓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群众维权机制,加强群众普法教育等工作,有效防范新矛盾。
二是坚持疏堵结合。新形势下矛盾表现在内容、层次和领域各方面,形成十分复杂的矛盾纠纷。因而,维稳工作光靠堵是堵不住的,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必须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有效理顺群众情绪,防止矛盾激化。对待有正当诉求的上访群众要尊重,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和困难,不能解决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争取群众谅解。对于讲明政策还死缠硬磨、无理取闹的缠访闹访人员,要该硬则硬,该依法打击的就要依法打击,绝不能让无理上访者得利,老实人吃亏。如果让无理上访者得利,那只能是暂时息事宁人,会埋下更大的隐患,不利于长远维稳工作的开展。
三是坚持打防并举。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大力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坚持专群结合。农场应由司法牵头,整合公安、信访、综治等资源成立矛盾纠纷受理调处中心,聘请相关部门专业人员担任调解员,建立专业的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分类归口调处,复杂纠纷联动调处,提高调解效率。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充分调动社区、管理区资源,建立民事调解网格,形成“调解员、居民委调解小组、社区(或管理区)调委会、农场调处中心"的“四级调解模式”和由“居民、楼栋长(信息员}、网格长、居民委调解小组、社区调委会”逐级传导的五级信息反馈系统。强化信息员、调解员队伍,形成群防合力,达到群治效果,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实现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扎实推进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进步整合基层综治、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和社会资源,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紧密协调配合、联调联动的多元化调解机制。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全面掌握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全方位、多层面地深入开展调查摸排,切实把各种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排查彻底。对本辖区内的矛盾做到“五个底数清”,即矛盾纠纷总数清、已调、未调底数清;重大疑难纠纷底数清;纠纷类型底数清;群体纠纷底数清和纠纷重点户、重点人底数清。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要逐一进行登记建档,归类梳理,逐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要实行领导包案与督办,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力量联合调处解决,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短期内难以彻底化解的矛盾纠纷,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群众解疑释惑、理顺情绪排忧解难,同时要逐一落实措施,防止矛盾久拖不决而激化。
二是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題。健全由党委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千方百计保障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充分利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在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中要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引导群众互谅互让、平等协商,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消除分岐和隔,达到化解矛盾的目的。要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教育引导群众通过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从实际出发考虑问题,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四是正确处理好矛盾化解与稳定关系。妥善处理改革和稳定的关系,对一些可能引起社会震动的改革,一定要有保障和缓冲机制,以减少改革的负效应。通过建立社会保障机制,解决弱势群体存在的实际困难,避免因利益失调引发群体性事件。
五是健全保障激励机制。一是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各级调解组织做到“五落实、六统一”,即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落实,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统一,尤其要建立调解奖励措施,采取“以案定补”的方式进行必要的物质奖励。二是抓好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人员素质提升。派出所、法庭、信访、综治、司法等法律职能单位要依托各自调解组织机构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定期进行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不断提升基层人员的政治、业务素养。
发展是主题,稳定是前提,没有和谐民主的社会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无从谈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没有保障。因此,全力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是一项事关全局的政治工作,所有人都应关心支持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营造社会多和谐发展氛围,减少不稳定不因素,为农垦全面推进深化改革贡献力量,为加快农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筑牢社会维稳基础。
论文作者:刘春涛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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