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阶段矛盾纠纷呈现复杂化趋势,解决这些矛盾纠纷需要针对目前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明确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责任主体,健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机制,强化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保障措施。
关键词: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完善
近年来,多地加强推进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通过综合运用多元的主体、多元的手段、多种的途径和专业化的调处方法,及时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某市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少数部门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
有些部门和单位对“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不到位,主动参与意识不强;一些部门职责交叉,给落实责任带来难度;有的部门注重行政执法,行政调解制度在一些部门没有得到充分实施。
(二)调解组织网络建设还不完善
调解组织的设置仍然不能及时有效地满足群众就近、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的需求。主要表现在:随着村、社区进行结构性调整,村(居)委会的大量合并,原有的调委会也相应重组、裁减人员,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村(居)调解组织的力量。另外,虽然某市全力推进专业性调处组织建设,但仍然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相关需求。
(三)工作保障机制还不健全
某市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设置,有的辖市(区)还没有专项编制,大量的具体工作仍然由司法行政机构的基层工作部门承担,人少事多,工作力量明显不足。并且,各级政府每年提供的专项工作经费很有限,也影响了调解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推进。
(四)调解员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
长久以来,各级对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未建立准入机制,虽然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每年都组织调解员进行系统培训,但仍存在调解员文化素质偏低、法律知识不够、工作能力欠缺等现象,面对复杂疑难、涉众型纠纷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影响了纠纷调处的质量。
二、明确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责任主体
多样化是新时期矛盾纠纷的显著特征,须整合各级党委政府、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群团组织、行业组织及全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形成合力,才能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明确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及时谋划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预警、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构建多元矛盾纠纷解决平台,完善工作机制,加大保障力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党政工作目标体系,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督查考核。
明确司法机关主体责任。主要负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的调解、和解。进一步完善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组织和程序制度,健全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强化本部门调解、和解工作力度,积极推进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明确行政机关主体责任。主要负责涉及行政机关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赋予本部门解决纠纷职能的基础上,落实专门机构,明确责任分工,配强工作人员,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纠纷受理平台建设,加强行政调解与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仲裁、行政诉讼的衔接,积极推进和扶持行业性调解组织的发展。
明确群团组织主体责任。主要负责涉及职工利益、婚姻家庭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调解。充分发挥自身贴近群众、熟悉情况、善于做群众工作等优势,合理调配资源,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密切配合,探索创新工作机制,积极邀请律师、法律志愿者等专业人员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明确行业组织主体责任。主要负责涉及各行业矛盾纠纷的调解。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指导下,积极发挥自身熟悉行业特点、掌握行业规则等优势,组建工作机构,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衔接配合,探索创新工作机制,积极邀请律师、法律志愿者等专业人员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健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机制
现阶段矛盾纠纷呈现复杂化趋势,解决这些矛盾纠纷需要整体联动、协调有序,规范运作。为此,应从化解矛盾各个环节入手,积极探索并完善各项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效率。
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应对涉及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逐一进行风险评估,着力从源头上、根本上防止因不当决策而产生或激化社会矛盾;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情况定期排查分析制度,定期汇总纠纷情况,分析动态趋势,研究解决措施,提出对策建议,形成纠纷排查分析报告,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逐级制定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处置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中各部门人员的职责分工。
建立完善化解行政争议互动联动机制。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大力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应建立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互动衔接、行政与司法联合调解、重大复杂案件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积极构建化解行政争议的联动机制体系,及时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
建立完善矛盾纠纷信息互通机制。加强市、辖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信息化网络建设,广泛建立信息员队伍,实行信息快报制度。在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创新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充分发挥公安、司法行政现有组织网络的优势,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收集、研判信息,统一调度处置,不断深化公调对接机制。
四、强化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保障措施
应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保障机制,推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深入开展。
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建立多元矛盾纠纷解决工作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职责层层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位,对所属区域和职责范围内存在的矛盾纠纷,明确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并建立督办、催办程序,确保纠纷及时解决。
强化督查考核。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市等部门可将此项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和行风评议等年度工作绩效评估的内容,促进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的落实;人大、政协加强对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运行情况的督查,并定期进行视察检查和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议案和情况反映。
强化队伍建设。应以加强培训,激励推动为手段,不断提高调解队伍能力素质和调解人员的积极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市、区、镇三级培训制度,确保各类调解员每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还可通过举办讲座、组织庭审旁听、调解案例点评、协助司法调解等形式,着力提高调解人员的工作能力。还可将调解、和解工作作为政法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开展“优秀调解能手”和“防矛盾激化先进”评比活动,市、区、镇拨出专款设立奖励资金,对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从而增强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论文作者:王睿倩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10月4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27
标签:矛盾纠纷论文; 机制论文; 工作论文; 责任论文; 行政机关论文; 组织论文; 行政论文; 《知识-力量》2019年10月4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