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后半期美国大都市区空间结构趋同现象及其理论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后半期论文,空间结构论文,美国论文,市区论文,意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美国的大都市区化(metropolitanization),在世界范围内居领先地位并具有典型意义,它反映了20世纪世界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同于传统城市化的新的规律性现象。对于这一颇具学理意义和现实意义的现象,笔者曾进行过初步考察并撰写了一系列论文。随着研究的深化和新资料的获取,笔者发现,在这一规律性现象之中,还有一个层面很值得我们重视,那就是大都市区空间发展出现趋同现象①。这种趋同现象不仅有助于说明大都市区化的普遍意义,而且也为我们修正传统的城市化理论和某些偏颇认识提供了有力的实证依据,值得深入探讨。
一、洛杉矶与芝加哥:两种城市发展模式殊途同归
笔者对大都市区空间结构发展趋同现象的关注,是由洛杉矶和芝加哥空间结构的最新变化所引发的。洛杉矶和芝加哥,人口规模在美国分别排名第二和第三位,两个城市发展道路和时空条件存在诸多差异,各自的代表性和重要性都很突出:芝加哥位于开发较早、并构成美国经济核心区的中西部,洛杉矶位于开发较晚、属于美国边缘地带的西部;芝加哥是工业时代的典型城市,洛杉矶是以服务业为主导的后工业时代的典型城市。以往学术界对它们的看法也是各执一端:洛杉矶人口密度低,“摊大饼”式的横向蔓延,是城市发展失控的典型;芝加哥是工业化时代的宠儿,其空间结构的突出特征是单核城市的高度集中性发展,中心商务区主导大都市区经济,人口相对密集,呈同心圆式向外扩展。但在20世纪中叶前后,这种情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由于特定历史和地理条件的影响,洛杉矶形成“先有镇、后有市”的城市化格局,中心城市先天发育不足,后来又因私人汽车和高速公路的迅速发展而形成庞大而分散的布局,成为世界上最具典型意义的低密度城市化区域。到1950年,洛杉矶作为美国第三大城市,在全国12个百万人口以上的大都市区中密度是最低的,每平方英里仅为4589人,不到纽约和费城人口密度的一半,其他11个大都市区平均人口密度为7075人,比洛杉矶高50%②。甚至很多处于地势开阔、土地资源较为丰富的西部城市如萨克拉门托、丹佛等城市的人口密度也比洛杉矶高。但在50年代以后,洛杉矶人口密度开始逐年上升,包括洛杉矶县和周边4个县在内的洛杉矶大都市区人口达1400万,其增长情况相当于每天新增500人,持续一个世纪③。最后洛杉矶竟一跃成为全国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市化区域。到1990年,洛杉矶大都市区人口密度增长到每平方英里5800人,超过了高密度的典型城市迈阿密和纽约,也远远超过学术界公认的规划最好的城市波特兰④。每平方英里达到1万人口的地域面积,洛杉矶在美国排名第一。
芝加哥与洛杉矶的城市发展道路迥然有别。芝加哥是在19世纪后半期随着美国工业化的兴盛而进入鼎盛期的,工业化所造成的资本和人口的高度集中在芝加哥空间布局上打下了深深的印记。其集中程度类似于纽约,学术界把它们并称为单核中心典型城市。但是,在这样一个人口相对密集的城市里,近三四十年来,也出现了大规模横向扩展现象。仅1970到1990年的20年时间,城市化地区就增长了47%,而大都市区人口仅增长4%。所增加的近30万英亩城市用地,大部分位于芝加哥市中心向外30到65公里之间的大都市区边缘地带。奥海尔国际机场一度是大都市区的边缘,现在则变成区域人口和就业的中心⑤。中心城市人口的绝对数和相对数都在下降。1950年芝加哥市人口360万,占大都市区人口的70%,到2000年,市区人口降到290万,仅占大都市区人口的36%。而且,郊区人口密度也很低。1990年,芝加哥市每平方英里1.2万人,而近郊是4,300人,远郊仅为1,600人,远郊占大都市区地域面积的14%,却只有5%的大都市区人口。1950年前,向外扩展大部分是在通勤交通线附近,但近年来,已看不到明显边界。芝加哥“就业郊区化”的速度比“人口郊区化”速度还快。从1972到1995年,芝加哥市失去了35万个就业岗位,郊区县份却不断增长,其中,75%的高科技公司在芝加哥市区外的6个县里。结果,在芝加哥,密集的、单核的中心城市让位于多中心的、低密度的大都市区,其空间结构更像洛杉矶,而不是纽约。
相应地,美国学术界对洛杉矶和芝加哥的看法出现了180度的大转弯,洛杉矶从一个城市蔓延的反面例证变成学术界推崇的新宠,甚至出现以洛杉矶为未来城市发展样板的“洛杉矶学派”(LA School),自1925 年以来支配城市研究的以推崇集中性发展为特征的“芝加哥学派”(Chicago School)的影响却日益式微。
洛杉矶和芝加哥,尽管城市发展时间各有长短,尽管所在地域有诸多差异,却先后都走上分散化、多中心的道路,这种空间结构发展趋同现象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反映了美国乃至世界大城市空间结构发展的总体趋势,是城市化达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现象。换句话说,洛杉矶的横向扩展并不是漫无边际,到一定时期会相对集中发展,但其郊区的优先发展却走在世界前列,其多中心格局在世界有先导性影响;而芝加哥在经历了集中型发展后,已不可避免地开始向外围地区扩展,更多地向洛杉矶的发展方向靠拢。这种现象,已得到学术界很多权威学者的关注和认可。洛杉矶学派代表人物之一、南加州大学格雷格·海斯认为,“分散化和郊区化已经成为当代城市发展的主要活力。”⑥《全球城市史》的作者乔尔·科特金也认为:洛杉矶向世界展示了一个新的城市发展模式——分散、多中心和大规模郊区化。对现代城市来说,不论是在美国、古老的欧洲,还是正在崛起的亚洲,洛杉矶都代表着都市的流行模式,它是现代城市应该效仿复制的原型⑦。以研究全球性城市而闻名的彼得·豪尔形象地概括说:“事实上,城市的紧凑型或兼并在20世纪90年代似乎遭到某种世界性的声讨”。根据他的研究,20世纪中叶以来,“分散化、首先是居住区、其次是就业区的分散,这种原来仅限于英国、美国及澳洲的现象,成为全球普遍现象,不仅在欧洲而且在全世界的大都市区……并导致多中心的大都市体系”⑧。英国城市化起步早,因而较早地进入郊区化阶段,大城市地域随之拓展,乃是势之必然;在20世纪后半期的欧洲大陆,尽管城市规划者偏爱中心城市,但也无法阻挡郊区化势头;在亚洲和南美洲,这种趋势也日益明朗。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大城市普遍向外围地区扩展,巴黎、东京、墨西哥城、圣保罗、布宜诺斯艾里斯、加尔各答、汉城(首尔)、雅加达、吉隆坡、曼谷、马尼拉、马德里和杜塞尔多夫等城市的迁出人口都超过了迁入人口,周边地区人口急剧膨胀,甚至上海近年来也出现了这个苗头⑨。到2000年,纽约、巴黎、伦敦和洛杉矶的人口密度几乎相差无几,这表明世界大城市空间结构的发展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出现了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大变化。
二、大都市区空间结构的主要特点及双重影响
美国城市空间结构出现趋同现象反映了美国大都市区的深层次转型,这就是:分散化、多中心格局和大规模郊区化。所谓分散化,是指人口和经济活动在整个大都市区范围相对分散的发展过程,有别于工业化时代的集中化发展;所谓多中心格局,是指除原有的中心城市外,又出现数个或数十个次中心性城市,部分是在交通网络节点上发展起来的新兴边缘城市,部分由原有的城镇逐渐扩展而成;所谓大规模郊区化,则是指人口和就业大量地、有规律性地向郊区迁移。具体来说:
第一,大规模郊区化过程中有阶段性变化。在20世纪初年的传统城市化时期,城市居民工作和就业都在当时“步行城市”(walking city)的地域范围内;到20世纪中叶,城市居民仍在经济活动高度密集的城市就业,但居住地点选择了开阔的郊区,使用小汽车通勤,居住和就业分离;此后,越来越多的就业迁移到人口密度适中的郊区,到20世纪末,大部分就业和居住都在郊区、尤其是在郊区城镇。在此过程中,郊区化性质发生了变化。早期是人口郊区化为主,现在是就业郊区化并由此带动郊区的整体发展;早期是中心城市居主导地位,郊区则是城市功能外延的产物,即使在郊区出现一些卫星城,也是经济结构单一,对中心城市有依附性。但随着郊区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对城市的依赖性减低,居住区与就业区相混合,开始具备甚至部分取代城市的功能,到20世纪末,这一格局基本定型,“美国城市经济活动的空间结构几乎完全改变了”⑩。
各地区、各城市郊区的发展有先有后,但基本趋势是一致的。早在1960年,纽约大都市区就有城市建制的郊区74个,其中就业类与居住类郊区分别为25个,混合类郊区24个(11)。混合类郊区的典型之一是芝加哥市西北部48公里处的霍夫曼工业园区。它起初是一个中产阶级的居住区,但到20世纪70年代末,这里已拥有一个大型的购物中心,还有一些中小型服务业企业。80年代,一些大型制造业企业和公司总部也开始迁入。德国西门子公司在这里建造了一个医疗设备装配厂和医药研究开发中心后,生产和经营电话的美国技术服务公司也在这里办厂,雇员2500人,在其附近居住。1992年8月,零售业巨头之一西尔斯—罗马克公司及其5000名职工也相继迁入。类似的混合类郊区在底特律、匹兹堡、费城和达拉斯等许多大都市区也相继出现(12)。1990年,在全国100个最大的城市里,只有22%的人口在距离市中心的3英里以内就业,35%以上在距市中心10英里以外就业。在芝加哥、亚特兰大和底特律,就业模式的变化更大,其大都市区人口中有60%在距离城市中心10英里以外的地方就业(13)。
第二,随着郊区独立性增强,必然形成多中心格局。上述的混合性郊区独立性很强,是形成次中心的基础,而次中心数量达到一定程度,自然构成多中心格局,而不是均质的“摊大饼”式横向蔓延。我们还以洛杉矶为例。据美国管理与预算总署的最新统计,洛杉矶大都市区拥有25个“主干城市”(具体界定见下文)(14)。分别是:洛杉矶、长滩、圣安娜、阿纳海姆、格林代尔、欧文、波莫纳、托兰斯、帕萨迪纳、奥兰治、富勒顿、科斯塔梅萨、伯班克、康普顿、卡森、圣莫尼卡、纽波特比奇、塔斯廷、蒙特贝洛、蒙特雷帕克、加迪纳、帕拉芒特、方廷瓦利、阿卡迪亚、塞里特斯。这些“主干城市”与美国学术界所界定的次中心基本是一致的。这些郊区城镇也是非常重要的办公地点,是信息交换的节点。不同的郊区城镇具有不同的产业结构特点,有些是专业化的,有些则多样化,其中以服务业为定位的次中心人口密度较高,类似CBD(15)。就业重心向郊区的转移以及次中心格局的形成,在大都市区内通勤方面也有直观的反映。据布鲁金斯研究院布鲁斯·凯茨的统计,到2000年,在全国100个最大的城市里,从中心城市到中心城市通勤的比例为31%;从中心城市到郊区的为8%;从郊区到中心城市的为17%;从大都市区到大都市区以外通勤的为7%;从郊区到郊区的通勤竟高达36%(16)。郊区之间的通勤说明,郊区与郊区之间的联系在就业方面已相当密切了;从中心城市到郊区的逆向通勤更说明郊区已反客为主,成为吸引就业的节点。这样,尽管美国城市比以前更加分散,但全国平均通勤时间却缩短了,2001年只有24.3分钟(17)。
第三,与多中心格局、分散化相适应的是郊区城市规模逐渐适中,并与中心城市保持适当距离。这使得学术界近年对理想的城市规模标准有所调整:郊区城镇或次中心,规模虽然比传统的城市小,但小居民点组合成的聚落比一个更大的城市更有效能,也节省能源。次中心与传统的卫星城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卫星城功能单一,对中心城市有依赖性,而次中心是就业与居住的合一,相对独立,可以、而且应该远离中心城市,保持一种若即若离的状态。根据这种理念,最理想的规模是15万到25万人之间,一般距离市中心区20至30英里。在纽约、伦敦和洛杉矶这样的特大城市,则从城市中心向外伸展到方圆90英里。这些认识是从实践中得出的经验性总结。在战后初年,英国著名城市规划师埃比尼泽·霍华德等人曾试图把一些新城镇建设在伦敦的边缘地带之外,但很快这些城市被纳入伦敦的势力范围。在人口骤增的20世纪60年代,城市规划师们为防止此类现象重演,索性在伦敦东南部更远的地方建造城镇:如米尔顿距伦敦90公里,凯恩斯·北安普顿距伦敦120公里,彼得伯勒距伦敦130公里。其初衷是,把他们远远地置于伦敦的通勤距离之外,同时使它们更大些,20万甚至25万人,以便于它们能够提供相当于一个主要地方城市的就业与服务功能。结果,这些城镇基本保持了它们的相对独立性,同时与伦敦保持互补关系,因而受到欧洲城市规划师的普遍首肯。后来,到90年代,英国政府曾试图把60%以上的新住房都安排在大城市建成区内,立即遭到学术界置疑。当然,这样一来,城市化的地域面积必然有所扩展,美国土地资源丰富,价格低廉,城市占地面积大,本是情理之中的事,但在土地资源紧俏的欧洲大陆,也呈现这一趋势,更有助于说明分散化发展的普遍性。例如,从1960到1990年,阿姆斯特丹、布鲁塞尔、哥本哈根、法兰克福、汉堡、巴黎、维也纳、苏黎世的地域面积分别扩展了24.6%到88.7%,但其人口却下降了5.4%到12.9%(18)。以至有的美国城市研究权威学者提出,“美国城市发展的未来在城市的边缘地带”(19)。
大都市区凭借其特有的综合性和整体性优势,构成美国经济增长的中枢。其一,与传统的城市体系相比,它的经济活动在地理上更集中,一体化更强,形成了独特的经济环境。这就有利于促成新兴工业的产生,加速信息的传播,推动科技发明,增加产业门类和产品数量。在大型大都市区和大都市连绵区,则非常有利于产业群的发展。其二,与非大都市区相比,大都市区有商品和服务的更大市场,更专业化的劳动力,更全面而复杂的交通和电讯网。其三,大都市区内次中心与原有的中心城市形成互补关系,这就有助于缓解中心城市在人口、交通、环境、就业、住房等方面的压力,同时充分发挥了各个次中心的相对优势,从而在整体上提高了大都市区的经济运行效率。与此同时,郊区的次中心大大减少了对中心城市的依赖,彼此之间的社会经济联系日益增强。大都市区的社会效益也很高,如美国东北部大都市连绵带。大都市区跨越州和地方界限,打破了传统的州和地方行政区划的界限,很多大都市区横跨2到3个州和很多社区(美国大都市区划分以县为基本地域单元,但可以跨越州界)。
当然,大都市区的横向扩展,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在这些负面影响中,居主导地位的是中心城市与郊区发展失衡问题(20)。在大都市区发展初期,中心城市居主导地位,郊区则是城市功能外延的产物,是依赖于城市而存在的。但随着大都市区的发展,情况有了变化,郊区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对城市的依赖性降低,开始具备甚至部分取代城市的功能,由此导致了城郊发展的严重不平衡现象,对大都市区中心城市的未来发展构成了严峻的挑战。这些问题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体现,尤其在政治层面的消极影响更不可小觑。由于郊区社区分散,郊区政府规模小、数量多,出现所谓地方政府零碎化的局面,给大都市区统一治理造成诸多困难,同时,也使中心城市在解决社会问题方面增加了难度。因此,美国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出现遍及全国的以遏制横向蔓延为目标的“精明增长”(Smart Growth)运动。
不过,中心城市和郊区的发展失衡,不等于否定两者之间在经济上的密切关联。事实上,郊区和中心城市有很密切的内在联系。郊区发展快的大都市区,中心城市复兴也快,反之亦然,中心城市与郊区的关系从此消彼长的博弈改变为共生共荣的正相关关系。全国城市同盟的一份研究发现,城市与郊区在1979到1989年间有着明显的收入联系,在这段时间,中心城市收入每增加1美元,郊区就增长1.12美元。在郊区收入下降的地方,中心城市的收入也下降。他们发现,这种联系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加强,甚至在城市和郊区的贫困和就业鸿沟在加宽时也是如此。另外,在一个区域内,城市和郊区的人均收入鸿沟越大,该地区总的就业增长就越慢。所以,该研究得出结论:郊区和城市增长与衰退是同步的(21)。
三、大都市区概念的完善和学术界相关认识的升华
20世纪美国大都市区空间结构重组,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城市功能外延、城市化范围扩大的表现,大都市区外围地区的发展,是与其母体即中心城市紧密相连的,中心城市与郊区由此形成互动关系,共同促成城市化地域范围不断扩展。在此过程中,很多大都市区跨越州和地方界限,州和地方行政区划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已越来越淡漠了。这不同于以往的仅限于城区扩大的城市发展,出现了新的地域实体。有鉴于此,美国预算总署(后改为美国管理与预算总署)于1910年人口统计中首次使用了大都市区(Metropolitan District)的概念。所谓大都市区,是指人口在10万及10万以上的中心城市及其周围10英里范围内的郊区人口、或与中心城连绵不断、人口密度达150人/平方英里的地区。具体统计以县为单位,标准的大都市区,起码拥有一个县,少量规模较大的大都市区,可以跨越几个县。此后,为了准确反映大都市区的发展状况并保持概念的连续性,美国预算总署先后对大都市区的定义进行了如下修改:
1950年,大都市区正式名称改为“标准大都市区”(Standard Metropolitan Area,SMA)概念。 1959年,“标准大都市区”改为“标准大都市统计区”(Standard Metropolitan Statistical Area,缩写为SMSA),它包括一个拥有5万或5万以上人口的中心城市及拥有75%以上非农业劳动力的郊县。1980年又进一步补充为:“若某区域总人口达到或超过10万,并且有5万以上人口居住在人口统计署划定的城市化区域中,即使没有中心城市,也可划定为大都市区”。1980年的定义还规定,人口在百万以上的大都市区内,其单独的组成部分若达到上述标准,则可划分为主要大都市统计区(Primary Metropolitan Statistical Area,简称PMSA),而任何包含2个以上PMSA的大都市复合体都可称为联合大都市统计区(Consolidated Metropolitan Statistical Area,简称为CMSA),这两个标准,能有区别地反映规模较大的大都市区的发展情况。1983年SMSA改名为大都市统计区(Metropolitan Statistical Area,简称为MSA),其具体标准没有变化。
2000年,美国管理与预算总署又提出“核心基础统计区”(Core Based Statistical Area,简称CBSA)概念,并在2003年人口统计中正式实施。CBSA是指至少拥有1万以上人口的核心区和与其社会经济整合程度较高(主要是通勤关系)的周边地域。CBSA包括“大都市统计区”和“小都市统计区”两大类。其中有两点变化很值得注意:第一,在原有的大都市统计区概念之外又划分出一个“小都市统计区”(Micropolitan Statistical Area)概念。这种新概念似乎在人口密度方面的标准略低一些,但更能准确客观地反映美国城市发展的实际以及农村地区受城市化影响的程度。因为这一概念是在农村地区利益集团的一再呼吁下出台的——当然这些农村地区已经城市化了。第二,用“主干城市”(principal city)取代原有的中心城市(central city),以便更充分地反映次中心的地位和作用。所谓“主干城市”,是指CBSA中的最大城市以及其他符合下列标准的城市:拥有25万人口或有10万就业人口的城市;5万到25万人口之间、就业机会超过实际就业数量的城市;1到5万人口、并相当于第一大主要城市人口的1/3、就业机会超过实际就业数量的城市(22)。根据这一新的标准,截止2004年7月1日,美国共有大都市统计区361个,占美国人口总数的83%,小都市统计区577个,占美国人口总数的10%,两类合计占美国人口总数的93%(23)。
除了官方统计概念的调整外,对于这种新的地域实体,西方学术界先后提出多种称谓,如“边缘城市”(edge cities)、“无中心城市”(centerless city)、“都市村”、“多节点大都市区”、“城市国家”(citistate)、“零碎的大都市区”等加以界定,也有学者索性以“后郊区化”城市一概论之。但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法国地理学家琼·戈特曼早在1961年提出的大都市连绵带(Megalopolis,也称巨大城市带)概念。戈特曼对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大都市连绵带进行了深入研究后提出,“我们必须放弃把城市看成是一个人口、活动和财富都挤在一个狭小区域、与其非农业的周边地区隔离的密集居住和组织单位的概念。在大都市连绵带,每一个城市都在其原有的核心区向外纵横扩展;是在农业地区和郊区地貌不规则的胶着混合体的形态中发展的;它通过可能是不同结构特征但几乎是同样方式、与其他城市郊区的混合体融为一体。”(24) 1950年这条大都市连绵带拥有3200万人口,今天则达到5000万,占美国总人口的17%,但地域面积为7万平方英里,仅占美国地域总面积的2%左右。这条大都市连绵带实际是由大都市区组合而成,美国7个最大的联合大都市统计区中有4个在这条大都市连绵带,分别为:纽约—北新泽西—长岛联合大都市统计区,华盛顿—巴尔的摩联合大都市统计区,费城—威尔明顿—大西洋城联合大都市统计区,波士顿—伍斯特—劳伦斯联合大都市统计区。仅这4个联合大都市统计区人口就达到3800万。1987年戈特曼又撰写《再访大都市连绵带:25年之后》,认为除东北部之外,还有几个可以被认定为大都市连绵带,特别是在中西部和西海岸,在南部和亚特兰大周围也出现雏形。很多美国学者认定,大都市连绵带是未来美国乃至世界城市化的发展方向(25)。
最近,美国人口统计总署研究人员罗伯特·兰等人又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巨型都市区的概念(Megapolitan Areas)。根据他们的研究,全国可以划出10个巨型都市区,分别为:东北部巨型都市区(Northeast)、中西部巨型都市区(Midwest)、皮德蒙特巨型都市区(Piedmont)、佛罗里达半岛巨型都市区(Peninsula)、墨西哥海湾巨型都市区(Gulf Coast)、35号州际高速公路走廊巨型都市区(I-35 Corridor)、南加州巨型都市区(Southland)、太阳谷巨型都市区(Valley of the Sun)、北加州巨型都市区(NorCal)、卡斯凯迪亚巨型都市区(Cascadia)。这10个巨型都市区地域面积仅占美国国土面积的19.8%,却拥有近2亿人口,占美国人口总数的67.8% (26)。巨型都市区的概念与戈特曼的理论相比,更有现实意义。因为戈特曼大都市连绵带的提法,影响仅限于学术界某些领域,未得到包括美国人口统计总署和管理与预算总署等行政部门的首肯,没有上升到联邦政府的政策性层面,大都市连绵带只是形象化、较为宽泛的称谓,反映一个现象而已,毕竟当时美国城市大范围的地域化还只是初现端倪。而今,大都市区发展的时机已经成熟了,城市空间结构在全国出现趋同现象,巨型都市区概念可谓应运而生。这个概念是向美国联邦人口统计总署提出的关于统计区划的正式建议,是对刚出台的大都市区和小都市区的完善和补充。一旦作为一个重要统计单位或实体付诸实施,将对美国人口走向、城市政策、区域政策和城乡关系乃至房地产开发都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美国大都市区空间结构重组的理论意义
从美国大都市区空间结构重组的过程可以看出,大都市区经济活动的空间分布是有规律的,有一个合适的尺度,过于分散和集中都不利于长期发展,如果发展过头,还会有反弹,洛杉矶和芝加哥就是最典型的例证。美国地域面积大,人口密度低,其大都市区空间布局肯定松散一些,而且,这种分散化局面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私人小汽车大量使用的结果,从这两点看,美国有一定特殊性,对此我们不必讳言。但是,从世界城市总的发展趋势看,欧洲和亚洲发达国家同样出现人口密度下降的趋势,而不是继续集中在高楼林立的中心城市;其次,这种分散化,并非均质平摊,而是形成一些新的节点,这些小节点与中心城市共同构成多中心结构或复中心结构。这种复中心结构,正如本文的论证,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一个规律性现象。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或迟或早都要经历这一阶段,只是美国领先一步,并且发展势头更猛一些。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可以得出很多有益的启示。
第一,传统的城市化理论在解释这些新的发展现象时,存在明显的缺陷,有必要加以修正。传统的城市化理论偏重于社会经济活动的集中取向,显然已不合时宜。所推崇的集中型发展的芝加哥模式日益式微,就是最有说服力的例证。在具体衡量城市化指标方面,传统城市化的主要标准是人口集中的程度和城市规模等,对城市的空间结构以及城市与地域的关系有所忽略,更没有注意到多中心问题。而且,传统城市化理论过于强调城乡之间的差异,无形中将两者对立起来。与之相关的领域也存在很多问题,例如,传统城市经济学认为,距离中心城市越远,住房价格越低;距离中心城市越远,通勤时间越长。但事实恰恰相反:在分散化的城市里,住房价格并未因距离中心城市远而下降;通勤时间也并未因距离中心城市远而增加。所以,传统的城市化理论已无法圆满地解释世界范围内城市发展新的规律现象,迫切需要修正,发展新的理论。换句话说,我们需要21世纪的理论来说明21世纪的城市。
由于我国学术界很多学者还停留在这种过时的传统城市化理论的认识水平上,对20世纪后半期大都市区的新发展不可避免地存在误解。他们没有把大都市区化过程中郊区和城市的发展看成是集中与分散相互影响、交错发展的动态过程,而是将城市与郊区分别开来,机械地把城市发展划分成城市化、郊区化、“逆城市化”和“再城市化”等阶段性明显的线性发展过程,过分强调大都市区“摊大饼”式横向蔓延的消极后果,以此来反衬小城镇道路的合理性。这种主张部分地来自美国学术界上世纪80年代以前的认识,部分来自我国学者的引申和发挥,至今在学术界仍有市场,对我国城市化道路的抉择有很大影响。这种理论误导的根本原因在于他们未准确把握大都市区化的发展规律性,把多中心、分散化与横向蔓延划等号。实际上,多中心是指城市空间分布与功能相匹配的一种表现形式,而横向蔓延则是人口与资本空间分布的无序状态,两者有关联,但还不是一回事。横向蔓延的负面影响是应尽量避免的,但不能因噎废食,盲目否定大城市空间结构的重组。
第二,城市与区域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城市研究的侧重点也有调整,需拟定新的大都市区概念。城市发展的总趋势是,城市与城市之间、城市与郊区之间、不同郊区城镇之间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地理界限有所淡化,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的界定也越来越模糊,所以,仍然按照传统的做法区分“城”、“乡”,孤立地观察城市,并做出城市化水平的测定和决策已经很不符合实际了。必须打破行政性的地域界限,拟定新的概念,制定相应政策。我们看到,在美国,有关统计和学术部门已用大都市区和非大都市区的概念取代了较宽泛的城市和乡村的概念,以2500人口为底线的城市(city)概念在20世纪越来越淡化了,近年来已鲜见使用,其他国家也相继出台各种类似大都市区的概念。这些概念和定义,尽管名称各异,但都试图反映城市发展的客观现实,有其合理性,值得借鉴。
相形之下,目前我国几乎所有城市统计数据都是根据行政地域范围、围绕单核城市发展模式设定的。城市行政范围往往与城市功能地域不相吻合,不能确切地反映城市功能的作用,因此出现苏州经济总量远远超过深圳、泉州经济总量远远超过厦门的怪现象,给城市统计、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可以说,按照传统的城市概念难以理解现代城市的发展状况、特点和趋势。因此,有必要从区域一体化的角度重新划定城市及乡村的辖区和统计区,拟定新的概念。已到郊区化临界点的大城市和沿海城市尤其应当如此(27)。
第三,重新认识中心城市地位。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经济结构不断发生重大变革,新科技革命余波未尽,信息革命浪潮又至。制造业空心化,零售业重心、就业重心向郊区转移,城市经济转型,中心城市地位受到空前的挑战。在这种挑战面前,很多国家中心城市的经济地位一度下降甚至衰退,美国在此方面尤为突出。其部分原因是人为因素、包括政府袒护郊区的政策和种族冲突等导致的中心城市与郊区之间的失衡发展,部分原因是中心城市经济结构和地位调整、与郊区次中心经济功能的部分置换的结果。其政策和人为因素为我们提供了引以为戒的教训,但不能因此而否定中心城市的地位。首先,中心城市在大都市区中仍居核心地位。中心城市的首要功能是集聚效应,这是城市经济的最本质特征,这一特征至今仍在发挥作用,即使在郊区吸引了大量经济活动的情况下,也是不可置疑的。如前所述,强劲的地区经济得益于关键的中心城市,反之亦然。其次,中心城市的地位随着美国经济结构的转型而有所变化。中心城市开始具有金融和管理中心的特征,制造业中心的特征开始明显弱化。由此看来,中心城市在大都市区内的主导地位仍是不可替代的。洛杉矶中心城市地位的相对上升就很能说明问题(28)。
总之,大都市区化是发挥现有大城市的辐射作用、形成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体系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它对传统的行政区划构成挑战,并提示我们,中小城市惟有在大都市区的整体框架内协调发展才符合新形势下城市的发展规律。这一现象是在城市化比例接近50%时开始迅速发展的。我国城市化总体水平与此尚有距离,但在大中城市和沿海地区的城市已接近这个水平,因此,郊区化将逐渐展开,传统的高度集中的单核城市发展模式很快将面临挑战,有前瞻性地制定相应政策已提上日程。例如,北京已经突出地感受到单核发展的约束和压力。为解决北京的“大城市、小郊区”问题,有的学者提出大北京概念,不久前出台的《北京开发总体规划》,还提出城市建设的重点从市区向远郊区转移。这些都有其实际意义,但这些提法和理念还很宽泛,具体细化还有很多问题,更重要的是,没有看到相对独立的次中心的地位和作用,没有从空间结构和区域发展规模出发通盘考虑北京的未来走向。我国实行单核发展模式的大城市很多,迟早也将面临这一问题。中国科学院最近发布《中国现代化报告2006》,提出中国人口结构将先后经历从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和从城市社会向信息化、知识化的城乡动态平衡社会两次转变,实现这种转变的主要渠道是推进新型城市化。报告所认定的理想的新型城市化模式是以郊区化为主,即郊区人口占50%,中心城区人口占30%,小城镇和农村人口占20%。根据这个目标,郊区化将是重头戏,迫切需要深入研究。而郊区化,恰恰是本文讨论的大都市区化的两大有机组成部分之一,是大都市区空间结构变化的主导因素。如果能在单核城市发展过程中尽早向多中心格局过渡,有意识地向大都市区一体化的方向发展,并同时防止地方政治零碎化倾向,当有助于优化区域经济资源配置,大幅度提高城市的社会经济效益,减少浪费,少走弯路。
注释:
① 该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美国大都市区管理模式研究”(04BSS0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② 《波特兰人口密度远低于洛杉矶,蔓延程度与菲尼克斯相当》(Portland:Far Less Dense than Los Angeles,Sprawling like Phoenix),《人口统计》(Demographia),http://www.demographia.com/db-porla.htm,2005年12月1日。
③ D.W.米勒:《新城市研究:洛杉矶学者用他们的区域及理念挑战“芝加哥学派”》(D.W.Miller,“The New Urban Studies:Los Angeles Scholars UseTheir Region and Their Ideas to End the Dominance of the‘Chicago School’”),《高等教育年鉴》(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2000年8月18日,http:www.chronicle.com/colloquy,2006年2月3日。
④《波特兰人口密度远低于洛杉矶,蔓延程度与菲尼克斯相当》。
⑤ 大城市研究院芝加哥专题研究组:《芝加哥大都市区的分散化》(Chicago Case Study Working Group of the Great Cities Institute,“Metropolitan Decentralization in Chicago”),2001年7月,http://www.uic.edu/cuppa/gci/publications/working%20paper%20series/pdf/Sprawl.pdf,2005年12月1日。
⑥ 《以洛杉矶为原型:南加州大学研究人员挑战“芝加哥学派”理论》(“Los Angeles as Prototype: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 Researchers Challenge‘Chicago School’of Urban Theory”),《艾斯克里比高等教育新闻》(Ascribe Higher Education News Service),2001年8月14日,http://www.highbeam.com/doc/1G1:79806945/Los+Angeles+as+Prototype~C~+University+of+Southern+C.html?refid=ency_topnm
⑦ 乔尔·科特金:《全球城市史》(Joel Kotkin,The City:A Global History),纽约2005年版,第1页。
⑧ 彼得·霍尔:《巨型城市、世界城市与全球城市》(Peter Hall,“Megacities,World Cities and Global Cities”),《档案》(Archive),1997年2月,http://www.megacities.nl/lecture_1/lecture.html,2006年1月12日。
⑨ 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署:《世界城市化前景:2003年修订版》(United Nations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 /Population Division,World Urbanization Prospects:The 2003 Revision),表14,15,16,http://www.un.org/esa/population/publications/wup2003/ WUP2003Report.pdf,2006年2月15日。
⑩ 爱德华·L.格莱泽:《分散化就业与美国城市的转变》(Edward L.Glaeser,“Decentralized Employment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American City”),2000年10月19日,http://papers.nber.org/papers/w8117.pdf,2005年12月4日。
(11) 布赖恩·T.唐斯编:《城市与郊区:地方政治与公共政策文献精选》(Bryan T.Downs,ed.,Cities and Suburbs,Selected Readings on the Local Politics and Public Policy),纽约1971年版,第37页。
(12) 菲利普·兰登:《更好的居留之地:美国郊区的重塑》(Philip Langdon,A Better Place to Live,Reshaping the American Suburb),波士顿1994年版,第172—174页。
(13) 布鲁斯·凯茨:《精明增长:美国大都市的未来?》(Bruce Katz,“ Smart Growth:The Future of the American Metropolis?”),http://sticerd.lse.ac.uk/case/publications/papers.asp.2005年6月14日。另据格莱泽的统计,1996年,全国就业分布的平均点距离城市中心8英里,居住分布的平均点距离城市中心9英里,仅有不到16%劳动力在距离市中心3英里之内就业。见爱德华·L.格莱泽:《分散化就业与美国城市的转变》。
(14) 美国人口统计总署:《大都市区与小都市区及主干城市》(U.S.Census Bureau,“Metropolitan and Micropolitan Statistical Areas and Principal Cities”),2005年12月,http://www.census.gov/population/estimates/metro_general/List2.txt.2006年3月12日。
(15) 亚利克斯·阿纳斯、理查德·阿诺特、肯尼思·斯莫尔:《城市空间结构》(Alex Anas,Richard Arnott,and Kenneth A.Small,“Urban Spatial Structure”),1998年5月,http://ideas.repec.org/a/aea/jeclit/v36y1998i3p1426—1464.html,2005年5月12日。
(16) 布鲁斯·凯茨:《美国大都市:倘若分离,必然蔓延》(Bruce Katz,“American Metropolis:Divided We Sprawl”),2004年9月29日,http://www.brookings.edu/metro/speeches/20040929_nthp.htm,2005年3月15日。
(17) 美国人口统计总署:《2000及2001年人口统计补充调查》(U.S.Census Bureau,Census 2000 Supplementary Survey and 2001 Supplementary Survey),http://www.census.gov/Press-Release/www/2003/SS01_CA.pdf.2002年2月12日。
(18) 《国际城市化区域分析与资料》(“International Urbanized Area Analysis and Data Product”),《人口统计》(Demographia),2000年7月29日,http://www.demographia.com/db-intlua-us.htm.2006年3月24日。
(19) 乔尔·科特金:《全球城市史》,第113页。
(20) 对此笔者曾有专文论及, 参见王旭:《当代美国大都市区城乡发展失衡及其影响》,《世界历史》2005年第1期。
(21) 戴维·莫伯格:《如何治愈我们的城市:迈伦·奥菲尔德对于郊区蔓延的激进解决方案——社会正义》(David Moberg,“How to Heal Our Cities:Myron Orfield Has a Radical Solution to Suburban Sprawl-Social Justice”),2002年6月,http://www.sierraclub.org/sierra/200005/healingsprawl.asp,2006年4月28日。
(22) 美国管理与预算总署:《大都市统计区和小都市统计区界定标准》(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Standards for Defining Metropolitan and Micropolitan Statistical Areas”),《联邦记录》(Federal Register)2000年12月27日,http://www.whitehouse.gov/omb/fedreg/metroareas122700.pdf.2005年3月12日。
(23) 美国管理与预算总署:《最新统计区域界定及其应用》(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Update of Statistical Area Definitions and Guidance on Their Uses”),2005年12月5日,《OMB简报》(OMB Bulletin)第6期第1号,2005年12月,http://www.whitehouse.gov/omb/bulletins/fy2006/b06-01.pdf,2006年4月26日。
(24) 琼·戈特曼:《大都市连绵带:美国东北部沿海地带城市化》(Jean Gottmann,Megalopolis:The Urbanized Northeastern Seaboard of the United States),纽约1961年版,第5页。
(25) 埃姆里斯·琼斯:《大都市:世界大城市》(Emrys Jones,Metropolis:The World's Great Cities),纽约1990年版,第136页。
(26) 罗伯特·兰、道恩·迪哈维尔:《大都市以外:美国新的巨型城市地理考查》(Robert Lang and Dawn Dhavale,“Beyond Megalopolis:Exploring America's New‘Megapolitan’Geography”),2005年7月,http://www.mi.vt.edu/uploads/MegaCensusReport.pdf,2006年4月15日
(27) 我国有的学者曾提出建立大都市区概念的主张。如1986年,周一星首次提出了建立一套能与国际接轨的包括都市区在内的中国城市地域概念的设想。2000年,周一星又在借鉴西方国家大都市区概念的基础上,正式提出了中国都市区的界定方案。参见周一星:《城市地理学》,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胡序威、周一星、顾朝林等:《中国沿海城镇密集地区空间集聚与扩散研究》,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28) 亚利克斯·阿纳斯、理查德·阿诺特、肯尼思·斯莫尔:《城市空间结构》。另据温德尔·考克斯的研究,洛杉矶中心区的人口密度已高于芝加哥和悉尼,相当于波特兰的2倍。温德尔·考克斯:《可持续性与悉尼:良好愿望与现实的分离》(Wendall Cox,“Sustainability and Sydney:Separating Reality from Wishful Thinking”),2001年3月15日,《人口统计》(Demographia ), http://www.demographia.com/db-sydneytext.htm.200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