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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642(2004)02-0042-03
青岛市委、市政府将构建可持续发展经济体系作为青岛今后发展的三件大事之一,而科技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内生力量,其作为城市竞争力的基础可长期发挥作用。因此,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强化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不断提高科技与经济之间互动的强度和效率,对于提升城市的创新能力,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应对日益激烈的国内和国际竞争具有重要作用。
一、目前青岛市科技与产业结合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青岛市委、市政府采取了多项创新性举措,加强产学研体系建设,有效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大院大所与企业的科技合作进程中,出现了令人关注的“双大合一”现象[1]和“项目+公司”模式[2]。“双大合一”即大院大所与大企业结盟,共建科技企业或组成战略联盟。如澳柯玛集团投资1亿元与海洋局一所建立了长达30年的合作关系,共同进军海洋生物产业;海尔集团与青岛科技大学合作成立了青岛海尔—科大纳米技术有限公司,专门研究纳米技术在家电、纺织、化工等领域中的应用;民营企业青岛海之源集团公司通过与海大和清华建立合作关系,开发生产出海洋丽姿系列化妆品和纳米涂料,年产值接近2亿元,实现利税5000多万元。青岛市新材料重点实验室创造性地推出“项目+公司”模式,已累计完成科技成果转化近20项,创造产值近3亿元。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以来,青岛市大院大所采取成果转让、技术服务、兴办项目联合体、成立股份制公司等多种形式,自办或联办新兴科技企业47家,投资总额达7.6亿元,注册资金4亿多元,已实现产值4亿元,项目达产后可实现销售收入52亿元。
二、青岛市科技与产业结合面临的制约因素
由于体制等方面的原因,科技与产业之间长期存在的“两张皮”现象,在我市仍然存在。具体表现为:
1.公共科研机构原创能力不足
青岛市的科研机构,无论是在机构数量上还是在科研实力上都相对不足,研究能力和水平不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数量不多,在我市创新体系中所占分量较轻,不能满足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2002年青岛市R&D经费支出[3]中高校和科研院所仅占到总支出的6.8%,远低于全国相同支出37.4%的平均水平;R&D经费支出中基础研究占1.99%,应用研究占5.41%,与全国相同支出所占比例5.7%和19.1%差距较大。2003年青岛市授权专利1490件[4],其中发明专利136件,只占当年授权专利总数的9.13%。由于公共科研机构长期脱离经济建设主战场,导致目前我国公共研究机构的科研体系基本上是以专业为主线组织研究开发,与企业所需要的以产品为主线的技术需求存在着较大的距离和偏差。研究人员多从纯技术观点出发进行选题、立项、研究,来自企业的项目较少。如2002年青岛市科技计划中只有18.1%是来自企业委托的项目[3]。
2.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
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3],[5],2002年青岛市企业R&D经费支出31.6亿元,占GDP的比重为2.1%,比上一年高出0.6个百分点,大中型企业技术开发人员占全部职工的比重为5.6%,比2001年降低了0.1个百分点,比1998年最高时的5.96%下降了0.36个百分点;设有开发机构的企业占企业总数比重为26.8%,比1998年下降了27.85个百分点。说明青岛市企业虽然在科技投入总体上呈上升趋势,但大多集中在几个大企业集团,有相当多的企业因科研经费和人才短缺、自主开发能力不足等原因,没有开展R&D活动。企业科技投入强度低造成创新能力不足,已成为制约青岛市企业竞争力提高的瓶颈。
3.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激励作用不强
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特别是专利制度建立的时间不长,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还需进一步完善,全社会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还有待于提高。另一方面,在鼓励公共研究机构中的科研人员创造知识和技术,申报专利和转化专利技术等方面,青岛市知识产权制度中的激励政策和分配制度等配套措施还存在不足。据有关统计显示[4],2002年青岛市共有1962件专利申请,其中职务发明创造占62.3%,非职务发明创造占37.7%,而外国人在我国的专利申请中,职务发明所占比重达到95.3%;在职务发明创造中企业占80.1%;高校和科研机构占15.6%,高校和科研机构所占比例低于国内许多同等城市。说明青岛市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的专利意识不强,尤其是大学和科研机构的专利申请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研究成果的商业化程度还不高。
4.公共科研机构与产业之间人才流动率较低
经合组织2002年的一份有关科技与产业关系的研究报告中指出,在许多国家公共与私人部门之间研究者低流动率依然是科技与产业关系的主要瓶颈。由于工作环境、科研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及体制等方面的原因,阻碍了公共科研机构与产业之间人才的流动。如2002年青岛市独立科研机构中只有24人流向企业,仅占职工总人数5123人的0.47%,比全国相同比例0.68%还低。如此低的人才流动率严重阻碍了知识和技术向产业的扩散和转移。
5.中介机构专业化水平不高
中介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和商业化方面具有“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但由于缺乏既懂专业知识和生产经营又懂相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技巧的复合型中介经理人,造成公共研究机构和产业双方对于中介机构缺乏信任感。加之转化双方从各自利益的考虑,使在成果转化过程中中介机构的参与程度较低,没有很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加强和改善科技与产业结合的对策建议
1.政府应该对原始性创新研究给予更多的投入
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都会产生新的知识和技术,其对于驱动创新是日益重要的。基础和应用研究的资金来源主要靠政府投入。2002年青岛市R&D经费支出中政府的资金投入为25673.8万元,仅占总支出的7.05%,与国家平均25%,国际经合组织国家平均30.38%相差甚远,而政府资金中本级政府的资金投入不足30%,大部分的资金是来自中央财政的重大项目资金。2003年青岛市科技事业经费支出7569万元,占市本级地方财政支出56.9亿元的比重为1.33%,而2002年我们国家科技财政拨款816.2亿元,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3.7%。由此可以看出,青岛市政府财政支出中对科技的投入水平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青岛市政府应该加大对科技的投入,特别是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投资,以提高本地区的原始性创新能力。
2.建立一个清晰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激励框架
来自公共资助的知识产权成果,因其更多的是反映公共的利益,而有别于更多的受到市场和利益驱动的来自产业的知识产权成果。为此,政府应该建立清晰的规则和制度,采取不同的激励和资助措施,来鼓励公共研究机构更多的申请专利,而不是对于来自产业、公共研究部门和个体的知识产权成果采取同样的激励和资助政策措施。
3.加强科技与产业的互动渠道建设
我们应加强对科技与产业关系各个互动渠道的性质、特点、形式、强度、效率及相互之间作用的研究,针对不同的互动渠道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或采取多种互动措施,加强和改善科技与产业互动渠道建设。
4.推动科技与产业之间的人才流动
在当前由于体制等原因造成公共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调离原单位流动到企业这种“永久性”人才流动率较低的现状一时难以改变的情况下,在公共科研机构与产业间人才的短期交流和互换就显得尤为重要。新加坡政府定期选派大学、科研机构中的高水平科研人员到中小型企业短期工作,帮助企业提高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这些科研人员通过在企业1-2年的工作更加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回到大学、实验室后能够使自己的研究更加具有针对性。这些科研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的工资70%由政府负担,30%由企业负担。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借鉴这些做法,制定政策鼓励人才流动,同时在资金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另一方面,研究机构和产业双方可以通过联合研究、向对方开放实验室和设备等方式增加人员交流。
5.促进中小企业的参与
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因其发展中的溢出对社会所产生的贡献,各国政府均将其视为准公共产品而加以扶持。同时,中小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具有关键作用,许多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的事例都是由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和小公司实现的。但青岛市的绝大多数中小企业由于存在人才、资金等方面的不足,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较弱。2002年青岛市R&D经费支出中88.13%来自大中型企业,小企业只占4.6%。青岛市每年企业专利申请的90%以上都是由海尔、海信等几个大企业集团所为,中小企业专利申请量很少。因此,政府应该更多的关注中小企业的发展,在政策、税收、项目、资金、人才及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方面给予其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以提高他们的研发能力、技术接收能力和创新能力,多渠道促进中小企业更多地参与同公共研究机构的互动合作,这对于强化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提升城市整体创新能力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收稿日期:2004-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