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与投资一体化背景下FDI对美中贸易逆差的影响: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_直接投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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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后,关于国际收支平衡表上美国“双赤字”与中国“双顺差”的对称现象不断受到国际关注,成为全球瞩目的热点问题。与此同时,所谓的“中国责任论”也开始在国际上悄然兴起。对此,中国各界进行了有力的反驳。实际上,美中贸易逆差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贸易投资一体化条件下国际分工的利益分配也是造成美中贸易逆差的一个重要原因。

随着贸易自由化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的很大一部分是通过国际投资的形式来完成的。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后,全球范围内的贸易投资一体化进程发展迅速,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日益呈现出相互融合的态势。这种相互融合,大到贸易流向和投资流向在时间、地点和结构上所表现出来的高度一致性,小到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国际直接投资在全球资源配置中所表现出来的以价值链为纽带的国际生产一体化,几乎各环节都有。

由于贸易投资一体化条件下国际分工中利益分配的前提和背景都发生了变化,作为全球吸收外国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以下简称FDI)最多的国家之一,中国在承接国际制造业转移并且吸收外国直接投资以从事转口加工贸易为主的情况下,并没有从国际分工中获得更多的利益,而中国的贸易收支却出现了大量顺差。因此,笔者试图从贸易投资一体化的角度。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探讨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FDI对美中贸易逆差的影响,用事实来证明所谓的“中国责任论”是站不住脚的。

二、关于贸易投资一体化的理论研究

20世纪70年代尤其是80年代以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作为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表现和国际分工日益深化的结果,贸易与投资一体化的趋势逐渐显现,从而导致更复杂的国际利益分配关系。在这种情况下,20世纪70年代以后,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理论逐渐出现融合趋势,对贸易投资一体化条件下FDI的贸易效应进行了更深入细致的研究。

1.关于国际贸易与投资的整合模型

关于FDI的贸易效应在理论界一直存在截然相反的两种观点。以蒙代尔(Mundell,1957)为代表的传统理论认为贸易与投资是相互替代的,并建立了以H-O模型为基础的贸易与投资替代模型。B.斯威顿伯格(B.Swedenborg, 2000,1985,1979)通过对瑞典出口与FDI的研究、R.拜尔德鲍斯和L.斯留尾贞(R.Beldelbos and L.Sleuwaegen,1998)关于FDI与东道国进口贸易的研究也得出了同样的观点;S.L.布莱纳德(S.L.Brainard,1997)通过要素禀赋影响跨国公司国内外生产的趋同性、托马斯·赫斯特(Thomas Horst,1974)通过对美国跨国公司在加拿大市场上不同行业的出口份额和当地子公司的生产份额以及不同行业关税水平的研究、弗农(Vernon,1966)通过对战后美国跨国公司的长期研究,从跨国公司的角度再次证明了贸易与投资的替代现象,并建立了投资替代贸易的赫斯特模型(Horst,1974)以及投资替代贸易的产品生命周期模型。

1985年,以马库森和斯文森(Markuson and Svensson,1985)为代表的一部分经济学家提出贸易与投资可以同时存在,即存在互补效应的观点,并通过对要素比例的分析建立了贸易与投资互补模型。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还有拉斐尔·罗布和尼古拉斯·威塔斯(Rafael Rob and Nikolaos Vettas,2003)关于东道国市场需求与FDI的研究。赫尔普曼和保罗·R.克鲁格曼(Helpman and Paul R.Krugman,1985)、吉恩·M.格罗斯曼和赫尔普曼(Gene M.Grossman and Helpman,1989)、詹姆斯·R.马库森和安东尼·J.范讷鲍斯(James R.Markusen and Anthony J.Venables,2000,1998,1995)等从跨国公司和产业组织的角度,S.F.斯通和B.N.全(S.F.Stone and B.N.Jeon,2000,1999)、罗伯特·E.B.卢卡斯(Robert E.B.Lucas,1993)、迈克尔·E.波特(Michael E.Porter,1990)等从不同国家实证分析的角度也证明了上述观点。

1995年,J.P.尼尔里(J.P.Neary,1995)通过建立一个3×2的特定要素模型发现,贸易与要素流动的关系是不确定的。同时,布鲁斯·A.布尼根(Bruce A.Blonigen,2001)利用日本对美国汽车制造业投资的实证分析所得出的垂直型FDI与国际贸易是互补关系、水平型FDI与国际贸易是替代关系的结论,A.帕特瑞(A.Patrie,1994)关于FDI投资动机差异导致贸易与投资相互关系不同的结论,以巴格瓦蒂和迪诺普洛斯(Bhagwati and Dinopoulos,1987)的补偿投资模型为代表的一系列研究也表明,FDI与贸易的相互关系既可能是替代的,也可能是互补的。联合国贸易和发展委员会对于52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1995年的截面数据所作的研究进一步证实了这一点:虽然整体的回归数据表明FDI与制成品出口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但在中等技术含量产品的检验中显著性水平较低(张二震,2004)。可见,从整体而言,贸易与投资的关系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相关的代表性研究还有:Lu Chia- Hui(2007)从研发角度对FDI和贸易关系的研究;杰弗里和皮特(Jeffrey H.Bergstrand and Peter Egger,2007)通过建立一个“知识——有形资本模型”对国际贸易流动、外国直接投资和跨国公司之间关系的研究:佩内洛普·佩齐可洛佩兹(Penélope Pacheco- Lépez,2005)、戴维·格里菲思和戴维·桑普斯福特(David Griffiths and David Sapsford,2003)、M.艾尔古西等(M.Alguacil et al.,2002)、马吉尔·D.拉米雷兹(Miguel D.Ramírez,2000)关于FDI对墨西哥出口影响的研究等。

2.产品内贸易与投资的价值链模型

1990年,迈克尔·波特(Michael E.Porter)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首先提出了“价值链”的概念。他认为,可以将价值链大致分为基本活动(如生产、营销、运输和售后服务等)以及支持活动(如物料供应、技术、人力资源或支持其他生产管理活动的基础功能)(迈克尔·波特,2002)。

迈克尔·波特虽然没有详细提出“价值链”体系的形状,但他提出的关于价值链的概念,以及价值链由各个“联系点”逐渐连结成网络,进而形成价值体系的思想,为U形价值链模型的提出奠定了基础。此后,迈克尔·波特的价值链理论被广泛运用于分析跨国公司的国际一体化生产体系,因为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贸易与投资日趋融合,国际分工只是跨国公司整个生产体系的一部分,产品增值链上的每一点都可能发生国际化生产,从而形成了各国产业的国际化趋势。

1992年,中国台湾宏基公司董事长施振荣从研究个人电脑生产的各个工序的附加价值特征出发,提出了价值链的“微笑曲线”。他认为,在整个个人电脑的产业链里,上游的CPU、操作系统和下游的售后服务等工序具有较高的附加价值,而处于中游的组装生产等工序的利润空间最小,从而提出了中国台湾资讯科技产业转型的必要性。这一理论同样适用于家用电器等电子产业以及汽车等组装加工型工业。

2002年,日本经济产业研究所研究员关志雄又引入模块化理论,具体说明中国只有着眼于“微笑曲线”的两端,才能改变中国在国际分工中的不利地位。这一理论也被用来说明中国不仅需要吸收外资研发中心,也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自身在研发环节的投入,以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

相关的代表性研究还有:萨尔瓦多等(Salvatore Baldone,Fabio Sdogati and Lucia Tajoli,2007)从比较优势、贸易流动和国民收入角度对国际生产分离的效应分析;胡迈斯等(David Hummels,Jun Ishii and Kei- Mu Yi,2001)使用进口品用于出口的价值对出口额的比率对产品内垂直专业化程度的定义;迪恩道夫(Alan Deardorff,1998)通过建立一个两国模型对产品内分工状态下国际价格决定因素的分析;约翰斯和克尔兹柯夫斯基(Johns and Kierzkowski,1990)沿用要素禀赋理论的分析框架所提出的生产分离论等。一些中国学者如张辉(2006)、田文(2006)等则从产品内全球价值链分工或产品内贸易效应的角度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3.贸易投资一体化的国际收支效应

姚枝仲、何帆(2004)在“外国直接投资是否会带来国际收支危机?”一文中提出,FDI影响国际收支的渠道主要有9条:其中4条渠道会对国际收支产生正的效应,包括FDI流入、FDI利润再投资、FDI造成制成品出口、FDI制成品替代进口导致进口减少等;另外5条渠道会对国际收支产生负的效应,包括FDI项目完成后的资本回流或撤资、FDI收益汇回、FDI造成设备进口、FDI造成对外专有权利使用费或特许费支出、FDI造成原材料或零部件进口等。可见,FDI对东道国的国际收支平衡会产生重要影响。其中,由FDI所产生的正向和反向的资本流动、中间品或制成品的进出口以及投资利润转移、红利汇回等构成了FDI国际收支效应的主要环节。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2002)关于FDI和中国贸易收支的研究则表明外资所产生的与贸易有关的收益是非常有限的,实际情况比较复杂①。他们指出,“贸易自由化对国际收支的第一轮效应可能是负面的,尽管贸易自由化可能会引致更多的出口导向型FDI。……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国家因贸易政策改革而不断提高的外向性,在正确的条件下也许最终能使FDI对国际收支产生有利的影响。这里所要求的政策条件是不损害当地生产的国际竞争力的汇率政策和能够促进形成国内后向联系、减少外国子公司进口的政策。当跨国公司适应了新的更加开放的贸易框架时,外国子公司的进口倾向会暂时上升,这对国际收支会产生负面的效应②。

相关的代表性研究还有:刘渝琳和周靖祥(2007)、黄志勇(2007)从实证角度对FDI贸易收支效应的分析;万解秋和徐涛(2006)关于FDI、贸易盈余和中国国际收支变动趋势的研究;朱廷珺(2006)对于FDI及其贸易效应对中国国际收支平衡的考察;戴维·沃德华德(David Woodward,2003)关于FDI利润汇回与金融危机之间关系的研究;安娜·瑞斯(Ana Balcao Reis,2001)关于FDI“创造性破坏”使利润从东道国回流从而影响东道国国际收支平衡的分析;多里等人(Dooley et.al,1994)关于FDI波动性与跨国公司内部资金流出入的研究等。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贸易投资一体化理论的最新发展不仅关注了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所没有关注的利益分配问题,还涉及了早期理论所没有涉及到的利益分配的形成机制问题以及资本流动问题,从而为笔者从贸易投资一体化的角度来分析FDI对美中贸易逆差的影响,特别是大量外国直接投资流入中国以后所形成的对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的影响奠定了基础。

三、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产生的原因

贸易投资一体化理论认为,贸易与投资是企业国际化经营的两种形式。前者是企业生产的商品的国际流动而后者是生产要素的国际流动。因此,分析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必须从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两个方面来考虑。

1.美国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对中美贸易收支的影响

贸易投资一体化的趋势表明,对于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不仅要从贸易角度,还要从投资角度进行分析。美国经济学者在谈到中美贸易问题时也曾经指出, “美国对中国贸易出现巨额逆差的根本原因在于包括美国在内的国际制造业大量向中国转移,因为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的贸易顺差净值占到了中国对美国贸易顺差总额的83%。”③

表1的数据显示,从2000年到2008年美国跨国公司在中国投入了大量资本。从2000年到2002年,美国在华直接投资以每年两位数的速度增长,2001年达到15%,2002年达到12.5%;2003年和2004年的投资额基本稳定;2005年以后虽然新增资本规模有所减少,但多年来的存量资本仍然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作为美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从2001年到2007年,中国在美国对外贸易总额中的占比增长了近一倍。其中,2001年为6.5%,2002年为7.9%,2003年为9.1%,2004年为10.1%,2005年为11.1%,2006年为11.9%,2007年为12.4%④。如果进一步对中美贸易顺差的结构加以分析,可以发现其中有相当大的部分是美国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的结果。

2.其他国家和地区跨国公司转口贸易扩大了中关贸易顺差

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在一定程度上是出于规避东道国贸易壁垒的需要,并且通过在东道国的生产带动当地出口,从而加强其在当地对外贸易中的影响力。因此,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及其产生的贸易效应将对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产生重要影响。

据国家商务部统计,中国香港、日本、美国、欧盟是中国最主要的贸易伙伴。其中,中国香港和日本对中国的贸易收支基本平衡,但中国对美国和欧盟则存在较大的贸易顺差。表2的数据显示,2005年以后美国在华直接投资出现下降,但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并未得到解决,原因在于:不少跨国公司在中国从事的是转口贸易。正如联合国贸发会议《2007年贸易和发展报告》指出的,中国已经成为东南亚地区中间产品的中转站,“中国自1980年代后期以来大大推动了区域内贸易的快速发展,因为该区域大企业为利用较低的生产成本转移装配作业,成为向中国输出中间产品的重要基地。参与这些网络已是东南亚发展动力的一部分,尽管仅限于少数产业。”⑤ 可见,其他国家跨国公司在中国进行的转口加工贸易经由中国向美国出口以后,也成为中国对美国出口的一部分而计入中美贸易收支,从而扩大了中美贸易顺差。

3.中美服务贸易收支没有得到统计

服务贸易理论认为,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与东道国经济其他部门具有联动性。这种联动性表现在两个方面:在需求上,服务业企业从其他行业企业采购,在供给上,服务业向其他行业销售。这意味着对服务业的外国直接投资将会带来比其他行业更多的效益,因为它会增加对其他行业的产出。然而,中国服务业吸收外资很少,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则更少。关于表3和表4的数据比较显示,2001-2007年美国的货物贸易存在大量逆差,但服务贸易是顺差;同时,从2001年到2008年上半年,在中国的经常项目顺差中,服务贸易则一直是逆差的。可见,相对于美国这样一个服务贸易大国而言,中国的服务贸易才刚刚起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中美贸易仅仅统计货物贸易而不统计服务贸易的话,无疑将扩大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而忽略了美国对中国大量的服务贸易出口。

4.外资主导型加工贸易占据了中国对外贸易的主流

由于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当国际投资开始从一般加工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转移时,国际贸易的商品结构也开始由农产品和矿产品转向制成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然而,在中国投资的跨国公司为了获得利润最大化,从全球经营战略出发,把处于U形产业链最底端的加工组装环节大量转移到中国,将中国的廉价劳动力优势转化为跨国公司的全球竞争优势,从而使得外资主导型加工贸易占据了中国对外贸易的主流,加深了中国在国际利益分配中的不利地位。表5显示,2001年以来,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贸易连续8年占到了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50%以上。从进出口结构分析来看,2007年初级产品出口仅占中国出口总额的5.05%,而初级产品进口则占到进口总额的25.4%;同时,2007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仅占中国出口总额的30,2%,而高新技术产品进口则占到进口总额的34.3%⑥。可见,不仅在具有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而且在初级产品出口中也包含了大量进口。考虑到外资企业在中国对外贸易中高达50%以上的占比,显而易见,外资企业对外贸易是以加工贸易为主的,中国在国际分工的利益分配中仅能获得微薄的加工费。由于加工贸易对汇率的变化缺乏弹性,其本质必然导致经常项目的顺差,因此,人民币汇率不是造成中美贸易不平衡的主要原因。

5.国际规则不完善造成贸易的原产地统计误差

由于全球性的多边投资框架迟迟未能建立,WTO与投资相关的措施有很多是原则性的,各成员方可以根据自身的理解制定相关政策,如《原产地规则协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同时,一些条款尚处于完善和补充之中,很多方面未予涉及,这也间接地造成了数据统计中的误差和不确定性。这些因素主要包括:

首先,WTO《原产地规则协议》对贸易统计数据的影响。原产地规则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确定货物原产地而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⑦。在世界贸易体制中,原产地规则一直被视为一项重要措施。然而,由于原产地标准所涉及到贸易利益,长期以来,全球性的原产地规则始终无法形成,以致不同国家制定的不同的原产地规则客观上形成了对国际贸易的阻碍。

1995年1月1日,WTO《原产地规则协议》正式生效。考虑到各成员方制定规则所涉及的技术性工作需要时间,协议提供了两套规则:适用于过渡期的规则和过渡期结束后适用的规则。协议规定,在过渡期内,各成员方可以自行根据实施规则的目的或目标采用不同标准;过渡期结束后,货物的原产地将毫无例外地规定为“货物最后完成实质性改变的国家”⑧。但是,该协议并未就“实质性改变”达成统一的技术标准,反而给各成员方提供了自行制定标准的空间。在这一背景下,美国等发达国家按照有利于他们的理解制定了原产地规则,将中间商在转口过程的增值部分记入其他国家的出口,导致美国等发达国家对这些国家贸易逆差虚增。

由于我国的对外贸易以加工贸易为主,采用现行的原产地规则将高估中国的贸易竞争力,导致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同时,原产地规则未能客观反映由国际产业转移所带来的国际贸易流向的改变,没有剔除外资企业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巨大影响,直接导致了通常意义上中国对美国贸易顺差的高估。

其次,WTO《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对跨国公司定价转移问题的回避。在现行世界贸易体制下,发展中国家最为关心的限制性商业措施、跨国公司转移定价以及其他针对东道国的行为(母国限制)等问题都没有受到足够重视,而这恰恰是关系到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利益分配的一个重要方面。

根据20世纪70年代初的一些实证分析,东道国遭受转移定价所造成的外汇损失远远高于因跨国公司利润汇回而对东道国国际收支的影响⑨,而限制性商业惯例恰恰是多数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所针对的对象。由于WTO《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Agreement on Trade- Related Investment Measures,以下简称TRIMS)没有对发展中国家关注的限制性商业惯例问题加以约束,其对跨国公司定价转移问题的回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行世界贸易体制对跨国公司利益的维护,间接影响了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分工格局中的利益。

最后,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知识产权所内含的跨国公司经贸利益的保护。《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 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以下简称TRIPS)是目前WTO多边贸易协定中条款数量最多的一份协定。它的诞生大大增强了对知识产权的国际多边保护。作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小学生”,中国几乎没有关注到由于跨国公司著名品牌对国内品牌的冲击所造成的国内企业的利益损失,也没有意识到大量外资企业在中国申请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所可能给中国带来的未来的收益损失。由于跨国公司“知识产权壁垒”的逐渐形成,中国在将来可能要付出非常大的代价来获得专利,从而导致技术引进成本的上升。可见,TRIPS对知识产权所内含的跨国公司经贸利益的保护使得中国获得技术溢出的机会大大减少,从而使中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更加不利。

四、实证检验:FDI对美中贸易逆差的影响

虽然从数据上可以看出中国对美国出口是与美国在华直接投资相联系的,但仅仅从上述研究还不能得出美国在华直接投资是造成美中贸易逆差原因之一的结论,因此,笔者将运用格兰杰因果关系的检验方法来分析美国在华直接投资是不是造成中国对美国大量出口的原因之一。

1.协整分析

根据格兰杰因果检验方法的要求。首先要通过ADF检验来确定所研究的时间序列是稳定的,并且两个序列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即两个时间序列之间存在长期关系,否则无法运用格兰杰因果检验方法来确定它们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因此,笔者将对美国在华直接投资以及中国对美国出口这两个时间序列先做协整分析,然后再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

(1)数据来源及其取值范围

笔者选取的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其中,2007年数据来自于国家商务部网站。由于1985年之前美国在华直接投资的规模较小,专门的年度统计数据难以获得,因此数据的取值范围是从1985年到2007年。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由于统计上的原因,1985-1986年以及1992-1997年的统计数据都是FDI及其他,而其余年份的数据则是FDI的数据,因此,为了获得更准确的分析结果,在对全样本(1985-2007)进行分析后,还将对子样本进行分析,数据的取值范围为2003年第一季度到2008年第一季度(2003:1-2008:1)。

(2)变量及数据说明

笔者以表示美国在华直接投资的实际金额,以表示中国对美国的出口额,单位是亿美元。对这两个变量进行分析后发现,取对数后不仅不会改变数据的性质,而且有利于消除异方差,因此,每个变量都经过先取自然对数然后再进行分析。由于协整分析的条件是协整变量必须具有相同的单整阶数,并且协整变量之间具有共同的趋势成分,在数量上成比例,因此,将先通过ADF检验考察两个时间序列的平稳性。

单位根检验的结果显示,在全样本(1985-2007)回归中,两个时间序列Ln()和Ln()是非平稳的,但在滞后3期,取两阶差分的情况下都是平稳的,并且都没有截距和趋势项,即Ln()和Ln()都是I(2)序列。上述结果表明,Ln()和Ln()之间存在协整关系。

格兰杰检验是通过受约束的F检验完成的。如针对Ln(CEXP)不是Ln(AINV)的格兰杰原因这一假设,即针对(1)式中Ln(CEXP)滞后项前的参数整体为零的假设,分别作包含与不包含Ln(CEXP)滞后项的回归。笔者将通过全样本回归和子样本回归对美国在华直接投资与中国对美国出口之间的关系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表6给出了美国在华直接投资与中国对美国出口在全样本(1985-2007)情况下的格兰杰检验结果。由表6可知,在1%和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LN(AINV)不是LN(CEXP)的格兰杰原因”的假设,而不拒绝“LN(CEXP)不是LN(AINV)的原因” 的假设,因此,从滞后6期的情况看,LN(AINV)是LN(CEXP)的格兰杰原因,即美国在华直接投资是中国对美国出口的原因,而不是相反。同时,表6给出了取2-7阶滞后的检验结果。可以看出,随着滞后阶数的增加,拒绝“LN(AINV)不是LN(CEXP)的原因”的概率变大,即美国在华直接投资是中国对美国出口的原因的概率变大。

表7给出了美国在华直接投资与中国对美国出口在子样本(2003:1-2008:1)情况下的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由表7可知,从滞后5期的情况看,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LN(AINV)不是LN(CEXP)的原因”,即美国在华直接投资是中国对美国出口的原因;从滞后6期的情况看,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LN(CEXP)不是LN(AINV)的原因”,即中国对美国出口是美国在华直接投资的原因。可见,美国在华直接投资与中国对美国的出口有双向的格兰杰因果关系,即相互影响。

3.模型估计的结果和原因分析

根据检验结果,在全样本回归中,从滞后6期的情况看,LN(AINV)是LN(CEXP)的格兰杰原因,即美国在华直接投资是中国对美国出口的原因,而不是相反。但在子样本回归中,从滞后5期的情况看,拒绝“LN(AINV)不是LN(CEXP)的原因”,即美国在华直接投资是中国对美国出口的原因;从滞后6期的情况看,拒绝“LN(CEXP)不是LN(AINV)的原因”,即中国对美国出口是美国在华直接投资的原因。可见,全样本和子样本都支持了两者之间有格兰杰因果关系。

另一方面,仅仅从格兰杰因果检验的结果并不能准确判定美国在华直接投资是中国对美国出口的原因或相反。 “美国在华直接投资Granger引起中国对美国出口”或者“中国对美国出口Granger引起美国在华直接投资”这种表达方式并不意味着中国对美国出口是美国在华直接投资的结果或相反,因为格兰杰因果检验度量的是对中国对美国出口进行预测时美国在华直接投资的前期信息对均方误差MSE的减少是否有贡献,并以此作为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这恰恰成为可以解释美国在华直接投资的贸易增长效应在全样本回归和子样本回归中所表现出来的差异性。

在全样本回归中,由于采用的是1985-2007年的年度数据,其中一些数据是FDI及其他,因此,对结果产生影响的前期信息大部分分布在2002年以前。在子样本回归中,由于采用的是2003年以后的季度数据,对结果产生影响的前期信息全部分布在2003年以后。考虑到2001年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内市场逐渐对外开放,贸易自由化程度显著提高,一些贸易政策也发生了转变,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时滞以后,这些信息全部反映在2003年以后的数据中,因此,全样本回归和子样本回归的结果出现差异在经济学意义上是合理的。可以认为,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中国对美国出口与美国在华直接投资之间存在一定的双向因果关系,即互为影响。

五、结论

格兰杰因果检验的结果显示,美国在华直接投资与中国对美国出口之间存在一定的双向因果关系,即互为影响。由于受到政策性因素的影响,美国在华直接投资与中国对美国出口之间的双向因果关系更多地表现为带有一定次序的前后向因果关系。无论是从全样本回归的结果(从滞后6期的情况看,LN(AINV)是LN(CEXP)的格兰杰原因,即美国在华直接投资是中国对美国出口的原因,而不是相反),还是子样本回归的结果来看(从滞后5期的情况看,拒绝“LN(AINV)不是LN(CEXP)的原因”,美国在华投资都是中国对美国出口的原因;从滞后6期的情况看,拒绝“LN(CEXP)不是LN(AINV)的原因”,即中国对美国出口是美国在华直接投资的原因),初级效应都是由投资引起,即表现为外国直接投资的贸易引致或替代效应,进而再产生次级效应,即出口的投资引致或替代效应。

同时,在全样本回归中,实证检验支持了外国直接投资的贸易引致效应这一假设,即认为在中美贸易中,美国在华直接投资促进了中国对美国的出口:但在子样本回归中,解释变量的系数符号发生了相反的变化,认为中国对美国出口的大量增加是造成美国在华直接投资减少的原因。这与中美贸易的实际情况是一致的。造成这一突变的原因在于:全样本回归与子样本回归采用的数据年份不同,全样本回归采用的是从1985年到2007年的年度数据而子样本回归采用的是2003年以后的季度数据。

理论分析的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2001年中国入世以后,国内市场逐渐对外开放,贸易自由化程度显著提高,促进了中国对美国的出口贸易;同时,美国在华直接投资的增量虽然有所减少,但存量依然很大;其他国家和地区对中国的直接投资规模也呈扩大趋势。由于时滞的存在,美国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进一步推动了中国对美国的出口。由此可见,实证检验的结果与理论分析的结果相互印证,其结果是一致的:说明美国在华直接投资与中国对美国出口之间存在双向的因果关系,即相互影响;同时,虽然全样本回归数据表明美国在华直接投资与中国对美国出口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但在子样本回归中变量系数的符号发生了相反的变化。因此,从整体而言,美中贸易与投资的关系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这一突变中,政策性因素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在贸易投资一体化条件下,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美国等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规模、结构及其产生的贸易效应是造成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统计误差则放大了中美之间的贸易失衡。就中国而言,如果能够实施自主创新战略,不断提高本国企业的技术水平,那么,将有助于提升中国的产业结构,提高中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使中国在国际利益分配中掌握一定的主动权。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受到国际新一轮产业转移和跨国公司全球经营战略的影响,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在短期内无法得到解决,而国际规则不完善造成的原产地统计误差则可能使这一问题长期化。

注释:

①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2002世界投资报告:跨国公司与出口竞争力》[R].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第174页。

②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 《1998世界投资报告:趋势和决定因素》[R].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第245-249页。

③ 刘泉,“南京大学教授:人民币升值解决不了中美贸易顺差”[N].2006年10月24日,http://www.gov.cn,转引自人民日报海外版。

④ 数据来源:国家商务部政策研究室网站,http://zys.mofcom.gov.cn/b/b.html。其中,2007年数据来源于国家商务部综合司网站公布的《国别贸易报告:美国2008年第1期》。根据该报告,美国商务部统计显示2007年中国向美国出口3214.4亿美元,从美国进口652.4亿美元,美国2007年货物贸易进出口31194.4亿美元,2007年中国在美国对外贸易总额中占12.4%的数据系根据以上数据计算而得。注意该数据与中国商务部统计的数据会有所差异,因为中国商务部统计显示2007年中国向美国出口2327.0亿美元,从美国进口693.8亿美元,http://countryreport.mofcom.gov.cn/record/qikan.asp?id=509.

⑤ 联合国贸发会议,《2007年贸易和发展报告》[R].2007年9月,http://www.unctad.org.

⑥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商务部网站相关数据计算而来。

⑦ WTO《原产地规则协议》第一条第一款的定义是“任何成员确定(根据最惠国待遇进口的)货物的原产地的法律、规则和行政决定”。转引自:联合国贸发会议、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贸易中心、英联邦秘书处,(2001)《WTO企业指南》[M].企业管理出版社,第180页。

⑧ WTO《原产地规则协议》第三条b款,第9条第二款(c)。转引自联合国贸发会议、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贸易中心、英联邦秘书处,(2001)《WTO企业指南》[M].企业管理出版社,第181-182页。

⑨ [英]尼尔·胡德、斯蒂芬·扬,(1990)《跨国企业经济学》[M].经济科学出版社,第2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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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与投资一体化背景下FDI对美中贸易逆差的影响: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_直接投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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