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视野下的唐宋社会(特稿#183;六篇)——从汉学向宋学的转变看隋唐儒学的地位——唐宋城市经济社会变迁的思考——政治制度史视野下的唐宋变革——唐代社会的转型与民族的互动——海洋探索与唐宋社会——唐宋分司机构与社会变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唐宋论文,汉学论文,社会论文,视野论文,社会变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汉学向宋学的转变看隋唐儒学的地位
王永平,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037
自从汉武帝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政策之后,儒学取得了官学正统地位,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统治思想,并且成为传统思想文化的核心内容。但是,从汉到宋,儒学的发展经历了一次大的转变,其显著特点就是汉学的衰微和宋学的兴起。隋唐儒学正处于从汉学向宋学转变的关捩点,在中国古代思想文化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一、儒学正宗地位的重新确立
汉代儒学取得了“定于一尊”的显赫地位之后,成为大一统的汉帝国巩固其统治的理论基础。儒家典籍《诗》、《书》、《礼》、《易》、《春秋》被正式尊为“经书”,官立经学博士,并推行“以经取士”的选官制度,天下学士多靡然风从,传经之学和注经之学成为专门学问,被称为“经学”,儒学成为整个汉代文化思潮的主流。但是,经学存在着致命缺陷,那就是学风僵化、形式繁琐,尤其是它所表现出来的日益严重的神学趋向,导致了纖纬迷信的泛滥,最终作茧自缚,逐渐走向衰落。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一个动乱时世。战乱与分裂割据打破了高度集权的大一统帝国,从理论上论证了封建统治秩序的神圣性和不可动摇性的儒学陷入了空前的危机之中。经学作为训解和阐述儒家经典的独门学问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冷落。以前是高门世族累世经学,公卿士大夫靡不“穷经”,而魏晋时高门子弟却多好谈玄论道,“公卿士庶,罕通经业”(《南史·儒林传》)。儒学的式微,为玄学的崛起和佛教、道教的流播创造了有利的文化氛围,形成了儒、玄、佛、道四股思潮相互激荡的文化生动活泼发展局面。由于南北政权的分立,统治者对二学二教的态度不尽相同,加之经学在南北旨趣方面也大相径庭,这就造成了儒学的正宗地位始终没有得到确定。
隋唐帝国建立之后,为了适应大一统封建王朝发展的需要,统治者在思想文化领域内重新确立了以儒学为正宗,儒、佛、道三教并重的文化政策。隋朝建立之后,隋文帝加强了儒家思想在文化领域内的主导地位,恢复了传统的以“儒学为本”的宗旨,将儒家的“孝道”视为治国之本,儒家的一系列伦理道德学说被立为“五教”(即父义、母爱、兄友、弟恭、子孝),颁行全国。同时,“超擢奇俊,厚赏诸儒,京邑达乎四方,皆启黉校。齐、鲁、赵、魏,学者尤多,讲诵之声不绝。中州儒雅之盛,自汉、魏以来,一时而已”(《隋书·儒林传》)。一度式微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儒学开始复苏。
唐朝统治者也十分重视儒学,唐高祖曾说:“朕君临区宇,兴化崇儒。”他在建立唐朝之后,立即着手恢复学校,一时之间,“学者慕响,儒教聿兴”(《旧唐书·儒学传上》)。唐太宗更是明确地把儒学作为治国之本,他曾说过:“朕今所好者,惟在尧舜之道,周孔之教。以为如鸟有翼,如鱼依水,失之必死,不可暂无耳。”(吴兢:《贞观政要·慎所好》)他尊孔子为“先圣”,下令全国各地普建孔庙,兴办学校。“是时四方儒士,多抱负典籍,云会京师”。出现了“儒学之兴,古昔未之有也”(《旧唐书·儒学传上》)的兴盛局面。以后的唐统治者都遵循了以儒学为正宗的文化政策。
在隋唐统治者的大力提倡之下,儒学重新取得正宗地位。这对儒学的全面复兴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汉学的总结
隋唐时期,虽然重新确立了以儒学为正宗的文化政策,并规定儒家经典为科举考试的主要内容,但是由于魏晋南北朝长期的分裂战乱,南北经学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迥然不同的风格。《隋书·儒林传》就指出:“南北所治,章句好尚,互有不同。……大抵南人约简,得其英华,北学深芜,穷其枝叶。”儒家经学的南北差异,造成了北学与南学之争,这对隋唐帝国的巩固非常不利。政治上的大一统对思想文化领域内的统一也提出了迫切要求,在此形势之下,儒学的统一被重新提上了历史发展的进程,隋及唐初对汉学的总结最终促进了统一儒学的形成。
隋朝建立以后,统治者非常重视儒家经典的搜集整理。儒家经典的搜集整理带动了研习儒学风气的形成,也为汉学的总结打下了基础。
隋朝统一之后,开始出现了南北经学融合的趋势。代表人物为并称“二刘”的刘焯、刘炫。刘焯博学多识,勇于疑古,著有《五经述议》,对汉儒贾逵、马融、王肃、郑玄所传章句,多所是非,莫不核其根本,穷其奥秘。因而“天下名儒后进,质疑受业,不远千里而至者,不可胜数”(《隋书·儒林·刘焯传》)。刘炫聪敏精明,强记默识,著有《五经正名》、《论语述议》、《孝经述议》、《春秋述议》、《尚书述议》、《毛诗述议》、《春秋攻昧》等。《隋书·儒林传序》称赞他们说:“二刘拔萃出类,学通南北,博及今古,后生钻仰,莫之能测。所制诸经义疏,搢绅咸师宗之。”二刘源于北学,兼通南学,遍注群经,集南北经学之大成,代表了隋代经学的最高成就,为唐代经学的统一创造了条件。
由于隋朝的统治时间短暂,并没有完成南北经学的统一。唐王朝建立以后,对汉学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并最终完成了南北儒学的统一,其标志就是唐太宗命颜师古等人编撰的《五经定本》和孔颖达等人编撰的《五经正义》。
《五经定本》是一部考定五经文字的书。由于南北长期对峙,经学各有师承,因袭旧说,在流传过程中不免以讹传讹,形成了各有所本、各有所师的错综复杂情况。贞观四年(630年),唐太宗“以经籍去圣久远,文字多讹谬,诏前中书侍郎颜师古考定‘五经’”(《旧唐书·儒学传序》)。颜师古博览群书,精研训诂,擅长文字、音韵、校勘之学,他利用秘书省所藏的大量经籍图书,以晋、宋以来古今本为依据,悉心校正,历时两年多,编撰了一个《五经》的标准版本,这就是《周易》、《尚书》、《毛诗》、《礼记》、《左传》等《五经定本》。贞观七年,颁行全国,作为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学校的标准教科书。《五经定本》的完成,结束了长期以来辗转传抄儒家经典所造成的文字上的混乱,完成了五经在文字上的统一,从而避免了由于经文文字不同而引起的解释的混乱,这实际上是对魏晋南北朝以来五经版本与文字的一次大总结。
《五经正义》是一部解释五经经义的书。《五经定本》的颁行,只是完成了五经文字上的统一。而对于五经的解释,则由于师出多门,章句繁杂,注疏极不统一,这样不但不利于学校教育和科举考试,而且造成了思想和理论上的歧异。针对这种情况,唐太宗又于贞观十二年(638年),命国子祭酒孔颖达主持编撰五经义疏。孔颖达对南北经学都有很深的造诣,在他的主持之下,经过两年多的努力,书成,凡180卷,诏定名曰《五经正义》,并于高宗永徽四年(653年)正式下令颁行全国。《五经正义》是唐初诸儒通力协作完成的一部巨著,它代表了当时经学发展的最高水平。《五经正义》的编撰对汉以来的经学作了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它结束了经学内部的宗派纷争,标志着南北经学的完全统一。《五经正义》还为儒经的注释和参加科举考试的士子提供了标准,从此以后,凡是科举考试,或是经书传授,皆以此为官定经书。这样最终完成了儒学内容上的统一。
隋及唐初对汉学的总结具有重要的意义,它适应了隋唐大一统封建王朝在政治上的需要,有助于儒学正宗地位的重新确立和巩固,对儒学的复兴也起了推动作用。
三、儒学的复兴
经过统治者的努力和提倡,儒学虽然在隋及唐初得到重新统一,并恢复了其作为封建国家立国之本的地位,但是由于儒学自从汉代独尊的地位上跌落下来以后,经过魏晋南北朝时期发展到低谷阶段,直到隋及唐初仍然未能恢复元气。隋唐时期,在思想文化领域内儒、佛、道三教并重,并没有形成一学一教的独尊局面,所以人们在思想信仰上拥有相当大的自由与回旋余地。当时社会上崇儒、奉佛、信道,抑或兼通三教者,皆不以为异。甚至在当时的朝野上下还弥漫着一股对儒学轻慢的社会风气。儒学遭到人们的冷落,社会上疑儒非孔之风漫延,礼法观念非常淡薄。
针对社会上出现的这种对儒学的信仰危机,不断有学者致力于儒学的复兴,从而开启了儒学由汉学向宋学的转变。这个转变过程,从隋代大儒王通开始,经中唐以来的啖、赵新经学运动和韩、李卫道实践运动,最终为宋代理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王通痛感魏晋南北朝以来儒学式微的社会现状,以“明王道”为己任,提出复兴儒学、重建王道政治的主张;他还针对隋朝在政治上的大一统需要,提出了在思想领域内以儒为主,援佛、道入儒的“三教归一”主张。他批判了两汉儒学中的天人感应理论和谶纬迷信思想,提出了存道去欲、穷理尽性和敬静的修养方法。这些思想对于隋唐儒学的复兴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成为隋唐儒学变革的先行者、宋明理学思想的发端者。
唐王朝建立以后,随着《五经定本》与《五经正义》的相继颁行,对汉学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总结,并最终完成了儒学的统一,儒学的正宗地位得到进一步的确立与巩固。但是唐初经学沿袭汉儒治经传统,笃守成说,疏不破注,较少在传注之外发挥己见,严重束缚了儒学思想体系的更新与发展。安史之乱爆发以后,唐王朝在政治上由盛转衰。唐后期藩镇割据、宦官专权、朋党之争相互交织在一起,使得唐王朝在政治上更加腐败黑暗,由此引发了中古社会的一大流转。从中唐开始,中古社会开始发生巨变,思想文化界空前活跃,出现了局部更新。
首先突破汉唐训诂传统的是唐中期的啖助、赵匡、陆质等师徒三人,他们都是以治“《春秋》学”而著名。他们著述的特点是不受《春秋》三传的束缚,专凭己意说经,不仅对《五经正义》之类的书随意贬斥,就是对《春秋》三传本身也敢提出异议,掀起了一场以意说经、借经发挥的新思想运动。《新唐书·儒学下·啖助传》记载:“大历时,助、匡、质以《春秋》,施士匄以《诗》,仲子陵、袁彝、韦彤、韦茝以《礼》,蔡广成以《易》,强蒙以《论语》,皆自名其学。……啖助在唐,名治《春秋》,摭诎三家,不本所承,自用名学,凭私臆决,尊之曰‘孔子意也’,赵、陆从而唱之,遂显于时。”可以说,新经学运动打破了经学史上多年的沉寂局面,为经学的经世致用开辟了道路,增强了儒学的时代感,从而在学风上开启了宋明理学“空言说经、任意附会”的先河。
与新经学运动交相推引,在唐后期的思想文化领域内,又兴起了一场以反对佛、道,维护儒学正统地位的运动,这场运动的代表者是著名的古文运动家韩愈和他的学生李翱。韩愈在唐代文化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陈寅恪先生认为他是“唐代文化学术史上承先启后转旧为新关捩点之人物。……(他)发起光大唐代古文运动,卒开后来赵宋新儒学新古文之文化运动”(陈寅恪:《论韩愈》,《金明馆丛稿初编》,三联书店2001年版)。他从维护唐朝中央集权统治的目的出发,反佛排道,维护儒学正统地位。他的思想集中反映在《原道》和《原性》等文章中。他的哲学思想主要有天命论、道统论和人性论。天命论宣称天有意志,能赏罚,人们的贵贱祸福是“存乎天”的,人力是无法改变天命的,只能顺应敬畏天的意志。道统论宣扬儒家之道,以孔孟所讲的仁义道德为主要内容,构筑起了以尧、舜、禹、汤、文、武、周、孔、孟代代相传,直到他本人的传道世系,以与佛、道所宣扬的道统论相抗衡。人性论,亦称性情说。他认为人的本性是由仁、义、礼、智、信等五种道德品质组成的。人性分为上、中、下三品。上品之性,五德俱全,是纯善的;中品之性,五德不全,善恶相杂;下品之性,五德俱违,是纯恶的。不过,人性也是可以移易的。李翱的思想主要体现在《复性书》三篇中,他提出“性善情恶说”,认为人性是天赋的,所有的人,不论圣人或凡人,其本性都是善良的,而人的情欲则是邪恶的,所以他主张绝情以复性。韩、李的思想为宋学所继承,韩愈所宣扬的“道”被程、朱发挥成最高的、永恒的、绝对的存在,是万事万物的本源,他所提倡的“性情说”也被发展为“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李翱的思想则成为宋儒“存天理、灭人欲”以及“致良知说”的先声。可以说韩愈、李翱师徒从哲学思想上为宋学的兴起奠定了基础。
总之,经过王通、啖、赵、韩、李等人的努力,儒学在隋唐时期开始复兴,并由汉学逐渐向宋学转变,这对宋明理学的兴起和形成起了直接的推动作用。
四、结论
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隋唐时期处于一个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它阶段性地总结了封建社会前期文化发展的重要成果,又为两宋文化的再次高涨开辟了新的前景。从儒学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隋唐儒学正处于中国古代思想文化发展史上从汉学向宋学转变的关键时期。在统治者的提倡之下,隋唐儒学重新取得了正宗地位,并对汉学进行了全面的总结与继承,在此基础上开始了儒学的复兴,从而为宋代理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唐宋城市经济社会变迁的思考
宁欣,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875
唐宋时期是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发展的又一个高峰,城市变化是社会发生深刻变化的集中表现,城市的数量、空间分布、职能和类型、人口数量和结构、人口流动、人口文化结构,以及城市网络体系、城市市场商品流通和商品结构的变化是城市变化乃至社会变化的集中反映。
唐宋时期也是城市历史上人口流动频率较高的时期,大量、频繁的人口面向城市的单向流动是这一时期城市发展的显著表现。
由于城市变化对唐宋时期社会变革具有关键性影响,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外唐宋城市相关研究成果蔚为大观。以往研究的不足已经逐渐被专家学者所认识,并且形成了研究的热点和重点。
一、唐宋城市经济社会研究的整体性
1.整体考察唐宋社会变革是研究者的共识,但由于唐宋分属于两个历史朝代,很多学者都按断代史的框架开展研究,唐宋城市分开研究的局限,使唐宋城市发展变化的有机衔接与变化不能充分和深刻地显现出来,唐宋时代变革的整体性亦无法完整体现,全汉升、加藤繁等对唐宋经济史的开拓性研究,主要特点就是把唐宋时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因此,我们应把唐宋时代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察,通过比较研究探讨其间的深刻变化。
2.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唐宋城市变化的主要原因,如何通过考察比较唐和宋同一城市、不同城市、不同地区城市群的变化,考察商品经济在社会转型期对城市变化是如何起作用的;城市人口结构的变化是唐宋时期城市变化的重要方面,如何通过考察人口结构的多维性变化(城市内外空间流动、社会纵向和横向流动等),揭示这一历史时期城市变化的内涵,以及通过城市变化反映更深层次的社会变迁,还大有可探讨的余地。
3.中国近代化进程启动后,近现代工业文明所带来的社会影响之一就是农村人口向城市的大规模流动,这一现象引起学者们的充分关注,相比之下,对中国古代城市在形成、发展乃至转型过程中大量显性和隐性的流动人口和人口流动研究尚嫌薄弱。唐宋由于人口流动而引起城市人口结构变化的资料极为零散,缺乏系统整理,也是以往研究中的薄弱环节。
研究唐宋城市变化所蕴涵的丰富信息,由此进一步考察揭示这一时期城市变迁与社会变化更深刻的内涵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
二、唐宋城市经济社会比较研究的必要性
在唐宋转型期,土地关系、阶级关系、商品经济、社会结构等变化及其相互影响都是极为深刻的。作为社会载体的城市,唐和宋比较,整体面貌也发生了带根本性的变化。第一,城市类型和职能:以政治、军事为主的传统中心城市进一步向复合性城市转变,其城市商业、经济职能逐渐加强,有的已转变为以经济商业职能为主;过去以经济商业职能为主的城市作用更加突出;由于水陆交通线的发达和开辟,新兴城市大都以经济商业职能为主。第二,城市空间分布:城市分布重心已由北方向南方转移,城市内部空间结构已经打破坊市界限,外部空间结构则突破城墙界限向城周地区扩延;南北城市的发展由于战争和民族矛盾造成的北方经济阻滞呈现明显的差异。第三,城市人口结构和数量:大都市政治军事性人口比重减少,经济商业服务性人口比重明显加大,传统的政治军事性人口在商品经济的刺激下,与市场发生了更多的联系;城市人口数量大幅度增长,在整个社会中的人口比重也明显增加;上述变化使城市人口结构在社会不同层面不断进行流动和重组,市民阶层初步形成。第四,人口流动的趋势: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和集中的趋势加快,人口向大城市集中的同时,新兴的工商业交通沿线城市成为人口集中和流动性人口的集散中心;这些因商品经济发展而引起的由农村向各级城市的流动、由农业人口向工商业人口的流动,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使然,与政治军事原因引起的人口流动相比,更具有主动意义。第五,城市网络体系:商品经济发达地区各级城市市镇市场网络体系逐渐形成。第六,城市人口文化结构:商品经济的活跃,营造出开放的社会文化氛围,在这一氛围中酝酿出全新的市民文化,城市文化结构呈现出与唐不同的面貌。第七,城市变革的历史局限性:从政治体制、城市社会结构、社会经济结构等方面探讨,唐宋城市变革尚带有明显的历史局限性。
三、唐宋城市经济社会中“第三产业”兴起的意义
生活服务业是依托城市发展而兴起的行业,随着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服务业逐渐从传统的商业中分离出来,成为我们今天所概括的“第三产业”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不断拓宽和延伸它所赋有的内涵和外延。当我们思考中国古代城市发展问题时,生活服务业是我们不能忽视的领域,也可以说,生活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中国古代城市发展程度的真实反映。
唐宋时期,城市生活服务业有了长足的发展:第一,唐中期以后,生活服务业在整个商业中所占比重明显增加。第二,生活服务业逐渐形成规模化经营。第三,生活服务业经营内容与项目逐渐扩大。第四,从业人员的身份逐渐复杂和多样化。从事生活型服务业的人员在身份地位上不再局限于专门的工商业者,还包括普通百姓、官僚、军吏、寺庙道观里的僧道尼姑,甚至没落的世家大族子弟。第五,经营方式更加灵活多样。第六,服务业商人集团形成专业化的经营格局。第七,城市服务业出现新的行业增长点。如剔粪业、修理业、拾荒业、器物租赁业等。第八,生活服务业的促销活动与城市文化娱乐紧密结合。保洁业、拾荒业、修理业和雇佣服务业,都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新发展起来的新型服务业,既适应了城市发展过程中城市民众生活需求的广泛性,也成为城市生活服务业新的增长点。
北宋开封城市生活服务业与城市的繁荣同步。服务行业的数量明显增多。对于唐长安两市内以及北宋开封城内共有多少服务性行业,史书中没有明确记载,但宋敏求《长安志》卷八《东市》条记载,唐代长安东市有220行,《西湖老人繁盛录》记载南宋临安有414行,据此我们可以约略推断介于两个时代中间的北宋,它的服务性行业应该是多于长安而少于南宋的。这一点从《东京梦华录》中也能反映出来。城市生活服务业随着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根据城市人口数量、人口结构、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不断上规模,求变化。
四、应更充分发掘笔记小说中与城市经济社会有关的史料
晚唐五代人高彦休为《阙史》作序云:“皇朝济济多士,声名文物之盛,两汉才足以扶轮捧毂而已。区区晋、魏、周、隋已降,何足道哉!故自武德、贞观而后,吮笔为小说、小录、稗史、野史、杂录、杂纪者,多矣。贞元、大历已前,捃拾无遗事,大中、咸通而下,或有可以为夸尚者,资谈笑者,垂训诫者,惜乎不书于方册,辄从而记之,其雅登于太史氏者,不复载录。”正所谓“唐宋而后,作者弥繁”。
自唐始,士人由地方向中央迁徙,文人聚集城市蔚然成风。城居文人以城市社会生活为背景著述了大量题材丰富的笔记小说。宋人在述史、考史时已逐渐重视对笔记小说的采摭与利用,而且也更多地以纪实性的笔记形式述史、证史与考史。唐宋时期,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都市社会的平民化,笔记小说反映了大量普通百姓的城市社会经济生活实态与心态,是正史中难以寻觅的。
宋人对唐人小说中包含的信息多采取谨慎态度,而他们的撰述侧重于对杂记见闻的纪实性著述或考证。洪迈在《夷坚志癸·序》中阐明了宋人对唐人小说的取舍:“《唐史》所标百余家,六百三十五卷,班班其传,整齐可玩者,若牛奇章、李复言之《玄怪》,陈翰之《异闻》,胡璩之《谈宾》,温庭筠之《乾月巽子》,段成式之《酉阳杂俎》,张读之《宣室志》,卢子之《逸史》,薛涣思(当为薛渔思)之《河东记》耳,余多不足读。”但他认为“《太平广记》率取之不弃”的原因是“探赜幽微,可资谈暇”。宋人赵彦卫《云麓漫钞》对唐人小说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文备众体,可以见史才、诗笔、议论”,成为日后学者审视唐人笔记小说的名句。
宋人笔记中有大量关于唐五代的记述,但由于有一个时间差,笔记数量在宋代又有一个飞跃,于是,研究唐史的学者因为没有系统的汇集和索引,无法广泛利用,研究宋史学者,也没有系统的参照物,两相不便。唐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笔记小说逐渐分途,其发展趋势,纪实性、专题型、百科型笔记逐渐兴盛,应该说除了与社会政治文化变迁密切相关外,城市的发展,城市商品经济的活跃,官僚士大夫的生存状态、心理因素,也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这些变化蕴涵的社会、经济、文化的深刻变化,也给纪实性笔记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有关唐宋城市研究的重要著述,如宋人宋敏求著《长安志》,清人徐松著《唐两京城坊考》,阎文儒、阎万钧著《〈两京城坊考〉补》,邓之诚校注《东京梦华录》,杨宽著《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日本学者妹尾达彦唐两京系列研究,周宝珠著《宋代东京研究》都搜集了大量笔记小说材料,其中蕴涵着极其丰富的城市社会历史信息。前辈学者对笔记小说的深入研究,丰富了城市社会史的研究。
唐宋时期社会总体变化、不同社会群体心态变化、城市面貌变化等研究,需要历史研究学者综合发掘。我们今天研究唐宋城市社会,笔记小说的作用不仅仅是拾遗补缺功能,而且是堪与诗文、碑刻呈鼎足之势的重要史料来源。
五、唐宋城市经济社会的关注点
唐宋城市社会经济的研究,还大有发掘的余地。我认为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还可以对以下几方面多加关注。
1.城市消费领域市场化的深度问题:城市消费领域对市场倚赖程度的逐渐加深。
2.城市商品结构的变化问题:物质性商品范围的扩大和精神文化性商品的新兴。
3.城居官民收入结构的变化(包括政府财政收入和个人收入)问题:官民个人收入的货币化趋势的发展。
4.城市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问题:温饱型支出比例下降,精神文化需求支出上升的趋势。
5.城市商业经营结构与经营内容、经营方式的变化:城市商品市场的发展与特性,不断促进经营结构、经营内容和经营方式的变化。
6.城市商人结构的变化:唐宋商人群体具有复杂性、多面性的特点,并不是一个纯粹的群体。
7.城市生态环境与城市发展的关系:近年对生态环境与社会历史发展的关系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以往这方面的专门研究比较薄弱。
由于中国古代政治社会结构的城市化特点,城市的变化往往是社会变化的集中反映,而都城的变化又具有更加典型的意义。在隋唐五代宋这个大的历史转型和变迁时期,城市尤其是都城的变化,是我们必须要关注的问题,都城研究虽然蔚为大观,但仍有很多值得进一步探讨的余地,仍有很多需要进一步开拓的空间。
政治制度史视野下的唐宋变革
刘后滨,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副院长,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北京 100872
唐宋之际的中国社会发生了多方面的深层次的变革,这种变革始于隋和唐前期,基本完成于北宋前期,而安史之乱以后的唐中期则具有转折意义。从政治制度的发展演变来看也是如此,6世纪以前和10 世纪以后的政治体制和官僚形态存在着重大的区别。南北朝以前,贵族集团对政治具有强大影响,官吏的任命基本以门第为标准,地方佐官由长官辟举,中央与地方在具体政务运作的层面上并未完全联结为一个整体。而到北宋时期,各级政府,包括中央政府,都是由官僚而非贵族负责运转,贵族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对帝国政治运作的影响力基本消退,就连此前皇室内部影响皇权运作的宗室、外戚、后宫、亲王甚至皇太子等力量,也基本从政治上淡出。官吏全部由中央政府按才学标准和官职资历加以任命。中央与地方在各方面具体政务的运作中走向一体化,皇帝本人也走到了处理国家政务的前台,“朝廷(皇帝与宰执为首)—州县—百姓”架构下的国家形态基本成型。
一
政治体制上,唐后期在许多方面都与五代宋初更为接近,构成了相对完整的发展阶段。
唐前期的中枢政治体制是三省制,但开元十一年(723 年)中书令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之后,中枢体制就发生了重大转变,进入到中书门下体制的阶段,尽管三省机构依然存在,而且在皇帝诏命的起草和审核等方面的运作机制更加完善,并一直延续到后世。中书门下体制下的三省,还与宰相机构有着密切的联系,一般情况下,三省长官皆由宰相兼领,尤其是中书、门下两省的名义长官必须由宰相兼领。但从机构建制上看,宰相与三省发生分离,宰相府署超然于三省之上。宰相的职衔也从共为宰相的三省长官,发展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成为宰相的唯一署衔,这种职衔完全是以最高政务裁决机关中书门下为依托的。尽管中书门下体制下还是集体宰相制度,但宰相裁决政务,实行宰相轮流秉笔决事的制度,并逐渐向首相制度过渡。穆宗长庆(821—824年)以后,宰相的身份有了新的等级标志,即以馆阁职的加衔作为依据,不再以两省侍郎为宰相分工的依据。此后展开的两党之争,实际上是一种首相轮流组阁的形式。在这种背景下,中书、门下两省职权重新归位,以中书舍人和给事中为核心的中书、门下机构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并一直影响到宋朝甚至明清时期。
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的另外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宰相通过中书门下对行政事务的干预越来越强,甚至直接下行过去由尚书六部和寺监处理的事务。宰相的职权进一步朝着掌管具体政务的方向发展,宰相政务官化。这是宋代以宰相职权的分化为核心的制度得以建立的前提。经过安史之乱以后的调整,就朝着宋代那种中书门下、枢密院和三司分掌行政、军政和财政的体制过渡。
唐代中后期的政治体制,不仅在中枢体制上不再是三省制,而是中书门下体制,而且在中央行政运作中也不再是尚书六部体制,而是与北宋制度更接近的使职行政体制。在行政运作机制上,唐后期的变化趋势已经奠定了北宋初年行政体制的格局。到贞元、元和时期,不同于尚书六部制的使职行政体制已经基本确立下来。在中央行政的实际运作中,不仅财政、军事等系统行政事务的运作完全依赖于使职,户部和兵部的职权已经不在国家政务中居于重要地位,而且,其他行政系统如司法系统、选官系统、礼仪事务系统等,都有了完善的使职体系和明确的职权范围。户部和兵部以外的部司和寺监,虽然保留了部分原有职掌,但也纳入了使职系统,采用了使职的运作机制。使职系统和使职化的部司寺监一并在中书门下的统领之下,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使职行政体制。
随着唐代中后期中枢政治体制的变化,国家权力运作方式也发生着变化。在中国古代帝国体制中,皇权和相权共同构成了国家权力的主体,国家权力运作方式的变化是以二者关系的变化为主线的。从魏晋南北朝以尚书省为宰相机构,到隋唐之际三省共同构成宰相权力系统,再到开元以后和北宋时期以中书门下为宰相机构,不仅是宰相机构名号的变化,而且也是君相关系和国家权力运作方式的重大转变。三省制是从尚书省宰相制到中书门下宰相制的过渡形态,中书门下宰相制并非向尚书省宰相制的简单回归,而是纳入了三省制的运作机制,使皇帝与宰相之间的权力运作更加一体化。皇帝在不断强化最高决策权的同时,逐渐走向处理国家政务的前台,宰相逐渐纳入到政务裁决和执行部门的体系之中,宰相与君主的联系更多地作为“参总庶务”的政务官而不是“坐而论道”的咨询者。
随着皇帝走向处理国家政务的前台,国家的主要政务都要经过皇帝的批准和决策,对皇帝裁决政务进行拾遗补缺的工作就显得日渐重要。这是唐宋间从武则天时期补缺、拾遗之职的设立到北宋台谏合一的体制性前提。在唐代,谏官和御史台官员是分工明确不同的两套系统,谏官主要针对皇帝进行谏诤,在皇帝与宰相之间进行缓冲协调,御史台官员则是以监督百官为其职掌的。随着皇帝更多地处理由各级官僚汇报的政务,谏官和御史的职权界限逐渐在淡化,在皇帝加强专制的背景下,北宋时期形成了台谏合一的制度,总称台谏官。
随着皇权的不断加强,法令体系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唐宋间呈现出从律令格式到敕令格式的转变。基本线索是律的定型与令的废弃,作为皇帝命令文书的敕和赦文具有了越来越强化的立法意义,皇权的扩张在立法方面也得到体现。尽管说宋代法律体制是唐律令制的延续,但是隋唐以来的律令制,进入中唐以后发生变化,律令格式停止修订,而主要通过编集格后敕的方式,对律令格式进行修正补充。
二
科举、铨选及考课制度的变化,体现了唐宋间官僚形态的演进。隋唐之际科举制度的建立及其后考试科目和录取标准的不断调整,是宋代那种新型官僚形态形成的前提。正是科举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官僚队伍的自我更新源源不断地提供了新鲜血液。与科举制度发展完善的同时,文官铨选制度也不断得到调整。通过官员选任、考课、迁转等各个环节上制度的完备,以保证进入到官僚队伍的士人能够随着时代变迁和自身地位的变化,不断适应现实的需要,成长为符合治国需要的合格人才。
设立科目、公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取,是科举制度的基本特征,其中考试是核心。科举制比以往任何选官方式都更强调考试的作用,考试朝着排除其他因素干扰的方向发展。但是,选官制度中的才学标准,并非在短时间被能够完全贯彻,门第也不会随着王朝的更替自动推出历史舞台。只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般地主经济的发展成熟,全社会文化知识水平的提高,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才学选官的原则。才学取代门第,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要到宋朝才基本完成,而整个唐代都大体处于这个过渡进程之中,其间还经历了一些反复。不过,从发展趋势看,唐代的取士和选官制度中,才学日渐受到重视是显而易见的。
选官原则从看重门第到只问才学的转变,带来了隋唐之际由贵族社会向官僚社会的过渡。政治体制的变化与此相关。尽管隋唐政权中门荫出身的官僚还占很大比例,但同时还必须具有才学已经成为官员升迁的一条重要原则。尽管科举制在唐代出现了曲折,甚至如进士科也在唐后期被高官新贵利用,作为其世袭高位的工具,但是,公平原则在实际操作中的破坏,并没有冲毁科举制标示的考试原则,而且考试原则不断深入地贯彻到选官制度的各个环节中,官学生徒参试、门荫及斋郎品子出身,甚至胥吏出职等都要经过考试。从这方面说,唐宋社会应是大体一致的,而与此前的贵族社会存在着根本的不同。当然,总体上看,到宋代则才学标准和公平原则落实得更加有效和实际一些。
文官考课制度在唐代的变化趋势,主要是随着长名榜和循资格的设立,年资越来越被重视,年资与课绩共同构成了被查核的两项要素,考课在操作上也日渐程式化。而在常规考课中程式化倾向发展起来的同时,各级监察机构、中央按察使者在考核中所起的作用也逐渐突出。考课与监察的紧密结合,最终促成了文官考核尤其是对地方官的考核由考课到考察的演变。
官员选任中越来越看重资历,是唐宋间选官制度的一个明显趋势。其中地方历练是官员升迁资历中极为重要的方面。唐代开元年间提出的“凡官,不历州县不拟台省”的选官原则,就是在强调地方历练,体现了官僚体制的自我完善和自我更新机制。如果说科举制从源头上为官僚队伍的更新提供了新鲜血液,那么,“不历州县不拟台省”的选官原则便从流通环节上保证了更新机制的实现。
这些变化,在唐朝中后期都逐渐呈现出来。安史之乱以后,使职行政体制确立,各个行政系统中的使职,都具有从中央直贯地方的特点,许多使职还在地方设立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在使职行政系统任职,既可以参与地方实际政务的处理,又能够比较便利地被提拔到中央做官。尽管唐后期不断强调进士初出身者不得到使府任职,但实际上越来越多的文士从使府幕僚起家。这就为中央官和地方官的流动,为科举出身的官员积累地方基层工作经验(尽管这种经历还不能完全等同于州县历练),提供了制度性的前提。另一方面,方镇使府召辟文人入幕的普遍化,也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作用。此外,一些地方节度使和观察使在中央和方镇之间频繁转换职务,也使大量供职于方镇的文士获得升迁为中央官的机会。上述变化,为“不历州县不拟台省”这一选官原则的最终确立与实现提供了基本途径。也正是在士人文化政治素养不断提高,文化知识和行政才能都受到尊重的基础上,宋代的综合型官僚和士大夫政治才可能出现。
到宋代,统治集团更加明确意识到履历经验尤其是地方历练对于提高官员综合素质的重要性。宋代选官制度中讲求资格,强调履历,其背后看重的是官员的个人经验和处理各类实际问题的能力。宋代中央的中高级官员和地方长官,大都具有长期的地方工作经验,他们依资序自州县幕职官至知县、通判、知州逐级升进。他们在地方积累起来的关于选举、理财、礼仪祭祀、军政边防、司法刑狱、工程建设等各方面的经历,使其在升任中高级职务的时候,事实上成了能够适应各方面工作的通用型人才。而他们大多数人进入仕途的前提是科举及第,这又使其具有了较完备的文化素养和较高的知识水平。在此基础上,宋代的复合型官僚群体得以形成,中国帝制时代的士大夫政治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唐代社会的转型与民族的互动
李鸿宾,中央民族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081
唐朝的民族问题是中国古典时期的一个缩影,它是民族众多且融合交往的缩影。唐朝的民族问题是在王朝背景之下展现的。它与近代以来开创的民族国家体系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王朝治下的疆土变动不恒。这主要表现在疆域的二元性上,其特点是由中心区与边缘区两个部分组成。中心区是王朝得以建立的基础,是王朝生存的必要条件;边缘区也可以叫做外围、周边区等,它是王朝存在是否强大的条件。
其次,与上述地理区域相配合的民族群体,也有所谓的华夏与蛮夷戎狄“五方格局”的展现。这就是说,在那个时期,以汉人为主体的民族主要集中在黄河和长江流域,而其他的民族群体则分布在汉人的周边,这种群体的分布也可以说是个二元结构,与地理区域大致符合。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去理解,中国的民族群体之有如此的分布,正是中原政权逐渐扩大衍生的结果。
第三,在这种疆域和民族群体之上建立的国家政权,是中央集权、地方听命中央,并有一套严密完整的行政管理机构配合而成的;在精神和文化上,则将这套体系合法化,并赋予意识形态的修饰,成为支配国家和民族的准则。
第四,这种二元体制下的疆土和民族群体,其基本特点,是随着形势的变迁而有更动。一般而言,核心区是比较稳定的,边缘区则处在变化之中。王朝强大的时候,它有能力控制边缘区,边缘区的各种势力就被纳入到王朝体系之中;而当王朝势力衰弱,边缘区的力量强盛,他们也会向中心区挺进,甚至占据中心区,这时候的王朝面临的不是强盛与否而是它本身能否存在的问题了。
一
唐朝的民族基本上就处在这种状况之下。在它近300年的运行中, 其民族问题可以分作前后两个阶段。
安史之乱以前唐朝的民族,从整体上看,大致处在中央王朝统辖之下的各个民族和民族势力相互交织和融通的阶段。这个时期的唐朝处在上升时期,其政治、经济和军事呈现发展的态势,尤其是太宗和高宗相继征服东西突厥,唐朝获得了北方游牧势力的承认,唐太宗之被称为“天可汗”,标志着获得中原和草原势力明确的尊奉,这在历史上还是头一遭。
这种情况的出现,与太宗对待周边四夷的政策有直接的关系。他自称自己与前人存在着区别,即“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资治通鉴》卷一九八)。唐朝中央与各民族关系和睦密切的因素当然不止这些,但是太宗在处理民族关系时能够考虑到各民族本身的情况,在古人中还是不多见的,而当时的朝廷对此也存在着争论。太宗的想法终究获得认可,并在后来的继承者中得以延续,仔细追究,唐朝前期民族政策之所以开放,主要还是取决于当时中央王朝与各民族(势力)力量和实力的对比之上。唐朝是继承隋朝建立的中央一统性王朝,而隋朝则是结束了数百年分裂的局面,统合全国南北;唐朝在隋的基础上又将北方草原的游牧力量整合到一起,建立了囊括农耕与游牧两种文化的帝国,其幅员之辽阔,民族之众多,超越此前的任何朝代。其发展根本取决于它的整体实力。换句话说,在地域和民族群体的二元结构中,中原腹地与政权的能量远大于周边地区及其势力,中原王朝对周边的吸纳,不但不会损害其自身利益,反而更能增加它的力量,在这种情况下,中原王朝的胸襟就显得宽阔,富有开放性。太宗之夸赞自己有别于古人,在上述背景下理解,就很自然了。
但是当形势发生变化之后,就是说二元结构中周边力量上升,或者中原力量削弱的时候,唐朝的民族政策的开放性也会随之转变。实际上,这种转变本身就蕴藏在早期的开放性之中。
唐朝自从征服了突厥之后,又陆续降伏了其他势力,周边地区特别是北方民族纷纷投附唐朝,中国历史上又出现了民族融合的高潮。以东突厥为例,他们被唐朝安置在长城沿线,其贵族则被安置在都城。然而北方草原又兴起了薛延陀,他试图取代突厥称雄漠北,但很快就被唐朝剪除。到高宗仪凤年间(676—678年),形势急转直下,吐蕃军队在西部大胜唐军,东突厥余部乘机复国,在北部对王朝构成了严重的威胁。面对北、西的夹攻,唐朝被迫应付,开始将攻势战略调整为守势战略,原来的行军逐渐转变为镇军,并相继在边防地区设立了十个节度使,防备突厥、契丹、吐蕃等势力。此后,随着边区形势的严峻,节度使势力迅速加强,像安禄山独领三镇囊兵十数万,成为新形势下的现象。
正因为边区防守政策的制定,唐朝与周边势力之关系也发生了变化。这时候民族政策的开放性,逐渐让位于中央如何制衡、如何抗拒边区民族势力的主张了。而安禄山发动的叛乱,给唐朝以致命的打击,安本人利用民族关系聚结胡兵胡将,特别是他本人的粟特身份,给朝廷以深刻的印象。安史之乱后,唐朝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态度,与它对掌握兵权将领的信任,就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这时候的民族政策,不再是太宗“华夷一家”,而是你我有别,唐朝对周边的防守成为朝廷制定民族政策的主要依据。
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就是民族开放政策本身蕴涵的不确定因素,恰恰就导致后来政策的转变。正是这种开放政策和心态,使周边甚至远在西域腹地的势力(如粟特人就是典型例证)极力向往中原和内地,而随着新兴民族和势力的介入,唐朝也必然要进行整合,即对入居内地和分布边地各民族势力进行调整和安置,让他们在王朝的统领下和谐共处,这成为太宗以后中央决策者的首要任务。但是边区的矛盾和纷争也随之而来,从高宗武则天开始,唐朝政府就为调整这种关系而不断努力,最终采取的办法是强化边防设施,即建立军区防范外族。这种政策的改变,是中原王朝与边区政治力量对比转移的结果。也就是说上文里我们曾经谈及的政治势力与民族势力二元结构中双方的力量从中原的强盛,逐渐向边区转移,后者的强大以及对唐朝的不断滋扰,甚至威胁到王朝一统天下的格局了。边疆外族势力的上升,迫使唐朝改变战略,以防守代替进攻。那么,建立在中原强于周边实力基础之上的民族政策的开放性,也自然地遵从这种战略转移后的形势。安史之乱不仅使唐朝政府的政治、军事战略和民族政策发生改变,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加重了唐人民族有别的心理趋向。
二
安史之乱对唐朝的冲击,使民族关系出现了与前期迥异的变化。长安的官方思想和意识中出现了以韩愈为代表的强化“道统”、排斥夷狄的思潮。这个变化的内容就是强调彼此有别、华夷分异。导致后期政策转变的因素,就是二元结构中周边和地方的势力超出中央的容忍程度,地方军事势力和民族势力突破了朝廷的羁绊,甚至对中央构成了威胁,朝廷为拯救自身,团结属下,以追求传统而整合国家,“
道统”正可以起到团结的作用,于是在后期的朝廷中得以升华。但是,唐朝已经没有能力对周边的势力(包括诸族)进行整合了。晚唐发生的民变,则证明王朝存在的合法性也受到质疑,唐朝在内外侵扰下终于灭亡。
与朝廷控制能力下降、地方军事力量上升的同时,是边区民族势力的崛起。在北方从东到西相继出现了契丹、党项和回鹘建立的若干政权,而这些政权有的就是建立在原来中央王朝控制的地区,比如契丹人建立的辽,显然是在中央王朝削弱的
缝隙中确立的。在唐朝强盛的时候,他们只是作为王朝的外围而存在的,或者隶属于王朝,或者自行独立,但对中央构不成直接的威胁,而现在,契丹王朝不仅向南深入,进入华北,而且掣肘中原,甚至支持其中的一派势力打击另一派,这在五代政权的更替中有明显的反映。而西北的党项人,更是利用王朝削弱,趁机发展和壮大自己,建立西夏。契丹人和党项人从从属于唐,到自行独立,其间的过程正可以揭示出二元结构下的地方民族势力在中央政权削弱或瓦解的情况下,他们很容易确立自己的政治机体,进而向中心发展,只是中原地区又有新的政权建立,他们向南发展的路径受阻,于是二元结构就分裂为两层独立的政治实体,就是说中心腹地确立的政治以汉人为主,边区的政权则至少统治集团与其主要成员是非汉族。中原与边区的各自独处,成为五代十国社会的重要特征。其形势之有如此的变化,是中央王朝控制能力削弱和丧失的结果。二元结构在王朝控制下表现出的内强外弱与王朝能力丧失下的分崩离析显然是完全不同的,这也应了上面的论证,即边疆地区和民族群体的丧失,关系到王朝本身的强盛与否;而中原核心区的丧失,则关系到王朝自身的存在。契丹、党项政权建立的过程,正是沿着二元结构中边区上升最后导致前者丧失的路径发展的。这种局面的再次恢复,则是元朝的确立,而它的完成,是在蒙古人的统治下实现的。
海洋探索与唐宋社会
王赛时,山东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山东 济南 250002
唐宋时期是中古时期最辉煌的阶段,中华文明历经数千年的培育,已经巍然闪耀于世界东方,其文明程度达到了古代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个时期的中国人开始冲破陆地文明的方位束缚,启动更为广阔的海洋视野,面对海洋而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世世代代的涉海奋斗,积累并传递了丰富的海洋知识和海洋文化,海洋因素强力渗透在人们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之中,让当时的中国人感受到了海的冲击,看到了海的未来。
由于物质利益的夯实,到唐宋时代,在沿海地区以及海中岛屿的居住人口大幅度增加,涉海民众成为开发海洋的群体力量,而海洋资源也成为人们重要的生存依赖。据统计,唐代山东沿海地区的人口已接近当地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其他地区的沿海人口也明显膨胀。另据日本学者斯波义信的统计,在朝鲜《李朝实录》上可以查到姓名的宋代福建商人就达数千人之多,至于遍布于海内外的海商群体,那就难以计数了。这种发展趋势说明,海洋利益对人们有着越来越大的吸引力。
唐宋诗人曾经写下不少诗篇,反映涉海民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如《全唐诗》卷三八三张籍《送海南客归旧岛》诗:“海上去应远,蛮家云岛孤。竹船来桂浦,山市卖鱼须。人国自献宝,逢人多赠珠。却归春洞口,斩象祭天吴。”《全唐诗》卷五○六章孝标《归海上旧居》诗:“乡路绕蒹葭,萦行出海涯。人衣披蜃气,马迹印盐花。草没题诗石,潮摧坐钓槎。还归旧窗里,凝思向余霞。”北宋朱长文《吴郡乐圃朱先生余稿》卷五《海贾》诗:“千艘万货集江边,争较锥刀逐利迁。生理幸逃鱼腹馁,梦魂犹怕蜃楼烟。”类似诗咏,在唐宋文集中俯拾可见。前人留下的这些有关涉海生活的文字记录就像一条条串联古今的时空隧道,引导着我们进入中古时期的海洋人文世界。
如果我们回顾中古历史,一定会发现,这个时期的中国并没有闭关锁国,对外发展始终紧扣海洋情结,汉隋之间的各代王朝,都向大海伸出了探索的意向,然而当一个强盛的唐王朝出现在太平洋西岸的时候,中国人对海洋的开发意念随之高涨。唐朝奋发向上的创新风气和对外开放的远大气魄,使得这个时期的海洋活动展示出更多的活力,人们一步步靠近海洋、认识海洋、探索海洋、开发海洋,由此培养出华夏本土前所未涉的海洋文明。唐人权德舆就感慨地说:“四海梯航,声朔过前古甚远。”(《全唐文》卷四九三权德舆《魏国公贞元十道录序》)唐人向海洋进发时表现出了种种豪迈气度和舍我其谁的胆魄。尔后,北宋王朝在海洋活动中取得更大突破。在12世纪时,北宋航海者率先将指南针应用于航海,中国的航海文明得以从地文导航、天文导航的“原始航海”阶段迅速跨入了仪器导航的“定量航海”阶段。从此以后,罗盘针位变成指导海上航行的主要依据。这不仅是航海技术的升华,更是海洋开发的重大成果。后来,丧失了半壁江山的南宋王朝仍在通过海路向南扩展,建立起当时世界最大吞吐量的海港——泉州港,主宰着半个地球的海上贸易。宋人面对海洋,采用了讲究实际、强化基础、追求科学的态度,其海洋开发的成就又超越了唐人。
受海洋利益的驱动,唐宋两代人在经济导向、社会活动以及军事争夺等方面都会着重考虑海洋因素,使用海洋途径。中古时期的华夏儿女曾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认识和征服海洋。唐王朝在对外战争中,常常把海洋当作战略通道,利用海路来输送兵力,补充军需,因而有效地把握了战场主动权。太宗、高宗时期对高丽作战,便从登、莱二州集结水军,屯蓄粮草,跨海直赴朝鲜半岛,有效地配合了陆路进攻。如《旧唐书》卷三《太宗纪下》记载,贞观十八年(644年),张亮“以舟师出莱州,……并趣平壤”。同书卷八三《苏定方传》记载,高宗显庆五年(660年), 苏定方率唐军“自城山济海”伐百济,“扬帆盖海,相续而至”。这都是典型事例。唐宋时代,中国军队的舰船及其补给船通过海洋来完成军事行动,一直保持较高的安全系数,这充分说明,这个时期的海洋完全由中国人来控制。
唐朝的外交使节曾乘海船远赴中东,这是目前有籍可考的唐人出海最长里程。陕西省泾阳县发现的《唐故杨府君之碑》便记述了贞元年间的这次航海活动,当时杨良瑶“充聘国使于黑衣大食,备判官内傔,受国信诏书。奉命遂行,不畏乎远。届于南海,舍陆登舟。遐迩无惮险之容,禀然有必济之色”。“挂帆凌汗漫之空,举棹乘灏淼之气。黑夜则神灯表路,白昼乃仙兽前驱。星霜再周,经过万国”(张世民:《中国古代最早下西洋的外交使节杨良瑶》,《唐史论丛》第七辑,第353页)。最终完成使命,顺利归国。大唐使节远涉西洋的举动,充分显示了唐人航海的非凡能力和宏大气魄。
发端于唐宋之际的海洋发展路向,表明我国传统社会的运行轨迹开始出现重大转折。这个转折的实质性内涵是从自然经济转向商品经济,从单一种植经济转向多种经营,从基本上自给自足到专业分工有所发展,从主要生产使用价值转向生产交换价值,人们经济行为的习俗取向开始变为市场取向。因此若把唐宋时期的我国仍旧视为大陆帝国显然已不符合历史实际,此时我国至少应被视为海陆型国家。如果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我国就有可能逐步转到海洋帝国的轨道上来,一如近代欧洲法兰西、德意志等大陆国家那样。直到明清禁海时期,丧失海洋信心的中国人才从进取过的海洋前沿步步退却,以至于把自己闭锁在陆岸之内,丧失了海上的竞争优势。我们的中古先辈们以其率先启迪的才智而创造出可歌可泣的海洋文明,却又让后人的愚昧而付出痛心的历史代价。然而无论如何,中古时期的海洋曾经属于过中国开发者。对于这段时期的海洋人文世界,还有很多问题等待我们去思考和解读。
唐宋时代,中国的经济重心逐渐向南方转移,海洋文明的重心也向南移动,因而东海南部以及南海的开发速度大大超过了黄渤海区域。中国海疆外受西太平洋的天然滋润,内承陆地人文孕育,逐渐形成了鲜明的海洋文化体系。这种文化体系在中古时期得到强力构筑,并随着人们对海洋认知能力的提高和沿海地区的开发而持续扩充,以至在历史文明的长河中显示出强大的辐射作用。
唐人已经从自然规律的角度上来关注海洋气象,在海洋气象风学方面取得了许多科技成果,由此在海洋科学探索方面迈出了一大步。为预报海洋风暴,唐人还提出了风期概念,李淳风《观象玩占》、李肇《唐国史补》、刘恂《岭表录异》等古籍中都有所记载。在海洋物理的探索方面,唐宋时代的突出成就表现为解释潮汐现象,卢肇《海潮赋》、窦叔蒙《海涛志》、封演《封氏闻见记》、燕肃《海潮论》中都记载了当时的研究成果。北宋吕昌明于1056年编制的“浙江四时潮候图”,还被刻成石碑,立于钱塘江畔,供渡江者参考,它比欧洲现存最早的潮汐表——大英博物馆所藏的13世纪的“伦敦桥涨潮时间表”要早得多。海洋生物的知识积累主要体现在唐慎微《证类本草》等医学及博物书籍之中,通过这类书籍,我们得知,唐宋时期的人已能够综合利用数百种海洋生物。古代海船制造业所需的木制造技术、钢铁铸造技术、风动力使用技术、密封贮藏技术,都被当时的中国人拉升到一个高智慧的境界。在此期间,以海洋为基点的学术研究、文学创作、教育导向和宗教传播弥漫了整个中国沿海地区,形成了强大的海洋声势。同时,中国沿海还把自己的文化据点扩展到内陆地区以及大洋彼岸,形成了陆海文化交织的密集网络。
唐朝战舰曾经飞渡大海,向周边邻国显示强大的军威;宋代的贸易船也曾远渡重洋,给外域带去精美的物品。可以这样说,中古时代的航海先驱面对汪洋碧波,表现出了极大的勇气和远见,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开辟出通往大海彼岸的航海路线,向海外送出了本土文化,同时又从海外引进了外来文明,在漫长的时空中进行海上文化交流,树立起海上中国的光辉形象。由华夏船队支撑的中国海洋势力当时正在走向世界巅峰。早在郑和下西洋之前,中国的涉海民众就已经确立了自己的海上霸主地位。
总之,追索中古时期的涉海文明,能够纠正以往历史研究中那种重陆轻海的方位偏差,填补中国海洋历史的研究空白,同时也能把我们的研究视线从单纯的航海科技和海外贸易课题中扩大开来。因为只有寻找到已经消失的海洋人文世界,我们才能把千年以前的海洋文明递交给现实社会,并为当代沿海开发提供历史性的借鉴,激发人们对海洋开发的激情和信心。
我们相信,当我们从历史中清醒地走出来的时候,秉承历史的当代人,一定能够在新的高度上重新审视海洋,并且更深层地开发海洋,最终在新时代里抢占海洋竞争的制高点,开创海洋人文世界的新天地。
唐宋分司机构与社会变迁
勾利军,暨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广东 广州 510632
唐宋间的社会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而唐宋两朝实行的分司制度则从一个侧面体现了这一变化。所谓分司制度,指中央职官分设于陪都的一套职官体系。长安作为隋唐两代的都城,固然有山河之险的长处,但是其地理位置无疑有些偏西,加上交通和运输不便,对于控制全国来说,的确存在着许多问题。唐高宗显庆二年以洛阳为东都,并将中央职官分置于洛阳,而皇帝时常来往于两京之间。这样既可以控制广大的关东地区,又可管理东都的宫殿、苑囿以及皇家财产。安史之乱以后,洛阳成为一片废墟,皇帝不再东幸,分司机构渐渐成了专门安排闲散人员、优礼老臣的机构,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两宋。
一
纵观中国古代历史,许多朝代都优崇笼络年高德劭的元老,使他们居于高位却又不必理事。唐宋两朝却以一种专门的制度、专门的机构来安排这些元老及贬黜官员。
唐朝处在由门阀贵族向科举官僚过渡的时期,官僚集团仍带有贵族的特点。唐前期科举制尽管已经实行,但当时在官吏选拔上并不占重要地位,官僚化的主要倾向是靠祖、父官荫入仕,唐后期进士科又变成了公卿大夫用来世袭高位的工具。所以,“将之与宋代的恩荫之滥一并观之,则唐宋官僚的‘贵族化’宛然在目,尽管宋代其‘贵族化’程度又低落了不少”(阎步克:《品位与职位:秦汉魏晋南北朝官阶制度研究》,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53页)。阎步克将历代的官阶制划分为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唐宋、明清等五个阶段,认为这五个阶段涉及了“品位分等”、“职位分等”、“自利取向”、“服务取向”各自分量的此消彼长,认为“可以有更多事实,来旁证唐宋官僚为自己权益猎取了更大的保障,获得了‘自利取向’的更大空间”。此前的秦汉时期,官制较为简单,冗官不多,官员的任务确定又具体,体制没有发展到专设分司机构的程度。明太祖以降,帝国统治者大大强化了君主专制和对臣僚的“役使控制”,相应地,王朝官僚的“服务取向”分量加重,“自利取向”的空间变得狭窄,“贵族化倾向”受到了更大抑制,明代虽然实行两京制,在南京另有一套完整的中央机构,但严格地说,明代的两京制度与唐宋分司制度是有差别的,或者说并非分司制度。从待遇方面看,唐宋两朝“对于大官的优待亦较前代为厚。……唐宋官当法优礼官吏可谓无微不至”(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212—218页)。唐代官员致仕赠高一级散阶,宋代官员可享受致仕荫补,正所谓“恩逮于百官者惟恐其不足”。明朝宗室俸禄虽丰厚,官员却是薄俸,顾炎武叹云:“今之制禄不过唐人什二三”,“自古官俸之薄,未有如此者!”(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二《俸禄》)清初官俸也依然微薄,雍正以后的养廉银不是按品级而是按职官发放。可见,唐宋官僚的地位与待遇,在中国古代历史上近乎空前而绝后,设置分司机构安置闲散官员只是一个侧面而已。
细论起来,在唐宋两朝的不同阶段,官僚集团的地位还是有区别的。与此相应,分司官员的地位也发生相应变化。唐朝东都分司官的待遇十分优厚,官员七十应致仕,有半俸,而东都分司官因是职事官则是全俸。曾四任分司官的白居易说自己是“俸钱八九万,给受无虚月”,“中人百户税,宾客一年禄”,可见俸钱之丰厚。分司官们居住的洛阳是当时有名的风景区,山水优美,是琴书自娱以及养老的好地方,正所谓“老爱东都好寄身,足泉多竹少埃尘”。(《白香山集》卷五十三《赠侯三郎中》)。由于分司官收入丰厚,他们中高官多在洛阳城风景最为优美的东南一隅购买居所。宋初承唐制,分司制度体现了对官员的优待,如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年),“太常博士知邕州侯仁宝,因其父益居洛阳有大第良田,优游自适,不欲亲吏事。其妻赵普之妹也,普为宰相,仁宝分司西京”(《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十一太宗太平兴国五年)。还有不少人因老病而自求分司,如宋真宗时,张永德“屡表请老,授太子太师,分司西京,仍以其孙大理寺丞文蔚厘务洛下,以便就养”(《宋史》卷二五五《张永德传》)。天禧二年(1018),裴庄“入判刑部,以疾分司西京。郊祀,改光禄卿,求归上都,以便医药”(《宋史》卷二七七《裴庄传》)。可见,这一时期任分司官者是一种优待。宋代后期,分司官待遇已经不如前了。至南宋时,分司官已与致仕官相提并论,《建炎笔录》卷三说:“若令分司,便是致仕”。《燕翼诒谋录》卷五载:“如分司给全俸,违者御史台纠察。”可见这时的分司官与致仕官一样,只有半俸了。上述变化的出现,与唐宋两朝官僚集团的地位变化有关。唐朝官僚的贵族化程度相对较高,政府对官僚集团自是有许多优待;宋代官僚集团的“贵族化”程度低落了许多,加上分司机构官员有较前明显的贬责性质,官僚集团的待遇也随之下降。
二
唐宋分司机构的大致发展脉络是由实到虚,这与权力逐渐集中于中央的趋势相一致。
唐朝设立分司机构之初,枢要部门不设分司官。如唐代中央机构,实行三省六部制度。三省职权分工明确,中书、门下两省是制令定策的中枢部门,属于“机要之司,诏敕有不便,皆应论执”(《资治通鉴》卷一九三贞观三年四月)。这说的是唐前期的情况,“唐后期中枢体制的基本格局中,以中书门下为主体,这是中书门下体制的基本特点。翰林学士和宦官担任的枢密使,在体制上只是作为中书门下与皇帝两个权力点之间的补充和沟通环节。”(吴宗国:《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6页)从史料的记载来看, 这两个部门在东都洛阳不见分司官设置。东都尚书省虽置有分司机构,但要害岗位也常不设专职分司官员。如都省是尚书省的总官属,“凡都省掌诸司之纲纪,与其百僚之程式”(《唐六典》卷一《尚书省》),其职权是纠正省内诸司的工作,监督各官员职责的履行,检查省内文案的阙失。在都省办公的官员有令、仆、丞等,唐前期左、右仆射为真宰相,其退出宰相行列后,左、右丞则为该省的实际长官,可见都省这些官员的位置是十分重要的,故东都尚书省中不见都省这些官员的分司。此外,东都尚书省虽然和西京一样设有六部,但吏部与礼部却不设分司官,而是临时派他官来东都主持相应工作或由东都留守主持。这是因为吏部居尚书省六部之首,主管官员的铨选与考课;礼部则主持贡举考试,两部都掌握着锉衡人物的大权,其地位之重要不言而喻,所以不设专职分司官员。东都尚书省即使在要害部门中设有分司机构,也常常受制于西京尚书省有关部门。如东都户部虽和西京户部一样设有金部司,但地位却不同,东都金部与东都太府寺都直接承受西京金部政令,东都金部与东都太府寺并无关联。就是说,从东都尚书省与西京尚书省的关系看,前者是隶属于后者的。此外,东都尚书省置有兵部,下属司多置两印,应是西京、东都各一印,只有兵部司置一印,这枚印定在西京兵部或是随皇帝来往于两京,断不会常置东都兵部。
东都御史台是个特例。唐高宗时为了监督关东地区的官员,在东都洛阳设置了御史台,其监察范围较为广泛。元稹在元和初年曾任东都御史台监察御史,他在长庆未年编删文稿时撰写过一篇《自序》,其中述及他任东御史台监察御史期间处理过的数十事(《旧唐书》卷一六六《元稹传》),说明东都御史台可对东都所在地官员进行监察,还负有推按大案、要案的职责,同时可对财政经济及监察司法工作进行监督,以至于“众所严惮,愈于京师。盖由临之者,专也;奉之者,一也。专则权有独断,一则政无多门”(《全唐文》卷三三○赵煜《东都留台石柱记》)。官员们对东台忌惮甚至超过西台,原因在于长安的御史台,处于天子脚下,有皇帝的干预,相关部门的掣肘,加之皇亲贵戚、宦官权臣众多,而东台“专”“一”,权利较西台更加集中。两宋时期,由于版图狭小,又没有了唐初控制关东地区的需要,为了强化集权,分司机构逐渐成为完全的闲散衙门。宋初承唐制,洛阳御史台尚有一定职事,如符彦卿,“开宝二年六月,移凤翔节度,被疾肩舆赴镇。至西京,上言疾亟,请就医洛阳,从之。假满百日,犹请其俸,为御史所劾,下留司御史台。太祖以姻旧特免推鞫,止罢其节制”(《宋史》卷二五一《符彦卿传》)。宋代官员请病假叫“寻医”、“就医”,在任官员可给病假100天,但病假在百天以上就要停俸,而符彦卿在假满百日后却依旧受俸,所以被西京洛阳的御史台弹劾。此后,至两宋亡,分司御史台及整个分司机构成为完全的闲散机构。
综上,唐宋分司机构的变化,说明随着时代变迁分司机构自身也在发生变化。分司机构设置由实而虚的目的是为强化中央集权;分司官员待遇的由高而低则说明,这一时期贵族化官僚正在从历史舞台上逐渐淡出。
专题策划:王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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