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构建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制度化机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机制论文,保持党的先进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6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608(2006)05-0022-04
一、依靠制度化机制保持党的先进性
先进是对事物间进行比较而得出的肯定性的结论。从时间和空间的角度看,是指某种社会现象的发生、发展时间顺序在先,空间位置在前;先进是相对落后而言的,从比较的视角看,是一事物相比较另一事物所具有的长处和优势;先进是与实践的标准联系在一起的,从实践的标准看,是指某个人或组织在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的过程中,其功能作用比较其他人和组织所具有的长处和优势;先进是社会认同的结果,从评价的角度来说,不是主体自身,而是人民群众。先进性一般是依据人和组织在社会生活中一贯发挥积极促进作用,而对其本质属性的长处和优势所做出的肯定性的判断。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政党观,政党是阶级社会中一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特别是为了取得和保持国家政权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政治组织。这种政治组织一经成立,为了团结和凝聚本阶级群众朝着统一的目标共同奋斗,必须代表本阶级的利益,为本阶级实现自己的利益指明方向和道路。这就要求政党在内在本质方面展现本阶级优点的同时保持对本阶级群众的先进性,才能得到本阶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因此,政党的先进性是政党的生命之魂。离开先进性,政党在理论上就会丧失其存在的全部理由,在实践上就会失去存在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共产党的先进性,是共产党与其赖以建立的阶级基础、其他的群众团体、组织和政党相比较,在本质属性及其推动社会全面发展进步而发挥功能作用的过程中,一贯体现的长处和优势。早在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共产党人同其他无产阶级政党不同的地方只是:一方面,在无产者不同的民族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另一方面,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因此,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在理论方面,他们胜过其余无产阶级群众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1] 概括起来,就是为什么人的问题。为多数人谋利益的人和组织就是先进的、进步的;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利益的人和组织就是落后的、反动的。共产党的先进性,表现在宗旨上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表现在理论上是用人类最先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指导思想;表现在成分上是由人类最先进阶级的先进分子所组成;表现在组织原则上是用人类最先进、最科学的民主集中制作为根本组织原则。党的宗旨、理论、成分、组织原则的有机构成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内在因素,也是决定性因素。但是,这种先进性仅仅是一种可能性,而绝不是现实性。因为在宗旨上,人民的利益是历史的、具体的、多元的。在执政党的条件下,真正处理好在生产、分配中的复杂的利益关系,不仅要有良好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愿望,更重要的是要有科学的体制、政策、机制作保障;在理论上把马克思主义变成共产党人的世界观、方法论需要长期艰苦的学习实践和内化的过程;在成分上,人是变化的人,先进分子可以变质为腐败分子;在民主集中制上,有一个能不能科学贯彻落实的问题。同时,党的先进性是面向社会、诉诸社会的,是以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和人民群众的认可、认同为检验标准的。这里有诸多的中间环节。因此,保持党的先进性,必须依靠制度化机制,把党、国家和社会诸要素整合、规范起来,和谐运转。
保持党的先进性必须依靠制度化机制,因为制度化机制具有长效功能:一是目标指向功能。科学机制把各要素排列、整合,使其成为一个同频共振的有机整体。在各要素思想引导、利益驱动、组织制约等功能的作用下,形成一个通往先进性目标的唯一、稳定、惯性的轨道。因而,它具有目标指向功能。二是约束功能。科学机制把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绩效与利益联系在一起,任何组织和个人要保持先进性就会在利益上得到实惠,反之,在利益上就会得不偿失。它体现了机制的约束功能。三是防范功能。机制是一个严密、完备的教育管理系统。党组织的活动和个人行为完全处于一种被强力监控、制约之下,没有落后或腐败的机会和条件,从而体现了机制的防范功能。四是矫正功能。任何科学机制,对党组织和成员的防范、约束都不可能做到天衣无缝。但是,机制的可贵之处在于对不当或越轨行为能够予以及时的矫正和补救。一旦问题发生,机制就会即刻做出反映,并按照既定程序及时调整、矫正,以减少损失或造成不良后果,它体现了机制的矫正功能。五是惩戒功能。任何科学机制都有惩戒功能,任何党组织和个人出现问题,都要依据党规党纪,视其情节,给予惩戒。
二、依靠制度建立保持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
制度是为了满足一定社会关系的秩序性和结构性的需求,建立在现实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和人的状况之上的相对稳定的行为规范。没有结构和秩序的社会是不可想象的。一定的社会关系总是通过特定的规范来维护其特定的结构和秩序的。制度正是这些关系的结构性、秩序性的界定和表现,是满足一定关系的结构性和秩序性需求的规范。
制度作为建立保持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的决定性因素,主要表现在: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中诸要素自身优化及其科学合理结构有赖于制度安排;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中诸要素功能及其发挥的有序性要求制度来规范;制度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最本质、最稳定、最恒久的保护力量。对于政党来说,制度愈健全,组织也就愈健全,在一定的条件下,制度是组织的保护力量。更为重要的是,制度的健全将给组织带来生机和活力,因为制度化规范能够有效地将个人的行动整合起来去承担组织的义务。从某种意义上说,制度就是机制。没有制度就没有结构,没有秩序就没有机制。
建立保持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关键在于制度设计和制度权威。制度设计应立足目标的实现,遵循科学、适用、完备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第一,制度设计要努力实现主客观的统一。从制度产生和存在的性质来说,它既是社会关系的结构和秩序的客观存在,又是人对这种客观存在认识的结果,是主观建筑在客观基础之上的东西。主客观相符合的程度,决定制度是否科学、合理和其功能作用发挥的程度。保持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的制度设计,需要处理好多方面的关系。比如:思想教育与政策利益导向关系,个体素质与组织体制的关系,内在本质与外在功能的关系,组织要求与个人需求的关系,集中统一与民主自由的关系;制度的稳定性与动态性的关系;党组织与社会组织的关系。
第二,努力实现继承与创新的统一。从制度发展的角度来说,制度是继承与创新的统一。制度的实质是一定的利益分配方式的规范。因此,在社会组织内,其成员特别是领导者,为保存既得利益、权力和地位,每每极力维护已有的组织制度,忽视组织效能而影响组织目标的实现。这意味着制度自身孕育并培养了冲破原有制度实现新制度的因素,随着人的实践和认识能力的提高,在原有的制度基础上,需要不断创新制度。
第三,努力实现惩戒与激励的统一。制度的规范性功能是通过惩戒和激励两种方式实现的。惩戒是指对违反制度要求的行为可能或已经给行为主体带来超过其收益的利益损害行为予以警戒或处罚,使其与组织成员引以为戒。激励是指遵守制度要求的行为可能给行为主体带来理想的收益,使组织成员学习仿效。惩戒与激励能够使党员个人的行为变得可以预见,因为具有惩戒与激励功能的制度能建立起一定程度的秩序,将党员的行为导入可合理预期的先进性的范围。
制度权威是人们对制度的服从关系。它来自于行为客体的要求和行为主体的认可。确立制度的权威应着眼于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必须把维护制度权威的理性自觉建立在物质利益关系基础之上。把制度权威归结为人的理性还是客观的物质关系,这是在制度权威问题上的两条根本对立的哲学路线。历史唯心主义坚持把它归结为精神性的东西,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把它归结为客观的物质利益关系。一切社会关系和人们的精神现象都直接导源于现实的物质生产过程,首先表现为人们在社会物质生产过程中的利益关系。建立保持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在制度设置和制度权威问题上,应使党员能够取得正当合理的利益。所谓党员正当合理的利益,是指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与工作职权。共产党员应该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但这不是要求党员不能享受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保持党的先进性,也不是要求党员不去谋取正当合理的利益。如果党员的先进性的价值与其自身利益不能结合起来,这种先进性就没有人真正愿意去做,党的先进性建设就失去了动力,没有了基本前提。一个理性的人,做任何一件事都要计算付出的成本和收益的大小,即个人预期的进步、事业的成就感、回报的可能性、精神的满足等。因此,要使党员服从和维护制度的权威,就要充分认识和利用人的“自我需求”,而不是以大而高的姿态去做一些徒劳无益的事情。这样,才能使党员对制度产生强烈而普遍的认同心理,趋向积极遵守制度。
第二,必须把制度的权威建立在客观规范性与主观自我约束性、客体与主体相统一的基础之上。制度根源于客观的物质利益关系,是客观物质利益关系秩序性和规范性的要求。这从根源上体现了制度权威的客观性。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制度规范的对象是思想行为复杂多变的人,因而,并不就是客观的物质利益关系本身,它直接表现为人们的自我约束,是基于人们一定的认识水平和精神状况而建立起来的行为规范,这种现实生活的表现,又体现了制度的主观性。制度的客观规范性与主观自我约束性的统一,要求客体与主体相统一。一方面,人是制度权威的主体,即是制度的认识者、建立者和维护者;另一方面,人又是制度权威的客体,即是受制度影响、制约、规范的对象。社会分工把人区分为领导者和被领导者,这种区分表明的只是人的社会角色和社会责任的不同,绝不是表明他们有超越制度的特权。领导者和被领导者一样,既是制度的主体,更是制度的规范对象。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者把手中的权力作为个人身份、地位的象征,为所欲为,对制度的权威构成了严重威胁和挑战。在领导者身上实现制度权威主客体统一的程度,标志着社会进步、人类发展和制度完善的程度,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
第三,必须把制度的权威建立在科学的组织结构和领导体制基础之上。制度的权威来自于行为客体的要求和行为主体的认可,也就是社会人的要求和认可。然而,在大千世界、茫茫人海中,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理性要求和认可,也不是每个人都会意识到这种理性要求和认可的重要性。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权威直接来源于社会组织的规范功能。社会是一个多种关系构成的集合体,具有不同社会关系的因素构成了不同的社会组织。这些组织相互联系又构成了社会。社会系统被看作是一个功能性的机构复合体,这些机构由联合并制约着团体与个人的规范所组成。结构是组织的框架,是社会关系秩序化的规定。组织结构的存在,总是要求人的行为遵循一定的规范,服从一定的秩序。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状况总是改变不了,就说明组织结构有问题,就要改革。中国社会正处在剧烈变革的转型期,我们党由领导人民革命的党变为执掌全国政权的执政党,由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执政的党变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执政的党。中国社会的发展,党的历史方位的变化,导致人们的利益分配、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的变化,所有这些与原有的社会结构、组织结构、规范、秩序发生了矛盾,这是制度权威确立不起来的一个真实原因。
三、构建保持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模式
党的先进性既有内在质的规定性问题,又有其功能作用发挥问题,既有为保持先进性在党内构建长效机制的任务,又有为发挥功能作用在社会及社会组织构建长效机制的任务。这两个方面有机衔接、有机统一,才是理想的科学的制度机制。
第一,建立党的自身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党的自身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以制度权威为先决条件,规范党内关系的有序、稳定、恒久、惯性的轨道和模式。其主要内容是:
1.制度化的学习教育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强化党委的教育职责。主要包括:统筹、协调教育内容,开发、整合教育资源,拓展教育渠道,搭建教育平台,改善教育条件。二是思想教育与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让教育成果及时转化为党员的实际行动,在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中,使党员长期受教育。三是重视被教育者的需求,增强教育内容的可选择性和可接受性。教育者不能只运用权力、地位强迫被教育者接受其灌输的信息,而应当成为广大受教育者探索发现事物规律的伙伴或精神、心理和知识的援助者。四是区分层次和类型,重视受教育者的类主体性。领导干部党员、机关党员、基层党员因岗位环境各不相同,其先进性的内容和要求是不同的。要改变受教育者总是被动地“顺从”、“接收”教育者说教的思维定势,把受教育者摆在教育的主体位置上,教育什么、怎么教育的决策权,应该向受教育者主体倾斜。
2.制度化的管理责任机制。一是从领导体制上解决齐抓共管的问题。我们党的学习、教育、工作和组织生活等具有管理功能的制度,是由各级党委执行的,执行的好坏是由各级党委评价的,这种情况导致制度执行的随意性很大。党委没有出问题,就说坚持得好;出了问题,才说坚持得不好。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在于从领导体制上解决党要管党的问题。在党委发挥作用的同时,还要发挥纪委、党员群众的作用。二是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力度。实践证明,仅仅依靠党员的思想觉悟、信念和忠诚来保证其工作的有效性,这在政治上是极不严肃的。只有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才能抑制可能出现的机会主义和乖僻的个人行为。
3.制度化的监督机制。一是人大要立法,制定《监督法》,加大监督的法律效力。二是解决监督体制问题。各级人大要成立专门的监督委员会,建立监督的有效机制;行政监督要做到由本级利益圈之外的上级去执行,才能做到铁面无私;党内监督应解决监督对象领导、制约监督主体的倒置问题,使纪检机关建立起相对独立的垂直的组织系统,在党内形成异体监督的格局。三是发展民主,加强法制,保证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手里掌握着大大小小的权力,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中坚力量,因而成为监督的重点对象。他们行使权力直接诉诸社会和群众,他们中少数人滥用权力总是千方百计逃避法律和舆论监督的视野,但是,他们躲避不了群众的眼睛。因此,要实行党务、政务公开,保证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疏通和拓展渠道,为人民群众实施有效监督创造条件。
4.制度化的惩戒和激励机制。人类社会乃至社会组织的所有活动都是一个个具体人的行为的集合,而个人总是力图使自己付出的成本最小,收益最大化,甚至无本获利,更有甚者,不择手段牟取不义之财。这本身无关紧要,要紧的是建立制度化的惩戒和激励机制。一方面,对与党的先进性相悖逆的贪污腐败的人,不仅使其得不到好处,反而让其倾家荡产,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对那些忠实履行党的先进性的人,给予物质和精神的奖励,使之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实惠,激励其继续践行党的先进性。通过惩戒,让不履行党的先进性的人得不偿失;通过激励,让忠实履行党的先进性的人得到好处。这种利弊得失,会把人们导入党的先进性的轨道。
5.制度化的干部素质能力评估机制。党员干部的素质能力既体现党的内在先进性,也体现党发挥作用的先进性。构建这个机制关键是解决评估目标指向问题、指标体系确定问题和评估方法问题。素质能力对于在不同社会领域、不同战线、不同岗位的人来说有不同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因此,干部素质能力的评估指标体系要依据不同战线、不同岗位的具体标准和要求,细化量化素质能力指标,采取数据评估和工作实绩相结合的复合手段,分专业、按职责制定标准体系。在方法上,要变原则考核为实绩尺度评估,变时段考核为全时段评估,变单项考核为一体化评估,变粗放型考核为集约型评估。
第二,建立党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功能作用(领导)机制。党的先进性建设最终体现在推进社会全面发展进步的功能作用上,直接表现在上层建筑、经济基础(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相适应。这在客观上要求处理好以党政关系为核心的党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各种社会组织之间的复杂关系,建立科学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文化体制。在这种极为复杂的关系中体现党的先进性,从执政党的角度看,要紧的是理顺党政关系,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
1.廓清党政的权力界限,实现权力的合理配置。党的领导是原则领导、大政方针的总体领导,党主要是管路线、方针、政策,管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管重要干部人选的推荐。政府主要管立法、司法、经济事务、政务、公共事业等。
2.建立健全党与人大政权机关双向选择的互动机制。党对国家事务有提出施政方针和推荐国家机关重要人员的权力,这体现了党对国家领导的原则和执政地位;同时国家政权机关对党提出的施政方针和推荐的人选,有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议和批准的权力,这体现了主权在民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地位的原则。这种党的领导原则与民主原则的有机结合,使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建立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基础之上。
3.建立健全党的领导与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衔接机制。党和政府各自所承担的社会职能既有区别,又有某种必然的联系和互补性。因此,一方面必须科学区分党政职能及其活动方式;另一方面又必须正视两种职能的有机联系。实践证明,片面强调合,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与片面强调分,党政分家、党只管党,都有问题。正确的做法是党政分而有合,这需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使得两者经常沟通,实现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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