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中工程监理的合同管理论文_曹平

建筑工程项目中工程监理的合同管理论文_曹平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 834009

摘要:现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建筑工程的发展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以建筑工程监理中的合同管理为研究对象,首先阐述合同基本概念与作用,然后详细分析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内容涵盖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争端和仲裁、违约与工程分包、保险,以期能提高建筑工程监理合同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的完成。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合同管理

引言

作为支撑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筑建设与发展已成为衡量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建筑建设施工周期长、造价高、施工复杂,特别是市场因素与政治因素对其影响巨大。在建筑监理工作中,建设工程合同是其行使权益的法律依据,对各方主体行为具有约束作用,是维护监理方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合同管理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合同管理中应充分展现细致、全面与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1工程合同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1.1工程合同的基本概念

在施工开始前期,双方根据意愿签订相应协议,亦可根据事态的发展变更或者终止,各方都必须要同意和遵守。合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协议,是规范的一种具体形式,只要双方签订就具备了法律效力,所以合同起到了全面约束各方的作用。经济合同的签订双方都是法人,并且都是为了获取经济效益,更加明确地标明双方的权利、义务。该协议的订立是通过法律的形式来体现的。项目工程的合同也是经济合同的一个种类,主要指的是业主根据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过程明确规定,与各个经济人通过书面的形式来签订的具备法律效力的一种合同。

1.2工程合同的作用

工程建设市场环境和法律法规的逐渐完善,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都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而监理制度也随之有了较大的变化。为使订立工程合同更加科学、合理以及具备法律效力,需各方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履行一切合同规定的责任。工程合同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工程合同可以更好地管理工程的进度;工程合同能够全面提升工程的施工质量;工程合同能够充分保障各方的经济利益;工程合同能够确保工程管理更加科学有效。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自从我国实施建筑工程的监理制度后,国际上的很多常用惯例建筑工程条款逐渐应用到工程实践中,很多的外资建设项目也是如此。通过工程监理实践可以发现,工程监理中的重要依据就是合同,只有充分了解合同才能更加准确地掌握工程质量、进度以及施工成本,全面实施工程管理。

2.1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主要指的是项目管理人员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上报给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认可并批准之后将变更通知下达给项目部。工程变更所包含的内容非常多,工程数量变更、质量变更、施工形式变更等任何的合同变更都可以称作是工程变更,涉及到工程的各个方面。在施工中,工程变更是非常常见的,也是不可预见的,发生了工程变更之后,通常会直接造成施工成本、工期等方面发生变动,如果这些方面直接影响了合同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则需要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合同条款进行工程变更管理。在实践中,工程变更的提出可以是工程的各方,但是必须要经过监理工程师确认之后才能有效。监理工程师如果认为工程需要变更,也要征得业主的同意;业主需要变更时,监理工程师要根据合同规定要求进行办理;对于承包方所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需要充分了解变更的具体内容、对工程影响等方面,再报业主同意,才能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变更。

2.2工程延期

工程合同中所规定的工程延期主要指的是,不是因为承包人自身原因所导致的工程不能按期交付,且经过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之后可以进行合理的延期,如果是承包人自身原因,则属于该范畴内。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目前延期的原因主要有工程量临时增加;恶劣环境;业主临时改变要求;不是因为承包人的过失、违约及其他因素;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的延误因素。监理工程师认为存在如下因素才可以办理延期:(1)非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不能如期交付;(2)延期发生之后,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了延期申请;(3)承包人需要按照规定交付延期资料,并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所需要的一切工程资料,可以说明并不是因为承包人所造成的延期;(4)延期时间结束之后,承包人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出延期申请,以书面的形式交给监理工程师。

2.3费用索赔

费用索赔主要指建筑工程施工中,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费用的增加或资金的损失。根据合同中的明确规定,承包人采用合法的手段向业主提出补偿的费用,要遵守合同的约定与条款。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的合同来处理索赔请求时,通常需要实际了解工程的施工情况、索赔原因,并且详细确定索赔的费用,通过货币的形式来计量。承包人根据自身的需求将索赔申请提交之后,监理工程师需要严格审核,保证其合情、合理,承包人还应该根据索赔具体要求来提供工程的原始数据记录、账目,并且要与驻地监理工程师核对,从而了解承包人所提交的损失报告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且不是因为承包人自身因素所造成的工程出现损失。如果监理工程师通过详细了解之后发现,承包人所提交的索赔申请满足合同条款的规定且与事实一致,然后核对索赔申请中的数据计算是否准确。在工程实践中,承包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故意将索赔金额计算错误,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需要严格检查计算数据,尤其是要按照合同条款、价格、标准以及数量等数据进行更加精确的核算。

2.4争端和仲裁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及合同终止后,业主、承包人对很多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很可能存在争端,其中也包含了监理工程师在工作的过程中就一个具体的问题做出具体的处理决定时,由于意见的不一致而造成争端。所以工程合同中应该就可能存在的争端问题制定出相应的条款,以防止争端影响过大。(1)争端的管理。根据合同要求,承包人、业主等合同各方都要以书面的形式直接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争端的具体事宜,并且还要给对方提供一套完整的资料。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书面报告后,应该根据合同中的期限规定采取调查取证管理。调查结束之后应该根据结果对争端做出裁定,并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合同的各方。业主、承包人接收到仲裁通知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回应,以确保争端处理完成,只要是合同没有被废止,就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条款。(2)仲裁。合同中的一方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而提出仲裁的要求之后,监理工程师应该在合同的规定时间内对存在的争端进行调解,并且保证合同的各方都按照合同要求来开展工作。合同规定的仲裁机构在进行仲裁调查的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需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作证,待仲裁决定下达后,监理工程师应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通常情况下,仲裁人的裁决就是最终的结果,对于合同的各方都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如果任何一方认为不公平、不合理,可以提交其他的权力机构进行裁决,对于没有诉诸法律的情况,就要严格执行仲裁决定。

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全面提升工程投资效益,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形势,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末在建设领域推行了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历经30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然而在实践运用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合同管理是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又是必备的控制手段,为此,必须加强建筑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制定完善的工程监理合同,提高工程合同履约能力,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促进工程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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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曹平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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