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总体收入差别研究概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差别论文,总体论文,居民论文,收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 —5656(2000)04—0060—10
一、研究的主要阶段
关于中国居民总体收入差别的研究,一直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关注的重要问题。但是在我国采用现代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对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差别进行系统、科学的研究,则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最初是世界银行的专家们给出了一些粗略的估计(世界银行,1982),而中国学者自己在这方面的研究,确切讲是从80年代后期开始的。从那时起至今,这个领域的研究已经大大深入了。大体说来,我们可以将这段时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这一阶段主要可以陈宗胜教授(1991)的研究为代表,他在中国学者中较早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公有经济发展中的收入差别变动规律进行了较为系统和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理论”的假说, 并以前东欧国家和中国居民的总体收入差别基尼系数进行了较为严格的验证,从而开始了中国经济学界在此领域中的更加广泛深入的研究。另外,赵人伟教授等与一些国外学者(1994)合作在80年代末也开始了以类同的方法对收入分配问题的探讨与研究,其主要研究成果发表于90年代初,重点是对1988年中国居民收入分配作了一年的时点性分析和调查,虽然没有提出系统的理论模型,但许多研究观点是很有价值的。在其他研究中也不乏精彩之作,但涉及居民总体收入差别者很少。
第二阶段,从90年代初至今。在此阶段中,以现代经济学方法研究收入分配的学者大为增加,特别是年轻学者更多,其中较突出的研究是以赵人伟、李实等学者与国外一些专家组成的“中国居民收入分配课题组”(1999),在两次对居民住户进行抽样调查的基础上,采用统计分析方法对中国收入分配的状况及其变化进行了多个侧面的实证分析。这项研究比较完整地揭示了当前中国收入差别到底有多大,其变动的基本趋势如何(不是时序研究,只是两个年度时点间的比较),导致收入分配差别变化的主要原因等问题。此阶段的研究更加突出实证研究与经验分析,使我国对收入分配问题的研究进一步定量化,虽然大多数关于收入差别的测度仍然是涉及城乡内部差别等局部差别者居多,涉及城乡差别和地区发展差别者居多,但是关于中国居民总体收入差别的测度,同前一阶段相比,所测算出的具体数值大大增多了(虽然有些测算并不准确)。
二、中国居民总体收入分配差别的现状
综合各个阶段的情况看,关于中国居民总体收入差别的研究,我国经济学工作者采用了多种收入指标和收入分配差别指标。比如收入指标有人均总收入、人均消费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纯收入等,收入差别指标有基尼系数、泰尔指标、大岛指数(最高与最低两个20%人口阶层的比较)、全距系数等;即使同一指标也有不同方法和不同资料的区别。各种指标和方法的特点这里姑且不论。严格说来,依据不同指标和方法的研究之间是不能进行直接比较的。因此,为了大致上可比,我们只得有所取舍。这里我们集中考察以基尼系数进行研究的学者的研究成果。因为以此指标进行研究的成果最多,最易于理解,且便于同国际同类研究进行对比分析。我们将从这一角度进行的主要研究成果汇集于下表1。
表1 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基尼系数变动情况一览表
年份(1)南大课 (2)刘晓东、(3)陈宗胜 (4)世界银
题组(1990)卢青(1991)(1991、1997)行(1995)
1979
0.33
1980
0.25
1981
0.2635 0.288
1982
0.2525
19830.3306 0.2865
19840.3399 0.2705
19850.3453 0.2875
19860.3595 0.2875
19870.3568 0.2924
1988
0.30 0.3624 0.2961
1992
0.375
19950.3650 0.415
(5)国务院
(6)向书坚 (7)赵人伟、
年份 研 究 室(1998)李实(1999) 平均
(1997)
1979 0.33
1980 0.25
19810.2680 0.2765
19820.2494 0.2515
19830.2641 0.2937
19840.2784 0.2929
19850.2656 0.2928
19860.2968 0.3146
19870.3052 0.3182
19880.3133 0.382
0.3708
19890.3214 0.3214
19900.3063 0.3063
19910.3240
0.324
19920.3396 0.3396
1993 0.375 0.3592 0.3671
19940.3621 0.3621
19950.3515
0.445 0.3941
1996 0.390.39
资料来源:栏(1)中数据引自南大课题组,1990;栏(2)中数据引自刘晓东,卢青,1991;栏(3)数据引自陈宗胜,1991,1997; 栏(5)中数据引自国务院研究室,1997;栏(6)数据引自向书坚,1998;(4)、(7)栏中数据引自赵人伟,李实,1999。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到,(1 )国内经济学家关于中国居民总体收入差别的测度,实际上还是不够充分的,许多人可能对中国城乡内部差别研究较详细,但对中国居民的总体收入差别的研究只是一些时点性的,即只是个别年份的测算(其中不少人实际上估算的);真正进行了较为连续的时序研究的只有陈宗胜、向书坚及刘晓东等。(2 )在具有两个以上可比较的年份的数据的比较中,测算的结果还是存在相当程度的差异,就是说有的测得的基尼系数较高,而有的则较低。从论文披露的必要资料和介绍的情况看,这主要是各位作者所使用的计算基尼系数的方法和资料不同造成的。比如南大收入分配课题组计算出的基尼系数,是借鉴发展经济学家纳夫兹格用回归方法所建立的收入差别与经济发展之间的标准方程,并考虑中国实际补充了两个参数而计算得到的(注:南大课题组使用的纳夫兹格方程为G=a-b/x-clnX,其中,a,b,c 均为参数,分别取值1.067,20.221,0.089,X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课题组结合中国情况补充了两个参数,上式变为G=a-b/X-clnX-d-e,其中d为制度、体制、政策等因素的综合参数(数值为0.16),e为矫正参数(数值为0.04)。)。刘晓东、卢青的结论又是根据前者提供的方程,代入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计算得出的。(利用这样一种方法计算的基尼系数是不会很准确的。因其没有扎实的理论基础。首先,由于中国是公有经济国家,近20年里开始向市场经济转轨,但市场化进程尚未完成,而纳夫兹格的公式是以私有经济为背景的,因此其对中国的适用程度有多大令人怀疑;其次,尽管课题组对该方程进行了修正,但所补充的两个参数的估计缺乏依据,有人为凑数之嫌。)另外,李实、赵人伟是根据两次年度调查给出的一个基尼系数估计值,具体采用何种测算方法,并未给出。国务院研究室对中国居民总体的基尼系数也是估计得出的,方法不详。世界银行的数据是世界银行的专家们根据某些典型材料推算出的。
比较而言,只有向书坚和陈宗胜使用了明确的测算公式和来源明确的数据资料进行了测算,并且将资料和方法都予以公布。其中,向书坚是使用可称为“城乡加权法”进行测算的,比较系统、完整地计算了从1980年到1995年长达15年的基尼系数。这是笔者到目前为止所见到的测度年份最长的一个研究成果。但对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差别最早进行系统且规范研究并给出时序数据的是陈宗胜教授。他早在80年代末就利用可称为“分层加权法”的方法和有关资料测算出了中国居民的人口/收入基尼系数和家户/收入基尼系数,以及其他收入口径的基尼系数。我们在上文中只引用了其中的人口/收入基尼系数。
正是由于使用的方法及资料的不同,所以计算出的数值必有较大差异。比如,就1995年来说,陈宗胜、向书坚使用较规范的方法计算出的全国总体基尼系数为0.365和0.3515, 均明显小于国务院研究室和世界银行及其他学者的估计值,后者给出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39、 0.445、0.415。 研究这些数据差异形成的具体原因,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也是经济学研究从笼统走向深入,从粗浅走向缜密的过程。但限于篇幅,本文不准备详细讨论这些问题。
(3 )尽管不同的学者在测度我国居民总体收入分配差别基尼系数时所使用的计算方法不尽相同,但从表中数据看,几乎所有研究结果均呈现为一种大致上扩大的趋势。
三、中国居民总体收入分配差别的发展趋势
从现在国内学者们近年来的研究结果来看,中国居民的总体收入分配差别在过去20年间基本呈现出一种不断上升的趋势。在这一点上,大家的看法是基本一致的。但是从现在起的今后若干年的趋势又如何呢?是持续上升,还是可能下降,或者无法预测?
陈宗胜教授早在1991年就指出,中国的经济发展仍处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或正在进入中下收入阶段,中国的收入差别有可能伴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而继续扩大,但已接近它的最高点(转折点)。他在1997年又采用折扣最小二乘法对中国收入分配差别的未来趋势进行了预测,认为中国居民的总体收入差别目前仍在“倒U 曲线”拐点的左边,但已接近拐点。(陈宗胜,1991,1997)。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估计(唐平,1995;任才方、程学斌,1996),不论在农村内部还是在城镇内部(这里本身谈的不是居民的总体收入差别,但综合起来也可推测总体情况),今后收入差别的基本趋势仍将是一个逐渐上升的过程。
刑伯春(1996)认为,1978年以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收入差别不断上升,正处于倒U形曲线的前期,到2000 年之前收入差别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
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课题组(1996)通过分析也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差别在逐渐扩大,这种趋势在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可能还会进一步发展”。
李实、赵人伟(1998)认为,就全国收入分配的整体状况而言,改革以后居民收入分配差别基本上表现为一种不断扩大的趋势。1995年全国的基尼系数已高达0.445,比1988年的基尼系数0.382高出7 个百分点,年均上升1个百分点。但“从近期的研究文献来看,‘倒U型’假说并没有得到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数据支持。我们曾利用中国分省和分县的横截面数据对‘倒U型’假说进行过验证, 其结果都没有对该假说给予统计上的支持。”(赵人伟,李实,1999)
在讨论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差别发展趋势这一问题时,对于在中国经济发展与居民收入分配差别之间是否存在着“倒U 型”曲线关系的争论是目前理论界最为核心的分歧。以陈宗胜教授为代表的学者以及刘晓东、卢青(1991)等人认为,“公有经济收入分配倒U曲线”是成立的。同时认为,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差别程度今后仍将继续缓慢上升,但估计边际增速将减缓,即趋于倒U曲线的顶点或拐点。(陈宗胜,1997)
总起来看,多数学者认为,在中国经济长期发展过程中,“公有经济倒U假说”是存在的。 但由于中国经济目前还处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上升时期,从现有的研究数据来看,中国收入分配差别是在逐步加大,应该说是处于倒U曲线拐点的左边,这一趋势还是较明显的。 由于缺乏较长时期的经验数据,有的学者试图用中国现时各省市的横截面资料来检验或否定倒U曲线的存在,这在逻辑方法上是错误的。 因为当中国总体上的居民收入差别处于倒U曲线的左边时, 中国各个省市的收入差别在目前情况下都会(在以后大多数省市也会)是处在倒U 曲线的左边,而用都是处于倒U曲线左边的数据作支撑,怎么能回归出证实倒U曲线的模型呢?无论如何,至少可以说,我们目前还不具备可提供充实的数据或更为完美的理论来否定公有经济“倒U假设”的存在。
四、对中国居民总体收入分配差别状况的评价
对中国居民目前的总体收入差别状况如何评价:是大致适当还是过高,是否已大大超出社会可接受范围,达到两极分化的程度?从目前大家的研究结果来看,研究者大多是以各自的基尼系数标准值为依据各抒己见的。主要有如下几种观点。
1.“适当论”:陈宗胜在90年代初在对中国居民总体收入分配差别进行研究后认为,当时的收入差别程度“与同样发展水平的公有经济国家和私有经济在收入概念可比范围内的收入分配差别大体一致”。到了1997年,他仍认为当时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别总体状况是大致适当的,因为,首先,从计算得到的基尼系数值0.365来看,远比0.5的两极分化水平小,按一般的评判标准,它是处于适当水平的;其次,虽然最高10%收入层的收入额已达到最低10%收入层的5倍以上, 但这应被视为已打破了传统的平均主义的局限,向着理顺收入分配关系的方向转变;第三,尽管收入差别已有所扩大,但包括贫困阶层在内的中国所有阶层的绝对收入水平却都提高了,如果用贫困率或贫困人口的数量增减来测度,我国总的贫困率自改革以来已由60%多下降到约10%(陈宗胜,1994);第四,对照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效率的提高来看,这种差别亦是适当的,因为如果收入差别不当,这会阻碍经济的增长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我国近年来经济一直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说明,我国收入差别是适当的;第五,从我国社会总体状况比较安定,没有出现大的社会动荡来看, 说明目前社会对这种差别也是认可的, 因为根据 Alesina&Perotti1996年的研究,当收入差别不当、过大时, 必会引发一定问题,不但影响经济发展,而且容易诱发社会动荡。(陈宗胜,1997)
所以,以陈宗胜教授为代表的主流派学者认为,尽管我国目前收入分配总体差别在扩大,但“这种收入分配状况还远未达到两极分化的地步。撇开影响收入分配的公有制度方面的因素不谈,仅就收入分配差别的程度而言,参照私有经济社会的经历看,至少基尼系数要达到0.5 以上的水平才可算得上是向两极分化了,而我国即使将各种财产及非法收入的影响都计算在内也没有达到这个程度。”(陈宗胜,1997;金在喜,1996;游宏炳,1998)
2.“过高论”:赵人伟等人也承认,目前在我国的总体收入分配中还没有明显出现两极分化的问题。为了说明问题,李实等人试图通过引入两极分化的绝对标准和相对标准来加以验证。 他们通过对1986 年到1995年各年的城镇居民抽样调查的分组数据进行计算,发现,其中只有一年(1988年)同时通过了绝对标准和相对标准。因此,他们得出结论认为,“进入90年代以后中国并没有出现两极分化的问题。而主张‘两极分化’观点的学者大多数是将‘两极分化’混同于收入差别扩大”(李实,赵人伟,张平1999)。
但是,他们近年来认为中国居民收入差别已经“过高”。他们发现到了90年代中期,中国居民总体收入分配的不均等达到相当高的程度,从国际比较来看,中国的收入差别处在中等偏上的水平。以基尼系数来看,中国已达0.445,这低于非洲和南美的一些国家, 但高于亚洲的一些国家,更高于欧洲发达国家的普遍水平(李实,赵人伟,1999)。而且从最近得到的最新数据可以看出,1997年我国城镇内部的收入差别在1995年的基础上又上升了一个百分点,农村收入差别虽然在1996年有所下降,但1997年又有所回升(李实,1998)。郭飞(1998)也认为目前我国居民总体收入差别偏大。另外,王福重按照世界银行《1995年世界发展报告》中所采用的“五等分法”分析,发现我国20%的最高收入人群与20%最低人群的收入之比为6.53∶1。 而这一比值高于许多发展中国家,也高于不少发达国家。(王福重,1997)
3.“恶化论”:魏众等人认为,从1990年到1995年,随着市场化的进程,分配状况进一步恶化。基尼系数由33.9激增至38.8。(魏众,B.古斯塔夫森,1998)
4.与上述观点对立的是“两极分化论”。该观点认为,两极分化在我国已初见端倪。依据是,据有关部门的抽样调查, 占全国人口不到3%的高收入户的存款总额高达2932亿元,占全国城乡居民存款总额的28%。据国家统计局典型调查,1992年20%的高收入户的人均收入与20%的低收入户的差别由1991年的2.6倍扩大到2.8倍,到1994年这种差别越拉越大,目前全国约有100万人拥有100万元以上财产,而我国一些地区连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贫富两极分化的问题十分明显。 (宋冬林,1995)
以上是关于中国居民总体收入差别现状评价的主要流派。我们不拟作详细评判,只是指出两点:一是数据的准确性问题。由于受体制和措施等诸因素所限,我们的调查数字在多大程度上能准确反应客观现实,这一直是困扰学术界的一个问题。二是心理承受阈值。除了分析客观数据之外,更应引起我们注意的应是居民对现实生活中的贫富差别加大的主观心理感受。因为居民并不是以经济学家手中的数字作为自己对社会现实及政策满意与否的判断标准的,特别是当考虑到由于长期受中国传统文化中“不患寡而患不均”思想的影响,中国人对贫富差别的心理反应阈值较低这一事实时,我们就更没有理由只专注于统计数字的研究。建立统计数字上的标准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固然必要,但找到与之对应的中国人的心理反应区间,可能对我们制定政策更有指导性与现实性。
因此,在探讨我国居民总体收入差别现状中,除了存在“两极分化”与否的争论之外,价值判断要不要引入分析亦是一个焦点。陈宗胜教授早在90年代初就提出,“收入分配差别与收入分配是否公平有直接联系,通常人们就是根据收入分配差别的大小来测度收入分配公平与否的。然而,公平与否涉及到公平观的选择,这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而价值判断在不同社会、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甚至同一社会、同一时期、同一地点的不同的人,都会有不同的价值判断标准。……总之,要对一定收入差别水平作出公平与否的评价,就必须首先确立恰当的公平观,确立为社会上大多数人所能接受的公平观。”(陈宗胜,1991)别的学者也认为进行收入分配研究要有价值判断,认为制定收入分配政策时离不开价值判断,没有价值判断就无法作出科学的选择和决策。因为我们很难从基尼系数作出政策结论,基尼系数只是对收入分配状况的客观判断(蔡继明,1997)。
但李实则持有另一种观点,认为在收入分配的理论研究上进行价值判断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每个学者都可以得出个人的价值判断,我们不应将个人的价值判断作为社会总体的价值判断,价值判断从理论上是无解的,不要在理论上寻求统一的价值判断(李实,1997)。
五、中国居民总体收入差别加大的原因
收入差别扩大是不争的事实,但对导致差别加大的原因却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实际上探索影响居民收入差别变动的原因,也就是建立理论模型的过程。但是在国内目前的研究中,只有陈宗胜教授提出了所谓“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假设”的明确而系统的理论模型, 而其他研究都不过是罗列了一些因素,并不系统。研究者们从不同角度出发,有的侧重经济发展,有的侧重体制改革,还有的突出经济结构变动。当然这些因素都不是孤立地起作用的。所以,大家都认为收入分配差别扩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以下我们对目前这方面研究中提出的主要理论与观点作一归纳、总结。
1.“公有经济收入差别倒U曲线”及其“阶梯形变异”理论
陈宗胜教授在进行统计实证分析的同时,以逻辑实证方法在作出一系列只同公有制相联系的假设的前提下,建立了关于公有经济中收入差别变动的理论模型,较为详尽地研究了在公有制经济中同时制约经济发展和收入差别的诸种变量,考察了这些变量本身与收入差别的相互关系和长期变动趋势。概括起来说,该理论模型认为,在现存公有经济中(比如中国)存在着传统农业部门与现代工业部门。这两个部门之间的人均消费的差别(Gm),两部门内部收入分配差别(G[,A],G[,N]),以及两部门人口比重或人口工业化程度(W), 这几方面的因素对收入差别存在着影响;而影响部门内部收入差别的因素主要是劳动差别(Af)、劳动供求(L[,2])以及受资本等影响的剩余/生计比(Y)等因素。
按照“公有制经济收入分配倒U理论模型”, 中国目前正处于从低收入阶段转向中下收入阶段的过渡期,即从起步阶段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的前期。其中在公有经济发展起步阶段,长期不变的低收入差别必然同低劳动差别,高积累、低消费,不变的部门之间消费水平差别,停滞的人口工业化等现象共存,所以,此阶段收入分配差别较小。当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进入较快发展阶段,发展水平也相应地转为中下收入水平。在此阶段,两部门间的差别扩大,人口转移的程度加快,劳动差别随着社会文化教育水平分布差别扩大和白领阶层的出现而扩大,从而导致收入差别相应扩大。其次,由于劳动者消费欲望的增长和产业发展使得积累降低、消费提高,生计剩余随之提高,从而剩余/生计比提高。在所有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中国居民总体收入差别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期就出现了扩大的现象。(陈宗胜,1991,1997)这就是“公有制经济收入分配倒U 理论模型”对中国当前居民总体收入差别(陈宗胜是把正常和非法正常收入区分开的,这里主要讨论正常收入的差别)扩大的系统解释。其中主要涉及劳动差别、二元经济转换、剩余/生计比等因素。
如果说陈宗胜在最初(1991)的模型中主要讨论的是经济发展因素对收入差别的影响,那么他以后则主要补充了体制改革对收入差别的影响,并提出了颇具影响的“阶梯形倒U曲线变异”的理论。 陈宗胜教授认为,公有经济发展进入中低收入阶段后,经济中普遍发生经济体制改革,中国也不例外。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尽管体制上的改革对收入差别的影响不是单方向的,即不只是使收入差别扩大,但总体看来它无疑是导致收入差别阶段性扩大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陈宗胜,1997)
2.多种改革措施与政策影响论
除陈宗胜教授提出的理论模型外,其他都是一些分散的探讨。其中以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部分学者为主体,有中外学者参加的“中国居民收入分配课题组”,经过多年的潜心研究认为,改革以来城市非国有经济与农村非农经济的较快发展,是导致收入差别扩大的两个强有力因素,它们的基尼系数分别都明显高于国有部门与农业。这种差别加大有些是与经济发展过程相联系的,是不可避免的,可能是经济规律。他们也认为,经济改革是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差别加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尽管80年代初开始的农村价格改革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特别是土地承包,以及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对城乡收入差别有显著缩小的作用。但由于农村劳动力流出地区分布极不平衡,所以它对农村地区间收入差别又起着明显的放大作用。城镇中80年代后期以来的住房制度改革使得自有住房租金估价的集中率不但高于城镇的基尼系数,而且还要高于住房补贴的集中率。因此,这一制度改革使得收入分配差别加大,而且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推进,还将进一步扩大收入分配上的差别。所以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不到位,都会造成差别加大。另外,经济政策及其变化对收入差别加大也有不小的贡献。收入差别扩大,特别是城乡间收入差别扩大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原体制下的政策在一段时间里还有着较强的惯性所致。如农产品的低价收购政策,对农民的税收政策,对城市居民的福利补贴政策,限制农民进城政策等,尽管改革开放以来,这些政策有所松动与改变,但距离根本性改变尚有距离。不过,在分配领域内的一些政策改变,如将以往平均主义的分配变为与绩效挂钩的按劳分配,按要素分配政策的实施和人们的资本收入的快速增长,这都对差别加大有一定的贡献。(赵人伟,李实,1999)
3.多重二元结构影响论
另有学者是从多重二元角度出发讨论中国居民的收入差别变动的,认为我国居民总收入分配差别扩大的原因是由于:(1 )经济二元结构所致。我国经济的二元结构既表现为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也表现为沿海与内地的地区二元经济结构,它们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收入差别形成的基本动因。(2)体制二元结构。即体制双轨制。 我国改革采取的是渐进的模式,所以在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变的过程中所采取的价格双轨制和收入分配双轨制(政府计划分配和市场分配机制)对居民收入差别的形成也起了重要作用。(宾建成,1997)。
4.“所有制、市场、管理”三因素论
除上述观点外,还有人从所有制等方面分析,认为收入分配差别扩大的原因,一是目前我国多种所有制并存所致,因为所有制形式是分配方式的基本决定因素,分配只是所有制的实现,因而不同所有制的分配原则必然具有显著差别,这是收入差别形成的基本原因;二是市场缺陷,我国现在市场缺陷主要表现在垄断尚未受到有力约束因而使得一些行业凭借垄断地位可以获取超额利润,商品市场的价格双轨制产生了寻租行为,以及由于资本市场的不成熟所导致的过度投机,这些势必使得居民收入分配的扩大趋势变得更大;三是管理上的疏漏,象偷逃税、走私、制假、贩假、贪污腐败等,这些也都使得收入分配差别扩大(王福重,1997)。
六、关于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
由于学者们对我国目前居民总体收入分配差别的现状、趋势、原因及是否两极分化的评价等问题的看法不尽相同,所以在政策建议上也是见仁见智。大致有如下几种主要看法。
1.“抓两端”。这种观点简而言之就是,在正常收入的范围内分配差别的扩大是公平程度的提高,是激励增长的源泉,政府不应过多干预。政府政策的关注重点应集中在两端,即在一端抑制非法和非正常收入,在另一端消除贫困。(陈宗胜,1997)
2.“抓中间”。与抓两头的观点相反,王检贵认为,由于我国洛伦兹曲线存在着不规则性(它不是一条平滑外凸曲线,是条不规则曲线)与基尼系数的特殊性(即低基尼系数与收入差别悬殊同时存在)。所以,政策重点应放在发展中间阶层。目前主要是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要做到:缩小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行业差别,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业投入,尽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坚决、彻底地扶贫,通过各项政策、法律、制度,适当压低过高收入,同时适度拉开单位内部的差别。(王检贵,1998)
3.“加快发展劳动力市场。”这种意见认为,由于中国收入差别的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城乡之间的差别和地区之间的差别,而且这种状况在20年改革过程中并没有得到改变。对于中国这样一种如此特殊的收入分配格局来说,仅仅依靠政府的收入再分配政策是远远不够的。通过政府的投资政策向中西部倾斜来缩小地区间居民收入差别是否能够取得成效,也是值得怀疑的(Tsui Kai-yuen,1998)。解决这一问题更为有效的办法是加快发展更加开放性、流动性的劳动力市场。通过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来平抑区域之间的工资率以及相应的收入差异。现阶段,还可以通过调整全国的、特别是农村的税收政策,使农户纳税比率与其收入水平挂钩,同时对一些低收入户和贫困户采取必要的税收减免政策。在城镇应进一步推行实物分配的货币化进程(李实,赵人伟,1999)。
4.“收入再分配调节”。这种意见强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应运用宏观调节政策,特别是国民收入再分配政策,协调地区经济的发展,缩小地区之间收入差别。具体说来,一要政策倾斜,东部沿海地区发展快就是靠国家政策倾斜,现在国家应实行政策转移,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使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经济互补,协调发展。二是国家要把有限的资金进行重点投入,加强落后地区基础建设,为这些地区对外开放创造条件,广开致富之路(张维达,1995)。针对我国目前国民收入分配中再分配的调节力度已经低到不足2 %(发达国家的再分配力度在20—30%之间,尽管这个数字不完全可比),不利于国家的宏观调控这一事实,国家应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的措施,即既加大各种税收调节的力度,同时税收的执法力度也要跟上去(杨宜勇,1996)。
5.“初次分配为重点、兼顾再分配”。有人提出,在“九五”时期以至更长一段时间内,一方面应重点解决初次分配领域中的问题,以达到“公平竞争,提高效率”的目的,其中应重点解决农民收入和国有企业、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问题,以及严厉打击违法、非法收入问题。另一方面也要兼顾再分配领域中的问题,以达到“缩小差别,结果平等”的目的,其中重点是解决居民中高收入群体的收入问题,同时兼顾低收入群体的收入问题(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课题组,1996)。
(收稿日期:200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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