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伙伴关系”产生的背景、实质与趋势_中日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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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1月底,中日两国政府在江泽民主席访日时发表的《中日联合宣言》中宣布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本文拟就“中日伙伴关系”的背景及其实质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其未来趋势做一展望。

一、背景:两国关系的重新调整

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日关系的内外环境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以此为背景,1972年邦交正常化以来中日共同确立的关于历史问题、台湾问题、和平友好的诸项原则频频受到日本一些势力的挑战,中日关系在迭起的政治摩擦中出现了滑坡局面。这些情况表明,冷战后中日关系进入了重新调整和重新定位阶段。细分起来,这一时期经历了如下几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89-1993年。这一时期,中国的外部环境相对恶劣,日本的大国志向得到增强。以这种基本上有利于日本方面的中日关系格局和“1955年体制”崩溃之前日本政局的稳定局面为背景,在日美离心、日本“脱美入亚”倾向以及参与“日美欧主导体制”的愿望驱使下,日本政府在这一时期尚能抵制来自保守右翼势力的压力,坚持1972年中日复交以来的对华政策,在对华关系上表现出积极、友好的姿态。这主要体现在:第一,日本对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继续表示理解和支持,并在说服西方发达国家解除对华制裁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第二,日本政府与中方积极配合促成了天皇访华,中日关系的发展在邦交正常化20周年之际出现了一个高潮。

第二阶段:1994-1996年。1994年以后,中日关系逐渐呈现出一系列新的特点,中日间政治关系不够稳定、安全关系亟待改善、经济关系发展迅速、文化上相互不理解的矛盾日显突出。1994-1996年间,中日间围绕诸敏感问题的政治摩擦呈现出全面上升趋势。这些摩擦因素包括历史问题、台湾问题、日美安全同盟问题、钓鱼岛问题、经济援助问题,其中尤以历史问题和台湾问题为最敏感问题。

第三阶段:1997年以后。1995-1996年间,中日两国之间存在的矛盾与问题比较集中地显现出来,政治摩擦接连发生。这种局面使中日两国决策层认识到改善相互关系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中日双方都意识到,仅靠强调友好关系的诸项原则显然已不足以适应变化了的国际环境和中日双边关系的现实,因此双方面临着如何为面向21世纪的中日关系进行定位的问题。

1997年正值中日邦交正常化25周年,双方都把这一年视为改善相互关系的有利时机。这一年的9月4日至7日桥本首相访华,11月11日至16日李鹏总理访日。两国领导人互访成功,使中日关系开始走出政治摩擦低谷,为改善两国关系迈出了关键性一步。

1998年是中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20周年。在这一年里,中日之间的高层往来和各领域的对话、交流与协商出现了一个新的高潮。4月21-26日,胡锦涛副主席访问了日本。中日安全对话也有了新进展,继1997年举行两次双边对话以后,中国国防部长迟浩田和日本防卫厅长官久间章生于2月和5月进行了互访。另外,8月8日和9日,高村外相访问了中国。这些高层往来都为中日关系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在一系列高层互访和事务级磋商的基础上,江泽民主席于1998年11月25-30日对日本进行了访问。这是中国国家元首首次对日本进行国事访问,标志着中日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值得一提的是,1998年6月克林顿总统访华成功,给这一年的中日关系带来了微妙的影响。克林顿访华在部分日本人中再次引发了被“越顶外交”冷落的危机意识。克林顿在访华途中没有在日本停留,使一些日本人感到美国的对日姿态从“敲打”(bashing)变为“绕行”(passing),日本在美国心目中变得“无足轻重”(nothing)。这种反应再次显露出了日本既不希望中美对抗,也不希望中美联姻的矛盾心理。在这一时期,日本有人还就所谓中国的“离间美日”策略大作文章,台湾当局和日本的亲台派也借机在台湾问题上反对小渊内阁就“三不政策”作出明确表态,力图给江主席访日设置障碍。

90年代中期,随着各大国之间纷纷宣布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中日之间是否也要确立某种伙伴关系的问题便成为人们的关注焦点,在两国的专家、学者中出现了各类建议与主张。这场讨论的焦点,一是中日间要不要建立伙伴关系的问题,二是中日间应建立何种伙伴关系的问题。对此,日方出现了各种不同反应。有人认为,如果日中之间不建立某种伙伴关系框架,则显得日中关系在层次上落在其他大国关系后面。一些日本人揣测:中国相继与其他大国建立了伙伴关系,惟独不愿与日本建立伙伴关系,意在由中美主导亚太事务,把日本排除在大国“游戏”之外。有人索性断言:日本尚不具备对等地参与大国间“权力游戏”的能力,因而日中关系本来就不与中美、中俄等其他大国关系同处一个档次。有人则主张,中日关系不必勉强冠以“战略伙伴”之称呼,日中之间只要坚持“和平友好”就已足矣。

中日两国是否也要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对此,日本舆论作出了两种相互矛盾的反应。

第一种反应是,反对在日中关系中使用“战略”一词。日语中的“战略”一词带有浓厚的“军事”或“策略”的含义。基于此,日本方面在与中国结成“战略”关系上颇感困惑。他们的考虑是:其一,不愿招致其他国家、尤其是美国对日中联手的猜疑;其二,不愿按中方意图为日中关系作出定位;其三,一些人认为日中间尚不具备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条件。与日本的见解不同,中国方面把“战略伙伴”理解为长远的、全局性的、稳定的合作关系,这既不同于日方所理解的策略性合作,也不能归结为单纯的军事合作。这种不同理解,不仅反映了两国关于“战略”一词的语言差异,而且也确实反映了中日关系不同于中俄、中美等大国关系的特点。说到底,日本之所以如此忌讳使用“中日战略伙伴”关系的概念,主要是因为日本采取以日美关系为“基轴”的路线,不愿与其他国家建立与日美同盟处于同样档次的关系。

第二种反应是,认为中方有意把日本排除在战略伙伴对象之外。本来,就中方而言,对中日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并无异议。然而,鉴于日方的消极姿态和对中日关系现状的客观判断,中方也承认日本在安全战略和外交路线上确与美、俄不同,因而中日伙伴关系的定位可以不同于中美关系或中俄关系,即不采用“战略”这一字眼。

江主席访日的首要成果,就是确定了未来中日关系发展的方向与框架,即两国要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以此为核心,两国于1998年11月26日发表了《中日联合宣言》。不难看出,关于伙伴关系的上述表述是采纳了中日双方主要见解的结晶。这一最终提法既符合两国关系的实际,也体现了双方均可接受的共同见解。

在双边文件问题上,是否以《联合宣言》的方式阐明关于历史问题和台湾问题的原则,成为中日双方谈判的重要焦点。起初,日方对发表《联合宣言》态度消极。其理由是:关于历史问题和台湾问题的原则,已在70年代的两个文件中得到了解决,不必就此再发表一个新文件。日方提议共同发表一份关于双边与多边合作内容的《行动纲领》,其内容以日中在地区与全球经济、政治领域的合作为重点。然而,近年来的事实是,中日间有关历史问题和台湾问题的诸项原则因日本出现的一系列动向而面临严峻挑战。在江主席访日前的外交接触中,日方采取的是力图避开历史问题和台湾问题、以强调国际合作绕开或冲淡两国间原则问题的手法。日本力图在日中关系中扬长避短,推动日中关系从“原则”转向“行动”,从双边转向多边,致力于把中国纳入现存多边国际体系。

在江主席访日前夕,历史问题成为中日间交涉的重要焦点。原定9月份进行的江主席访日因中国发生百年不遇的洪水而被推迟,原定在江主席之后访日的金大中总统却先行访日。在金总统访日时,日本把对朝鲜半岛殖民统治的“道歉”写入了日韩联合宣言。然而,日本却拒绝在日中联合宣言中写入同样的表态,而只同意由首相口头“道歉”。据传,这一时期小渊内阁受到了对华强硬派的牵制。这些强硬派的理由是:其一,对中方过去已经以各种方式表示过反省;其二,金总统表示今后不再提历史问题;其三,中国提出历史问题是“对日战略的体现”。尽管出现了如此波折,但《中日联合宣言》毕竟记载了如下内容:“日方表示,遵守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和1995年8月15日内阁总理大臣的谈话,痛感由于过去对中国的侵略给中国人民带来重大灾害和损害的责任,对此表示深刻反省。”可见日本政府在对华侵略历史问题上的表态比以往前进了一大步。在此基础上,中日双方就“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原则达成了一致。

台湾问题是双方交涉的又一焦点。在中日起草双边文件的过程中,日方拒不接受中方关于把关于台湾问题的“三不政策”写入该文件的方案。据报道,日方在台湾问题上不愿超越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的表述。小渊首相在首脑会谈时表示,日本一直遵循日中联合声明确定的只有一个中国的原则,不支持台湾独立,日本对台湾也没有野心。《中日联合宣言》对台湾问题的表述是:“日方继续遵守日本在中日联合声明中表明的关于台湾问题的立场,重申中国只有一个。日本将继续只同台湾维持民间和地区性往来。”关于日美共同防卫的“周边事态”是否包括台湾的问题,小渊首相在首脑会谈中并没有明确表态,而是重复了日方的模糊不清的解释。

《中日联合宣言》是继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和1978年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之后发表的中日间第三个基本文件,它标志着中日关系的发展实现了新的进展,其积极意义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日益显示出来。

二、实质:两国关系的重新定位

综观20世纪90年代中日关系的现实,在新的内外条件下,两国利益的共同方面和矛盾方面都有了新的变化,其中矛盾方面显然变得更为突出。

首先,中国的崛起势头和日本的停滞状态导致了两国战略心理的失衡,相互间竞争与防范意识骤然增大。与此相关联,在东亚地区建立何种秩序的问题上升为中日关系的焦点。日美强化安全同盟的举措成为加重中日间“安全困境”的导火索,中日双方相互以“日美威胁论”和“中国威胁论”为依据,都在强化对对方的防范体系,至今尚未找出战略性和解的有效途径。

其次,中日两国基本条件的绝对不对称性和发展趋势的相对均衡化趋向,使两国关系处于新的历史性转折期。中国尚为发展中国家,但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且其总体经济实力也在稳步增强。日本早已成为经济大国,但在重大国际问题上还不具有发挥重大作用的能力,然而其走向政治大国的步伐则在明显加快。这种双向变化,使中日关系进入了一种前程未卜的战略调整阶段,能否使这一调整在“双赢”的基点上实现“软着陆”,是两国面临的共同课题。

再次,中日两国在经贸领域合作大于竞争,但围绕地区经济主导作用的竞争意识却有所增大。日本以不损害对美关系为底线,不断试探构筑由自己主导的东亚货币金融体系、减弱美国经济霸权锋芒的可能性;中国对日本在安全上建立日美战略优势、在经济上却倡导东亚地区合作的作法抱有不信任感。中日相互间在政治、安全上的战略疑虑,在地区经济合作问题上也投下了浓重的阴影。

这些基本态势表明,中日双方都正力图确立对己有利的未来地区战略秩序,但相互调节双方利益的机制又显得过于薄弱。如任这种局面发展,两国关系则有可能逐步走向对立,其结果只能导致两败俱伤。双方如能致力于实现共同利益、尽量抑制过分竞争,则将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己方利益。为达此目的,双方必须找到共同利益的最大接合点。

中日两国决定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为世纪之交乃至21世纪的两国关系定下了基调。《中日联合宣言》为中日伙伴关系确定了原则基础,《中日联合新闻公报》则把当前乃至未来中日合作的领域和事项予以公布。这些内容构成了面向21世纪两国关系的新的双边框架。《中日联合宣言》明确指出:“中日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将使两国关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中日伙伴关系双边框架的确立对两国关系的基本含义及其深远意义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日关系走出了90年代中期以来的政治摩擦“低谷”,度过了冷战后相互关系调整的过渡期,使面向21世纪的中日关系得到了重新定位。

第二,中日关系的发展由此被纳入了冷战后国际关系调整进程的轨道,赶上了中美、中俄、日美等大国关系调整的“班车”,使中美日俄关系的调整进程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第三,中日两国一致赞同建立“伙伴关系”,这意味着,这两个东亚邻国在经历了2000多年的不对称交往之后,为首次形成实质性的相对对等的相互关系而跨过了一个重要门槛。

第四,中日关系首次超出双边关系的范围,开始朝着在地区及全球性问题上加强对话、协调与合作的方向迈出脚步。

第五,中日间相互交往的具体内涵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两国间友好合作的领域和方式变得更为均衡。

《中日联合宣言》作为中日关系的第三个基本文件,坚持了《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这两个文件的原则精神,同时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深化和拓宽了两国关系发展的领域和视野,这正是体现了面向21世纪的中日伙伴关系所具有的内涵和发展方向。

《中日联合宣言》以新的方式重申了有关历史问题和台湾问题的基本原则。在历史问题上,日方首次把“对中国的侵略”这一表述写入双方共同文件,并在首脑会谈中由小渊首相就侵华历史表示了“道歉”。中方首次在双方共同文件中表明希望日本“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在台湾问题上,日方重申继续遵守中日联合声明的立场,重申中国只有一个,日本只同台湾维持民间和地区性往来。日本的这种表态,在因日美强化安全同盟而使中日间互不信任空前增大的情况下,是十分必要的,也是非常及时的。

从《中日联合宣言》和《中日联合新闻公报》看,两国间合作领域有了较大扩展,两国关系的视野从双边领域扩展到多边领域,两国一致强调了对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决定在国际政治与经济、全球性问题等领域加强协调和合作,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及人类的进步作出积极贡献。这些内容,无疑比《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前进了一大步,体现了面向21世纪的中日关系新特点及其发展方向。

中日两国就建立伙伴关系达成协议,这是双方围绕历史问题、台湾问题、日美安全同盟等敏感问题坦诚对话、缩小彼此差异的成果。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两国间的分歧已经完全得以消除。恰恰相反,正是这些敏感问题始终萦绕着中日伙伴关系框架形成的整个过程。这不能不令人感到,中日构筑伙伴关系的未来道路上不仅会有鲜花,而且也有荆棘。作为中日关系的重要进展和伙伴关系的重要内容,中日两国决定在国际政治和经济领域加强相互协调与合作,这种共识在现阶段也还停留在提出一些原则性框架和方向的阶段,而尚未形成具体方案和合作日程。

中日两国间确立的伙伴关系框架,并不是70年代复交以来的中日关系自然延伸的结果,而是经历了一个内外环境变化→政治摩擦上升→两国关系新特点得到认识→双方调整相互关系这样一个曲折过程。同70年代复交以来的中日友好关系相比,中日伙伴关系将更接近于一种不冷不热、彼此拉开一定距离的“普通关系”;但如果同1995-1996年间的摩擦局面相比,中日伙伴关系显然使两国确立了摆脱政治摩擦、建设更为成熟的双边关系的框架。从表层看,中日伙伴关系可以定位在70年代复交以来两国关系的“最好状态”和“最坏时期”的中间位置;从实质看,中日伙伴关系是新形势下两国关系发展到更高层次的产物,因而是比以往的相互关系前进了,而绝不是倒退。

由此可见,对于中日确立伙伴关系双边框架,既不应盲目乐观,也不应过于悲观,而应对其积极意义和固有局限予以历史、客观、全面的认识与评价。中日伙伴关系框架的确定,意味着中日关系已实现了摆脱频繁政治摩擦的初步目标,进入了实现加强合作的中间目标以及确立新的双边框架理想目标的阶段。

总起来说,中日伙伴关系是由如下三个层次的架构和细节构成的。第一层次为中日伙伴关系总体架构,即表述为“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两国未来关系基本定位;第二层次为双方能够共同接受的合作范围,即《中日联合宣言》中关于双边及国际事务的一系列双方接受的观点;第三层次为当前能够确定的具体合作项目,即《中日联合新闻公报》中公布的当前准备实施的中日间33项合作事项。

从这三个层次的内容可以看出,中日两国政府为达成这些协议尽了很大的努力,形成了一个能够成为双方立场最大公约数的基本共识范围。仔细分析这些内容不难看出,其中有些内容、表述或观点和立场是中方一贯主张、提倡或首倡的,有些则显然属于日方主张或首倡的内容。有些原则性表述,虽然是双方都一贯能够接受的立场,但在具体内涵的理解、解释和主张方面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尽管如此,既然经过一番外交谈判,终于写入了共同文件之中,那就说明双方至少一致赞同这些原则性表述,这就有了一个双方进行合作的共同方向和基础。从双方外交效果的角度说,这些内容的很大一部分也可以解释为双方各自在一些外交领域“得分”的结果,但决不是单方面的“占便宜”或“吃亏”,而是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互相理解和体谅对方的外交立场,尽可能地进行让步和妥协的“双赢”的产物。

中日两国就建立伙伴关系达成一致,这是世纪之交两国关系重新定位过程中的重大突破。可以说面向21世纪的两国关系框架业已建立。然而,就目前而言,中日伙伴关系还只是具有实现可能性的宣言和目标,伙伴关系本身还没有成为现实。中日伙伴关系的真正形成,还有待于中日双方共同努力和精心培育。《中日联合宣言》对此作出了清醒而又积极的如下阐述:“这不仅需要两国政府,而且需要两国人民的广泛参与和不懈努力。双方坚信,两国人民携起手来,共同贯彻和发扬本宣言的精神,不仅有助于两国人民实现世代友好,而且将对亚太地区和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三、趋势:积极而审慎的展望

中日两国在地缘上是永久的邻邦,如今又都是亚太地区举足轻重的大国,维护长期、稳定、健康的双边关系,符合中日双方共同的长远利益。这是中日之间最大的“大同”,也是两国决策层考虑相互间关系时的最优先事项。“和则两利,斗则两伤”是100多年来的近现代中日关系史早已证明了的真理。在地区及全球事务中,中日之间需要相互合作的领域正日益增多。

然而,中日间上述共同利益将受到如下因素的制约:(1)美国这个全球性超级大国在东亚的存在及其分化中日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着中日两国共同利益的实现;(2)东盟的崛起和韩国的发展等东亚地区政治、经济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将起到相对降低中日关系的突出地位的作用;(3)亚太地区多边合作的发展,将把中日双边关系逐步融入多边关系网络之中,使中日共同利益从封闭型体系走向开放型体系;(4)中日之间在体制和价值观上的差异也将对中日共同利益的发展起到阻碍作用。

如何对待美国试图建立单极世界的霸权主义,是中日两国面临的共同课题。近年来日本大力强化日美安全同盟的一系列举措,实际上正朝着默认和辅助美国在东亚的军事干预行动的方向发展。中日两国对待美国“新干涉主义”的不同立场,在中美关系平稳时将是双方建立安全信任关系的障碍,在中美关系紧张时则将使中日关系发生严重倒退。

能否摆脱“中国威胁论”和“日本威胁论”的阴影,是中日伙伴关系能否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国如何估计日本的政治大国化和军事大国化趋势?日本如何对待21世纪中国崛起的趋势?这是今后需要由双方不断予以解答的重大题目。中日两国只有加强对外战略与安全领域的对话与交流,消除相互猜疑,增进相互信任,才能保持一个符合两国共同利益的政治氛围,从而避免把过多的物质与外交资源投入到相互防范的“零和游戏”之中。

中日经贸关系互补性强,竞争性弱,这种局面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不会有根本性改变。因而,继续大力发展双边经贸关系,符合中日两国的共同利益。在双边贸易方面,中日双方已成为对方的第二、第一位的伙伴,两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已达到了谁也离不开谁的程度。这将是维系和推动未来中日关系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不过,中日经贸关系的发展将受到如下因素的影响:(1)能否保持中日贸易平衡,防止贸易摩擦;(2)在中国的开放进程中能否有效地防止日本对华投资的波动;(3)能否防止类似日本“经援政治化”的政治摩擦波及到经贸关系领域。

中日文化交往源远流长。在未来中日关系的发展进程中,中日文化传统的相近性,将继续成为促进中日关系发展的积极因素。然而,这种以传统文化为背景的友好关系将继续受到如下因素的影响:(1)中日两国民众之间在文化上的相互理解还很不充分,这个问题在相互隔绝时代还不太明显,而在相互交往日益密切的当今时代则日显突出;(2)两国间政治摩擦因素和大众传媒的片面报道,不仅阻碍着两国增进相互理解,而且不断制造出新的相互误解乃至相互敌对的情绪;(3)体制与意识形态的差异以及西方文化影响的不对称性,也将对中日共同的文化基础产生抵消作用。

近年来,中日间人员交往的急速增多促进了两国民众层次的相互了解,但中日间相互理解不足的状况也突出地暴露出来。日本一些势力有组织、有系统地为侵华历史翻案的逆流,造成了中日摩擦的恶性循环怪圈。日本《读卖新闻》于1999年7-9月间在中日两国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中国人中认为当前中日关系良好的只有17%,比1988年下降了34%;日本人中则只有33%,下降了32%。中国人中回答对日本无好感者达50%,比1995年增加了12%;日本人中回答对中国无好感者为46%,增加了10%。(注:《读卖新闻》因特网新闻1999年9月30日。另据日本总理府1998年11月份的国内调查显示,认为“日中关系不好”者从1997年的44.2%增至47.9%,认为“良好”者从45.6%减至41.1%,但回答对中国“有亲近感”者从45.9%增至48.9%,四年间首次超过回答“没有亲近感”者的47.4%。)这种情况不能不给中日伙伴关系的发展前景蒙上一层灰暗的色调。

在双边与多边诸因素的影响与作用下,未来中日关系的发展可能呈现出如下趋势。

第一,中日贸易总额将会不断增大,两国间贸易结构将逐步升级和得到调整,但中日两国商品在技术含量上的层次差异在短期内不会消失;日本的对华投资将继续增加,其投资重点领域和地区将逐渐发生转移;日本将进一步调整对华援助政策。

第二,在21世纪初期,中日之间围绕历史问题的摩擦仍将存在,但其程度和表现形式将发生新的变化;围绕台湾问题、日美安全同盟问题、钓鱼岛问题的摩擦还可能出现波折。其中,台湾问题将是今后中日两国尤其应极力避免发生摩擦乃至冲突的主要领域。

第三,中日之间相互交往与作用方式将继续发生变化,新的相互交往与作用方式将在长期相互“磨合”过程中逐渐成形,直至达到相对稳定。

第四,亚太多边合作将对日本的对华姿态产生更多的影响,中日关系将日益超出双边关系范围,中日两国在地区乃至全球事务中的合作将会逐步增加。

以中日关系的上述趋势为背景,从中日伙伴关系三个层次的内涵看,未来中日关系的发展将呈现出如下基本倾向:第一个层次即“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框架将保持相对稳定,中日双方将为落实和实现这一目标而共同努力。第二个层次即《中日联合宣言》中的一系列合作领域将得到具体阐释和落实,中日双方将为尽量拉近彼此间距离而加强对话。第三个层次即《中日联合新闻公报》中的33项具体合作项目将逐步得到落实,目前中日双方已在为落实这些合作项目而采取行动。

在未来时期,中日间已有积累和基础的双边合作将比多边合作更容易得到进展。在双边合作方面,迄今为止“双赢”性质较明显的经济合作以及逆反心理较少的文化交流进展良好,相互猜疑严重的政治与安全领域合作进展迟缓。中日之间缺乏在国际事务中加强协调与合作的基础,因此未来双方的多边合作将需要一个渐进的、长期的发展过程。

就目前趋势看,中日间各项合作领域的发展很不平衡:有的较为成熟,有的正在进展,有的陷于停滞,有的正在酝酿,有的尚未启动。合作经验的有无、共同利益的大小、内外牵制因素的强弱、双方共识的程度等因素,决定着各合作领域的不同特点。

具体地说,如下三个问题已成为中日关系面临的焦点问题。(1)如何对待对方国际地位的上升?这涉及到:日本如何对待中国的崛起,日美能否避免对华采取新冷战战略?中国如何对待日本的政治大国化趋势,能否在一定的前提下理解和支持日本发挥更大的国际作用?(2)如何对待双边关系中的分歧?这涉及到:中日之间能否就历史问题和台湾问题形成防止摩擦升级的机制,能否就日美同盟问题消除战略疑虑?(3)如何对待两国在地区及世界事务中的合作?这涉及到:中日两国能否在地区安全对话和建立东亚经济圈问题上进行合作?(注:在中国的倡导下,中、日、韩加东盟的东亚各国于1999年3月在河内举行了"3+9"副财长和央行副行长会议,就国际金融问题进行了讨论。有的中国学者主张,可从这一机制出发构筑东亚经济合作机制。(参见李长久文,《世界知识》1999年第21期,第15页。))能否在世界事务中加强政策协调?

展望21世纪,中日两国能否建立起成熟的伙伴关系?有利的因素是存在的,因为它从根本上符合两国的利益。但是,困难和障碍也是有目共睹的,因为两国之间在许多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与分歧。中日伙伴关系的利益基础与障碍并不是相互独立存在,而是并存于地缘政治、安全环境、经济利益等领域。

中日作为两个近邻大国,是西太平洋地缘政治格局中的天然竞争对手。如今这一竞争越来越围绕海洋权益和航道安全问题展开,并日益向西太平洋地区的战略地位竞争发展。中日双方应共同谋求防止过度竞争带来的破坏性影响,以共同利益为基础积极发展能够长期和平共处的战略关系。

中日两国都把在本国周边营造对自己有利的安全环境视为重中之重。90年代中期以来的现实表明,中日两国在安全上的互不信任已有相当深度。中日双方应从战略高度共同致力于消除或减轻分歧与矛盾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共同利益为基础增进安全上的相互信任。

中日两国经济互补性强,相互间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正不断加深,这为两国加强合作提供了有利条件。然而,在未来时期中日在经济领域的竞争也将逐步发展,地缘政治与安全领域的矛盾以及多边竞争格局也将对经济关系构成不确定因素。

中日两国能否在上述几方面尽可能促进共同利益,防止走向战略对抗?这是未来中日关系所面临的首要课题。真正实现建立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目标,则是回答这一课题的主要途径。人们期待着21世纪将能成为一个和平与发展的世纪。如果经过中日双方的共同努力,相互间的伙伴关系能够从目标变为现实,那么这不仅将有利于两国的安全与发展,而且也将是对地区与世界的一个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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