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资源利用的矛盾_市场垄断论文

信息资源利用的矛盾_市场垄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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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80(2001)04-0075-03

1999年4月,美国司法部要求联邦法院做出判决,把在当今世界上影响最大的计算机软件企业微软公司分割为两部分,以削减他们作为在电脑和网络软件业市场长期据有的最大垄断者所拥有的力量。这一

举措不仅受到微软公司的抵抗,也引发了广泛的社会争议。有人认为,结束在全球电脑软件市场上统治了10年之久的微软公司的垄断地位,将会有利于竞争。但也有不少人认为,微软公司一直是合法经营者,引用过时的技术垄断法案强行“制裁”知识、技术创新时代的成功企业,是理由不足的。这两种观点将会长期争论下去。同时,这个异常尖锐的矛盾也表明,在知识、信息成为首要资源的时代,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经营原则和信息社会化共享的发展趋势之间存在深刻矛盾。这一矛盾还将引发科学技术知识迅速传播、普及、物化的要求同其创新价值(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矛盾。这两者都是促进科学技术革命和科学技术持续进步所必需的。这些矛盾同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固有矛盾结合在一起,将向人类提出一些带有永久性的二难问题。

一 知识、信息本质的理想化

当信息产业初露端睨的时候,不少人对它的特点作了理想化的断言,这反映当时对这个问题认识上的基本倾向。如英特尔公司的创始人、集成电路的发明者之一罗伯特·诺伊斯在20世纪60年代曾认为,新兴起的半导体工业“不像钢铁、汽车和一些其他工业,这种工业从来不会出现少数制造者垄断的局面。它一向是一个智力密集的工业,而不是资本密集的工业”。[1]奈斯比特由此断言:“知识不像宇宙中的其他力量,它不受物质不灭定律的支配:知识可以被人创造、被人毁灭,而最重要的是知识在合作时有增效作用——那就是说,整体通常大于部分的总和。”他当时还引用管理学彼德·德鲁克的话说:“知识的生产力已成为生产力、竞争力和新经济成就的关键。知识已经成为首要的产业。这种产业为经济提供必要的和重要的生产资源。”[2]奈斯比特甚至误认为,知识的价值根本不同于劳动的价值,所以,他要用“知识价值论”取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日本学者松田米津在论述信息价值的本质时表现了更为理想化的倾向。他在《信息社会》一书中比较了信息社会和工业社会本质的不同,认为在工业社会中,占有资本,追求高额利润是经济活动的根本目的。以财产和私有制为基础,以企业为活动的主体,以自由竞争为动力,以价值规律为基本调节机制。而在信息社会中,“目标原则”是社会的基本原则。由于信息已成为最重要的资本,而信息(知识)是无法由个人垄断的,从而使资本变成人类的公有财产。工业社会的价值观是以“物的价值”为中心的,而信息社会是以“时间价值”为中心的。时间价值的实现,就是人们面向未来,拟定自己的计划,而后予以实现。他还设想,信息社会发展的结果将会消除阶级对立,过渡到没有矛盾的“理想国”。人们通过马斯洛所说的“实现自我”达到“四海一家”,通向“人与神之间共生信仰的复兴”。[3]

国内学者对信息作为资源的本质特征的认识也有类似的观点。比如,把信息资源比喻为可以共同分享的“苹果”。在物质资源转移的过程中,供体内受体供给某种物质资源,在接受者获得这种物质资源的同时,供给者必然会失去它。在苹果的买卖中,买方买去了这只苹果,卖方就失去了这只苹果。“但在信息资源的转移中,供体向受体供给一条信息,受体获得了这条信息,供体却并未因此而失去这条信息。在‘信息苹果’的买卖中,买方买了一只苹果,卖方收了款,支付了苹果,但却仍然拥有这只苹果。”[4]所以,照比逻辑地推断,就很难说信息资源在使用过程中会有什么损失。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认为信息资源是不可消耗的资源。“信息资源在使用中不仅不会减值,而且会增殖,信息资源越使用则越多。”[5]理想化的信息价值观包含两个基本假设作为前提:其一,不考虑信息生产和信息资源交换、分配、消费过程所处的社会背景,尤其是由生产关系性质所决定的人与人社会关系的基本状况。其二,没有把信息资源的运动看成是一个历史过程,所思考的仅仅是信息运动过程的某一理想化的片段。事实上,这两个前提正是自然科学中理想化方法的共同特点。在科学研究中,这种方法被大量地使用。

二 信息资源价值的社会性分析 

对于上述理想化的知识、信息资源价值观提出挑战的最有力的事实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教育的产业化。由于资源的价值分析问题天然地和市场经济背景联系在一起,因而,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和教育产业化所提出的关于知识信息资源价值问题的矛盾是具有普遍性的。

当今社会的知识、信息资源分为二大类:一类是独创性、应用性强的知识技术诀窍(A类),另一类是基础科学的新发现、新理论和基础科学文化知识(B类)。这两类知识都既有价值,又有使用价值。A类知识资源的价值是由创造、生产这些知识、技术诀窍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由于创造、生产这些先进的知识、技术成果所要花费的知识、劳动技能的准备时间很长(一般要在受过大学教育的基础上),所耗费的复杂劳动在质上数倍于甚至指数相乘于简单劳动;而且由于这种劳动成果的获得具有巨大的风险性和机遇性,创造者要为此投入的设备、技术手段、自身培训的耗费都和一般劳动不可相提并论,因此,它要求自身的价值能以法律的形式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承认。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法制经济。只有用法制保护劳动成果生产者的权益,才能保证公平交换,使知识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能通过市场实现自己劳动的价值并取得相应的利润。由于高技术产品具有高投入、高知识密集、高风险的特点,它的产品要求高回报是符合价值规律的。但是,如果高科技企业为了获取超额利润,还可以采用技术垄断措施保证自己技术发明和知识诀窍的稀缺性、专有性、先进性,造成供不应求的局面,从而使所生产信息资源商品的价格大大高于价值,这就可以使自身商品的价值得以加倍地实现(如微软公司的视窗产品)。这时,企业的经营可以既不违法,也不违背价值关系和西方社会的价值观念。但这种做法,的的确确是一种技术垄断行为。一旦他们让出了专利,让更多的人分享了自己的知识、技术诀窍,高技术商品的稀缺性减弱了,多头竞争加强了,价格也随之下降。这时,消费者得到了好处,而知识和技术诀窍拥有者的超额利润有可能逐渐消失。

B类知识资源的生产和传播同样是需要高投入作为保证的。它一般分为科研和教育这两大部门。由于基础学科属于长线生产,产品的功能主要表现于社会效能,如提高人类的科学认识水平、实践能力,提高人的素质等,私人资本不愿意投资。为了满足社会需求并有利于社会进步,通常由国家投资办科研和基础教育。从总体上看,人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水平的提高对提高劳动生产率产生的效果是很明显而直接的。大致说来,劳动力平均受教育水平每提高一个档次,对劳动生产提高的贡献率可以提高1倍。如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世纪80年代所作的调查,劳动力平均文化水平在高中以上,可以使劳动生产率提高140%;如果平均文化水平达到大学以上,可以使劳动生产率提高300%。劳动生产率的这种飞跃正是通过基础知识和技能价值的物化而实现的。在知识和人才管理中,通常根据劳动力的文化技能素质给他们的工资(即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分出相应的档次,其依据就在这里。教育的产业化,特别是高等教育的产业化之所以有可能和必要,就在于这种机制客观地体现了高素质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规律。从总体上说,没有全社会对教育的高投入,也就没有劳动力的高素质,当然也就无法实现生产的科学技术化和国家竞争力的高水平,这是一条宏观规律。由于具体到每一个人和每一个企业而言,这种量化关系并不是机械的线性关系,因而,基础知识技术的传播和获取还难以严格商品化。这个领域的知识、技能无法完全专有。这一领域的开放性愈好,对于教育水平的提高愈有利。

基础科研成果的开放化是科学发展的需要。因为基础科学知识不宜于,也无法严格商品化。首先,商品化不利于知识的交流、传播;其次是商品化不利于科学竞争的公正和透明。如果竞争者都以保密为理由不公开自己新发现的成果,那么究竟谁是真理谁是谬误,谁是公认的冠军将会存在很大争议,而科学发现和理论首创只承认冠军的地位。再次是商品化不利于新知识的创造。这一点是最主要的。因为知识的创新总是继承基础上的创新,没有19世纪牛顿力学的发展和经典电磁学理论的新发展,就没有相对论和量子论的创立。只有尽快把基础学科领域中的创新成果公开化,才有利于使它转化为人们从事新的创造和发现的动力和工具,进一步激发人们求知的欲望。因此,这一领域中的投入必须充分社会化,如由国家投入或社会捐赠资助。这一领域成果的价值也主要通过有关信息资源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社会评价来体现,如用论文被公开引用的概率大小来表明其价值大小。因而,这种量度是相对的。

在信息时代,B类知识技能和信息资源是社会生产的基本知识资源,虽然其价值的实现形式和途径同A类资源有所不同,因而其管理机制也不同,但不同程度的商品化仍然是有可能的。目前社会上通行的有偿使用科研信息的制度和有偿使用教育资源的制度就是这种客观规律的表现。由于资源价值在不同场合下的表现仅仅是个相对量,因而,这种商品化仅仅是一种比较弱的,即不充分的商品化。知识有价,人才有价,但不一定处处等于获得它所付出的金钱的价格。在信息资料的使用中,信息资料的使用者只需要注明引用资料的来源和作者,就可以合法使用。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A类信息资源的生产、交换和分配、使用以及一部分B类信息资源的生产、交换和使用都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框架内进行的,它受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规律的制约。对于拥有知识优势和领先技术的企业而言,采用一切可能的手段获取尽可能大的超额利润是合法而又合乎“道德”的。事实上发达资本主义正在强化这种立法,以保证在国际范围内他们在凭借知识技术要素垄断而在利润分割中占据绝对优势,如美国外贸法案中有名的“超级301”和“特别301”条款是使其高技术垄断合法化的代表。这种种举措对加剧国际范围内的信息资源的不平等分配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进而加剧了南北贫富两极分化。这种观念和制度上的影响必然对发达资本主义企业的经营起重要的导向作用,从而使当代社会的“信息共享”成为神话。在现在的环球因特网上,80%的信息是用英语制作传播的。发展中国家的信息生产、传播、消费能力根本无法同发达国家相提并论。

三 信息资源价值的历史性分析

A、B两类信息资源价值的历史性变化规律也有所不同。作为应用性很强的知识、信息资源,A类信息资源价值的衰减比较快。马克思把这种价值衰减叫“无形损耗”或“精神损耗”。在高创新甚至连续创新的知识经济社会,典型的应用型知识老化加快,一旦更先进的应用技术出现,原有的领先技术很快成为大众化技术,其价值和价格在3-5年内就会贬损到原来的20%甚至10%。这一特点在个人计算机产业表现得很突出。为了保证其创新投入能够在贬值前收回,采用一定的垄断措施会得到社会的认可。但B类知识信息资源的价值衰减是很慢的。在高技术社会之前,这种价值明显的衰减可以百年甚至千年计。在高技术社会,显然基础知识最稳定的经典部分仍然基本保持不变,但它在人们基础知识结构中的比重却大大下降。新的现代科学基础不断被创造,又不断被充实到基础知识系统中去。

作为第一生产力,A类信息资源的发展、创新有其自身的能动性;但它的社会化过程和价值衰减过程是相互制约的。如果领先技术的拥有者设法保持自己对该技术的独占性,那么相应的高技术商品的稀缺性将维持较长时间;换言之,放慢知识信息资源的社会化步伐会同时放慢技术信息的降解过程,延长个别企业个别价值的优势地位,别的企业必须独立研究、开发才能拿出同等的创新成果与之竞争。为此,企业可以通过开发,比较基础的技术控制一些中间型的信息资源,并使它们和应用性技术产品结合为一个系统,以保护自己在该领域中的垄断地位。微软公司的视窗系统和他们的办公应用软件业务系统正是构成了这样的一体化关系。比尔·盖茨在接受巴西《阅读》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技术领域不可能持久保持领先地位。……因此,如果我们不发展视窗系统,那么竞争对手就会占领我们的市场。显然我们希望保持我们的领导地位,因此我们在基础研究方面的投资超过任何其他软件生产商。”[6]为了保持技术领先地位,他们面临“每天都必须创新”的压力,包括他们软件系统的保密措施。这种努力显然存在着双重效应:一方面,它以利润激励和竞争压力促使技术上领先的大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另一方面,由于阻止其他生产者得到先进的信息资源而妨碍了先进技术的社会化、普及化,而这是不利于科学进步的。权衡技术保密举措的利弊,各国在知识管理中实际遵循的原则是追求边际效应。

科学技术保密和信息资源共享存在着固有矛盾。西方国家有关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中存在严重的自相矛盾,在执行中主观性的问题十分突出,从而引起强烈的社会批评。在微软公司垄断案中,知识产权保护法案和反垄断法案的矛盾很难自圆其说,以致双方立场相持不下,久拖不决。轰动一时的李文和泄密案也被社会公认是以对信息资料使用者的人身迫害。显然,国家利益或阶级利益考虑严重妨害了“司法公正”。

信息资源的保密和垄断在国际范围内造成的后果也是十分严重的。二次大战后,美国和前苏联在以核能技术、火箭运载技术、航空航天技术为代表的军事高科技领域展开了激烈的竞争。由于两极对立和利益矛盾,双方都花费巨额投入开发领先技术,尽力保持较大的垄断优势,同时设法获取对方的领先技术和有关研究资料。在军备竞争的背后实际上是科学技术和信息垄断的竞争。双方都竞相投入巨额资本,一度旗鼓相当,各有千秋。最终,美国以其更雄厚的科技经济实力占据总体优势,并使前苏联由经济停滞引发政治危机,导致剧变解体。发达国家的高科技垄断带来空前的超额利润,导致全球范围内更严重的两极分化。信息资源分配的不合理、不均衡延缓了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步伐,实际上也就是阻滞了人类文明的进步。

由于B类知识价值的降解过程难以量化,我们很难断言勾股定理的价值比牛顿第三定律小多少,牛顿定律比相对性原理的价值又差多少。但一般来说,古典的科学知识普及程度更高,它们的获得和掌握更容易,因而在现代知识技术中已无法对其进行垄断。现代科学知识体系直接产生了现代技术体系的基本原理,要掌握并运用这些知识要花费更大的劳动投入。再者,可以通过中间层的基础技术原理垄断保证现代科学的创造性应用的稀缺性,从而保证高回报。因而,现代科学知识的价值和价格在现实表现中总是高于古典知识。产业化的高等教育部门也成为发达国家知识生产的重要利润来源。

归根结底,知识的生产和信息资源的创造不是个人的孤立行为,而是一个社会性生产过程。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不能离开社会生产关系考察。理想化的信息生产和资源分配模式之所以不可能真正实现,在于它没有联系当代社会市场经济的本质和社会生产关系。深入考察发现,在知识经济时代,西方知识生产同物质资料生产一样,受利润最大化目标支配,同时为生产要素私人占有与生产社会化趋势之间的矛盾所困扰。边际效应原则是他们处理这一矛盾的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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