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与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成因论文,对策论文,会计信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所谓会计信息失真,就是会计核算的依据不真实或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虚假。找出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研究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是当前会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一)外在原因
1.法规不健全。我国会计法规体系已粗具规模,但《企业会计准则》、十三个行业《会计制度》、相继颁布的具体准则共同起作用,状况较乱。《会计法》在实施过程中显现出不足之处。如对违法处罚规定中,使用“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等词语,缺少量的标准,可操作性不强,亟需进行修改。
2.会计理论不完善。现有的会计理论还不能满足完全客观地反映经济业务的需要。如会计期间假设,是人为地划分时期,其结果必然与客观事实有差距;货币计量假设,假设币值不变,遇到通货膨胀时,货币计量假设基础上核算的会计信息就不能如实反映客观情况。重要性原则,是将重要的事项单独反映,不重要的事项合并反映,由于合并了相对不重要的事项,使会计信息与业务原貌有出入;谨慎原则在应用时,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少预计或不预计可能发生的收入,使会计信息带有了估计成分,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3.外部监督乏力。核算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与核算单位本身有着太多的利益关系,如果严格追查,可能“殃及池鱼”,为了权衡本部门的利益,偏袒自己下属单位,根本没有追究的意愿和动力,监督弱化;税务机关以税收征管为宗旨,注重税款的缴纳,忽略其他会计核算监督;审计机关重点是对预算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审计,不可能对所有企业实施全面的经常性监督。很多监管人员本身尚存在业务素质和能力的极大不足,也是监管不严的重要因素。
(二)内在原因
1.单位负责人指导思想不正。有些单位负责人利用手中权力,为了业绩考核,或为了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或为了发行股票,便于融资,指使会计人员弄虚作假,搞账外账、小金库。企业的经营业绩,其考核办法一般以财务指标为基础,而这些财务指标的计算都涉及到会计数据。经营业绩的考核,不仅涉及到企业总体经营情况的评价,还涉及到企业厂长经理的经营管理业绩的评定,并影响其提升、奖金福利等。为了在经营业绩上多得分,企业就可能对其会计报表进行包装、粉饰。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一般不愿意贷款给亏损和缺乏资信的企业,因此,为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或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用,经营业绩欠佳、财务状况不健全的企业,难免要对其会计报表修饰打扮一番。对于那些打算上市或者已上市的公司来讲,能否上市或者能否获得再融资的资格,只要按照融资的条件“做”出一份报表,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几千万甚至几个亿的资金。由于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与盈利能力有关,为了多募集资金,企业在设计股改方案时往往对会计报表进行粉饰。在后续发行情况下,要符合配股条件,企业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每年必须在10%以上。因此,10%的配股已成为上市公司的“生命线”。
2.会计人员整体素质欠佳或失职。不少会计人员素质差,业务水平低,技术不过硬,责任心不强,导致会计核算错误,信息失真。
3.会计管理体制的弊端。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一员,受本单位领导的控制和制约,其经济待遇、工作安排、职务任免等都基本上由领导决定。虽然《会计法》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但主管部门并没有起到保护会计人员行使职权的作用,守法的会计人员遭打击报复、被撤换,主管部门往往顺从单位负责人的意见,会计人员出于自我保护,屈服于单位领导,会计核算缺乏独立性,内部监督职能没有发挥出来。
4.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有些单位无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设置不全,会计人员配备不合理,岗位责任制不明晰,会计交接手续不规范,缺乏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一)加强会计法规建设,逐步完善会计理论。我国目前正在进行《会计法》的修订工作,应明确法律责任,特别是对将虚假会计信息提供给国家、社会、投资人,并导致损失的人员在《会计法》中规定给予重罚,详细规定处罚的具体标准,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逐步废止《企业财务通则》和众多的行业会计制度,使指导会计工作的技术标准只有《企业会计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
(二)加大执法力度和监管力度。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会计人员编造、篡改会计数据,弄虚作假,损害社会利益的,必须依法严惩,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美国20年代经济危机前后,虚假会计信息充斥证券市场,政府通过法律将会计责任明确界定给企业经营负责人,违法乱纪者给予重罚,较好地杜绝了虚假会计信息的泛滥。这一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各级财政、税务、审计机关要依法对企业加强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各级主管部门也应负起责任,对所属单位的会计人员在业务上进行指导,在核算上进行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有关人员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应发挥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建立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三)全面树立“求实治虚——全面稳健”的企业经营理财理念。在会计核算上讲求稳健和在经常性收益上下功夫的企业一般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发展后劲,这类企业也往往是能够让长期投资者放心的。作为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应该从公司的长远利益出发,通过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培养育竞争力的员工和技术产品,开辟广阔的业务领域和营销渠道,树立个性化的企业形象与企业文化来提升企业的价值,保持公司的长期盈利性。从主观上彻底摒弃那种通过华而不实的“泡沫重组”以取得非经常性收益的行为。上市公司的理念要由注重股票市场价格转向最大限度追求企业经营性业绩上来,不断积累经营性利润,在转变经营机制上下工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约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和盈利性,以长期战略投资替代以粉饰利润为目的的短期“账面投资”。这样才能避免误导和欺骗广大投资者尤其是那些对会计知识了解不多的中小投资者,使会计信息质量趋于客观真实,使之成为广大投资者进行投资选择的客观评判标准。
(四)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应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守职业道德的优秀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和执业道德教育。不受长官意志的约束,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杜绝伪造、编造会计信息的现象发生。
(五)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整个会计处理过程,建立、健全稽核制度、内部牵制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轮换制度,使会计信息失真在源头得到控制。
(六)改革会计管理体制,实行会计委派制。会计委派制,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会计主管部门统一向企业派遣会计人员的制度,被委派会计人员的考核、调整、任免和管理由委派机关负责,使会计人员从企业中完全独立出来,不受企业负责人的制约,使会计人员“顶得住又站得住”,保证会计人员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