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问题的关键在于党”的分析_邓小平理论论文

“中国问题的关键在于党”的分析_邓小平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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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关键取决于我们党。”这是中国共产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治国思想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观点。毛泽东在总结我党民主革命历史经验时指出: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我党领导民主革命胜利的三大法宝,其中党的建设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1](P606)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毛泽东更是始终不愈地抓党的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作为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在推进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一直高度重视党的建设,提出了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理论和一系列重要思想。邓小平一再告诫全党:“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说到底,关键是我们共产党内部要搞好。”[2](P380-381)但是,党的建设存在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1989年国内政治风波以后,邓小平把“党要管党”,中央政治局常委“要聚精会神地抓党的建设”,作为他向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郑重嘱托和“政治交待”的重要内容之一。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全力贯彻邓小平的“政治交待”,新的领导集体建立以后,一直倾其主要注意力,聚精会神地抓党的建设。1999年江泽民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三讲”教育总结报告中把这一届党中央的任务概括为两条:一是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二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他还说,主持中央工作以来,有几件事特别引起他的思考,一是1989年国内政治风波,二是苏联及东欧国家的剧变,三是这几年法轮功闹事,四是去年国民党下台。[3]对这几个问题的思考,与党的建设都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近10多年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党的状况仍然不能令人满意,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如一些党员政治信仰动摇,部分党的领导干部理论素质差,党的优良作风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扬,党内腐败恶瘤仍未得到根治等。

实践表明,能否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战略全局的关键问题。为此,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在县以上领导班子开展了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2000年春,江泽民在广东等地指导“三讲”教育工作时,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对“中国的问题关键在党”这一重要思想作了更为深刻和明确的阐述,强调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并用全新的语言和思维,创造性地提出了“三个代表”这一崭新的理论命题。

那么,如何正确理解“中国的问题关键在党”这一科学论断呢?理论界对此已有不少阐述,但一般都是从党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来分析的。从理论上来说,作这样的分析也是完全正确的。但是,仅仅作这样的分析又是不够的,也不完全符合邓小平、江泽民提出这一论断的原意。从邓小平、江泽民的有关论著和提出这一论断的背景来看,他们是从党本身的状况来说明“中国的问题关键在党”这一重要论断的。那么,“中国的问题关键在党”,“关键”在党的哪些方面呢?我们认为,“关键”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键是要有一个坚强有力的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和领导核心,党的最高领导权要始终掌握在马克思主义者手中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但是,杰出历史人物是重大历史事件的直接参与者、策划者和指挥者,能够影响甚至决定历史事件的产生和发展,从而对历史发展的进程产生重大作用。这一基本原理对于无产阶级革命事业也是完全适用的。

关于无产阶级政党领导集体和领导核心对党的事业的重要作用,列宁有一段著名论述,他指出,“群众是划分阶级的;……阶级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来主持的。”[4](P197)列宁这一重要论述的基本精神现在仍未过时。他讲的“无产阶级领袖”是一个“集团”,实际上是指无产阶级政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和领导核心。由于无产阶级政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和领导核心处于党的核心决策地位,因而,他们的政治信仰、思想品质、理论素养、知识才能、领导水平对无产阶级政党以及社会主义事业具有极其重大的影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党的事业的生死存亡。中国共产党以及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兴衰成败的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一个成熟的、强有力的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和领导核心是无产阶级政党及革命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条件。

8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无数艰难困苦,终于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胜利,这其中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党先后形成了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领导核心的共同特征是:既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又着眼于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实际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既有对中国国情清醒、全面和深刻的认识,又能把握历史发展的潮流和不同阶段的时代特征;既有卓越的治党治国治军才能,又有极其丰富、能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的政治经验,并在党的不同时期,根据革命和建设的不同任务,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把党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至遵义会议前,一直未能形成一个成熟的中央领导集体和领导核心。这期间,虽然我们党在领导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中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但是,由于党没有形成一个成熟的中央领导集体和领导核心,在实践中先后犯了右倾机会主义和“左”倾冒险主义错误,使中国革命几乎陷入了绝境。在这个关键时刻,党的遵义会议确定了毛泽东在红军和党中央的领导地位,并开始逐步形成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这在中国革命的历史上是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这样一个领导集体和领导核心,在深刻把握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克服了党内“左”和右两种错误倾向,经过艰苦的探索,找到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实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创立了毛泽东思想,并最终推翻了三座大山,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1978年邓小平说:“如果没有毛泽东同志卓越领导,中国革命有极大的可能到现在还没有胜利……我们党还在黑暗中苦斗。”[5](P148)邓小平这里讲的实际上是指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中央集体领导。邓小平还说,由于我们党形成了这样一个领导集体和领导核心,因此,虽然后来犯过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包括“文化大革命”的严重错误,我们党还是没有被打倒。[6](P310)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我们党逐步形成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这样一个领导集体和领导核心的推动下,我们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纠正了毛泽东晚年“左”的错误,正确地评价了毛泽东的功过是非和毛泽东思想;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作出了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开辟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并创立了邓小平理论。20多年来,我国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各项事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大大推进了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20世纪90年代苏共的垮台,从反面说明了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和领导核心对党的事业的极端重要性。苏共有90多年的战斗历史,其中执政70多年,它领导苏联人民通过艰苦卓绝的斗争,战胜了国内外敌人的武装干涉和各种破坏,特别是二战期间取得了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在社会主义建设方面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使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发展成为与美国平起平做的超级大国。如此强大的国家及其政党,竟然在一夜之间就垮台了,确实令人震惊和深思。苏共垮台的原因是复杂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党的最高领导权被政治投机家和资产阶级自由化代表人物所掌握,是导致苏共垮台的重要原因之一。党的领导人主持党的工作,他的政治倾向和政治观点,对党的命运有着重要影响。戈尔巴乔夫上台后,通过所谓“改革新思维”,鼓吹“政治多元化”,同意实行多党制;鼓吹“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主张实行意识形态多元化,从指导思想上放弃和否定了马列主义。戈尔巴乔夫的改革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方面改变了苏联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导致了苏共领导层的分裂,并最终导致苏共的垮台。

根据我们党的历史经验,1989年6月16日,邓小平向几位中央负责同志作政治交待时,反复讲到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和领导核心的重要性。他在简要地回顾了党的历史后指出:我们党要取得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胜利,必须要建立一个“成熟的”、“有能力的”中央领导集体,并特别强调“只要有一个好的政治局,特别是有一个好的常委会,只要它是团结的、努力工作的……什么乱子出来都档得住”。这是最关键的问题。国家的命运、党的命运、人民的命运需要有这样一个领导集体。”[2](P310)接下来邓小平又指出:“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2](P309)并告诫我们,“只要这个环节不发生问题,中国就稳如泰山。”[2](P365)因此,邓小平认为,必须选人民群众公认的坚持改革开放,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社会主义的人进入中央领导集体。[2](P315-321)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实践证明,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领导核心是成熟的、坚强有力的。党的十三届四中会全以来,它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在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妥善地处理了一系列重大问题,将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并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

历史的经验反复告诉我们,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关键是我们党要有一个团结、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这个领导集体中要有一个能善于发扬民主又善于科学地集中,在党内富有号召力和凝聚力的领导核心。20多年来,我们党先后形成了以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中央领导集体,这是我们党的幸运,也是国家的幸运和人民的幸运。

从长远的观点来看,我们要通过改革和完善党内的各项制度,从体制和机制上保证那些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三个代表”,“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对祖国、对人民无限忠诚,善于治党治国的政治家进入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和领导核心,使我们党的最高领导权始终掌握在马克思主义者手中,使我们党的事业后继有人。这是21世纪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进一步解决的重大课题。

二、关键是要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念,并加强理论创新,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邓小平理论

无产阶级政党的革命实践离不开科学理论指导,它从产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主义确立为自己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是共产党的灵魂和精神支柱,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丢掉了马克思主义这面旗帜,共产党的事业不可能取得胜利,夺取了政权也必然垮台。因此,无产阶级政党在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但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必须有一种科学的态度,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它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它揭示的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一般规律,不可能为各国共产党人的革命和建设提供现成的答案。这就要求我们对待马克思主义,既不能搞本本主义、教条主义,又不能丢掉老祖宗,抛弃马克思主义,而是要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这一科学理论,即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本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选择符合本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革命和建设道路;同时又要根据实践中的新情况、新特点作出新的理论概括,实现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使之与时俱进。这既是马克思主义本质的要求,也是100多年来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基本经验。

中国共产党历来非常重视理论指导和善于进行理论创新。80年来的光辉历史,从本质上说,就是一部不断进行理论创新,而又能动地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不断地走向胜利的历史。坚持理论创新,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优质品格和不懈追求,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善于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并在实践中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其标志性的理论成果就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实现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光辉典范,以他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正确地总结了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教训,排除了“左”和右的种种干扰,澄清了在社会主义问题上的种种模糊认识,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在中国的国情下“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等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辟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实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理论,其标志性成果就是邓小平理论。

邓小平理论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与集体智慧的伟大结晶,是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最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对待邓小平理论也同样需要一种科学的态度,一方面,我们要旗帜鲜明地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维护邓小平理论在我国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党的十五大已经郑重地把邓小平理论写上了党的旗帜,并明确地指出,在当代中国,只有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因此,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都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用邓小平理论指导我们整个事业的各项工作。[6]另一方面,我们又要在实践中继续丰富和发展邓小平理论。对于这个问题,还没有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有人认为,邓小平理论形成的时间并不长,怎么就讲发展呢?其实,强调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邓小平理论,正是邓小平理论与时俱进品质的要求。

首先,邓小平理论不是教条,而是不断发展的科学。邓小平理论来自中国社会主义实践,是在实践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无论是从它的整个理论体系来看,还是从它的某一部分来看,都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的不断发展而逐步形成的。比如从党的十二大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科学命题,到党的十三大基本形成理论的轮廓,再到党的十四大形成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这就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再比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从提出到被广泛接受,再到被党的十四大所肯定,同样也经历了一个过程。这是因为我们对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认识,对历史和现实经验的总结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任何科学理论总是在这样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和发展的,邓小平理论也不例外。今天,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仍然在实践中发展,我们党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需要应对的国内外形势极为复杂,还有大量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我们去探索和解决,新的实践必然会形成新的理论。这也说明邓小平理论的发展并没有完结,它还要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并不断丰富和发展。

其次,邓小平理论并非至善至美,包罗万象,它还要在实践中充实、丰富和完善。[7]邓小平理论作为一个科学体系,涵盖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对于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但是这个理论对有些问题的回答还只是初步的、大体的(如政治体制改革),还要作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此外,邓小平理论没有也不可能穷尽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规律和各个领域的特殊规律的认识,还有许多问题尚未作出科学的回答和解决,如农村经济发展、国有企业改革、党的执政方式、以及如何应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形势等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大胆探索,加强理论创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邓小平理论。我们要象当年邓小平对待毛泽东思想那样,把邓小平理论当作一个科学的思想体系,准确地完整地加以理解;当作一个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理论体系,不断充实新的内容;当作认识真理的方法,而不是真理的终极和顶峰,也不是包医百病的灵丹圣药。我们绝不能搞新的教条主义和“句句是真理”,把邓小平理论神化为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的的绝对真理,[7]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方针,用发展的理论指导发展的实践。正如邓小平说的:“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要提倡这个,不要提倡本本,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2](P382)

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坚持邓小平理论,在实践中继续丰富和创造性发展这个理论,这是党中央领导集体和全党同志的庄严历史责任。”[6]正是本着这样一种历史责任感,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自形成以来,一直以科学的态度对待邓小平理论,面向新的实践,不懈探索,坚持理论创新,取得了一系列新的、具有鲜明创造品格的重大理论建树。尤其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和实践,是对邓小平理论的重大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对我们党和国家今后的发展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历史影响。

三、关键是要保持党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忠实地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任何政党都是以一定的阶级或阶层为基础,在政治上和经济上代表这个阶级或阶层的利益,并为之而斗争。同时,这个阶级或阶层也就成了相应的政党赖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强大的阶级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是一个政党夺取革命胜利、巩固政权的基本条件,一旦失去这个基础,这个政党就变质了,其政权也将难以巩固。

究竟代表谁的利益,怎样处理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这是我们党的建设的根本问题,也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她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宗旨,并在党章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关于党和群众的关系,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都有一系列精辟论述。他们把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原理系统地运用于党的工作中,总结和创造出了群众路线这个中国共产党独特的概念,使群众路线成为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并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科学的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思想。概括起来就是:一切为了群众,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的源泉,一切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一刻也不脱离群众;实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等。完全可以这样说,我们党创造和积累的群众路线的方法之完备、经验之丰富、理论之深刻,在世界上其他政党中是没有的。

在实践中,我们党一直注意同最广大人民群众保持着血肉般的联系,坚持把为人民谋取最大利益作为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并在不同历史时期提出和制定了反映和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从而使我们党获得了最广泛、最深厚、最稳固的群众基础。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由小到大,由弱变强直至取得革命的胜利,归根到底是靠党的群众路线,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那时共产党还没有成为执政党,党处于无权的地位,为什么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呢?这是因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真正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建国以后,我们党在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说到底还是靠群众的支持。当然,在我们党80年的历史中,尤其是建国以后,也出现过不同程度地脱离人民群众,违背群众利益的情况。如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1958年的大跃进运动和后来的“文化大革命运动”等,这些运动违反了群众的意志,伤害了一大批干部和群众,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的事业也遭受了挫折。实践证明:决定一个政党及其政权兴衰成败的根本性因素是人心向背,所谓人心向背就是群众基础。共产党执政的基础是人民群众,无论是搞革命还是搞建设,无论是夺取政权还是巩固政权,都需要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否则,党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最后丧失执政的基础。

如何保持我们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新世纪我们党的建设面临的又一个重大课题。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质和落脚点就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落实好“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从当前来看,要特别注意解决两个问题。

第一,正确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利益矛盾。我国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也是推进改革开放的最高准则。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从总体上来说,我们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但是,由于社会分配领域中收入差距的扩大和其他原因。我国仍有一部分群众的生活处在十分贫困的境地。一是农村居民中的一部分。改革初期,我国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城乡差距曾一度缩小。但1990年以后,农民收入呈下降趋势,且负担沉重,致使相当部分农民生活仍然十分困难,有的连温饱问题也未得到解决。二是城镇居民中下岗职工生活也十分困难。与此同时,经过20多年的演变,我国已出现了一个暴富阶层,其中部分人的财富是通过不合理、甚至是非法的途径获取的。这就说明部分群众很少或没有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这种矛盾如果长期积累下去,势必导致党群关系进一步紧张,并有可以使经济问题转变为社会政治问题,进而危及党的执政地位的稳定。因此,在农村,我们要致力于减轻农民负担,不断加大扶贫开发的力度,增加农民收入;在城镇要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为下岗职工及低收入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此外,还要坚决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等。通过这些措施,消除绝对贫困,防止两极分化,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第二,坚决惩治腐败,保证党的组织的清正廉洁,以取信于民。反腐败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这是因为党内腐败现象的实质就是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党的权力侵吞人民群众的利益,它完全违背了党的宗旨,是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联系、危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根源。腐败现象还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们实施“和平演变”战略的一个重要的内在因素。一个执政党如果听任腐败不断滋生和蔓延,迟早总会垮台的。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期,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获得了极大的发展,政治生活正在向民主化演变,思想文化也呈现出多样化。另一方面,由于社会主义法制还不完善,社会生活制度化程度比较低,因而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腐败现象。腐败损害了党的形象,削弱了人民群众同党和政府之间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是造成部分地区党群关系紧张的根本原因;它削弱了人民民主政权的根基,严重地威胁着党的执政地位的稳固,是亡党亡国的潜在性危险因子。[6]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多次提醒全党,要警惕腐败现象的严重危害,指出“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都要反对腐败”。[2](P327)1989年,邓小平在他的政治交待中,再次强调,要取信于民,必须要过反腐败关。[2](P297-299)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江泽民多次强调:“反腐败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严重的政治斗争”,“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政治问题”。[8]1993年党中央作出了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的重大决策,以后每年都对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并逐步走上了靠制度反腐败的路子,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先后查处了一批重大腐败案件,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我国的腐败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目前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人民群众对此很不满意。如何继续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新世纪党的建设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一个焦点。

我们要从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意义,把反腐败斗争贯穿于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利用法治和德治两种手段对腐败进行综合治理。从目前来看,最重要的是要把已经制定的有关反腐败的法律、制度、政策落到实处,用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从长远来看,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实现集权体制向民主体制的转换;通过体制创新,建立和完善党内权力制衡机制,努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从根本上保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关键是要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和健全一套科学、严密的治党方略,形成科学、稳定的党内运行机制

当前,我们党正在领导和推进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它要求党的组织也要加强现代化建设,这既是党自身发展的要求,也是推进和实现中国现代化的关键。加强党的现代化建设,就是根据变化了的形势,用现代化的理论来指导党的建设,实现党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及运行机制的现代化。这里最关键的是要走制度治党的路子。只有坚持走制度治党的路子,才能使党的政治生活具有稳定性、规范性,党的路线才不会因领导人的更迭或领导人个人看法的改变而改变;才能避免与政治运动相伴随的党内大规模的政治斗争。党的制度建设也是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载体和保障,它以制度的形式巩固党的建设成果,把握党的建设方向;通过制度建设,在党的领导和决策过程中按照制度办事,真正做到科学化、民主化,并有效地增强党的政治决断力和控制、维护国家的稳定与发展。

在我们党的历史上,邓小平对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识最深刻。在他的推动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党的两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努力,党的制度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如党章这一党的根本大法,经过党的十二大到十五大4次党的代表大会的修改和补充,其内容更加完善。此外,我们党还相继制定了一系列重要规章制度,如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委领导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条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这些事关党的建设全局的重要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最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提高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稳定性,使过去党内生活存在的无章可循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改变,为建立健全一套科学严密的党内运行机制迈出了重要步伐。当然,这些制度还需进一步的完善。从当前党内生活的实际情况来看,党的制度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尤其是党内监督制度还很不完善,使得现在已经制定出来的一些党的规章制度难以得到落实。因此,当前党的制度建设重点要围绕如何加强党内监督体制和制约机制来进行,关键是抓好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改革和完善党的纪检监督体制。经检制度是保证党的规章制度得以落实,对党员和党的组织违反党的规章制度的作为进行监督的最重要的制度。它在维护党的组织的清正廉洁、团结统一等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党的纪检制度还有不完善的地方,最突出的问题是体制设计不合理,纪检机构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使其在党的规章制度执行中的监督职能未能得到充分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党的制度建设,建立党的纪检机构的垂直领导体制,同时,提高纪检机关的地位,以便于用相应的权力制约权力,强化党内权力制约机制。

第二,进一步完善党的领导干部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既是一项重要的干部制度,又是一项重要的监督制度,它是党内各项制度中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对于选拔党内优秀人才,实现为政清廉具有重要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的问题已经解决,任期制也有了一些具体规定。现在最突出的问题是党内选举制度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因此,要尽快完善党的领导干部选举制度,要尽可能减少委任制,实行普选制。重点是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全部通过党的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废除等额选举,普遍实行差额选举,为选举人提供比较、鉴别和选择的机会。建立和完善党的领导干部选举制度,对于保证党的领导干部队伍的纯洁和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五、关键是要实现党的执政方式的根本转变,即由以党治国的执政方式向依法治国的执政方式转变,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水平

在当代,世界各国普遍实行政党政治,即“实行以政党制度为基础的国家权力配置与运作体制”。[9]任何一个执政党总是通过一定的方式实施其对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社会事务的领导。目前,大部分国家的执政党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执政方式。这一执政方式的最大优点就是它能维护社会生活及发展的稳定性和规范性。共产党夺取政权以后究竟采取什么方式执政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如何处理好党的领导与法律的权威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予以具体回答,列宁在社会主义实践中也没有解决党的领导与法律的权威的关系这个执政方式中的基本问题,因而没有能防止他的后继者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现象发生(邓小平语)。在我国,新中国建立以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我们党的执政方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由于对党的领导缺乏科学的理解,加之受苏联模式的影响,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以党代法、权力高度集中的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党的权力高于一切,虽然我们制定了一些法律,但在实际工作中,在操作机制上,法律并没有发挥多大作用,基本上是依靠政策的领导。这就很难避免随意性和经常变动性。这种执政方式的实质就是“以党治国”。发展到后来党的权力基本集中于个人,由最高领导人的个人意志决定一切,这实际上已经蜕变为典型的人治执政方式。这种执政方式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有时甚至会带来很大的破坏性,这是我们党建国后发生包括“大跃进”、“文化大革命”在内的一系列重大失误的总根源。

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最早对我们党的执政方式进行深刻反思。他在不同场合、从不同角度多次批判了把一个党、一个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寄托在一两个人的威望上”的人治思想[5](P333),反复强调要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认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5](P168)邓小平在强调民主的同时,还特别强调法制,指出“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5](P348)“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2](P177)1980年8月,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邓小平发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著名讲话,着重提出了要通过政治体制改革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和“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处理好党和政府的关系”。[2](P177)并认为实行党政分开“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要放在第一位”。[2](P177)邓小平关于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以党代法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思想,是在治国的政治方略上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重大贡献。他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命题,但是,他的上述思想的实质就是主张依法治国。20多年来,在邓小平上述重要思想的推动下,我们党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人民的民主法制观念大大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党的十五大已经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预示着党的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现在的问题是怎样才能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毫无疑问,我们必须要建立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立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与公正的司法制度,建立一支强大的执法队伍,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这些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条件。但是,我们认为,要保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国成为现实,最关键的是要改善党的领导。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唯一的执政党,在整个国家政治生活中居于领导地位。如果对党的领导缺乏科学理解,在实践中就会出现党凌驾于国家权力机关之上、干预司法独立和取代政府的行政职能等问题。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以党代法、以党代政。因此,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国家政权机关的关系,是能否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为此,必须改革党的领导制度,科学划分党与国家政权的职能,理顺党与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关系。

早在1980年,邓小平就几次提出,党的组织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也不是政府,彼此的性质、职能、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是不同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它是靠理想、信念、纪律来维系的严密的政治组织。党的领导权就其性质而言是属于政党的政治权威和权力,它不是直接的国家权力,不具有国家权力的强制力和普遍的约束力;就其与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关系而言,主要是指大政方针、基本政策、基本路线的政治领导;就总体而言,党对国家及社会生活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按照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第二条),由人民选出的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除此之外,一切政权组织都是根据国家的法律和规定建立起来的,它依靠法律手段实施对国家生活的领导。党的组织与国家政权组织的上述区别,从根本上决定了党的组织不能代替政权组织,不能搞“以党代政”、“以党治国”。为此,必须切实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理顺党的组织与人大的关系。一方面,党的组织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在政治上领导人大开展立法和监督工作。党的主张必须通过人大的法定程度,形成法律、决定、决议,变为国家意志,成为一切政党、组织、团体及全体公民的行为规范。党只能通过人大的立法工作来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另一方面,党的组织要带头遵守人大通过的法律与决定,决不能凌驾于人大之上,要维护宪法、法律规定的人大的职权,保证人大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二,理顺党的组织与政府的关系。总的来说,党要依法执政,不要过多地干预政府的具体工作。党的组织的主要精力应放在支持和领导政府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来从事行政工作,切实保证政府依法行政,决不能代替政府履行执法职能。

第三,理顺党的组织与司法机关的关系,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权。司法机关能否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权,是衡量一个国家是人治还是法治的重要标志,司法独立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当前,我国司法独立还有一定的阻力,有时甚至比较困难,这除了有行政权力的干扰外,还在存诸如地方党组织的非法干预问题。[10](P229)这是导致司法不公,特别是地方保护主义难以消除的重要根源之一。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深化我国司法制度改革,改善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党的组织与司法机关的关系。在我国,党的领导当然包括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但是,如前所述,这一领导只是政治、思想、组织领导。党的组织主要是保证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决不能干涉甚至代替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审判权和检察权,对于司法不公,党的组织可以通过人大对司法机关进行监督,以确保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这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已经走过了80年的光辉历程,今天已经拥有6000多万党员,340万个基层党组织,这是一笔巨大的组织资源和政治资源,只要我们充分地开发、利用好这笔宝贵资源,抓住上面几个关键问题,把我们党建设好,中国的事情也就一定能够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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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问题的关键在于党”的分析_邓小平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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