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生初期北京新政实施效果研究_特长生论文

小生初期北京新政实施效果研究_特长生论文

北京市“小升初”新政实施成效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北京市论文,新政论文,成效论文,小升初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24.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654(2015)03-063-016

       北京市“小升初”择校现象由来已久,成为北京义务教育阶段难以治愈的“顽疾”,如何解决“小升初”乱象,成为摆在北京市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面前的一道难题。为解决“小升初”不合理择校问题,2014年4月,北京市教委颁布《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实施“小升初”新政。为评价北京市“小升初”新政效果,笔者通过文献搜集、专家访谈、问卷调查、学校暗访、家长及校长访谈等多种方式展开调查,以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意见》实施以来“小升初”新政的效果,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继续深化改革的建议。

       一、北京市“小升初”新政背景

       (一)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严重

       2000年以来,北京市“小升初”择校问题逐渐严重,在就近入学的电脑派位之外,存在以钱择校、以分择校、以权择校的多种“明渠暗道”,乱象纷呈。2011年,21世纪教育研究院通过对北京市择校竞争最激烈的东城区、西城区和海淀区的调查,发现推优约占19%,特长生招生占11%,占坑及共建生占14%,电脑派位占48%[1],北京市东城、西城、海淀“小升初”的学生中通过派位入学的不足一半。高昂的择校费、赞助费,炽烈的培训班、学科竞赛和择校竞争,严重地扭曲了义务教育的价值,极大地伤害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创造力培养,给家长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北京市的“小升初”择校乱象不仅影响到北京的社会发展,也对全国产生不良的示范。

       (二)择校竞争的主要原因是校际差异过大

       (三)各区县之间教育发展不均衡

       在北京市的16区县中,东城、西城、海淀、朝阳等主城区是教育强区,这四区内“小升初”择校竞争的根源在于校际差距过大;而对于跨区流动的择校需求而言,其原因主要是区域之间的教育差距较大。

       (四)国家规范义务教育的要求和北京市的承诺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后,教育部与北京市政府签订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北京市承诺在2015年实现“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明显缓解择校现象”的目标。2014年1月,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北京等大城市“到2015年,所有县(市、区)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100%的小学划片就近入学;90%以上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划片入学的初中90%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面对教育部高标准的要求和日益临近的《备忘录》期限,北京市义务教育存在明显的差距。为此,北京市政府和市教委决定出重拳和组合拳,治理“小升初”择校乱象,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2014年“小升初”新政的主要举措

       (一)出台《意见》和“15条禁令”

       2014年4月,《意见》出台,确立新的“小升初”政策,开启了2014年“小升初”入学政策的改革。《意见》提出“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入学,小学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全程记录学生入学方式,取消共建生,降低特长生招生比例,严禁将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禁止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选拔学生,严控‘坑班’,培植新优质校”等举措。5月,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严明纪律的若干规定》,提出堪称史上最严的15条禁令,标志着对“小升初”择校现象正式“宣战”。

       (二)构建两个电子平台

       为禁止“小升初”择校,建立了“电子学籍”与“统一入学服务系统”2个电子平台,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规范学籍管理和“小升初”入学行为。2013年在全市开始使用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系统,适龄入学儿童“一人一号”,学校由此获得“片内学生名单”作为小学入学报名依据。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启用,实现了对跨区入学和非学龄儿童入学严格控制的功效。

       2014年,采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使学生信息采集系统与学校CMIS系统“无缝对接”,对每一个学生的入学途径和方式进行全程记录。学生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及所入读的学校、小学入学方式、初中升学方式都清晰记录在案,形成连续的入学轨迹。由此取消了过去学校在招生上的操作空间,保障了义务教育入学更加公开、透明,遏制了义务教育阶段不合理的择校行为。

       (三)细化非京籍适龄学生入学工作

       北京市教委将非京籍适龄学生根据不同的家庭背景分为三类。第一,同城对待型。对于持有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按本市户籍对待。第二,政策协调型。凡属区县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县教委协调解决。协调对象还包括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北京铁路系统子女。第三,五证齐全型。针对普通非京籍在京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北京市教委要求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交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所在区县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入学就读。

       (四)实行9项具体措施

       北京教委治理“小升初”择校的组合拳,所采取的9项主要措施可概括为“三减”、“三增”、“三保障”。“三减”是严禁“坑班”与“点招”、降低推优及特长生所占比例、取消共建生等;“三增”是实行学区制和集团化办学、加强小学艺体特色建设、扩大优质初中就近派位比例;“三保障”是实施“指标到校”政策、实行“两次派位”、进行教师轮岗。

       1.严禁“坑班”与“点招”

       “坑班”是指重点学校自办或与社会机构合办、面向小学生的学科培训机构,从中“点招”优秀学生升入本校初中。据调查,2010年海淀区的七大名校对应的“坑班”就有106个,总人数约5000多人、55000人次。但是,通过“坑班”被“点招”的人数仅为560人,约占10%。也就是说,90%的孩子在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之后,并不能如愿进入名校的大门[2]。“坑班”与“点招”在消耗大量教育资源的同时,扰乱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生态。为此,《意见》明确提出严禁各种“坑班”与“点招”作为解决“小升初”择校乱象的重要措施。

       2.降低推优、特长生比例

       推优又称为推荐派位,是各区县确认的重要入学政策,推优生政策的本意是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进入优质中学的机会。特长生包括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科技特长等三类,测试时间统一为5月21日、22日,是北京市市、区两级教育部门所规定的“名正言顺”的“小升初”择校渠道。在北京市“小升初”择校乱象中,“推优”与“特长生”两项所占比重最大。为此,《意见》提出在“小升初”中将“特长生入学比例控制在8%以内”,东城区率先取消“推优”,是有效遏制“小升初”择校的积极举措。

       3.取消共建生

       “共建生”是国家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与重点学校通过“合作共建”,满足本部门职工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需求的一项政策[3]。据21世纪教育研究院统计,北京市“共建生”的比例高达10%左右[4]。因为只有具有权力和地位的机构才能与名校建立共建关系,与“以分择校”和“以钱择校”相比,共建制度属于“以权择校”,更加阶层化和不公平。《意见》中正式提出取消共建生,使这一存在了11年之久、显示“特权”的政策失去合法地位,在“小升初”入学中初步排除了“权”的干扰。

       4.实行学区制和集团化办学

       北京市采用“学区制”与“校际联盟”的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名校收普校,普校变名中”将部分弱校改造升级成新优质学校,增加优质资源供给总量。通过这一方式,各区新增一大批优质学校的学位,受到社会认可。

       学区制。“学区制”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对中小学实行分区划片管理的制度,结合城市的区域规划、人口布局、资源配置等,学区的厘定与划分成为“小升初”就近入学的基本保障。东城区的“学区制”改革已届10年,东城区将区内所有学校划分为8个学区,学区内的学生采用电脑派位升学的方式为主。朝阳区拓展为15个学区、40个片区,片区内以优质资源为龙头整合相对薄弱学校,实现一个法人、一体化管理。

       校际联盟。校际联盟是“扬峰填谷”式的增量改革,通过对口直升(普校对口名中)、强校与弱校结对帮扶、九年一贯制等来辅助薄弱学校。西城区将全区划分为11个学区,组建的15个“教育集团”涉及69所中小学,海淀区实行“一校多址”的校际联盟,丰台、房山区建设了“教育集群”。

       5.加强小学艺体特色建设

       北京市充分利用所拥有的文化、艺术资源,依托高校、文艺团体等力量,促进小学、初中教育的特色发展,合作建设140所音体美特色小学。

       6.扩大优质初中就近派位比例

       《意见》明确将就近入学作为“小升初”的基本原则,为此,各区县积极扩大优质初中就近派位比例。2014年东城区新增初中优质教育学位1690个,小升初人数为7150人,68%的学生参加了电脑派位,进入优质初中的比例达85%以上。2014年西城区实际升学人数8546人,共有4343名学生参加学区派位,占升学总人数的50.8%,16所优质初中生源校都大幅增投学位,共增加优质学位1300余个,使学区派位计划中优质学位成倍增长——参加派位的学生,每两个就有一个可能通过派位方式进入优质初中。

       7.实施“指标到校”政策

       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优质高中统招计划中一定比例的名额直接下放到初中学校作为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5]。但在北京市,这一政策并未得到有效贯彻,下放指标的比例过低,流向不明。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比例不低于50%。《意见》确定,将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30%的名额下放。全市共有83所优质高中参加“指标到校”,下放招生计划7370人,其中面向优质高中所属初中2505人,占计划的34%;面向普通初中4865人,占66%。实施结果,优质初中和普通初中分别录取2477人和4804人,完成计划的98.88%和98.75%。

       8.实行“两次派位”

       通过学区划片、以电脑随机摇号的方法分配学位,是实现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最基本的入学方式。与以往的电脑派位相比,2014年各区均执行两次派位。第一次派位(或称推荐派位、提前批次、优秀毕业生对口派位等)是在电脑大派位之前,给优秀学生进入优质初中的机会,并向所有学生开放。通过“一次派位”进入优质初中的学生占其录取名额的10%。第二次派位是保障性的“大派位”,保证每个适龄学生都在相应学区获得学位。

       9.实行教师轮岗制度

       在大城市,“小升初”择校择的首先是师资,均衡师资是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的关键。东城区率先开展教师轮岗来均衡不同学校之间的师资差异,包括机关与学校轮岗、机构与学校轮岗、联盟校轮岗、九年一贯制学校轮岗、教育资源带轮岗、学区培养基地轮岗、城乡一体化学校轮岗、人才资源共享等八种方式。在2014-2015年度,东城区共有1618名教师进行了轮岗,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教学骨干611人,占轮岗教师总数的31.58%。优质师资轮岗有利于提升薄弱学校的教育质量,遏制“小升初”择校行为。

       三、“小升初”改革的实施效果

       (一)“就近入学”目标基本实现

       据北京市教委的统计,2014年北京市初中就近入学比例为76.82%,寄宿制入学比例为5.92%,特长生入学比例为6.75%,民办学校入学比例为8.47%,其他方式入学比例为2.04%。北京市城六区初中就近入学的比例整体达到74.01%。作为比较,2011年的调查显示,小升初在本城区本学区内就近入学比例仅为57%。2014年与2011年相比,“小升初”就近入学的比率提高了约20个百分点!

       (二)网络调查:来自学生家长的评价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2014年北京“小升初”新政的实效,笔者于2014年9月1日至9月22日通过网络调查的方式,对2255名家长进行了问卷调查。

       1.家长总体肯定改革成效

       对于2014年北京市“小升初”新政成效,2255名受访者中认为有成效的比例占63.55%(包括“非常有效”、“比较有效”、“有成效但不明显”者),认为“没有什么成效”的占36.45%。

       2.各区县家长对遏制择校乱象成效整体持肯定态度

       受访者对于2014年“小升初”新政遏制择校乱象整体呈肯定态度。对不同区县进行分析,在四大教育强区中,东城区家长满意度为51.0%,西城区家长满意度为58.7%,海淀区家长满意度为49.3%,朝阳区家长满意度为57.5%。西城区满意度最高而海淀区较低。西城区家长的满意度最高,是因为西城区比较而言是义务教育发展最为均衡的区;海淀区家长满意度较低,是因为海淀区的几大附中不参与大派位,“小升初”就近入学的比例偏低。

       在其他12区县中,除延庆(43.48%)、丰台(44.19%)、怀柔(46.67%)等三区家长满意度低于50%外,其余9区县对“小升初”新政满意度均高于50%。其中丰台区家长满意度在城六区中最低,在16区县中倒数第二低,是由于丰台区地理呈狭长状,优质教育资源难以全覆盖,而且丰台区优质初中较少,以往丰台区学生多择校到东城、西城、海淀等区就读,实行“小升初”新政后,学生跨区择校基本被限制住。

       3.政府机关家长对改革的评价较低

       不同职业背景的家长对“小升初”新政整体持肯定态度。其中政府部门家长满意度为59.50%,事业单位家长满意度为68.65%,国有企业家长满意度为67.71%,民营企业家长满意度为66.32%,个体经营者家长满意度为63.13%,非政府组织家长满意度为66.67%。政府部门家长对“小升初”新政满意度最低,是因为取消共建生、禁止“条子生”之后,政府部门难以通过共建、递条子等方式实行择校,极大地遏制了“以权择校”现象。因而,这是“小升初”新政收效的一个印证。

       4.京籍和非京籍家长的不同评价

       京籍与非京籍家长都认同北京“小升初”新政的成效,但由于非京籍儿童入学的困难更多,其满意度为58.65%,比京籍家长的满意度(66.23%)低7.58%,也在情理之中。在非京籍家长中,国有企业家长满意度最高为71.70%,非政府组织家长满意度最低为41.67%。这可能是因为与社会组织家长等相比,国有企业家长在办理“五证”等方面更具便捷性。

       5.升入不同学校家长对“小升初”改革的不同评价

       在2255名受访者中,有619名受访者的孩子参加了2014年“小升初”,其中升入名校/优质校的占25.61%,升入新优质校(与名校、高校合作举办)的占9.47%,九年一贯制或对口直升的占18.42%,升入普通校的占46.49%。家长对改革的满意度与孩子所入的初中正相关。家长对升入优质校满意度最高、新优质校次之、九年一贯制及对口直升再次、普通校最低,感到“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比例,依次为72.03%、50.94%、35.29%、32.69%。

       6.严禁依据竞赛成绩、取消共建生等政策获好评

       在对具体举措实效的评价中,受访者对“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的评价最高,为45.94%;其次为“取消共建生”,为39.91%;对其他5项举措的肯定评价在35%至40%之间。对“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培植新优质校”和“优质高中指标下放”举措的实效评价较低,均为23%左右,显示了这些举措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四、“小升初”改革存在的问题

       虽然2014年北京市“小升初”改革取得了突破性的成绩,一举改变了“择校热”的面貌,但由于是新政实行的第一年,许多问题积重难返,难以一步到位,需要假以时日,调理化解。“小升初”新政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择校现象在一些名校依然突出,“两次派位”政策存在弊端,“特长生”比例偏高,政策保障协调入学渠道不透明,“寄宿生”等择校渠道尚未认真清理等。

       1.择校现象、“坑班”与“点招”依然存在

       2.“两次派位”的利弊

       “小升初”中的“两次派位”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2014年各区的小升初政策中不再出现“推优”的概念,但“第一次派位”可以理解为“推优”的变种。不同之处在于,这一“推优”是允许所有学生参加的,但对于大多数学生,这有一点“陪太子读书”的性质。东城区“一次派位”按德(20%)、智(60%)、体(20%)三方面来评价学生的综合发展水平,通过“一次派位”录取986人。从实施情况看,全部7000多名学生“德”都合格,“体”也都基本合格;唯一可以拉开差距的是智育,即五年级(上)与六年级(下)统测的成绩。可见,“一次派位”的重点仍在文化课方面,存在明显的“唯智育”弊端。

       2014年之所以实行“两次派位”,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适应在小学毕业生中已经形成的“推优生”、特长生的现实,以及化解由于取消共建生产生的学额矛盾。如果明确在小学阶段取消推优政策,今后的“小升初”政策理应由“两次派位”回归正常的“一次派位”。

       3.小学阶段特长生比例偏高

       2014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6年招收特长生比例应降到5%以内。北京市的《意见》提出,2014年小升初特长生入学比例控制在8%以内,实际达到6.75%。由于是第一次缩减特长生比例,未及对小学的“特长生”培养规模进行控制,调查显示部分小学特长生的比例明显偏高,多达10%-20%,甚至更高。

       据调查,一些小学依然把培养特长生作为重要工作。如不对此进行控制,会对家长和学生产生误导,继续将特长生视为“小升初”的一种主要路径。

       4.寄宿生作为择校渠道尚未清理

       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城区的学校不应该有寄宿的需求。寄宿生是北京市“小升初”公认的一种择校方式。在《意见》中,没有明确取消“寄宿生”,保留了这一择校“暗道”。据调查,2014年“小升初”海淀、东城、朝阳三区招收寄宿生2432人,优质初中偏爱“一次派位”轮空的学生。

       5.“政策保障协调入学”渠道不透明

       2014年北京市“小升初”明确取消“共建生”,有效地遏制了“以权择校”。为满足客观存在的国家机关、部队驻外人员子女等的入学需求,在取消“共建生”的同时,建立了“政策保障协调入学”的门类。据了解,这一类学生数额比“共建生”大幅度削减,但仍然需要通过公开、透明的制度建设,形成公信力,取信于民。目前没有一个区县公开政策保障协调入学的具体标准、规则、数额。家长对此诟病较多,普遍担忧它成为“共建生”取消后特权生的变种。

       6.信息公开不到位

       “信息公开不到位”是公众对2014年“小升初”改革比较突出的意见。2014年5月27日,据课题组对北京市16个区县教委网站的监测,只有海淀区、石景山区教委公布了特长生招生名单,其他14区县均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布。6月13日,课题组监测了北大附中、清华附中等23所初中网站上的特长生招生信息,发现4所学校未及时更新,有的招生信息还是上一年的;2所学校没有公布特长生招生信息;3所学校公布的特长生招生信息中未公布招生人数计划。此后的监测,没有发现学校公示该校的特长生录取名单。6月18日,课题组对各区县寄宿生招生结果进行电话询问,多数区县表示寄宿生录取结果不在公开范围,“网上不会有”、“自己上学校找去”。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朝阳区、昌平区、大兴区等6个区县一直未接听电话。

       在访谈中,有家长表示:“北京市‘小升初’改革成效显著,但是信息不公开、公开不到位问题尤其严重,这样我们就很难对各种升学途径进行监督,很难知道推优、特长、点招等情况。同时,北京市教委对所有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了采集,但也没有公布基本信息。信息不公开就有可能产生教育不公正的行为。”

       7.非京籍学生入学政策的分层化

       2014年北京市的“小升初”新政,对非京籍学生入学按不同家庭背景区别对待,分为按同城对待、区教委协调解决、要求“五证齐全”三种类型。绝大多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要提交“五证”等证明,经区政府审核后安排入学。在今年的实施过程中,部分区出现在“五证”之外增加“土政策”的行为,加剧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困难。这种按家庭背景区别对待的入学政策显然具有某种歧视性,有违义务教育一视同仁的公平价值,成为北京市“小升初”改革呼声很高、最棘手的有待解决的问题。

       8.择校由“小升初”向“幼升小”转移

       “小升初”新政也诱发了一系列相关的问题。在“小升初”择校得到有效遏制的同时,家长的择校行为发生了明显变化。由于禁止跨区择校,四大教育强区“锁区”的趋势也日趋明显,“小升初”的择校动机向“幼升小”转移。而“幼升小”对户口或房产有明确规定,从而刺激了家长在教育强区买房、办户口,造成学区房价格不断攀高。任由这一趋势发展,有可能会渗入金钱和权力的因素,演变为新的“以权择校”、“以钱择校”。

       9.新的入学方式面临的挑战

       中学教学遇到新问题。学生就近入学与优质高中指标下放,使普通初中与优质初中的差距有所缩小,同时,优质生源的进入也产生新的问题。普通初中推行分班教学将成为一个趋势,它将普通中学如何办学置于矛盾之中,既要保障义务教育过程的公平,又要应对中考“择分录取”的现实,普通中学向何处去令人深思。与此同时,优质学校由于划片入学进来了许多普通学生,也对只会教高分学生的优质学校构成挑战,有的骨干教师挫折感很强,甚至愤而表示要离职。

       集团化办学发生变异的担忧。名校集团化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之间的均衡,但是如果办学动机不纯、办学方向出现偏差,就会产生新的问题。例如某名校将原本几所中等学校组建为分校,如果通过“校内选拔”将名校的优质生源集中到主校就读,就将弱化分校的办学能力,沦为为主校输送好生源的学校。

       五、深化“小升初”改革的政策建议

       (一)坚持“小升初”改革的正确方向,完善和深化改革

       1.降低直至取消“推优”与特长招生

       2014年北京“小升初”有大派位、“推优”(一次派位)、特长生、政策保障协调入学、寄宿生、点招等多种方式,应当进一步扩大派位的比例,继续压缩其他方式。对于“推优”、特长生要降低直至取消小学阶段“推优”和特长生培养,降低乃至取消特长生的比例。通过建立专门的特色初中,满足有特长学生的学习需求。

       2.清理寄宿生招生

       按照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主城区的学校除海淀区外,不应再保留寄宿生。海淀区有部分农村学生确有寄宿需求,应通过对现有寄宿生来源的调查,核定恰当的数额,大幅减少寄宿生,避免使其成为择校的路径。

       3.扩大“指标到校”比例

       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政策对于遏制“小升初”择校、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具有实质性的意义,已为各地的实践所证明。在一些大城市,“指标到校”比例稳定在60%左右,例如合肥市省级示范高中的这一比例为85%,大连市为75%,重庆市不低于70%,等等。北京市“指标到校”比例虽由以往的大约10%提高到2014年的30%,但仍然低于教育部的要求(50%),与其他大城市相比也明显偏低。建议稳步扩大“指标到校”比例,每年增加10%,至2016年达到50%。同时,加大下放指标流向普通初中的比例。

       4.促进教师流动

       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差距,主要体现在教师方面,需要通过均衡教师源,真正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教育部明文要求建立义务教育学校的校长、教师(尤其是骨干教师)定期流动制度。这是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制度,北京市东城区和各地都有一些成功的实践。北京市应当顺势而为,推进这一改革。近几年是北京中学教师退休的高峰期,它为教师资源调整提供了一个契机。政府可考虑建立恰当的机制,聘请退休的骨干教师到普通学校、薄弱学校发挥余热,改善普通学校的师资状况。

       (二)通过体制创新促进新优质学校建设

       北京市已经通过名校联盟、挂靠大学或研究机构等方式建立了一批新优质学校,对于促进划片就近入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获得家长的好评。然而,这批学校只有教育品质获得实质性的改善和提升,做到名副其实,才能在今后的“小升初”升学中继续产生功效,为家长所接受。

       1.深化学区制和学校联盟改革

       促进新优质学校的顺利发展,关键是名校/母校出于公心,切实把办好加盟学校作为己任,通过教师交流、共同教研和教师培训、资源共享等方法,带动加盟学校提升教学品质。为此,应当建立名校与分校、母校与加盟学校共存共荣的考核和评价制度。同时,需要通过开展以学生为主体的新课程改革,实施学校绿色评价,激活学校办学活力,建立学校内生的发展动力,改变学校面貌。根据其他城市的实践,学区制和学校联盟的深化改革,要达到效用的最大化,就是要形成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校长、教师等教育资源配置,统一实施教学研究和管理,统一财务核算,统一考核评价。

       2.通过体制创新建设新优质学校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出要求:“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特别需要重视通过政府教育治理的现代化,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实行教育家办学,建设新优质学校。

       开放教育权的一个途径,是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通过委托管理、购买服务,委托那些师资优良的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公办学校,提升学校的教育质量。新东方对延庆县中小学教师、学生开展的学科培训,使得近年来延庆县高考各科成绩大幅提升,就是一个成功的案例。丰台区新建立的首经贸附中和首经贸附小,按照“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也是有益的尝试。放松管制、下放权力的办学体制改革,包括促进民办学校发展、引入“特许学校”、“在家上学”等不同机制,形成多样化的教育模式,满足家长选择性的教育需求。

       (三)完善学校布局调整,遏制高价学区房

       学校布局失衡和校际差异过大是造成北京高价学区房的根源。2014年北京“小升初”新政在学校布局调整、遏制高价学区房方面力度欠缺。据统计,2014年西城区共撤并19所小学,使得学校资源进一步紧缩。通过对北京市近五年来学校数、小学招生数、初中招生数等的统计,北京小学的入学人数呈上升态势,而学校数却为走低趋势。这既加剧了对小学资源的争夺、推高学区房的房价,也与教育现代化实行“小班小校”的特征相背离。采取积极举措,新建部分中小学,优化北京市学校布局,是给高价学区房降温的必要举措。

       (四)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

       按照国务院、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以及北京市关于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意见,市教委应当从存在的问题出发,制定详细的教育信息和招生信息公开的办法,公开公办学校的教育经费、教师结构、学生构成等基本信息,公开名校划片标准、各类学生的招生计划、录取要求等,并进行督促、评价和问责。各级人大、教育督导部门、媒体、社会组织都应当参与监督政府主管部门和重点学校教育信息公开。

       (五)重视大学附中的改革,实行高初中分离

       1999年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初高中分离办学的要求,全国各地均严格贯彻这一要求,将此作为评审示范性高中的前提条件。然而,北京由于少数大学附中保留了初中,导致近年来几十所示范性高中纷纷恢复已经脱离的初中,破坏了北京市“小升初”的秩序。

       事实证明,只要示范性高中举办初中,就会形成初中阶段的重点学校,从而影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因此,应当理顺基础教育管理体制,重申并坚决执行示范性高中与初中分离的政策。大学附中应当实行初高中脱钩,分离后的初中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统一管理。大学附中应当超越自身利益的狭隘考量,秉持社会公义的立场,支持和参与这一变革。

       (六)完善非京籍儿童入学办法,保障受教育权平等

       2011年3月,北京市与教育部签订《北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做出郑重承诺,其要点之一是“为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逐年增长”。据了解,2013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52.9万人,在公办学校上学的比例为75.8%。

       当前,影响非京籍子女接受教育的直接动因是严控城市人口的政府行为。应当看到,影响大城市流动人口增长的原因很多,大城市人口控制与为非户籍人口提供公共服务,是相对独立的两个问题,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相互绑架的法律关系。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是法律确定的基本人权,保障这一权益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基本责任。在北京市严控人口的背景下,如何保障非京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应当实事求是地加以调整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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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生初期北京新政实施效果研究_特长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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