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末以前为什么我国没有手工棉纺织工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棉纺织论文,世纪末论文,手工论文,工厂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闽广的棉花种植在宋时,至迟在南宋时,已传到江南。到元明两朝进一步传至中原各省。棉花成为中国境内首屈一指的大众化衣被原料。但是棉布之纺织,在地域上颇为集中,以长江下游松江地区为中心,其棉布产品运达四方,甚至大量输出国外。松江号称“衣被天下”。更值得注意的是,大量的棉布都是由乡村的农户纺织生产。直到十九世纪末,中国境内未曾出现过任何手工棉纺织厂。①后期出现的手工厂大都是以机纱手工织布,是新式棉纺厂的机纱所导致的结果。
研究者都己注意到中国历史上没有出现过手工棉纺织厂这件事,而且提出若干解释。可惜这些说法都与事实不符,难以成立。
第一,最普通的说法是江南地区的气侯与土壤最适宜植棉,于是家家农户都植棉,他们近水楼台便都从事棉纺织副业。但这并未说明为什么农户从事棉纺织副业,手工棉纺织厂便不能出现。其次,种植棉花与纺纱织布并非有绝对性的关连,种棉户不一定都纺织纺织农户不一定自己种棉。据“木棉谱”说:
“北方风日高燥,绵断续不得成缕,纵能作布亦虚疏不堪用”。所以北方农户植棉而不纺织。万历年间钟化民“救荒图说”称:
“中州沃壤,半植棉花,乃棉花尽归商贩,民间衣服率从贸易”。广东福建的情形则相反。闽广的宋代是盛行植棉的地区。但该地的灌木型棉株不如后来江南种植的一年生棉花,而且后来又出现更有利的经济作物,所以闽广农民便放弃种植棉花,改种甘蔗等新的作物。然而农户并未放弃棉纺织的副业,因此每年要从江南运至大量的棉花。“木棉谱”中说:
“闽粤人于二三月载糖霜来卖,秋则买布止买花衣以归。楼船千百皆装布囊累累,盖彼中自能纺织也”。即令在江南地区之内,也有的地方是农户不植棉而家家户户纺纱织布。例如无锡,据黄印“锡金识小录”中说:
“吾邑不种草棉,而棉布之利独盛”。
第二种说法,认为棉布市场还不够大,所以尚不能产生手工棉纺织工厂。这是师承亚当斯密“原富”的理论。亚当斯密说当每种商品的市场扩大以后,价格提高,生产者的利润增加,就会有工厂组织出现,从事大量生产。事实上,明清之际的江南棉布之市场极大,销路无远弗及。据专家估算②,雅片战争前,中国每年生产约6亿匹棉布,其中52.8%是以商品形态在市场上出售,计31500万匹。在1829-1831年间,全英国每年的棉货总产量是23800万磅,其中外售全世界的数量是16000万磅③。如果按每匹棉重20两,即1.45磅,来折算,中国在鸦片战争前,每年生产87,000万磅,其中销售量是45700万磅。必须指出的是,英国所谓的棉货是包括棉纱及棉布两类,而棉纱所占比重不小,尤其是出口的棉货。现假设英国棉货产量及出口量中60%是棉布,40%是棉纱,则中国棉布产量是英国的6倍,中国棉布的市场销售量是英国卖到全世界的棉布量的4.7倍。如以单项产品而论,中国土布的市场是全世界最大的市场,其六分之一的需求即足以维持全英国的棉纺织厂开工生产。然而在中国,有6倍的棉布有效需求量,商品值近一亿两银两,却无法供养一家手工棉纺织厂。每年的6亿匹棉布全是个体小农户以副业方式生产的。可见问题不是出在市场大小。
第三种解释是怪罪中国的商人及商业资本。认为中国商人的心态有问题,只搞投机性的活动,从事不等价交易,而不肯从事生产性的投资。其实,硬把资本按事后的型态分为商业资本与工业资本是不很妥当的说法。资本就是追逐利润的资金,那里有利可得,那里的收益率高,资金就向那里流。资金不肯去的地方或用途,不是收益率太低,就是技术上没有可能性。至于中国商人的心态,也是正常的。他们大都有企业心,将本求利,不会放着有利可图。的活动而不去。古代的商人从事长途运贩,风险极大,不但可能蚀本,而且常有性命的危险。从事手工棉纺织业总不致有这种风险。中国古代就有人投资于矿业、冶铁业,及其他制造行业;到了十九世纪末及廿世纪初,买办商人投资兴建新式工厂者大有人在。远的不谈,就以明清之际的棉布商而论,他们的资金数量很可观,而棉布又是他们最关切的商品,对于棉布的纺织,布商们一定有相当的知识。棉布在成为商品,向外地运贩以前,要经过几种工序。布商并不是对这些工序全都没有兴趣,全不投入资金。他们是选择性的投资参予,这种选择一定是理性的选择,自有其道理。而且布商的活动相当一致,显示其中的道理与因素,一定是十分明显。
棉花的种植是农业生产,布商不去投资参予,是可以理解的。从棉花成熟到制成纺织品进入市场,中间要经过纺纱、织布、染色、踹压等工序,都属于制造业的活动,构成一个序列。纺纱及织布的工序全由个体小农户担任,没有手工纺织厂出现,当然就没有布商的投资。但是布商却积极投资从事染坊及踹坊之开设,正表示他们理性的选择。
染布的工序有显著的规模经济。从技术上讲,小农户不是不可以自己染布,但是很不经济。一匹两匹的染色,不但费用高,而且染色不匀。染坊的规模要大,而且要按颜色分类专业进行。于是染坊分蓝坊、红坊、漂坊、杂色坊等;每坊又细分,例如蓝坊分天青、淡青、月白等,红坊分大红、桃红等。同一色之染坊用一个大染池,几百匹布同时放进池中,染色均匀,单位成本也低。
染坊必须开设在大城市或大镇上,这样可以把棉织品及丝织品同时集中,独取最大的规模经济。整染业最集中的地方就是苏州,为松江的织棉业及湖州一带的丝织业一并服务。这些染坊最初都设在阊门外上塘至虎丘一线,沿白公堤畔。染坊数百家,染工数千人④。后因染坊污染河道,官署出示禁令,乃迁至娄门。有些染坊是独立的字号。更多的是布商出资经营的染房,它们的规模最大,分工细,雇用工人多⑤。乾隆“长洲县志”卷十说,在阊门外布商开设的字号是
“店在阊门外,漂染俱精……自漂布,染布,及看布,行布各有其人,一字号常数十家赖以举火”。
布匹染色以后的下一工序,也是最后一道工序,是踹压。其法是将染好之布置于菱角式样的巨石下,由一人站在石上,两手扶着固定的横木栏,两脚踩着石之两端,左右滚动,将布压光压紧。此石名元宝石,石面光滑,踹石之人也需身强力壮。因为这是染色后的工序,所以布商也直接参予经营,与染坊连成一气。例如清初有名的程益美号,在各处派人收买布匹,然后加工,一一收布、染色、踹砾都在本字号内一条龙作业,不假外求。它们唯一不肯投资经营的就是纺纱织布的工序,最多只肯做包买商的工作,向农户放花或放纱,据说程益美号是⑥:
“计一年销布约百万匹,论匹赢利百文,如派机头多二万两,而增息二十万贯矣。十年富甲诸商,而布更遍行天下”。
这些布商不久就发现踹压这道工序并没有任何规模经济;一人一石,每天完成的工作量是固定的,不因布匹量多量少而影响单位成本,没有与染坊整合在一起的必要,而且踹匠人数也越来越多,苏州一地竟高达万余人。所以布商在康熙末年便将染坊与踹房分开⑦,采取不同的经营方式。踹坊采计件包工制,每坊由一人负责,称包头。踹坊负责借元宝石、木磙、家伙、宿舍,招集踹匠居住,垫发柴米银钱,向客店领布发碾。每匹工价银一分一厘三毫,踹匠按月偿还房租、石租、及伙食费。这等于是计件工资制,要比直接全面经营的利润高,所以新制很快传播开来,成为定制。
由上述之分析可以看出,布商是精打细算,按照各工序的性质决定参予的程度与方式。他们决不直接参予纺纱织布的工序,是因为无利可图。因此没有手工棉纺织厂出现。
要瞭解这一点,必先瞭解中国的资源禀赋及农村的结构。两千多年来,中国农村始终是以个体小农户为主要生产单位。他们是以家庭成员为劳动骨干,自负亏盈,在既有之资源约束下,追求最大的经济成果。他们完全符合新古典经济学所设定的分析对象。我们可以利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工具来说明问题。
小农户最主要的生产资源就是家庭成员们所具有的劳动力。现在假设此农户的总劳动力为已知,他们要把这些劳动力投放在效果最好的经济活动上。当然,他们最主要的生产活动是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不过农业中的种植业是受生长季节所限,不能一年到头都在耕地上工作。换言之,每年要有一段农闲的时间,这段时间往往就用于副业生产。男耕女织,自古为然。但副业不一定限于纺织业;而纺织业也有不同的纺织品。男耕女织也只是一般而论,事实上是不论男女,只要有闲,皆可从事副业生产。
图一 农户的劳动分配
我们可以用图解来说明这个问题。上图的横轴代表全家总劳动力,也就是AB量。现在要把AB量分为两部份,从A点向右度量,是使用于农作物的劳动量;从B点向左度量是使用于副业的工作量。立轴度量两种生产活动的边际产值。EF线是种植业的生产边际产值线。因为农业生产有季节性,EF到了F点便折成一垂直线,表示超过了生长季,再继续种植是毫无收获的,边际产值直线下降为零,KG是副业活动的边际产值线。在正常情形下,此农户总劳动量的分配是以种植为主,只把农闲时间留供副业生产。所以AC是农耕劳动量;BC是副业工作量。耕种的总产值是AEFC,边际产值是FC量。副业总产值BKGC量,边际产值是GC量。
理论上有三个主要的变量会影响上述的均衡点。第一个是农耕技术与方法。如果此农户得到新品种,可以采用复种制,则EF可能略向下方平移,但却向右方伸延。于是农耕的时间要延长,从AC延至AD。同时农闲时间缩短,由BC减至BD。不过,精耕细作与复种制都有其极限。现假定AD工作量己达极限,无法再向右伸延。
第二个造成变化的因素是人均耕地之缩小。这将使HM向下方平移,同时也使AD量缩短。换言之,农户的耕地面积越来越小,己经吸收不了多少劳动力,而大家闲暇的时间越来越多,可以从事副业的时间越来越多。
第三个变数是国家的课税额。如果税额增加,全家的净所得便减少,不论所得是来自耕作或来自副业皆然。换言之,图中的HM线及KG线都向下方平移。或者我们也可以视为此农户的总劳动力之减少,被减掉的劳动力是用以支付增高的税额,剩下可用以生产净所得的劳动力较前为少。
综合这三项变数来看,第一项精耕细作有其极限,第三项的税额对种植业与副业有同等的不利影响,只有第二项──人均耕地的减少,会不断进行,并且会影响到农作与副业之间的劳动力分配。
当人均耕地减少到一定程度时,不但农耕吸收不了许多劳动力,家中人员闲置的时间太多,而且副业生产变成了必不不可少的工作。太少的耕地无法供应全家所必要的粮食消耗,家中必须从事副业生产,以其产品在市场上售卖,然后换取粮食。此即所谓的“以副助农”。嘉庆“嘉兴府志”卷三四说
“田收仅足支民间八月之食”。正德“松江府志”卷四说
“田家收获,输官偿息外,未卒岁,室庐已空”都是这种情况的说明。在经济学上这表示农村已有过剩人口,而且已达到严重的程度,耕地不足以养活现有人口。
当农村出现过剩人口时,通常只有两个解决途径。第一,将农村人口减少一部份。这些外移的农村人口设法在城市中找谋生之路。农村剩下的人口可以多分得一些耕地,足以供养这些人口。当然,这个解决途径有其制约条件。在过剩人口比例很高的时候,农村的余粮率自然会下降,城市能容纳的非农业人口受此制约,由乡入城的人口难以找到谋生之机会。明清时期正是这种危机日趋严重的时候。其次,元代蒙古人统治中国,设有匠籍制度,对工匠人员没有很多的约束,限制其自由,一般人民视此种职业为畏途,不愿加入匠籍。其结果是严重减少由乡入城之人的就业机会。明代继续维持匠籍制度若干时期,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发生了此种效果。
解决农村过剩人口的第二个办法就是让这些过剩人口留在自己农家,分担劳动,分享家庭所得。在经济学上这些人被称为隐蔽的失业人口。在需要以副助农的地区,正好安排这批人多生产一些副业产品。这种解决办法,在中国最普遍。一来是因为中国家庭有长远的习惯,让家庭成员共同分享家中所得,成为义务。其次,中国实行多子继承制,每个壮年男子对家中田地房产都有一分继承权,也就是理论上有部分产权,故而有权留在家中分享所得。因为这种种原因,中国农村窝藏过剩人口的程度最强。
棉花在南宋时期传入江南,这个时间上的巧合,也是造成后来棉纺织在中国出现特殊生产结构的历史因素。宋朝是中国人口史上的转据点。在宋以前,高峰人口始终在六千万以下徘徊,到了宋朝,人口首次冲上一亿大关。以后只经过元代一段短暂的停滞,人口从明开始便节节上升。南宋时期,以及有元一代,由于北方的战乱及元人的暴虐,汉族人口大量南迁,集中在江南一带。换言之,从宋开始不但总人口增加,而且高度集中在江南地区,使得人口密度快速上升,人均耕地大量缩小,农村过剩人口及以副助农的问题严重。江南地区的农村开始焦虑地在寻找理想的副业来以副助农。正在这个时侯,棉花传入,棉纺织普遍传播。
农户选择副业有几项考虑。棉纺织与丝纺织是比较理想的两项。即令是这两项,其结果也不尽相同。下面试就江南地区的棉纺织业与丝纺织业加以比较,可以得到更清楚的解答。
对于农户而言,最理想的副业生产应满足下列几个条件:第一,不需要太多资金购置生产设备,也不需要要太多的流动资金来购买原料。第二,没有显著的规模经济,大规模生产的单位成本并不比小规模生产低很多。第三,不需要很高的生产技术和强大的体力,家庭中的妇女老幼均可从事。第四,不需要多人协同操作,家中任何成员皆可利用闲暇,单独操作。第五,生产程序不是连续不断的,副业的生产工作随时可以停下来,调集人力去应付主要的田间工作。
在诸种农村副业中,以棉纺织最能满足上述各条件。棉业纺机与织机结构都很简单,购置成本不太昂贵。棉花价值也很便宜,加以生产周期短,江南的农户通常一天就可织布一匹,立即可以在市上出售,所积压的流动资金徽少。单锭纺车老幼皆能使用,织平纹布的技术也不复杂,无需专业技工。纺与织各需一名人员操作,可以分别进行,没有多人协作做必要。这些工作都没有连续性,操作之人随时可以停手。因为这种种有利特点,棉纺织业刚一传到江南地区,便变成了当地居民的最佳副业,十分风行。
丝绸业则并非最理想的农村副业。丝织业的原料──丝,价格高昂。织有纹样的高级绸缎的生产速度很慢,有的一天只能织几寸长,因此占用的流动资金远大于棉织业。提花机比普通织布机价格贵,购置费高。用普通布机织布所需经纱不过数百根,而织丝绸每次需经丝数千根,织工的技术要求很高,不是所有家庭成员均可胜任的。丝业生产步骤很多,包括缫丝、络丝、治纬、牵经、结综、捶丝、接头、提花等等工序。每一道工序都需要相当的专业技巧。成品之质量高下全视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而定。因此,丝业的专业化程度较高,工人分车工、纱工、缎工、织工等;而织工又依丝织品式样而有花素之分。织平纹织物的织机是腰机,织花纹织物的是花机,通常花机需要三人同时协出操作,至少也要两人配合。即令是缫丝也要多人合作。“农政全书”等书记载,或是“二人对操”,或是“五人共作一锅二釜”,均非单人独自操作。这种种条件均非普通农家所能满足者。因此,很多江南农户只限于从事植桑,养蚕、或缫丝出售生丝。能在家中织平纹丝织物者为数较少,能织花纹织物皆更少。
丝织业与棉织业,原本都可以在手工业工厂中生产。但是一旦农户选择它们为副业生产,就不免与手工业工厂发生竞争,甚至排挤了手工业工厂。后者所遭受压力之强弱与其残留空间之大小,端视该项农村副业生产之普及程度,从业员之多寡,产量之大小而定。简言之,这两种生产方式之竞争是成本之竞争,手工业工厂雇用工人生产,所付之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工人之最低维生费用。农村副业生产则是利用家庭中剩余劳动力生产,这些劳动力没有机会成本。农家有义务供养全家人员之生活,即令有多余之人,也是如此,不能把多余之人赶走。所以农家要设法安排剩余劳动力去从事副业生产,能赚一文是一文,总比一文不赚好。在这种状况下,农家副业就没有任何劳动成本的下限,只要生产的成品出售后能补赏原料费用及折归费用之外略有剩余即可。
这种比较,可以用下列图解加以说明。图二是手工厂的供给曲线。边际生产成本决定工厂之供给量。当产品价格上升时,供给量便增加,所以是一个向右上方倾斜的曲线,有价格弹性。图三是农村副的供给曲线。农户不雇工人,所以产品供给的价格弹性很小,几近于零。其产量主要是取决于农家现有之剩余劳动数量,有这么些剩余劳动量(这么多闲人),就要生产这么多的副产品,不计价格高低。为了强调两种生产方式之差异,我们以一条垂直线来表示农村副业之供给曲线。
如果这两个生产部门加在一起,连结成一条供给线,则变成了一条折线。当市场上的产品售价很高,手工业工厂足够支付最低工资而有余时,手工业工厂与农村副业可以共存,两者同时向市场供货,其中农村副业的产量是固定的,而手工业工厂的产量则仍保持价格弹性,价越高,供应量越多。但是若市场售价很低,则手工厂无法支付最低工资,便无法生存,全部生产便由农村副业所占领。农村副业没有劳动成本之下限,也没有价格弹性。两部门连结成的供给线,便是上半段向右上方倾斜,而下半段是垂直状的折线。在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有两种不同的结果出现,如图四及图五所示。
图四大体上说明了明清时期的丝业生产状况。丝织业的生产条件是农村人家难以全部满足的,所以江南地区的大部分农户只能从事丝织业的原料供应,只有一小部分农户在日渐增强的过剩人口之压力下,勉强从事丝织品的织造。即令如此,乡村农户泰半是织作平纹之绸绢,很少农户有能力织造高级有复杂花纹的锦缎。在这种状况下,农村副业所产之丝织品相当有限,远不足以满足当时市场上的需求。于是丝织品的价格仍然居高不下,留给该地区手工丝织工厂广大的生存空间。如图四所示,手工工厂与农村副业是共存的,这不仅是原料供应与织成品之间的分工,也是手工工厂丝织品与农村副业丝织品分享市场。在图四中,OA量代表农村副业之产量,AB量则是手工业工厂的产量。
图五则大体说明了明清时期棉纺业的生产状况。棉织品的生产条件简单,是最佳的农村副业对象,选择此项副业活动的江南农户极多,比户皆然。所以相对于市场需求而言,农村副业所产之布匹数量甚伙,充斥全国各地市场,逼使布匹的价格在全国范围内下降到很低的水平,于是开设手工织布工厂,不但无利可图,甚至无法支付工人维生的最低工资。其结果是当时的布匹市场全然是农村副业产品的天下,为其彻底占领。如图五所示,其产量OA完全来自农村副业。市场需求线与供给线相交于后者的垂直部分,而低于供给线的转折点。此即表示棉布的市场均衡价格已低于手工织布厂的最低生产成本,连最低的工资都无法支付。只有使用家庭剩余劳动力而无工资成本限制的农户才能继续不断从事棉纺织的生产工作。
以上的分析,可以合理地解说为什么在19世纪末以前我国没有手工棉纺织厂。应该补充的是,到了19世纪末及20世纪初,我国各地突然出现了许多手工织布厂。我们应该注意到,这些手工织布厂千遍一律都是使用机纱织布,没有一个例外。这是因为机纱之出现,使得手工织布厂的成本曲线大幅下降,手工织布厂已由图五之状况变成图四之状况,由于价廉物美的机纱,手工织布厂已有能力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供给线与需求线的相交点此时已在转折点之上。这时是机织布、手工织布厂、及农村副业织布三者暂时共存的局面。
注释:
①在1833年出现过一篇外人报导,说广东佛山镇有二千五百家棉纺织手工厂,雇用工人五万人。见彭泽益编,〔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1957,第二卷,25页。此项外人报导的可信性大成问题。如果当时真有手工棉纺织,也应首先在松江或江南地带出现。在十九世纪,广东佛山的丝织业很兴隆,但是棉纺织并不发达。若按当年木机生产力计算,五万专业织工每年总产量当有一千五百万匹之谱。年产如此巨额棉布,而志书中竟不予记载,宁非怪事?
②吴承明,〔论清代前期我国国内市场〕,历史研究,1983年第1期。
③R.Rotoon,The Cotton Industry in Britain,London,macmielan 1957,P,2
④段本洛、张圻福;‘苏州手工业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页6 0。
⑤段本洛、张圻福;‘苏州手工业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页6 4。
⑥段本洛、张圻福;‘苏州手工业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页6 5。
⑦段本洛、张圻福;‘苏州手工业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页6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