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机制模型与外贸增长模式_出口创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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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据统计,1981年至1991年,我国外贸出口量年均增长12.3%,而出口额增长率仅是10.7%,这种重数量轻质量,重速度轻效益的粗放型增长是传统出口创汇目标激励模式的直接结果。为此,本文提出了一个多层次差别激励模式:即第一层次是出口创汇类普遍激励;第二层次是利润类差别激励;第三层次是结构类差别激励;第四层次包括出口商品生产体系项激励、综合商社项激励及质量专项激励。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得到了很大发展, 贸易额16 年间增长了10.5倍,出口商品结构也实现了从出口初级产品为主向出口制成品为主的转变。但据统计1981—1991年间,我国外贸出口量年均增长12.3%,而出口额仅10.7%,即外贸快速增长是出口数量更快增长支撑的、国民利益不断损失的“贫困化增长”。出口商品结构也未得到根本性改变:出口商品80 %以上仍为劳动资源密集型产品, 制成品即使是机电产品70%以上仍为简单粗加工产品。另外多头对外,低价竞销引起肥水外流。国际反倾销指控现象倍增。重速度重数量的粗放增长造成了资源不断流失,国民利益不断损失,未来外贸快速增长也将难以为继。“九五计划”提出了中国经济要实现集约化转变,起着内引外联,增长发动机作用的外贸实现向质量效益转变更是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二、传统“出口创汇”目标激励模式与外贸粗放增长

我国外贸重数量轻质量、重速度轻效益的粗放型增长是传统出口创汇目标激励模式的直接结果。

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发展,对外国先进技术、设备需求急剧增加,对外汇需求也不断膨胀,外汇成了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因而长期以来,出口创汇就成了外贸出口最重要甚至唯一的目标,为此也形成了围绕“出口创汇值”的一套包括退税、免税、减免、信贷优惠、财政补贴等综合激励模式。这一激励模式具有如下特点:一是以“出口创汇值”为指标的激励模式,不论产品质量、企业效益如何,只要出口创汇越多、则享受的退税、免税、信贷等方面优惠将越多,出口创汇值几乎是唯一标准。二是一种结构无差别激励模式,不论产品序列、产业序列、产品质量、企业效益等如何,凡出口都可享有几乎均等的减免税机会以及信贷、财政等方面优惠激励。即使有差别优惠也几乎是针对地区而非产业进行,对内外资企业差别优惠也不是按产品产业序列进行的而是全部的内外资分块的差别,因此,传统外贸激励模式是一种单纯追求出口创汇值的结构无差别激励模式。

这一激励模式对出口创汇无疑具有极强的“激励效应”。在这一激励模式下,中国外贸发展极为迅速,1979到1994年间外贸进出口年均增长率高达16.5%,外贸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外贸进出口/GNP)也由1978年的9.89%增加到了1993年的35.9%,增长了27.03个百分点。 对沿海的倾斜也在一定程序上促进了外贸商品结构的优化。80年代开始制成品出口就超过初级产品出口成为主导。

(一)出口最大化代替利润最大化

根据经济学原理我们知道,独立经济实体追求的应该是“利润最大化”。对外贸企业而言,企业收益M=f.R[,f](Q)=f.P[,f].Q,M:为人民币收益;R[,f](Q):出口商品外汇收益;f:汇率;P[,f]:出口商品外汇价格;Q:出口商品数量;企业成本C=C(Q)。外贸企业收益H=M-C=f.R[,f](Q)-C(Q), 追求“利润最大化”则应:边际收益=边际成本即f(dR[,f](Q)/dQ)=dC(Q/)d(Q),在图1中:企业将以Q[,1]数量规模出口,因为A、 B两点斜率相等即dR[,f]/d(Q)=dC/d(Q),此时企业收益为最大为AB段。但在出口创汇目标激励模式下,外贸企业所获得的退税、免税、信贷、财政等方面优惠都与出口创汇值正相关,因而企业追求的目标将不再是利润最大而是产值出口创汇最大化。即dR[,f]/d(Q)=0,外贸企业出口将按Q[,2]数量进行。此时企业非但利润不是最大,甚至还有可能亏损,如图中CD段,但只要CD段能为创汇所获优惠所抵,企业照样出口(以Q[,2]规模)。

图1

出口创汇最大化替代利润最大化,企业不是积极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技术水平、管理水平,而是一味追求出口数量最大,造成短、平、快、资源产品、简单粗加工品出口快速增长,抬价抢购、低价竞销、“竭泽而渔”掠夺式经营比比皆是,造成了国民利益巨大损失:

表1.我国出口量、出口值和单位价格(1980—1989)1980=100

年份 1980

198119821983 1984

出口量 100114.3

119.4

121.5133.6

出口量 100110.9

123.2

140.6151.3

出口单价 100103.1

96.986.4 88.3

年份 1985

198619871988 1989

出口量 141.8 147.8

189.9

222.4237.7

出口量 172.5 206.1

249.5

267.3266.5

出口单价 82.2

71.776.183.2 89.2

资料来源:《中国对外贸易年鉴》,1990。

从表1 可看出:出口创汇最大化代替利润最大化从而造成数量代替质量,速度代替效益,出口创汇快速增长靠出口数量更快增长支撑。国民利益不断损失,跌入“贫困化增长”。

(二)地方割据,外贸企业小型化发展代替规模经济

随着中央集权向地方放权的改革的推进,地方政府宏观调控主体、经济利益主体双重身份向经济利益主体身份倾斜。利益将地方政府与当地企业捆在一起,出口创汇不仅能体现地方政绩,更重要的是地方外贸企业出口越多,享受国家信贷、财政、税收等优惠利益就越多。在这一政策激励下,全国各自为营、中小外贸企业遍地开花。 有统计表明仅1992年到1994年两年时间,外贸企业数目就实现了翻番。 另据资料表明,截止1994年底,我国具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83420家, 外商投资企业中有外贸经营权的22万家。但年出口额1亿美元以上的仅287家,10亿以上的仅22家,而日本仅伊藤忠商社营业额就达1800多亿美元,其他几大商社也在千亿美元上。地方割据、外贸小型化发展严重影响了规模效益,具有严重后果。

1.造成过度竞争、肥水外流。中小外贸企业规模过小、缺乏主导商品、没有长远规划。在“出口创汇”激励下的地方利益驱使下造成短期行为,多头对外,热衷于经销热门商品。出口贸易中对内抬价抢购,对外竞价销售,出口效益低下;进口业务中竞相抬价,导致成本增加,肥水外流。过度竞争不仅严重影响微观、宏观经济效益,还造成资源浪费、国民利益损失。有专家估计,中国外贸出口仅低价竞销年损失近100 亿美元,香港一刊物对中国180种出口商品调查,120多种商品出口价比应有价低20%,不仅造成国民利益损失,而且在国际市场上形成了粗制滥造、低价倾销的不好印象。国际上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指控也倍增,70年代共2起,80年代年均就达6起,1990年—1994年间年均达25起。

2.违背“比较利益”原则。比较利益理论认为:一国一地区应分工生产出口具有比较优势产品进口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我国中部、西部、东部以及各省区应具有不同的比较优势,因而应各自有自己的外贸特点、外贸主导商品。但在“出口创汇”激励下,各地具有各自的创汇指标、创汇利益。在利益驱使下,各地各自为营建起了各自门类齐全自成体系的外贸商品结构,从机械电子、纺织化工、建材、农矿样样具有。对内造成结构雷同,重复引进,盲目发展;对外则低价竞销,引起肥水外流。如改革开放以来各地为构建自己工业体系、外贸体系,都花费巨额外汇纷纷引进外国彩电、冰箱、汽车等生产线,全国重复引进达二三十条,不仅浪费了大量宝贵的外汇,而且盲目引进,盲目生产,盲目竞相出口,造成很大浪费和损失。

3.规模不经济,企业只有达到一定规模,才能降低成本、节约交易费用,实行专业化分工,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增强科研开发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海外市场开拓能力和渗透力。出口创汇目标激励模式不仅造成企业小型化发展还造成企业横向纵向一体化受阻的地方割据,严重影响规模经济效益。如前几年上海羊皮鞋畅销海外,但缺乏原材料羊皮,而临近的江苏羊皮货源充足,但由于创汇利益下的地方割据,条块分割,江苏不是将羊皮内销上海而是直接廉价出口创汇,而上海则高价进口羊皮进行生产后出口。同时,外贸小型化发展,企业缺乏市场开拓和渗透力,出口难以市场多元化,这或许是我国出口市场为何一直仅集中于美、欧、日市场而难以开拓新市场的原因。

(三)商品结构调整数量目标取代质量效益目标

我国早已提出了出口商品结构实现由出口初级产品为主向出口高附加值为主转变。经过十多年努力,商品结构确实有所改变,80年代初制成品出口就超过初级产品成为主导,近年来,机电产品出口增长迅速,1995年在出口中比重达28%,超过纺织品一跃成为第一大类商品。但若对出口商品结构作深入的剖析,外贸结构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变。由于传统激励模式对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缺乏差别激励,结构优化缺乏产业支撑。因而贸易结构调整数量目标达到了,但质量型、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等效益目标未达到。

1.产业结构升级缓慢。传统激励模式对产业无差别或弱差别激励,同时缺乏对相应产业的差别扶持从而使产业结构升级缓慢。1985年以前初级产品出口呈上升趋势,1985至1988年初级产品出口比重下降,但相当程度是由能源产品的出口贸易恶化所致。1984—1988年,我出口前30种大宗产品变化只体现在相互位次变动,品种替换少,贸易结构并未真正改善,1988—1992年间制成品出口一直停留在1988年67%水平。机电仪化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应成为重点扶持行业产品,在传统无差别激励下,其技术的开发、产品创新、市场的开拓等缺乏应有激励,同时缺乏产业支撑,结构优化失去基础。

近年来,国家逐步开始了从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一定程度的行业扶持,见效显著。如机电产品1985年至1994年间出口年均增长达38.7%。这不仅体现了差别扶持绩效,还体现了产业实体发展的支撑。但是由于仍未形成科学的差别激励体系,出口生产基地还未建立,仍停留在资源、劳动密集、简单粗加工水平。

2.产品结构优化乏力。由于对质量、附加值水平无差别激励。短、平、快简单加工贸易发展迅速,在整个贸易中占了很大比重。如机电产品:1994年机电产品出口中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装配贸易方式分别占机电产品出口的47.6%和23.5%,合计达71.7%,其他如纺织行业简单粗加工品也占很大比重。同时,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缺乏应有激励,增长乏力。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传统出口创汇目标普遍激励模式下,出口数量最大代替利润最大,地方割据、外贸企业小型发展替代规模经济、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数量目标代替质量效益目标,从而造成了我国外贸重数量轻质量、重速度轻效益、多头对外、过度竞争、产业产品结构优化缓慢的粗放型增长。

三、多层次差别激励模式与外贸集约增长

为消除传统激励机制模式的“去激励效应”,促进外贸发展实现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外贸经营地方割据小型化发展向规模经营转变,出口贸易真正实现结构升级换代。笔者试构建了一个多层次差别激励模式,力促出口创汇、集约增长双重目标同步实现。

新构建多层次差别激励模式思路如下:将外贸经营原享有的退税、免税、减税、信贷优惠等利益从出口创汇值、利润、产业产品结构、“其它类”4个方面分解成4部分,每一部分内部又按一定标准分成不同等级,达到不同等级则享受该部分该等级相应的利益。具体如下:

(一)第一层次:出口创汇类普遍激励

这一层次激励主要目标是促进外贸企业积极努力出口创汇。这是因为未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对外国先进技术、设备需求依然旺盛,出口创汇依然是我国外贸重要目标。为保证外贸企业国际竞争力,为促外贸出口创汇快速增长,可采取如下措施:对所有外贸出口产品免征出口税;对所有外贸企业予以3—5%的退税等。在这一普遍激励下,不论何种外贸企业,不论何种产品,出口创汇越多,得到相应的免税、退税等利益就越多,力促进出口创汇。

(二)第二层次:利润类差别激励

目标是:力促外贸企业从重数量重速度向重质量、重效益转变,追求利润最大化。这是因为,利润指标是一综合性指标,包含产值、质量、管理、技术等多方面。措施:将全部优惠激励中“利润类利益”部分按利润率大小划分为4到6级,具有不同利润率企业享受不同等级该项利益如退税、信贷等。对利润率为负的企业也分为2至3级实行罚款、增征税、公司负责人撤职等惩罚。在这一激励下,由于不同利润率档次享有不同档次利益,迫使外贸企业根据边际成本=边际收益即dR/dQ=dC/dQ追求利润最大化,也将有力激励外贸企业注重产品质量,提高技术水平,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收益,规模过小企业由于交易费用过大,成本高从而利润少甚至亏损,则会加强横向纵向联合兼并,增加规模效应。

(三)第三层次:结构类差别激励

目标是:力促贸易产业、产品结构升级换代,因为只有实现了产业、产品结构优化才能真正实现外贸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措施:将“结构类利益”部分按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分为两部分,产业结构部分再按机电仪化、高新技术产业、纺织行业、“农矿及其他”序列分为4等级,这种产业序列划分是因为:机电仪化既是国民经济支柱又是当今世界市场最主要的贸易商品,应大力扶持成为现阶段出口主导产业。未来的竞争是高新技术的竞争,高新技术产业将是未来战略性产业和未来贸易最主要产品、纺织等传统产业出口的支柱和主力,产品结构部分按质量、附加值两个标准分为3至4个等级,这是因为80年代以来,世界市场初级产品贸易条件不断恶化,价格指数从1980年的100跌至1991 年第三季度的59,制成品特别是高附加值产品贸易条件提高。在我国即使是农矿轻纺等初级产品生产部门,提高其加工程度,增加产品熟练劳动、技术知识含量、提高产品质量也能大大提高产品出口价格。不同产业序列、产品序列产品享受不同等级的诸如信贷支持、出口退税、用汇等方面优惠。这一差别激励,能作到重点突出、差别扶持,促进贸易商品结构真正优化。

(四)第四层次:其他类激励

包括出口商品生产体系项激励、综合商社项激励以及质量专项激励。主要目标是:打破地方割据、条块分割、实现外贸横向纵向一体化;强化外贸结构,优化产业基础;力促贸、工、农、技结合的大经贸战略实现;强化质量标准。

一是出口商品生产体系项激励。目标是增强结构优化产业支撑,实现一体化。出口商品生产体系是以扩大出口创汇为根本目的,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以出口生产基地和企业为主体的生产、流通、科研、服务等多环节联合,多形式多经济成份横向联系的综合体系。它的建立能打破传统体制、传统激励下的地方割剧、横向纵向一体化受阻的局面,也将有力促进产、供、销衔接,出口生产基地还为结构优化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主要措施是首先根据自然条件、生产优势、科研开发以及交通运输等不同比较优势在全国不同地区建立不同特色出口产品生产基地,如机电仪基地、轻纺基地、农副产品基地等。对基地内企业实施加速折旧、科研技改信贷支持、所得税减免等优惠。另外,在自愿基础上“双向选择”将流通、科研、服务等部门纳入该生产体系。对体系内企业实施融资信贷、税收减免等优惠。同时设置筛选机制,不仅生产基地、生产体系建立要经过评估审核,还要定期对体系内各环节企业特别是生产基地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经济效益、换汇成本、技术管理等进行考核,对不合格、绩效差的企业剔除出该生产体系,另外效益等方面好的体系外企业“替补”补进去。

二是综合商社项激励。综合商社是以贸易为龙头,集贸易、产业、金融为一体的多功能组织形式。该项激励的目标是除了打破条块分割、实现纵向横向一体化外,还促进规模经营,增强海外市场开拓力、渗透力。措施如下:设置如产值、创汇值、海外市场等考核指标,对各大外贸集团进行考核。对具备条件企业集团实施放宽代理进口权、信贷支持、增大外汇使用权、海外筹资权优惠,允许其通过股份制等形式跨地区、跨行业择优组并,并设立海外市场开拓基金对其支持。同时设立筛选机制,定期考核,对绩效差的商社减少甚至取消各种支持。综合商社建立将推动外贸专业化分工和横向联合,消除多头对外、过度竞争,并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开拓力;有利于推进贸、工、农、技结合的大经贸战略。

三是质量专项激励。目标:真正提高产品质量、实现外贸由数量增长向质量增长转变。质量的提高不仅在外贸部门,其根本还在生产部门。因而质量监管,针对质量的激励应延伸到生产性行业。措施:在生产行业,对拿到国际ISO9000系列标准合格证书生产企业给予所得税1 —2%减免。对帮助出口商品生产企业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取得ISO9000 合格证书的商检部门、个人予以奖励。在外贸行业,设立出口产品质量基金,对认真贯彻《质量法》、《对外贸易法》,产品质量在国外信誉好的企业每年度公开评比,评出10至20名,对其不仅按顺序给予重奖,而且在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对产品质量低、低价竞销、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对外倾销受指控经核实是倾销而败诉企业每年也进行社会、报界公开评定爆光,并给予罚款、加征税、负责人受处分等惩罚。

新构建的多层次差别激励模式克服了传统激励模式的“去激励效应”,突出了质量、效益,强调了规模经济、结构优化,将有力推动外贸出口创汇、集约增长同步实现。起着内引外联、经济增长发动机作用的外贸实现由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转变,将强有力地推动整个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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