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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模式是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与社会主义道德的统一,是科学社会主义内容与民族形式的统一。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领导我们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开创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初步确立了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当代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模式。党的十五大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使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模式走向成熟、定型和完善。回顾50年来中国社会主义模式的形成历程,从宏观动态发展的视角,研究其基本框架、特点和定型化问题,对于迈向新世纪的中华民族,在通往繁荣、富强、文明的道路,坚定地把握正确的方向,无疑是具有理论和现实价值的。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模式的形成
建国以来的五十年,从根本上说,是确立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五十年。这段历史大体划分三个阶段,即: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1949年10月至1956年);在社会主义道路上艰苦探索、 曲折前进的22 年(1957年至1978年);胜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20年(1979年至今)。五十年来,在党的领导下,中国面貌焕然一新,经济建设成就举世瞩目,社会欣欣向荣。最重要的,是我们几经曲折,终于创立了邓小平理论,找到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确立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新模式。
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宣告结束,我国社会处于过渡时期。从西方国家的历史看,代替封建社会的是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胜利之后建立的是资产阶级政权和资本主义制度。中国革命的历史已经证明,这条道路在中国肯定行不通。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新民主义革命的胜利之后,必须避免资本主义前途,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和发展中国。因此,我国的过渡时期,是从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的历史时期,或者说,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它同马克思讲的“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列宁讲的“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既有密切联系,又有很大区别。毛泽东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简称“一化三改造”。“一化”(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鸟”(指总路线)的主体,“三改造”(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鸟”的两翼,发展社会生产力与改造生产资料私有制相结合。这条总路线规定了用和平方式把新民主义革命及时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的道路,具有中国特色。随着1956年三大改造基本完成,我国告别过渡时期而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是我国今后一切进步和发展的基础。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生了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精神实质的片面理解和三大改造中出现太急、太快、过偏过死的问题,以致留下隐患。
1957年至1978年,我们为巩固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作了许多努力和探索,在实现国家工业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积累了丰富经验。但经历了曲折,发生了“大跃进”三年的严重失误,特别是“文革”十年浩劫。在此期间,毛泽东先后提出了“多快好省”的总路线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前者有片面性,后者是错误的,出现这些错误和挫折,有深刻的复杂原因。但最根本的就是没有真正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样一个首要的基本理论问题,没有实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具体实际的有机结合。
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一个里程碑,实现了建国以来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是以这次全会为起点开辟的。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是在这次全会前后开始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和党中央正确判断中国国情,重新认识社会主义以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关系,科学分析当今世界形势,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认真研究借鉴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历史,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国情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提出和制定了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出发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以及一系列方针政策、战略部署。邓小平同志开创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向全国人民和全世界提供了新的中国社会主义模式。这种新模式,是社会主义内容与民族形式的有机结合,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中国特色的有机结合,是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发展社会主义与实现现代化的有机结合。
所谓社会主义模式,是指建设社会主义的特殊道路和具体途径,是按照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所建立的经济政治制度的具体形式。社会主义具有共同的本质和不同的形式,是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共性把不同的社会主义模式联结贯通起来,把社会主义模式与资本主义模式区别开来;个性则把诸多社会主义模式区别开来,使特长充分发挥,而共性即寓于个性之中。创造性运用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去指导各国实践,把基本原理与各国国情结合起来,必然产生一定的社会主义模式,它是实现“结合”的“中介”。理论和实践充分证明:社会主义没有先验模式,没有统一模式,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固定模式。从普遍规律上讲,各民族都将或先或后地走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而从不同的历史前提和现实基础(这里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前资本主义国家之分)出发,“走法”同中有异,必然产生多种社会主义模式。社会主义不是按照某种预制“订单”和现成“处方”搞出来的;生气勃勃的社会主义是千百万群众在实践中的创造,实践中创造的多种模式是社会主义生命力和优越性的鲜明体现。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社会主义的科学论断和天才预见,是我们行动的指南,但决不是清规戒律,不是束缚社会主义者手脚的教条。回顾以往的共产主义运动,曾把斯大林模式当作社会主义的唯一模式和固定模式,让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照搬照套,把对斯大林模式的修正突破视为“离径叛道”、“异道邪说”而加以否定扼杀,由此造成极其严重的恶果,教训是深刻沉痛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国家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创建了崭新的、富有生命力的社会主义模式,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突飞猛进。对科学社会主义作出了重大贡献。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模式的基本框架和特点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经过十二大、十三大和十四大,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实行改革开放,开拓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初步形成了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新模式。仔细剖析,它包括体制模式、发展模式和目标模式,三者紧密联系,相互依存和渗透,但各有侧重。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体制模式,主要指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模式。我们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大力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变计划经济体制为市场经济体制,以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巩固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结合,将使市场体制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同时得到充分发展。经济是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政治体制改革稳步进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主义的政治体制正在形成之中。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发展模式和目标模式,其核心内容凝聚在党的基本路线之中。从发展模式看,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党的基本路线将经济建设置于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中心地位,将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和理论的指导作用、党的领导作用、政权的保障作用、以及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系统结构。由“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所规定的,并且有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构成的这一发展模式,引导我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上阔步前进。从目标模式上看,就是基本路线所规定的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国家。富强、民主、文明这三位一体的战略目标,换言之,即实现高度的物质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也叫政治文明)和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从而使社会主义优越性得到充分显示和发挥。
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模式,较之以往流行的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斯大林模式)和我国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模式(毛泽东模式)不仅是继承,更是纠偏和创新、突破和超越。新模式同旧模式相比,有着明显区别和很大的优越性。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模式的主要特点是:(1 )坚定性——对社会主义必然性和优越性的坚定信念,在国际风云变幻中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基本制度不动摇;(2 )科学性——符合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规律,遵循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3 )时代性——适应当今进步的时代潮流,有鲜明的时代特色;(4 )民族性——继承发扬优秀的民族文化传统,具有浓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5 )阶段性——从我国现在和今后相当长时间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去制定和执行方针政策、方案、措施;(6 )开放性——发展与世界各国在经济、科技、文化上的交流合作,吸收世界各国先进的有益的文明成果;(7)创造性——克服僵化迷信,打破陈规,突破禁区, 开拓进取,破旧立新。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模式,在改革开放中形成确立和巩固发展,在世纪之交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与基本路线相配套,十五大报告提出了党的基本纲领,包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三者各自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构成有机统一的整体。基本纲领的制定和实施,从经济、政治、文化这三个方面,使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模式进一步成熟和定型。十五大报告强调:世纪之交要抓住机遇而不可丧失机遇,开拓进取而不可因循守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经济体制改革要有突破,政治体制改革要继续深入,精神文明建设要切实加强。通过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性进展,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通过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通过精神文明建设的加强,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这几个方面相互配合,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十五大报告是指导今后各项工作的纲领文件,是邓小平理论的丰富发展,进一步阐明了走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社会主义模式。
江泽民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是继十五大报告之后又一个纲领性文件和对邓小平理论的丰富发展。《讲话》总结了二十年的历史经验,从十一个方面作了精辟论述。在一定意义上讲,这十一条经验,是构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模式的支柱,推动这一新模式(包括体制模式、发展模式和目标模式)成熟定型和健全完善。
回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21年,我国经济建设突飞猛进,改革开放势如破竹。“一国两制”成功实施,国际地位显著提高;社会生产力上了一个大台阶,综合国力上了一个大台阶,人民生活水平上了一个大台阶。这些成就来之不易,是在克服重重困难障碍中获得的。近十年,我们相继经受了三次严峻冲击和考验(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政治风波的考验,亚洲金融危机的考验,特大洪涝灾害的考验),相继战胜了这三大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现在总的形势是,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政通人和、百业俱兴、商品丰富、人民高兴。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正在有条不紊地克服和解决。事实充分证明,邓小平理论是正确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行得通的,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模式是有强大生命力和优越性的。可以断言:诞生于改革开放大潮中的中国社会主义新模式,在本世纪末初露锋芒,在世纪之交走向成熟定型,在下一个世纪将健全完善,更显辉煌。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模式的定型化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模式,作为历史上的新生事物,其产生发展、成熟定型、巩固完善,是一个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测试、调整、充实、修补。新体制应该定型和保持稳定,已经成熟定型的和行之有效的东西必须坚持,切忌朝令夕改,半途而废。但这种定型和稳定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是坚持与发展的辩证统一。邓小平同志1992年在南方谈话中指出:“恐怕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2页)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在201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2021年即建党一百周年时使各项制度更加完善。由此可见,使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模式成熟定型和发展完善,是我们在世纪之交面临的重大任务和课题。要解决模式定型化问题,必须加大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的力度。
我们在这里所讲的定型化,是指当代社会主义模式在改革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完善、成熟,并加以制度化、法制化。从静态而言,是指相对稳定的制度规范的总和。从动态而言,定型化是一个过程,是在实践中深化改革,逐步完善的过程,所以定型化不是僵化和凝固化。体制改革的深入呼唤定型化,定型化是对改革成果的巩固。一般是在改革过程中,大胆探索,不断总结经验,并把在实践中取得成功的经验加以推广、肯定,逐步形成制度,并经过反复实践使之不断完善,然后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予以定型。定型化的方式主要是运用法律形成固定完整配套的制度体系。一经确定,便具有相对稳定性和权威性,说它相对稳定,这是因为是用法律形式确定的制度体系,不以个别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或注意力的变化而变化。要改变它,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借助定型化即用法律的形式固定完整配套的制度体系,对于巩固改革成果,避免改革中出现不必要的反复,甚至倒退,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模式的定型化,应该抓住重点,划分层次,整体推进。从社会运行结构和国家管理的角度看,最根本的是三大体制的定型化,即国家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的定型化。正是这三大体制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整个社会的性质及其运行机制。这里所说的体制本身就包含了由国家的基本属性所决定的职责和功能、组织机构、领导方式以及运行方式等制度规范的总和。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定型化。这种定型化就是要依据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此,需要进行经济的微观组织、市场结构、运行方式、调控方式、行为准则等市场经济要素的改革和重塑。这就要求我们深入研究市场经济的共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个性,广泛了解和借鉴世界发达国家搞市场经济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来科学地设计新体制的基本框架和具体环节,使之规范化、法制化,并形成制度体系。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现实进程表明,只有在建设和改革中不断完善市场机制,健全市场规则,规范市场秩序的基础,实行政府的有效率的计划指导和宏观调控,才能促进经济高效而有序的发展,也才能有效地抑制市场经济本身的盲目性和自发性,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本身呼吁规范化、法制化即定型化。《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定型化的实施纲领。
(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政治体制的定型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政治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必然要求通过政治体制改革,理顺党政关系,实行政企分开,下放企业经营管理权,不断完善各项民主制度。否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无法建立,经济体制改革就无法深入。政治体制不仅包括政治机构和组织机构,而且还包括处于动态中的政治生活的整个制度范畴。要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和监督职能。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生活制度,逐步完善监督职能,使人民享有的当家作主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只有民主原则是不够的,还必须把这种民主原则具体化、制度化和法律化。也就是要把人民的民主权利通过一定的制度和法律固定下来,使之成为人们的共同行为规范,成为指导人们政治生活的准则,并使之合法化;从而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不受任何人侵犯,一旦受到侵犯,侵犯人就要受到法律制裁。总之,要通过制度化、法律化,即定型化,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体制。
(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的定型化。国家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代表和实施国家意志的代理机关,其管理体制历来被纳入政治体制之列。但从行政的功能分析,它除了实施国家意志,履行政治功能而外,更多更直接的是履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功能,就我国社会管理而言,一般是国家——政府——社会(企业)。实践证明,国家行政体制的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关系到整个社会管理的运行。我国现行的机构设置和行政管理体制,是在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中形成的。这种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形成了以“官本位制”行政隶属关系和“单位人员所有制”为核心的社会组织机构。这种状况,已远远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因此,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尽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政管理体制,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不在这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改革难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难以建立。这就要求从过去高度集中的直接管理体制,转向以宏观调控为主的间接管理,实行政企分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机制,以及微观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和市场经济所无法解决的公共事业管理机构,建立和完善各种社会保障机制,设立精干高效的政府机构,规范行政行为,并使之制度化、法制化即定型化。
总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经济、政治、行政体制,使之在深化改革中逐步定型化,并处理好定型化与改革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的特征,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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