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德尔斯特罗姆对伟勇的发现与重建_诗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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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维庸:对“阿克梅派基石”前瞻性的书写

      极富悲剧命运的奥西普·曼德尔施塔姆(Ocип Maндeлъштaм,1891-1938)是20世纪俄罗斯数一数二的大诗人,其诗歌文化底蕴深厚、充满凝重的哲思意味,被视为“诗中之诗”、“潜在的文化金字塔”(Hикoлaeв 14)。他与勃洛克、阿赫玛托娃、帕斯捷尔纳克以及茨维塔耶娃等人共同支撑起“白银时代”俄罗斯文学的绝顶风华,被布罗茨基、保尔·策兰等人敬为老师。同时,他也是一位杰出的散文家、批评家,有着深厚的学养,对20世纪诗人产生了持续的影响,布罗茨基、希尼等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都明显受益于他的诗学理论和批评风格。曼德尔施塔姆对中世纪很关注,视维庸、但丁为自己最为“心爱的诗人”(Mandelstam,The Noise of Time 32)。相关研究成就斐然,他的“关于但丁的谈话”以“形式主义色彩浓重的解读”备受关注,被视为与T.S.艾略特一同“代表了20世纪诗人与作家对但丁的解读方式”(转引自梁坤55)。

      具体来讲,曼德尔施塔姆是俄罗斯白银时代阿克梅派的中心成员之一。“阿克梅派”是俄罗斯象征派之后的一个重要文学派别,成立于1912年。其名称源自希腊文,意为“某物的最高阶段,鼎盛时期”。它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主张,将俄罗斯诗歌推向一个新的高峰,其成员除了曼德尔施塔姆,还有大诗人古米廖夫、阿赫玛托娃等人。刊登在《阿波罗》1913年第1期上的古米廖夫的“象征派的遗产与阿克梅派”、戈罗杰茨基的“当代俄罗斯诗歌中的几个流派”和曼德尔施塔姆的同年完成未刊登的“阿克梅派的早晨”(1919年刊发于《塞壬》杂志第4—5号上)——被视为阿克梅派的三大宣言。

      在阿克梅派的眼里,值得珍视的作家有四个人:莎士比亚、拉伯雷、维庸和戈蒂耶,非常有趣,其中三人都是法国人。该流派理论宗师尼·古米廖夫在阿克梅派创作宣言“象征派的遗产与阿克梅派”(1913)一文中郑重提出:“这几个名字不是随便选择的。他们每个人都是阿克梅派大厦的一块基石”,而“把这四种成分结合到自身之中”,这便是阿克梅派成员“相互联合起来”的理想。如果说“莎士比亚向我们展示了人的内心世界;拉伯雷向我们表现的是肉体及其欢乐、睿智的情欲”,“戈蒂耶在艺术中为这人生”找到了“无可挑剔的合适衣衫”,那么,维庸向我们讲述的则是“毫不怀疑自己的人生,虽然它无所不晓,既知上帝也知劣迹,既知死亡也知不朽”。①莎士比亚、拉伯雷和戈蒂耶这几个名字耳熟能详,维庸究竟何许人也?

      弗朗索瓦·维庸(

Villon,1431-1463?)是欧洲中世纪最后一位大诗人,法兰西诗歌的奠基人。他继承了13世纪市民文学的现实主义传统,一扫贵族骑士抒情诗的典雅趣味,是市民抒情诗的杰出代表,“昔日贵妇谣曲”中的千古名句“去年的白雪如今安在?”(维庸38)传唱至今。他一生生活在社会的边缘,以其犯罪的一生而闻名,是所有大牌诗人中最令人匪夷所思的一位,因此被视为现代“被咒诗人”、“恶魔诗人”、“地下室诗人”的鼻祖。同时,他的《小遗言集》和《大遗言集》以其异常坦率、机趣的风格赢得无数时人的拥戴,《大遗言集》曾在短短五十年间再版三十次。而由于种种原因,从16世纪中叶始,在长达两个世纪里,维庸遭到冷遇,直至19世纪被浪漫主义者重新发现,并在19世纪后半期出现了“对维庸的崇拜”热潮(维庸298)。鉴于其出色的才华,19—20世纪以来的很多优秀诗人将其视为自己的远祖。譬如意象派的领军人物、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将维庸的作品列为所有有抱负的作家们的必读书目,他在1909年的一篇散文“我对惠特曼的感觉”中直指维庸是其精神的祖先。②

      20世纪初期,维庸对俄罗斯诗人也产生了很大影响。用俄语最先介绍维庸的是尤里·维谢洛夫斯基,他在《文学论集》(1900)中简介了维庸的生平及其诗歌创作。③1913年,勃留索夫翻译了“昔日贵妇谣曲”,其后古米廖夫翻译了《遗言集》的一部分,与曼德尔施塔姆的“弗朗索瓦·维庸”一同刊登在《阿波罗》杂志1913年第4期上。④1916年,伊利亚·爱伦堡在报纸上发表了“歌谣:致胖子玛高”和《遗言集》的部分译稿。另外,从爱伦堡收录于《法国·备忘录》(1959)的随笔“陪伴我一生的维庸诗歌”一文中也可以了解到,当年马雅可夫斯基“情绪低沉的时候,常常在忧郁中反复吟诵”维庸的一首四行诗(维庸266)。在这些成果当中,就解读的深刻性而言,曼德尔施塔姆的“弗朗索瓦·维庸”一文被视为翘楚,它前瞻性地表述了维庸何以成为阿克梅派的一块重要基石。

      “弗朗索瓦·维庸”写于1910年。其间,曼德尔施塔姆正在德国海德堡大学读书,受教于弗里茨·奈曼教授门下,学习法国古代文学和古法语,经常前往法国索邦大学,曾两次赴意大利旅行。他热衷于法国中世纪文学,并逐渐迷恋上维庸的诗歌。据此,韦勒克推断,该文应脱胎于一篇研究班课程论文。⑤1928年,该文作为压卷之作被收录到曼德尔施塔姆的评论文集《关于诗歌》当中,且罕见地标注上了写作日期,此举“仿佛在召唤人们关注这个时刻,他在这个时刻,第一次为后来得到壮大并至少在一个时期里被确立为该流派之准则的创作立场做出了申扬”(Brown 152-53)。虽然该文是早期的一篇文章,但凭借开阔的文化视野和天才的文学敏锐,曼德尔施塔姆己“先于古米廖夫”将维庸视为阿克梅派的基石和“守护神”(Brown 151,185),更为重要的是,其总体诗学的基本框架在此文中已得以构建。遗孀娜杰日达·曼德尔施塔姆在回忆录中指出,“在关于维庸的文章中”,曼德尔施塔姆“阐述了一个基本的思想,那就是他对时间与诗歌的理解”,“‘游戏和精神愉悦’——这是艺术家赖以生存的东西,倘若他仅仅是一头枯瘦的野兽,就‘不会有热血流淌’”(161-162)。不止如此,实际上,“弗朗索瓦·维庸”先于“其他人的更加著名的论断”,“已经勾勒出了阿克梅主义的诗学提纲”。⑥它几乎囊括了收录在《关于诗歌》中的“词与文化”、“关于语言的本质”等文章中讨论的全部母题,如简·哈里斯所指出,大致涵盖以下六个问题:“1、人类与历史之间的相互关系。尤其是,诗人是如何向时间挑战并征服它的。2、作为平民阶层的诗人,仅仅凭借‘辛辣的讽刺’去获得难以获得的东西。该主题在十年之后发表的《时代的喧嚣》中得到更为清晰的表达。3、诗性冲动的源泉。4、读者的经验与诗人的经验之间的关系问题。5、诗人的根本作用和角色。6、诗的有机的自然属性。该自然属性在其著名诗篇‘巴黎圣母院’(1912)、二十年代的随笔及后期作品‘论博物学家’、‘关于但丁的谈话’中都得到了表述”(Mandelstam 581)。

      曼德尔施塔姆在这篇批评散文中对维庸有哪些新的发现和新的解读?二者之间的精神契合点体现在哪里?和阿克梅派之间又有什么关联?从曼德尔施塔姆对维庸颇具现代意味的解读和重塑当中,可以寻得答案。

      重塑维庸:“雌雄同体”的抒情诗人的无限“裂变”

      开篇伊始,曼德尔施塔姆便将维庸和魏尔伦做了类比。确如保尔·瓦莱里在“维庸和魏尔伦”中所坦言,将这两个名字联系在一起是一件极其容易的事情,已经没有比这个还理所当然的事情了。⑦早在19世纪九十年代,法朗士就曾说过:“魏尔兰很像维庸,这是两个不道德的小伙子,却要由他们来谈论世上最温柔的事情”(127)。但在20世纪初的俄罗斯,最先指出这两位诗人平行关系的则是曼德尔施塔姆。他指出,是“相同的使命”将两位诗人与他们各自的时代联系起来,“两位诗人都命中注定要出现在一个人工诗歌、温室诗歌的时代”(《曼德尔施塔姆随笔选》1)⑧,并最终成为各自时代的叛逆者。

      首先,曼德尔施塔姆提出了一个核心观点:“抒情诗人在本质上是雌雄同体的,有能力以其内心对话的名义进行无限的裂变”(6)。他指出了维庸身上的阴柔气质,而这与他所出生的城市——巴黎密切相关。维庸出生于英国统治时期的巴黎,这座城市作为一个被占领的城市,体现出不抗争的姿态,也缺乏“对国家尊严受损进行复仇的强烈愿望”(2-3)。所以在曼德尔施塔姆眼里,“法国显示她是一个真正的女人”、“一个被禁锢的女人”,而“这个消极、女性的年代,给维庸的性格和他的命运留下深刻的印记”(3)。终其放纵的一生,维庸的随性、不担当还有免责意识都带有时代的鲜明印痕。同时,“对社会渣滓的同情”,乃至“对一切可疑和犯罪的事情的同情”,也源自他这种“女性气质”,而“绝非魔鬼信仰”。况且,“这种气质有着容易激动的性情,有着强烈的生活节奏感”,所以,生活在巴黎的维庸,即便“干枯而黝黑、无眉,瘦小如鬼怪”,却“如同踏车上的松鼠,一刻也得不到安宁”,他“爱自己身上那只纤细而狡猾的小动物,对自己起皱的兽皮无比自豪”(7),宛如一个底层女人面对“美丽而又不祥的”(瓦莱里13)15世纪的巴黎。

      其次,维庸对大自然疏离的态度则呈现出其“雌雄同体”的平衡位,即中性的冷淡,这也是曼德尔施塔姆的一大发现。客观而言,中世纪的文学大都是描绘自然的,荷兰学者约翰·赫伊津哈(Johan Huizinga,1872-1945)在经典名著《中世纪的秋天》中干脆指出,“那时的文学完全包装在田园牧歌的外衣之下”,“其诗意的表现已成为约定俗成的路子。在宫廷—色情文化宏大的社会游戏里,自然是必不可少的一个要素。表现花美鸟鸣的词语不断积累,刻意使之符合游戏者人人都懂的常规形式”(赫伊津哈318)。而维庸“他对大自然缺乏任何柔情,甚至嘲笑大自然”(5),“月亮和其他此类中立的‘客体’完全被他的诗学用语所排斥”(7)。法国文学、影视艺术评论家罗歇·贝迪让也认同此番观点,认为维庸“很少从大自然及其林木花草汲取灵感;他忽视大海,而鸟类之对于他,不过是啄食人体的猛禽”,“他全部的世界就是城市,这是一个小宇宙,有他的条条街道,亭台楼阁和大小教堂”(转引自维庸289-290)。

      在曼德尔施塔姆的笔下,维庸与大自然打交道,似乎永远只关乎“石头”。大学期间,他曾和同伴们几次三番偷来布吕耶尔小姐庄园的一块边界石,并“在这块圆形边界石上叠上另一块长方形的边界石‘魔鬼的屁’——然后彻夜狂欢”,并写下《鬼屁石传奇》,可惜已经失传。他一生中恐怖的杀人事件也和石头相关,在“一次荒诞的街头打斗中,维庸用一块沉重的石头砸死谢尔莫耶神父”(4-5),并因此被判处绞刑。而石头是曼德尔施塔姆诗学体系中最重要的意象之一,他的第一部诗集就叫《石头集》。在他看来,石头既是“时间的物质体现”,又是“悠久历史的见证人”,所以,他将石头称为“天气日记”、“大气现象的凝聚物”(阿格诺索夫236)。而索洛维约夫在《善辩·道德·哲学》中谈到“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相统一”的时候,干脆把石头称为“存在本身这一范畴的最典型的体现”、“永恒存在的象征”(转引自阿格诺索夫237)。

      再次,曼德尔施塔姆为“雌雄同体”的维庸的造反行为进行了辩护。维庸一生落魄,几乎都是在监狱或流放中度过。他饱尝饥饿之苦,有点机会就流连于酒肆娼寮,恣意放纵,干尽偷盗勾当。斯蒂文森在写《维庸传》时指认他是“恶棍”,瓦莱里也不得不承认,维庸“天性非常邪恶”,“报复心很强,无恶不作”(14-15),几乎所有的评论家都众口一词,面对这一话题常常露出尴尬的样态。而曼德尔施塔姆提出了很新鲜的看法,他认为,“15世纪对个人是极端严厉的”,它“把很多可敬和清醒的人变成约伯”(5-6)。他指出,维庸“他的造反更像法律行动而不像叛乱。他做到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兼备原告和被告。维庸对自己的态度从未超过一般的亲密范围。他表达的对自己的温柔、注意或关切,与一个好律师对待其当事人差不多”(6)。可见,维庸是一个极其罕有而奇特的清醒存在,他充满了一种自觉的冷淡,他没有所谓的“罪与罚”意识,同时也不大会去考虑身后的事情,地狱、天堂这些中世纪人极为关注的去处,他似乎都是漠然处之的。他关注每个具体而鲜活的当下,“一旦话题集中于烤鸭或永恒的极乐这些他从未完全失去获得的希望的客体,他立即就生龙活虎”(7)。在这些生命的片段,他“试图穷尽自身”(加缪145),确实焕发出如加缪所说的“地上的火焰抵得上天上的芬芳”(166)这种存在主义式的生命激情,所以说维庸更像一个现代人,试图穷尽每个当下的现代人。这和曼德尔施塔姆在纲领性文章“阿克梅派的早晨”中的表述有着惊人的契合,“存在,是艺术家的最高自尊心。除存在之外,他不想要别的天堂”(曼德尔施塔姆,《第四散文》190)。

      曼德尔施塔姆进一步指出:“维庸给予本人的冰冷的法律同情,是他的灵感来源,并确认他毫不动摇地坚信他的‘个案’的合理性”(6)。由此,“他的世界没有道德可言;他完全生活在一个法律世界,成为一个极端‘非道德’的人,一个罗马的真正继承人。他无法分辨那法律范围和准则以外的任何态度”(6)。至此,我们还面临一个问题,应该如何来理解曼德尔施塔姆所说的法律呢?威尔·杜兰在《世界文明史》中有一段非常有趣的表述,维庸这个法国文学史上“令人难忘的人物”一生犯过很多罪:“谎骗、盗窃、通奸、诈欺及杀人”,“犹如当时的国王及贵族一样,但比较有理性与情调。他曾因困窘到无法自责”(125)。杜兰的话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其一,当人被逼到没有退路的地步,如《罪与罚》中马尔美拉托夫所说的“赤贫”程度,总要寻求一条出路、一条生路。瓦莱里在1937年所做的“维庸和魏尔伦”演说中,提请世人注意维庸所生活的时代与魏尔伦能够据以为生的“相当马虎草就的社会体系”相比还是有巨大差距的,放荡不羁如魏尔伦在一个相对现代的社会体系里还是可以成就自己的,而维庸却只能“求助于歹徒匪帮的分赃,在黑夜中通过翻墙和撬窃,进入富有的圣器室在银柜内大量掠取”(24),即杜兰所说的“困窘到无法自责”。其二,当时的国王及贵族可以为所欲为,高居于各种苛责的法律条款之上,俯瞰形形色色的底层人因小小的罪而被随意处刑。他们自己俨然就是随心所欲的律法的象征,极为自负的维庸自然可以“犹如当时的国王及贵族”一般行事。由此,他《遗言集》中充塞的狡黠与调侃也就顺理成章了——诗中他的忏悔、他的死亡恐惧,全都带着一股或浓或淡漫不经心的调侃味道。

      至此,曼德尔施塔姆重塑了一个现代维庸的形象。与此同时,他在文中十五、六处引用了维庸大小《遗言集》中的经典诗歌,并对维庸的艺术魅力之谜进行了非常有趣的剖析,其间比喻式批评风格使其“诗人散文”的特质显露无疑。

      其一,维庸《遗言集》赢得后世读者尊崇、喜爱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曼德尔施塔姆指出,源于极度的写实,完完全全、纤毫毕现的写实。冲出中世纪定式思维的维庸,撇开一切道德的桎梏,带着深刻的原创性,投身于“盘根错节的交游、联系和算计”,“一心要与来自社会阶梯每一级的三教九流建立重要、根本性的关系,从小偷到主教,从吧女到王子”,而之后,他又在《遗言集》中“以何等的乐趣讲述他们最珍贵的秘密!”(8)曼德尔施塔姆指出:维庸的《遗言集》之所以能够迷住一代代读者,拥有永恒魅力,正是由于“它们所传达的大量准确信息”,使得读者“可以想象自己利用这些资料,还可以体验诗人的同代人的生活”(8)。这里,曼德尔施塔姆的论述,涉及到读者阅读经验与诗人写作经验之间的关系问题。如克拉伦斯·布朗所言,曼德尔施塔姆相信“只有在创作的当即得到认可的诗人才可能经得住岁月的淘练,也唯有如此创作而成的诗歌才和诗人真实的人格、阅历存在最密切的联系”(qtd.in Mandelstam,The Noise of Time 32)。维庸何以能做得如此出色呢?曼德尔施塔姆认为,维庸的天才在于他通晓“提取”的秘密。所有的过往,所有“飞逝的瞬间可以经受数世纪的压力,完好无损地保存着,永远维持同一个‘此时此刻’”,一个优秀的诗人“只需懂得如何从时间的土壤提取这‘此时此刻’而不伤害其根茎”,“否则它会枯萎而死”,而“维庸知道如何提取它”(8-9)。曼德尔施塔姆笔意纵横,奇想连绵,韦勒克不由赞叹道:“这节文字可谓醉心于比喻式批评的造极之论”(520)。

      这种“提取”的功夫,也正是曼德尔施塔姆本人极为擅长的。这篇论维庸的散文对诗人传记资料和历史性细节的提取持有一种强烈的兴趣,这些细节在日后的《时代的喧嚣》等散文中将再一次扮演重要角色。一个活生生的维庸浮现出来,且这种形象带有一种“动力性”的再生功能,而不是偶然一现的幻影(Mandelstam 581)。所以,唐纳德·瑞菲尔德认为,创作伊始,其诗学所蕴含的东西——“诗人跨越时间的才能,诗人在全新的语言中重新塑造往昔经验的才能”——在其“令人震惊的智力突袭”中凸现无疑(294)。

      其二,维庸在作品中将“抒情诗雌雄同体主义”“发挥得最淋漓尽致”。他将残暴与柔情错落有致地结合起来,加上壮丽的节奏,令人无法不动容。曼德尔施塔姆慨叹道:“这是何等多样地选择的二重唱:愤怒不平者与安慰者,母亲与孩子,审判者与被审判者,业主与乞丐……”(6)他们在时间的流水间永远流动着,诗人与写作对象之间永远是一种动态的相互渗入的关系,而那些被纳入诗歌的栩栩如生的片段,便像琥珀一样定格在了时间的流水里。所以,曼德尔施塔姆认为,“如果维庸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诗学信条”,他无疑会像魏尔伦那样宣称:“运动第一!”(7-8)

      其三,维庸来自中世纪又冲破了与中世纪的精神联系,成为自为的“上帝”,文学星空的“上帝”。曼德尔施塔姆从哥特式生理学与哥特建筑学两个角度论述了他的观点。他认为,中世纪是生理学上的伟大世纪,而维庸既带有中世纪的整饬,体现着“封建性格”,又“不接受其伦理方面、不接受其共同保障”,因为,“哥特式稳定性和道德对他来说是完全陌生的”。但他又“被它的充满活力深深吸引,遂把哥特风格推升至非道德主义的高度”(10)。由此,维庸使粗俗永恒,使神秘永恒,使他所抒写的漫漫黑夜与罪恶比明朗的白昼更加永恒。

      行文间,曼德尔施塔姆本人的批评散文风格也初露端倪。人们公认的一点是,曼德尔施塔姆的散文很难翻译。以赛亚·柏林认为:“(曼德尔施塔姆)的诗歌字斟句酌,字词中蕴含的复杂性和多重含义令人生畏,但这也要比他那古怪离奇的、尽管有着严格标准的‘散文’更容易译成另一种完全不同的语言。他试图以一种他自称为‘疯狂的抛物线’(“wild parabolas”)的方式进行写作。多数时候他做到了,而且做得让人惊叹不已”。在曼德尔施塔姆看来,“每一篇稿子都是一场风暴”这位出色的驭手控制着整场风暴,他能够将充满“诗意的想象”、“技艺精湛的文字”放逐到无尽的天边,任由它“如野马般肆意驰骋”,“那些驰骋的想象,即使在半空突然消失也依然让人兴奋,而且从未退化成单纯地表现生动或卖弄技巧”(48)。何以如此呢?柏林给出的答案是:“通常这些部分都遵循一种严格的模式”,“所有的线索都互相交织,尽管联系的方式怪异,但每一件事都与另一件事相互呼应,各种色彩、声音、味道、形状、质地之间都存在着切切实实的——感官上和心理上的——而非象征性的关联”。由此,以赛亚·柏林得出判断,“它完全是出自一位极有条理,甚至有些冷酷的思想家”,是符合“建筑学原理”的(48)。而哥特式的稳定正是阿克梅派追求的宗旨。

      契合与超越:在“铁血时代”自我成圣

      写作“弗朗索瓦·维庸”之时,曼德尔施塔姆还不过是一个二十岁的学生,终其一生将被反复述说的思想全部投注在该文之中。由此发端,曼德尔施塔姆几乎同时开启了其诗人和批评家的双重身份。尤其耐人寻味的是,他日后在艰难的“铁血时代”所经历的种种磨难、牢狱之灾、流刑之苦几乎是维庸的翻版。在这个意义上,伊利亚·爱伦堡说曼德尔施塔姆是在“替残酷时代的”诗人“动乱的一生”做“辩护”(265),唐纳德·瑞菲尔德则干脆认为:他“关于弗朗索瓦·维庸的文章,为诗人作为国家的受害者树立了一个典型”(294)。而在诗人遗孀娜杰日达·曼德尔施塔姆的回忆录中,确实可以看到两位诗人的瞬间交叠:“在论述维庸的时候,他突然自行承认自己与维庸之间的亲和性:‘他喜欢城市和游手好闲’,‘生活在巴黎,像转轮中的松鼠,一刻都体会不到安宁。他喜欢自己身上那只贪婪的和枯瘦的野兽,珍视自己破损的皮毛……’曼德尔施塔姆在自己身上也感受到了那只枯瘦和皮毛破损的野兽,实际上,他也跟这只野兽惊人地相似”(161)。两个同样困窘、可笑的人,以自己的方式尽力捍卫着诗人的尊严。

      在诸多回忆性文章中,都能看到一个任性忙碌、充满孩子气的曼德尔施塔姆形象。和同为犹太人的弗朗茨·卡夫卡相仿,他虽然表面上没有生活能力、孱弱不堪,好似一个在成年人里流浪的孩子,但是骨子里又有着一种坚不可摧的坚韧和纯洁。他嘲笑“泛滥于世的非理性的滑稽”(奥多耶夫采娃148),他坚守他的诗歌王国的理想。由此,“生活上的轻率和艺术上的严肃之间的矛盾”被消解了,“也许根本就没有什么矛盾”,因为“许多荒唐的、有时是可笑的行为就是来自‘难以压制的窘困’”(爱伦堡265)。由此可见,“弗朗索瓦·维庸”一文的诞生几乎是谶语一般的存在,诗人与国家、诗人与社会、诗人与苦难之间的宿命关系在20世纪再次得到印证。而阿赫玛托娃有关曼德尔施塔姆“没有师承”的著名论断,⑨布罗茨基在《文明的孩子》中将其视为俄罗斯自创性极强的“孤独”(布罗茨基103)系列的说法,也由此可以得到理解;就像中世纪的维庸是其自我世界的立法者、诗歌王国的立法者,与其精神气质相仿的曼德尔施塔姆的原创性亦可得到理解。

      不止如此,恰如曼德尔施塔姆在评价维庸时所说,“抒情诗人在本质上是雌雄同体的”,这句话同样可以应验在他的身上。奥多耶夫采娃在回忆录《涅瓦河畔》中描绘说,古米廖夫认为他“像女人似的感性和灵敏”(174),曼德尔施塔姆也承认自己常处于“无缘无故的恐惧”当中,害怕警察、害怕独处,感受着“害怕一切和什么都不怕”的双重变奏(158-159)。总之,在他身上“同时兼具没来由的胆怯和同样莫名的勇敢”,以至于阿克梅派同仁洛津斯基将其视为胆小的家兔和勇敢的雪豹的合体,名曰“兔豹或是豹兔”(159)。他后来一系列的悲剧事件,包括嘲讽斯大林的所谓“反诗”无不印证了这种判断。

      此外,娜杰日达·曼德尔施塔姆指出,与笔下的维庸相仿,曼德尔施塔姆也是排拒“月亮和其他此类中立的‘客体’”的,两人在这方面非常接近(161)。这也是阿克梅派的特征之一。但这并不意味着亲和力与情感的缺失,结合克拉伦斯·布朗的评述能更加深入地理解诗人的情感,他指出:“‘非人格化’这个词经常被用来批评他(曼德尔施塔姆)的诗歌,以至成了不假思索的批评老调。而他的诗歌却正需要更细致和更易受启示的阅读,因为唯此才能见出他的诗歌中的人格化和亲切性”,“曼德尔施塔姆认为,他所喜爱的维庸,甚至但丁,正因为具有深入人心和与人亲近的特点才成为历久不衰的诗人”(Mandelstam,The Noise of Time 32)。

      二人之间上述这些契合之处确实很明显,但曼德尔施塔姆在相当程度上又超越他所挚爱的维庸。他在“阿克梅派的早晨”中坦言道:“哥特式塔楼上漂亮的尖顶心怀叵测,因为它一心想刺破青天,指责它的寥廓”(曼德尔施塔姆,《第四散文》192)。就二人的关系本质而言,曼德尔施塔姆在某种意义上是维庸的俄罗斯化体现者。相较维庸选择的肉体放纵,曼德尔施塔姆并不着力于外在的放纵,而是对“对抗权力中心的道德真空的必要性”“过于执着”(瑞菲尔德301),这点与维庸很不相同。曼德尔施塔姆在苦难的泥沼中,其实一直在寻求一种精神的自我成圣。虽然一无所有、一贫如洗,但他以其无可缴械的“词”作为武器诉说自己的使命和天才预判:“在词的生命中出现了一个英雄的时代。词就是肉体和面包。它分享面包和肉体的命运:苦难”(曼德尔施塔姆,《第四散文》200)。在生命的暮年,在沃罗涅日诗抄中,他的诗行里仍旧充满了坚定而明晰的暗示:“我不愿做一只白粉蝶/把借来的身躯还给尘土——/我但愿,有头脑的躯体/变成街衢和国土——/这躯体虽被烧焦,但有脊柱,/还知道自己的长度。”⑩

      这种精神的自我成圣是20世纪很多俄罗斯诗人的终极价值之体现,尤其鲜明地体现在阿克梅派集大成者曼德尔施塔姆和阿赫玛托娃身上。如唐纳德·瑞菲尔德所言,“阿克梅派的伟大之处”正在于其“柔软”,即“容易破碎的脆弱的悲剧性一面”,如在曼德尔施塔姆内心,“戕害和放逐从未完全沉默”;面对无可名状的苦难的摧折,硕果仅存的阿克梅派的中坚——曼德尔施塔姆和阿赫玛托娃以其各自的方式进行着不屈的抗争,因为他们深信:“诗人永恒的创造力远比他的世俗生活更为重要”(291-293)。这是他们将其“四大基石”之一——维庸加以内化的成果:不畏惧苦难,穷尽每个当下,“爱事物的存在甚于爱事物本身,爱自身的存在甚于爱自己本人”,因为“这就是阿克梅派的最高戒条”(曼德尔施塔姆,《第四散文》193)。由此,将这个时代所有消极的东西狠狠地吸纳进来,从而成为这个时代最为真实的代表。

      与维庸的渊源贯穿曼德尔施塔姆一生的始终。1937年3月18日,临殁之际,“无与伦比的弗朗索瓦·维庸”的形象再次出现在曼德尔施塔姆的诗行当中:“在哥特静脉流淌的诗行中嬉戏/唾啐蛛网似的残忍法规/傲慢的男生偷盗天使/无以伦比的弗朗索瓦·维庸//他是天堂唱诗班的强盗,/与他并坐在一起并不可耻——/世界末日来临之际,/云雀的歌声将要响起……”(11)在最后的诗行中,哥特建筑与维庸意象同时出现,这绝非偶然。曼德尔施塔姆对阿克梅派的重要贡献,即在创作伊始便以中世纪哥特式建筑的严整比拟阿克梅的艺术追求,以此来告别追求“彼岸”世界的象征派,而他喜爱的名人录上最可悲的维庸也正是在“此岸”世界穷尽每个当下,最后不知所终。联系曼德尔施塔姆本人一生对苦难的态度,这种回顾何尝不是一种积极的信念?在此意义上,曼德尔施塔姆在1930年代对阿克梅派的定义尤为令人感喟——“阿克梅主义是对世界文化的一种眷念”。(12)

      ①尼·古米廖夫有关“阿克梅派四大基石”的阐述,是研究该流派的重要切入点。参见古米廖夫:“象征派的遗产与阿克梅派”,理然 肇明译,《复活的圣火——俄罗斯文学大师开禁文选》,王守仁编选(广州:广州出版社,1996年)22—23。

      ②庞德的这篇散文写于1909年,最初发表在1955年3月号的《美国文学》(American Literature)上。参见埃·庞德:“我对惠特曼的感觉”,戴侃译,《惠特曼研究》,李野光选编(桂林:漓江出版社,1988年)168—170。另见埃兹拉·庞德:“我怎么看惠特曼”,张旭东译,《纽约书简》,张旭东著(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96—98。

      ③参见鈴木正美:《言葉の建築術-マンデリシユタ一ム研究1》(東京:株式会社群像社,2001)49。

      ④См.:О.Мандеьштам,Камень(Л.:Наука,Ленинградское отделение,1990)332.

      ⑤曼德尔施塔姆研究专家简·哈里斯持该说法,韦勒克对此表示认同。参见韦勒克520。

      ⑥这是曼德尔施塔姆研究专家克拉伦斯·布朗在为《奥西普·曼德尔施塔姆诗选》(企鹅书屋,1977年)所写序言中的观点。参见克拉伦斯·布朗:“曼德尔施塔姆:对世界文化深怀眷恋的诗人”,万海松译,《曼德尔施塔姆诗选》,杨子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8。

      ⑦1937年1月12日,保尔·瓦莱里在阿纳勒大学做了一场题名为“维庸和魏尔伦”的学术演讲,1937年4月15日全文刊于《讲学》专刊,1939年收入《瓦莱里文集》。参见瓦莱里9—29。

      ⑧本文中曼德尔施塔姆的批评散文“弗朗索瓦·维庸”,均出自《曼德尔施塔姆随笔选》,黄灿然等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10年)。以下随文注出页码,不再一一说明。

      ⑨安·阿赫玛托娃曾指出:“曼德尔施塔姆没有师承。这是值得人们思考的。我不知道世界诗坛上还有类似现象。”参见阿赫玛托娃:“曼德尔施塔姆——日记片段”,野婴译,《世界文学》1(1988):255。

      ⑩引自《沃罗涅日诗抄》(第一册)“我不愿做一只白粉蝶”一诗的第一节,参见爱伦堡267。

      (11)引自《沃罗涅日诗抄》(第三册)“为了风和雨滴的朋友”一诗的最后两节。译文参考曼德尔施塔姆:“为了让风和雪水的朋友”,《曼杰什坦姆诗全集》,汪剑钊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年)246—247。所引第一节有较大改动。

      (12)20世纪三十年代,在流放地沃罗涅日,有人强迫曼德尔施塔姆做一场关于阿克梅派的报告。当问及什么是阿克梅主义时,诗人如是回答。曼德尔施塔姆对该流派的这个界定后来广为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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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德尔斯特罗姆对伟勇的发现与重建_诗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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