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教养方式对青少年社会适应的影响:人格类型的调节作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教养论文,人格论文,青少年论文,调节作用论文,父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章编号:1001-4918(2012)06-0625-633 中图分类号:B844.2 文献标识码:A
1 问题提出
生态系统理论(Bioecological Systems Theory)认为,随着时间的变化,儿童的特征将与近端过程(proximal processes)及环境交互作用,共同影响儿童适应能力的发展(Bronfenbrenner & Ceci,1994; Bronfenbrenner & Morris,1998)。亲子互动是个体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近端过程。作为亲子互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父母教养方式会持续影响儿童的社会适应状况。
通过分析以往关于父母教养方式的文献,发现已有研究主要存在两种思路。一种重点考察不同教养行为是如何组成具有鲜明特征的教养类型,如Becker,Olsen和Shagle(1965)在前人研究基础上,提出了评价父母教养方式的三个维度,控制-自主、温情-敌意、焦虑-平静,并划分出民主型、骄纵型、权威型、保护型、控制型、专制型、忽视型、过敏型,八种教养类型,Baumrind(1971,1991)提出教养方式包含要求性和反应性两个基本维度,并划分为权威型、专制型和放任型三种类型,之后又将放任型区分为溺爱型和拒绝(忽视)型。但这类研究忽视了对具体教养行为的探讨。另一种重点考察具体的教养行为,如Perris,Jacobsson,Linndstrm,Knorring和Perris(1980)突破。Baumrind的理论框架,提出了包括剥夺、惩罚、宽容、鼓励在内的十五种父母教养行为,Barber,Olsen和Shagle(1994)进一步提出父母控制中可能存在心理控制,Van Leeuwen等基于社会学习理论,编制“根特教养行为量表(Ghent Parental Behavior Scale,GPBS)”,从积极养育、监控、规则教养、给予自主等9个维度评估教养行为,并区分为积极支持(Support)和消极控制(Negative Control)两个方面(Van Leeuwen & Vermulst,2004),可较全面的测量教养行为。但这类研究对教养行为不同组合的共同作用关注不足。基于这些思考,本研究拟将教养类型和教养行为结合起来,以探究父母教养方式的全貌。同时,很多教养方式问卷虽经过大量使用,已较为成熟,但多基于国外被试发展起来。有必要根据相关理论进展,以成熟问卷为蓝本,编制或修订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青少年父母教养方式问卷。
大量实证研究表明,父母教养方式是影响个体社会适应的重要因素。Patterson等提出了解释儿童侵犯行为的威压理论(Coercion Theory),认为儿童的适应不良与父母无效的教养方式有关(Van Leeuwen & Vermulst,2004)。权威型父母常用的积极支持性教养行为,如温暖与支持、父母知晓、强化等,能预测积极的发展结果,如更高的学业成就、人际交往能力,更低的外显和内隐问题行为;而专制型、放任型与忽视型父母常采用的消极控制性教养行为,如忽视、严厉惩罚等能预测消极的发展结果(Lamborn,Mounts,Steinberg,& Dornbusch,1991; Luthar & Goldstein,2008; Sang & Daniel,2006;钱铭怡,肖广兰,1998;徐慧,张建新,张梅玲,2008)。但越来越多研究发现,教养只有轻度或者中等效应(Collins,Maccoby,Steinberg,Hetherington,& Bornstein,2000; Rothbaum & Weisz,1994)。对于具有某些特殊人格特征的个体,父母教养方式对于问题行为几乎没有影响(Wootton,Prick,Shelton,& Silverthorn,1997),而某些人格类型对父母教养方式更敏感(Dubas,Gerris,Janssens,& Vermulst,2002)。鉴于此类研究结果的不断增加,研究者基于生态系统理论提出了影响的条件化模型(conditional model of influence),认为父母教养对儿童发展的影响会受儿童气质特征调节(Gallagher,2002)。随着个体从儿童成长为青少年再到成人,以气质为基础的人格特征成为描述个体差异的重要概念。根据影响的条件化模型,本研究认为,对于青少年而言,父母教养对其社会适应的影响将受到其人格特征调节。
近年来,研究者发现“人格五因素结构”(FFP)可以较好地描述儿童青少年的人格特点(Asendorpf,Borkenau,Ostendorf,& van Aken,2001; Dubas,Gerris,Janssens,& Vermulst,2002;周晖,1998)。随着从以变量为中心转向以人为中心的范式,研究者将多种人格变量组合构成人格剖面,以系统理解人格差异,并进一步研究人格类型对个体发展的影响。国外研究发现了相对稳定的三种人格类型:复原力/韧性强者、过度控制者和低控制者(Asendorpf,Borkenau,Ostendorf,& van Aken,2001; Robins,John,Caspi,& Moffitt,1996)。国内研究者也发现比较一致的三类人格:和谐型、情绪型和退缩型(李彩娜,周伟,2009;李彩娜,邹泓,2006)。本研究将采用基于人格五因素形成的不同人格类型,探讨其在父母教养方式对青少年社会适应的预测中的调节作用。
前人在考察人格特征、父母教养方式与青少年社会适应的关系研究中,主要关注社会适应中的消极适应方面,包括外显问题行为(如破坏行为、药物滥用等)(Bates,Pettit,Dodge,& Ridge,1998; Luthar et al.,2008; Wootton et al.,1997)和内隐问题行为(如抑郁、焦虑等)(Dubas et al.,2002; O'Connor & Dvorak,2001),很少探讨社会适应的积极方面(如自我肯定、亲社会倾向等)。本研究将分别在自我、人际、行为和环境四个适应领域,从积极和消极适应两种功能状态考察青少年社会适应。首先采用教养类型,讨论不同父母教养方式对青少年社会适应状况的影响,然后采用具体教养行为,探究人格类型在父母教养方式对青少年社会适应的预测中的调节作用。其研究假设如下:(1)不同父母教养类型下,青少年的社会适应状况存在差异,与不良教养类型下的青少年相比,父母教养类型良好的青少年其积极适应得分更高,消极适应得分更低;(2)与不良父母教养类型的青少年相比,良好教养类型的青少年积极人格特质得分更高,消极人格特质得分更低;(3)父母教养行为与青少年的社会适应相关显著;(4)人格类型在父母教养行为对青少年社会适应的预测中具有调节作用。
2 方法
2.1 被试
采用分层整群抽样,从北京、哈尔滨、武汉、广州、昆明、西安六城市17所学校分别选取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四个年级的中学生,每个年级两个班(分别来自普通中学和重点中学),有效被试共计2288人。其中,初一531人(男生256,女生275),初二628人(男生:308,女生320),高一605人(男生301,女生304),高二524人(男生214,女生310)。
2.2 工具
2.2.1 青少年父母教养方式问卷
参考向小平(2006)修订的Leeuwen编制的“根特教养行为量表(GPBS)”(Van Leeuwen & Vermulst,2004),以及邹泓、张文娟等(2011)编制的“父母监控问卷”改编而成,经过探索性因素分析,删除因子载荷小于0.3及交叉载荷高于0.3的项目,最终确定了37个项目,包括规则引导、支持陪伴、自主准予、知晓度、强加干涉、撤回爱护和消极控制等7个一阶因子,提取出“卷入/支持”(规则引导、支持陪伴、自主准予、知晓度)和“控制/惩罚”(强加干涉、撤回爱护、消极控制)两个共同因子。采用自陈量表,5点评分,1~5分别代表“从不”、“很少”、“有时”、“很多”、“几乎总是”。一阶模型的验证性因素分析表明,全部项目的因子载荷均存0.50以上,模型拟合指数如下,/df=2.14,GFI=0.92,CFI=0.93,NFI=0.88,PNFI=0.78,RMSEA=0.04,各维度Cronbach α系数在0.74~0.85之间。二阶模型的拟合指数如下,/df=2.45,GFI=0.90,CFI=0.91,NFI=0.86,PNFI=0.78,RMSEA=0.04。
2.2.2 青少年小五人格问卷
本研究以周晖(2000)编制、邹泓(2003)修订的青少年小五人格问卷中50个项目(孙云晓,邹泓,2006)为基础,参考大五人格中的低阶特质,补充了20个项目,经预试后,通过探索性因素分析和验证性因素分析,最后确定了60个项目,5个维度:开放性、谨慎性、外向性、宜人性和情绪性。采用自陈量表,5点评分,1~5分别代表“一点也不像你”、“不太像你”、“有些像你”、“比较像你”、“非常像你”。验证性因素分析表明,所有项目的因子载荷均在0.35以上,/df=4.30,GFI=0.90,CFI=0.91,NFI=0.88,NNFI=0.81,RMSEA=0.04。本次测量中,各维度Cronbach α系数在0.77~0.89之间。
2.2.3 青少年社会适应状况评估问卷
采用周晖(2008)编制,邹泓、余益兵等(2012)修订的“青少年社会适应状况评估问卷”,共50个项目,包括自我肯定、自我烦扰、亲社会倾向、社会疏离、行事效率、违规行为、积极应对和消极退缩等8个一阶因子;分为自我适应、人际适应、行为适应和环境适应4个领域,以及积极适应和消极适应两种功能状态。采用自陈量表,5点计分,1~5分别代表“完全不符合”、“不太符合”、“有些符合”、“比较符合”、“完全符合”。经多质多法模型的交叉验证分析,问卷的二阶结构与理论模型拟合较好,可以从四个适应领域和两种功能状态考察青少年社会适应状况。
2.3 研究程序和数据处理
先在北京两所中学选取初一、初二、高一和高二的372名被试进行预测,根据预测结果修订问卷后,在北京、哈尔滨、武汉、广州、昆明、西安共选择17所中学进行团体施测,时间45分钟左右。采用SPSS17.0和Amos7.0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3 结果分析
3.1 不同父母教养类型青少年在社会适应和人格上的差异
依据Baumrind(1991)对父母教养类型的定义,对父母教养方式7个维度得分进行快速聚类。最后发现,聚为四类比较合理。以聚类所得分类变量为自变量,父母教养方式7个维度为因变量,进行多元方差分析,结果见表1,类别的主效应显著,F(21,6840)=304.19,p<0.001。父母教养方式中,民主型占总人数35.2%,在规则引导、支持陪伴、自主准予和知晓度上得分最高,在强加干涉、撤回爱护和消极控制上得分最低,表现为较高“卷入/支持”和较低“控制/惩罚”;权威型占总人数16.9%,在规则引导、支持陪伴、自主准予和知晓度上得分较高,在强加干涉和消极控制上得分较高,而在撤回爱护上得分最高,表现为“卷入/支持”和“控制/惩罚”两因子的双高;专制型占总人数20.8%,支持陪伴和自主准予上得分均最低,知晓度、规则引导上得分也较低,而在强加干涉和消极控制上得分最高,撤回爱护得分也较高,表现为较低“卷入/支持”,较高“控制/惩罚”;忽视型占总人数27.1%,在规则引导、知晓度上得分最低,在支持陪伴、自主准予等维度上得分较低,在强加干涉、撤回爱护、消极控制维度上得分也较低,表现为“卷入/支持”和“控制/惩罚”两因子的双低。
以父母教养类型为自变量,以青少年社会适应各维度为因变量,进行多元方差分析,结果见表2,教养类型的主效应显著,F(24,6837)=26.99,p<0.001,社会适应各维度平均分均差异显著。进一步多重比较显示,民主型和权威型教养的青少年在积极适应(自我肯定、亲社会倾向、行事效率、积极应对)上平均分均显著高于专制型和忽视型,且民主型的平均分显著高于权威型;专制型在亲社会倾向上平均分显著高于忽视型,但在行事效率上平均分显著低于忽视型。专制型和忽视型教养的青少年在消极适应(自我烦扰、社会疏离、违规行为、消极退缩)上平均分均显著高于民主型和权威型,且权威型的平均分显著高于民主型;专制型在自我烦扰、违规行为和消极退缩上平均分均显著高于忽视型。
以父母教养类型为自变量,青少年人格五因素为因变量,进行多元方差分析,结果见表3,教养类型的主效应显著,F(15,6846)=52.70,p<0.001,人格五因素各维度平均分均差异显著。进一步多重比较显示,民主型和权威型教养的青少年开放性、谨慎性、外向性、宜人性的平均分均显著高于专制型和忽视型,且民主型青少年的谨慎性和宜人性平均分显著高于权威型,专制型的开放性、外向型和宜人性显著高于忽视型;在情绪性的平均分上,则表现为专制型最高,民主型最低。
3.2 父母教养行为与青少年社会适应的相关
将父母教养行为和社会适应各维度作皮尔逊相关,见表4。结果发现,除撤回爱护与行事效率相关不湿著,父母教养行为各维度与社会适应各维度之间均存在显著相关,其中规则引导、支持陪伴、自主准予和知晓度这四种积极性教养行为与自我肯定、亲社会倾向、行事效率和积极应对这四种积极社会适应显著正相关,与自我烦扰、社会疏离、违规行为和消极退缩这四种消极社会适应显著负相关。强加干涉、撤回爱护和消极控制这三种消极性教养行为则正好相反。其中,支持陪伴与自我肯定、行事效率、积极应对的相关在0.36以上,知晓度与积极适应的4个维度的相关均在0.36以上。
3.3 人格类型在父母教养行为对青少年社会适应的预测中的调节作用
采用标准化维度分数,对人格做快速聚类。综合考虑类间均方与类内误差均方之比及各类别分数特点等因素,聚为三类比较合理。以聚类所得分类变量为自变量,以人格五因素为因变量,进行多元方差分析,结果见表5,人格五因素各维度在不同类型间差异均达到0.001显著水平。和谐型735人,占总体的32.1%,表现为开放性、谨慎性、外向性、宜人性得分都最高,而情绪性得分最低;退缩型591人,占总体的25.8%,表现为开放性、谨慎性、外向性、宜人性都最低,情绪性得分最高;情绪型962人,占总体的42.1%,各个维度的得分都居于前两者之间,而突出的特点是情绪性得分很高且与退缩型接近。人格类型在性别上的分布没有显著差异,=0.701,p=0.704。
通过以下步骤分析人格类型的调节作用:
第一步:分别建立父母教养行为预测青少年积极适应和消极适应的结构方程模型。父母教养行为预测青少年积极适应和消极适应的结构方程模型示意图分别见图1和图2,由于测量模型过于复杂,在此省略,仅呈现结构模型部分。根据人格类型将青少年划分为和谐型、情绪型和退缩型3个样本,首先对3个样本建立模型并进行分别估计,然后对3个样本的模型同时估计,以积极适应和消极适应为因变量的模型各有4个,以上8个模型均不加任何限定。这8个模型的拟合指数见表6,符合心理测量学要求。
图1 父母教养行为预测青少年积极适应的结构方程模型示意图
图2 父母教养行为预测青少年消极适应的结构方程模型示意图
第二步:在分析结构模型等值性之前,需要先检验测量模型等值性(Byrne,Shavelson,& Muth,1989),即检验对于不同人格类型,青少年父母教养方式问卷及青少年社会适应评估问卷是否具有测量等值性,对限定因素载荷相等的模型与非限定模型进行比较。结果发现,对于青少年父母教养方式问卷(Δ(60)=137.29,p<0.001)和青少年社会适应评估问卷(Δ(84)=346.90,p<0.001),非限定模型的拟合均比限定模型的拟合更好。本研究基于一个大样本,而卡方差异检验对样本量非常敏感,同时,标准化因素载荷的绝对值差异并不是非常大,所以,可以接受卡方检验显著这一结果(Kline,1998)。
第三步:利用模型多组比较的方式检验人格类型在父母教养行为对青少年积极适应和消极适应预测中的调节作用。定义下列相互嵌套的模型:
模型1(零模型):对于不同的组,定义相同的模型结构。
模型2:在模型1的基础上,限定不同组的结构模型部分对应的预测路径系数相等。
分组比较中,青少年积极适应和消极适应的各模型拟合指数见表7。对于A模型而言,模型1与模型2间均存在显著差异,Δ(20)=38.51,p<0.01,这表明人格类型在父母教养行为预测青少年的积极适应的作用中起调节作用。对于B模型而言,模型1与模型2间均存在显著差异,Δ(20)=74.72,p<0.001,这表明人格类型在父母教养行为预测青少年的消极适应的作用中起调节作用。
父母教养行为对不同人格类型青少年积极适应和消极适应的预测路径系数见表8。结果显示,积极适应方面,父母教养行为中的支持陪伴只对和谐型青少年有显著正向预测作用,自主准予只对和谐型和情绪型青少年有显著正向预测作用,而知晓度只对退缩型青少年有正向显著预测作用;消极适应方面,父母教养行为中的强加干涉对于三种人格类型的青少年都有显著正向预测作用,但规则引导只对和谐型青少年有显著负向预测作用,对于退缩型青少年,自主准予对其消极适应有显著正向预测作用,而知晓度则有显著负向预测作用。
4 讨论
4.1 不同父母教养类型对青少年社会适应和人格的影响
本研究的父母教养类型中,权威型、专制型与忽视型的定义与Baumrind等人(1971,1991)一致,权威型表现为高“卷入/支持”、高“控制/惩罚”,专制型则表现为较低“卷入/支持”与较高“控制/惩罚”,忽视型则表现为“卷入/支持”和“控制/惩罚”双低。本研究中的民主型父母,虽然表现为爱护支持较高、惩罚干涉较低,但规则引导最高。父母在宽容温暖的同时,也鼓励和引导子女,类似于Becker(1964)对民主型的界定。
青少年的社会适应与父母教养方式关系密切。相关分析表明,父母“卷入/支持”性教养行为与青少年的积极适应显著正相关,与消极适应显著负相关;而“控制/惩罚”性教养行为则相反,这与已有研究比较一致(Sang,M,& Daniel,2006;钱铭怡,肖广兰,1998),即父母的温暖理解及适当的引导有助于子女良好适应,而父母的惩罚否认等消极性教养行为对子女的社会适应有不良影响。并且,对于学业压力较大的初高中学生而言,即使已步入青春期,父母的知晓、支持与陪伴,仍有助于其有效地完成自我、人际、行为和环境等领域的适应任务。
不同父母教养类型的青少年社会适应的八个方面都存在显著差异。积极教养方式(民主、权威)下,青少年的社会适应状况更好,这与已有研究一致(Lamborn et al.,1991; Sang et al.,2006;钱铭怡,肖广兰,1998)。父母是专制型教养的青少年,其父母的卷入/支持较少,而强加干涉和消极控制最多。父母过多行为和心理控制,使得青少年失去了自由发展的空间,在将孩子隔离于外界风险的同时,也限制了其通过社会交往获得行为经验的机会,导致他们社会能力不能得到充分发展(Morris et al.,2002),各领域的社会适应状况均较差。父母是忽视型教养的青少年,其父母的卷入/支持较少,但强加干涉和消极控制也较少,青少年因此获得一定的自由发展空间,在自我烦扰、行事效率、违规行为和消极退缩上,适应状况比专制型好。父母教养方式广泛影响着青少年各领域的社会适应状况。
多元方差分析表明,不同父母教养类型的青少年人格特质差异显著:积极教养方式(民主、权威)下,青少年的开放性、谨慎性、外向性和宜人性更高,消极教养方式(专制、忽视)下,青少年的情绪性更高,这与已有研究一致(Dubas,Gerris,Janssens,& Vermulst,2002; Luthar,S,Goldstein,A,2008;王中会,罗慧兰,张建新,2006)。越来越多的研究者从个体发展的角度出发,认为父母教养方式与青少年人格特征的这一关联本质上是一种双向因果关系:父母教养方式以子女的气质特征为基础塑造着子女的人格,同时也受子女人格、父母特征、情境的共同影响(Clark,Kochanska,& Ready,2000; Coplan,Reichel,& Rowan,2009; D.De Haan,Prinzie,& Dekovic,2009)。作为横断研究,本研究无法验证该关系,需进一步追踪研究。
4.2 人格在父母教养行为对青少年社会适应的预测中的调节作用
本研究发现,人格类型在父母教养行为对青少年社会适应的影响上,其调节效应表现为同一教养行为对不同人格类型青少年社会适应的影响不同。具体分析发现,父母的规则引导、支持陪伴、自主准予和知晓度对青少年社会适应的预测作用会受到人格类型调节。其中父母的规则引导只能显著负向预测和谐型青少年的消极适应,支持陪伴只能显著正向预测和谐型青少年的积极适应。父母自主准予能显著正向预测和谐型与情绪型青少年的积极适应,但它对退缩型青少年积极适应的预测作用并不显著;消极适应上则不同,自主准予只能显著预测退缩型青少年的消极适应,并且是正向的。父母知晓度则只能显著影响退缩型青少年的社会适应,表现为对积极适应的显著正向预测作用和对消极适应的显著负向预测。本研究的结果表明,父母教养对个体发展的影响会因个体人格特点不同而存在差异,这与“影响的条件化模型”(Gallagher,2002)的内涵一致。
父母的支持、陪伴与引导会帮助和谐型青少年确认与父母之间的依恋关系,更利于其社会化(Baumrind,1991)。对于和谐型和情绪型青少年而言,父母给予自主空间意味着父母的授权,正说明了父母的信任与自己的独立,这有助于他们积极适应。而对于退缩型青少年而言,他们则需要父母对自己的生活有更多了解,当他们感受到了父母关注的目光时,便能相信在需要时可以获得及时的支持,从而更有勇气面对生活中的挑战,获得积极社会适应。
当退缩型青少年知觉到父母对自己的去处、活动和朋友很少知晓时,可能将父母的自主准予解释为忽视自己的存在、或没有很好地承担为人父母的责任,容易产生很多负面情绪,导致适应不良。对于独立性需求日益增强的青少年而言,无论何种人格类型,当感知到父母过多强加干涉等行为控制时,可能会解释为父母不够信任自己有能力独立解决问题,而失去自信,经常出现拖延、社会疏离等消极行为。因此,对于青少年的父母而言,要注意减少行为控制、给予更多自主空间,在关注子女的同时,让他们感受到父母的信任。
综上所述,本研究考察了父母教养方式对青少年社会适应的影响,探讨了青少年人格类型在其中的调节作用,为父母根据青少年人格特质因材施教提供了参考。后续研究中,需要从纵向考察人与环境整体交互过程,深入探讨发展中个体与环境因素的动态关系。
5 结论
(1)青少年的父母教养方式可分为民主型、权威型、专制型和忽视型四种,所占比例分别为35.2%、16.9%、20.8%、27.1%。不同父母教养类型的青少年在社会适应、人格五因素各维度上的差异达到了显著水平。
(2)除撤回爱护与行事效率之间相关不显著外,父母教养行为与青少年社会适应各维度相关均达到显著水平,积极性教养行为(规则引导、支持陪伴、自主准予和知晓度)与积极社会适应显著正相关,与消极社会适应显著负相关,消极性教养行为(强加干涉、撤回爱护和消极控制)则相反。
(3)人格类型在父母教养行为对青少年社会适应的预测中有调节作用,表现在支持陪伴、自主准予及知晓度对积极适应的影响及规则引导、自主准予及知晓度对消极适应的影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