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业纳税人如何纳税_融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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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残值购入设备,以拥有设备的所有权。

那么,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人该如何纳税?现根据税法有关规定介绍如下:

一、应计缴的税种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076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656号)文件规定,“融资租赁”,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按融资租赁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文件规定:“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0]909号)文件规定:按照国税函发[1995]656号文件的规定,对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内资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同样对待,按照融资租赁征收营业税。因此,国税函[2000]51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样适用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

从事融资租赁业的纳税人应纳的税种还有随营业税,增值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印花税。纳税人的融资租赁收入还应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文不考虑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不考虑地方性规费)。

融资租资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租金收入或取得索取租金收入价款凭据的当天。

二、计税依据及税率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及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财税字[1997]045号)文件规定:纳税人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担的货物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等费用,另外,还包括纳税人为购买出租货物而发生的境外外汇借款利息支出(财税字[1999]183号文)。

《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7]5号)文件规定: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由5%提高到8%。提高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后,对随同营业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仍按原税率5%计征,提高3%税率的部分予以免征。

营业税“服务业”中的“租赁业”的税率为5%。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及税率: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适用税率为17%。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计征依据及税率(附加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国发明电[1994]2号文件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为计征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附加率为3%),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的税、费。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凭证所载金额(即租赁金额)。融资租赁合同贴花规定: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税率为0.5‰。

三、纳税地点、纳税期限及缴纳方法

固定业户应纳的增值税,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融资租赁业营业税的纳税地点为应税行为发生地。融资租赁业务属于金融业之列,《关于金融业纳税期限问题》(国税发[2000]006号)文件规定:除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从事金融业务仍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外,其他纳税人从事金融业务,应按月缴纳营业税。纳税人应在纳税期满之日起1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坡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与营业税,增值税一起缴纳。

印花税是在纳税人书立或领受了应税凭证时,即产生了纳税义务。印花税按照税额大小、应税项目纳税次数多少及税源控管的需要,分别采取自行贴花,汇贴或汇缴、委托代征三种纳税办法。自行贴花即纳税人按照应税凭证的性质和适用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税,自行购花,自行贴花,贴足印花并加以注销。汇缴的期限由税务机关根据应纳税额的大小予以核定,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对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纳税人可采取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填开完税证或缴款书的办法纳税,不再贴花。

四、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某市A企业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需增加一条自动化流水线,经研究,决定向该市某B银行(经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申请融资租入,并给出所需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等。B银行按A企业所要求的条件从境外购入设备,价值为500万元,并支付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及税金共计80万元。融资租赁合同明确租赁价款为700万元,租赁期为五年,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该设备自动转让给A企业,转让价款为5万元(残值)。试计算B银行应纳的税额(不考虑企业所得税)

解:(1)应纳营业税=[(700+5)-(500+80)]×8%

 =10(万元)

(2)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0÷8×5×7%=0.4375

 (万元)

(3)应纳教育费附加=10÷8×5×3%=0.1875(万元)

(4)应纳印花税=700×0.59‰=0.0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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