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几点思考_农业论文

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几点思考_农业论文

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的若干思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产业化论文,思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于农业产业化的内涵,目前理论界公认的界定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为中心,按照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础联农户的形式,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对区域性主导产业实行专业化生产、系列化加工、企业化管理、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逐步形成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内外贸、经科教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使农业走上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我调节的良性发展轨道,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本文从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现实意义出发,试就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方向,提出若干建设性思路,以供决策参考。

一、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现实意义

党的十四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目标,进一步明确了发展市场经济的指导思想。我国农业要在市场竞争中发展成为高效益的现代基础产业,就必须根据市场经济的指导思想,在经济体制上进一步探索,以解决一些长期以来制约农业发展的深层问题。事实证明,农业产业化这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形式,是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能有效地解决影响农业发展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有利于解决农户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农民在走向市场的过程中,除面临农业生产固有的自然风险外,又增加了一个市场风险。农户生产规模小,主体分散,信息不灵,经济实力脆弱,难以抵御农业生产“双重风险”的压力。农业产业化是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的有效组织形式。一些地方通过农工商联合公司、加工企业、农业生产组织、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协会等组织形式,形成龙头企业带动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这些龙头企业主要是围绕某一种农业资源优势,开发名、优、特产品,形成优势产品密集带,提高区域经济规模。龙头企业一头联系国内市场,一头联系一批生产基地和千家万户的农民,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环环相扣,为农民走向市场架起了桥梁。

(二)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比较利益。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在相当程度上是社会效益高、经济效益低的弱质产业,如果不加以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往往流向比较效益高的非农产业,使得农业处于投入不足、发展后劲缺乏的困境,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农业的难点所在。农业产业化提高了农业专业化水平和技术水平,并将一、二、三产业融为一体,延长了农业生产的链条,通过规模经营和多层次加工,既提高流通效率又实现重复增值。特别是一些龙头企业已与农民建立了利益共同体,在一体化经营体系内部进行利益互补,农民除了可以得到种植业、养殖业的收入外,还可以分享加工业和服务业的部分利润,从而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业比较效益,实现了以工补农、以工建农、以工帮农。

(三)有利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实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围绕市场努力开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商品率的产品,要不断追求技术进步,推广和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科技在农业中的作用和贡献会越来越大。农业产业化促进了资金、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流动重组,改变了传统农业的生产经营方式,带动了农业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的发展,有利于解决小规模经营与采用科学技术的矛盾,形成新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体系,不仅适应现代化大生产的需要,也必将对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过渡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农业产业化建设的基本思路

(一)抓农业产业化的构成要素。从农业产业化的内涵可以看出,产业化的构成要素主要有主导产业、商品基地、龙头企业。笔者认为,发展农业产业化要从产业化的构成要素入手。

1、抓好主导产业与商品基地建设。 主导产业是农业产业化的基础。它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能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和资源潜力,布局合理,产品需求旺盛,前景看好,在现有产业结构中处于主导地位并具有继续开发潜力的产业。商品基地是农业产业化的依托。区域化的种植、养殖基地,有利于宏观管理和指导,有利于主导产品的系列开发,有利于形成销售市场。

在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开发建成商品基地上要本着统一规划、突出特色的原则,将基地建设和主导产业的形成和龙头企业的发展紧密地结合起来。具体思路如下:

首先,要确立区域经济格局。要在充分调查研究与论证的基础上作好区域产业带基地与产业链的规划与建设。要因地制宜,根据各个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交通、通讯、能源条件以及区域特点作好各种不同的种、养、加工业带规划与基地建设规划,并在此基础上,精心组织实施。比如粮棉油产区应建立粮棉油作物产业带和生产加工(含食品、食油、酿酒、淀粉、绿色食品等)基地;水果产区应建立水果产业带和生产与加工基地;棉、麻、烟、茶、桑、药材等经济作物区,建立相应的经济作物产业带与生产加工(含棉、麻、丝、纺织、烟厂、茶厂、药材厂等)基地;城郊蔬菜产业区,建立菜瓜果产业带与加工基地;核、桃、柿、板栗、枣产区建立相应的干果产业带加工基地;草场、湖泊区应建立猪、牛、兔、鸡、鸭、鹅、鱼特种动物等产业带与生产加工基地。

其次,确立科学的开发步骤。第一步,要建立由各区域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农业支柱产业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区域农业支柱产业的规划和实施,协调跨行业部门的组织工作,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支持农业支柱产业的开发与建设。第二步,分期分批实施农业支柱产业建设规划。第一批,选择1—2个支柱产业,搞好试点,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打好基础。第二批,扩大首批支柱产业试点成果,建立4—5个重点支柱产业带,并在产业带的基础上,完成产业链的建设,完善支柱产业的各项配套措施,使这些重点支柱产业链率先进入大经济、大市场、大流通,取得大效益。第三批,在第二批重点产业链建立的基础上全面展开,把区域内可建立的农牧产业带和产业链普遍建立起来,并从深度与广度上逐步发展壮大,不断提高其技术现代化和规范化的程度。

再次,把握开发步骤实施的要点。一方面,要注重提高基地的科技化程度。对支柱产业的各种农牧产品,要制定明确而详细的规程,从选种、种(养)植(殖)、管理、防治病虫害、收获加工、贮运销售等各个生产经营环节制定出具体的技术要求,如对苹果可以进行清洗、涂蜡、分级包装,以提高果品档次,延长保鲜期;对鲜活产品要搞好科学化贮藏。并且要通过培训、技术服务把科学成果传授给农民。另一方面,要注重加强基地设施建设。重点是提高基地的水利化程度和机械化程度,改善基地的生产条件,提高产出率和产品质量。这要靠政府在财政及信贷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其中,受益广、规模大的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应由政府直接投资;中小型的基本建设可以由省、市、县各级政府、集体、个人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提供必要资助。

最后,因地制宜采用不同建设形式。形式一,龙头企业建立自己经营的农场式基地,即龙头企业将基地作为自己一个“车间”来经营。经营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可以采取这种形式。形式二,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的紧密型基地,即企业根据自己的加工需要与村或农户签订合同,建立生产基地。这种形式投资少,见效快,克服了现阶段我国资金短缺的瓶颈约束,适应范围广。形式三,建立企业带动农户的松散型基地,即由企业向农户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由农民自行决定产销,价格随行就市。这种组织形式在一定程度上能调动农户生产积极性,可以依具体情况采用。

2、抓好龙头企业建设。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关键。 它是指基础雄厚、辐射能力强、带动能力强的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企业或企业集团。它具有开拓市场、疏导生产、深化加工、延长农产品销售时间、扩大农产品销售空间、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等综合功能。龙头企业经济实力的强弱,竞争能力的强弱和牵动能力的大小,直接决定农业产业化的水平和成效。

发展龙头企业应本着“大、高、名、特、强”的原则。谁有能力谁当龙头,谁是龙头扶持谁,同时,要积极扶持发展与龙头企业配套的初加工企业及运销体系,以满足龙头企业的承载能力和吞吐量。龙头企业建设可概括为“鼓励、支持、提高、完善”八字。具体做法如下:

(1)鼓励创办龙头企业。只要具备一定开发农副产品能力、 并能组织加工、销售、开展服务的加工销售企业均可作为龙头企业。政府在鼓励龙头企业建设上要本着保大项目、大“龙头”的原则,加大对这些龙头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对新建和扩建的龙头企业,要给予一定的启动资金,扶持上马。鼓励创办龙头企业的过程中要着重加快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一方面要集中投入,兴建一批立足本地资源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力争早投产、早见效;另一方面,要采用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加速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集中,组建一批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关键是明晰产权、合理分配、增加资产收益率,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有能力谁牵头,尽快建成一批拳头项目、骨干工程、巨型企业。

(2)支持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引进先进设备, 增强加工能力,尤其是精深加工能力,提高由主产品到副产品,由正品到下脚料的综合加工利用程度。政府在这方面要建立健全科学体系,以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也就是要以食品所和农业技术推广站为依托,吸收有关研究所和有关技术推广部门参加,搞好新产品的研制开发和新技术推广服务。

(3)提高龙头企业营销能力。树立名牌形象, 提高产品质量和完善销售服务,寻找并发挥自身市场优势。一方面要发现、培养、使用能人。提高龙头企业的营销能力需要一批有胆识、信息灵、交际广、善经营的人才。各地的经验证明,培养好、用好一个能人,比如出色的销售人员,往往能盘活一个龙头企业,带活一个产业。要十分重视发现、培养、启用这种营销人才,加快龙头企业建设。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销售体系。从扩展专业化流通载体出发,大力发展为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服务的专业市场和外埠窗口,组织流通大军,发展长途贩运,多层次、多渠道搞好农产品流通。

(4)完善企业承包制。实行股份合作制,强化经营管理, 逐步把龙头企业建设成为管理水平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现代化企业。使之能充分发挥龙头市场中介、服务中心等重要功能。一方面,政府要制定规划,逐步培养一批大型骨干企业。在制定规划时应注意打破行政区域的界限,要按照供给与需求的经济合理范围进行规划,跨区域的组织可按股份制方式进行组建。要鼓励龙头企业跨地域经营,防止和减少重复建设。中央政府要制定政策加以引导,地方政府也应鼓励一些大企业跨地域经营。另一方面,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责任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要求,将企业的改制、改组、改造和加强经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起企业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形成监督约束机制,以促进龙头企业的发展。

(二)抓农业产业化的内部经营机制。完善农业产业化内部经营机制,包括充分发挥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三领域优势,处理好相互关系,中心是处理利益(分配)关系,也就是三领域各环节及其主体之间的利润分配关系。具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从国家角度,要实行必要的保护。一方面是制定一些交易规则,防止垄断,保证农产品市场正常运行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政府通过提供农产品供求信息,引导农民进行正确的经营决策,以减少损失。一方面可以通过建立期货市场,减少突发性因素干扰,降低生产周期对农产品供给的影响,保护农产品市场相对稳定。此外,还可以通过建立农产品价格风险基金,以稳定农产品市场。

2.从企业角度,要积极探索构造企业和农户之间的新型利益机制,建立企业对农户的风险保障机制。企业面临市场风险,不能向农民转嫁,一个解决办法是从利润中拿走一部分作为风险基金,建立风险保障机制,以应付市场价格的波动。另外可以采用的办法是帮助农户、组织农户参加农业生产的经营性保险,以便降低自身风险水平。

3、从农户角度,要采用有效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现在农业产业化搞得比较好的地方,龙头企业处于绝对的领导地位,有价格发言权,而农户处于附属地位,当公司经营目标与农户生产趋向吻合时,彼此尚能同舟共济、共享利益,一旦公司利润减少时可能发生损害农户利益现象,致使农户利益得不到保障,所以要采取必要手段体现利益共享原则。一方面可以采用农户参与决策的办法。另一方面农户可以发展自己的合作组织。后者不仅对农户有利而且对龙头企业也有益处。农户有了自己组织,龙头企业的交易费用可以降低,这种交易过程中企业面对的不是千家万户的农户,而是规模较大的农民自身的合作组织。所以对于龙头企业,应认识到这一点,从而帮助农户建成合作组织。国家也要从法律上确立农户自身组织的合法地位以促进这些组织的发展。

(三)抓农业产业化的外部环境条件。良好的农业产业化外部环境包括宽松适宜的社会经济环境、完整规范的法律环境。进行农业产业化的这些配套改革是有必要的。

1、从法律的角度看,农业产业化要健康发展, 必须有相配套的政府法规作保证。首先在保障农业生态效益方面,要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规范大中型工商企业的行为,防止工商企业为片面追求利润而发生损害生态环境的现象。这方面,国家要出台严格的政策、法律,以避免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环境破坏问题。其次在协调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关系方面,前文已经说明了可以采取发展农户自己的专业合作组织这种方法加以解决。为了鼓励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需要加快有关法规的制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在确立法律地位之后,必然能更快更好地建立健全。在有关法规出台之前,国家和地方可以制定政策,鼓励组织建立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总之,为了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就需要在制定、完善、规范一系列政策法规方面组织力量,根据国家现有的政策法规,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定出配套的规章制度。

2、从社会经济角度看,实行农业产业化, 必须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宽松适宜的社会经济环境。一方面从经济体制上,要对原有部门分割的体制进行改革。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农业部门就是管农业生产这一环节,产前的生产资料供应和销售归商业部门,产后的加工由工业部门管,农产品的出口归外贸部门,资金由银行管。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农业产业化要求产加销一条龙或贸工农一体化经营,这样必然要求农业生产、加工、销售、资金供给等各环节的协调,这就势必要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部门分割的格局,同时改革金融体制和外贸体制。另外,从社会服务上,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要积极给予支持,主要应为农民及与农业相关的企业提供各种信息,搞好道路、交通、市场等建设和管理,消除专业化联合和跨地区发展的各种障碍,促进农业产业化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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