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现阶段公共产品提供的几点看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点论文,现阶段论文,看法论文,我国论文,产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学习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把握中国国情下公共产品提供的特征
本文讨论我国现阶段公共产品(包括公共服务)的提供问题。笔者的基本观点是,我们应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过程中,时刻牢记与认真把握现阶段中国的基本国情,既要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前提下努力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又要充分认识现阶段公共产品提供的紧张性与艰巨性。简言之,我们必须坚持现阶段公共产品提供的辩证观。
提出公共产品提供的辩证观问题,这是基于对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是基于对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要求的理解,也是基于对我国改革开放发展道路与市场经济下公共财政建设的认识。
作为本文写作的指导思想,我们首先必须认真领会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认真领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公共财政的发展方向与实现程度。对此,胡总书记讲话中有两部分论述是必须特别深刻领会的。一是与加强公共财政建设、服务和谐社会构建密切相关的。胡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要深化财税、金融、计划体制改革,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尤其要注重优先发展教育,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健康水平,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胡总书记这里讲的,既有包括财政调控职能在内的公共财政体系建立问题,又重点列举了一系列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努力去完成的任务。而这些任务的完成,都涉及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都涉及公共财政阳光的照耀,都涉及各类公共产品(主要是基本公共产品)的提供。二是对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认识问题。胡总书记明确要求我们,“必须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认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国基本现代化、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增强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坚定性,提高想问题、办事情决不可脱离实际的自觉性,清醒而又顽强地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而扎实奋斗、不懈奋斗。”胡总书记这一论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核心在于强调了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告诫我们对此要时刻“牢记”,办任何事情要“提高”自觉性。将这两段话联系起来看,笔者的体会是,我们要在把握现阶段我国基本国情的前提下,踏踏实实地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立的步伐,一切从实际出发,既努力加强对公共产品的提供,又认清现阶段影响公共产品充分提供的各种制约因素,为在2020年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不懈努力。
从这一基点出发,可以认为,一方面,改革开放29年来,我国已经逐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建立,经济社会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另一方面,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家的经济实力与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之间仍将存在相当的矛盾。一方面,公共财政的阳光正在越来越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公共产品的提供正在不断加强;另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共产品的要求仍在不断增加,而根据现有的国力与财力,要充分地、全面地、可持续地满足这些要求仍然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一句话,我国现阶段财政面临的重大挑战仍然是:不断照耀的公共财政阳光与广大群众对公共产品不断增加的需求之间的矛盾,是国家财力与公共产品提供的矛盾。这一矛盾是长期存在的,是由我国基本国情决定的,这不会因为某一段时期内我国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加而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因此,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如何在新的历史时期与我国的基本国情中,努力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可持续发展,继续支持改革开放,努力使国家财力越来越强大,公共财政阳光越来越灿烂。
二、国家财政、发展财政与公共财政的统一:公共产品提供的辩证观
要努力缓解现阶段国家财力与公共产品提供的矛盾,从财政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角度上看,我们必须有一个清晰的分析框架,笔者认为,就是要坚持公共产品提供的辩证观,一个包括“一个认识”与“三个提供”在内的辩证观。
所谓“一个认识”,讲的就是现阶段公共产品“要提供”与“有困难”之间的关系。强调“要提供”,讲的主要是国家财政与公共财政的关系,认识“有困难”,讲的则主要是发展财政与公共财政的关系,而将“要提供”与“有困难”结合起来看,讲的就是在发展中国家具体国情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要努力坚持国家财政、发展财政与公共财政这三者的统一。
“要提供”讨论的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政府的定位,就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就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简言之,强调的就是国家财政与公共财政的关系。
对于国家财政与公共财政的统一,笔者始终坚持一个基本命题,即:只要国家存在,任何财政都是国家财政,而市场经济下的国家财政可以主要表现为公共财政的形式。之所以在这里继续强调这样一种统一观,主要是要说明,公共财政要发展,公共产品与服务要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提供要能够可持续,最终目标是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而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主体仍然是国家,提供的责任仍然在政府身上,公共财政阳光的照耀及其力度靠的仍然是政府,国家必须坚定不移地创造条件加大公共产品提供的力度与范围。进而,我们还应该努力探寻现阶段对国家财政与公共财政统一新形式的认识,这是我们研究公共产品提供的体制与时代背景,是我们把握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中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具体说来,在现阶段基本国情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这种国家财政与公共财政的结合形式至少应该符合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全面、协调、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二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共产品提供不断增加的要求;三是在开放经济下对国家提供公共产品新形式的认识。
“有困难”强调的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当然是越强越好,财政用于提供公共产品的资金当然是越多越好,公共产品的提供当然也是越多越好,但关键是要对现阶段与基本国情下影响这种提供的制约因素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对可持续公共产品提供的长期性与艰巨性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而这种认识的基点就是对发展财政与公共财政关系的把握。
发展财政强调的是财政在发展中国家特定发展过程中的独特作用,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实现赶超战略、逐步实现经济起飞阶段中的独特作用。在这一历史阶段中,相对应于发达国家,财政在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在充当社会先行资本等方面的作用要大得多。例如,在发展的初级阶段,财政(公共部门)既要努力提供各种发展必需的基础设施,还要努力提供各种市场经济运作所必需的外部条件。特别是当私人部门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还相对有限时,政府应该在一定阶段中动用较多的资源来促进经济发展,在尽量注重减少排挤效应的前提下,努力带动私人部门的发展,这些都是众多发展中国家的经验与实践。发展财政是从发展中国家实践中产生的财政学独特分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包括与之相对应的财政)有其共性,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在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中,不仅应该注重对主要基于发达国家实践的公共财政理论的研究,更应加强对发展财政理论的把握,特别是应从中得出一些必要的政策启示。
在众多可能的政策启示中,笔者特别强调的是发展财政与公共财政的关系。毫无疑问,在发展中国家一定的发展阶段上,给定经济蛋糕与财政蛋糕,用于发展财政的份额大了,可用于公共财政的份额就小了,在一定量的财政资金中,用于解决“发展构成要素”的份额大了,可用于提供公共产品的份额就小了。在发展中国家漫长的经济发展阶段中,也包括在发展中国家经济起飞、迅速发展的特定阶段中,这种矛盾都将是长期存在的。从一定意义上说,发展财政是公共财政在发展中国家实现过程中的重要制约因素,这就是我们强调公共产品在现阶段提供“有困难”的要义所在。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必须始终努力解决发展财政与公共财政的辩证关系,必须发挥国家财政的巨大能动性,在把握好国家财政、公共财政与发展财政这三者关系的基础上,努力解决好公共产品“要提供”与“有困难”的对立统一。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同样面临着这样一种局面。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从中国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的现实出发,我们必须在相当长历史阶段中正确处理好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与财政提供公共产品之间的关系问题。
从上述基本认识出发,笔者认为,现阶段政府对于公共产品必须致力于“三个提供”,即“积极提供”、“紧张提供”与“合理提供”。
所谓“积极提供”,首先强调的是从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出发,政府应该积极地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这是不言而喻的;进而,我们要特别强调的是,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其在当今世界的现实中有着各种不同的实现形式,与此相对应,现实中的公共财政也必然有着各种不同的实现形式。我们的公共财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公共财政,这种公共财政既包括公共财政的一般特点,还有着其独特优越的制度特点,而这种特点应该而且必须有利于政府更积极地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具体说来,我们的公共财政至少具有两个优越的制度特点。一是公有制基础上公共财政涵盖的范围要比私有制基础上的公共财政更广,换言之,从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出发,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应该力图能够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应该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服务,应该在公共财政与国有资本财政建设的统一中创造出更多的财政资金来提供公共产品,一句话,公共财政的阳光应该更灿烂。二是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依托的是更民主、更先进的公共选择制度。任何公共财政都是依托一定的公共选择制度的,我们的公共选择制度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应该而且必须为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提供先进的制度保证。
所谓“紧张提供”,强调的是发展中国家的特点,基点就是前述发展财政与公共财政的统一。既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既然发展财政与公共财政的统筹协调是我们财政工作必须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我们就必须坚持现阶段公共产品“紧张提供”的观点,必须充分认识“紧运行”或“紧提供”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一种现实,是一种约束,这是我们理解中国特色公共财政发展的重要前提,对此应该随时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
所谓“合理提供”,强调的是纳税人合理预期与政府积极提供的统一。一方面,政府要努力发展经济,创造条件积极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而另一方面,我们广大群众、广大纳税人要对中国仍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的现实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对公共产品提供的可行性有一个合理的预期。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一个政策是否有效,民众的预期是很重要的。因此,政府要努力引导广大纳税人有一个正确的预期,经济理论学界与广大媒体同样也有这样一个责任。
三、对当前我国公共产品提供中一些问题的看法
从上述现阶段公共产品提供的辩证观出发,笔者这里就现阶段公共产品提供或公共财政建设的相关观点提几点看法。
其一,在当前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的条件下我们应继续保持清醒的头脑。今年上半年,随着我国总体经济形势持续健康的发展,我国财政收入再次大幅度增长,达到了2.61万亿元,同比增长30.6%,增收了6000亿元左右,创造了历史新水平,成为宏观经济发展的一个新亮点。可以预计,在新增财力中,我们既要逐步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又要注重对经济与财政可持续发展的进一步支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既要从关注民生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加大对公共产品提供的力度,又要夯实财政基础,适当削减财政赤字。笔者这里强调的是,在多年财政收入大幅增长的新条件下,我们仍然不可忘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必须保持对发展财政与公共财政长期存在的矛盾的统筹协调。如前所述,在现阶段的中国,不断强化照耀的公共财政阳光与广大百姓对公共产品不断增加的需求之间始终存在矛盾,国家财力与公共产品提供之间始终存在矛盾,它不会因为某一段时期内我国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加而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态,对此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而在具体支出的安排上,也应体现这种理解。例如,对于一些新增支出,要在办好事、多办事的同时,尽量体现一次性与重点性原则,避免出现支出安排上的刚性趋向,避免引发一些不尽切合实际的预期。
其二,我们要努力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符合初级阶段国情的公共产品提供之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公共产品提供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广,根据这一现实,有的学者提出了走公共产品提供“全覆盖”之路的观点。对于这一提法,特别是这种提法的善良出发点与美好愿望,笔者表示理解,但同时认为,我们必须在现阶段公共产品提供的辩证观下来理解这一提法,必须认识在发展中国家的现实中看待实现这一提法的约束条件。首先,“覆盖”是相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提供公共产品)职能的定位而言的,是相对于我们从计划经济的历史条件下公共产品提供大量“缺位”、或者覆盖严重不足的现状而提出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从“缺位”走向准确的“定位”,的确是一个公共产品提供覆盖不断扩大的过程,从“积极提供”的理念出发,我们要创造各种必要的条件来为全体人民提供各种公共产品与服务。其次,“覆盖”应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应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前述“紧张提供”的现实观启示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公共产品与服务都会处在一种“紧提供”的状态中,谁都希望公共财政的阳光每天都能灿烂,谁都希望公共财政的阳光能够立刻普照,但这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让公共财政的阳光‘逐步’照耀到农村去”这一口号的精髓就在于一要照耀,二要逐步。在这里,我们一定要认真领会胡总书记“6·25”讲话中关于“提高想问题、办事情决不可脱离实际的自觉性”的重要指示,坚持走公共产品提供的渐进之路。再次,“覆盖”永远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我们要从“合理提供”的理念出发来把握覆盖问题。这里至少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我们要坚持“不是所有社会需要的都必须由政府来提供”的观点,政府只能在市场经济下准确的市场与政府分工的前提下,做自己应该做的事,而不要把所有的“覆盖”好事都包下来,有许多这样的好事是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做的。二是社会对公共产品与服务的需求是不断在变化的,公共产品与准公共产品乃至部分私人产品划分的界限也是在不断调整的,因此,我们追求的覆盖应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一个范围不断调整的过程。三是过分强调“全覆盖”、“包提供”、“都到位”或“快到位”,这可能会给广大人民群众的预期产生不利的影响,不符合现阶段发展中国家的现状,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总之,从公共产品提供的辩证观出发,笔者认为应该坚持“逐步覆盖”、“逐步照耀”的思路,不要过于简单地提出“全覆盖”的口号或沉湎于不尽现实的理想之中。
其三,我们应全面理解“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一政策目标。显而易见,这一目标有三个方面的要求:首先,“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个目标,是一个方向,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履行政府职责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私人产品与财富拥有的多少主要应该是市场决定的,而政府的职责应该是向人民大众提供公共产品,同时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其次,我们强调的应是“基本”的公共服务的提供,讲的均等化应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同时,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由于公共服务标准的动态性,也由于发展中国家条件的局限性,从原则上说,政府能提供的应该只能是基本的公共服务及其均等化。再次,我们强调的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的“逐步实现”,从前述的公共产品提供的辩证观出发,这里既包括对基本公共服务提供长期紧张状态的认识,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任务实现艰巨性的认识,也包括要努力引导社会公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提供有一种理性的期待。
其四,我们要重点研究在现代市场经济和我国国情条件下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可持续能力问题。我们在前面讲的对公共产品的“要提供”,特别注重的应是“可持续的提供”,应是公共产品“量”与“质”结合的可持续提供。毫无疑问,在现阶段历史条件下,公共产品的可持续提供肯定会受制于各种约束条件,要实现大幅度地增加公共产品的提供能力,这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而政府的责任,政府的目标就是要努力创造条件来克服各种约束,与时俱进地提高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可持续地实现这种提高。进而,公共产品的可持续提供问题,实际上涉及的是立意更高的“可持续公共财政”的建设问题,这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对其的研究至少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经济可持续发展对公共财政可持续发展的决定作用,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国家经济的发展应该是可持续的,公共产品的提供也应该是可持续的;二是公共财政应如何发展才能有利于或作用于经济可持续发展。对此,笔者将另文论述。
最后,我们还应在实践中认真研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的问题。从更高的层面上看,或者换一个角度说,本文这里讨论的现阶段公共产品提供问题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的建设问题。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这是一个大问题。改革开放29年来,我们已经逐步摸索出许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的宝贵经验,而展望未来的伟大实践,我们毫无疑问将继续丰富这一进程的深刻内涵。根据目前的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至少应该涵盖三大方面的要求,一是社会主义本质,二是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三是财政的一般特征。例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国家既要加强其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满足社会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又要发挥其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继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壮大公有制经济。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公共事务管理与国有资产管理双重职能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建设的基本取向。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去不断探索,我们今天讨论现阶段公共产品的提供问题,就是要进一步深刻理解胡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体系的目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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