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女性社会化角色定位研究——以社会和谐的视角进行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柯尔克孜族论文,哈萨克族论文,新疆论文,进行分析论文,视角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19(2009)06-0068-05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战略构想,是我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问题的又一次理论升华。同时,也是我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出发而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是适应我国改革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本文主要是从社会和谐的视角来探讨少数民族妇女角色的变化状况。
和谐是失衡的对立面,是人心所向,也是中国在目前的情况下解决矛盾与冲突的根本立足点。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的概念,不同领域的学者已经从社会、经济、政治、法律等方面阐述了这个问题。从理论上看,和谐社会是一个社会各阶层和睦相处,社会各成员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社会,是人们的聪明才智、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和全面发展的社会,是社会协调发展,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一种公平公正的价值导向来平衡不同的利益阶层,需要一个人人享有同等的机遇和权利、注重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的社会。实现社会和谐,同样是社会学科探索的重要课题。社会学的创始人孔德在面对动荡不安的法国资本主义社会时,为了寻求走出混乱而建立秩序的途径,先后提出了“重建秩序”的构想和“社会改造”的办法,其目的就在于,促进社会和谐、重建社会秩序。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也从“和谐”出发,描绘了美好的未来社会的蓝图。1803年,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发表了《全世界和谐》一文,指出资本主义制度必将为“和谐制度”所代替;1824年,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把他在美国印第安纳州进行的共产主义试验命名为“新和谐公社”。马克思、恩格斯在继承前人思想成果的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勾画了美好社会的蓝图,指明了实现美好社会理想的正确途径。在中国,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从孔子的“礼之用,和为贵”、“和而不同”的思想到康有为《大同书》中的“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都贯穿着深刻的和谐思想。由此可见,实现社会和谐、向往理想社会,既是人性的自然流露,也是古往今来社会上所有男性和女性共同的目标追求。
社会的和谐离不开性别的和谐。性别的和谐主要表现为性别关系的平等、互补与合作,表现为男女两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机会以及角色的定位。
从社会学的角度而言,角色的定位和认同是社会化的过程,即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背景决定了角色的认同和角色的实现。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还特别强调,男性与女性角色的不同除生理结构的差异外,更多的是社会化的结果。可以这样说,人类自从进入文明社会以后所形成的传统的社会分工与经济生产方式,是形成传统文化中男性与女性角色差异的刻板定势及其心理差异的重要原因。历史上的中国具有悠久的以农立国的文化传统,长期以来在社会分工上有着男主外、女主内的文化传统,这种传统文化意义上的性别角色的定位,对于少数民族女性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因此,传统社会对男性角色的要求与对女性角色的要求则有着明显的差异。在传统文化中,理想的男性是:具有支配感,富于进取心、自主性、自信心以及自我表现能力;而理想中的女性则是:温顺谦卑,体贴关心他人。传统文化中性别角色社会化的目标是,将男孩培养成具有男子气的男子汉,而把女孩培养成贤淑温柔的女性。
历史上,社会对新疆少数民族女性角色的定位是母亲、女儿、妻子、媳妇和家庭主妇。随着社会的发展,从新中国成立开始,新疆少数民族女性的角色地位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女性除了担任以上角色外,还成为有知识、有职业、有收入的职业女性。很大一部分女性在社会某些领域中,甚至扮演着与男性相同的角色,因此,社会对女性角色的要求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女性的社会性别特征在传统的谦卑、体贴关心他人和温柔顺从的基础上,增加了进取心、自主性、自信心以及自我表现等原本属于男性的特征,反映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然而,受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冲突的双重影响,新疆少数民族女性角色的定位表现为双重化。可以以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为例来说明。哈萨克族是新疆人口较多的民族,现人口为120多万,主要是由古代乌孙、突厥、契丹的一部分和后来的蒙古人的一部分在长期的相处交往中发展形成的。哈萨克族语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主要从事畜牧业生产。解放前,他们基本上属于游牧的封建社会并保留有部落制的残余,而封建制严重地阻碍了哈萨克族社会的发展。柯尔克孜族也是我国新疆的少数民族,柯尔克孜语也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主要从事畜牧业,部分经营农业,解放前,他们基本上属于封建社会,但在宗教、风俗等方面还留有一些封建残余,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发展。
生活在农村和牧区的新疆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女性,由于受传统生产方式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其角色意识和价值定位依然表现为传统型。例如,在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人,依然大多数是男性在外放牧,女性在帐篷内担负做饭、洗衣、照顾孩子、照顾男人和挤牛奶、做奶酪的职责。每当家中有客人来,热情好客的哈萨克人和柯尔克孜族,都要用丰盛的羊肉、奶茶、奶酒来招待客人。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男人们的任务是,坐在毡房中陪同客人喝酒、吃肉,他们的女人们却要从开始忙到半夜,甚至通宵。她们负责给男主人和客人递饭、端茶、倒酒。当男主人和客人睡觉了,她们便蜷曲在门边的位置睡觉。第二天早晨,在客人还未起床时,她们又早已烧好了奶茶,准备好了饭食。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传统的角色定位,决定了女性价值和社会地位的低下。但同时,由于受现代文化的影响,女性角色的定位又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哈萨克族非常重视孩子的文化教育,在牧区,若是家庭条件允许,同样供女孩上大学;若是条件不允许,那就首先供男孩上大学。哈萨克族有一传统习俗,当孩子长大娶亲后,长子及媳妇要与父母同住,负责照顾父母亲的生活,即使大儿媳受过较高的学历教育,但从结婚的那天起也要继承传统,从此在帐篷内回归女性的传统角色。
在城市中,由于传统与现代文化的并存,同样导致了知识女性和职业女性角色的双重化、心理特征的双重化和角色紧张。例如,城市中的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女性大多都有职业,她们同时扮演着传统和现代的双重角色。由于受地理环境和传统习俗的影响,她们接待客人、参加各种亲友家庭聚会的机会比较多。在这种场合,女性通常扮演着家庭主妇的角色。节假日里,她们往往从早到晚地收拾房屋,制作各种点心和饭菜招待客人;平时下班回到家里,她们负担着做家务以及照顾全家人吃饭、穿衣和教育辅导孩子的任务;而在工作日,她们又是单位的职员。现代社会并不因她们是女性而减免她们的工作时间,也不因她们是女性而对她们降低要求。例如,在社会上,要求她们成为合格的职业女性,具有进取心、自主性、自信心以及自我表现的能力;在家里,要求她们既关心体贴家人,做到周到细致、温柔顺从,同时还要对孩子具有权威性。
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女性一向以勤劳勇敢而闻名,但由于受到历史、宗教、社会、生活习俗的制约,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及群体的地位普遍较低。随着社会的发展,不少女性为了改变自己的地位、实现自己的价值,往往和男性一起奋战在社会的各行各业,形成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一支职业女性队伍。
在进行关于新疆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等少数民族女性社会化问题的课题研究中,我们于2007年、2008年暑期,赴新疆北疆哈萨克族聚居区和南疆柯尔克孜族聚居区以及新疆乌鲁木齐市一些大中专院校,走访了部分干部、农牧民以及边远地区游牧民族的子女,并对在校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女学生进行了调查,个案走访并发放问卷120份,其中,有效问卷占98%。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女性角色有了很大的转变。
(一)初婚年龄
我们都知道,婚龄是现代社会男女结合的一个最基本的客观条件,它既是男女结合的生理指标,也是男女结合的社会指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男满22岁、女满20岁才能结婚,这个指标既是生理指标,又是社会指标。在传统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社会,一般地说,女性16岁时,性发育刚开始,还没有完全成熟。但是,为了生儿育女、多子多孙,女孩一到16岁便就举行婚礼,有的甚至更早。早婚是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封建社会婚姻的主要特点。问卷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哈萨克族平均初婚年龄是:女19.54岁,男22.99岁;柯尔克孜族平均初婚年龄是:女19.86岁,男22.18岁。
平均初婚年龄是综合反映人口结婚年龄迟早的一项重要指标。通过调查我们明显地看到,当前,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女性已冲破了封建观念的束缚和影响,她们的初婚年龄已接近国家规定的结婚年龄。
(二)参加社会工作状况
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女性参加社会工作的状况出现上升趋势,在社会参与、参政议政、社交娱乐等方面,其个体意识不断增强。调查数据显示,在哈萨克族,愿意出去工作的占89.9%,其中,愿意干个体的占39.6%,愿意在国营单位工作的占60.4%,愿意在家的占0.2%,没想好干什么的占9.9%;在柯尔克孜族,愿意出去工作的占90.5%,其中,愿意干个体的占38.5%,愿意在国营单位工作的占61.5%,愿意在家的占0.2%,没想好干什么的占9.3%。
这些数据充分说明,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女性,在面对快节奏的工作生活、面对社会工作和家庭的双重压力时,绝大多数还是愿意出去工作、愿意参与社会活动。这更说明,她们已随着社会的变迁,开始了思想的解放和观念的更新。
(三)社交状况
当我们调查这些职业女性一般常去哪些地方和是否参加社会活动时,她们的回答也有了一定的变化,已从原来的走亲串户到有目的的访友、娱乐参观和参加活动等。调查数据显示,哈萨克族女性的社交情况主要表现为:朋友占44.92%,亲戚占24.78%,同学占17.3%,同事占7.16%,邻里占2.28%,专访占3.86%;柯尔克孜族女性则主要表现在:朋友占47.36%,亲戚占22.01%,同学占17.75%,同事占7.08%,邻里占2.39%,专访占3.41%。当问及参加社会活动的状况时,表示经常参加的:哈萨克族占57.08%,柯尔克孜族占56.93%;有时参加的:哈萨克族占32.8%,柯尔克孜族占33.2%;很少参加的:哈萨克族占7.54%,柯尔克孜族占6.47%;从不参加的:哈萨克族占2.58%,柯尔克孜族占3.4%。
以上数据充分说明,随着社会参与和社会交往意识的增强,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的女性地位越来越显示出开放性和时代性的特点。
(四)关心的主要问题
调查数据显示,哈萨克族职业女性关心的主要问题有:经济问题占10.4%,国家大事占18.9%,家庭琐事占12.61%,子女问题占9.36%,工作问题占7.74%,美容美发占15.71%,其他占27.69%;柯尔克孜族职业女性关心的主要问题有:经济问题占11.6%,国家大事占17.98%,家庭琐事占12.79%,子女问题占9.45%,工作问题占6.41%,美容美发占15.4%,其他占26.37%。
这充分说明,随着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职业女性人际交往的扩大,她们日常谈论的内容已转向社会问题,扩大到社会参与和政治参与的范围。
(五)阅读浏览情况
调查数据显示,哈萨克族女性日常阅读的主要杂志为:政治类24.6%,文史哲18.4%,科技类8.6%,老年类1.4%,青年类11.15%,妇女类15.16%,儿童类7.04%,生活类8.1%,美容美发类4.53%;柯尔克孜族女性日常阅读的主要杂志为:政治类25.1%,文史哲18.3%,科技类8.41%,老年类1.1%,青年类11.2%,妇女类15.28%,儿童类6.36%,生活类7.4%,美容美发类6.91%。
调查数据表明,两个民族的妇女对政治有了一定的关心度,也对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渴求。访谈中我们还了解到,这些职业女性在工作上都积极要求进步、勇挑重担,出现了许多由女性担任重要工作职务的新情况。如现任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宣传部长就是柯尔克孜族女性。一般而言,担任领导职务的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女性,她们的学历较高,素质也较高。除此之外,她们中还有许多人曾出国留学深造过。
(六)工作满意度和工作态度
当我们调查到“你对现在的职位是否满意”时,回答满意的:哈萨克族占45.63%,柯尔克孜族占44.47%;基本满意的:哈萨克族占23.47%,柯尔克孜族占25.83%;不满意的:哈萨克族占22.4%,柯尔克孜族占21.8%;未回答的:哈萨克族占8.5%,柯尔克孜族占7.9%。当问及到工作态度时,回答尽量做好的:哈萨克族占61.15%,柯尔克孜族占60.1%;能做多少做多少的:哈萨克族占20.04%,柯尔克孜族占17.00%;想做就做的:哈萨克族占1.96%,柯尔克孜族占3.33%;和别人比着做的:哈萨克族占3.5%,柯尔克孜族占1.1%;比别人多做一些的:哈萨克族占11.16%,柯尔克孜族占14.33%;比别人少做一些的:哈萨克族占2.19%,柯尔克孜族占4.14%。
以上数据表明,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女性对工作普遍充满热情,对工作基本满意。
(七)对配偶的要求和意愿
当我们又对这些妇女调查她们对配偶的要求和意愿时,她们都表现出一种少见的奉献精神和高尚的品德。调查数据如下,哈萨克族:非常支持爱人工作的占87.56%,不支持爱人工作的占12.44%;愿意干所有家务的占87.24%,希望少干一点家务的占12.76%;认为对孩子的教育双方都有责任的占95.1%,一方有责任的占4.9%。柯尔克孜族:非常支持爱人工作的占89.67%,不支持爱人工作的占10.33%;愿意干所有家务的占85.4%,希望少干一点家务的占14.6%;认为对孩子的教育双方都有责任的占93.7%,一方有责任的占6.3%。
(八)对法律的重视程度
我们还对这些女性对主要法律的重视程度及她们所了解的情况做了调查。哈萨克族:对婚姻法了解的高达95.79%,不了解的占4.21%,对民法了解的占76.26%,不了解的占23.74%,对刑法了解的占75.15%,不了解的占24.85%;柯尔克孜族:对婚姻法了解的高达93.27%,不了解的占6.73%,对民法了解的占73.24%,不了解的占26.76%,对刑法了解的占76.14%,不了解的占23.86%。调查结果充分表明,这些妇女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九)个人发展的追求
调查结果显示,想继续深造的:哈萨克族占86.6%,柯尔克孜族占84.4%;不想继续深造的:哈萨克族占13.4%,柯尔克孜族占15.6%;想在国外深造的:哈萨克族占44.9%,柯尔克孜族占32.0%;想在国内深造的:哈萨克族占35.9%,柯尔克孜族占39.4%;想在区内深造的:哈萨克族占19.2%,柯尔克孜族占29.5%。这些都说明,她们的上进心普遍很强,有较高的理想和抱负,不愿庸碌无为过一生。
(十)工作上的追求
调查结果显示,将来愿意到社会上工作的:哈萨克族占95.3%,柯尔克孜族占90.4%;不愿意的:哈萨克族占2.6%,柯尔克孜族占3.1%;其他情况:哈萨克族占2.1%,柯尔克孜族占6.5%。
(十一)婚姻上的追求
通过问卷调查我们发现,愿意嫁一个有钱老板的:哈萨克族占20.3%,柯尔克孜族占17.1%;愿意嫁一个有知识、有才华的男子的:哈萨克族占66.5%,柯尔克孜族占71.5%;其他方面的:哈萨克族占13.20%,柯尔克孜族占11.4%。
从以上职业女性和在校学生的调查情况来看,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女性的婚姻观和价值观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思想观念也得到了较高程度的解放,有了一定的现代意识。无论是从职业本身的角度还是从求职的角度来分析,她们都有着与时俱进的观念和与之相对应的行为,她们不愿成为男人的附属品,也不再是生儿育女的机器。随着时代的发展,她们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不断进行着深刻的思考,为改变陈旧的习俗和观念而默默地做着贡献。
作为现代社会的女性,她们已在原来单纯的妻子、母亲、家庭主妇的角色定位基础上,增加了职业女性的角色,并且有相当一部分知识女性还担任了领导职务,攻读到了博士学位。多重角色使她们在时间上、精力上都感到了紧张,甚至不堪重负,这种由角色紧张而带来的心理压力,更增强了她们的紧张感和压力感。传统文化要求她们保持原有的家庭角色定位,而现代文化又要求她们转换为社会职业角色定位。因此,作为两种文化载体的少数民族女性必须同时兼具两种角色,她们在身体、时间和精力上必然承受着双重的压力。然而,在男性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依然保持着传统的观念,他们认为,女性不该过多地承担社会责任。据调查,少数民族男性同意家务由男女分担的占总人数的60.7%,而女性是78.7%。男性中仍有近40%的人认为,家庭角色应当完全由女性担当,女性中也有20%多的人这样认为。双重的角色认同和定位,必然会在客观上影响女性现代角色意识的培育和心理的形成。同时,在职业社会化方面存在着的传统观念和社会现实,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现代女性心理的形成和现代角色的认同,如很多单位在招工时倾向男性,女性在就业中受到社会的性别歧视等。
当问及男性“你希望你的妻子事业成功,还是希望她们漂亮”,大多数男性选择漂亮,或者二者兼而有之。然而,现实总是告诉人们,二者难以兼得。因此,必然表现出社会对女性定位的偏差和对女性的双重压力。伴随着女性角色定位的偏差和角色冲突而来的是女性所承受的双重心理压力。究其原因,是社会正处在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过程之中。因此,女性面临的角色冲突和心理压力是社会转型期的产物,在这一转型阶段,对大多数女性而言,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她们需要承受更多的压力。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现代化的真正实现,随着男女平等意识的树立和人们收入的提高,社会化服务的程度与人们受教育的程度也在逐步提高,女性角色定位中所存在的角色紧张和心理压力将会得到缓解,女性真正的全面发展也会逐步实现,即女性在经济上、政治上、文化上将得以全面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进步是一个从低级文明到高级文明、从片面发展到全面发展的客观过程。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建立一个全面发展的社会。马克思主义非常注重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提出要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使社会每一个成员都能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并把人的全面发展确立为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社会的发展包括男女两性的协调发展和全面发展,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必须尊重男性的发展,也必须尊重女性的发展并给予她们正确的定位,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