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疫情期间监察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党的领导,明确监察工作任务分工,细化监察工作职责分工,以体系化、标准化、全面化、科学化的方式开展监察工作,解决监察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为有效控制疫情的蔓延,快速复工复产等贡献力量,体现特殊时间监察工作的重要价值。
关键词:新冠疫情;监察工作;价值分析
一、监察工作在抗疫中的重要价值
1.优化抗疫工作氛围
加强疫情期间的监察工作,可以积极落实中央的各项抗疫指标精神,推动抗疫工作有序科学实施。疫情期间各项工作难度加大,各行业都面临着新的挑战,应对疫情时各个部门均有“摸着石头过河”的特点。深入开展疫情期间的纠风工作,不仅能够切实的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体现了特殊时期党执政为民的理念。加强疫情期间的监察工作有更好的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督促各级机关和党员干部严格的履行党和国家的政令要求,对防范某些措施执行过当,抗疫措施落实不到位,梳理抗疫期间不正之风,督促各级干部严格的落实抗疫任务有重要的价值。例如,抗疫期间加强监察工作可以有效的制止抗疫期间的乱收费问题,进一步针对社会热点争议问题给予了及时的回应和处理,同时有效的消除多头执法或者违规执法等问题,通过严查通报典型案件及时的制止了错误的抗疫行为,确保了行风政风的建设的科学性,极为有力的成了正确的社会舆论影响氛围,确保人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2.提高抗疫工作的质量
疫情期间的监察干部深入一线辅助开展抗疫工作,严格的改造监察工作职责,不仅可以保证抗疫工作任务顺利有效完成,而且可以消除社会秩序恢复的阻力,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例如,通过监察部门的努力工作,不仅有力的制止了疫情期间的一些哄抬物价的行为,而且大力查处了一些干部渎职违纪行为,有力的监督了疫情期间各项工作的认真有序实施。特别是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地理上的分区防控措施虽然限制了人们的出行,但是通过监察干部履职抗疫下基层活动,防止了隔离过度化与极端化的问题,并且能够及时的处理群众的信访举报案件,极大的杜绝了官僚主义对防疫工作的影响,保证了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提高了重点地段、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抗疫的效率,保证了抗疫工作的质量。
3.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
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抗疫期间的重要讲话,各极纪检监察干部紧紧围绕保持社会经济的稳定开展监察工作,采用主动监察、靠前监察的方式,积极与监督的各行业同舟共济,为推动疫情期间的社会经济秩序稳定做出重要贡献。例如,通过监察干部对一线卡点的明察暗访,有效找出卡点存在的典型漏洞,为提高防疫隔离效率提高保障。通过监察人员的认真走访寻视,有助于严格的查处空岗离岗、工作失职、贻误战机等问题。监察干部的深入基层走访一线,可以全面的收集汇总抗疫数据信息,对基层配置的物资情况加强了统计,摸清了基层防疫存在的风险点,为辅助政策部门提高防疫工作统筹水平提供了帮助。通过约谈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关键在重点场所的防疫工作情况,以及围绕着复产复工准备工作开展专项监察活动,这些工作都极大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推动疫情过后尽快恢复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
二、疫情期间监察工作的主要原则
1.党管监察原则
疫情期间监察工作在落实基本监察法规的同时,还要充分的体现党对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监察人员必须了解疫情期间监察工作的特殊性,科学的运用党政方针政策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按照国家和各级政策的方针政策要求开展监察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抗疫工作的指导方针,明确监察工作的着眼点,全面分析地方防疫工作的实时情况,找准监察工作的着眼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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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精简高效原则
疫情期间的监察工作需要提高效率,针对外部环境和现实因素提高监察工作的有效性与针对性。既要保证监察工作权威性,独立的行使监察权力,还要积极掌握监察案件线索,在防疫抗疫的总体部署下科学运用信访、审计与监察等各种手段。合理的简化疫情监察的办事流程,保证办案的质量,提高执法的效果,客观的判断监察案件的性质,保证及时对监察案件进行有效处理。
3.分工协作原则
疫情期间的监察工作应当形成完善的分工协作机制,根据具体的监察任务目标灵活的抽调监察力量。不仅要做好疫情期间监察工作的全覆盖,还要有序合理安排调查、侦查、处分与起诉等各项工作。针对监察工作的需要形成科学的管理层次,明确各部门的职能与发挥相关部门的配合作用,这样才能在疫情期间提高监察的效率,依法依规更好的控制疫情期间的违规违纪问题。
三、疫情期间监察工作的具体措施
1.明确分工 勇于担当
疫情期间监察工作必须深入一线,监察干部必须勇于担责,积极通过一线深入监察为抗疫工作保驾护航。首先,疫情期间监察工作应当明确重点,把握难点,根据实地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监察工作。具体做到领导干部冲锋在线,督查防疫工作要深入实地,切实在一线收集各种防疫信息。其次,还要明确监察工作责任分工,合理分配监察力量,通过有效的协调机制提高监察工作的效率。例如,监察部门领导按照分片包干的方法,明确各督查组的职能与具体任务,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把监察任务执行到位。第三,还要严格的明确监察工作各环节的责任人,保证监察工作政令畅通,积极采用线上通报、线下汇总、及时分析、远程监察等方式保证数据信息准确及时上报,重大问题及时通报,认真统计类型问题,提出针对性的监察整改建议。
2.精准监督解决问题
疫情期间的监察工作以解决问题为核心,监察部门根据疫情期间监察工作现实需要,进一步下发了监察工作的具体操作标准,明确了监察工作的发问事顶,根据行业特点设置了专项督查方案,保证了监察工作的效率。监察机关在疫情监察时不仅与问题赛跑,还要做到点面结合,积极的深入各部门、街道、乡镇、社区进行明察暗访,对于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做到早提醒、早整改,早落实,从而保证防疫工作干到点上,落实在腿上。疫情期间监察干部还以建议函的方式快速下发整改要求,通过视频追踪回访的方式要求各区域防疫工作快速准确落实。为了达到及时解决问题的目标,监察部门还采用“回头看”和“监察后的再监察”方式积极督促相关部门整改隐患问题,真正的推动监察结果的有效落实,杜绝了疫情防控中的风险隐患。
3.刚柔相济精准问责
疫情期间必须令行禁止,对于违反抗疫规定的干部认真查处,督促各极机关积极履行抗疫工作责任,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醒,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追责,对典型案例还要采用及时通报方式以儆效尤。在疫情防控中还要采用咬耳扯袖的方法,运用治病救人的方法开展监察工作,既要做到问责问出压力,还要做到问责有温度有力度,真正的采用宽严相济的问责办法。在工作中结合具体问题、违纪情节 、性质情况、事件后果等给予综合处置,真正让奋战在一线的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引导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防疫一线,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防疫工作体系。
结论:疫情期间的监察工作考验了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检验了监察干部队伍,保证了监察工作的顺利有序实施。应当深刻的总结疫情期间监察工作方法,切实发挥监察干部在防控疫情方面的积极作用,从而在高效效、广范围、强力度的机制下为防疫工作贡献必要的监察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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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乔伟伟. 我国行政监察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 山西大学 2015
[3] 甄卓. 县级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研究[D]. 山西大学 2019
论文作者:张学军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20年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