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海外股权资本市场融资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企业论文,资本市场论文,股权论文,融资论文,对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所谓海外股权市场融资,就是指中国企业在境外的股权资本市场上,通过转售自己的股份来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办法;其转售的股份将可以在海外股权资本市场流通和交易。因此,海外股权市场融资,就是中国企业通过向海外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出售自己一定比例的股份,来获得中国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的一种融资活动。它与发行B股, 海外筹集债务资金,吸引直接投资等有所不同。从融资方式上分,海外股权资本市场融资可以分为私募、公募两种。海外股权资本市场融资和其他利用外资的方式不一样,通过这种方式,能够使中国企业利用海外庞大的国际金融资本,而且不必丧失自己的经营权和控制权,因此对于中国企业来说,是一个比较理想的融资方式。中国企业通过出让一定的股份,即能获得生产急需的资金,而且是以外币形式表示的,这对于支持中国企业的发展相当有利。
一、中国企业海外股权资本市场融资现状
现今中国企业海外股权资本市场融资,主要集中在香港和美国。自1993年6月29日,青岛啤酒首开在港直接上市的先河之后, 如今在香港和美国直接上市筹集股权资本的中国公司已达23家,其中香港21家,美国2家。1993年首批在港筹资的9家国企,共集资高达116亿元。 中国企业直接在海外集资共达43亿美元。但是,实际以种种渠道在海外筹集股权资本的中国企业远不止这个数,不少中国企业变相在海外筹集。海外股权资本筹集现在已成汹涌之势。中国证监会今年又批准22家国有企业去海外上市,在不久将来,东方航空、南方航空等三家企业将在纽约证交所上市,长春一汽、天津制药等5家去新加坡上市。 这些企业都将是中国的大型企业,必将为中国企业的海外集资又添上重重的一笔。
其实中国公司出现在海外股权资本市场,并不是90年代的事。早在1984年,中银集团和华润集团联手组成新琼企业有限公司,收购了当时的康力投资有限公司,就已经拉开了中国企业在海外买壳上市的先河。随后1996年,中国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了嘉华银行,成为第二个中国公司买壳上市的项目。 沈阳金杯, 也通过它在百慕大的控股公司Brillance公司,在美国集资。另外, 国外的企业也开始把他们的中国公司的资产在国外上市。
现在通过间接方式在海外集资的中国企业,大都集中在香港,并且已经形成了红筹股概念。在香港的红筹股,截至1994年底就达35家。
在香港直接上市国企一览
编号
名称 PE 1995 PE 1996预测
42
东北变电 6.5
12.5
168 青岛啤酒27.4
26.6
187 北人印刷 7.97.2
300 昆明机床17.5
13.4
317 广船国际 9.56.4
323 安徽马钢
200.4 1220.5
338 上海石化 8.07.4
350 经维纺织 6.76.4
368 吉林化工 8.67.9
1033 仪征化纤 8.17.8
1065 渤海化工 6.48.9
1072 东方电机10.4
11.6
1108 洛阳玻璃 6.2
10.9
1122 庆铃汽车33.4
19.2
1128 镇海炼化11.09.3
1133 哈 动 力13.0
15.2
1138 海兴轮船43.9-
1202 成都电缆28.8
14.4
资料来源:
香港《新报》1996/5/9 《发展证券对各只国企最新投资建议及市盈率预测》
中国证监会已与香港、美国、新加坡等证监机构签订了谅解备忘录,为中国企业去这些国家集资铺平了道路。最近中国证监会又与澳大利亚证监机构签定了谅解备忘录。同时,中国证监会正积极与英国、加拿大等国的证监机构联系,以便早日签署双方的谅解备忘录。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中国企业将出现在世界所有主要的股权市场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中国企业海外股权资本市场融资的浪潮已经兴起,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会对中国企业海外股权资本市场融资产生负面影响。
当前中国企业海外股权资本市场融资主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存在一种外商打“时间差”的现象。不少外商钻了当前利用外资的政策的空子,打“时间差”。由于中国的中外合资企业法允许外商对合资企业分期注资,外国资本就利用政策上的空子,首先注入少量资金,取得控股权,再以中国公司的名义到海外上市集资,把集来的资金再注入境内企业,从而达到控股的目的。这种行为,其实是窃取了国内资产的收益权,再将其出售并最终获得整个资产的产权。这种政策的不完善,使中国企业的自身收益在无形之中流失了。而且这些外商的行为大多数是短期行为,一有机会,马上炒作套现,不利于企业的发展,而且也败坏了整个中国板块在海外的影响。
2.大多数企业不了解海外股权资本市场融资,而且对这种做法持相当怀疑态度。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往往被那些要求合资的外商所骗,被他们利用其去打时间差。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尴尬;中国企业目前是乐意被人家去卖,却不愿意自己去卖并自己赚钱。让外商将中国企业的资产和收益在海外上市集资,使外商可以空手套利。这种让外商将海外金融资本转化为直接投资的做法,有不少弊病。因为这种外商,大都没有很大的实力,承担风险的能力很差。一旦外商破产,对接受这种变相的金融资本投入的中国企业将会产生相当不利的影响。
3.海外风险基金涌入中国,并套取了大量的资产。风险基金又称为创业基金,这种基金主要追逐高回报的投资项目。一般情况下,只有一个项目具有30%以上的回报率,才会被海外风险基金考虑。风险基金因为其承担高风险追求高回报的特性,对扶持国外的高新技术产业作出了相当的贡献。但是,现在有相当数量的海外风险基金看好中国企业的发展,他们开始进入中国,并进行大量的投资,在2-3年后就将这些企业在海外上市以谋求高回报。现在海外风险基金以各种途径取得与中国企业合作的机会,并利用中国企业不了解国际市场的弱点,以极低的PE值(只有4-6)来换取中国企业的股份,获得了大量的境内资产。中国企业现在在海外上市的PE值均在10以上,4-6的低PE值使中国企业丧失了不少收益。
4.重组过程中,大量境内资产流失。其主表现在大量的债务及费用,被踢出融资主体外。由于中国企业的认识不足,以及国家宏观控制不力,这些债务和费用,并没有以融资主体的资产和本来的收益为质押,相反被莫名其妙的踢出很远。
5.缺乏政府的支持。我国与各国证监会还没有形成广泛的联系,签署备忘录的国家仅为少数。而且大多数企业进行海外股权资本市场融资时,必须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受国家配额的限制。在此方面,国家目前尚采用严格的计划管理办法,使绝大多数中国企业无法去海外融资。
6.缺乏了解中国国情的投资机构。大多数国外机构,对中国的具体情况不了解,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很多麻烦,以至于有些项目被迫终止,浪费了大量的费用。而国内的机构,大多不具备此方面的经验,同时又缺乏国际联系和网络,无法承担此项业务。所以中国企业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即不得不支付高额费用聘请不了解实际国情的国外机构,并冒着随时会失败的风险。
7.缺乏合适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具体行为。这就使整个操作出现规范的盲区,具体操作中出现很多规则、不科学乃至不合法的操作行为。中国目前尚无反托拉斯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大多数企业进行操作时无法可遵循。
三、对策
针对以上问题,国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使中国企业的海外股权资本市场融资能够向有序化方面发展。
1.加强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界对此的认识,促使企业自我上市。国家应加强宣传力度,推动企业上市,而不是给予限制,让国外资本有机可乘:与其让国外资本在国内利用合法途径大肆借中国企业的名义活动,倒不如推动中国企业自身的正常上市,做到肥水不流外人田。这样做,将能充分发挥海外股权资本市场融资的优点,使中国企业以最低的成本筹到生产急需的资金;同时能使中国企业能正确面对各种名义的合资建议,不致于盲目的追求合资,而不顾资产是否流失,或是获得资金的代价是否昂贵。
2.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宏观控制,防止非法行为。国家必须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范其中的行为,防止出现境内资产的变相流失现象,也杜绝操作过程中各种幕后的非法交易。
3.鼓励境内外机构共同合作,提高中国机构的操作经验和国际声誉。国家应鼓励境内外机构共同合作,发挥各自的特长,以使中国机构从中吸取操作经验,并打破目前外国机构一统天下的局面,提高中国机构的国际声誉,从而为中国机构走向国际化,并更好的为中国企业服务,奠定良好的基础。
4.加强政府间合作,扩大海外股权资本市场融资的选择范围。扩大与各国证监机构的合作,从而为中国企业海外股权资本市场融资提供更大的选择余地,避免集中于一个地区的风险,即避免过多中国板块股的同地区过度竞争,又避免了过度依赖一个地区的风险。在未来的发展中,不会受制于与他国的经济和政治关系。
5.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中国板块的发展。目前中国板块在国外不成气候,且风险评估等级也很高,这与政府不支持有莫大关系。单兵作战,导致国外资本的不信任,并且政治风险也限制了中国板块的发展。国家应采取协调行动,提高中国企业海外的声誉,以高增长速度吸引更高的投资者投资于中国企业。
总之,中国企业已经在海外股权资本市场融资方面走出了一大步,并且取得了相当的成果。只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推动中国企业的海外股权资本市场融资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和协调中国企业的海外上市行动,使中国企业板块在国外以良好形象出现,降低中国企业海外筹资的成本,扩大其在海外资本市场的影响,将能够使中国企业积极跨出国门,利用更广阔的国际资本市场资金来发展壮大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