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化学品管理法规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论文

加拿大化学品管理法规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

王一喆,孟睿,陈丽红,余若祯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分析测试技术中心,北京 100012

摘要 加拿大在化学品管理方面构建了一套立法完整、方法科学、手段丰富的管理体系,形成了以联邦、省、市三级管理为格局,以科学管理为基本原则,以全生命周期管理为特点,以多部门协调配合为手段的管理体系框架,对于完善中国化学品管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与借鉴价值。综述了加拿大化学品管理立法情况和化学品管理计划,着重解读了《加拿大环境保护法》《危险产品法》“工作场所有害物质信息系统”和《新物质申报条例》的管理思路。总结了目前我国化学品管理工作进展,提出完善我国化学品管理法规的建议:完善化学品环境管理立法;建立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加大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优先控制化学品清单;加强公众参与。

关键词 加拿大;化学品管理;法规制度;借鉴

自工业革命以来,科技进步迅速,工业技术和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化学品的生产量、使用量和排放量迅速增加,给经济增长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为了降低化学品给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世界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制度、政策、标准及规范,从安全、健康、生态等方面对化学品进行全方位管理。随着《国际化学品管理战略方针》(Strategic Approach International Chemicals Management ,SAICM),《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ing of Chemicals ,GHS)等全球协调制度的建立,以及《巴塞尔公约》《鹿特丹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等全球性公约的相继实施与履约,各国化学品管理呈协调性、协作性、趋同性的发展趋势,同时同中求异,各国根据自身国情制定了更加细节化的管理制度。

美国的化学品管理法规主要包括《有毒物质控制法》(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 ,TSCA),《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The Comprehensive Environmental Response ,Compensation ,and Liability Act ,CERCLA),《资源保护与回收法》(Resources Conservation &Recovery Act , RCRA),《联邦杀虫剂、杀鼠剂、杀菌剂法》(Federal Insecticide Fungicide &Redenticide Act , FIFRA),《清洁水法》(Clean Water Act , CWA)和《清洁空气法》(Clean Air Act , CAA)等。此外,还有“预生产申报制度”(Pre-Manufacture Notifation,PMN),“化学品数据报告制度”(Chemical Data ReportingInventory Update Reporting,CDRIUR),“高产量化学品挑战项目”(High Production Volume Challenge Program, HPV),“有毒物质排放清单制度”(Toxics Release Inventory, TRI)和“风险管理计划制度”(Risk Management Plan, RMP)等,共同构成了美国化学品管理体系框架[1]。欧洲化学品管理体系的发展经历了3个阶段:1)欧洲共同体出现前成员国各自成立化学品管理体系;2)1967—2001年欧洲共同体成立后建立“旧”化学品管理体系;3)2001年以来实行“新”化学品管理体系,特别是2007年进一步提出了《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gist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REACH),保障了欧盟化学品管理的有效执行。

目前,国内对欧美等国家的化学品管理政策研究较多,而对其他在化学品管理立法方面具有特色的国家和地区研究较少。如加拿大对化学品从生产到销售都有大量的法律法规来约束,相关法规多达140部,生产、销售、仓贮和经营需要有许可制度,包装容器、运输、公共场所安全、防火、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均有相应的法规和具体操作要求[2]。笔者综述了加拿大化学品管理立法情况和化学品管理计划,着重解读了《加拿大环境保护法》,以及与化学品管理密切相关的《危险产品法》“工作场所有害物质信息系统”和加拿大《新物质申报条例》的管理思路。总结了我国在新物质申报登记管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优先控制化学品管理以及测试机构管理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在现有管理基础上,借鉴加拿大化学品管理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化学品管理的建议。

1 加拿大化学品管理概况

1 .1 加拿大化学品立法管理

加拿大环境管理采取联邦、省、市三级管理制。在联邦一级,加拿大审计司专门设立了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委员办公室,负责监督联邦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及其实施情况,每年向国会提交可持续发展年度审计报告,并对国会关注的领域进行专题研究。联邦政府环境部承担管理环境事务的主要职责,包括水土气质量保护和改善、可再生资源保护、可利用的水资源保护、气象预测和预报、制定全国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与战略以及参与环境管理全过程。在省一级,各省均有自己的环境管理局,重点实施对工业污染、市政污染、特殊有害物质及环境质量的控制。在市一级,环境保护部门主要管理工业生产和民用生活给排水、城市垃圾处理及“三废”治理工程等[3]

加拿大的化学品安全管理立法体系主要由联邦和省的法令组成,具有结构复杂、内容丰富、管理全面的特点。《加拿大环境保护法》作为一部综合性的环境管理法规,在前言以及相关章节明确了政府管理化学品风险的责任、管理制度及化学品相关事故应急管理措施,发挥了集安全管理和环境危害控制于一体的基本法作用[4]。以《加拿大环境保护法》中化学品管理的相关规定为基础,加拿大联邦政府和省政府制定了多部法规或条例,对化学品管理的特定领域或过程提出具体要求。加拿大化学品管理主要法规及制度见表1。

从管理形式上看,加拿大现有化学品管理方面的立法注重对基本概念的解释,基本上涵盖了化学品管理的各领域及全生命周期管理。从实施细则上看,加拿大在立法工作中注重法规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互相补充,积极避免立法重复与冲突。从管理思路上看,加拿大的化学品管理制度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危险物质信息审核制度;2)化学品分类及标签制度;3)新物质申报制度;4)工作场所有害物质的重点防控制度;5)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制度;6)其他管理制度,包括分类管理和名录制度、包装登记制度、数据分享制度、信息披露豁免制度以及公众知情制度等。此外,加拿大还通过环境部长和卫生部长禁令、政府公报公告、公众参与监督、化学品立法及时更新、化学品污染紧急事件的应对机制等手段,保证化学品得到有效管理。

表1 加拿大化学品管理主要法规及制度

Table 1 Major chemicals manageme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in Canada

1 .2 加拿大“化学品管理计划”

自1988年10月31日起,加拿大实施执行WHMIS,WHMIS的责任由联邦政府与各省和地区政府共同承担。13个联邦、省和地区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的机构建立了WHMIS要求的辖区内雇员制度,联邦管辖下的工作场所是加拿大就业及社会发展部的责任。WHMIS有3个关键要素: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和容器的警示标签,提供(材料)的安全数据表,劳工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计划。

试验设计地表覆盖和土壤施肥共8个处理,分别为地表覆盖不施肥(F1)、地表覆盖施氮肥(F2)、地表覆盖施专用肥(F3)、地表覆盖施专用肥+有机肥(F4)以及地表不覆盖不施肥(B1)、地表不覆盖施氮肥(B2)、地表不覆盖施专用肥(B3)、地表不覆盖施专用肥+有机肥(B4)。

2006年,加拿大政府完成了约23 000种前20年商业使用的化学品分类工作。下一阶段,CMP计划将专注于完成对识别出的4 300种化学物质中的1 550种物质的系统性检查,并针对危害人类健康和或环境的物质制定和实施风险管理行动。CMP计划的目标是到2020年将全部4 300种物质检查完毕。

此外,CMP计划提出重要的研究和监测倡议,如加拿大卫生措施调查。科学家通过调查收集的国家生物监测数据,评估来自日常生活中的化学物质是否存在潜在健康风险,以帮助加拿大政府成功地采取措施控制化学物质,从而保护人体健康,减少对空气、土壤和水体的有害影响。加拿大化学品管理周期见图1。

图1 加拿大化学品管理周期
Fig.1 Chemicals management cycle in Canada

CMP计划通过使用一套联邦法律作为管理工具,如《加拿大环境保护法》《加拿大消费者产品安全法》《食品和药品法和病虫害防治产品法》等,评估化学品暴露所造成的环境和人类健康风险,并制定和实施预防或管理这些风险的措施。具体工作包括:1)为化学品和其他有关物质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制定优先次序和政府规定的时间表;2)加强研究、监测和监督;3)增加行业管理和物质责任;4)在化学品评估和管理方面与国际合作;5)与加拿大民众交流化学品和其他物质的潜在风险;6)参与行业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同时也增强对项目的信任。

CMP计划预期达到的直接成果是提供影响加拿大健康、环境与气候变化的化学物质风险信息,以及有关人类健康、环境、食品和消费品的使用、释放、暴露和存在的数据,自愿或强制措施控制行业风险;中期成果是使与人类、环境、食品、农药和消费品中有害物质相关的风险得到预防、最小化或消除;最终预期成果是减少有害物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威胁。

职业礼仪是一个行业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是人们在交往的过程中表现的一种行为,包括仪表、仪态、着装礼仪、接待礼仪等,不同的场合礼仪要求也不同,礼仪就是一面镜子,能找出自己的美与丑,它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底蕴,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个人职场礼仪和职业形象的展现也是职场中竞争的关键元素。

1 .3 《加拿大环境保护法》

加拿大政府于1988年颁布了一部全面的综合性法律——CEPA,1995年对该法进行了修订。1999年,加拿大政府公布了新的CEPA替代原来的法律,后续修订都以此版本为基础,最新修订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现行版本从1988年版本的7部分内容扩展为12部分,明确了指导原则为可持续防治、污染防治、污染者负担费用和消除对生物多样性的威胁等。该法对加拿大化学品管理的相关立法起指导性和基础性规定的作用。

时间序列分析提示,1991-2010年间高脂血症性胰腺炎、酒精性胰腺炎构成比呈升高趋势(均方根误差为0.066,可决系数为0.768),胆源性胰腺炎构成比呈下降趋势(均方根误差为0.055,可决系数为0.798,图2)。

CEPA共有356个条文,包括了前言和12个主要部分,涉及化学品管理的内容有前言、第五部分有毒物质控制、第七部分污染控制与废物管理、第八部分与突发事件有关的环境问题以及附表。

前言明确提出了国家关心危害物质在环境中存在的风险,对使用和排放有毒物质、污染物质和废物进行控制和管理,以消除持久性、生物蓄积性的有毒物质(persistent, bioaccumulative, toxic, PBT)产生的不良影响;指出加拿大政府有责任对加拿大境内现存的或新出现的物质是否为有毒物质进行判断,并评估这类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第五部分有毒物质控制包括:1)有毒物质、实际消除和量化水平等基本概念;2)《国内化学品目录》、《非国内化学品目录》的修订与公布;3)环境优先物质和其他物质的分类、风险评估,《优先物质名单》的公布与异议;4)新化学物质的制造、进口、禁止活动管理要求,以及相应规制办法;5)有毒物质控制法规要求,有毒物质清单的公布、预防或控制措施;6)有毒物质释放的报告要求及补救措施;7)出口管制清单和规章制度。其中,有毒物质除了法律法规中出现固有毒性的表述外,如果某一物质以一定的数量浓度,或者在一定条件下进入可能进入环境,产生下列情形,那么它被界定为是有毒的:1)对环境环境的生物多样性具有或可能具有立即长期的有害影响;2)对生命所依赖的环境构成或可能构成危险;3)对在加拿大境内的人类生命健康构成或可能构成危险。

修订后的中文版BA量表,总量表的Cronbach’s α=0.97,其中,“相信死后生命不会继续存在”分量表的Cronbach’s α=0.91, “相信死后生命继续存在”分量表Cronbach’s α=0.97。

第七部分污染控制与废物管理包括:1)对清洁产品、富营养物质和水调节剂等的定义、管制要求、使用规范及补救措施;2)对陆地、海洋污染物的定义,来自陆地污染物的海洋环境保护目标、方针和行动准则;3)来自飞机、轮船或其他设施的海洋废物的处理处置,加拿大管辖水域内废物、进口废物的处置,加拿大管辖船舶在国外管辖水域内废物的处置等管理规定;4)燃料的通用要求,国家燃料标志、法规禁令、使用要求、跨境运输管理规定;5)车辆、发动机和设备排放物的定义、标准,国家排放标志的使用要求,进口车辆或发动机的管理和限制;6)国际空气污染的测定和管理规定,通知其他国家的程序要求、报告及补救措施;7)国际水污染的测定和管理规定,通知其他国家的程序要求、报告及补救措施;8)危险废物和危险可回收材料的控制,规定的非危险废物的最终处置管理要求。

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8月印发了“关于调整《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数据要求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2号)[20],对《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中规定的常规申报毒理学、生态毒理学最低数据要求,理化特性、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数据的豁免条件进行了调整。从调整后的数据要求看,生态毒理学和欧盟REACH法规的数据要求非常接近,包括调整致突变试验的设计组合,降低一级或和二级申报时急性毒性和反复染毒毒性试验的要求,明确毒代动力学和致癌性等数据节点的提交要求,引入扩展一代生殖毒性数据的应用等;调整后的数据豁免条件,细化、量化了部分数据豁免的参数,增加了应予豁免的条件,避免了不必要的动物试验;此外,从企业的角度看,对数据要求的调整,在客观上降低了企业申报所需要提供的数据,减轻了企业的注册负担。

蹲苗结束后,第1花序果实迅速膨大,第2、5花序相继开花、现蕾,茎叶也在继续生长,植株对肥水需要量急剧增加,此时是肥水管理的关键时期。此时应连浇2次水,中间相隔2~3天,即所谓的“头水晚,二水赶”。结合第二水每亩地追施复合肥或磷酸二铵25~30千克,或人粪尿50~60千克,以满足果实迅速膨大的需要。此后在天气正常的情况下,应每隔4~6天浇水1次。追肥可以采用隔水追肥的办法,每次进行根外追肥。根外追肥在植株生长后期,在植株长势较衰弱时使用效果明显。一般可选用0.2%~0.3%的磷酸二氢钾或0.2%的尿素,或2%的过磷酸钙水溶液进行叶面喷施。根外追肥应选择晴天进行,雨前或雨后均不宜。

附表内容包括有毒物质清单及法律法规,出口管制清单及法律法规,废物或其他物质。其中有毒物质清单2018年4月更新,共139种物质;出口管制清单2017年1月更新,含禁止物质17种,需公告或同意的物质35种,受管制物质19种。

化学品的危险性分类见表2。

1 .4 《危险产品法》

HPA第一版于1985年发布,最近一次修订为2018年5月23日。危险产品的定义是根据第15款(1)项所列规则,并在附表2中列出了危险等级的类别子类别中的所有产品、混合物、材料或物质。该法规管理禁止性产品、限制性产品和受控产品三类危险产品。禁止性产品和限制性产品主要指民用消费品,而受控产品主要指工业化学品,即在工作场所使用的化学品。

根据HPA规定,对于禁止性产品,不允许在加拿大做广告、销售或进口;对于限制性产品,除了依照法规批准的产品外,不应做广告、销售或进口。此外,凡属于禁止性和限制性产品,要求制造商申报该产品的化学式、化学成分和危险性等资料。对特许的属于商业机密的资料可免于申报。当一产品属受控产品时,要求制造、加工、进口、包装和销售该产品、材料或物质的人员申报有关该产品、材料或物质的化学式、化学成分、危险性质,以及为确定该产品、材料或物质是否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所需要的其他信息,如果是特许的商业机密可免于申报。

报告在十六大、十七大报告的基础上,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进一步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表2 化学品的危险性分类

Table 2 Hazard classification of chemicals

1 .5 “工作场所有害物质信息系统”

加拿大政府在2006年建立了“化学品管理计划”(Chemicals Management Plan,CMP)[18]。CMP计划建立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前提之上,对加拿大生产、使用的化学品进行风险评估,并对发现有害的化学物质采取行动。加拿大环境部和卫生部通过合作关系和与利益相关者的接触收集信息,并发表联合声明,有助于保护加拿大民众和环境免受有害化学物质影响。

2015年2月11日,加拿大政府发布了HPR,其中包括了对WHMIS(1988版)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全球协调系统的修订。修订的WHMIS被称为WHMIS 2015版,包括危险化学品分类、标签及安全数据表(safety data sheet,SDS)新的统一标准,对供应商、雇主和工人的责任没有改变。《产品控制条例》(Controlled Products Regulations ,CPR)和危险成分申报目录被废除,但有过渡期给加拿大的供应商、雇主和工人来适应WHMIS 2015版。这期间,供应商被允许继续遵守CPR,或遵守新的HPR。WHMIS 2015版给出了明确的过渡时间(表3)。

表3 “工作场所有害物质信息系统”(2015版)过渡时间

Table 3 Transition schedule for WHMIS 2015

1 .6 加拿大《新物质申报条例》

加拿大化学品名录包括2个部分:DSL,收录物质23 000余种;NDSL,收录物质58 000余种。DSL用于判定物质是否属于加拿大的新物质,如果没有被DSL收录,即可被认为是新物质,在生产或进口前必须先根据NSNR完成申报;NDSL决定了申报的信息量,如果新物质同时还被NDSL收录,申报时可豁免部分数据。NSNR的应对企业为加拿大境内制造商和进口商,管理对象包括化学物质、生物化学物质、聚合物和生物聚合物,根据新物质的量、是否在NDSL名录等信息提出不同的申报要求。

2 我国化学品管理进展

2 .1 化学品环境管理机构的调整和设置

我国进出口有毒化学品的管理主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1]、《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环管〔1994〕140号)[22]的相关要求进行。对于进口列入《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中的化学品,需要办理《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办理之前,需要保证进口的用途为相关公约所允许的用途。如果是新物质,还应取得《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此外,进口化学品企业还应建立台账,如实记录进口、流向和使用情况。原环境保护部组织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申请企业应提供台账。对于出口列入《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中的化学品,需要办理《有毒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办理之前,需要进口国满足相关公约要求。

畜牧业的发展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着基础保障,所以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其重视度。同时基层动物防疫监管部门是实行畜牧业管理的重要环节,所以其工作的实践与创新是十分重要的,应加强对监管意识、机制及队伍等方面进行加强,使基层动物防疫监管工作的实践与创新得到保障。

2 .2 新化学物质管理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最早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3年发布,2010年发布了修订后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19]。新化学物质是指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新化学物质活动的环境管理要求,并根据化学品危险性鉴别、分类标准,将新化学物质分为一般类新化学物质、危险类新化学物质。其中危险类新化学物质中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积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危险性的化学物质,又被列为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新化学物质。根据新化学物质的不同分类,登记后进行不同程度的后续监管。

第八部分对与突发事件有关的环境问题提出了“环境应急”的定义:1)不受控制的、计划外的或意外的污染物释放,违反本法规规定的规章制度或临时将某污染物释放到环境中;2)可能释放污染物进入环境。此外,还规定了环境应急预案指南和实施细则,以及有毒物质作为环境突发事件的结果进入环境的应对措施。

2 .3 严格限制进出口有毒化学品管理

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进一步对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将原土壤环境管理司下的固体废物处和化学品处单分出来,成立了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国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出口核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相关国际公约国内履约工作。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的设置,进一步明确了化学品环境管理的职责和范围,对推动我国化学品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2 .4 《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

为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3],2017年12月,原环境保护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83号)[24],要求对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的化学品,应当针对其产生环境与健康风险的主要环节,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经济技术可行性,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重大影响。管理部门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实行动态更新,对列入的化学品,应当针对其产生环境与健康风险的重要环节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具体包括:1)纳入排污许可制度管理;2)实行限制使用和鼓励替代;3)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信息公开制度。通过采取上述风险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重大影响。许多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的化学品同时也被列入欧盟REACH附件ⅩⅣ,意味着这些物质类似欧盟REACH法规中的授权物质,通过限制使用和鼓励替代逐步被淘汰出中国市场。

2 .5 测试实验室管理

2016年12月,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化学品测试机构管理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85号)[25],将此前公布的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名单废止,对为新化学物质申报目的提供测试数据的境内测试机构加强管理和监督,建立终身责任制。根据新要求,以后为新化学物质申报目的提供测试数据的境内测试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依法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从事新物质生态毒理学测试的机构,需要依据国家有关“良好实验室规范”(GLP)系列标准及《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导则》等标准规范进行自我检查,并就是否符合GLP进行自我声明;从事理化性质、健康毒理学测试的机构,需要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3 加拿大化学品管理对我国的启示

3 .1 完善化学品环境管理立法

借鉴加拿大等国家在化学品管理法规及相关管理制度方面的经验,根据“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的化学品管理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完善我国化学品环境管理立法:1)制定一部国家层面综合性化学品管理法规,为我国化学品管理发挥指导性和基础性作用;2)完善现有的化学品管理法规制度,及时与国际化学品管理法规如REACH、GHS法规及其他国际公约的最新法规等接轨,保证现有法规的及时更新;3)整合国内现有不同部门的化学品管理相关法规制度,避免出现多龙治水局面,保证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3 .2 建立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建立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对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存储、废物处理等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建立中国化学品管理电子数据库,实时掌握化学品管理的各环节,实行数据的动态更新。通过对大数据的分析,总结化学品管理的经验并及时发现问题,为下一步管理目标及方针的确定提供技术保障。

工笔画中的“笔墨情趣”是中国绘画传统形式品评的重要依据。然而,在现代工笔画的转型中,新型的材料与工具的运用,让传统的工笔画表现形式出现了新的转折。传统的绘画技巧与形式已不能满足人们的“笔墨情趣”,所以新的肌理效果出现在了现代工笔画的发展之中。这种新形式的发展将现代工笔花鸟画作者的主观思想和情感表达融入到现代工笔花鸟画的肌理制作的运用中,使工笔花鸟画的整体效果具有开放性,为人们的创作思想和审美观点提供了新的元素。除此之外,肌理作为一种新的形式语言,在表达艺术家的艺术思想和作品的艺术个性等方面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3 .3 加大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优先控制化学品清单

借鉴国际化学品管理通行的“以风险为导向的分类管理”理念,在化学品管理中体现更多风险管理思路[26]。以分级管理、逐步实施为导向,在《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的基础上,实现名单的动态更新,陆续推出第二批、第三批乃至更多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单。针对名单上的化学品采取不同的风险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重大影响:1)纳入排污许可制度管理,相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当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2)对高风险的优先控制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逐步淘汰替代;3)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信息公开制度,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接着在与密伦娜的恋爱中,卡夫卡留下了《致密伦娜情书》,在这场特殊的恋爱中,婚姻伦理关系大大减弱,卡夫卡更像是在与一位知心朋友探讨和分享自己的思想和生活。卡夫卡在信中不止一次地提及恐惧,甚至不仅仅单单关于爱情和婚姻:“你应当明白,密伦娜,我的年龄、我的暮气、特别是我的恐惧……我的恐惧与日俱增……”“此外我的本质是:恐惧。”[17]268“……这种恐惧并不是我私人的恐惧,这也是自古以来一切信仰的恐惧。”[17]268

3 .4 加强公众参与

建立健全公众监督、参与机制。通过公众参与有奖问答等方式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建立多渠道环境问题投诉机制,及时掌握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采取媒体监督等方式,对相关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4 结语

(1)加拿大的化学品管理立法完整、方法科学、手段丰富,对于完善我国化学品管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与借鉴价值。

5) 远程维护:当需要对变电站防误数据进行维护时,无需在变电站进行维护,调控中心工作站可实现对五防系统内任一变电站防误数据远程维护工作,避免维护滞后性,降低数据更新备份工作量。

(2)我国化学品管理应以完善化学品管理立法为出发点,通过建立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风险管控措施,加强公众参与等手段,实现对化学品的全方位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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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nvironment and Climate Change Canada.Non-domestic substances list[A/OL].(2018-01-30)[2018-10-30].https://www.canada.ca/en/environment-climate-change/services/canadian- environmental-protection-act-registry/substances-list/non-domestic. html.

[14] Environment and Climate Change Canada.Domestic substances list [A/OL].(2018-06-07)[2018-10-30].https://www.canada.ca/en/environment-climate-change/services/canadian-environmental-protection-act-registry/substances-list/domestic.html.

[15] Environment and Climate Change Canada.Priority substances list[A/OL].(2013-06-21)[2018-10-30].https://www.canada.ca/en/environment-climate-change/services/canadian-environmental-protection-act-registry/substances-list/priority-list.html.

[16] Environment and Climate Change Canada.Export control list[A/OL].(2018-10-01)[2018-10-30].https://www.canada.ca/en/environment-climate-change/services/canadian-environmental-protection-act- registry/substances-list/export-control-list.html.

[17] Environment and Climate Change Canada.Virtual elimination list[A/OL].(2009-01-13)[2018-10-30].https://laws-lois.justice.gc.ca/eng/regulations/SOR-2006-298/FullTex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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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 H Y,LU L,NIE J L,et al.The discussion to enhance new chemicals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of China[J].Environmental Protection,2016,44(20):43-46.□

Chemical management regulation system in Canada and the reference to China

WANG Yizhe, MENG Rui, CHEN Lihong, YU Ruozhen

Environmental Analysis and Testing Laboratory, Chinese Research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s, Beijing 100012, China

Abstract Canada has set up a management system with complete legislation, rigorous methods and abundant means in chemical management. It has formed a three-level management system framework of federal, provincial and municipal levels, with rigorous management as the basic principle, life cycle management as its characteristic and multi-sectoral coordination as an important approach. The experience should be important reference for improving China’s chemical management. The legislation of chemicals management in Canada and the chemical management programs were reviewed, emphatically the management ideas of Canadi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Hazardous Product Act , Workplace Hazardous Materials Information System, and New Substances Notification Regulations were interpreted. The progress of chemicals management in China were summarized, and the proposals were put forward to perfect China’s chemicals management as follows: improving the legislation of chemical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establishing the life cycle management system for chemicals, strengthening risk control measures and establishing the priority control list, and encouraging public participation.

Key words Canada; chemical management; regulation system; reference

中图分类号: X32

文章编号: 1674-991X( 2019) 04-0467-08

doi: 10. 12153/j.issn.1674-991X.2018. 12. 180

王一喆,孟睿,陈丽红,等.加拿大化学品管理法规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J].环境工程技术学报,2019,9(4):467-474.

WANG Y Z, MENG R, CHEN L H,et al.Chemical management regualation system in Canada and the reference to China[J].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Technology,2019,9(4):467-474.

收稿日期: 2018-11-02

基金项目: 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7ZX07206-003)

作者简介: 王一喆(1982—),女,助理研究员,硕士,主要从事环境生态毒理和风险评估研究,wangyz@crae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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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化学品管理法规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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