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区域经济政策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德国论文,经济政策论文,启示论文,区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区域经济政策是指政府为兼顾效率和公平,防止区域间经济发展差距过大,促进整体经济均衡发展而推行的一系列政策性措施。科学的区域经济政策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解决区域经济问题,维护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具有重要意义,对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及生产力合理布局能发挥积极作用。德国作为一个运用区域经济政策比较成功的国家,能够在统一后短短五年内(1990—1995), 取得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缩小1/3强的成绩,其经验值得借鉴。
德国区域经济政策的形成
区域经济政策在德国形成的时间并不长,虽然早在上一个世纪中时,德国经济学家杜能曾对区域间为什么产生差异这一问题作了研究,但作为有意识的区域政策行为则是本世纪50年代以后的事。区域经济政策的形成在德国是基于这样的事实,即战后德国原先比较均衡的区域经济结构被战争与分裂所打破,在原联邦德国内各区域的经济发展也不平衡。本来这种现象并非德国独有,但对于奉行以“平等”、“公正”为核心的社会市场经济理论的德国政府来说,区域间的明显失衡必然要对这种情况作出反应。区域经济政策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
德国区域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
德国区域经济政策追求的目标主要有三,即增长目标、均衡目标和稳定目标。
增长目标。通过生产要素在空间范围内的最佳配置来实现国民经济的最大增长。根据这一目标,区域经济政策应使生产要素不断流向那些拥有最大边际效益的领域。在德国,具体做法是选择通过经济资助和促进基础设施建设来支援贫困地区的发展,而不是选择让生产要素从贫困地区向富裕地区流动。
均衡目标。旨在缩小各地区在收入和福利方面的差距。据此,德国的区域经济政策注重促使各地区内部拥有大致相同的就业岗位、住宅、服务设施以及良好的自然环境。
稳定目标。德国政府的着眼点是促进各地区产业结构平稳发展,以增强各个地区适应经济周期的能力。根据这一目标,区域经济政策鼓励各地区实现产业部门多样化,并尽可能吸引那些有潜在能力的产业部门。
德国政府依据市场经济理论,采用了传导性的区域经济政策。这种独特的区域经济政策,既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指令性区域经济政策,也不完全等同于自由市场经济的纯粹信息式的区域经济政策。其政策手段有四:
信息与咨询政策。即将不同区域的区位质量等有关信息传递给企业和居民。
刺激政策。即采用对某些地区的鼓励来影响该地区的区位质量,以达到企业和居民向这些地区流动的目的。
基础设施政策。即尽可能地将服务于家庭的设施在各个地区作均衡分布。
行政性的强制措施。即国家通过一些禁令来直接限制地区政策作用对象的决策余地。
德国区域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区域经济政策在德国是由联邦和州政府来制定、 完成的。 德国在1969年10月颁布了关于“《改善区域经济结构共同任务法》”(简称“共同任务法”),规定区域经济政策的具体内容主要由州来执行,联邦只起协调作用,在经济上给予资助(联邦提供区域经济促进费用的50%)。从此,“改善区域经济结构”的共同任务成为德国区域经济政策的核心。共同任务的决策机构是计划委员会,它由州和联邦共同组成,代表联邦政府进入该委员会的是联邦经济部长和财政部长,各州政府由其经济部长代表。计划委员会每4年制定一项常规计划。 这一计划对区域经济促进只用原则性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促进地区的划分,促进区内重点的确定,受促进地区应达到的目标,列举所有促进措施和资金,每项促进措施的性质、程度和前提。在这五项工作中,州政府是区域经济政策的重要推行者。
两德统一后,德国共有16个州和直辖市。其中东部5 州全部被划为区域经济促进区,西部10个州中,只有22%的人口生活在经济促进区内。促进区是以劳动力市场区来划分的。一个区是否被划为促进区,主要由以下四个因素来决定:就业人员的平均年薪,前4年内平均失业率, 地区居民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基础设施情况指数,就业市场在未来5 至10年内的供求情况。在确定总指数时,前两因素各占40%的比重,后两项分别占10%。严格地说,区域经济促进区内的重要促进点(发展重点)才能得到国家的经济资助和补贴,以期达到以点带面、实现区域平衡的目的。
德国还实行经济资助与补贴。国家对贫困地区的经济资助与补贴重点集中在三个方面:对在贫困地区的一次性投资补助,对生产性的基本设施进行补助投资,对高技术的职业位置予以补贴。国家之所以如此做,有其理论依据。区域经济理论认为,区域间产生差距主要由三大因素造成:交通运输、投资和知识的积累,但如果资产和脑力资本能在区域间流动,那么区域间的差距会缩小。要知道,贫困地区的最大特点是缺少就业机会,而就业机会只有通过投资才能实现。故而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资补助,尤其是对生产性基础设施的投资补助,显得格外重要。因为投资一方面能够影响区域经济的竞争条件,刺激生产,创造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又能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准。而界定年薪必须在65.5万马克以上的高技术职业位置予以补助(相当连续五年普通职工工资一半金额),对于贫困地区来说也很重要。首先这种职业位置极具竞争力,其次是从事这种职业的人往往购买力旺盛,能带动当地第三产业的发展。
国家对贫困地区经济资助与补贴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在税收、公共项目招标或者公共事业(公交、水电、煤气、热能供应等)的收费标准上实行地区价;通过投资津贴、投资补贴以及“欧州复兴计划特别基金”的低息贷款等手段,对私人投资者实行一系列的优惠措施;以非货币形式出现的促进措施,例如出售土地时实行价格优惠或者分期付款等。在上述三种形式中,以第二种运用得最多,其强度也最高。
四、德国区域经济政策引发的几点启示
从总体上讲,德国的区域经济政策目标明确,手段独特,职责分明,促进地区的划分客观,促进方法得当,成果明显,笔者认为,对我们有五点启示:
我国区域经济要坚持走协调发展的路子。也就是说,加快中西部经济发展,缩小地区差距,必须以保护东南沿海应有的良好发展势头为前提,而不能以放慢东南沿海的发展为代价。照此原则,既要维持东南沿海快速发展的态势,又要缩小地区发展差距,这只能依靠加快中西部的发展来实现,只有在中西部发展的量和质方面超过东南沿海的情况下,才谈得上差距的缩小和发展的协调。结合我国实际,笔者认为,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主要利用外资走外向型、自我发展的道路,而中央政府只提供辅助性的资金支持。中央政府应把有限的资金集中用于启动中西部经济发展,改善中西部的经济环境,增强中西部地区对国外投资者和东部地区投资者的吸引力,引导中西部地区逐步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
区域产业政策要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东部地区自然区位优越,今后应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发展商业、农业,完善主要的重工业基地,然后逐步实现产业升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并积极发展金融、服务等第三产业。西部自然资源丰富,理所当然地应首先在开发资源基础上发展能源、加工等基础性产业。但是,从发展的眼光来看,要实现优化全国经济结构的目标,中西部产业也要向高级化方向发展,可将资源开发及深加工结合在一起,发展纵向一体化工业,提高资源产品的档次,降低产品的成本,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还可以挖掘本地市场的潜力,在保留地方特色消费品工业的同时,适当发展一些高水平的消费品工业,满足本地需求,协调东西部地区轻重工业的比例。
中西部发展要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中西部交通运输业相对落后,地理环境条件相对闭塞,这已成为制约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中央有必要加大对中西部交通建设的投资,同时,可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股份经营、引进BOT 投资方式等多种形式引导民间资本及国外资本投向中西部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西部地区的路网密度,改善交通状况,打通与沿海地区对外联系的通道,活跃中西部商品流通市场,改善中西部投资环境,促进中西部产业发展。此外,有必要适当增加中西部地区的教育投入,择优重点扶持基础较好的高等院校,并积极引进外资,通过外资企业与东西部企业联合的方式直接引进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同时建立企业内部职工培训制度,提高现有职工的素质。
区域平衡发展要重视以点带面。这对东部和中西部的发展都有意义。东部地区内部也存在二元经济结构,需要发达的中心城市带动其周边的落后地区发展。中西部地区要选择一些临近交通线且有一定基础的城镇或资源点作为“增长中心”,进行重点投资,重点建设,通过它们的辐射功能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用有限的资金促成西部地区增强“造血”功能。
注意中央与地方的协调。在区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方面,应注意中央和地方的协调,要按总体效益优先的原则,使地方的局部利益服从国家的总体利益,并兼顾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中央对区域经济发展要制订一个长远的总体规划,地方规划不能有悖于中央的总体规划精神。在这方面,主要防止出现地方政府因过分强调本位利益而相互争投资、抢政策、盲目攀比的现象。中央可以尝试通过打破行政区域界限规划开发区,从而淡化地方政府的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