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伟[1]2016年在《转型期中国社会治安治理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维护社会治安是国家的基本职能,是人民对自己生存环境的基本期盼,是衡量政府治理能力的基本尺度,是推进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当前,由于在转型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多重因素的发展变化,由此带来的关系调整和利益矛盾,时常以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形式表现出来。本文以整体性治理理论为分析工具,主要运用系统研究法、文献分析法、比较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对我国社会治安治理体制的历史演进、困境表征、“碎片化”生成机理及整体性创新策略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探究,提出了具有一定创新的思路、见解和观点。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绪论,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关于社会治安治理的国内外研究现状、重要概念的界定、理论工具与研究方法、论文框架、创新之处等问题。第二章转型期中国社会治安治理历程与发展特点。分析了社会转型中的结构转换、机制转轨、利益调整、观念转变对社会治安治理所带来的挑战,论述了转型期背景与社会治安治理的相关性。按照我国社会转型的标志性事件,将社会治安治理实践历程划分为传统治理模式瓦解破碎时期、混合治理模式探索运行时期、现代化治理模式初步建立时期等三个阶段,系统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治安治理实践的历史脉络,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共四个角度对其历史演变的基本特点进行了分析,提出为适应转型期我国政治体制由人治向法治,经济结构由封闭向开放,思想意识由一元向多元,社会形态从静态向动态的变化,社会治安治理模式也呈现出治理方式法治化、治理理念服务化、执法手段谦抑化、防控格局立体化等特点。第三章转型期中国社会治安的基本状况。该部分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每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的发案趋势、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从传统治安问题、新型治安问题及社会公众的认同程度等三个方面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国社会治安严峻形势的外在表现及社会治安治理面临的困境。采取调查问卷的办法,对一定数量的社会公众和公安民警进行问卷调查分析,从问卷参与者的主观感受印证了治理困境的客观存在,对其构成因素的重要程度进行了初步分析。第四章转型期中国社会治安的治理困境。该部分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工具,从主体、认知、体制等三个方面分析了社会治安治理困境的产生机理,提出造成社会治安治理困境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一是主体因素,如公安机关不堪重负、部门治理缺乏合作、多元治理结构尚未形成;二是认知因素,如缺乏整体思考、缺乏公平公正精神、缺乏不断创新意识;三是体制因素,如职能、政策、资源、利益关系等方面的碎片化等等。通过以上分析为后续的路径选择提供了基础。第五章国外社会治安治理的成功范例。该部分对英国、法国、瑞典、美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等七个国家的相关经验进行介绍分析,介绍了英国不断推进警务体制改革、实现警力无增长前提下实战力提升的经验,法国探索公众参与新形式、提升重大决策科学性的经验,瑞典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消除贫富差距的经验;美国加强经费投入、增强街面巡逻密度和实施零容忍政策的经验、加拿大加强社会福利建设、增强警察执法权威性的经验、日本“交番相谈员制度”推动警民关系优化、增多社会治安治理积极因素的经验以及新加坡推进议员联系选民制度、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经验。分析了国外经验对提升中国社会治安治理水平的启示意义。第六章我国社会治安治理创新的路径选择。从治理理念、组织体系、生态环境、关键环节、支撑体系等五个方面对中国社会治安治理的整体创新提出了决策建议。最后为结论与展望,本章总结了论文研究情况,对未来研究方向作了展望。与同类研究相比,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研究选题。作者搜索目前国内文献发现,以“社会治安治理”为题的研究尚不多见。原有的相关研究多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或“社会治安管理”的角度展开。当前,我国政府提出要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这一背景下,运用当代“治理理论”的思维方法,系统研究“社会治安治理”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理论意义。2、理论工具。整体性治理理论的产生环境与我国社会背景比较相近。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研究社会治安治理具有高度契合性。为此,本文以其为理论工具,审视和分析我国社会治安治理在主体、职能、政策、资源等方面的“碎片化”问题;还运用社会控制理论、社会失范理论剖析了转型期对社会治安治理的影响。均具有一定拓新价值。3、学术观点。本文在综合公共管理学、法学等基础理论的基础上,运用理论分析与实证调研方法,分析了社会转型期治安治理面临的全新挑战,探讨了社会建设与社会治安治理的内在联系,揭示了社会治安治理困境的深刻社会根源,进而提出其治理之道必须从宏观视野入手,努力消除产生社会治安治理困境的外在根源,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治理生态环境。这些学术观点具有创新性。4、对策建议。在借鉴国外经验基础上,本文紧扣中国国情,提出“优化治理理念”、“理顺组织体系”、“改善生态环境”、“突出关键环节”、“完善支撑体系”等“五位一体”的策略,以破解我国社会治安治理困境,实现社会治安治理整体性创新。这些对策建议有一定的政策参考价值。
邓少君[2]2016年在《风险社会视域下基层矛盾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社会治理是人类追求政治文明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理念。社会治理作为一种工具理性具有一定的普适性,是世界各国通向现代化之路的必然选择。中国已经进入经济社会双重转型期,同时也全面进入风险社会。改革开放使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史无前例的巨大成就,但是社会建设尤其是社会治理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当下的中国面临社会矛盾多发、社会治安复杂、风险隐患凸显、社群融合困难等突出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发生在基层,基层社会治理也相应地面临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全、管控社会风险等三大基本任务,迫切需要在依法治国视域下,构建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在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进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乌尔里希·贝克1986年首次指出,人类已进入全新的社会形态即“风险社会”时代。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社会双重转型并发生史无前例的巨大变化,也使中国同样迈进风险社会,并同时具有前现代性、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矛盾共生的“断裂的社会”特征。基于风险社会理论,当今中国高发多发的基层矛盾纠纷,主要是涉及民生领域的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相互之间基于权益基础上的民间性冲突和社会性对立。全面认识和准确把握当今中国社会矛盾风险类型,在类型特征上,可以从对抗性质、所涉主体、适用法律、对象规模、时代背景、主题归属等多重同角度,厘清各类矛盾纠纷的基本属性;在宏观表象上,可以归结为总量长期高企、递增幅度明显,扩散领域宽泛、发展向度多维,结构关系多元、所涉对象复杂,表现形式多样、触点难点交织,强度烈度扩张、社会燃点降低等特征;在发展态势上,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继续面临涉农纠纷量大面广、涉土纠纷对抗激烈、劳资纠纷高发多发、医患纠纷日渐严峻、金融纠纷破坏力强、环保纠纷成为焦点、群体纠纷组织化更加明显的发展趋势。探寻中国社会矛盾纠纷高发频发的风险源头并非易事。在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基本不变的前提下,人们日益增长的权利需求与落后的制度供给之间的矛盾也越发明显。当前中国社会矛盾纠纷“井喷”的源头性归因,可以从经济、社会、行政、司法、教育、党建等多个层面寻找症结所在,可以归结为经济快速发展与经济结构失衡、社会变迁巨大与社会结构分化、政府结构膨胀与管理服务缺失、公平正义有失与法治权威有限、教育扭曲失范与文化精神失魂、基层组织涣散与先锋作用迷失等六个方面的基本缘由,当然每个层面的不同病灶相互交织、盘根错节、复合叠加、甚至互为因果,均会不断诱发、催化出新的社会矛盾。这样更多地从批判的角度对社会风险来源进行比较系统而又一定深度的剖析,对于建立完善中国社会转型期基层矛盾治理格局应该具有基础性的意义。面对社会矛盾纠纷的不同表征与多元起因,广东的改革开放和先行先试无疑做了积极而富于价值的风险调控探索实践。如建立了以行政为主导的制度化路径,通过着重顶层设计、明确责任主体、构建联调机制、改革信访机制等措施,使以国家行政力量为代表的国家治权主导的矛盾解决机制成为一种基础性保障;拓展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社会化路径,提出了坚定人民调解发展方向、拓展人民调解职责内涵、创新人民调解体制机制的思路,特别在如医患纠纷、交通纠纷、环保纠纷等社会矛盾风险热点领域,大力推进和发展第三方专业性、行业性社会组织的治理思路显得更富创新意义;创设了以诉前联调为机制的法治化路径,矛盾纠纷当事人到法院起诉后、在法院正式立案前,以法院为主导,法院与各行政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协调联动,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共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探究了以复合治理为基本框架的多元化路径,通过厘清各种解纷方式的主体与特性、关系定位与路径选择、探索经验与现实困惑,对多元解纷机制的未来进路和网络结构做了具有一定前瞻意义的探讨,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中国执政党一直在探求国家长治久安之道。从改革开放初期提出综合治理,到中共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相继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这一系列重大决策无疑适应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同阶段的治理需求。然而,以政府主导的国家治理体系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尽管历经多次改革,最终都是陷入了一种不良循环,特别是作为国家治理基础的镇街治理机构,由于强调与县级以上各职能部门的条条对接、垂直管理,反而造成基层治理部门分割、资源分散、单打独斗、效率低下。在这样的国情下,广东省创设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实战平台,通过有效整合基层社会治理资源,理顺治理机制,健全运行机制,凝聚了基层治理正能量,产生了1+1>2的治理效果。从广东经验中可以得到创新基层社会矛盾风险治理的五点启迪:创新基层矛盾治理理念,强化“以人为本”价值观、推进“利民便民”服务观、践行“依法治理”法治观;创新基层矛盾治理格局,盘活政府资源存量、优化镇街资源配置,培育基层社会组织,实现“官民共治共享”;创新基层矛盾治理体制,建立以县区为龙头、以镇街为支撑、以村居为基础、以网格为细胞的治理体系;创新基层矛盾治理方法手段,推进指挥协调扁平化、社会治理精细化、治理手段信息化、治理方式多样化;创新基层矛盾治理目标管理,细化目标管理责任、强化综治政策工具、完善考评问责体系。这些思路和建议,体现了现代社会风险防控与治理的发展理念,对各地深化基层矛盾治理具有一定启迪意义和借鉴价值。
王新成[3]2015年在《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科学不断进步、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社会各界逐渐开始重视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这也发展成为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农村社会治安问题频发,治安管理难点和重点缺乏综合反映,甚至发生比较严重的治安问题。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80%,所以保证农村社会的稳定对全国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农村难以实现小康,全社会的小康就无从谈起。因此,开展针对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的研究,不断完善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是稳定农村社会和谐、促进地区发展、保障农民生活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对社会主义建设和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我国农村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也是实现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基础问题。本文选择湖南省衡阳地区农村社会治安管理问题为例,深入分析了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主要表现及其原因,对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并提出了相应措施,提出应该重视农村教育的发展,着重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农民提供丰富的业余文化生活;做好地区法治教育,逐渐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促进农民综合素质的提升等,要向农村社会治安比较稳定,不能只是依靠管理机构的作用,更多的是依靠人民群众的素质和自觉性。
齐冠华[4]2007年在《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公众参与》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中国的社会治安新问题、新情况也不断增多,综合反映的治安热点与难点比较突出.有的治安问题还比较严重。分析和研究社会治安问题,并将解决好这些问题,纳入整个国家战略之中去思考、探讨,是当前理论和实践界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就社会治安如何治理问题从公众参与的角度去加以分析。公众参与是指社会成员自觉自愿地参加社会各种活动或事务管理的行动,是社会成员对公共管理中各种决策及其贯彻执行的参与,是对社会的民主管理。将其引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中,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因为公众参与意味着社会成员对社会责任的分担和成果的共享,它使每一个成员都有机会向地方政府表达意见,以维护自己的利益,都有机会为谋取社会共同利益而施展和贡献自己的才能。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目标取向是社会和人自身的全面发展,社会成员将通过广泛参与,促进社会治安管理的各级变革和演进,推动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公众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在目前以及将来的公共管理中占据主导地位,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展方向的决定性因素。本文除导言外,正文分为三个部分,结构如下:第一章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分析了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需要公众参与的必要性,指出公众参与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治安管理的客观要求,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关键,详细阐述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环节需要公众参与,并且探讨了现实中实现公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义。第二章对中国现阶段公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包括对现阶段社会治置综合治理的主要主体——党、政府、社会团体和组织、公众个人等进行了阐述,并对我国现阶段公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所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第三章运用相关的理论和实践,就如何培养和提高公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识、如何拓宽参与的渠道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就如何完善公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些观点和建议,希望对当前中国的社会治安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
田瑞华[5]2017年在《当代中国社会管理创新研究》文中认为社会管理创新是构建和谐、有序、平安中国的核心主题之一。近年来,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体制转轨与社会转型的全面推进,特别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以及农业社会向工业、信息化社会的过渡,当代中国的社会结构、社会运行机制、社会关系以及社会价值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同时,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金融危机后对"福利国家"的反思和国际局势的不断变化,给当代中国社会管理体系、制度、机制、理念以及方式也带来了警醒和反思,引发了理论界对社会管理及其创新这一当代中国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探讨和研究。因此,全面、系统梳理和总结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社会管理的战略发展历程,清醒地认识当代中国社会管理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探究制约当代中国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文化、体制、制度、机制、理念与能力等方面的因素,以马克思主义社会管理思想指导,提出创新中国社会管理之策,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全面系统地整理和梳理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社会管理思想以及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社会管理思想——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社会管理思想,并以马克思主义社会管理思想为指导,对当代中国社会管理的历程以及中国党和政府社会管理的战略探索进行了历史回顾;同时,对当代中国社会管理实践成效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分析和评价。在此基础上,结合处于社会转型期中国面对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环境变化、社会结构及其运行方式转型引发的挑战,以及社会管理本身存在的难题,结合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和内蒙古等地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和教训,提出了当代中国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对策和建议。当代中国的社会管理格局经历了政府"一元"社会管控(1949—1978年)、"政府—市场"社会管理(1978—2002年)以及政府、市场和社会"多元"协同合作的社会治理(2002年至今)三个阶段。与此相适应,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关于社会管理的战略,相应地也经历了社会管理战略初见端倪、形成以及提升并最终确立社会治理战略三个阶段。在马克思主义社会管理思想指导下,当代中国的社会管理实践成效显著,并呈现出如下发展趋势:一是当代中国的社会管理体制正在逐渐向系统化发展;二是社会管理机制建设正在逐渐向全面化发展;三是社会管理制度日趋法治化和精细化。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清楚地看到,当代中国社会管理及其创新面临的国内国际环境及其挑战,充分认识当代中国社会管理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体制机制、政策法规以及管理主体能力等方面的制约因素。在此基础上,我们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管理思想及其方法,在当代中国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路径方面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一是以马克思主义社会管理思想引领当代中国社会管理理念创新,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统领地位,树立"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管理价值取向和"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理念,形成社会管理与民生并重、法治等理念。二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多元社会管理格局。三是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政府内部改革,健全社会规范体系。四是构建当代中国社会管理全过程的运行机制。为此,针对不同类型矛盾分类完善矛盾调处机制;创新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中加强源头治理·,创新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中强化动态管理;创新应急管理机制中化解矛盾。五是创新社会管理策略,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要健全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网络空间社会管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通过创新社会协同体系促进社会自我管理。六是创新管理评价方法,大力提升社会管理者的能力。不仅要提倡民生优先,还要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吸纳民众,推进多元主体管理;奖惩并重,引导社会管理者行为。伴随着马克思主义社会管理思想中国化,当代中国社会管理逐步走向社会治理,这是实践与理论的飞跃,更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逻辑。社会管理及其创新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只要我们以马克思主义社会管理思想为指导,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就一定能够进一步推进当代中国的社会管理创新,实现中华民族和全体中国人民共同期盼的美好、稳定、和谐、平安的社会秩序。
冯波[6]2015年在《群众路线视域下的基层维稳工作研究》文中提出“群众路线”作为中国共产党的重要理论创造和方针,在各个历史阶段都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被称为党的“传家宝”和“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随着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社会结构发生着深刻变革,各种复杂的社会矛盾不断凸显,新时期基层维稳工作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本选题以当前背景下县级政府基层维稳的具体实践为对象,在群众路线等党的经典理论及现有维稳制度基础上,对S省L县基层维稳措施进行深入调研,以期理顺群众路线视域下基层维稳工作的内在逻辑与基本思路,并提出以群众路线促进基层维稳工作的对策。全文共分六个章节:第一章中从群众路线的内涵与外延、理论渊源和发展脉络等三个方面论述了群众路线的基本理论;第二章主要论述了当前我国基层维稳工作的做法及成效。通过介绍治安综合治理、信访专项整治、矛盾排查化解等措施,从宏观角度论述当前维稳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第三章着重剖析了新时期基层维稳工作中面临的挑战及其内在症结。新时期基层维稳工作面临着复杂多样的矛盾利益诉求、以宗族村落为单位的大规模群体事件频发、不发分子的煽动等重要的挑战,而基层维稳过程中群众路线意识淡薄、价值不彰、作风不强、能力不足是其根本症结;笔者在第四章中运用“群众路线”的理论,在群众路线视域下探究基层维稳工作的内在逻辑与基本思路。从“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表述出发,依次阐述基层维稳工作的价值选择、根本标准和基本方法,同时指出“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是治本之举,并在提出“从管制到共治”、“从单位到社会”、“从被动到主动”、“从经验到科学”、“从碎片到系统”的基本工作思路;第五章通过前几章节的分析,在理顺其内在逻辑和基本思路的基础之上提出了若干对策。应实现由“应急维稳”向“体制维稳”、由“刚性压弹”向“柔性疏导”、由“虚弱软散”向“科学坚实”、由“生变处置”向“前移预防”、由“关注现实”向“核心利益”等转变,在维稳体制、诉求渠道、预警机制、干部素质和基层基础等方面实现跨越;第六章作为全文的案例补充,介绍了L县以群众路线促进基层维稳的“大调解”的工作体系,同时借用社会治理的相关理论对其进行了思考与讨论。
王永[7]2011年在《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评估的内涵、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的构建》文中指出科学、规范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评估应当成为该政策过程的重要一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评估"有别于其他三种类型的治安评估方式,它具有自身独特的内涵。当前相关评估标准和指标的设计过程中存在问题,宜在评估标准理论的指导下,借鉴和采纳"结构—过程—结果"逻辑架构,拟定评估内容及指标体系的框架,然后通过研究小组讨论、专家和利益相关方意见咨询予以确定。评估指标的设计要坚持五个原则,三级指标体系应侧重于解释和评价功能,同时兼顾描述、监测和预警功能。指标权重的分配和计算方法应当优化,在统一性与灵活性、稳定性和发展性之间求得适度平衡。
张薇[8]2006年在《社会转型时期城市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以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当代中国开始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伴随这一过程,中国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各个领域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革,各项变革对中国社会的经济、政治、道德、文化、法律等各个层面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同时,中国社会转型的特殊性又必然给中国的社会治安、社区发展和社区治安治理带来深远的影响。 建立于社会转型初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在维护中国社会治安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仍然具有较为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明显滞后于社会转型的进程。随着社会转型全面加速,必然要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现从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转变。同时中国社会转型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发展既带来难得的机遇,又带来严峻的挑战。本文的主要任务就是为在此方面寻求一个新的切入点进行一些探索。 社区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转型的新兴产物,其清晰地反映了了权力多元化、社会多元化、政府与公民关系变迁的轨迹,社区已成为现代城市管理的焦点和核心。在这个过程中,社区需要逐步分担政府在提供基本治安服务方面的部分职能,治安社会化是实现传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转型、完善社区安全政策运行机制的重要途径,社区治安管理模式的构建和运行是社区治理理念的核心问题之一,并已成为中国治安社会化模式创新的先锋和前沿问题。因此,本文选取社区(本文中仅指城市社区)作为切入点来探寻中国当代转型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未来之路。 目前在理论界和实践中均无“社区治安综合治理”这一概念,本文在剖析“社区治安”的主体、依据、管理手段以及话语定位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发展出了“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一概念,并在其之上构筑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的理论内涵和实践体系。 从理论内涵方面看,本文从国内和国外着手挖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的理论导源。中国固有东方文化下的人文特征得以证明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具有深厚的历史基奠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国外的社区警务和COPPS理论为我们提供了进一步的理论依据。而经济学、社会学等领域的自组织治理、组织间网络、属地管理等理念又为社区治安治理的研究注入了新的元素。 从实践体系方面看,本文主要着墨于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的构建。在组织体系内,社区警务是主力军,街道办事处等政府管理、指导、服务机构是支撑力,社区治安居民自治组织是落脚点,治安联防队、社区志愿者组织、保安服务公司、社区治安邻里网络等民间力量是发展源,社区党建是推动力。同时,这些部门、组织之间又互相作用、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网络。而制度体系的设计则主要包括责任制度、激励约束制度、保障制度、评价制度等几大制度。
唐皇凤[9]2006年在《社会转型与组织化调控》文中认为随着全能主义体制的松弛,作为社会匀质化力量的市场非但没有改变中国社会传统的“蜂窝状结构”特征,反而加剧了中国社会内部的地区化和部门化。那么,在中国日益成为一个人们所谓的“碎片化的威权政体”后,是什么因素支撑了中国社会相对平稳的制度转型?本文试图以转型中国的国家治理为视角,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网络为研究对象,以期对中国社会平稳转型的支撑力量和内在机理进行较深入的考察。中国相对平稳的社会转型的关键是解决了转型社会的秩序重建问题。社会转型对社会秩序必然产生深刻影响,社会转型就是社会秩序模式的更替,必然会出现一定程度的社会失序。但是社会对秩序的内生性需求表明,社会秩序既是社会存在的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条件,秩序重建是任何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前提,转型社会的秩序重建是国家治理的核心目标。犯罪率的高低被认为是衡量一个社会发达、繁荣程度的指示器和晴雨表,是转型社会的头号社会问题,社会治安问题是转型社会秩序危机的集中体现。因此,治理和控制犯罪问题,使之保持在“秩序”容许的范围之内,是社会平稳转型的基本保障。本文选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网络作为问题的切入点,这是基于综合治理已经成为转型中国基本的国家治理方式,作为一种独特的组织化机制和资源集中、动员机制,已经成为执政党和政府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基本方略。综合治理组织网络是执政党与政府主导转型中国公共秩序构建的产物,但是由于资源相互依赖性与扩充国家治理资源的需要,国家相对自主性在转型中国公共秩序的构建过程中仍具有其内在的局限性。因此,依托组织建设与组织网络渗透为主要内容的组织化调控来拓展国家治理空间,在调控中实现政党——国家——社会组织对社会治安等公共产品的协作生产是综合治理组织网络构建的基本历史使命。本文把综合治理组织网络的构建置于当代中国国家治理方式的历史演进之中,在社会转型与秩序重构的独特背景下,研究其内在结构与运作机理。认为在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中国的社会结构、组织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由此引发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对国家治理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和严峻的挑战。国家在回应与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逐步进行政治转型,即对国家治理方式、策略与手段进行变革。因此,在社会转型先于国家转型的前提下,现有的国家治理体系为了应对快速社会变迁产生的大量社会问题,执政党主导和组织化调控仍然是有效治理的基本保障。一方面,充分利用执政党的人事控制权,在党内设立新的综合协调机构,或者利用和强化原有机构的功能并提升其政治地位等方式,来实现体制内资源的集中与动员。另一方面,面对改革开放以来体制外资源日益增生和社会调控体系缝隙日益增多的现实,执政党与政府力图通过综合治理机制把各种具有社会治安功能的新兴社会组织与市场组织纳入综合治理组织网络体系,在意识形态治理效能递减、制度资源依旧贫弱的现实条件下,通过组织的力量确保了有效的国家治理。因此,在转型中国,组织是社会调控体系的核心支柱,组织化调控仍然是支撑国家治理和社会转型的主导机制。当然,面对市场逻辑日益主导中国社会运作逻辑和现代社会逐步成长的现实,国家治理体系的适应性调整集中体现为支撑组织化调控的权力组织网络要素和结构开始逐步改变,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兴社会组织与市场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稳步上升。最后,本文认为,中国的市场转型并没有像其它后共产主义国家一样,国家和政党权力大幅度回收后撤,反而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强化了自身的权力组织网络,并以此维系了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在转型中国,执政党和国家的相对自主性是构建公共秩序的主导力量,执政党在组合各种国家治理资源的基础上力图培育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是中国社会平稳转型的基本经验,执政党主导的权力组织网络是中国社会平稳转型的根本保障力量。并且不断通过以组织建设和组织网络渗透为主要形式的组织化调控来拓展国家治理空间,组织化调控是支撑中国社会平稳转型的核心机制。当然,这种组织化调控的根本缺陷在于治理成本较高和政治风险较大,并且很难实现国家治理的常规化与弥散化,以控制为主导的组织化调控必将让位于以“规训”为主导的制度化调控。虽然对组织化调控模式的突破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但是对组织化调控模式的突破不是废弃传统的组织资源,而恰恰是充分利用传统的组织资源,在构建制度化调控模式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它们的支撑作用,确保中国社会平稳的制度转型,组织是支撑中国社会转型与国家治理的关键力量。
洪露[10]2018年在《城市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治安也呈现了许多新特点、新问题、新形式,而这些都给新时代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近年来,我国的社会治安形势呈现出严峻态势,社会不稳定因素呈井喷式增长,这不但降低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而且严重影响了新时期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到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这要求我们必须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探讨新的国家治理模式。本文围绕社区视角,选取Y区的一个老牌城市社区为研究对象,立足于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从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和社会公共治理方向加以分析,坚持党委领导为根本,重点在于政府负责,发挥社会组织协同作用,以公众参与为着力点,以法治为保障,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和居民等多元主体的合作互动,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信息化、智能化和职业化水平。
参考文献:
[1]. 转型期中国社会治安治理问题研究[D]. 武胜伟. 郑州大学. 2016
[2]. 风险社会视域下基层矛盾治理研究[D]. 邓少君. 武汉大学. 2016
[3]. 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D]. 王新成. 湖南农业大学. 2015
[4]. 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公众参与[D]. 齐冠华. 华东政法学院. 2007
[5]. 当代中国社会管理创新研究[D]. 田瑞华. 内蒙古大学. 2017
[6]. 群众路线视域下的基层维稳工作研究[D]. 冯波.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15
[7]. 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评估的内涵、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的构建[J]. 王永. 中国城市经济. 2011
[8]. 社会转型时期城市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研究[D]. 张薇. 汕头大学. 2006
[9]. 社会转型与组织化调控[D]. 唐皇凤. 复旦大学. 2006
[10]. 城市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D]. 洪露. 南昌大学.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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