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主党派政治参与的双重功能_政治论文

论民主党派政治参与的双重功能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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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0519(2007)06-0016-04

民主党派在政治参与中的利益代表问题即参政党的代表性问题,是近年来理论研究的一个关注点。一种观点认为,民主党派的参政行为具有公共性特征,因而代表的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另一种观点则强调民主党派是一部分社会群众具体利益的代表,应从代表具体利益的要求出发,强化民主党派的利益代表机制。[1][2]笔者认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中,民主党派的政治参与具有双重功能:一是代表其成员和所联系的社会群众的具体利益;二是协助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服务。正确认识和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政治参与的双重功能,是新世纪参政党建设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民主党派的利益代表功能

利益代表是政党的基本属性之一。政治学认为,政党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是特定阶级、阶层的政治组织,是阶级、阶层利益的集中代表。我国各民主党派自成立之日起,就具备了作为一定阶级、阶层利益代表的属性,发挥着代表这些阶级、阶层参政的功能。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建国初期,各民主党派主要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并代表他们参政。1950年,毛泽东在听取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情况汇报时指出:民主党派是联系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政权中要有他们的代表才行[3]。1950年,李维汉在《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一文中指出:“各民主党派均对一定的社会阶级或阶层,主要对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它们的知识分子,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和代表性。”[4]在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中国共产党把民主党派的作用概括为“参、代、监、改”四个方面,其中的“代”,就是代表反映成员及所联系的阶级、阶层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要求[5]。正是由于民主党派具有代表性,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通过联合民主党派,达到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这两大阶级的目的。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又通过多党派合作,达到协调阶级关系、团结各革命阶级共同前进的目的。

从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随着我国阶级关系的深刻变化,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也发生了根本变化,成为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在新时期,民主党派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的政治功能逐步强化,而作为一定阶层和社会群体利益代表的政治功能并没有消失,而是呈现出新的特点。1989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指出:中国共产党支持民主党派“维护本组织成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要求。”江泽民同志在中共中央召开的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各民主党派,成员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负有更多地反映和代表他们所联系的各部分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的责任。”[6]

民主党派在新时期利益代表的新的特点主要是:第一,集中反映了一部分知识分子的利益、愿望和要求。民主党派作为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政党,新时期以来在参政过程中提出的许多意见和建议都与知识分子的利益、愿望和要求紧密相联系,其中许多建议被采纳,成为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组成部分。第二,集中反映各自成员和所联系界别群众的具体利益、愿望和要求。例如,中国民主建国会作为以经济界人士为主体的政党,在参政过程中提出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待遇问题、企业所得税“两税合一”、扩大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等建议;中国致公党作为“侨党”,提出解决华侨农场归国华侨职工生活待遇等建议;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提出一系列维护台胞和台商合法权益的建议,等等。由此可见,民主党派代表、反映其成员及所联系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实现利益整合和利益协调提供信息和可供选择的方案,是民主党派政治参与的功能之一。

二、民主党派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功能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协助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服务,是民主党派政治参与又一功能。这一功能,是在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过程中,在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的实践中逐步形成的。自建国以来,民主党派就以高昂的政治热情投身于新中国的建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新时期,民主党派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上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极大地拓展了民主党派参政的领域和空间,从而形成了民主党派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功能。

民主党派作为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在代表各自具体利益的同时,能不能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要不要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这是当前理论研究争论的焦点。对此,笔者的回答是肯定的。

其一,这是由政党的一般特性所决定的。政党固然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的利益并为实现其利益服务的政治组织,但由于政党又是有着政治目标和政治纲领的政治组织,它必然会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关注一切与政治和社会有关的问题,这是政党与利益集团在政治功能上的一个重要区别。利益集团是基于某种特殊利益而结成的社会组织,利益集团的活动目的,一般只限于自身和与自身利益有关的问题,其政治活动也围绕此目的进行,通常没有对政治的全般考虑。而政党在代表自身阶级和阶层利益的同时,往往从实现其政治目标、政治纲领和政治理想的要求出发,进一步关注各种政治、社会问题以及社会公共利益问题。

其二,这是由我国合作型政党制度所决定的。作为合作型政党制度,我国各政党有着共同的价值理念和奋斗目标,在现阶段就是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必然要求民主党派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大局和社会公共利益,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内参政议政。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也衷心希望民主党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更大贡献。2006年,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讲话,对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提出四点希望:第一,着眼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献计出力。第二,着眼于巩固民主团结的政治局面,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献计出力。第三,着眼于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献计出力。第四,着眼于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为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献计出力。民主党派作为共产党的亲密友党,要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服务,其政治参与就不可能仅仅局限在代表自身利益的有限范围内,而必然要站在更高的高度,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关注社会公共利益,协助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

其三,这是由知识分子的特质所决定的。我国民主党派是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政党,其成员绝大多数是中高级知识分子。知识分子是现代社会的精英群体之一,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知识分子群体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构成了其特有的价值系统,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责任和公共关怀,因而往往会跳出自身利益而关心整个国家利益以及其他社会群体的利益。特别是中国的知识分子,历来具有“天下为公”的社会理想和“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济世情怀。中国爱国知识分子自“五四”运动以来,一直高举爱国、民主的旗帜前进,为实现民族独立、解放和国家富强而奋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知识分子作为掌握着先进科学文化知识的群体,具有强烈的爱国热忱、社会责任感和忧患意识。知识分子的内在特质,决定了民主党派在参政中往往不会仅仅局限于各自所联系对象的具体利益,而必然会关注社会公共利益,并协助中国共产党,努力为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服务。

三、强化双重功能,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作用

在新世纪新阶段,随着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对参政党发挥参政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化民主党派政治参与的双重功能,是提高参政党参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

(一)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强化民主党派的利益代表功能

当前,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我国社会也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利益逐步分化,新的社会阶层大量产生,社会各阶层的阶层意识逐步强化。适应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不断完善国家政治体制和社会体制,通过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利益表达渠道,把各种政治诉求纳入到体制内,协调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作为参政党的我国各民主党派,是特定社会阶层和群体进行利益表达的重要渠道,在利益代表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第一,从利益代表者与利益代表对象之间的关系看,我国各民主党派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组织发展范围及发展重点的分工,确定了与相关阶层及群体的对应关系;第二,从利益代表的方式和途径来看,各民主党派可以通过组织化的方式对各种利益要求进行聚合,并通过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渠道,对各种利益诉求进行有效的传输。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强化民主党派的利益代表功能,有利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更加全面地了解现实存在的各种利益要求,协调好利益关系,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也有利于各民主党派保持自身特色,紧密联系所联系的群众,成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和联系一部分社会群众并带领他们前进的桥梁和纽带。

强化民主党派的利益代表功能,一是要建立健全参政党与其代表对象的联系机制,民主党派的领导人要与广大成员及所联系的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愿望、呼声和各种利益要求;二是要建立健全参政党的利益聚合机制,对各自成员和所联系群众的各种意愿和利益要求,进行认真分析、综合和提炼,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在此基础上形成本党派的政策建议;三是坚持组织发展的重点分工,保持各自的优势和界别特色,防止组织发展的趋同化倾向;四是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吸收符合条件的新的社会阶层的代表性人士加入民主党派,扩大民主党派的利益代表范围,进一步扩大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容纳面和包容性。

(二)从服务大局的要求出发,强化民主党派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功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也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共同奋斗的目标。民主党派在政治参与中进一步强化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功能,有利于增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为实现共同目标团结奋斗的一致性,有利于凝聚和调动一切社会力量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也有利于进一步拓展民主党派发挥作用的领域和空间,为国家和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强化民主党派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功能,首先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民主党派在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中的定位,即民主党派不是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是协助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质、执政地位和历史使命决定了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民主党派作为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一方面,是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的重要政治力量;另一方面,从其政党性质、地位出发,不可能成为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全面考察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及政治实践,提出民主党派“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应该是符合实际的表述。

强化民主党派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功能,一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断增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共识、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紧密围绕国家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服从服务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全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崇高理想,把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三是要不断提高整体素质,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提高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知水平,为参政议政奠定扎实的知识基础;四是建立健全参政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参政工作的领导,提高参政的组织化水平,整合参政资源,充分发挥智力优势;五是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学识渊博并熟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一专多能的复合型知识结构、具有较丰富的政治经验和社会活动能力的社会活动家,以适应参政的需要;六是深入实践,深入了解国情民情,围绕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建设中的全局性、前瞻性问题以及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三)坚持代表具体利益和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统一

民主党派代表具体利益和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各阶级、阶层之间存在着共同利益的一致性和具体利益的差异性,只看到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无视具体利益的差别和矛盾,或者只承认具体利益的差别,否认根本利益的一致性,都是不符合实际的。基于这一事实,民主党派的参政既要代表和反映其成员和所联系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又要从改革开放的全局出发,以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为依归,引导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正确处理根本利益与具体利益、全体利益和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将代表具体利益与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有机地统一于民主党派政治参与的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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